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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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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49 16 Nostalgiacn 2024-11-17 01:44
2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1 1 Jimmy-bot 2024-11-22 16:14
3 提议将金砖国家峰会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31 11 Patrickov 2024-11-18 12:46
4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25 9 魔琴 2024-11-20 03:10
5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2 2 Ericliu1912 2024-10-27 02:16
6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1 1 LuciferianThomas 2024-10-28 09:38
7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16 5 FK8438 2024-11-18 13:02
8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19 11 阿南之人 2024-11-19 23:33
9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21 8 CaryCheng 2024-11-18 10:50
10 討論被錯誤理解達成共識應該怎樣做? 3 1 Factrecordor 2024-11-14 21:39
11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39 12 CaryCheng 2024-11-18 12:15
12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41 13 WiiUf 2024-11-20 18:04
13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 41 9 Dryrace 2024-11-19 12:43
14 关于本地化资讯是否为琐碎内容的问题 18 6 Factrecordor 2024-11-16 20:47
15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42 3 红渡厨 2024-11-18 16:37
16 A/B分支仲裁 6 4 Iming 2024-11-19 21:29
17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11 6 Sanmosa 2024-11-20 15:53
18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5 5 Cmsth11126a02 2024-11-21 20:59
19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10 4 自由雨日 2024-11-21 14:25
20 infobox nativename應否加粗 3 3 Kcx36 2024-11-22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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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 § 《WP:字詞轉換處理#歷史》一章中的“模板:Tq 只能用于讨论和项目页面。请勿在条目中使用。”

在以前有繁简两版本的文章现在仍然需要人手合并,但目前已经大致完成。”这反映的应该是中文维基百科极早期的状态了吧?应该依事实修订为“目前早已完成”或“已于20XX年完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4日 (六) 16:35 (UTC)

Talk:中国地理 § 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意义指什么?

条目名为“中国地理”,但通篇介绍的内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就是“中国大陆地理”——即少部分涉及主权声索等问题时实质上是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违规;其余不涉及主权等问题时则是单纯介绍中国大陆这片区域的地理,用“中国”一词代表了“中国大陆”,违规。如果是一般的条目,只消将条目名移动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或“中国大陆地理”然后明确介绍范围即可。但“中国地理”本身是极重要的“中国”类条目,更是《中国》条目《地理》章节的主条目,可以说中维必须要存在一个名为“中国地理”的条目,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中维“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类似{{中国历史}}模板和《中国历史》条目对明确中维“历史意义的‘中国’一词指什么”的重要性)。综上,该如何处理本条目?或者说,在中文维基百科,“中国”一词的地理涵义是什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5日 (三) 19:25 (UTC)

Wikipedia talk:可供查證 § WP:V引入en:WP:ONUS

今天看到英维的这一段我们没有,并觉得这一段方针对于日常编辑时很有引导作用,以下是我大概翻译的版本,欢迎大家编辑改善,提出自己的意见。

存在可靠来源不保证内容被收录

任何条目中收录的内容应可由可靠来源验证,但这并不代表任何可供查证的信息都应写入条目中。特定内容可能通过共识决定没有改善其条目,也可能由其他方针指出并不应写入维基百科条目。此类内容应被省略或写入其他条目。希望添加存在争议的内容的编者有义务为添加该内容形成共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08 (UTC)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COVID-19條目共識 § 調整COVID-19條目共識的規定

承上討論,現提議修改WP:COVID-19條目共識的表述。草案正文差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0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

  • 硕士学位论文通常未经类似评估,因此不如博士学位论文可靠,除非其具有显著学术影响”是否需要用信息页说明“显著学术影响”?
  • 对于一般的(无“显著学术影响”)硕士论文而言,相关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处,只点出硕士论文“不如博士论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来源”。是否需要点出“除非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否则硕士论文不是可靠来源”(英维是明确点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2020年10月修订案与格式讨论

修订案主要涉及#章节安排问题(最简单的做法只需将一个三级标题改为二级标题),以及#修订WP:消歧义命名的问题。格式讨论涉及主从消歧义页面编写方式(若有必要则亦应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员会#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 § 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

由於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是否建立各家平台或電視台之外購動畫、節目、特攝的分類項目,日漸離題地討論剛訂立的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故在此再開話題。 討論的焦點在於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來源1號[1]:草擬人@HK5201314舉出的傳媒報道,作為符合要求的來源例子,相關內文為:「韓劇《重組家庭》於10月9日首播,共有16集,每週三連續播出2集,作為Viu Original劇集在香港、東南亞、中東及南非等16個地區於Viu網上平台獨家播出。」明確地列出了Viu平台的全部可觀看地區。

來源2號[2]及3號[3]:我所舉出的傳媒報道,不全面,相關內文為:「也特別聯合9大平台,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LINE TV、遠傳friDay影音、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KKTV、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霹靂電視台、PILI線上看等,回顧《Thunderbolt Fantasy 東離劍遊紀》第1~3季及2部劇場版的精彩內容。」「首播平台爭戰最終敲定於4月3日開始,每周六晚間9:30於6大影音平台CATCHPLAY、遠傳friDay、台灣大哥大 myVideo、MOD中華電信、Hami Video與官方PILI線上準時播映。」我認為這些針對台灣地區的來源,已等同代表可觀看地區包括台灣,雖然沒有提及台灣以外(也許Muse木棉花-TW/Muse木棉花-HK除外)有哪些可觀看地區,但條文也沒有明文規定必須在來源的情況下列出全部「可觀看地區」才算及格,那麼就算只証明部分「可觀看地區」,也無不可。

它們都可算第三方來源,但相信當中的平台播放資訊都是來自宣傳稿,當然1號是平台本身的宣傳,2-3號是作品本身的宣傳。

相信訂立條文的精神,本是希望禁止羅列一些不三不四的盜版平台,以及對數量可能會太多的播放資訊進行適度篩選。我擔心過度執著証明平台所有地區版權,會變得本末倒置,不能公平地作出真正有效的篩選。我意思維基認為可用或不可用的驗證方法,對平台、對作品製作方、對傳媒、對觀眾來說,往往都未必需在意的事。一個平台的操作介面和宣傳稿,如果剛好習慣很明顯地顯示全觀看地區,它就會僥倖地在維基得到優勢,其他平台縱使合法性、覆蓋性相當,純粹因顯示區域的習慣不迎合,就不能寫,若在這種情況不能坐視不管。我們要做的是觀察各方普遍的習慣,從中拿捏出反映現實又寬緊恰當的篩選準則。如果我們定的準則,只是看誰的習慣僥倖地較能迎合,那就不是一個好的準則,應當修改。

另外,草擬人指出已通過的規則比英維更嚴,這是和某幾位參與者討論後,才越來越嚴格的。當時我不是持續關注那討論,但印象是積極發言者多是希望從寬。所以,懷疑大家對共識內容的解讀會有很大差異,需召集大家回來看看。--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8:19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册/标点符号 § 推進圖註結尾有無句號共識

由於其餘版本被反對,擬採用並在不久後公示版本A,亦歡迎繼續評點其他版本。副知前次討論者@Lopullinen@HTinC23@捍粵者@PexEric@Evesiesta@Anghualee@InstantNullGohan 2024年11月5日 (二) 10:48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提請修訂 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中的旅遊指南,新增「建築物附近交通資訊」的規管

現行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提議條文

旅遊指南。例如,關於巴黎的條目應該敘述艾菲爾鐵塔羅浮宮等名勝,但您最喜歡的酒店的電話號碼、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香榭麗舍大道賣的牛奶咖啡的價錢……都不是適當的內容。維基百科不是建立酒店或美食指南、遊記等內容的地方。知名城市可能符合收錄標準,但最終條目不必包括每個旅遊景點、餐館、酒店或場地等。雖然每個城市的旅遊指南通常會提到鄰近城市的景點,但維基百科的每個城市條目應該僅列出實際位於該城市的景點。如果您確實希望幫助編寫旅行指南,我們非常歡迎您為我們的姊妹專案維基導遊做出貢獻。 需要注意的是,出於著作權上的考慮,請勿隨便抄錄其他文字,除非您是著作權持有者。

目前,許多香港建築物條目均設有公共交通路線資料,讓遊客可透過維基百科了解如何前往該座建築物。但是,這不應是維基導遊及Google Map的職責嗎?於是建議新增這句 「前往那間酒店的交通資訊」。位置已透過粗體標示出來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5日 (二) 11:03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交集板塊:減少重複、節省資源

不少轉換規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公共轉換組,浪費資源,對此更新修正疲於奔波、亦浪費人力。不如設置可容多個公共轉換組嵌入的「交叉板塊」——相當於次級的公共轉換組。例如,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Pixar長片」,Movie組、迪士尼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非Pixar長片」,Movie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Pixar非迪士尼長片」;如此,任何一個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電影長片的轉換規則都應收錄在以上三個「交集板塊」之一,而移出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頁面本身,最終轉換效果不變。另外,在提交公共轉換組編輯時,亦可警告不應增加已收錄在屬於本公共轉換組的「交集板塊」的字詞或要求復查。希望儘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導致上節「預儲」設計細節日後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仲裁委員選舉結果

仲裁委員選舉已有結果,請參看Wikipedia: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結果,10名用戶當選為仲裁員。謝謝。--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31 (UTC)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编辑]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見: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導航模板」是否是原創研究,本議題討論其實有點狹窄,沒有考慮到維基百科既有的組織條目方式。在英維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的「導航模板」就提到何時分類替代,何時列表替代,「毫無意義」的時候,個人認為就是刪除的時候。
當然退一步不看英維總結的經驗,要重造輪子的話。個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個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後,都會在討論頁給出當年的數據來源。
導航模板部分收錄範圍並不明確,不像「XXX公司遊戲」、「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欄,按「慣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員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條目也是如此,收錄範圍不明,都沒有「慣例」,還不如跟著當地旅遊局/旅遊冊子的內容收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錄範圍不明者還有{{楚原}}。當某部電影不列在其部分導演作品裡,讀者不知道是不被收錄,還是根本不是他導演的,這算什麼導航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導演電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實還是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如果是收錄「楚原」執導作品,導航模板名稱應該為「楚原執導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與他相關都能收錄,結果就是連他演出過的作品,還有父親和妻子都在這個導航模板裡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與你討論的編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許香港島嶼列表和{{香港島嶼}}的區別算是一個參考點,全香港共263個島嶼,導航模板收錄的為何那麼少。我還發現一個範圍更大的{{太平洋島嶼}},也是中維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建立“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建立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導航模板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以便在頁面與頁面之間進行導覽。”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關”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導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導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場館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場館列表,那個列表應該是Template:NBA場館的基準,原則上沒有問題。留意在NBA,場館可變空間比球隊大,所以球隊可放主模板,場館則有另開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場館是不是應該敘述一下「哪個場館是哪個球隊的主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導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況,應該考慮將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觀點,如「過於空泛/涵蓋範圍太大的主題,例如Category:花卉,應當以分類或列表代替」通過作為指引,「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避免誤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條文,一如WP:STAND無共識,只能寫一段小的WP:LISTD達成共識。--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維的相關編輯指引,如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等,雖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潛意識還是以這種方式處理三者的關係。這裡舉例一個主動縮減範圍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從「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變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導航模板要收錄所有大陸電子遊戲公司是不合適的,這是分類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縮減範圍的觀點。
維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編者可能出於{{孤立頁面}},所以使用導航模板把內容集合起來,但是以不明確的標準創作出來的導航模板,很容易出現比重失衡。為何要針對導航模不能原創研究,其實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版本落後,「導航模板」缺點內容沒翻譯全。「導航模板」的內容可以是有傾向性的,有違WP:中立。一些導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會出現「為何有XX,沒有YY」的爭論,最後還是要給出可靠來源,有資料佐證的情況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比較熟悉粵語片,估計楚原模板的思路是粵語片時期電影作品(不論執導和演出)數量太多,且近半沒條目,故不窮舉,只收錄藍連,電視演出則不算很多,且只有小量紅連,故窮舉。不知是否@Will629的想法?昨天在存廢覆核那邊談起,據我觀察,紅連與是否窮舉是影響導航模板觀感、引發爭議的主要因素之一,可探討相關準則。--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红链几乎没有问题。只要有两个蓝链就可以起到导航作用。当然,红链不应是不太可能会建立条目的项目。(这里只说对存废而言,我认为“红链”不应成为删除理由,并非鼓励创建含有大量红链的导航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15:39 (UTC)[回复]
我認為窮舉會造成太多紅連,所以楚原導航模板中電影部分裡,我的收錄範圍都是有條目的。--Will629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9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对于内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除非刻意为之,否则我不觉得属于POV,如同不完整的列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然而同样是“不完整”或“仅列出部分观点/事物”,模板给人造成的印象和条目/列表能一样吗……(视觉影响力应该是模板>列表>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对于视觉影响力大小的主观判断,见仁见智。如果用手机看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大多数模板在手机上估计并不显现。--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31 (UTC)[回复]
P.S. 参见:Template:Template displayTemplate:Navbox documentation。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不要再扰乱讨论了好吗?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英维第5条,你有没有读过?还有你的逻辑完全就是诡辩逻辑,不回复这种废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4:47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這討論的最頂層是不是錯用了現有條文及提議條文模板?那是quote條文本身不是寫論點。--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有關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觀感,看了近來的爭議,我看因素很多,可分為「看似多了」及「看似少了」兩大方向。
「看似多了」當然就像近來熱話,以地區為主題的導航模板在不同元素上任意擴展,過於龐雜。或是瑣碎的窮舉。相信需要經歷漫長時間的討論,可能難以取得共識。
「看似少了」例子有上文所舉的楚原模板,及像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老北京城@Sheminghui.WU談到的Template:日本新左翼中的代表性團體。這個方向的釐清也許更易取得進展。如上文所說,少的原因未必是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引致的範圍收窄或偏好,可能只是不想收錄紅連、編者根本不知道原來還有更多項目可收錄、或編者暫時想不起更多項目而已。其實模板和條目一樣,都是應該由大家一起編寫的,但大家對導航模板的態度好像更當作一種個人作品,創建者未必有WP:OWN之心,反而旁觀者先這樣默認,對收錄範圍產生不必要的疑惑。以上回應了@自由雨日的一些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本着谨慎的态度,我详细看了上面的讨论,目前倾向于支持自由雨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将导航模板分为“主题类”和“列表类”。
“主题类导航模板”,没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主要有A、B、C,但除此之外也可能包含D、E,不同编者的认知可能存在不一致),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但是如果个别模板明显内容组织混乱、不足以阐释主题的(比如模板武汉市),可以具体说明理由进行提删。
“列表类导航模板”,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就是A、B、C,除此之外的D、E肯定不是,毋庸置疑的不是),那么收录A、B,不收录C很容易导向原创研究,所以两种处理方式:1、照单全收,2、给出有参考依据的标准,在模板中解释这个标准(人数超过多少、面积大于多少、名次排在前100名等等,比如大陆有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收录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完整名单”或者“更多”的链接,让读者可以看到完整内容(通常是列表类条目)。--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6:30 (UTC)[回复]
其實我一直不喜歡打開後面積很大的模板,之前有一個導航模板類比條目的觀點,「主題類」這種擴展性較大的,可否像條目那樣有長度參考上限,能夠拆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列表類導航模板」也不一定能嚴格列出,例如某年航空事故,肯定是集合,但也肯定不能照單全收。有沒有參考依據呢?目前看來只是收有關註度的。按傷亡和失踪人数算?{{2023年航空事故}}就有領空關閉系统故障這種根本沒傷到人的事故,2020年还有一起没公布伤亡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2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其理想上“应该规定”有参考依据,比如只收造成人死亡的,等等(更理想的是依据相关可靠来源的标准)。但不代表没有参考依据就非得提删,毕竟一些列表类导航模板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原创研究)“新结论”。就像理想上应该规定所有条目所有字句(常识除外)都要有来源,但不代表一遇到无来源内容就要移除、无来源条目就非得提删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6 (UTC)[回复]
是的,只要不导致或者暗示新结论即可。如果因为一个参考标准而不得不排除某些理应列入的条目,或者为了「照单全收」而罗列成百上千个条目(甚至可能大半是红链),都不会给读者带来什么好处(bonum)。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另一个例子,地球每年都会发生五十万起可探测的地震,其中十万可感知。{{2023年地震}}无论是列五十万起还是十万起都是完全不可能的。难道会有读者认为「2023年只发生了15起地震」,然后觉得这个模板展示了错误信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32 (UTC)[回复]
目前模板上的定義是「2023年主要地震」吧?英維的2023年地震列表都寫明「只記錄6級以上」en:List_of_earthquakes_in_2023。上萬個人類無法感知的,只給出數字而已。--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4:48 (UTC)[回复]
有人会认为「主要」「6级以上」属于原创研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6:36 (UTC)[回复]
「主要」的定義可以通過討論達成,換句話就是WP:共識。我還是以Template_talk: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收錄範圍的討論舉例,模板收錄範圍,可以通過討論達成共識劃定。而且這個收錄標準是可以找到可靠來源證明,不是「原創研究」。
有人質疑就應該以科學標準(如有),可以考究的標準來決定收錄範圍。你似乎忽略了討論和舉證的可能性,未免因噎廢食。--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7:44 (UTC)[回复]
无共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8 (UTC)[回复]
(!)意見:導航模板有一個遠比分類或者列表複雜的地方,在於它不止在數量上、甚至維度(子分類)或設計都可能存在巨大變化空間。這當中不免有一些地方會被懷疑是原創研究。
茲舉自由雨日君在討論中頗常用的{{中國歷史}}模板作例,本人看後有點奇怪:為甚麼這個模板會側重列出時代或朝代更替,而把各範疇歷史的條目塞進底部、還要是被合併的狀態?如果認真起來的話,本人也許會問有沒有人能提供來源去證明這個設計是獲廣泛採用、接受的?(當然以本人所知,坊間大多數有圖表的歷史書藉都用這種方式列示歷史變遷,要證明現在這個模板設計獲廣泛接受並不困難)
又如{{客車製造商}}:這個模板收錄標準應該很明確,但是為甚麼它要按國別分類?而且如果要包括所有「已結業或不再製造客車」的廠商的話,肯定變得超長,不利閱讀(其實現在已經是了)。但假如要分拆的話,應按國別分拆?還是(如果廠商較少的地區)按洲份分拆?甚至是否該按「現存」或「已結業」的廠商分拆?有關分拆方法又應如何使用可靠來源決定?
結論:本人認為原則上要贊成在(導航)模板採用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容易的,但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本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是:由於模板的複雜性,以「原創總結」為由提刪(導航)模板必需作詳細說明(包括這個模板如何不能改善或改名),而「明顯的」、「一望而知」、「原創大雜燴」這些理由本身一律當成原創研究,視為無效。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51 (UTC)[回复]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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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将金砖国家峰会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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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如题,在2023年金砖国家峰会扩容后,现已有9个正式成员国以及10余个有意加入国,组织规模相当。因此提议仿照G7,G20峰会将金砖国家峰会加入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东风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5 (UTC)[回复]

(+)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8 (UTC)[回复]
反對。國際組織、論壇或機制是否重要非在成員國數量,而取決於其行動/影響力。金磚如今仍然被指「工作重点是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影响力显得有限/在国际危机中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全球集团」,未見「重要性或影響力匹敵G7」等可靠評論。順帶一提,公認影響甚大、不無標誌性重要日程的北約在ITNR尚無一席之地。此外,峰會類別的「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改爲「閉幕」反而可取,尚無成果、又不如比賽一般有看頭的峰會之「開幕」顯得多餘。--— Goh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09:14 (UTC)[回复]
@Easterlie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6 (UTC)[回复]
(-)反对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加入北約峰會則(=)中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3日 (三) 12:25 (UTC)[回复]
@Easterlies改為(-)傾向反對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可以說明金磚國家峰會如何可比照G20峰會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6日 (六) 04:28 (UTC)[回复]

就上述意見另提一案如下: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以上,@Cmsth11126a02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54 (UTC)[回复]

個人立場上當然比較傾向Sanmosa君的建議,但客觀而言北約跟G7在同一邊,大陸方面或者立場親大陸的維基人一定會感到不公平。這樣的話,本人認為還是維持現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22 (UTC)[回复]
如果真的有人有這種想法的話,我推薦他們看WP:客觀與中立的觀點這篇論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00 (UTC)[回复]
姑且不論內容,建議先將「開幕或閉幕」改為「舉行」,因實務上新聞動態一般不特別報導此種會議開幕或閉幕,而均以舉行論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不加新会议项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31 (UTC)[回复]
支持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雖然原意不在增加項目,但是不反對增加北約峰會。--— Goh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53 (UTC)[回复]
建议加入华约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45 (UTC)[回复]
華約不是已解散嗎? 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7日 (日) 14:57 (UTC)[回复]
阿南之人君明顯是在開玩笑,所以本人也不敢隨便吐您所吐的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43 (UTC)[回复]

第一部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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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7天無新發言,我先做這部分公示: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闭幕: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17 (UTC)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3 (UTC)結束,其他請大家繼續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7 (UTC)[回复]

@Easterlies自由雨日神秘悟饭Sanmosa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9 (UTC)[回复]
(!)意見:上面的討論好像有「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以及「(把整段敘述)改為『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的提案。公示的條文似乎與上方討論內容不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6:33 (UTC)[回复]
@Patrickov還有一條意見是「保留『闭幕』」,因此我不刪除閉幕(「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和「保留『闭幕』」衝突,剩下的說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在仔細理由上,「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是因新聞一般不特別報導開幕/閉幕,「保留『闭幕』」是因閉幕可以一次總結,我在平衡各意見後,提出條文由「開幕或閉幕」變「舉行或閉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7:01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举行是自“开幕”至“闭幕”中任一时点的状态,只是报道一次发生会议的话,选头或尾就足够了,尾可以进行该次会议的总结。——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0:25 (UTC)[回复]
意思是「下列峰会闭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06:43 (UTC)[回复]
他很明顯就是這個意思吧,我就是考慮到這點才在我自己的提案直接刪除“開幕或”而不作替代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41 (UTC)[回复]
明白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經過上方討論,我修改要公示內容,現重新公示7日。--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SanmosaPatrickovcwek--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5 (UTC)[回复]
(+)支持最新公示版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4日 (一) 16:51 (UTC)[回复]
公示通过,完成修改。--Hamish T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36 (UTC)[回复]

再度讨论加入“金砖国家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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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Wikipedia: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加入金砖国家峰会。所属国家人口、GDP占世界比重足够大。同时,如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认为BRICS, G7, and G20属于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4])。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为防卫(军事)组织,与金砖国家、APEC、G20和G7的性质显著不同,不能作为类比。与北约稍许可以类比的是上海合作组织。——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14 (UTC)[回复]
上方論據已直言金磚國家影響力有限。而人口、GDP更多的國際機制不少;此文此語亦不能證明金磚國家重要或影響重大。「Competing Minilateral(少邊/小多邊/迷你多邊) Clubs」在站外只為(同)一篇文章所用,字面上顯然不具「重大/重要」之意。由於此概念只在此文章節標題出現一次、未作説明,含有「Competing」的「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可能是相對概念,正如含有「姊妹」的「姊妹城市」是相對概念。換言之,BRICS、G7、G20可能分別對應其他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三者以外的Minilateral Club亦可能對應包括三者或不包括三者的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 Gohan 2024年11月18日 (一) 02:35 (UTC)[回复]
@Sanmosa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7日 (日) 16:13 (UTC)[回复]
(-)反对:本人同意神秘悟饭君觀點。另外,條文沒有列明有關峰會屬何種性質,理論上北約是合格的,而且北約不論地理範圍、討論範圍和影響力都比上合組織大,要選的話本人寧可選北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8日 (一) 04:46 (UTC)[回复]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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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特标准的翻译腔大概是G13级别,上手修正才发现远比我想象的难读,有些句子必须去找英维条文才能看得懂。

写在自己的用户页了,欢迎编辑。

典范条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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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是——
    1. 編寫良好的: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
    2. 全面的:它沒有忽略主要事實或細節,並將主題置於內文中;
    3. 考證充足的: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得到內文引用的支持;
    4. 中立的:它公正地展現觀點,沒有偏頗;
    5. 穩定的: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特征包含——
    1. 序言:一個簡明的序言章節總結了主題,並為讀者準備了後續部分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引用一致: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媒體恰当。它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圖像或媒體必須符合包含非自由內容的標準,並附上相應的標籤。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提議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的内容
    1. 精心編寫:行文專業,吸引读者。
    2. 全面:沒有忽略主要的事實、細節,提供了主題的背景。
    3. 考證充足:相關文獻全面而有代表性。断言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適當地由內文引用支持。
    4. 中立公正地展現觀點,不偏不倚。
    5.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包括
    1. 簡明的序言序言应總結主題,為讀者提供后文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拥有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一致的引用格式: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使用恰当的媒体文件。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內容应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優良條目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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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優良條目是——
  1. 精心編寫的
    1. 段落清晰簡潔,拼寫和語法正確;
    2. 它符合格式手冊中的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的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它包含所有引用(資料來源)的列表;
    2. 所有內文引用來自可靠來源,包括直接引用、統計、發表的意見、受到挑戰或可能受到質疑的反直覺或有爭議的陳述,以及與在世人物有關的有爭議的材料;
    3. 無原創研究
    4. 不包含侵犯版權抄襲行為。
  3. 涵蓋面廣的
    1. 包含主題的主要方面;
    2. 保持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的: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每天都不會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則透過圖像說明:
    1. 圖像為其版權狀態加入標誌,並為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圖像與主題相關,並有適當的題注
提議條文

優良條目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精心編寫
    1. 段落清晰簡潔,語法正確,无错别字,无罕见字形。
    2. 符合各格式手冊的规定。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参考资料。
    2. 內文引用可靠來源。所有可以受到合理质疑的内容必须在该段落中引注,除非是情节摘要,或其他已引注内容的总结。
    3. 無原創研究
    4. 侵权抄襲内容。
  3. 涵蓋面廣
    1. 说明主題的主要方面。
    2. 聚焦於主題,而不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不會时常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利用媒体文件
    1. 媒体文件应注明版權狀態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媒体文件应與主題相關,并附適當的題注

特色列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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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一篇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它具有專業的寫作水準。
  2. 序言。它有一個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並定義範圍和納入標準。
  3. 全面性
    • (a)它全面涵蓋了定義的範圍,提供至少所有主要項目,並且在實際中,適當地包含一套完整的項目,它具有提供關於該項目的有用和適當資料的註釋。
    • (b)在長度和/或主題中,它滿足獨立列表的所有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會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且不能合理地列入相關條目的一部分。
  4. 結構。它很容易地為讀者導航和包含於不同條目中,有幫助的章節標題和表格分類設施
  5. 風格。它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性。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
提議條文

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寫作水準專業。
  2. 序言:有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定義範圍與納入標準。
  3. 全面
    • (a)全面涵蓋定義的範圍。至少應該列出主要的條目,若有可能,應列出所有的條目。还应提供各条目的講解,提供此条目的有用、适当的資料。
    • (b)滿足獨立列表所有关乎长度和主题的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不能合理地嵌入相關條目。
  4. 結構:讀者易于導航。需要时,应设置章節標題、可排序的表格
  5. 風格: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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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1 (UTC)[回复]

雖然英文那邊可能也是這樣,但對本人來說,典範條目標準應該是比優良條目標準再嚴格一些,或者再加上幾個條件。現在三份要求寫法不太一樣,有些地方(如「考證充足」 vs. 「可供查證」)令人有「典範條目條件比優良條目寬鬆」的錯覺。
另外一個比較細微的意見:「行文專業而吸引人」簡化過甚,用回「具吸引力」可能好些。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19 (UTC)[回复]
符合以下格式手冊的規定: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反正也要改,應審視這分段的問題。如果公司實體條目需要過GA,那格式手册中的虛構事物還適用嗎?所以應縮減這部分的描述至「符合格式手冊的規定及相應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如設有)。」更改這句後,覆蓋範圍變得廣闊及準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30 (UTC)[回复]
@魔琴:“经过细致的编写”好像还是有点翻译腔?中文说“编写细致”吧?另外“精心”和“细致”似乎并无程度区别,也无对应关系(“精心”是强调主观上用心,“细致”是强调客观上周密,并不是同一范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7 (UTC)[回复]
@魔琴:怎么都改成“精心”了()这样不是典优条目标准一样了吗?如果是要解决“不是同一范畴”问题的话,其实我觉得都改成“编写细致”更好?因为评价的是客观条目质量而不是主观的编者用心程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2 (UTC)[回复]
发现英维都是用“well-written”一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9 (UTC)[回复]
不清楚了。您看該怎麼改@自由雨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8:40 (UTC)[回复]
写得好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08:48 (UTC)[回复]
那就这样吧。@自由雨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51 (UTC)[回复]
好,先这样!先把主体通过了,细节之后仍然可以慢慢推敲,而且也可以直接在讨论页完成修改,不一定需要上客栈。--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6:42 (UTC)[回复]
针对相关文献进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调查”的主语似乎是指编者,而其他句的主语都是条目本身,或许应改为“相关文献全面而有代表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6 (UTC)[回复]
不受正在进行的编辑战影响”,似乎翻译腔甚至语病,直译应为“目前不受编辑战影响”,意译可以将“目前”去掉?否则“全面”等标准也得加上时态了。或是直接说成“不会发生编辑战”?“其内容每天都没有明显的变化”,“的”字不必要(“每天”似乎翻译腔,但我暂时没想好怎么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2 (UTC)[回复]
@魔琴怎么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8:30 (UTC)[回复]
GA標準1b裡的部分連結不是中維方針(老早就想說了),這部分需要修改一下。另外建議FA標準另提到需滿足所有GA標準。--Y. Se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4 (UTC)[回复]
你说这像翻译腔,但我认为更像一组排比句式(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好像所有都有另一种说法重新表达一边,又好像没有意义上太大的变化。好像不改也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回复]
排比句式和翻译腔有什么关联吗?“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就是翻译腔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支持更改。--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34 (UTC)[回复]
小修改, 公示7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04:09 (UTC)[回复]
(-)反对公示:上方提及的6個修正案沒有變更及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0:50 (UTC)[回复]
原来还未谈好,抱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1 (UTC)[回复]
@阿南之人: 不是未談好,只是沒有人主導這則討論,你可以主導這則討論,按上方意見修正@魔琴的提案,修正後才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09 (UTC)[回复]
特色列表标准的提议条文部分,关键词后面的句号感觉应该改为冒号,如:“文笔:写作水准专业。”-- 奈白不 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47 (UTC)[回复]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有及时关注到这边。已经根据上面的意见修改。「吸引人」改为「吸引读者」。Special:Diff/8482824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0 (UTC)[回复]
@魔琴:7日無人發言,可以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11:08 (UTC)[回复]
已經達成共識,且7日無實質意見,現 公示版本84828242,爲期7日,2024年11月26日 (二) 19:10 (UTC)結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9日 (二) 19:10 (UTC)[回复]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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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维基百科讨论: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在下获通知具备该选举投票权,但未见任何一个显著的页面说明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等,是赖以判断候选人是否适任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投票人了解自己“在怎样的前提下表达自己信任”的必要因素,应明确列明。显著页面亦未列明主持选举的社群志愿者的名单,故在此提出沟通。--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27 (UTC)[回复]

經話題提出者同意,已於客棧其他區擴大討論,此處留作討論通告。請諸位移步,勿於此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18:16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我已依照過往社群討論意見及既存共識整合出四個涉及仲裁委員會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包括:

  1. 彈劾機制——由仲裁委員會發起解任投票;
  2. 糾舉機制——仲裁委員會在調查期間必要時臨時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
  3. 直接除權——仲裁委員會在調查後必要時先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容許社群發起留任投票;及
  4. 依請求介入社群程序——社群可聯署就走社群解任流程的解任案的不當理據提出仲裁請求。

誠邀社群前往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參與討論。--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38 (UTC)[回复]

此為討論通知,請不要回覆此訊息;此通知直接存檔在互助客棧即可。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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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絕大多數其他國家選舉的條目中,標題以「XXXX年XX國選舉」或類似格式,例如「2024年維基共和國大選」。但是在日本的眾議院選舉條目中以「第XX屆」開頭,與大部分其他選舉條目不同;此外在荷語、西班牙語、英語等條目中都也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只有中維和日維使用屆數。鑑於使用年份的情況十分常見(幾乎所有其他條目都是如此),且不見得在其他選舉條目中會以屆數代替年份的例子出現,因此,是否應該更改為更加普遍的年份方式?--FK843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回复]

中西習慣不同,屆數在中、日等國均頗為常用。且日本有兩院,採分別選舉,故不宜單稱其中一者或一律全稱為「大選」。又此話題或許移步條目探討區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1 (UTC)[回复]
你或許想要參考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2 (UTC)[回复]
未見其他國家,哪怕是漢字文化圈的選舉使用過「第XX屆」的各式。在無論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有這種方式,在中維也只有日本選舉會這樣使用(甚至連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也不會使用屆數)。當然,大選只是舉例,通常以XX(類型)選舉的各式,例如總統選舉、XX議會選舉(上/下)等。也許對於選舉條目的命名可以搞一個方針出來來確保沒有歧意?--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15 (UTC)[回复]

現擬增修WP:命名常规如下: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0 (UTC)[回复]

@FK8438Ericliu191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1 (UTC)[回复]
基本( ✓ )同意。當然,如果可以加上「同年/月舉行不同種類的選舉時應一同提及,並在年份後面加入類別,各式為(年份)(國家)(類型)選舉。」會好一點。--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27 (UTC)[回复]
這點比較尷尬,因為存在一些像2021年保加利亞大選一樣同時介紹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的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1 (UTC)[回复]
這種條目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要被拆分,或者以「大選」為分類或消歧義,指向不同的選舉。基本上只有關注度不高和內容不多的選舉才會合併一起為條目。--FK8438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6:20 (UTC)[回复]
不贊同這個説法。就以我上面舉的例子來説,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是在同日舉行的,其中選舉背景、民調等資訊會有相當大的重複性,除非真的出現條目過長(比如臺灣的選舉條目)或性質差異較大的情形,否則我認為合在一起寫的做法不應被禁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39 (UTC)[回复]
有道理。那就按照閣下的建議吧。--FK8438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23:46 (UTC)[回复]
(+)傾向支持:我大概看了一下谷歌结果,在涉及日本的选举里,“第X届”确实更常见。但出于维护维基百科的命名一致性,我赞同牺牲一定的常用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23 (UTC)[回复]
如果涉日选举第某届为常用,不妨设置为特例。常用名称应该是优于一致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9 (UTC)[回复]
@微肿头龙魔琴我關注Google搜索結果會否被日本來源干擾,此外我看到的來源一般不會强調日本選舉的屆次。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3日 (三) 03:39 (UTC)[回复]
對於選舉來說,官方名字通常以屆數命名,但是主要在口語上和報導中都很少使用,主要都是用年份。此外,在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中幾乎所有的選舉條目,包括日本條目,甚至是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都是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因此,本人認為應視使用年份為既成規則並將其變為方針。此外,考慮到編輯和閱讀,使用屆數可能導致難以查閱和得知年份的困難,除非是第一屆之類的重要情況外,基本沒有任何好處。當然,也可以設置屆數-年份的重定向。--FK8438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5:02 (UTC)[回复]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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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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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 结合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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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本的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英文指引的说法是:As with article pages,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回复]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回复]
@Tisscherry薏仁將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回复]
建議在「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後面加上:「您可以選擇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回复]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回复]
“但書”?“但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回复]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回复]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回复]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回复]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人间百态 昨天公示已经通过。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33 (UTC)[回复]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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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獨立列表亦不應羅列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Wikipedia: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的討論歷史如下:最初在2016年曾討論,當時禁止了在藝人主條目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但作出了折衷,容許拆分列表收錄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到了2022年達成了現在的共識版本,但此版本沒有明確指出2016年那個折衷是繼續有容許,還是已經取消。在近日關於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蔡徐坤影视作品列表的存廢討論中,至少@Sanmosa@银色雪莉兩位都認為應取消那個折衷,故正式呈請修訂。

我認為若容許此折衷,會陷入對拆分條件、篇幅過長的判定爭議,吸引愛好者在主條目灌水,以圖盡快拆分,便可以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2:45 (UTC)[回复]

從來都沒有禁止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吧,過往共識都是要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而且針對的是綜藝節目。現在是否要擴大範圍?--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3:30 (UTC)[回复]
沒有擴大範圍,在2016年那個共識已經是這樣。藝人主條目,有來源且是二手來源也不能羅列。在我加入維基的2021年左右,不少香港演藝界條目都是這樣嚴格執行此共識,我也詢問過共識確是這樣。「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是指如某次參加節目(非固定班底)因一些原因特別受到關注,有二手來源証明之下可以散文形式簡述,而不是可為非固定班底參與節目設一個有二手來源的表列或點列。以往主要討論是這幾個: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重新明確藝人參與節目列表共識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期間我亦提出過是否某些情況下不算瑣碎,以現時條文來說,還是特別的就散文簡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4:25 (UTC)[回复]
你看一下過往,最後還是要看情況的,沒有一刀切的。在我角度看來這次就是擴大範圍和一刀切了。另外都是列表,能不能等上面列表方針後再討論--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19 (UTC)[回复]
@Abcet10有沒有你那邊的例子?恐怕沒有一刀切只是你那邊沒有遇上那麼喜歡清理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49 (UTC)[回复]
甚麼例子?--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但是如要重新討論,我也樂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银色雪莉Sanmosa請表態或參與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5 (UTC)[回复]
个人这样看下来,觉得应该OK。其实艺人条目和其他类别的人物条目一样,不论是主条目还是相关的列表条目,本质上都是完整的人物传记的一部分,而传记不是年谱、起居注或爱好者内容集散地。如果说固综列表犹如作家的作品年表,能够直观反映传主履历、成就甚至志趣,那么非固综列表则像是“二日辛亥、上御经筵;三日壬子,上视朝”——这样的信息并非毫无用处,但要看它用于什么和怎么用。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为“传记”这一项目作贡献的话,显然不是每一条流水账都能有用(或独立发挥作用),那么以列表形式全数罗列就缺乏意义,仅取其有用者(或其有用者集合)以适当方式置于主文显然是更妥当的做法;而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事无大小、记录周详”,也就是跟起居注差不多作用的话,那么这就是典型的爱好者内容——这不是无用,但它将更适宜收录在爱好者百科而不是本地。
回到程序事项而言,这也不是一刀切或扩大范围。修订条文用意在禁止罗列而不是禁止收录非固综内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是已写在条文的,WP:NOT不只对主条目管用,本就没有将范围局限于主条目的道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复]
之前討論考慮到有關注或者有來源,所以沒有一刀切,有來源即可。另外有來源和內容瑣碎是兩種概念,請不要偷換概念。--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我上面似乎没有只字片语谈到过来源的问题,阁下这顶“偷换概念”大帽子自何而来,还请明示。如果谈到来源的话,我的看法是:有来源是信息被收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信息是否琐碎,和其本身有没有来源支持,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条文本身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的定性也没有置入任何前置条件。因此,有来源的就允许收录、就不算琐碎这种逻辑本身就不合理——换做是历史人物条目,我要是拿着起居注往皇帝传记(或者相关列表)条目里写“三日壬子,上视朝”,那我早就该让唾沫星子淹死了。大多数的非固综信息属于琐碎信息之列,不是因为“无来源”,而是其本身无法符合传记这一项目(不是年谱、起居注)所需信息的重要度和质量——而如果其中有部分信息符合(或经过整合而符合)了这些指标,那么应该在有来源的前提下以摘要格式写入内文,而不是因为有了这些符合指标的信息而把其他大量无法符合指标的信息一同罗列——传记不是年谱或起居注,阿基米德拿皇冠泡那一次澡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生平的泡澡都列成一个表格;马国贤被选做转台王那一幕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作为嘉宾上过的谈话综艺都列成一个列表——因为其他的澡、其他的集数,对于传记而言,真的没那么重要,至于重要的那些,写成内文是完全可行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6:15 (UTC)[回复]
總體而言,中文維基百科對收錄內容的要求一般呈收緊的方向發展,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情。這個提案恰好能反映我説的這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6日 (三) 10:23 (UTC)[回复]
當時的草擬人路西法人一直沒出現,不過終於發現在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我曾經問過他(真全然忘了),他亦有回「已按2022年11月共識條文更新該章節所載規定,現時不應該再存在『分拆成列表就能收錄』的情況」,可見此修訂亦與他的想法相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6 (UTC)[回复]
鑒於Abcet10君對於當時的共識有異議,那麼公示前也PING一下當時參與過討論的帳號。@ATCaryChengYFdyh000MilkypineBenevolenSidishandsomeGhrenEricliu1912XiplusTaiwanno1bestOnceTwiceTWLiaon98Datou_1996SoftyuWongan4614Stevencocoboy依大家的理解,2022年版本的共識是否:
  1. 縱使有第三方來源,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如有來源顯示某次非固定班底演出在藝人演藝生涯具特別價值,可採用散文形式敘述。
  2. 拆分而出的藝人作品獨立列表,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3:57 (UTC)[回复]
支持禁止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同時取消所有分拆形式的折衷案。--AT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12 (UTC)[回复]
意見(▲)同上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7日 (日) 02:41 (UTC)[回复]
琐碎的,收录在分拆条目依然琐碎。同意阁下总结的22版共识。--Benevolen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4 (UTC)[回复]
@Factrecordor:一点文辞上的小意见:第三点调整为“若演艺人员条目内参演演艺作品占篇幅过长,可将其分拆为独立列表条目,但仍应遵从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等方针,且该独立列表条目亦不应罗列其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阁下以为如何?--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04 (UTC)[回复]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1:38 (UTC)[回复]
同意閣下的意見,支持閣下的修訂條文。--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2:50 (UTC)[回复]

第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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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且該獨立列表條目亦不應羅列其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沒有任何修改的前兩段就不在展示出來了。正式 公示7日。--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2:57 (UTC)[回复]

討論被錯誤理解達成共識應該怎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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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數月前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關閉時,Kriz Ju標註達成「飛行嘉賓和一次性參演節目不宜收錄為列表」的共識,此說有誤。我們討論「一次性節目」,是指節目的性質,例如一個在電視上播出的晚會,而最後顯然未有達成「在一次性節目中演出」不宜作列表的共識,因我一直反對禁止,而最後發言的Stevencocoboy也說一次性質節目除外但須附上來源。而所謂「一次性參演節目」反而意義不明,不知是節目的性質還是藝人參演的性質。此討論的結果應應描述為:在非一次性綜藝節目擔任飛行嘉賓(或非固定班底)不宜收錄為列表,但在一次性節目中擔任演出嘉賓,是否不宜收錄為列表,則未有共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4 (UTC)[回复]

@Kriz Ju--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5 (UTC)[回复]
如果沒有反對意見。此留言存檔後,我就把@Kriz Ju單方面理解的共識標註刪去。--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3:39 (UTC)[回复]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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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讨论和过往的多次讨论一样无疾而终了。实际上,修订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很有必要。尤其是我了解到英文维基百科非常清晰明白的条文,认为是值得跟随的实践。因此参照en:Wikipedia:Notability_(people)#Politicians_and_judges,建议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政治人物,曾担任国际级别公职、国家级别公职或(采用联邦制或类似政治体制的国家的)州/省级公职,或担任这些级别的立法机构成员,或被大量媒体报道。

--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07 (UTC)[回复]

定義的方式改變,這沒有特別問題,但是插入法官是突兀的,因為政治人物不能完全對應Politicians_and_judges
  • 簡要陳述,避免純粹的翻譯,請轉換成可以被對應且可以被廣泛理解的簡要文字/段落作為提議條文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2:29 (UTC)[回复]
法官是突兀的,可是在英文维基百科的原文里就是突兀的,猜测是为了兼顾无法被“政治人物”涵盖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法律界人士。为符合中文习惯,可采取增词法,“公职”重复三次。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6 (UTC)[回复]
法官、檢察長等亦為公職,其後的敘述即有涵蓋,毋需重覆說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0 (UTC)[回复]
你似乎是说,法官、检察官、政治人物可以总称为“担任高级别公职的人物”?--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6 (UTC)[回复]
(&)建議調整方向可以是下方文字,僅是提議性質,後續沒有再加入其他意見的打算。
  • 如果下方文字有參考價值,可以將原文複製後隨意改動
政治人物指曾任職於各政府部門、議會、法人或非正式組織,並主動參與政策制定、執行與解釋、製造輿論或參與可影響政策的社會運動。符合關注度的人物必須包含下列其一標準
  • 曾擔任具有高度自治權政治實體(如邦聯制或聯邦制的地方政府、自治區等)或其所屬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曾擔任國際性政治實體(如聯合國)或其附屬組織的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具備決策法律及政策權限的人員,或具備在實施解釋權限後變更法律及政策有效狀態、適用範圍或施行方向的人員。
  • 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人員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1:44 (UTC)[回复]
解释了半天什么是政治人物,甚至是重新定义政治人物,这不可取。BIO的首要目标,应该是用简单可行的标准快速判断人物是否收录。“或其所属最上级机构职务”、“或其附属组织的最上级机构职务”,如此表述感觉很怪。--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2 (UTC)[回复]
英維那套在中維完全行不通的,英文區沒有香港澳門問題,也沒有台灣問題,你要一個地區領導人強行升格為國家領導人才有資格收錄。如果閣下不打算把條文本地化的話,那只好(-)反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11 (UTC)[回复]
我都不清楚你在反对什么。英文区当然有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在附录的论述中,还谈了更多国家、地区立法机关的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9 (UTC)[回复]
按照提議條文,李家超的關注度屬「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對嗎?
如果是基於這個前設,大量香港澳門議員的條目可以提刪(特別是完善選舉制度後只做舉手機器而不博媒體眼球的議員),因為香港公職並不是「國際級別及國家級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31 (UTC)[回复]
李家超必然早已超过GNG门槛。香港和澳门立法会,在英维指引这一章节参见的论述里,认为是可假定成员关注度的subnational parliaments。香港立法会既然只有90席,多数符合GNG也不奇怪。--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2 (UTC)[回复]
你的想法很危險,香港不是國家,行政長官不是國家級職務,只是地區領袖,他並沒有軍事及外交權力。
建議這樣改:「政治人物和法官,曾擔任國際級別公職、一級行政區級別公職或同等級別的立法機構成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0:48 (UTC)[回复]
一级行政区公职,或许已经太滥。主要是重新引入了本提案处心积虑要排除的非联邦制国家地方立法机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人大)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7 (UTC)[回复]
既然排除了省級人大,自然也排除了特別行政區議員。你總不會說特別行政區議員比省級人大還要重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06 (UTC)[回复]
一个省级行政区的省人大代表有五六百人,乃至近千人,人数太多了,大多够不到GNG。反观香港立法会只有90席。--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3 (UTC)[回复]
另一方面来说,en:Wikipedia:Notability (people)/Subnational politicians只是以“是否具有较大自主立法权”来衡量subnational parliaments(次国家议会/立法机关),从而确定是否假定其成员的关注度。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6 (UTC)[回复]
建议可以一并引入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如果社群对里面的某些判定有疑虑可再讨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16 (UTC)[回复]
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内容很多,而且类似于根据英维的存废讨论撰写的备忘录。中维也许缺乏这种需求,所以没有这样的页面。我不能为引入意义不明确的页面工作。--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2 (UTC)[回复]
我認為參照WP:關注度 (文化遺產)引入「國家/地區」,並使「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是可行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6 (UTC)[回复]
另外,考慮到普通法系的法院架構,我認為直接囊括法官並不合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9 (UTC)[回复]
一种可选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有三百多个法官,包括法官确实太多了,只能包括少数大法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8:30 (UTC)[回复]
(-)反对:閣下的提議條文看起來是從英維直翻過來,我很難理解;現行條文才符合中文讀者的閱讀習慣而容易理解。--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9:16 (UTC)[回复]
居然还有人认为现条文容易理解,那我就要提一个问题了:“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行政机构的成员(例如,内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中,“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是否修饰到“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如果是,为什么?如果否,那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乃至较大的市也有制订地方法规的权限,其人大也常被理解为立法机关,估计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不会少于一万五千人。--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0:32 (UTC)[回复]
那馬來西亞和日本的地方議員算不算這種啊?-----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9日 (六) 10:49 (UTC)[回复]
马来西亚是联邦国家,其州议会议员符合任一条文。日本地方议会没有立法权限,不是立法机关。--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1:05 (UTC)[回复]
  • 「一萬五千人」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嗎?閣下提案的時候說的是「修訂這條混亂而且錯亂的條文很有必要」。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
  • 提議條文中,為何要把「法官」納進來?我沒有看到相關說明,只能猜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地方政治人物」,應該是『報導』對吧?有大量媒體報導的人物就符合GNG了,放進此處不是畫蛇添足嗎?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如果「一萬五千人」才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只要修訂現行條文即可。照搬英維的條文進來,我讀著是顯然地水土不服。
--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认为:问题就是企图修补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反而对英文维基百科明显更优良的条文鸡蛋里面挑骨头。
为什么说这是混乱且错乱的条文?
  • 领导阶层和行政机构成员的重合:总统往往拥有行政权,总理、首相是行政机构的领导者。
  • “领导阶层”本身是需要被良好定义的概念。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这一身份本身不是行政机构成员。
  • 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代表:立法机关成员的名目还有委员,“议长”(立法机关主持者)的名目还有委员长、院长,而且“议长”本身就是议员。
  • 顿号在前面是区分“领导阶层、……行政机构、……立法机关”,在这里是区分“议长、议员”,存在层次的混乱。
  • 制造了一种说法——“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我没在中维之外见过“最上级行政区”之说。
  • 为了拯救“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这一措辞,又加入了“法律上或事实上”。
法官和地方政治人物是有必要的吗?
  • 如我前述,法官兼顾了国际法院法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情况。
  • 地方政治人物可能被大量媒体报道(按:似乎台湾更常用报导)行程,然而难以找到对本人的有效介绍。
  • 由于英维条文取消了“一级行政区”,“地方政治人物”弥补了“一级行政区”等地方人物的缺失,并绕开省级人大等机构。
  • 我认为加入这两条没什么不好,但是如果这两条不被接受,可以删除,因为本提案并非企图引入新的关注度标准。
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我认为,英维条文远胜于该条文。
  • 承认单一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联邦国家的地方立法机关。以立法权力作为标准。
  • 绕过了立法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立法机构成员”称之。
  • 绕过了国家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担任公职(hold office)称之。
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2:31 (UTC)[回复]
我想閣下應該要注意:「『公職』本身是需要被良好定義的概念。」。在台灣,任何級別的公務員都是「公職」,總統是公職,總統府的秘書、分析師、辦事員都是公職。「國際級別公職」、「國家級別公職」、「州/省級公職」究竟會讓多少基層公務員直接擁有關注度呢?--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8日 (一) 04:15 (UTC)[回复]
“主要”地方政治人物,還是“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前者,“主要”怎麼理解?滿足“獲得大量媒體報道”就可以的話,主要可以去掉吧;後者,“主要地方”,什麼算“主要地方”?--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34 (UTC)[回复]
Major local political figures,major、local和political均修饰人物,去掉major应无区别。我认为正如你所言,major不是良定义的。--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7:44 (UTC)[回复]
那我覺得還是在提議條文裡移除主要二字比較好。--)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9 (UTC)[回复]
參考英維對應方針後發現是有對這點做出一定註解,看看能不能被補上:Generally, a person who is "part of the enduring historical record" will have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history books in that field, by historians. A politician who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press coverage"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news feature articles, by journalists. An actor who has been featured in magazines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magazine feature articles, by magazine article writers. An actor or TV personality who has "an independent biography"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 a book, by an independent biographer.--)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8:02 (UTC)[回复]
这只是解释为什么这三种人假定关注度。其逻辑是大概率满足GNG的人群可以假定关注度。另外,已删除“主要”。--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3 (UTC)[回复]
能否一并探讨市长(大型城市,具体怎么定义不清楚)、大使等重要职位是否都有默认关注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09 (UTC)[回复]
你們要不要考慮舉些具體例子,順便弄個表格什麼的釐清一下,再歸納成符合本地慣例的規則?英文維基百科將政治人物與法官並列安排,概出於歐美部分法官係民選官職,不見得適合本地多數情況(尤其是東亞政治人物)。建議重新整理,去蕪存菁,不要照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9 (UTC)[回复]
新修版删除法官,删除政治人物和地方政治人物的点列,将政治人物分为三个类别。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48 (UTC)[回复]
提議條文捨棄英維措辭的精妙之處,或許不及本地先前所擬的個別版本。
  • 「擔任◯◯級別公職」比之「hold office」寬廣得多。或許出於正二品實權掌門人比從一品閑人更notable,英維限於「hold office」巧心可嘉。
  • 關鍵是,「國際級別」、「國家級別」、「州/省級別」公職並非通行概念,極易導致不同理解,自帶爭議、窒礙難行。例如,中共黨員或許認爲半年不出家門/病房一步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副國級)是國家級別公職,交通部長(正省部級)不是國家級別公職;西洋、東洋、南洋人則可能抱持相反理解。如何解決?甚至在沒有這些概念的國家或地區,將「國家級別公職」理解為包括聯邦政府底層公務員,也難以指責故意曲解。
  • 英維所述「national」而非「nationwide」、(聯邦制)「province–wide」而非「provincial」,自然亦有不同。
--— Goh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22 (UTC)[回复]
如果你是认为,“hold office”不只是担任公职,而且是担任要职(即英维注解的“主要政治职务”),这是应该接受的建议。但“要职”是一个缺乏良定义的概念,hold office本身恐怕不能视为“巧心可嘉”,而是可以容忍、需要容忍的模糊范围。
关于你问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和交通部长,我是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均在national office范畴(但是他们似乎完全被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范畴覆盖)。
至于措辞为province-wide而非provincial,看不出有何微言大义。state/province-wide同样无法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西班牙自治市等情况。--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40 (UTC)[回复]
不止此二官職,關鍵在於各國官職級別並不相通、隱晦不明、不便查證、定難可行。若如此版以説不清道不明的「級別」為準,必有諸如「甲國交通部長合資格、乙國交通部長不合資格」、「聯合國直屬組織次長合資格、另一政府間國際組織直屬組織次長不合資格」等爭議。故以回歸「職位爲主、級別爲輔」的思路為宜;例如在寫明中央要職後,中設兜底條款「位階或禮儀順序高於以上職位的官職或皇室成員」,最後再寫聯邦一級主體要職。--— Goh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02 (UTC)[回复]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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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回复]

(-)反对。1. 我们没有廷伸确认用户;2. 担保和负责制度不可能实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05:22 (UTC)[回复]
本站現有4,597個延伸確認用戶。--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3 (UTC)[回复]
原句不是延,是廷。--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1 (UTC)[回复]
@魔琴、@Hamish:如果是保留這句呢?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4:38 (UTC)[回复]
因為執行不限期封鎖的情況大部分屬於傀儡、純破壞、用戶名不當等,小部分屬於多次封鎖後累犯。總的來說,如果加入這條,針對於可能會適用的情況,通常也只有“承諾改善”這個理由才會有管理員考慮解除封鎖,假如說要把“承諾改善後方可解除封鎖”都寫到封鎖日誌的話,我擔心這個理由會被濫用,因此我認為保留這條沒有意義。參見WP:CONDUNBLOCK。--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6:03 (UTC)[回复]
同Hamish的意見,並不完全認同需要為每位遭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寫上解封條件。能理解你的出發點是像Z7504這種因長期擾亂而遭封禁的小部分用戶,不過若是僅因這小部分的用戶而要求管理員將全部的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這反而會加重管理員工作壓力。--)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7 (UTC)[回复]
我較關注的是年初有編輯者引用 「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要求管理員解封所有永封IP用戶。一會兒後,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我就納悶,難道IP用戶比有名用戶還要高級?這個理解難道僅適用於IP用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4 (UTC)[回复]
IP的情況比較特別(WP:COLLATERAL)。由於時間因素,我自己是暫時沒辦法去驗證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是什麼時候、哪位管理員跟哪些IP。不考慮特殊情況的話,IP本就不應永封。長時間的封禁(比如2~5年,極端情況的話甚至10年)是現在絕大多數替代IP永封的方式。--)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53 (UTC)[回复]
如果沒有解封條件,那這句就倫為「論述」,根本無法實現這句提出的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8 (UTC)[回复]
抱歉,真沒看清。--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47 (UTC)[回复]
“不限期不是永久”的意思是维基百科可以接纳那些愿意改过自新的编者,而不是说要帮助所有犯了错的编者改过自新。看不出有额外设立这种解封程序的必要。Irralpaca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5:59 (UTC)[回复]
同上方魔琴君第二點。--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5 (UTC)[回复]
觀看隔壁ANM裡不少陷入爭議的用戶皆有延確資格,故實在不能接受由延確用戶幫助管理員監督編輯。儘管我認為擔保和負責制度是一個挺有趣的想法,但仍需更多具體細節以確認制度可行性。--)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1 (UTC)[回复]
(+)支持(1),其他(-)反对。延伸确认用户也有很大可能犯错,就像atannedburger说的,但是(1)可以接受,而且可以引进一个像傀儡助理一样的解封助理。关于巡退,额我觉得没必要再加一层。--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1 (UTC)[回复]
@Martinc021、@ATannedBurger、@Cwek:通常要永封的很多時也是犯了很大或多次的錯誤。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可確保他們的解封不會悄悄地在關注度低的條目進行破壞。
這個也關乎信任度的問題,正如先進城市的懲教工作,在罪犯被䆁放後,也相信他們很容易重犯,對此有3個月的監管令,確保他們在䆁放後可以正常重投社會。
如果維基社群信任他們在解除封鎖後不會破壞,那我也支持不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7 (UTC)[回复]
我認為引入巡退是可以接受的,但沒辦法接受純延確來監督編輯。至於是否真的有必要再多加這層本身,我在還沒有看到具體提到「擔保權」或「監管權」的方案前會先持保留意見。--)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22:35 (UTC)[回复]
這個「不限期」執行起來恐怕更像等候董建華發落。--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1:40 (UTC)[回复]
不是应该可以通过zh-block或者其他申述方式去申请被不限期封禁?不过在不限期封禁时写清楚封禁理由或者依据+接受解封的理由或依据,可以接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5 (UTC)[回复]
反對任何賦予持有其他權限者專有之「擔保權」或「監管權」。社群無論身份,均可就個別封鎖提出意見,根本與是否持有巡查或回退權限無涉,遑論延伸確認權此類單純累積編輯次數所得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6 (UTC)[回复]
除第一条可以(+)支持外其余均(-)反对。为什么需要“担保权”,感觉确实可笑。--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1日 (一) 09:58 (UTC)[回复]

提議條文(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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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提議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管理員會在封鎖信息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如管理員沒有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則預設為完成1個{{第二次機會}}的要求。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可在完成解除封鎖條件後申請有條件解除封鎖,並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00 (UTC)[回复]

本人(+)支持明文規定被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如何恢復權限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15 (UTC)[回复]
如果一定要寫明的話,改成管理員應在封鎖日誌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未有說明的,解除封鎖的條件為……會不會好一點。另外,我認為缺省條件為何還需要討論。--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37 (UTC)[回复]
虽然这个“不限期不是永久”方针是我从英语维基百科引入的,但现在有人提出要做进一步修改,基本上可以接受。但是我建议在提议条文中还要再加一条:对于因使用不当用户名而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管理员将结合用户行为与贡献决定是否提出解除封禁条件。如用户名不当,但其作出建设性的贡献,管理员在解除该用户封禁前无需提出条件。因为封禁申诉指导以及用户名方针都提到,封禁用户名不当的用户要分情况。--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1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這個預設只是針對提案生效前被永封的使用者,並不是針對生效後的。畢竟這個第二次機會作為解封條件已算簡單且容易達成。我相信管理員不會要求 使用不當使用者名稱而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 以第二次機會作為解封條件,因為這是不切實際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3:35 (UTC)[回复]
模板{{第二次机会}}也需要改,在最前面加一条阅读解除封禁的条件,(+)支持--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45 (UTC)[回复]
新版本第二次機會連同第二版條文一併公布,待他們回應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50 (UTC)[回复]
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需要解释]:如何觀察?如果說是供社群成員查閱貢獻的話,那我想貢獻這種東西應該都是公開資訊,就沒必要特別去寫這個,有點不是廢話就是意義不明的感覺。--)dt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5 (UTC)[回复]
@ATannedBurger:
有兩個做法,第一是解封後3個月內在維基百科:禁制紀錄公告此人剛被解封。第二是把他們編輯的條目均被標記「待檢查」,由巡退手動確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6 (UTC)[回复]

提議條文(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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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提議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管理員應在封鎖日誌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未有說明的,解除封鎖的條件為完成1個{{第二次機會}}的要求。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可在完成解除封鎖條件後申請有條件解除封鎖,並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註:剛被解除封鎖者編輯的條目均會被標記「待檢查」,由巡查員及回退員手動確定相關編輯是否正當合理。直至他們認為剛被解封者的編輯是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要求為止。)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註:被全域封禁的編輯者除外。)


由於您的編輯歷史為破壞、擾亂性編輯或其他由管理員指明的原因,因此您的封禁申訴已被拒絕。然而,只要您能夠得到維基百科社群的信任,我們可以再給您一次機會,要能夠被解封,您需要證明您願意且能夠在維基百科做出正面的貢獻,您可以透過在您的對話頁展示對現有頁面的編輯來證明這一點。具體步驟如下:

  • 熟悉我們的基本規則
  • 閱讀我們的改進條目指南
  • 閱讀及明白閣下的封禁理由。
  • 閱讀及明白解除封禁的條件。
  • 選擇一個任一未曾列入優特標準、您封鎖當刻沒有編輯爭議的現有條目。
    • 您可參考相關專題格式手冊要求,改進相關專題的條目,以達至該格式手冊要求,這樣可讓您更容易成功申請解除封禁。
  • 一旦你決定了您要改進的條目:
    1. 點擊條目上方的編輯標籤;
    2. 複製您要做出修改的章節內容,但:
      • 不要複製條目開頭的「資訊框」部分(原始碼形如{{infobox name|...}});
      • 不要複製任何檔案原始碼(原始碼形如[[File:檔案名稱.jpg|thumb|說明]]);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分類(原始碼形如[[Category:分類名稱]]);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小作品標籤(原始碼形如{{Foo stub}});
    3. 在您的對話頁點擊編輯,開新的章節(例如== [[條目標題]] ==)並在下方貼上複製的內容,但還不要儲存
    4. 編輯摘要框寫上:「複製自[[條目標題]]」(條目標題替換成您真正複製的來源頁面標題);
    5. 您現在可以保存頁面了,不過,如果您的編輯包含可靠来源引用(通常都有),在最下方添加{{reflist-talk}}模板,之後點擊发布更改
  • 現在編輯該內容,編輯您所選擇的部分來提出重要、可供查證及符合格式手冊要求的修改。請注意我們不是請求修正錯別字或是添加少量未引用的內容,您所做的修改應具體且能符合相關方針指引。
  • 當您完成後,請重新進行封禁申訴,管理員將查看您建議的修改
    • 如果我們(包括當初執行封禁的管理員)能夠相信您提出的修改能夠幫助維基百科,那麼您將能夠被解除封禁。
    • 首次申請審批時長最高可達半年,期間切勿使用ping功能滋擾其他編輯者或管理員協助校對提交內容或要求儘快審批,一旦我們發現您的修改曾被其他維基人協助校對或滋擾其他編輯者,當次申請將會無效且下一個次申請需選擇修改另一條目。
    • 一旦申請失敗或無效,管理員有權把您下一次申請的申請審批時間以每半年為單位進一步延長。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0:38 (UTC)[回复]

@Hamish、@Martinc021@Shwangtianyuan@ATannedBurger@Underconstruction00@魔琴@Ericliu1912--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1:19 (UTC)[回复]
(=)中立。--Hamish 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42 (UTC)[回复]
“第二次机会”增加了一些限制条件,我不反对。条文修订也没问题。--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7日 (日) 12:58 (UTC)[回复]
这个……有点像英维的pending changes。--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7日 (日) 17:39 (UTC)[回复]
(=)中立看看吧。--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7日 (日) 18:29 (UTC)[回复]
不要XXX没有太大用处,不好操作,有人来维护一下就好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7日 (日) 18:03 (UTC)[回复]
由巡查員及回退員手動確定因尚不確定技術可行性之外,其餘(+)傾向支持--)dt 2024年11月17日 (日) 19:00 (UTC)[回复]
另有新的意见:封禁方针“封禁申诉”已经有一段关于“第二次机会”的方针了:如果用户声称希望做出建设性贡献,但管理员对其承诺存在疑问,则可以使用{{第二次机会}}模板作为解除封禁的条件,来展示用户将如何为百科全书做出贡献,以此相信用户提出的修改能够帮助维基百科。所以我要问的是,如果条文修订通过,我所提供的另一条文是否需要做调整呢?--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8日 (一) 14:56 (UTC)[回复]
你說的是綠字條文?如果是,應該不需要再調整,因為兩者對使用第二次機會的目的也是一致,也就是協助知錯的「封禁玩家」重投維基。不過改了一小部分「第二次機會」,避免濫用及抄襲。--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11:07 (UTC)[回复]
(+)傾向支持。--WiiUf🐉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04 (UTC)[回复]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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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真沒想到我竟然真的需要就同一人的同一事第三次發起討論,原因自然還是甜甜圈真好吃近來第三度不當地設置其簽名,為此我不得不根據WP:签名#处置问题签名的規定在這裏第三次請求大家就此事作一定的討論。這次我concern的有問題簽名見於Special:diff/84952218,主要問題是在簽名中再度加入了一些不太恰當的言論,該簽名第三度包含了前兩次討論(12)已經提到過的否定特定運動員的性別認同的問題(他這次不弄林郁婷,改弄伊曼·哈利夫了,但問題本質上是一樣的,何況首次討論時我已經提過伊曼·哈利夫了),此類字句顯然落入了粗魯無禮的範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0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MykolaHKPatrickovY. SeanYFdyh000薏仁將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5 (UTC)[回复]
然而相关签名内容指的是法國網絡媒體在2024年10月洩露疑似伊曼·哈利夫医疗报告的争议(德国图片报[5]后续国际奥委会的回应[6])并且连接目标是讨论页(討論頁提到了相關報告爭議能否加入的提案)并非条目本身(英语社群目前对相关事件能否加入到条目内仍存在一定争议。)-----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9 (UTC)[回复]
之前他对林郁婷的签名我是明确表示不当的;不过这次还真不一定,因为涉及的是“客观上的一件争议”而非针对其“主观的性别认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37 (UTC)[回复]
不一定+1,签名里提到争议和暗示态度是有过的。但鉴于他的签名换太频繁、只追热点与接近“拱火”,容易引来无端争议和话题偏离,提议视作构成滥用而禁止这样做。如果描述中性,更可能被接受,但那不“个性”了。--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0:33 (UTC)[回复]
但「拱火」好像也不是文明的行為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53 (UTC)[回复]
我说接近。对事物做批评或讽刺,社群的接受度因内容而有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1:58 (UTC)[回复]
畢竟哈利夫的醫療報告爭議不如兩岸問題更受臺灣民眾關注。(例如同時期發生的博恩走種鈡獎發言爭議[7]就有多家臺灣媒體報導)況且相關內容是對相關條目的提案-----这就是醫療報告”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12:29 (UTC)[回复]
現在是討論閣下的簽署問題,本人勸閣下不要再繼續相關的宣傳行為,這樣只會讓其他用戶覺得閣下在轉移視線。--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2:43 (UTC)[回复]
然而这一段讨论的确实是跟我的签名有关。(相关签名本身就是为了吸引用户参与在伊曼·哈利夫条目讨论页的提案 )不像阁下在不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疑似琐碎内容。(例如配音资讯与港铁相关的内容。)-----这就是醫療報告”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13:16 (UTC)[回复]
那這事情就嚴重了,要是真按你的話説,你現在的做法可以被認定為拉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25 (UTC)[回复]
邀请讨论不算拉票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29 (UTC)[回复]
這你要看WP:拉票的具體定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34 (UTC)[回复]
@自由雨日這段WP:CANVASS#不適當的通知(拉票)首段第二句:「拉票通常牽涉到訊息的張貼,但請注意:這項規定也可以涵蓋其他遊說形式;譬如在每次留言張貼署名的同時,以自定義簽名檔自動大量加上推銷訊息。」--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4日 (四) 18:06 (UTC)[回复]
“大量推销讯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52 (UTC)[回复]
本人已說不要轉移話題,閣下這樣只會對自己更不利。--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04 (UTC)[回复]
本次不一定,當事者曾經說過簽名會隨著熱點而蹭,考量到他異動簽名頻繁,也確實受到站內用戶矚目注意。--薏仁將🍀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30 (UTC)[回复]
@薏仁將Special:diff/84971453後段是不是轉移話題?--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4日 (四) 18:06 (UTC)[回复]
算是他個人主張?話說他又更換簽名,不過老實說,這樣頻繁更換簽名會讓用戶產生困惑…--薏仁將🍀 2024年11月14日 (四) 21:06 (UTC)[回复]
然而不管怎么改签名都无法避免被部分人指控为冒犯。除非改为无任何立场形式的签名,不然就很难避免带入立场例如两岸政治(Cmsth11126a02使用的签名)、LGBTQ+以及两性和种族问题。-----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0:55 (UTC)[回复]
@薏仁將本人認為當事人言行問題可於WP:ANO加以指證,始終當事人仍在轉移話題及不聽取他人勸告;另外@自由雨日,本人認為閣下不要再為當事人作出辨護,當事人的問題已經很明顯,繼續為他辨護的話只會導致情況更加複雜及難以處理。--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2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我并非辩护。事实上早在Sanmosa发起本议案的半日前,我就已经请他注意签名。只是我认为就签名问题而言,认定何为不当、粗鲁无礼等具有非常强的“判例”作用,不应草率为之(之前对他“林郁婷”签名我也毫无疑问认为不当,但这次确实情况不一样)。至于“转移话题”问题则确有之,如在这里反过来指黑色怪物的问题,这是不当的,请@甜甜圈真好吃不要再讨论无关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49 (UTC)[回复]
無論該簽署所提及立場是否主觀,始終如持續使用具爭議性的簽署並不好好正視相關問題的話,本人認為其所衍生的問題只會更加複雜,故建議當事人應對自己有關行為作出收歛。--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35 (UTC)[回复]
本人前兩次都已經發表意見。這次只想說的是:三次討論已經顯示甜甜圈君亟欲以簽名表態的思維容易引起社群反感。停手(或者他所述的「改為無任何立場形式的簽名」)對他本身而言確是最佳解決辦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03 (UTC)[回复]
他更換的速度很快很頻繁,這樣子的確造成社群部份用戶的困擾--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10 (UTC)[回复]
( π )题外话,目前他亦在被問責後卻於WP:更換用戶名提交了更名申請,其相關操作卻會加重其他用戶對他的質疑,他的行為已嚴重脫韁了。--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37 (UTC)[回复]
然而改名申请实际上之前就有计划,只不过由于考虑到关联到站外账号的风险,将站外账号更名后才在站内更名。最后说一句,请不要恶意推定他人行为,谢谢。-----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4:09 (UTC)[回复]
已將ANO相關提報連結提供至改名區域,相關用戶更名准否由該區域的管理員審酌裁定,其餘不再敘述。--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18 (UTC)[回复]
的確閣下在處於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更改名字,實屬不合時宜,故本人同時亦勸告閣下不要找借口。--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34 (UTC)[回复]
更名不是隐退,你说的是WP:隐退才有的问题。更名是有重定向的,并不能起到逃避不当行为的作用。确实要注意WP:假定善意,不要贸然用“脱缰”等形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5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自由雨日,甜甜圈的情況已引起許多用戶的不滿,而早前閣下曾在甜甜圈的討論頁警告他如果他再有行為引起公憤的話可不會繼續協助他,但為何現在如此田地你還在替他說話?--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5:11 (UTC)[回复]
这不是“替他说话”,而是实事求是,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一码归一码,要根据方针指引等合理共识来处理用户不当行为(即应“理性”+“对事”),而不能因为多数人厌恶就对一个用户作出处理(“感性”+“对人”)。我先前曾是天天提删+警告甜甜圈的人(因为我认为他的行为不当),甚至和现在相反地有被认为是“故意针对甜甜圈”,所以我显非有意“包庇”他个人。反倒是我前段时间提报明显违反方针指引的用户还被几个用户反指“挑起冲突”,警告我会受管理员处理,这才是真正的对不当行为的不当协助。更何况我不是管理员、也不是仲裁员,我的(如果构成)“协助”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共识并不考虑非正当合理意见,若我的意见不合理,自然也构不成影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5:30 (UTC)[回复]
維基百科的用戶眾多,而每個人亦有各自的立場跟看法,如果有些用戶行為不當的情況已達到難以補救的話,最好的辦法是「自救」。即使你的目的是好或是壞,其他用戶對相關的言論抱有眾多意見,有些情況甚至是難以平息,始終如果自己意識到情況不妙的話,適當地離去退出話題參與便是最佳的自我保護。--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08 (UTC)[回复]
用戶更名妥適與否還是交給管理員去認定吧…我們只是將意見和相關疑問提供出來而已,應該不構成誰幫誰說話又或者是欺壓誰的問題…--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51 (UTC)[回复]
适当地离去”指对甜甜圈的建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55 (UTC)[回复]
這可能會有解讀成自動離開維基百科的問題--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02 (UTC)[回复]
没懂……何为“自动离开”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3 (UTC)[回复]
已修改語句。--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25 (UTC)[回复]
退出議題討論也是一種保護措施…--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46 (UTC)[回复]
恕我不赞成这种说法。维基百科不是社交平台,我不认为和他人(乃至很多人)意见不同会对自己构成“威胁”,自然也就谈不上“自我保护”。如果我认为某人明显违反方针指引行为不当,哪怕有多人包庇纵容,我也一定会坚持要求处理(包括对甜甜圈的创建重定向长期禁制也是我提出的);如果我认为某人并非因为明显违反方针指引而被多人排斥(或虽有违反但“罪不至死”),我认为对其的处理诉求过重,自然也会提出质疑。当然,我的理据是否充分,最终仍是由社群共识决定并由管理员执行的。(阁下应该是希望我退出话题参与?如果是希望甜甜圈退出的话,那当我没说;不过我也不认为应当将甜甜圈本人排除在讨论之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2 (UTC)[回复]
个人认为,甜甜圈签名之前有问题,但是现在已经可以接受了(我指伊曼·哈利夫),和他差不多甚至比他严重的签名比比皆是,没必要因为他之前屡犯就抓着他不放。--Dryrace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04:43 (UTC)[回复]

关于本地化资讯是否为琐碎内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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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人与@DarkWizardCody长期因其在超级战队系列作品条目中不恰当的移除作品在两岸三地的本地化(例如配音、作品名称)资讯(即使在作品本身以及代理商提供相关资讯的情况下)相关内容产生矛盾而相关讨论有可能会影响到所有影视作品类条目特此讨论。此人之前被其他人指控提及曾经在部分专题(例如香港铁道专题)不恰当使用方针指引排除特定人士编辑条目(節刪)。(言论出处)-----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5:34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Factrecordor-----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6:38 (UTC)[回复]
作品名稱怎麼可能沒有,不是要做地區轉換麼?--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6 (UTC)[回复]
然而港澳台地区的特攝作品在作品播出前基本上只能靠周边代理商或者是剧场版代理商的名稱無法完全做到與正式播出后的作品名稱對應。例如臺灣地區播出的國王戰隊帝王者在周邊宣傳時提到了作品的全稱,[8]而播出時電視臺使用簡稱國王戰隊。以及假面骑士Gotchard在中華電信上架前使用的是其中一部劇場版的中文名做周邊宣發[9],而實際名稱則使用假面骑士Gotchard。而中國大陸地區由於是作品代理商做統一宣發,所以基本上不會出現宣傳時使用名稱與實際名稱不一致的問題。-----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3 (UTC)[回复]
(:)回應,不認為配音資訊是瑣碎內容,有官方來源或第三方來源都可收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但DarkWizardCody目前仍然因知名度问题拒绝加入可供查证的配音人员列表,要是仍然拒绝听取意见就只能修改MOS:ACTOR将配音员(声优)纳入。-----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12:02 (UTC)[回复]
不反對這樣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7 (UTC)[回复]
(:)回應,地區名稱事宜應多找ACG專題那邊的前輩交流。我認為「國王戰隊」與「國王戰隊帝王者」都有官方背景的來源,此情況下兩者是簡稱與全稱關係,屬於合理的常識判斷。我倒是想起一些舊作品,當年電視台取的名稱,譬如在香港,完全改頭換面的雷霆煞星(高速戰隊),百獸王(百獸戰隊)則失去戰隊一詞,其他雖還是XX戰隊,但恐怕當年的刊物不會看到XX者/連者,英文或有一點可能。這些名並不如叮噹那樣深入民心,如果在當地當代的刊物或官方、代理(如有)中已經有採用其他譯名的趨勢,我認為不必拘泥於當年的舊名。好像近日特朗普的譯名有編輯戰,好久以前香港曾譯作杜林普,但現在已非主流,這個名可記載於資訊欄中,但不宜在內文出現和作地區詞轉換,就是這個意思。--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57 (UTC)[回复]
甚麼叫「指控」?甚麼叫「檢舉」?在閣下提及該兩詞時有否意識到該兩詞的嚴重性?如果閣下甚麼也沒有搞清楚的話就不要在此胡亂抹黑他人。--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16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根据《WP:讨论页指引》,在他人已对你的留言作出回复之后,要收回留言,请使用删除线或{{节删}}等模板,而非直接修改(版本差异),这样会构成歪曲讨论,其他读者无法读懂黑色怪物留言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25 (UTC)[回复]
因原文说法没有假定善意所以引用相关内容时并未完全引用原文说法(清除异己)而改用指控和举报。(原文的说法:我记得之后发现他原来在交通类条目经常引用方针指引排除异己,却在特摄类这个没人管的原创研究后乐园尽情原创,当他看见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又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了?)-----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0:33 (UTC)[回复]
本人一直不贊成於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國王戰隊帝王者收錄內地一方的配音員資訊原因是因為當地的配音員知名度太低,對其它華語地區來說沒有值得關注的地方;
至於作品譯名,大致認同Fac君,的確有關譯名與同系列的戰隊名並不呼應,對現在來說明顯非主流;
另外即使有該資訊有來源,但也要想一想該資訊是否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而不是硬說因為有來源而值得收錄。--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04 (UTC)[回复]
你有兩個做法可以做,1是提請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2是緊跟格式手冊要求。以上(不想吵架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回复]
不过我个人认为有可靠的一手来源以及二手来源的配音资讯值得收入。而且配音员的关注度(知名度)与能否收录到作品角色列表中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可供查证才是(港澳台地区的配音作品很大一部分存在可供查证的问题,尤其是当代的电视平台和串流平台播出的配音作品)。-----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1:00 (UTC)[回复]
港澳台地區的配音員的確有知名度,但礙於欠缺可靠來源;而中國內地的配音員雖有來源但知名度較前述地區低迷,除非該配音員在其它華人地區有較高的知名度,否則不建議收錄(知名度因素)。--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1:50 (UTC)[回复]
然而关注度(知名度)只分有或者没有不分高低况且收录配音资讯与配音员本身或者配音作品在播出地区以及以外的区域有无关注度(知名度)无关。-----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4 (UTC)[回复]
但目前他們的知名度對其它華人地區來說,仍尚未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14 (UTC)[回复]
關注度本來是判斷整個條目存廢的概念,而不是條目內的個別內容。就算借用來參考,也從不需要看其他地區是否關注。--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5 (UTC)[回复]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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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和@红渡厨讨论了“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这类列表,他的本质是一种拆分的逻辑”)。

而在年初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讨论中,红渡厨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那么现在问题是,如果说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是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那么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对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江苏省表里面无法排除无锡市的内容,武汉市表里也一定无法排除硚口区的内容,导向内容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4 (UTC)[回复]

NT:NRVE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是一种常见情况;但这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关注度的继承”,出于方便排版和浏览的原因,这种做法通常会得到接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7 (UTC)[回复]

麻烦解释解释在这里具体的格式和展示原因是什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3 (UTC)[回复]

太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0 (UTC)[回复]
我试过了,我觉得并不长,长和不长未见有字数标准,都是你我主观判断,但长与不长都无法避免内容重复,除非按照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遗址,一个是文字介绍,另一个才是表格,这样确实可以不重复,但如果这种写法成立,那岂不是说,只要把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改成 文字介绍,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甚至 梁溪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就可以成立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8 (UTC)[回复]
您拿《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来证明不长我觉得实在是很无语。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复]
但有个细节阁下也要注意,现有的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关于 XX区县本级 的内容,实质上和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的条目内容完全一样,而借用地方志可以证明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本身具有关注度,而且先于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在维基百科出现, 那么在建立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时候,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是否又可以单独存在?单独存在,岂不是又出现了 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 ?--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5 (UTC)[回复]
我说的过于拗口,举例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存在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的情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0 (UTC)[回复]
不对,这是两码事。“XX县文物保护单位”,介绍的是每一批县保都有谁,可以按批次写。而“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写的是该地文物保护单位的现有级别,这并不能被认为是提供同一种内容。--———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1 (UTC)[回复]
这解释很牵强,并不是每个编者都跟阁下一样对条目持此种理解和操作,上海的例子就是如此,就像 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创建者认为必要,可以提供不同内容(见下面的 級別參數),而其他人未必这么以为。--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49 (UTC)[回复]
另外我感觉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连环套,即松江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境内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 是否可以视为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拆分?如果按照区划拆分的逻辑成立,那么按照级别拆分的逻辑也成立,何况,地方志也能找到支持,既然都列各级了,那么自然每个级别也符合关注度。--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5 (UTC)[回复]
拿我自己的举例,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其中的县级内容即原来的 海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和 松阳县保护单位列表,一字没动挪过来的松阳县文物保护单位,本质上,并无法统一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中的 区县本级 内容是按批次写,还是按现状级别写。--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4 (UTC)[回复]
我感觉阁下似乎陷在“拆分”的逻辑里出不来了。市级拆到区县级列表,是因为太长,而把区县级列表再拆一遍,则没有必要,因为本身也不会有多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没看出来哪里牵强了,在不同页面提供同样的内容,本就不允许。阁下提到的上海的例子,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至于四川的模板,也许您忘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8/02#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当初您可是同意删除此模板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9 (UTC)[回复]
拆分的逻辑可是阁下提出来的,阁下既然提出来了,就需要逻辑自洽,如果导向意想不到的结果,就可以反证逻辑自己的问题。不同页面提供不同的内容并不难,比如我上面说的一个文字,一个列表,但这是否就可以代表可以进行拆分了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1 (UTC)[回复]
唉,您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10月30日阁下才去看过关注度是什么,结果今天又忘了。我今天又讲了一遍,阁下似乎转头又忘记了。拆分的逻辑,这是出自于NT:NRVE的说法,根本就不是我原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0 (UTC)[回复]
可以说上海的例子是因为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直接编者抄一下,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再去建立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呢,好像也无法避免“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本质上“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这句适合每一种类似情形。
我要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关注度提到了“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如果分离出的条目与主条目几乎不可避免地重复,那么显然有违反了维基百科:删除方针“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9 (UTC)[回复]
我在开头就说了,阁下既奉 维基百科:关注度 为圭臬,又奉 维基百科:删除方针 为圭臬,现在两个圭臬自己打架,阁下需要再自创第三圭臬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33 (UTC)[回复]
补充:如果阁下认为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不属于内容分歧 ,那么我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属于内容分歧,在几乎不存在内容分歧的情况下,到底能拆分到什么程度就需要重新审视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复]
  1. 在这个问题上,《维基百科:关注度》和《维基百科:删除方针》不存在冲突;
  2. 阁下提到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不存在冲突。我上面已经回复过了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3 (UTC)[回复]
那么好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存在冲突,条目创建者甚至还做了筛选,提供了不同的内容(如果完全一样,DYK早就提删了不是么,DYK也不是走过场吧),没筛选的都可以通过有人去整理保留,有筛选的那也一样不需要删除。--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6 (UTC)[回复]
我要提醒阁下的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9#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当时的删除,是执行社群共识,而非我一个人的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4 (UTC)[回复]
本质上,“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基本一样,即前者相当于后者的一部分,再怎么按批次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和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前者和后者的无锡市内容也是基本一样,前者也是后者的一部分,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显然阁下这里是双重标准。
还说什么社群共识,社群共识个鬼啊,你看看当时几个投保留的?我那个济南古城又有几个持保留意见的?无数例子证明,如果社群共识和阁下一致,阁下就认为是共识,不一样,阁下并不认为是共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8 (UTC)[回复]
  1.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
  2. WP:共识不是点票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6 (UTC)[回复]
上面列出的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您不看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复]
我上面的回复您不看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3 (UTC)[回复]
我再提一个例子,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一个简写,一个详写,但是如此一来,阁下所担心的“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就不存在了,所谓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因为太长拆分成各区的理由一样也不存在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6 (UTC)[回复]
现在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详写,那么必然和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身陷入内容重复。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简写,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太长而拆分成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逻辑便不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54 (UTC)[回复]
至于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的这种设想,我拿自己的例子无法让阁下信服,但我拿其它人的玉环例子便可以证明无法达成共识,这里虽然分详写和简写,但都是介绍了历史上所有县保。--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6 (UTC)[回复]
您能别在这里自说自话好么?这证明啥了啊?都哪跟哪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6 (UTC)[回复]
证明了啥啊,如果要详写,不就等于导致“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结果不就是提删?
如果要简写,不就等于解决了“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那还拆啥呢?
这不都是阁下自己说的嘛。--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46 (UTC)[回复]
阁下左一下说江苏省表,右一下说玉环市表,七啊八啊的我看不懂,麻烦阁下重新整理您的语言和逻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0 (UTC)[回复]
阁下一向善辩,说到关键点上掉链子我是不信的--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2 (UTC)[回复]
我辩不辩你也要把话讲清楚啊?话都没讲清楚你让我说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4 (UTC)[回复]
我来理一下,建议阁下先不要着急回复,也等等其他人说话
首先,在前期讨论中分析“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我问为何要拆分,回复理由是“太长”。
而在另一个讨论中,红渡厨提删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理由是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和山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对应内容重复,“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好,现在问题来了,类似“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样的区县级列表绝大部分会包含区县本级文物的内容,逻辑很简单,各级都有了,本级还能没有么(个别没有的不算,我实话实说)?
但是在维基百科还同时存在很多以本级文物为名建立的条目,例如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是同时存在的,再如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同时存在的,而且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条目 创建的时间一般早于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必然出现“对应内容重复”,导向是需要删除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就和上面提删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一样。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不去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而是像玉环这样简单概括,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也完全可以简写 市级和县级的内容,把这些内容放到 市级和县级本级保护单位 里去写,甚至放个链接我认为也没问题,我以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为例试过了,如此一来,只要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就行了,完全不需要拆分,那么“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些都可以删除,合并。--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20 (UTC)[回复]
  1. 条目的创建时间早晚,与条目的存在是否合理无关;
  2. 麻烦阁下不要举一堆例子,看的我头昏。您要么只拿一个例子举例;
  3. 我一再说过,“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包括已经升级的)。他们提供的是两种内容;无论是阁下口中的“详细列举”或“简单概括”,他们提供的都是两种内容;
  4. 有鉴于目前中国大陆对于文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只会越来越多,而不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2:23 (UTC)[回复]
另外,我确实表达过关注度可以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但我可从来没说过只有关注度才能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3 (UTC)[回复]

刚才在做表,那直接做个表好了,大家看上去比较直观,上面类似“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这种辩解已不值得一再反驳了,既然阁下倾向于拆分,且“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不如让大家直接一次讨论究竟可以拆分到哪一级好了,一次解决一个终极问题,理论上,除了国家级、省级、社区的市级和区县级四个最基本的表,其它表格都是历史上各位编者反复探索、不停倒腾出来的,本质上并没有创造新的内容,另外目前这些表格要么强干弱枝,要么强枝弱干,要么没干只有枝,要么没枝只有干。--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20 (UTC)[回复]

本来阁下讨论的是各级列表的问题,好家伙,现在又扩大到一堆列表,等我一点点看,后面再慢慢回复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07:11 (UTC)[回复]
体系 总表 第一级拆分 第二级拆分 第三级拆分 第四级拆分
国家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基础表) 江苏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省拆分)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按批次再按类型进一步拆分)
目前未见(格式为宜兴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省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基础表)
银川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
河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目前未见(按区县拆分,格式为灵武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设区的市级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市表、基础表) 目前未见(按区县拆分,格式为萧山区境内的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区县级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区表、基础表)
长兴县文物保护单位(县表、基础表)
各级 目前未见(格式为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这个表里的所有内容,理论上无必要) 目前未见(格式为浙江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省拆分的表、省本级、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湖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广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南阳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地市拆分的表、省保按地市拆分的表、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区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区县拆分的表、省保按区县拆分的表、地级市按区县拆分的表、区县本级) 庐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街道和镇一级别的已被删除(见此

@Shizhao这个系列的几次提删都有阁下的参与,我就@一下,上面表我都已经列了,在拆分(以及组合)方面的沉迷已经成为维基百科在文物领域长久的问题,也许各位管理员也可以讨论一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59 (UTC)[回复]

這類問題其實是不是跟過度分類有異曲同工之妙,即向下到某個層級後,繼續拆分反不利於百科全書維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8日 (一) 06:58 (UTC)[回复]

由于Special:Diff/84991994这个问题我认为与那边的讨论没有太大关系,因此我到这里回复:

答:合理。我认为省保条目的理想状态就是:不介绍具体有哪些省保,只写一些有关的数据,和一些纯文字性的信息,关于具体的省保有谁,这交给“第X批XX省文物保护单位”和“XX市境内的XX省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去写。大概就是类似于现有版本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目和《第X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条目、《XX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的关系。———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8日 (一) 08:37 (UTC)[回复]

A/B分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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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提议将目前的仲裁委员会分为 A/B 组。这意味着,当一个案件涉及仲裁委员会的一名成员时,该案件可能需要由仲裁委员会的另一组成员讨论。至少,如果仲裁委员会中的某人明显被怀疑与当前案件有关,则需要进行回避程序。---Lemonaka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18 (UTC)[回复]

  • 这是对现任 Arbcom 的怀疑吗?

不,不是。我只是想让它更难被有意用户控制。或者可能是肯定的,我不相信特权持有者的自我控制能力。

  • 那么它会让当前的仲裁变得更加复杂吗?

不,只是分组或分批。但是如果你想在仲裁委员会的案件正在进行时进行这样的处理,这将无法实现它的目的,因为那时可能一切都处于危机之中。---Lemonaka 2024年11月19日 (二) 07:25 (UTC)[回复]

現在好像不夠成員做這樣的分組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26 (UTC)[回复]
目前成員有10位,他說的是一種方式--薏仁將🍀 2024年11月19日 (二) 10:23 (UTC)[回复]
這是説,ARBCOM分爲兩組,隨機或自由地,分在兩邊,一旦案子涉及其中一側,則應當有另一側進行調查。 -Lemonaka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14 (UTC)[回复]
我个人感觉是没必要的,一般情况下直接本人回避就好。但是我觉得这种方式其实可以用在arbcom处理一般案件上,即一组处理,一组审核。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29 (UTC)[回复]

关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议增加关于“来”字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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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字的用法常常是错误的,例如“来华”、“来港”,乃至一般用法的“来到”。从逻辑上来说它不仅是地域中心的思考所导致的,甚至比现行方针中地域中心#地理的例子更加直接。在WP:避免主观用词里有更详细的论述。复制如下:

:在非引用的情况下维基百科正文几乎不会出现作为动词使用的“来”。(当然了全文搜索“来”字,搜到的大部分都不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来。)不过,还是比较容易发现一些误用的例子的。这类问题多发于“来中国/来华”或者“来中国的某个特定地方”。因为中文材料中默认以中国或者特定地区为“此地”的做法不少。

目前我不做具体修改的提议,因为我认为“识别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解决问题”是三个不同阶段的事情,直接眉毛胡子一把抓会导致思维混乱。所以目前我只征求大家的意见,看“在避免地域中心方针里不提及“来某地”的用法”是不是问题。如果是问题,再讨论如何解决。--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1 (UTC)[回复]

如果有人在此话题里直接讨论解决方案,我将进行劝阻。如果不听劝阻,我会视作扰乱讨论,做提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08:43 (UTC)[回复]
本人的看法:不是。原因如下:
  1. 方針涵蓋的用例應該是只符合該方針的情況。如您所言,「來X」邏輯上不是以地域中心為主因。
  2. 某程度上,「地域中心」是「主觀用詞」的子集。
其他事情待您決定把討論推進到下一階段再說。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9日 (二) 09:21 (UTC)[回复]
了解。同意地域中心是主观用词的子集。--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6 (UTC)[回复]
以前就有人对《避免地域中心》提出异议。既然「来X」和地域有关,不妨先当补丁摞上去,等到有哪位勇士来改制《避免地域中心》再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9 (UTC)[回复]
除引用原文外(這種毋庸贅論),若條目係聚焦某地,「來某地」此類用法也不總是有問題。例如撰寫中國基督教史之類議題,行文寫出「傳教士某氏來華後,有若干作為」,這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45 (UTC)[回复]
并不认同。以“中国基督教史”为例,如果因为话题是“中国这一地区的”基督教史,就认为可以说“来华”,那么美国移民史就可以说欧洲移民“来美”吗?正常行文是不该如此的吧?--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1月19日 (二) 15:18 (UTC)[回复]
「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著理順,這似乎是中文語言(尤其「華」字簡稱本身)的一種性質,已經超出單純地域中心問題。個人不反對於格式手冊明確提倡少用此種語彙,但完全禁止亦不甚現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03 (UTC)[回复]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來華」始終比「抵華」、「到華」(甚至「到中國」之類)聽着理順’這種感覺本身也是地域中心的一種體現?這樣説吧:假如把“華”換成兩岸四地、漢字文化圈以外的地方,就比方説位於歐洲的匈牙利,或是位於南美洲的阿根廷之類的,這種感覺真的會仍然存在嗎?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3 (UTC)[回复]
此前见到过哪个条目里写某日本艺人“来台”,显然是不合适的。不是经常见到。——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2 (UTC)[回复]
可以規定應避免使用“來”。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0日 (三) 00:24 (UTC)[回复]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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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回复]

均不能。逻辑很显然不正确。——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3:51 (UTC)[回复]
当然不能。《WP:非原创研究》:“要证明你没有发表原创研究,你必须列明与条目主题直接相关、且直接支持条目内容的可靠来源。”方针里还是特意加粗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4:06 (UTC)[回复]
這讓我想起以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方聲明的決定佐證1997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顯然同樣不當。--— Gohan 2024年11月21日 (四) 04:25 (UTC)[回复]
1.只能證明「川普聲稱上任後會徵收關稅」。--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21日 (四) 12:59 (UTC)[回复]

修订WP:外文重定向方针与首句MOS:外语名称格式指引,并将他们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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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数月以来在存废讨论观察到的共识和一些编者的观点,以及多次和相关编者的交流讨论,现提出修订《外文重定向》方针。同时,阅读大量条目后发现,很多条目——包括大量典优条目——的首句外语名称标注格式已和现行MOS:外语名称差异较大,结合同一些编者的讨论,提出修订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除此以外,本次修订期待做到《外文重定向》与《外语名称》互相对应。

《外文重定向》方针
現行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語言符合以下條件時方可建立來自此語言的重定向:

  1. 此語言(或使用此語言的文化)與目標條目有明確關聯(例如:公司/作品/人物/地方的外文原名),和/或
  2. 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此語言指稱目標條目(例如部分專業文獻常見之拉丁化外文人名)
提議條文

基於維基百科不是詞典,一般而言,僅在外语文本[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

  1. 该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即不出现对应中文)在中文语境使用(有时甚至比对应中文更常用),通常为字母词(如CD指激光唱片)和英语词(如bug指程序错误)
  2. 该外文文本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该外语专名和外语语种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尤其是条目标题对应语言的外文专名
    1.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通常也可建立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文本作为重定向,除非该专名的罗马化转写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如一些通常以汉字形式出现的原文仅由汉字组成的日语人名、地名等[2])。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建立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
    2.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通常也可建立对应英语的外文重定向,除非英语名称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明显低于原文名[3]
  3. 使用该外语的文化与目标条目有明确联系,且外文文本所指事物是目标条目的介绍对象(如使用外语的某一民族的特色饮食的外文名称)[4]
    1.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或该外语不是英语,可建额外的罗马化重定向与英语重定向的规则和上条相同
  4. 鉴于英语是大部分学术领域的国际通用语言,且大量学科术语中文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甚至尚无可靠来源译名),故建议创建专科术语的英语名重定向导向到对应的条目(除非相关领域学术研究使用中文的情况明显多于英语)。中英术语对照可参考术语在线(中国大陆)、乐词网(台湾)等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
  5. 生物学名。包括物种名(含亚种等)和属名等分类单元的学名
  6. 其他常会在中文语境出现的外文文本,或其他有合理期望中文使用者會使用外文文本指称目標條目的情况。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说明创建理由

原则上不允许创建带消歧义后缀的外文重定向。当某一外文文本对应多个条目时,若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则重定向之;若没有一个含义明显重要及常用(即应“平等消歧义”的情况,参见WP:消歧义命名),则应将该外文文本重定向至相应的外文或中文消歧义页。确需创建带消歧义后缀外文重定向的,消歧义括号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且创建者需在重定向讨论页说明创建的合理理由。

参考資料

  1.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文本”(包括第1条中所说“专有名词”)包括了单词、词组,偶尔也包括句子等。
  2. ^ 注意一些常见于学术领域的日语人名可能更常以罗马化形式出现。
  3. ^ 大量情况下,某非使用拉丁字母的外文专名,其对应的拉丁化转写和英语名形式相同,即此种情况和上一种情况是同一拉丁字母文本。
  4.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社群对是否可建立该外文重定向未有共识。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現行條文

如果條目主題名稱与外语有較大關聯,那麼與其同義的外文名稱可以出現於導言裡,並通常被括號包住。例如,一篇講述非中文語言的地方條目會把該地的本土語言所用的名稱寫進去:

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

如果有多於一個外語名稱需要展示,那麼在導言裡把它們放在獨立的句子,或者在主體正文增設一個諸如「名稱」的章稱,而不要寫在開首的句子裡。另外,不要把僅僅作為展示詞源的外文名稱寫進導言內。

提議條文

通常来说,若条目标题词[1]为中文且对应外文[2]符合建立外文重定向的条件,那么建议将该外语名称在首句写出,并通常出现在标题词后的括号中;否则不建议标注外文名称。具体如下:

  1. 标题词有同义外文文本常常直接(即不出现对应中文)在中文语境使用(甚至可能比标题词本身更常用),通常为字母词(如CD指激光唱片)和英语词(如bug指程序错误)
  2. 标题词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作品名、公司名等)且译自外文或与外文有紧密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例如地名:切爾諾夫策州烏克蘭語Чернівецька область,Chernivetska oblast)是烏克蘭西南部的一個州……
    1. 若该外文文字不是拉丁字母,其对应的罗马化转写是否标注与如何标注——即直接标注在原文之后(如上“切爾諾夫策州”例)、在原文之后使用注脚、不标注在首句(仅在信息框标注)等——均无共识
    2. 若该外语不是英语,且英语名在中文语境的出现率不明显低于原文名,社群对是否在首句同时标注英语名称没有共识
    3. 若有多于一个外语名称需要标注(含上例情况),社群对是否均在首句标注及如何标注没有共识
    4. 若标题词有别名且该别名亦出现外文名称,若不致混淆,语种名称可以省略
  3. 标题词与使用某种外语的文化有明确联系,建议标注对应的外文,并注明语种[3]
    1. 同上例:是否额外标注罗马化名称、英语名称,如何处理多于一个外语名称的情况,暂无共识;语种名称不致混淆时可省略
  4. 若标题词是专科术语(例如出现在术语在线乐词网等提供中英术语对照的网站,以及各类百科全书、专科辞典、专著、论文等),那么建议在标题词后标注对应英语,对译名不统一、不固定的术语而言尤为如此;除非该标题词相关领域的中文学术文献数远多于英语。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这也是大部分学术文献的标注方式
  5. 若标题词为生物物种(含亚种等)或某个属等生物分类单元,建议标注生物学名
  6. 其他有必要标注外语名称的情况。标注者需在讨论页解释标注理由

不要把仅仅用作展示词源的外文名称等相关内容写进首句。例如“俄罗斯”一词译自蒙古语[4],不要加注蒙古语名或介绍相关内容;例如“精神分裂症”的英语名称“schizophrenia”由希腊语词根“skhizein”和“phrēn”构成[5],不要在首句介绍这一外文名称的词源;再如“通用语”的英语名“lingua franca”来自意大利语[5],不要在该外文词前写上“意大利语”语种或介绍该词词源。

除首句外的条目正文,以及消歧义页标注外语名称的方式可参考首句格式手册的规定,在“提供必要信息”和“保持文本简洁、避免冗余”之间做出平衡。唯由编者自行翻译的专有名词必须标注外语原文(包括首句与其他部分。参见WP:原创译名)。(这一段加在《外语名称》章节最末)

参考資料

  1. ^ 本节“标题词”指第一个加粗的词或短语(偶尔也可能是句子),不一定和条目标题完全相同。
  2. ^ 本章节所说的“外语/外文”指除中文以外的语言。
  3. ^ 若该外文文本仅是多个单词的简单组合,例如“cinema of the United Kingdom”(英国电影),社群对是否可标注外文名称未有共识。
  4. ^ 黄河清. 近现代汉语辞源.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387. 2019. ISBN 978-7-5326-5403-1. 
  5. ^ 5.0 5.1 J. Pearsall; P. Hanks; C. Soanes. 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 由《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编辑出版委员会翻译. 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7. ISBN 9787810802758. 
主要修订记录

第一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第二次(2024年11月20日 (三) 09:39 (UTC))

集中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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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相关编者加入讨论@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7 (UTC)[回复]

刚刚忘记签名了 囧rz……重ping@微肿头龙MykolaHKKethygaEricliu1912--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9日 (二) 17:19 (UTC)[回复]

lingua franca 的词源似乎是意大利语。enwikt, Longman, Collins, Merriam-Webster, Oxfor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6 (UTC)[回复]
!!好像确实!——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43 (UTC)[回复]
其实有必要把“没有共识”也写进去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7:58 (UTC)[回复]
“没有共识”代表已经讨论过了,反映一种讨论状态吧。据我所知写进去情况蛮多的,比如NC:消歧义括号中的全角括号、NC:先到先得中的“可否在必要时使用脚注存在分歧”,以及英维en:WP:NLIST中的第三段首句,等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02 (UTC)[回复]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这也是大部分学术文献的标注方式”我对这个规定保留意见,因为很多条目都有标注“英语”,且个人觉得不标有点怪。如果其他编者认为没有问题我也不反对。条文的其余部分我觉得没问题。
另外,一些(相对)基础的学术词汇有必要建立英语重定向吗?比如EthanolGlucoseGravity这种(话说Gravity可以改成平等消歧义吗)。激进一点,可以把Water重定向到吗。我觉得这可能和各种形式的罗马化一样难以有共识,只能个案讨论了,不知道各位怎么看。--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5 (UTC)[回复]
同样,也有很多条目并未标注“英语”语种,且绝大部分学术文献、工具书,以及教科书(中国大陆)是从来不标“英语”这个语种名的,个人觉得标注“英语”反而很怪以及冗余。基础的学术词汇,我认为只要是常见于术语表、工具书、教科书的,就应该创建(至少是“可以”创建)。刚刚翻了下中国大陆人教版高中《化学》,它甚至是特意空出侧边栏用来强调文中的英语名称的,比如“乙烯 ethene / 加成反应 addition reaction”等等。“water”我不确定有没有必要……如果创建的话,这就很接近“词典”性质而不是“百科”性质了,但它也确实可以视作学术词汇,只是正好和语文性词汇一样(两岸术语网站的情况是,术语在线没有,但乐词网有不少);但如果建个“country”消歧义页说有“国家”和“乡村”两个义项,这就完全不行了,因为这是英汉词典内容。“gravity”等外语词如何消歧义的话,我觉得理想状态是看这个词在中文语境如何使用,更常指代什么(出现在教科书、学术文献等的括号标注中也属于使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0日 (三) 10:06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內容有些長。
2:「罗马化转写文本」不準確,比如阿拉伯字母、斯拉夫羅馬化轉寫方案有多種,有不少與常見的、以拉丁字母表示的名稱不同。
3、「若罗马化转写形式不止一种,社群对“是否应创建所有形式的罗马化文本”未有共识」,那這個提案中涉及羅馬化的部分似乎就失去意義了。
4、「建议创建专科术语的英语名重定向」與「方可创建外文重定向」的精神不符,沒必要是專科術語就要去創建英語重定向。
首句《外语名称》格式指引:
由于学术研究通用英语,一般无需在英语名前标注“英语”这一语种名称,首次出現不標註語言名稱恐與維基上現行實踐不符。學術文獻是默認現行的外文多用英語。
提案還未討論就寫“没有共识”,同 微肿头龙。--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21日 (四) 01:57 (UTC)[回复]
外文重定向:
  1. 虽然长,但确实总结下来的共识和讨论结果有这些……
  2. 确实不同啊。常见的拉丁字母文本是英语名,这里是要允许建立原文名罗马化
  3. 为什么失去意义?差不多就是,“可以建”,但并未完全鼓励编者全部建(即只鼓励建最通用的罗马化方案)
  4. 个人是希望“建议”的。因为我真的遇到大量明明在中文可靠文献(甚至是术语在线等)出现的学术词汇,明明在中维有条目但却搜不到,需要先去英维搜再通过跨语言链接转到中维的。中文学术译名真的很混乱
外文名称:
至少“需要标注”也与实践不符,因为有大量不标的(甚至有些专有名词等情况也未标语种,这我觉得不太好)。就像我几个月前提出“非专有名词无需大写”时,也有大量实践不符(现在也是),错误地大写非专有名词的情况甚至多于不大写情况。当然这里标注“英语”语种并非错误,只是我觉得冗余。

infobox nativename應否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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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乔治·华盛顿,簡單填infobox的話英文名會自動粗體,但近日發現有部分條目加上了nobold。早前發現有ip用戶為大量條目加入nobold(此ip連帶其他行爲,疑似不會說中文,但我問起後就換了個ip),查看各格式手冊、模板説明又似乎無明確説明,故在此詢問。--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22日 (五) 02:19 (UTC)[回复]

个人认为无需加粗。--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22日 (五) 07:54 (UTC)[回复]
之前Kethyga提议修改Infobox person的native_name参数位置时的共识是不加粗(用了小号字、不加粗不会让读者分散注意力)。--Kcx36留言2024年11月22日 (五) 10:01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