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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late talk:Copyv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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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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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一个侵权的页面是把四五个网页的内容拷贝到一起的,这个模板如何支持多个url参数?--Xyb 11:32 2004年6月22日 (UTC)

请参看Wikipedia:删除投票/侵权上的模板。经过试验,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百无一用是书生 (Talk) 01:40 2004年6月23日 (UTC)

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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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模板做的像訃告...--Panda 18:38 2005年3月30日 (UTC)

跟你身上的顏色一樣啊,黑白相間的大熊貓,玩笑話別生氣--218.175.144.204 18:43 2005年3月30日 (UTC)

Panda说的没错,很难看。既然只是怀疑,那么就不要用黑色和红色,从艺术角度观察,黑色和红色都很经典,不过不适合维基。从普通情况来看,黑色是和丧葬联系起来的颜色,而红色却是激怒的表征,维基里不需要这样的气氛,也不要这样的情绪,维基人应该像大家号称的那样是中性的。建议可以改用桔黄色和橘红色,以示温和的提示。--googoz 08:02 2005年4月21日 (UTC)

現在這個版本好多了,其實這個標簽的目的也是在於警告那些侵權的人,既然侵權還是無法證實,那麽警告確實可以柔和一點。--用心阁(对话页)Wikimania 2005! 03:59 2005年4月27日 (UTC)

侵权通告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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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自Wikipedia:互助客栈

新来的User:Googoz抱怨他写的条目共同诉讼被标明侵权:我侵犯了你的版权,我强吧!。其实我们标明侵权,仅仅是怀疑侵权,所以我建修改一下模板Template:copyvio,措辞不要过于严厉,而且一定要提醒作者有机会去申辩的。--Mountain(Talk)

现在主要是title比较强硬吧,颜色不好看,以及警告标志都是为了引起注意,颜色可以改成灰色,或蓝色,警告标志可以搞小一点,需要每一个侵权条目都要到用户的对话页说明么?--用心阁(对话页)Wikimania 2005! 05:45 2005年4月21日 (UTC)
有關侵權警號標誌的設計現正在Image talk:Warning copyvio.png中提出。--Shinjiman 16:04 2005年4月21日 (UTC)
警告的图片能不能把中间的斜杠改成“问号”,因为仅仅是怀疑。--Alexcn 07:17 2005年8月27日 (UTC)

有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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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持有这条目的版权,这里应该是吧? --羊倌 10:42 2006年3月5日 (UTC)

我想是吧。我把它更改了。--Hello World! () 11:11 2006年3月5日 (UTC)

增加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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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議在處理步驟前加入「在標識侵權後」字眼,以表示該條目已經被確定是侵犯版權的。Pp0912 15:36 2006年9月13日 (UTC)
  • 建議在「刪除將在這個請求......」前加入字眼,例如:「除非原先的條目的版權問題獲致解決,否則,......」

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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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加入{{copyvio}}的條目無須分月份,那些條目在提交後一星期便會刪除--L!tt|eTung?\2oO7=] 17:02 2007年3月30日 (UTC)

那是正常情況下。但有時候有些人會忘記將加入{{copyvio}}的條目列在刪除投票中,這樣管理員就處理不到了。而且在Category:懷疑侵犯版權條目裡的條目又很多,一個一個檢查很麻煩,所以才會想要區分月份。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議修改copyvio模板中的討論。--Jnlin討論) 17:24 2007年3月30日 (UTC)

加入了直接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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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此語法

~~<includeonly>~~</includeonly><noinclude>~~</noinclude>

所以以後不需要加簽名了。--陋室茶話獻曝第四次維基質量戰 11:30 2007年4月2日 (UTC)

回退,这种写法,要求Copyvio本身必须用subst:方式。请说服大家都能接受必须subst:后再更改。— fdcn  talk  2007年4月2日11:49 (UTC+8 4月2日19:49)
抱歉我忘了。因為welcome本身是subst模板--陋室茶話獻曝第四次維基質量戰 12:21 2007年4月2日 (UTC)
没关系,近期这么做的人太多了。我在技术客栈说明了一下这个问题。— fdcn  talk  2007年4月2日12:35 (UTC+8 4月2日20:35)

提議修改{{copyvio}}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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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因為提報侵權時,有些維基人會忘記把加入模板的條目一起列在侵權投票中,讓管理員沒有處理到,因此我提議模板加入一個月份的參數,使用方式變成{{copyvio|url=http://...|m=3}},自動加入該月份的分類,讓超過一個月的侵權文章能夠被很快的分辨出來並處理。--Jnlin討論) 17:02 2007年3月28日 (UTC)

  1. (+)支持--百楽兎 01:45 2007年3月29日 (UTC)
  2. (+)支持-- 有用的修改, 不用等太多諮詢啊。--Kevin wong 13:44 2007年3月29日 (UTC)
  3. (+)支持 還有模板的顏色問題,可否也調整一下 Chanueting 14:06 2007年3月29日 (UTC)
  • (!)意見:我覺得成效未必如大家想像中這樣大。我認為既然會有些維基人會忘記把加入模板的條目一起列在侵權投票中,也同樣會有些維基人會忘記月份的參數忘記填上。我對這個改動並不反對,只是提醒一下大家而已。 -- Kevinhksouth (Talk) 14:28 2007年3月29日 (UTC)
這樣講好了,若是大部份的人都使用這樣的方式的話,那麼屬於母類別的條目就會變少,管理員就比較好處理了。我想做的就只是把大類別拆開成小類別而已 :)--Jnlin討論) 07:48 2007年3月30日 (UTC)
已修改,請大家注意。至於顏色,我真的沒研究,希望大家討論一下。--Jnlin討論) 07:55 2007年3月30日 (UTC)
参数能否自动更换月份?--百無一用是書生 () 12:02 2007年3月30日 (UTC)
除非用 subst,否則沒辦法(還是有高手教學一下?:P)--Jnlin討論) 13:40 2007年3月30日 (UTC)
{{importance}}中好像有这个功能,建议同时更新{{cod}}。—Isnow 13:47 2007年3月30日 (UTC)
{{importance}}也是要輸入日期吧?--Jnlin討論) 15:36 2007年3月30日 (UTC)
请明天再来看看这个结果:
註:此處原為模板調用,由於引用了歷史版本,並產生了不必要的歸類,故被 fdcn  talk  刪除。謝謝諒解。
Isnow 15:42 2007年3月30日 (UTC)

以前也曾有人試圖在{{afd}}等模板上做這樣的事情。目前MediaWiki還沒有辦法在不使用subst:的情況下將編輯時的日期固化,所有必須有手動輸入日期參數。擴展模板的{{#time:}}可以有限地固化,但只能在不再編輯的情況下。我們可以這樣下結論了,在沒有用subst:的情況下,不能固定任何變化量在編輯時的值。— fdcn  talk  2007年3月30日19:13 (UTC+8 3月31日03:13)

可加錯誤信息{{subst:#if:{{{m|}}}||<big><big><big><big><big>錯誤信息!</big></big></big></big></big>}}---Hillgentleman | | 2007年3月31日( 六 ), 02時50分02秒.
done.— fdcn  talk  2007年3月31日07:49 (UTC+8 3月31日15:49)
能否將url與月份分開警告?目前月份的使用率偏低……(都是我把他加上的)。--Jnlin討論) 15:11 2007年4月1日 (UTC)
原先我的函数写错了,现在能就单独没有参数时警告了。— fdcn  talk  2007年4月1日16:04 (UTC+8 4月2日00:04)
  • (!)意見:給驗證者的提示用亮橘色小字很不顯眼,能否改為其他顏色? —Jasonzhuocn 07:24 2007年4月7日 (UTC)

剛剛見到Wikipedia:子頁面內說明,若貼上{{copyvio}}模板的條目,應在Talk:條目/temp寫未侵權的內容,而非在條目/temp內寫。因此是否應該修改一下{{copyvio}}模板?--Jnlin討論) 09:41 2007年4月18日 (UTC)

為甚麼會使用Talk空間呢?自我加入維基以來,一直也從未見過在Talk空間寫臨時子頁面。 -- Kevinhksouth (Talk) 15:42 2007年4月18日 (UTC)
因為條目空間並沒有子頁面的觀念。--Jnlin討論) 17:16 2007年4月18日 (UTC)
我覺得這樣問題不大。假如提議修改,必須廣泛討論,因為這會改變我們一直以來的習慣。而且Wikipedia:子頁面的那條規則何時設立?有無經過討論?為何寫在那頁的與我們一直實際進行的習慣會不同,而到現在才有人發現?這些問題都要搞清楚。我的個人意見是,若「將臨時子頁面寫在Talk空間」並未曾經過討論所得的共識,要修改的應該是那一頁而非我們的習慣。 -- Kevinhksouth (Talk) 17:26 2007年4月18日 (UTC)
猜測是譯自英文時即有的。如上所述,因為條目空間並沒有子頁面的觀念,條目條目/temp事實上不相關。例如OSOS/2就不能說OS/2OS的子頁面吧。當然要繼續用現在的作法也沒問題,定期搜所有沒有漏掉的條目/temp並刪除或移動就是了,但若用Talk:條目/temp則可以用Prefix的搜尋辦法,比較方便。--Jnlin討論) 17:32 2007年4月18日 (UTC)
Wikipedia:子頁面的上方已掛有{{Guideline-en}}模板,在目前來說條目的規則只是僅供參考,並不是硬性的規定,我翻譯Wikipedia:子頁面之目的主要是為了說明「子頁面」這個概念。如果大家發現我的翻譯有錯誤或我對子頁面功能的理解有錯誤,歡迎協助修正此條目。 --Lkopeter 2007年4月19日 (四) 17:37 (UTC)[回复]
Talk空間真的有子頁面的功能嗎?如果有,Talk:OS/2便成了Talk:OS的子頁面? -- Kevinhksouth (Talk) 2007年4月20日 (五) 16:38 (UTC)[回复]
剛查看英語維基的Template:copyvio的鏈入頁面,Talk空間確有子頁面功能,例:Talk:Barnstorming/Temp,可見英語維基的使用者是利用Talk空間的Temp子頁來撰寫非侵權文章。至於Talk:OS/2不是Talk:OS子頁的原因,我認為是OS/2Talk:OS/2較先創建,系統已將OS/2和其「附屬品」Talk:OS/2判斷為非子頁,除非故意先創建Talk:OS/2才創建OS/2條目。—Lkopeter 2007年4月21日 (六) 04:46 (UTC)[回复]
英語版以使用目的做描述,日語版有清楚地列出條目空間以外只有4種名字空間(對話頁、用戶頁、Wikipedia、Portal)有子頁面功能。--RalfX2007年4月21日 (六) 05:13 (UTC)[回复]

提議在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条目中按月份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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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移动自互助客栈(方针),新留言请置于框外。--L!tt|eTung?\2oO7=] 2007年4月30日 (一) 10:59 (UTC)[回复]

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条目中按月份排列(10月, 11月, 12月 則分別以a,b,c 代替)
即是把{{copyvio}}模板中的分類由原本的

...
<includeonly>{{ #if: {{{m|}}} | [[Category:{{{m}}}月怀疑侵犯版权条目|{{PAGENAME}}]] |
 [[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条目|{{PAGENAME}}]] }}</includeonly>
...

改為:

...
<includeonly>[[Category:怀疑侵犯版权条目|{{ #switch: {{{m|}}}
 | 10 = a
 | 11 = b
 | 12 = c
 | #default = {{{m}}}
 }} ]]</includeonly>
...

這樣可以更加容易顯示哪些條目未輸入月份,亦較清楚顯示哪些條目已經"過期",亦無需每月建立一個分類。—L!tt|eTung?\2oO7=] 2007年4月29日 (日) 08:27 (UTC)[回复]

想法挺好,不如归类为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⑼⑽⑾⑿更容易让人识别,汉字还是有这点优越的。— fdcn  talk  2007年4月29日13:42 (UTC+8 4月29日21:42)
(+)支持--Jnlin討論2007年4月29日 (日) 14:28 (UTC)[回复]
呵呵,有反对的没有?已修改完成了。— fdcn  talk  2007年4月29日23:03 (UTC+8 4月30日07:03)

两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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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请注意:本条目的内容怀疑侵犯了版权”,建议将“版权”改为“著作权”,因为“版权”字面上似乎必须与“出版”有关,而“著作权”则很明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 “致张贴者”应该不是致“张贴侵权模板的人”,而是建立条目的人吧?建议改成“致条目创建者:”。

另:copyvio模板最近出什么问题了?(右上角“标识侵权者请注意”那里) —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26日 (日) 16:58 (UTC)[回复]

  1. “张贴者”这里指的是张贴侵犯著作权内容的人,而非张贴{{Copyvio}}的人。也许表达上有一些不清楚。
  2. 是Inputbox的原因。见本页上方的讨论。—Ben.MQЖ留言Ж 2008年10月27日 (一) 01:03 (UTC)[回复]
著作权更严谨一些。版权也没有什么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里说了“版权即著作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8年10月27日 (一) 06:25 (UTC)[回复]
那么可以对这两处进行修改吗?--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27日 (一) 12:12 (UTC)[回复]
個人覺得第一個並無問題(網頁也可以是「版權所有」的),但第2個就真的要修修了。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08年10月28日 (二) 05:22 (UTC)[回复]
第二条已修改,没有问题的话就此结束并存盘。--kegns (留言) 2008年10月28日 (二) 08:56 (UTC)[回复]

建议改改这个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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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的时候这个模板吓死我了,建议改得更温和一些。—Wmrwiki (留言) 2008年12月21日 (日) 10:53 (UTC)[回复]

"请负责验证本条目版权的维基人在标识侵权后,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疑似侵权内容的部分加上:"

这个步骤能不能做成自动完成的? —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2:36 (UTC)[回复]

写一个js脚本应该可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月26日 (一) 13:06 (UTC)[回复]
已经做好了,并加入{{copyvio}},使用者需要:

1. 在Special:Preferences中的 小工具 选中jQuery

2. 在Special:MyPage/monobook.js加上

importScript('User:Liangent/Scripts/Library/jQuery/query.js');
importScript('User:Liangent/Scripts/CopyvioFollowups.js');

请测试--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6:16 (UTC)[回复]

另:为了保证两边(自动和手动)内容的统一,创建了{{CopyvioVFDRecord}},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总是在提交后多出一个空行(源码中)--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6日 (一) 16:50 (UTC)[回复]

发现我对{{copyvio}}的修改被回退了..希望管理员测试后能加入common.js,让大家都能用~--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04:00 (UTC)[回复]

主要是在上面只写了要JS支援,但没有写明如何实现—Ben.MQ 2009年1月27日 (二) 04:03 (UTC)[回复]
因为我当时是在等待管理员加入common.js。先别加,等我写完第二个的自动执行吧……我留个空白的span,保证没加脚本的看不到--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27日 (二) 04:15 (UTC)[回复]
你原來不是打算做個像Commons那樣子的方式嗎?--百楽兎 2009年1月27日 (二) 15:33 (UTC)[回复]
那个应该是属于vfd还是copyvio呢?--Liangent留言 2009年1月30日 (五) 09:48 (UTC)[回复]

等待WP:TWINKLE移植完成--Liangent留言 2009年2月1日 (日) 09:36 (UTC)[回复]

为“先前的文本”增加了链接,但是由于此模板构造精密不知道会不会有其它副作用,如果发现这次修改造成了其他问题,请回退。William915与我讨论2009年5月10日 (日) 08:42 (UTC)[回复]

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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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改按钮代码,代码有误

---Sammy312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3:46 (UTC)[回复]

按鈕本來就是無效的。有用的只有文字框而已。--百楽兎 2009年7月3日 (五) 13:58 (UTC)[回复]

取消侵權者對話頁的sub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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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以下理由,我建議將侵權者對話頁的sunst取消:

  1. 每個替換約寫入1.3K位元組,長期下來,這類無特別價值的留言浪費了伺服器的空間,見此頁可知當前至少有多少對話頁已寫入了這種通知。
  2. 若不使用subst替換,則可以透過{{CopyvioNotice}}的連入頁面了解有多少用戶曾經侵權甚或為侵權慣犯,便於掌控。

以上。--百楽兎 2009年9月15日 (二) 02:37 (UTC)[回复]

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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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調整了 {{Copyvio}} 內容,希望能將Copyvio告示更為直觀易懂。可能侵犯版權改為驗證版權,字數也從700多字降為400多字。顏色也改回過去曾用過的淺灰色。--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19日 (五) 13:31 (UTC)[回复]

繼Copyvio之後,接著,面向新人的{{copyvionotice}}模板也要簡化。--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8:31 (UTC)[回复]
請問抓侵權的各位同志,有沒有發現temp頁變多,但是temp頁依然侵權,沒有改寫的現象。--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9:03 (UTC)[回复]
temp頁依然侵權,沒有改寫的情況一直都有,但各管理員提出的處理方式均不一樣。有的說放置條目到最後一天仍侵權就會刪除,有些就繼續掛模版,造成數個/temp也沒問題。—Altt311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9:15 (UTC)[回复]
我加強了「重新寫一個簡短的版本」的字眼,先觀察兩天看看,希望能達到「要求新手重寫,但只需要一個簡單的條目」的目標。--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9:19 (UTC)[回复]
将“不要在此页编辑”用红底黄字加强了,以起到提示效果—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3月21日 (日) 06:49 (UTC)[回复]

模板的提示语应该简单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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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版本不是很好吗,Wong128hk为什么要改得半文半白不伦不类?这里又不是文言文维基。--Gilgalad 2010年3月25日 (四) 20:00 (UTC)[回复]

  • J.Wong寫的挺拗口的。這種與讀者第一線接觸的介面應求簡明易懂,且帶有親和力!「自己撰寫的內容」、「轉貼文章」都是網民很常用的辭彙。對於這種公眾模板,我只擔心我身為台灣人,寫出來的文字不對大陸人的胃口。--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3月25日 (四) 21:42 (UTC)[回复]
    • 既那版不善,則請點評以下數句。
    • 「本條目與他著雷同,現正驗明侵權與否。」
    • 「本條目與下列文相同或甚為接近,遂列入侵權核查頁以定是否。」以上兩句應無問題,還請批閱。
    • 「維基百科僅接納屬於筆者親筆所撰、公有領域或依創作共用 3.0 署名-相同方式授權的內容。切勿轉貼文章。」
    • 「請以片刻於臨時頁面再撰寫另一個版本。惟萬勿更動本頁。」
      • 略有修改,或過於文雅。
    • 「親和力」及「簡潔文雅」,兩者間實應求取平衡。是關本站用者並不僅限於青春少艾,亦後屆耳順期頤。下則仍在努力,所以請兩位多多指教,不吝斧正。聽候 賜教。—J.Wong 2010年3月26日 (五) 15:27 (UTC)[回复]
交流是语言最重要的目的,公共模板上的通告更是如此。为了让所有人都能理解,模板语言应当用白话文。也许半文半白是您的遣词习惯,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种风格的文字并不好理解。您在讨论的时候怎么说话是您的自由,但是在公共模板上还请您照顾大多数人的说话习惯。而且很显然,您理解白话文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既然这样,还是用我们大多数人都能理解的方式说话吧。--Gilgalad 2010年3月27日 (六) 00:02 (UTC)[回复]
交流確為至重要目的。其實文言與白話之間並非如黑白般分明,現時維基之中充斥大量「口語」,與「書面語」尚有一段距離,所以才要去修改。模板之中,應盡量使用文雅書面語,而非口語。其實任何一種語言,其書面語與口語均有所異,用辭文法更不盡相同,或只可用於口語,或只可用於書寫,或要刪減,或要增潤。中文維基百科既自稱「中文百科」,所用所載則均應為書面語,否則下不見得為何粵語等其他方言不可入此。—J.Wong 2010年3月28日 (日) 05:04 (UTC)[回复]
我觉得通俗易懂、准确简洁就够了。另,恕我直言,您写的那几句离“文雅”还有一定距离。--Gilgalad 2010年3月28日 (日) 05:31 (UTC)[回复]
J.Wong的文字風格,看起來像白話文逐字直譯或改寫為文言用字,整句讀起來不是很通順,總是得閱讀第二次,將所看到的文字譯回白話文才能完全理解。我認為這不光是我個人閱讀能力的問題,一定有許多用戶也有類似的想法。我也不方便立即逐字逐句點評上面的四個句子,我在下面提出了我的看法先:
J.Wong的一番話,讓我想起過去與香港用戶交流時獲知的一件事:對於香港用戶來說,書面語的認知和普通話用戶的書面語認知是有差距的,這牽涉到了粵語口語、普通話白話文、書面語、文言文這幾個彼此不同的概念。曾有人告訴我,普通話的白話文是香港人的書面語,但在今日的討論上,似乎也不能將普通話的白話文和香港人的書面語直接畫上等號。我們接下來的討論務必確認這一點,普通話用戶認為沒有問題的用法,香港用戶可能看起來太過於口語。--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6:23 (UTC)[回复]
我在category:香港作家里看到了李碧华的名字。以前读她的小说的时候,我完全没意识到她是香港作家。所以,似乎可以认为香港人的书面语也是以白话文为主。--Gilgalad 2010年3月28日 (日) 14:29 (UTC)[回复]
猶記得小時候,人人皆言英語與中文差異甚大,故曰英語難學難解。未知何解,近年總覺中英文相距趨近。從前,以為這只是翻譯殘跡,但事實相告並非如此。結果是當近年港式粵語趨近當年北方白話時,當年北方白話則「吸納」英語而成一「新」語,似乎南方語言再落力去追也只會望塵莫及。不論好歹,語言始終仍會變。請恕在下無端諸位面前想當年。—J.Wong 2010年3月28日 (日) 18:23 (UTC)[回复]
现在的白话文风格,应该是在五四之后一系列经典白话文作品的基础上产生的。比如,巴金写在1927年的这篇短文收入了大陆的语文课本,您可以看到白话文的精练、文雅,而且更加富有韵律和生气:
为了看日出,我常常早起.那时天还没有大亮,周围非常清静,船上只有机器的响声. 天空还是一片浅蓝,颜色很浅.转眼间天边出现了一道红霞,慢慢地在扩大它的范围,加强它的亮光.我知道太阳要从天边升起来了,便不转眼地望着那里. 果然过了一会儿,在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是真红,却没有亮光.这个太阳好像负着重荷似地一步一步,慢慢地努力上升,到了最后,终于冲破了云霞,完全跳出了海面,颜色红得非常可爱.一刹那间,这个深红的圆东西,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亮光,射得人眼睛发痛,它旁边的云片也突然有了光彩. 有时太阳走进了云堆中,它的光线却从云里射下来,直射到水面上.这时候要分辨出哪里是水,哪里是天,倒也不容易,因为我就只看见一片灿烂的亮光. 有时天边有黑云,而且云片很厚,太阳出来,人眼还看不见.然而太阳在黑云里放射的光芒,透过黑云的重围,替黑云镶了一道发光的金边.后来太阳才慢慢地冲出重围,出现在天空,甚至把黑云也染成了紫色或者红色.这时候发亮的不仅是太阳,云和海水,连我自己也成了明亮的了. 这不是很伟大的奇观么?
--Gilgalad 2010年3月28日 (日) 20:45 (UTC)[回复]
實已有異。—J.Wong 2010年3月30日 (二) 04:29 (UTC)[回复]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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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e="Template:Copyvio/copyvio-title Template:Copyvio/copyvio-titlebox"|模板討論正在进行版权验证,頁面暫不能使用

由於条目的文本疑似来自:
{{{url}}}

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故內容已屏蔽以方便檢查。

请不要修改本頁,或再重复创建相同内容的页面。

如何解决

  • 若您是该文本的版权持有者,请参考授权流程
  • 若您不是版权持有者,请点此处,用自己的话重写本条目。
  • 若您认为这是误报,请到此页的相应段落留言,记得签名

幫助


提出版权验证的维基人是:}}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1:15 (UTC)[回复]
  • 只想告诉阁下一个最简单的道理,给的链接/文字越多,坚持看完的可能性越小。从OTRS信件的反馈来看,大部分都只关心如何解除CV,至于版权常识根本没兴趣了解。--Kuailong1994 2012年7月14日 (六) 06:57 (UTC)[回复]
這是根據原本的連結加兩個而已,也十分常用。幫助也是加兩個,不過我同意可改為在Template:CopyvioNotice加上。另一問題是模板似乎沒有照顧普通瀏覽者,看完一頭霧水...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7:32 (UTC)[回复]
本来这个模板的核心就是如何解决,根据情况点击对应的链接,打开的页面中会有具体的操作解释。在模板堆上各种链接和文字,只是让人更加迷惑。--Kuailong1994 2012年7月14日 (六) 07:57 (UTC)[回复]
英語版的堆得還多呢...連詳細方法也列在模板上。我覺得真的不算很多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7月14日 (六) 08:11 (UTC)[回复]
从OTRS的反馈来看,有不少抱怨现在的CV流程复杂。设计这些模板要考虑的是接到通知者的接受能力,而不是从你个人的角度去看。英文维基也不是事事都值得效仿的。--Kuailong1995 2012年7月14日 (六) 15:26 (UTC)[回复]
列多一點連結絕不是一定要讀完,說到明是幫助。當然是有問題時才參考幫助啦,有不影響本模板的核心和簡單的前題下。增加一兩個讓人可尋找幫助的機會不好嗎? 這是完全不是复杂化流程,還直接影響OTRS的結果。和介面的友善度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7月15日 (日) 01:59 (UTC)[回复]

請恢復中性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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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2011改的版本讀起來很冒犯,請恢復中性用詞。

  • 別開口直說侵權。版權驗證給人一種社群正在協助處理的印象,說人家侵權是直接冒犯。
  • 文字的來源也可能有很多處,用雷同最好,免除提報者和申訴者在「不是從那個網頁來的」這樣的爭辯。這些都是過去幾年來曾經不斷發生過的事。--Jasonzhuocn留言2012年8月7日 (二) 03:56 (UTC)[回复]

這模板的目標很有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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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模板主要目的不是向所有閱讀這侵權條目頁面的人和創建者說明這條目的狀況嗎?為什麼變成了只向創建者說明呢? 建議改回修訂版本22010894吧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1:44 (UTC)[回复]

读者才不会关心这事情呢。--Kuailong+ 2012年8月27日 (一) 16:11 (UTC)[回复]
另外没发现22010894和现在的版本有多大差异?除了那个是阁下编辑的?[1]--Kuailong+ 2012年8月27日 (一) 16:13 (UTC)[回复]
要指出的是,如果我是普通路過的讀者我會不明白一開頭的是指誰。更不清楚為什麼頁面會變成這樣...另外為什麼要改回22010894是因為該版本是User:2011wp修改前的版本,如有更好選擇請提出...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6:50 (UTC)[回复]
真心希望大家,要尊隨模板本意不要越改越胡塗,先前已有太多簡化行動啦.... Asiaworldcity留言2012年8月27日 (一) 16:56 (UTC)[回复]

{{editprotected}}

新改的“{{NS}}可能不符合”前面加个“此”字吧。--YFdyh000 2012年8月31日 (五) 12:36 (UTC)[回复]
好了。--Jimmy Xu  ·  · 2012年8月31日 (五) 14:36 (UTC)[回复]
改错了,我是说“模板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版权要求,原文本疑似来自:”那行……另外这次改的标题也要改回,那里不需要“此”字--YFdyh000 2012年8月31日 (五) 17:41 (UTC)[回复]
抱歉,眼残。--Jimmy Xu  ·  · 2012年8月31日 (五) 17:43 (UTC)[回复]

编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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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好吧来个小修改:当用户页挂上此模板时,会显示「此用户」。改成「此用户页」会好点?--留言2013年3月11日 (一) 02:33 (UTC)[回复]

已修改T:NSLakokat 2013年3月11日 (一) 02:57 (UTC)[回复]
那有问题的不止这个吧?Wikipedia名字空间下不是直接显示维基百科吗?T:NS的措辞就很奇怪。--Kuailong 2013年3月11日 (一) 03:04 (UTC)[回复]
其实{{NS}}的定位我也搞不清。抽查用户页名字空间的发现“用户页”较恰当就先改。去问问才女、鸡米或者User:FdcnLakokat 2013年3月11日 (一) 05:28 (UTC)[回复]
我觉得应该直接在{{NS}}后跟上“页面”字样,这样应该都能讲通了。--Kuailong 2013年3月11日 (一) 05:32 (UTC)[回复]

称呼上的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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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中的第二点:若不是版权持有者但愿意用自己的话重新创作本模板,请进入临时页面重写。 统一一下嘛!感觉好别扭。--Zyuzong留言2013年7月18日 (四) 13:49 (UTC)[回复]

请求已处理

要統一的話這句的“你”也請改成“您”吧。-Lif…lon 2013年12月31日 (二) 05:11 (UTC)[回复]

我故意这么写的,“您”表达尊重(创建条目),“你”表达平等(同为维基人),很别扭吗?感觉改动后更别扭--YFdyh000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05:25 (UTC)[回复]
其實後面這個“你”拿掉也可以,句子依舊通順,同時也就不用再斟酌要表達哪一種意思。如何?-Lif…lon 2013年12月31日 (二) 16:11 (UTC)[回复]
我觉得“自己的话”在这里不太明确,加上“你”更清楚一点--YFdyh000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22:32 (UTC)[回复]
我覺得這裡用「自己」不會有歧義,只會是指看到這模板的人;如果是「的話」這部分不夠明確,那麼改成「若您不是版权持有者但愿意用自己的表達方式重新创作本XYZ,请进入临时页面重写。」怎麼樣?-Lif…lon 2014年1月1日 (三) 01:15 (UTC)[回复]
这样好像还行,完成。--YFdyh000留言2014年1月1日 (三) 04:26 (UTC)[回复]

將指向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的管道連結改為正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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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建議將

若您认为此为错误提报,请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该页]]的相应段落留言说明。

改為

若您认为此为错误提报,请到[[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的相应段落留言说明。

不然用戶很有可能不會注意到那一句裡面那兩個字是連結, 囧rz……(再說,這裡用“該頁”也有語病。)-Lif…lon 2013年12月31日 (二) 05:07 (UTC)[回复]

赞同,完成--YFdyh000留言2013年12月31日 (二) 05:21 (UTC)[回复]

提出对“对于百度百科等类似的百科项目的授权问题”确定为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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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我建议在{{copyvio}}和授权明确该规定:“凡是被认为侵权源类型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历史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许可确认。”,以防没取得全部授权的情况私自单独授权所带来的侵权隐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4:02 (UTC)[回复]

(+)支持--維基小霸王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5:13 (UTC)[回复]
在存档我就说了,要么首版本就语句授权(后面自动继承授权,除非有人删掉?),要么没授权语句就全部请求允许正式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8:15 (UTC)[回复]
(:)回應:追根,看可以明显区分的上下版本的根版本是否使用语句式授权,不是的话就没继承性(或者请对授权协议更了解的能否说明一下完全重写是否影响授权(即A的版本1授权,然后版本2完全重写后不授权是否继承授权))。只要发现多个授权源(可能不只是协作源,还包括文宣等其他授权的话)就继续授权处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回复]
(-)反对香港網絡大典等wiki站是可以轉載的--太刻薄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1:42 (UTC)[回复]
(:)回應兼容我们的cc协议的网站不是“侵权源”,本来就可以转载,跟这个串没关联。Bluedeck 2014年4月6日 (日) 16:10 (UTC)[回复]
指南维基百科:捐赠版权材料/发送授权信首句即为下述提示:

您可以通过联系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OTRS)来完成授权,但是由于效率较低,我们不鼓励您这样做。

而且目前中文维基百科有权处理此类邮件的只有7人,处理相关邮件时难免出现积压;OTRS请求对隐私的保护比较严格,非志愿者邮件回复团队成员无从具体了解相关邮件内容,极易产生争议。因此,我认为此建议不具有可操作性。--DukeAnt留言2014年4月8日 (二) 12:31 (UTC)[回复]
(:)回應你期望更好地遵守授权还是更好地效率,要知道哪个更接近我们的目标。commons使用OTRS确认图片授权的都会贴一个模板包括出处理该事项的链接,可以参考在已完成授权的讨论页使用这类型的模板表示,是OTRS成员就可以去确认,不是的也可以知道OTRS已经完成了该授权。——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0日 (四) 00:58 (UTC)[回复]
划票了,但保留我原有的看法。--DukeAnt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02:24 (UTC)[回复]
(:)回應,某种程度就是要追求这种难以达到的效果以此阻止提交侵权文段和杜绝可能的不劳而获的问题。降低难度不是助长歪风,而且没必要花更多的人力帮手捡手尾,原编有心愿意重写就重写就更好,愿意花时间申请OTRS就让他过,如果不介意甚至打横来的,这里也要有手段阻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17日 (四) 00:23 (UTC)[回复]
(※)注意,以接近一个月了,如果一个月大部分为支持意见的话,将申请添加到相应模板中。——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29日 (二) 02:24 (UTC)[回复]
(!)意見,以提出一个月,收到11个支持,2个反对,准备提到{{copyvio}}去,具体语句会加上链接。——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5:51 (UTC)[回复]

具体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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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语句:“如果被认为侵权源类型在提报的时候,是属于不符合我们适合授权方式的协作式编写内容(如百度百科等百科类、基于Wiki等协作类项目)并且没有使用授权语句授权的,不接受授权语句声明授权,必须使用正式邮件授权,并确定该源头可见的历史记录上已知的所有编者的确认许可。”——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回复]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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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的,如果有些历史上就语句授权(例如有些维基人的授权搬运),咋办?所以上面句子在追加了一个限定条件,而且建议做巡查时这种源头最好留一个时间戳(~~~~~),方便追溯时间。——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5月4日 (日) 06:04 (UTC)[回复]

edit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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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建议将

<div class="NavFrame collapsed" style="float: right; position: relative;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border: none; z-index: 1; z-index:2;"><div class="NavHead" style="width: 10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font-weight: normal;line-height: 1em; padding: 0;"><span class="NavToggle" {{subst:#if:{{subst:#if:{{{url|}}}||1}}|style="color:red;width:16em;"|style="color:crimson;width:10em;"}}>{{subst:#if:{{subst:#if:{{{url|}}}||1}}|模板参数不全!请检查。|验证版權者注意!}}<span class="toggleShow">▼</span><span class="toggleHide">▲</span></span></div>

改为

<div class="NavFrame collapsed" style="float: right; position: relative;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border: none; z-index: 1; z-index:2;"><div class="NavHead" style="width: 100px; background-color: transparent; font-weight: normal;line-height: 1em; padding: 0;"><span class="NavToggle" {{subst:#if:{{subst:#if:{{{url|}}}||1}}|style="color:red;width:16em;"|style="color:crimson;width:10em;"}}>{{subst:#if:{{subst:#if:{{{url|}}}||1}}|模板参数不全!请检查。|验证版權者注意!}}</span></div>

以解决右上字重叠问题。--Yangfl留言2014年5月21日 (三) 09:03 (UTC)[回复]

完成。--Lanwi1(留言) 2014年5月21日 (三) 09:05 (UTC)[回复]

加入Category: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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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配合新規則,有維護模版的條目不得通過dyk評選,故需要添加此分類。--Temp3600留言2015年7月5日 (日) 20:04 (UTC)[回复]

编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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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Kuailong 2015年7月12日 (日) 21:29 (UTC)[回复]

请将其内的<noinclude>Category:无法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noinclude>改为<noinclude>Category: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noinclude>

--Cosine02 2015年7月11日 (六) 16:17 (UTC)[回复]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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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protected}} 希望修改存廢討論的連結,直接連到日期對應對落,方便些,大概這麼改: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time:Fj日}}|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A2093064留言 2016年2月23日 (二) 08:01 (UTC)[回复]

这个模板又不用替换引用。--Jimmy Xu 2016年2月28日 (日) 09:57 (UTC)[回复]
那麼多加個參數標明日期,好讓連結可以顯示?--A2093064留言 2016年2月28日 (日) 12:22 (UTC)[回复]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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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protected}} 加個參數標明日期,好讓連結可以直接指向到對應的段落。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date|}}}|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
並且在T:Copyvio/auto也補上自動生成日期

--A209306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4:22 (UTC)[回复]

User:Jimmy Xu --达师 - 334 - 554 2016年3月25日 (五) 03:04 (UTC)[回复]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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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請負責驗證本模板版權的維基人在標識侵權後之後的那兩個按鈕按下去之後發生錯誤,沒辦法使用。既然沒有要使用按鈕,就不要使用inputbox。
這是我的建議修改,第1個按鈕可以改成這樣(第2個按鈕就沒辦法了),至少可以運作,檢查修改。 --A2093064留言 2016年7月8日 (五) 06:28 (UTC)[回复]

第2個應該是頁面創建者的對話頁加入{{subst:CopyvioNotice|1={{FULLPAGENAME}}}}--林勇智 2016年7月8日 (五) 15:10 (UTC)[回复]
是,我的意思是這個動作沒辦法用按鈕協助完成,因為沒辦法抓取原作者的資訊。(想問問TW怎麼做的)。--A2093064留言 2016年7月9日 (六) 01:18 (UTC)[回复]
完成--Antigng留言2016年8月4日 (四) 13:31 (UTC)[回复]

編輯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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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style="color:red;width:16em;"|style="color:crimson;width:10em;" 改成
style="color:red;width:17em;"|style="color:crimson;width:14em;",因為字被擋到了。 --A2093064#Talk 2016年11月2日 (三) 10:20 (UTC)[回复]

雖然看不到字被檔,相信並採納您的建議。完成--Lakokat 2016年11月6日 (日) 03:52 (UTC)[回复]

编辑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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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

将侵权网站作为连接出现以便查看详情 --Happy New Year 2018 新春快乐 2018年2月18日 (日) 00:17 (UTC)[回复]

@南极熊沒有作為连接出现不是此模板問題(是WP:TW),且不使用連結是為了避免撞到spam-blacklist。--Xiplus#Talk 2018年2月18日 (日) 00:28 (UTC)[回复]

編輯請求:{{copyv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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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Kuailong 2018年3月26日 (一) 18:14 (UTC)[回复]

模板原始碼:

此{{NS}}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WP:C|版权要求]]''',<nowiki><span class="plainlinks">{{subst:#if:{{{OldRevision|}}}|[{{fullurl:{{FULLPAGENAME}}|oldid={{{OldRevision}}}}} 条目的文本]|[{{fullurl:{{FULLPAGENAME}}|direction=prev&oldid={{REVISIONID}} 原文本}}]}}</span>'''疑似来自:

如上列藍字部份。顯示時,「原文本」前方逗號亦被加上粗體。請把粗體標示移至逗號後,感謝。 --Poem留言2018年3月26日 (一) 18:01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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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Xiplus#Talk 2019年5月6日 (一) 14:05 (UTC)[回复]

{{tls|CopyvioVFDRecord|1=贾建成}} => {{tls|CopyvioVFDRecord|1={{FULLPAGENAME}}}} 超明顯的筆誤-- Sunny00217 - 2019年5月6日 (一) 13:58 (UTC)[回复]

我的錯。--Xiplus#Talk 2019年5月6日 (一) 14:05 (UTC)[回复]

草稿侵犯版权,新手该怎么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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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直接在草稿创建的页面,如果侵犯版权的话G16并不适用,版权验证的话{{Copyvio}}点击侵权重写还会是原来的页面。因此可能需要修改这个模板,对草稿空间进行判断,模板修改起来倒是并不难,但重写的页面该怎么命名?大概做了一个修改范例,判断是否为草稿空间,如果是草稿空间,在后面加入/temp 模板修改草稿差异,但重写页面具体怎么命名还望各位讨论--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19日 (五) 16:06 (UTC)[回复]

  • (!)意見:要不然修订方针,针对侵权的草稿页面,允许直接在当前页面重写,让copyvio在draft空间以维护模板形式呈现?原案要是一直侵权,不就是Draft:xxx/temp/temp/temp/temp/...了么。。。--DWT·C·S^Your hands are your most useful tools. Make it count. 2019年4月19日 (五) 19:03 (UTC)[回复]
  • 7天等候期是為了授權的可能性,如果新手認知到侵權的問題並接受刪除,其實可以G10速刪。--Xiplus#Talk 2019年4月20日 (六) 00:33 (UTC)[回复]
  • 新手应该怎么重写?应该了解正确的条目编写方式。有人给新手做出指引了吗? --Ujui Uju Mandan留言2019年4月20日 (六) 13:39 (UTC)[回复]
  • (?)疑問:已经7天了,我是否可以直接修改,先改成/Temp?需要公示吗?似乎没有别的建议。--及时雨 留言 2019年4月27日 (六) 12:08 (UTC)[回复]
  • User:94rain先公示了吧?還有Template:Copyvio是全保護 囧rz...-- Sunny00217 - 2019年4月28日 (日) 00:11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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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Xiplus#Talk 2019年6月13日 (四) 04:11 (UTC)[回复]

根據#草稿侵犯版权,新手该怎么重写?-- Sunny00217 - 2019年5月31日 (五) 13:13 (UTC)[回复]

@Sunny00217修正不正確,{{ns}}的模板輸出不是命名空間編號。--Xiplus#Talk 2019年6月12日 (三) 06:01 (UTC)[回复]
@Xiplus已修正,請複查-- Sunny00217 - 2019年6月12日 (三) 10:01 (UTC)[回复]

草稿侵犯版權,新手該怎麼重寫?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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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9年5月#有关草稿的两个模板,修改Template:Copyvio之公示七天無反對意見,卻未宣告通過,在此請求處理。另:@94rain-- Sunny00217 - 2019年5月25日 (六) 13:55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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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Xiplus#Talk 2020年2月1日 (六) 10:00 (UTC)[回复]

把[[Category: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改成{{main other|[[Category:拒绝当选首页新条目推荐栏目的条目]]}},防止非條目頁面加入此分類-- Sunny00217 2020年1月16日 (四) 11:13 (UTC)[回复]

模板中注释“请在修改该分类前先提报bugzilla处理,因为该分类在条目评分扩展中有设置”,请问这是否已得到处理?--Tiger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04:42 (UTC)[回复]
@Tigerzeng那玩意兒好像在條目外無作用-- Sunny00217 2020年1月29日 (三) 14:12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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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处理

将“条目的文本”改为“{{NSPN}}的文本”。 --Q28留言2022年4月12日 (二) 01:29 (UTC)[回复]

已经有人修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4月13日 (三) 08:56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3-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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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已拒绝

鑒於{{CopyvioEntry}}已經有{{Anchor}},建議將[[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date|}}}|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改為[[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FULLPAGENAME}}|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同時對Twinkle做相應修改。--Cookai餅塊🍪💬留言 2023年6月22日 (四) 09:38 (UTC)[回复]

@Cookai1205已經超出改動單一模板的範圍了,麻煩去客棧處理--SunAfterRain 2023年9月19日 (二) 12:07 (UTC)[回复]

編輯請求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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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diff/83623746通過。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05:22 (UTC)[回复]

不能完全适配深色模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5日 (一) 06:01 (UTC)[回复]
书生君您好!深色模式是全新界面下的一个新功能(尽管如此我在中维还用怀旧界面,新界面我只在英维用)。况且深色模式还在beta状态吧,您说的这个涉及到一个新的技术问题,但我对wiki技术层面不是很懂。--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8月6日 (二) 12:54 (UTC)[回复]
(~)補充刚打开对应页面看了,部分颜色显示会变黑(如此模板为例的红色部分)。--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8月6日 (二) 12:56 (UTC)[回复]
阁下好,一个星期都过了,可否回复一下,请问是否向WMF提交了反馈。--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8月13日 (二) 06:2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您好,這屬於本地要適配的變更,並非WMF的職責;另您要是做不來建議等其他會改的人來改,謝謝您。--SunAfterRain 2024年8月23日 (五) 13:22 (UTC)[回复]
存在版本冲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24日 (六) 11:50 (UTC)[回复]

提议修订著作权验证模板与提报侵权流程

[编辑]
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前一段时间我重新看了下著作权验证模板的一些问题(在之前的讨论中提及过,不再重复具体描述),发现到此模板还是只能按全文处理。至于英文版,这个模板已经于2023年8月-10月进行了改版讨论,同时发现到该模板可以按全文或段落处理。相比而言,英文维基对著作权验证的处理更为灵活,而中文维基依旧按全文处理,显然过于死板,以至于某些人会觉得这是“过度使用”。尤其是涉及到影视类条目,过去一段时间看到涉及“剧情”部分侵权,还是按全文处理,确实是不灵活的。特别是2024年2月因为我写的大江大河之岁月如歌“剧情”一节涉嫌侵权,一开始就说提报人不合理,之后就被无限期封禁,到现在看还是相当无辜,如果当时发现到模板有问题就可能不会有后来的事。

因此,我提议对著作权验证模板进行重大修订改版。主要的修订要点:参考英文版的模板设计,采用条目消息框的样式,更直观、更清楚地传达这是一个与删除相关的问题,重新排列层次结构;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如何解决”和“提示”部分,删除提报人的签名(在“疑似侵权”列表已有签名,不必要在模板重复使用此栏,其他删除模板也未见提报人的签名栏)。与此同时,我将对提报侵权流程进行修订(主要增加涉及新创建条目段落文字侵权的处理步骤)。

提议新模板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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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提议的新模板设计:


用字调查:是用“验证”好还是“调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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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了下英维对应模板使用的是“调查”(investigation),而中维用的是“验证”。在此我做一个调查,就是问下新模板是用“验证”好还是“调查”好。

提议修订提报侵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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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模板的改版,本人提议对提报侵权流程作修订,建议的程序如下:

疑似侵犯版權條目的處理步驟
條目有 未侵權的歷史版本
  1. 回退頁面到未侵權的版本。
    侵犯版权的內容仍然會保留在页面历史,如果最新版本不侵权但历史版本侵权,可直接执行第3步。
  2.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Uw-copyright|條目名稱}} -- ~~~~
  3. Wikipedia:修订版本删除请求 提报修订版本删除。
如果 当前的修訂版本 某一段落侵犯了版權
  1. 将下面的模板放置在侵权文本上方。将下面模板中的“来源”改为相应的原文本的网址或其他的来源。(注意:搜索引擎結果不能作为来源)
    {{subst:Copyvio/auto|url=
    * 来源1
    * 来源2
    }}
  2. 将下面的模板放置在侵权文本下方。
    {{subst:Copyvio/bottom}}
  3. 今天的疑似侵权部份加上:
    {{subst:CopyvioVFDRecord|條目名稱}}
  4.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CopyvioNotice|條目名稱}}
如果 所有的修訂版本 都侵犯了版權
  1. 如果原頁面内容符合其他快速删除的标准的同时又侵犯版权,则应当先按快速删除处理。
  2. 如果該頁面是一個主頁面侵權後建立的草稿頁面,請直接提交快速刪除(G16)。
  3. 将原文全部移走,用下面的模板取代。将下面模板中的“来源”改为相应的原文本的网址或其他的来源。(注意:搜索引擎結果不能作为来源)
    {{subst:Copyvio/auto|url=
    * 来源1
    * 来源2
    }}
  4. 今天的疑似侵权部份加上:
    {{subst:CopyvioVFDRecord|條目名稱}}
  5. 在張貼侵犯版權內容的貢獻者對話頁中加入以下的文字:
    {{subst:CopyvioNotice|條目名稱}}

技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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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模板是可以用Twinkle提报的,所以修订就涉及技术上的问题了:整篇条目侵权可以用Twinkle提报,那如果引入段落侵权机制的话,Twinkle如何提报?如何定位我所需要的侵权段落?希望能有精通技术的人参与讨论。--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1日 (五) 16:36 (UTC)[回复]

用户界面层面应无问题,可以列出和选择章节,或者给章节加按钮。另就上一节,调查可能比验证更深入,比如复制自网页但文字是公有领域,或者来自维基百科但未正确署名。--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2日 (六) 06:38 (UTC)[回复]
也是,我之前就碰到过某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工作报告条目,文字来源是中国政府网,但其网页记录的是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严格来说这属于公有领域。因此根据阁下意见,称呼调查比验证更准确。--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2日 (六) 14:5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是否計劃公示此案?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1 (UTC)[回复]
可以的。--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3 (UTC)[回复]
現公示提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6月29日 (六) 15:37 (UTC)[回复]
因應下方意見中止公示期。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5日 (五) 07:33 (UTC)[回复]
我提一个技术上的小问题:不应该直接替换{{Copyvio}}的功能(保留原有功能),也就是将段落侵权的新代码另外新建模板,如{{CopyvioSection/top}}和配套的{{CopyvioSection/bottom}}。——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日 (二) 02:35 (UTC)[回复]
url参数应该单列一行,而不是作为行内部分。可能存在列出多个侵权来源信息,需要列项显示。用语方面,原有是“页面正在进行版权验证”,所以对应段落的版本应该也是类似“本段落正在进行版权验证”而不是“有编者已就此条目发起著作权调查。正在调查的文本目前已隐藏,”。——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日 (二) 02:39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5日 (五) 07:32 (UTC)[回复]
技术上的问题我并不是太懂,希望能有其他精通技术的人前来讨论。--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7月5日 (五) 07:4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最近才稍稍有時間處理一下這邊的問題)@Cwek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3日 (六) 01:31 (UTC)[回复]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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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针对段落的侵权,现时做法是直接删掉+RDD,没有考虑过按段落重写的问题。或者在这个原有逻辑上,添加额外的段落标识+草稿重写来处理。原有的全文流程还是保持不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22日 (六) 00:43 (UTC)[回复]

我只是來發泄一下。話說《黃飛鴻傳》是我初在維基最早期建立電影條目,當時受友人所託對百部不可不看的香港電影進行遺補。但當時我不熟悉方針,還傻傻的擔心劇情簡介「原創」不好,所以按照來源──香港電影資料館出版的實體書籍《香港影片大全》系列逐字逐句打出來,哪知影片大全系列的很多內容早被電子化至康文署的網上資料庫,又被各網站複製,條目被指為侵犯那些網站的版權,需要整個重建。然而,整個條目中,只有劇情簡介是一字一句完全與來源一樣,其他內容包括人物簡介,均是自己消化後創作出來。後來,我發現一些電視劇的劇情介紹常被放入複製自作品官方的文字,處理方法有的是掛上一個章節可能侵權的模板(連內容也沒刪),有的是刪除該章節內容。換言之,出現一個疑問,為什麼我當初的條目沒被這樣處理?自此,我對侵權處理印象極差。順帶一提,後來我曾在討論指出,正如我當時想法,其實有些人無意侵犯什麼,也不是懶,只是覺得依從作品官方或具權威性的出版物之介紹,比自己原創更好。當然,如果照搬的文字不是來自官方,是其他有版權的作品,像我當初那樣抄《香港影片大全》,侵權問題確需注意,但是如果照搬的是作品官方公開宣傳用的文字介紹,你願意免費替官方把他們的介紹宣揚開去,他們可能還會多謝你,試問天下間除了維基人,誰會擔心作品官方會控告這樣的所謂侵權。官方介紹的問題反而是宣傳性過高,有時不中立,甚至有時與真實劇情相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4:13 (UTC)[回复]
“他们可能还会多谢你”是说不好的,维基百科的协议允许商业化和修改衍生,需要为版权状态做更多努力,避免后患。剧情介绍的编写着实麻烦。--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7:02 (UTC)[回复]

重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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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上次公示時有意見提到應“将段落侵权的新代码另外新建模板”,但由於沒有人提出任何有關方案,我認為現階段以原案重新推進比較適合,因此依據WP:7DAYS的規定(其實已經隔了8日)重新公示原案7日。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1日 (日) 09:32 (UTC)[回复]

所以技術上是打算怎樣處理?--SCP-0000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0:58 (UTC)[回复]
@SCP-2000Shwangtianyuan在上方有提議一個Uw-copyright模板的更新版本,我計劃直接以之替換既有版本(也就是條目侵權與段落侵權都是用同一個模板),此外提報侵權流程也會按Shwangtianyuan上方的提議修改。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11:20 (UTC)[回复]
@Sanmosa目前情況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1日 (三) 00:20 (UTC)[回复]
@Ericliu1912一時忘了,今日之內會處理。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00:2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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