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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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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大順
大明巡撫廣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浙江紹興府會稽縣
字號字景熙,號雲谷
出生嘉靖三年(1524年)八月六日
逝世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
配偶配諸氏,封夫人
親屬(祖父)陶諧;(子)陶允淳(同科進士)、允端、允嘉
出身
  • 嘉靖三十七年戊午科舉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陶大順(1524年—1601年),景熙雲谷浙江會稽(今紹興)陶堰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進士,官至廣西巡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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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間冒籍順天中式癸卯科第九名舉人,事發被黜。再中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名[1],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進士。禮部觀政,四十五年二月授工部主事,隆慶五年(1571年)四月復除兵部,六年十月升員外,十二月升武選司郎中,萬曆元年(1573年)三月調職方司,三年四月升河南副使,本月改湖廣。七年三月升參政,十一年二月升福建按察使,十一月曆官福建布政使。因司帑失銀,吏卒五十人皆連坐。陶大順對左布政使求情道:「盜者兩三人耳,何盡系之為?請為公治之。」於是釋放眾人,令其追查盜賊,果然捉住真兇。十二年九月升本司左布政使,十六年七月官終任右副都御史廣西巡撫,十七年三月致仕。《明史》有傳。[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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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陶慥,封工科給事中贈通議大夫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祖父陶諧,曾任兵部左侍郎贈兵部尚書;父陶師賢,曾任鴻臚寺主簿封翰林院編修,贈詹事兼侍讀學士。母韓氏(贈孺人)[3]。兄陶大有(副使)、陶大年(參政)、陶大原(署丞)、陶大臨(吏部侍郎贈禮部尚書謚文僖)、陶大節(檢校)、大成、大恆、大晉、大猷、大欽、大典,俱監生。其子陶允淳,與父親同科進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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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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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野獲編·卷16》:嘉靖間兩舉鄉試者,為會稽陶中丞(大順),先以冒籍舉順天經魁,事發斥歸;後仍中浙江第四名,登乙丑進士,官至右副都御史
  2. ^ 《明史·卷二百零三》:(陶諧)孫大順,字景熙。嘉靖四十五年進士。歷官福建右布政使。司帑失銀,吏卒五十人皆坐系。大順言於左使曰:「盜者兩三人耳,何盡系之為?請為公治之。」乃縱囚令跡盜,果得真者。終右副都御史,廣西巡撫。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