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府
外观
随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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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陕西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山東兖州府魚臺縣 |
出生 | 癸巳三月十六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配王氏,贈宜人;继配李氏、关氏、孙氏,封宜人 |
親屬 | (子)随機、随镗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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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府(1533年—?),字子修,號龍槐,山東兖州府魚臺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山東鄉試第五十七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三十一名進士[1][2]。工部观政,本年六月授滑县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三月调迁安县,三年十月升太平府同知,五年四月升河南佥事,九月调大同兵备,万历二年(1574年)二月升密云兵备副使[3],闰十二月听勘。三年六月以佥事降调。四年六月山东鱼台县民屈琛上奏在乡官员随府夺取受业老师家产等违法之事,被巡按御史讯问[4]。十九年十月補保定府祁州知州,十一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管理苑马池兵粮屯种水利盐法。二十年三月升参议,管河西道事,時哱拜反明,攻破宁夏镇,随府身带关防从城上跳下,伤臂不能动,反贼派四人下城捉回随府,总兵董一奎遣人往救,无听者,竟绑府上城。十月哱拜、哱承恩父子被剿灭后,随府以临難贪生,被工科给事中曹大咸弹劾,被锦衣卫逮问[5],二十一年充军[6]。
家族
[编辑]曾祖随源;祖父随時;父随鵾,知縣贈佥事。母韓氏,封太宜人[7]。兄随廕(举人)、随萬、随演業(庠生)、弟随芳、随遇。
参考文献
[编辑]-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七》:万历二年七月,升山西佥事随府为山东副使。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一》:万历四年六月庚午,山东鱼台县民屈琛奏讦乡官随府违法事。 上曰:随府曾受业屈琛,乃敢非理凌害师长,当逮问。大学士张居正等言: 皇上恶以弟子犯师长,诚振扬法纪,矫正颓薄之大机。但民本率多诬罔,恐开告讦之风,宜行巡按御史讯。从之。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四》:万历二十年十一月,工科给事中曹大咸疏论宁夏通政穆来辅、佥事随府,言来辅生平缩朒淟涊,阅视蓟昌,虚文塞责,素无许国之忠;随府令滑,以不简调兵备密云,以贪残勘,夤缘起守,躐宪关中,莫展一筹,惟日承党馨之风旨。迨叛贼据城勾虏,甘受禁锢,含垢事讐,廉耻尽丧。罢来辅而重治随府。 上是其言,命该科参看以闻。吏科都给事中李汝华等参看得哱贼倡乱,穆来辅、随府身被牢笼,不能仗节而死,科臣责以大义,何说之辞要。以来辅乡官也,无可为之势,不死特庸庸自保。随府司道也,有讨贼之责,不死则降,志辱身,所议当罢、当罪,诚为确言,乞行彼处按臣,勘实具奏。上曰:人臣临难偷生,名节扫地,穆来辅、随府俱著锦衣卫逮问。
- ^ 【随佥事】山东鱼台人随府,己丑进士,官按察副使。夺师之产,为师子屈瑶所奏。上方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