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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存檔/2009年4月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罷免

  • 提請罷免User:Shizhao的管理員資格。 理由:此人大量刪除版權過期照片,並不加警告地快速刪除合理使用照片,已經構成對WIKI條目的實質性破壞。沒有資格繼續留任。經過大量時間在圖書館搜到了60年前的版權早已過期的老照片竟完全未經提前告知突然刪除,不僅極大地打擊各編輯者的積極性和損害維基百科內容的豐富性,更重要的是,這種管理員完全是在對維基進行破壞。 格致 (留言) 2009年3月17日 (二) 15:05 (UTC)
好像只刪除過您的一個圖像File:Kuomintahui.jpg,原因是缺少來源--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17日 (二) 16:45 (UTC)
管理員最近好像常被人針對--tlrmq (留言) 2009年3月18日 (三) 10:18 (UTC)
別的不說,關於書生我有一點想說的就是請不要過於熱情地處理文件……有一次我發現書生在文件:Ginrei Koujaku.jpg掛了速刪,理由是未使用的非自由圖片但是上傳表單寫得清清楚楚「描述摘要:石田雨龍使用銀嶺弧雀攻擊(死神動畫第144話)」那麼就證明這個圖片不是用於石田雨龍就是銀嶺弧雀,就把它添加進條目不就行了?為什麼一定要DEL?可能上傳者上傳後忘記填入條目,一個自由的百科全書幫幫忙不是很應該的麼?——03|OR 2009年3月20日 (五) 14:35 (UTC)
出於遵守版權法規的目的,中文維基百科規定沒有在條目裡面使用的非自由圖片必須刪除。所以,書生的提刪沒有違反規定。而且事實上,中文維基百科對於文件的速刪一般都會等待一段合理的時間。如果閣下認為這張圖片應該在某一個條目裡面使用,閣下可以在條目裡面使用這張圖片,這張圖片也就不會因為沒有被條目使用而導致被刪除了。—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21日 (六) 09:21 (UTC)
另外,在下希望大家能夠理解遵守版權法規的重要性。這不但是一種道德自律,也是一種現實的考量。維基百科的伺服器存放在美國,而美國對於版權法律的執行相當嚴格。如果維基百科隨意違反版權法規,將會為維基百科帶來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對於美國執行版權法律的情況不是非常了解的用戶,在下建議可以通過閱讀這則新聞了解一下。—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21日 (六) 09:46 (UTC)
我想您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儘管圖片並未事實上被使用,但其描述明顯可以使任何用戶理解此文件應該置於哪個條目,如果能夠被使用就儘量不要提刪。仍以文件:Ginrei Koujaku.jpg為例,我並未觀看過死神,但仍能正確的將圖片放置入條目,相信書生也可以做到。如果這圖片的描述不能告訴大家圖片的適用條目才需要提刪。維基的精神不就是合作嗎?大家共同努力。儘量試圖修復所謂的」破壞「而不是刪除了事。——03 2009年3月21日 (六) 13:09 (UTC)
按照規定,非自由版權的圖片只要沒有條目使用,都就必須被刪除。按照在下的理解,這樣的要求只是出於遵守版權法規的目的。在下相信書生和閣下一樣希望維基百科的條目能夠圖文並茂。
在下認為:造成沒有在條目裡面使用的非自由版權圖片的出現可能有很多種原因,可能是上傳者忘記加入條目,也可能是條目裡面有了更加合適的圖片而沒有繼續在條目裡面使用,甚至有可能是因為包含錯誤的信息而被其它維基人從條目裡面移除。在下認為:對沒有在條目裡面使用的非自由版權的圖片進行提刪,能夠達到通知關心條目的維基人的目的,從而讓這些圖片得到合適的處理。—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21日 (六) 16:57 (UTC)
我是覺得如果自己能夠處理的話就不要麻煩別的維基人了。——03 2009年3月22日 (日) 02:20 (UTC)
  • 前文第一行的 [沒有在條目裏面使用非自由圖片必須刪除],我贊成。因為,[不用於條目/存於 Wiki 電腦] 是無意義的。
請問:[在條目裏面使用的非自由圖片]、[沒有在條目裏面使用的自由圖片],規定也是刪除嗎?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09:49 (UTC)
按照維基百科的規定:在條目裡面合理使用的非自由圖片不需要刪除。對於自由圖片,不管有沒有在條目裡面使用,一般都會先移動到維基共享資源,然後快速刪除。如果上傳到維基百科的文件沒有註明來源和版權資訊,不管這張圖片是不是自由版權圖片,都必須刪除。—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21日 (六) 09:59 (UTC)
  • 謝謝回應!請問以下三點敘述是否正確:
1. [自由圖片] 等於 [自由版權圖片] 等於 [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的圖片]。 2. [沒有註明來源和版權信息] 的圖片,[維基] 視同如 [版權不明]。 3. 前述 [版權不明的圖片] 若 [在條目裏面合理使用],不刪除。但若不用在條目裡,都必須刪除。
其次,必須同時註明 [來源] 和 [版權信息],或者取其一即可?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16:27 (UTC)
閣下可以參考條目自由內容了解關於自由版權的定義。對於沒有註明來源和版權資訊的圖片,維基百科會認為版權不明,而版權不明的圖片有可能是侵犯著作權的圖片,所以都會提交刪除。但是,考慮到一些維基人可能不是非常熟悉維基百科的規定,管理員一般不會立刻刪除這些圖片,而是會等待上傳圖片的維基人補充來源和版權資訊。如果上傳圖片的維基人沒有及時補充來源和版權資訊,版權不明的圖片一律會被刪除。
按照在下的理解,來源和版權資訊必須同時註明,註明來源是尊重作者署名權的表現,而版權資訊可以方便其他人確定這張圖片的合法使用範圍。
「合理使用」是一種特例,閣下可以通過Wikipedia:合理使用了解在維基百科條目裡面合理使用有版權圖片的方法。按照在下的理解:沒有註明來源和版權資訊的圖片不應該「合理使用」,因為如果圖片沒有註明來源,這本身就已經侵犯了作者享有的署名權,而署名權是著作權的一部分。而沒有註明版權資訊的圖片會導致其他人在使用這張圖片的時候感到困惑。而且在下認為:如果知曉來源,版權資訊應該很容易獲得,如果作者沒有註明任何版權資訊,那麼上傳圖片的維基人就應該認為作者保留所有權利。
以上。—小周(XiaoZhou)留言2009年3月21日 (六) 17:44 (UTC)
  • 陛下的耐心,我很感謝。最後提一想法,請毋須再傷神回應:對於 [版權不明的圖片],以 [機器人] 自動去信要求限時補足(無信箱則註明於其討論頁)。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7:03 (UTC)
已經有這個機器人在跑了user:alexbot,但是來源不明的圖片,只能人工去做,機器人很難判斷--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2日 (日) 13:58 (UTC)
前面的1和2都正確,3不正確。應該是「前述 [版權不明的圖片] 無論是否在條目中使用,都必須刪除。」[來源] 和 [版權信息]都必須註明。尤其是來源,必須可供查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2日 (日) 14:01 (UTC)
  • 1. 判斷「/註明」,[機器人] 很拿手;至於「的內容是否足夠」,若為訂定某種格式/讓 [機器人] 去跑,將能減少人工。 2. 「註明」應超過版權問題總數的一半,我猜。 3. user:alexbot 不會去信要求補足,我猜。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08:55 (UTC)
user:alexbot會在用戶對話頁留言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3日 (一) 13:58 (UTC)


避免混淆

建議:變更「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3/14」成為「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3-14」。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10:25 (UTC)

這是維基百科特有的子頁面功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2日 (日) 14:02 (UTC)

「苔」=>「薹」

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薹」和「苔」在簡體中文中都是傳承字,互不簡化。因此,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五版的解釋,「薹草」、「蒜薹」等詞語使用「薹」;「苔蘚」、「苔原」等詞語使用「苔」,在這裡,「薹」和「苔」在簡體中文與傳統中文的區別完全相同。然而,中文維基百科卻還有如下錯字乃至錯誤分類(很大一部分拜我當初弄錯所致,不過是苔草科苔草屬這兩個條目引導我弄錯的):

因為從secure被GFW禁了後,我還沒有找到穩定運行機器人的通道,因此如果有興趣的童鞋可以嘗試手工修復……—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20日 (五) 18:14 (UTC)

大家有時間請協助將分類Category:冬青屬下的

| unranked_ordo = I類真薔薇分支 eurosids I

| ordo = 衛矛目 Celastrales

全改為

| unranked_ordo = II類真菊分支 euasterids II

| ordo = 冬青目 Aquifoliales

KeepOpera (留言) 2009年3月20日 (五) 19:23 (UTC)

RE:opera,有大約203個頁面,似乎需要頗長時間才能修復,另外沒看懂菲菇的意思@@;;—LokiTalk 2009年3月21日 (六) 14:09 (UTC)
簡而言之就是把上述頁面中所有的「苔」都改為「薹」。—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21日 (六) 17:13 (UTC)
不是有bot~幾個植物撞什麼牆?--Liangent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4:34 (UTC)

問:登錄後不能編輯?

問:登錄後點擊「編輯本頁」或「編輯」,總會彈出「文件下載」對話框,提示下載「index.php」,而不是進入編輯頁面。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造成的,該如何解決?謝謝! —58.35.217.232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14:19 (UTC)

這是因為在參數設置→編輯中勾選了「預設使用外部編輯器」的緣故。--Advisory 2009年3月21日 (六) 17:08 (UTC)
非常感謝,問題解決了。:)--Wajing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12:56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Bencmq於2009年4月1日 (三) 08:20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台灣行政區劃條目

目前大多台灣行政區劃條目(包括市、縣、鄉、鎮等,如高雄市臺中縣楊梅鎮 (台灣))的信息框部分均有英文名稱,個人認為對於中文維基百科而言,這樣的做法似有不妥,大家如何看?—Wcam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7:06 (UTC)

成都工學院

問: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9:12 (UTC) 我想重新編輯一篇《成都工學院》的頁面!但它已被〈成都科技大學〉重定向了,無法創建。 成都工學院單獨有一頁面,很有必要,因為它是一段大學史。故請管理員將〈成都科技大學〉下的重定向刪除後,我另立《成都工學院》的詞條,可以嗎?

//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ndex.php?title=%E6%88%90%E9%83%BD%E5%B7%A5%E5%AD%A6%E9%99%A2&redirect=no —Ben.MQ 2009年3月22日 (日) 09:21 (UTC)
您可以在輸入「成都工學院」進入到「成都科技大學」的頁面後,看到標題下的括號里有「重定向自成都工學院」的提示;直接點擊提示里的連結就可以進入「成都工學院」原本的頁面去編輯了。——白布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16:49 (UTC)

問: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2:22 (UTC) 1.關於<成都工學院>頁面的編輯,我沒有侵權!原發表在百度里的<成都工學院>,作者就是我.現百度百科已沒有了該詞條,我想重新發表在維基百科裡,可以嗎?請管理員審查後,告之我! 2.我編輯的頁面,為什麼第一行文字老出現一藍色虛點線的方框,而且將部分文字隱蔽了.這現象怎麼消除?謝謝!

(:)回應

  1. 在下只用了搜尋引擎,沒有進百度查看,是疏忽了。編輯已回退。不過條目需要Wikipedia:維基化
  2. 在維基百科的頁面內請不要在文首加入空格。若有空格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若您希望文首空格,請在Special:參數設置內更改,而不要在編輯條目時加入編輯—Ben.MQ 2009年3月24日 (二) 12:51 (UTC)

問: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2:22 (UTC) 1.關於<成都工學院>頁面的編輯,我沒有侵權!原發表在百度里的<成都工學院>,作者就是我.現百度百科已沒有了該詞條,我想重新發表在維基百科裡,可以嗎?請管理員審查後,告之我! 2.我編輯的頁面,為什麼第一行文字老出現一藍色虛點線的方框,而且將部分文字隱蔽了.這現象怎麼消除?謝謝!

(:)回應

  1. 在下只用了搜尋引擎,沒有進百度查看,是疏忽了。編輯已回退。不過條目需要Wikipedia:維基化
  2. 在維基百科的頁面內請不要在文首加入空格。若有空格就會出現這樣的情況。若您希望文首空格,請在Special:參數設置內更改,而不要在編輯條目時加入編輯—Ben.MQ 2009年3月24日 (二) 12:51 (UTC)

新手,有冇人可以幫我

問:請問怎樣上傳圖片? —龐統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08:42 (UTC)

我想在新創立的泳池清潔大使到加入圖片,圖片為香港政府新聞網的http://www.news.gov.hk/tc/category/healthandcommunity/050401/html/050401tc05013.htm 的清潔大使,麻煩各位幫幫我
  • 我不明白的是,他的版權聲明只是說明不可以作商業用途 :"其 他 公 眾 人 士 亦 可 下 載 本 網 站 的 若 干 內 容 作 個 人 之 用 。 如 若 在 其 他 網 頁 轉 載 本 網 站 的 圖 片 及 圖 像 , 或 利 用 本 網 站 的 資 料作 商 業 用 途 , 則 必 須 預 先 獲 得 政 府 新 聞 處 批 准 。 "
我想香港政府應該是准許的。不知道是不是?或者維基根本不准許,一定要自己拍一張?麻煩各位解答。
  • 個人解讀是:
1. [如 若 在 其 他 網 頁 轉 載 本 網 站 的 圖 片 及 圖 像], [預 先 獲 得 政 府 新 聞 處 批 准] 還是需要的。 2. 然而 [維基百科的內容是可以作為商業用途],不過香港政府仍 [可能] 是准許的。 3. 因此,維基 [尚無理由根本不准許]。 4. 考慮到網路世界之廣/維基的志工性質,這申請手續還是由 [上傳者] 發動較好。 5. 若能取得港府 [一次性包裹授權],將可造福維基永遠。#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2日 (日) 13:24 (UTC)
那便請您向港府提出書面申請。--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22日 (日) 13:30 (UTC)
如果香港維基媒體協會和CC Hongkong能夠促成港府像巴西政府一樣所有內容採用cc-by授權,就太好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2日 (日) 14:06 (UTC)
或者像NASA那樣授權也不錯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23日 (一) 00:38 (UTC)
剛才我去信香港政府新聞網版權聲明內的服務信箱 [email protected]。若得消息,我另起條目 [港府回函] 以供參考。敝信內容為:
「敬啟者:您好!我想使用貴港府網站(gov.hk)裡的圖片於中文維基(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裡,請問申請辦法如何?其次,貴港府可否一次包裹授權中文維基自由使用貴網站裡的所有圖片,以造福我們廣大的編輯者和讀者呢?若可,我將聯絡中文維基管理員提出申請。謝謝!謹祝 政通人和」。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3日 (一) 07:50 (UTC)
(!)意見:最好通過OTRS的途徑。—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23日 (一) 09:18 (UTC)

維基化模板

目前維基化模板{{Wikify}}下面的文字是

但是維基化不僅限於添加內部連結,建議將其更改為:

由於模板使用度高且被保護,因此先在這裡提出 —Ben.MQ 2009年3月24日 (二) 13:05 (UTC)

我覺得「請依據維基百科的格式指南協助[//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B1%82%E5%8A%A9/%E5%AD%98%E6%A1%A3/2009%E5%B9%B44%E6%9C%88&action=edit 改善這篇條目」應該用在{{清理}}比較合適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5日 (三) 06:24 (UTC)

首頁定向錯誤螢火蟲應定向至螢火蟲 (電視劇)

已解決

希望管理員看到時修正。多謝。--Zanhsieh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03:45 (UTC)

n小時前修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27日 (五) 12:47 (UTC)

剩下兩個建築物名:

  • Shanghai City United Bank Mansion
  • Bading Development Finance Mansion

敝人並非地處上海人士,希望位居當地人士提供兩者中文名稱(已經 Google Baidu 不到了),若有誤請校對與補充。感謝。--Zanhsieh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06:44 (UTC)

希望各位能參與「特色條目複審」的投票

希望各位能到Wikipedia:特色條目複審進行投票,無論支持還是反對,總比現時幾天才來一個人好,謝謝!—你我一起忘形呼叫吧!向我Yelling 2009年3月28日 (六) 06:40 (UTC)

請各位不要再把無關方針的東西發表到方針頁面了—Ben.MQ 2009年3月28日 (六) 11:47 (UTC)


港府回函

本條目延續之前的「罷免」,謹供參考。不到 28 小時,港府先回一函/再補充一函,我已回信感謝/讚美其行政效率。

  • @@@先生:
如閣下需要引用已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gov.hk)發放的圖片於中文維基(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裡, 必須遵守下列有關使用政府圖片的條件:
(a) 有關圖片不應用作任何會對該圖片的原意有所歪曲的用途;
(b) 貴機構應在附有有關圖片的媒體中註明,有關圖片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及
(c) 貴機構若擬使用有關政府圖片作任何其他用途,必須重新提出申請。
  • @@@先生:
引用已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gov.hk)發放的圖片作任何其他用途,必須向本署提出申請(書面或電郵皆可),申請時須指明打算引用哪一張圖片(附圖片檔案及其出處),並詳述該圖片將於哪一刊物/網站刊登,以及說明有關刊物/網站的性質,是否商業用途等等。每次只能就個別圖片提出申請,香港政府不會作一次包裹授權。謝謝!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4:56 (UTC)

.....................................................................................................................

  • 我擔心港府那句話:~ 說明有關刊物/網站的性質,是否商業用途 ~。
我的疑問是:
- 任何人對維基是否都有絕對自由的圖片使用權
- 若有任何限制,是什麼?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4日 (二) 18:50 (UTC)
  • 任何人對維基沒有絕對自由的圖片使用權。必須根據每張圖片的版權宣告來使用。即使自由版權圖片,也可能不是沒有任何限制,例如GFDL和cc-by-sa都有自由使用的限制,就是任何對他的使用必須仍然採用相同模式的授權,也就是GFDL的圖片,無論如何修改和使用,都必須以GFDL協議釋放--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5日 (三) 06:27 (UTC)
  • 依法論法,目前我想:
- 絕對自由的圖片使用權須為已明示開放版權且不附條件者,維基亦不授與。
- 對於非自由版權圖片(如港府的),應至少存有合理使用的限制。
- 維基自由版權規範,有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範圍。
- 建議:擬立一申請授權的信件文稿,便利網友參考使用。
- 提名: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10:45 (UTC)
這明白是 [禮尚往來] 的關係。您可是貴人多忘事呀!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6:59 (UTC)
任何政府皆有諸多考量,和一些官僚慣性。例如:不願強出頭以免招事。
縱然港府相當開明,個人並不能樂觀,但當然預先敬祝您順利成功!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6:59 (UTC)

關於成都工學院的版權問題

最近,維基人Herkins創建了相關條目,開始被Bencmq以侵權處理,但隨後因為原文章已被百度刪除,所以恢復了條目。然後Dingar有以侵權的理由回退。我和Bencmq討論了一下這個版權問題,但是沒有答案,所以來請教一下大家。

該文章首先登於百度,在此期間,部分段落被某論壇引用。後來百度原文被百度以政治理由刪除,原作者將其移動至維基百科。請大家討論一下這種情況維基百科是否侵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25日 (三) 12:00 (UTC)

  • 我想:
- 百度應不能主張版權,也無權限制他人使用,尤其對自稱創作者的 Herkins。因為百度是主動刪文,且基於不合其規範的理由。
- 請問 Dingar (留言):若 [按百度百科的版權執行],您的看法是如何?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13:37 (UTC)
  • 我的個人意見是應該保留原因如下:
因為現實百度已經沒有相關文章,所以不涉及侵權了。
而後者並沒有聲明版權,而僅僅是引用,所以沒有主張版權。
再加上原作者已經同意以GFDL釋出版權,故我認為沒有問題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25日 (三) 13:56 (UTC)
  • 首先,歡迎Dingar質疑!
不過其言「既然提交到百度百科,就應按百度百科的版權執行」,我就不明白你說的是什麼了?你去查看《百度百科》裡還有其內容的頁面嗎(也許有些網站的搜索還殘留下空有其名的目錄)?原作者是我本人,而我發布在百度里近兩年的「成都工學院」條目被他們用夠了,最近卻以「莫須有」的罪名所封殺。此足以說明百度已主動放棄其「版權」,它還有什麼理由再主張呢?它不接受,難道還有權阻攔維基接受嗎?
隨便說一事,早就發布在維基里的《成都科技大學》條目,現在卻可以在「百度百科」里一字不差的找到!誰侵權?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5日 (三) 14:57 (UTC)
  • 關於百度百科和維基百科誰侵權的問題,可以看發表時間來判斷。即使百度刪除文章,但別的網站也在維基百科之前發表了那篇。在這種情況下,判斷誰是原作者成為難題。此外,百度侵權的行為不代表維基百科可以侵權。百度百科有百度百科的政策,維基百科有維基百科的政策,不具可比性。多說一句,這種條目重寫並不難,何必死抓不放。—Dingar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00:27 (UTC)
  • 依法論法,我想:
- 百度應無版權,猜測亦不會答覆詢問。
- [去該論壇,請求該樓主將全文以GFDL授權] 僅能部分解決問題,也應非 Herkins 義務,因為他已主張係原作者。該樓主猜測應不能證明其貼文者具有版權,也無權依 GFDL 授與。
- 因此,維基此時應無理由要求重寫/修改、酌量使用,要求證明亦無甚意義。
- 建議:1. 開展管理人員職權/去信百度和該樓主,詢問是否對維基主張版權,理由如何。 2. 收到回信/討論完成之前,容許該條目。
- 經此程序,維基應可立於不敗之地。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0:23 (UTC)
  • 我贊同不要打擊了新手,不贊同 [為求結果/由他人主動重寫]。後者對維基/所有編輯者/Herkins,都不公平/問題也仍還在。
點入百度百科首頁底端的 [權利聲明],裡面的 [百科協議/二、權利說明] 的第 7 條開頭寫明:
7. 百度百科用戶發表、轉載的所有內容及其它附屬品(如示例代碼、圖片等)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作者版權聲明的或發表內容從其它站轉載而附帶有原所有站的版權聲明者,其版權歸屬以附帶聲明為準。
據此我解讀:
- 它並無其條目的版權,更別談已自行刪除者。
- 它應只有 [要求註明出處權/處理第三人主張版權情況的義務](其它接受發表的網站應亦同)。
- 算是題外話吧,A) 投訴版權問題,須書面郵寄其北京市的公司(第 4 條);B) 它為自己保留了 [絕對的自由使用權](第 8 條)。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6日 (四) 19:29 (UTC)
  • 這裡的所有人都是從新手來的。但侵權處理不存在打擊新手的說法。按此說法,侵權處理每天都會打擊到親手。重寫是為了擱置版權爭議,原作者也可以參與重寫。
對於百度的版權,之前已經有討論。我認為正常的侵權處理並沒有什麼不妥。我的處理是基於原有討論。在沒有新的結果前,應參照原有討論。對原有討論不容易的,應發起討論。—Dingar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03:59 (UTC)
  • 提供一個著作權的概念。作者A寫了篇文章投稿到B雜誌而被發表(這種狀況下雙方不會簽訂任何法律文件),在法律上,作者A只是授與雜誌B一次性的發表權利,著作權依然屬於作者A;但若作者A跟C出版社商談出版一本書,通常會簽訂合約,作者A藉以將該書的版權授與C出版社,這時C出版社才取得版權;因此,寫作者在百度百科發表文字,其著作權應仍屬於原作者。--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27日 (五) 05:58 (UTC)
- [自古英雄出少年/長江後浪推前浪],老手不宜展現劃地自王的心態。
- [之前已經有討論] 並非不能變更,也可能另有解釋空間。這正是維基的特色之一。
- [擱置版權爭議] 不如 [解決版權爭議],這是所有維基人的權利/責任。
- 以侵權處理打擊新手乃是世間絕招。是否如此,需要警覺/逐案檢視。
- 本互助客棧即是用以 [討論所有編輯上的問題]。
請問 Dingar (留言):
- 您說 [對於百度的版權,之前已經有討論],其結論是什麼?
- 您以 [正常的侵權處理] 反對該條目登上維基,您的理由是什麼?
請您在此直接明說,否則就不必了,免得浪費大家時間。
例如這些 [既然提交到百度百科,就應按百度百科的版權執行]、[這種條目重寫並不難,何必死抓不放]、[這裏的所有人都是從新手來的] 可議的話。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0:18 (UTC)
  • 我的回退只是常規的編輯及維護行為,從來沒有看低新手或劃地為王。請不要對我進行攻擊。我的對話頁中也有被列侵權的記錄。
之前討論的結果在WP:BAIDU,我想說過不止一次了。
重寫難道不是解決的辦法之一嗎?我願意重寫來完成責任,但就連這種行為也受到攻擊。
再次重審,我沒有打擊新手,因為我也是新手。如果我真的做了,請用事實說話。難道發現侵權,進行維護也是錯誤的???請不要人身攻擊!
如果對原有討論有意見,當然需要專門提出,以便更多的維基人參與。維基百科需要的是共識。—Dingar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4:34 (UTC)
  • 我不知道閣下現在認為的共識是什麼,但我看到的暫時是三個人支持一個人反對,且BenMQ開始是恢復了該條目的。再者,根據我研究的版權資訊,這樣做是沒有侵犯版權的,因此做出了回退,如果需要做進一步修改,請於討論頁討論。—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27日 (五) 16:51 (UTC)
  • Dingar一再提到侵權之說。我不明白,想請教先生:
1.是我侵權、還是說你們發布了而維基侵權?
2.侵誰的權?侵百度的權嗎?按中國這方面的大法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法,我侵它的什麼權?我也看了它的所謂權利,我找不到什麼站得住腳的有明確定義的根據!百度一旦自認為不適合它的東西被刪除了,就永不得翻身?它永遠是正確的?其他的百科也要跟著去執行它的聖旨喔?有這樣的霸王條款嗎?還是什麼?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5:32 (UTC)
- 當爭論之時,您說 [這裏的所有人都是從新手來的],即造成 [你們都是新手,所以不懂] 的印象。我無意攻擊您。
- [重寫] 是逃避,而非解決問題。這不應是維基經營之道。我的反對,怎能算是攻擊呢?
- WP:BAIDU 是廣泛性的。針對此一個案,我那兩個提問很基本,請您有話直說吧!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7日 (五) 17:38 (UTC)
  • 共識是討論不是投票,我想人神之間應該知道。我們之前的討論就是為了共識。當然,我的看法並不代表共識。

如果遇到不同意見,大家應耐心並詳細的進行討論

我在上面的討論中沒有看到耐心,而是心急地改回。
我說你侵權只是我的判斷,不代表整個社區。而且我參與了討論,說明我認可你的質疑。只是我覺得還有商討的地方。
首先,「這裡」是指整個維基百科。試問,哪個人一開始就是老手。我的意思是每個人都經歷過新手,所以特地加了「從……來的」。請再認真看一次。再沒有看清之前,請注意你的用語。
是逃避或解決,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不要把你的理解強加在我的身上。
我做的事只是基本操作,當User:人神之間提出質疑後,我馬上停止操作。請問,我哪個做法有問題,也請樓上的先生直說。
我沒有迴避任何問題。Philinwiki一再使用一些攻擊性的語言,我不會再對你的問題作出任何回應。
感謝人神之間邀請我參加討論,但我看到了不僅是討論,而是你們對這個問題的迴避。事實上,我已經完整表達了我的看法。我沒有迴避,也沒有破壞。
Dingar (留言) 2009年3月28日 (六) 02:06 (UTC)
  • 首先,我相信大家也都是在理性的討論,請Dingar不要太在意了,況且我個人覺得在客觀的角度看Herkins並沒有很攻擊性的言語吧,只是提出幾個問題而已啊?
- 其次,我知道我那樣回退會被認為很心急的改回,那你有沒有覺得你最開始那一次侵權回退更心急了呢?你可以去看看BenMQ的討論頁,我在你之前已經發現了這個問題,但是我做的是先討論。
- 第三,你說「是逃避或解決,各人都有自己的理解。不要把你的理解強加在我的身上。」,你卻再說「但我看到了不僅是討論,而是你們對這個問題的迴避。」是不是在雙重標準呢?因為我真的沒有覺得我們沒有在逃避什麼,只是在解決一個問題而已。因為解決版權問題並不只有重寫一個解決辦法的。
- 最後,我根據最近研究的版權知識和大家的一些意見,我覺得確實這樣不算侵權,如果有什麼問題請直接提理由吧,關注到這個問題上來,而不是去討論大家的立場了。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28日 (六) 05:08 (UTC)
  • 噢,我倒沒去想BBS的張貼者是誰的問題。若百度和BBS的張貼者皆為Herkins,則由Herkins證明身份並親自張貼,維基即無侵權;若BBS上是由另一位作者未經Herkins同意擅自張貼,則BBS侵權,維基更無侵權之虞。然而麻煩處就在於,維基這方面無法主動查證百度張貼者和BBS張貼者的身份。
這事最完美的作法是由Herkins證明他是原作者並親自張貼,這樣一來最無問題;其次,改寫也不失為一種務實的解決方案,至少可以解決這個個案。當然,改寫無法解決維基和百度之間的版權爭議的根本問題,但既然這個問題存在已久,可見不是一蹴可及。目前為止的爭論,在於一方想解決個案,一方則希望一併解決大問題,根本立場存在差距。愚見以為,不妨讓此個案和整個大問題脫鉤,個案先用簡單的方式解決掉,大問題則可從長計議。--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29日 (日) 05:54 (UTC)
  • 很高興人神之間能有這種態度。首先,我沒有說Herkins有攻擊性言語。其次,我沒有回退。事實上我在處理「侵權」時並沒有看過歷史頁。第三,第一個「迴避」是指我認為我的行為是解決,你們看成迴避。所以說理解不同。後一個「迴避」是指我認為有用戶在迴避討論問題,而變成討論我的用心。最後,如果我在討論中談到大家的立場,抱歉。—Dingar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0:15 (UTC)
  • 我贊成維持該條目。理由:
- Herkins 自稱原作者且已合理說明。
- 若他/她被要求證明,維基應相對提出合理可行的證明方式,讓大家有所依循。
- 否則是不顧網路盛行轉貼、傷害原作者權益/尊嚴、陷入版權偏執泥淖/閉關鎖國。
- [重寫] 是逃避問題。現在不願力求解決,同樣問題要留到什麼時候/等到什麼人呢?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1:19 (UTC)
  • 謝謝大家(包括Dingar)對我該條目有益的討論!
大家不必為此付出過多的心力,我已經接受一些可取的見解在我原條目的基礎上作了補充和小修改。相比之下,比被百度「己所不悅」所刪除的該條目更客觀、更具可讀性。歡迎大家光臨!只是限於個人的眼光和疏於維基的編輯(比如傳照片等等),也許還有不足之處,留待於後完善。
寬鬆的環境,認真的編輯,自由的討論。我想維基社區必將吸引更多的百度人來加入和參與!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2:21 (UTC)
  • Herkins:您乃是好意,然而弔詭的是,
您的 [補充和小修改] 整體基本於 [原作],並不能稱為 [創作]。
換句話說,您仍是侵權。但若由別人為之,那人則未侵權。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6:50 (UTC)
  • 就本個案而言,我無意去懷疑Herkins是否為原作者。但就制度上來說,在維基轉貼既有文章者,當然必須主動證明自己是原作者並且擁有完整著作權。否則將來只要轉貼者聲稱自己是原作者,便什麼文章都能貼了,到時問題才大。
- 實務上,要Herkins證明他就是原作者確實不很簡單方便。但維基並無義務提供「合理可行的證明方式」。
- 若在版權問題上便宜行事,隨後而來的訴訟問題勢難善了,也必傷害維基的永續經營。--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29日 (日) 19:52 (UTC)
  • 依法論法,[以補充和小修改過關] 是 [虛掛高標準/逃避問題/得過且過],並等待萬一別人提訴然後敗下陣來。維基人明知底蘊,應難能倡言版權且安心自在。
要求 [主動證明自己是原作者並且擁有完整著作權],乃無視 [網路特性/潮流發展/轉貼改寫容易/證明查證困難] 的時代趨勢,進而 [傷害原作者權益/尊嚴、不利提升條目品質、妨礙資訊流通、侷限自身發展],更也將既有條目導入版權疑問的迷宮。
託辭於 [否則將來只要轉貼者聲稱自己是原作者,便什麼文章都能貼了/隨後而來的訴訟問題勢難善了,也必傷害維基的永續經營],則是無謂誇大/不切實際,眼望天邊雲彩/輕忽身旁花朵。
[以合理標準去自行查證-要求說明-處理提訴] 才是攻守相宜的長久之道。當今各家誰不如此?維基的優越性並非表現在 [孤芳自賞/罔顧大局/自欺欺人]。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16:20 (UTC)
1.這裡所謂修改,並非您所說的「以補充和小修改過關」,而是接近「重寫」。因為唯有重寫,才能徹底避開侵權爭議。
2.您建議目前的解決方法是,「1.開展管理人員職權/去信百度和該樓主,詢問是否對維基主張版權,理由如何。2.收到回信/討論完成之前,容許該條目。」然而依著作權法之規定,著作權無須經由申明。當著作完成之瞬間,作者即擁有完整的著作權利,更遑論是一篇已經發表過的文章。任何人未經作者以充分之法律要件授權便予轉載,即構成侵權。維基百科若保留一篇未符合法律規定方式授權的文章,便觸犯著作權法。因此閣下的辦法在法律上並不可行
3.本案爭議點在於Herkins是否為原作者。但無論原作者的身份,是由當事人自證,或由維基百科自行查證,在作者身份確定之前,該文章在法律上皆未符合授權條件。
4.作為百科全書,維基的任務是提供讀者正確、詳盡、完整的條目內容。百度百科版本的成都工學院條目,也許是一個理想的版本,但不會是「唯一」理想的版本。維基百科的成都工學院條目,只要內容正確、詳盡、完整,就是一個對讀者負責的好條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0日 (一) 17:01 (UTC)
  • 我再說兩句。
1.維基百科的成都工學院條目已接近重寫。(雖該條目我自認為比原發表在百度上的好,但這不是我「投奔」維基的本意。)
2.我是該條目唯一而無可爭辯的著作權擁有者。(通過查找發布該條目時,各次在網上的IP位址不就基本可定了,如果是家庭IP那就立刻可肯定!不過,這好象要申請公安部門才做得到。)
Herkins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05:27 (UTC)
  • 為避免陷入討論冗長,我歸納現實為:該條目原文被當成侵權,標準是 [主動證明自己是原作者並且擁有完整著作權]。
我則認為該要求不合時宜,應是 [以合理標準去自行查證-要求說明-處理提訴]。這並未違法。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2:10 (UTC)
  • 我再完整敘述一遍:1.百度版「成都工學院」一文,在完成時即由其作者取得完整之著作權。該文已於百度百科及某BBS發表,維基不得逕行轉錄。
2.合乎法律要件之授權方式有二,一是在百度百科進行GDFL授權,二是證明Herkins即為原作者,並由Herkins張貼本文。
3.Herkins是否為原作者,可由其自證,也可由維基百科證明。但在證明之前,該文章不能轉錄。
4.請詳閱:維基百科: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1日 (二) 12:45 (UTC)

何謂Bias-T?

請有空的人協助翻譯……

Super Junior條目內容極其貧瘠,在下有翻譯en:Super Junior之意(用戶:Oiuy4503/SB FOR Super Junior),但實在是難(我的en水平也就徘徊在en-1~en-2左右),希望哪位有時間順手幫助翻譯幾段或將英文資源移植到本地。求助啊求助……——03 2009年3月28日 (六) 08:31 (UTC)

建議一個翻譯軟體,金山詞霸,最好是谷歌金山詞霸合作版。可以劃詞翻譯,屏幕取詞,我的en水平跟跟你差不多,但是我有很多翻譯的貢獻就是這個軟體。—TBG To Be Great 2009年3月29日 (日) 13:54 (UTC)

聯繫管理員

問:

我朋友被維基百科封禁,原因是屢次上傳葉蘊儀唱片封面沒有編輯資料來源,被管理員封禁三天不得編輯其維基 百科,請問如果透過封禁他的管理員,能有這管理員的電子郵件嗎?好讓他來向管理員聯絡,說明解禁條件。—115.165.203.43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09:48 (UTC)

若這位管理員指的是在下,您可以點擊這裡給我發送郵件。所有在參數設置中添加了電子郵件的用戶,在他們的用戶頁左側都有一個「發送電子郵件」的連結,點那個就可以直接發送郵件了—Ben.MQ 2009年3月29日 (日) 10:08 (UTC)
另一個申訴方式是在用戶對話頁加入{{封禁申訴}}模板,並說明理由(一般用戶被封禁,但是他們仍然可以編輯自己的用戶對話頁)—Ben.MQ 2009年3月29日 (日) 10:15 (UTC)

特別提款權#匯率決定最後的表格格式明顯地很有問題,而且是用html標籤,請熟悉相關技術的人幫忙清理一下。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3月29日 (日) 15:45 (UTC)

提交刪除討論或速刪

問: 請問我要新增我們藝人的資料 可是我們網站已經有放置了 結果再放置上來會變成侵權的問題 因為簡介的內容都差不多,要做修改也沒辦法做大篇幅的修改 那這樣應該怎麼辦呢?謝謝 —S-opinionstw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3:56 (UTC) opinions

基本的資料是可以照搬的(生日、年齡、作品列表),其他簡介的話,你可以將你的網站內容以GFDL方式釋出版權,但是前題是你要能證明該內容是你創作的,不是你抄來的--Morrigan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6:32 (UTC)


繁簡轉換問題

問:用盡各種辦法始終不能把條目阿部正瞭的標題在大陸簡體下顯示成,哪位好心人能幫我改一下 —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6:59 (UTC)

我看到的就是「瞭」字—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07:46 (UTC)
完成。—Fire Jackey 2009年4月1日 (三) 08:02 (UTC)

請各位再點擊一下「大陸簡體」查看一下,為何我還是顯示「了」?跟個人設置有關?—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09 (UTC)

建議您刷新一下本地緩存?—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08:15 (UTC)
我已經刷新了緩存,但是貌似發生靈異事件了……我第一次訪問是正確的(是「大陸簡體」),再點擊一次大陸簡體就變回去了……—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22 (UTC)

既然可能是我瀏覽器的問題,那我就無視此問題了。在此感謝所以幫助修改的wiki人。—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33 (UTC)

使用共用資源圖片

  • 請問:假使台灣某公共運輸事業機構(如:捷運、高鐵、台鐵、客運公車)想要在車廂內張貼維基共用資源照片(如:風景照),請問除了標明來自維基、原創作者姓名之外,還有哪些限制?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是否可做為該事業機構取得授權證明的窗口?--winertai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08:29 (UTC)
不同的圖像有著不同的許可協議,例如公有領域的圖像可以直接使用,CC-BY的圖片要署名等等。請視其具體情況進行處理。至於中華民國維基媒體協會在下不可代替發言,不過相信他們是很樂意幫助的。—Ben.MQ 2009年4月1日 (三) 09:01 (UTC)

Z頻道的松平健介紹頁面

這個是否有部分抄襲中文和日文維基的暴坊將軍與松平健的相關條目?看似嫌疑很大。十文字隼人奉行所拜見 2009年4月3日 (五) 13:06 (UTC)

地方條目的首段

風車 (機械)移動到風車

請幫忙移動,謝謝。光輝十月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5:18 (UTC)

求助:如何處理多次創建無來源條目的人

管理員錯誤執行操作是否應該向用戶道歉

昨天看到一個新用戶User:Na4XeO6(高氙酸鈉:)),創建了條目精確三角函數常數。條目中雖然只有sin和cos 1°和2°的數學表達式,但是從數學公式的複雜程度(左右占頁面的約兩倍)可以看出,這位新手的確是用心看了維基百科的指導,並有熱情在這裡貢獻的,於是我便立即去歡迎這個用戶。此後,他又編輯六次,不斷加了些內容上來,一直寫到4°。雖然添加的速度有點慢,但畢竟是第一次接觸這裡的語法,寫那麼複雜的數學公式,完全可以理解。

可是,不久後User:FireJackey在這個條目上加了快速刪除模板,理由是「非常短的文章,沒有定義或內容。」,並將快速刪除請求通知給User:Na4XeO6。我看到後,便立即在頁面加上hangon,並先在首部加入一句介紹:「以下列出了精確的三角函數常數。」。也許是我的動作太慢,在同一分鐘,User:Alberth2就把這個頁面給刪除了。

然後,User:Na4XeO6又重新創建了「精確三角函數常數」這個頁面,內容只有「5°」。顯然,他一直在擴充著這個條目。這個條目又被User:Bencmq掛上了快速刪除模板,理由依舊是「非常短而無定義或內容」。於是我再次掛上hangon,並在討論頁解釋原因:

過一會User:Alberth2回應,說當時快速刪除的時候沒有看到hangon,而且User:Bencmq已經嘗試著與User:Na4XeO6溝通。於是我回復,要求先恢復之前被誤刪的內容,並請相關的管理員向User:Na4XeO6道歉。由於之後一個多小時沒有人回應,當時也比較晚了,我便先下了線。可是今天一上來,發現在問題還沒有解決的情況下,頁面和討論頁就已經被User:Ws227User:Advisory刪除了。

這兩次快速刪除的理由「非常短的文章,沒有定義或內容」,我始終覺得比較蹊蹺。對比一下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中對這一理由給出的例子:

顯然,文章原有的內容根本不屬於沒有定義或內容的範疇。數學公式一樣是內容。而再看User:Bencmq在Na4XeO6討論頁對快速提刪理由的解釋,

原作者寫的是數學表達式列表,又不是常數列表。維基已經有三角函數精確值Category:積分表,但為何同樣的內容,由新手創建時,居然能被刪除,而且還是快速刪除

自從發現自己創建的條目被刪除並被告知維基百科不要你的常數列表之後,User:Na4XeO6就再也沒有編輯,大概是對這裡失去了好感,已經離開了。

User:Alberth2用戶頁寫著:「我的原則:「守法」、「尊重」、「理智」、「開放」;路見不平,有空會去填一填。」、「並致力於維護新手之權利」。可是,這樣對待新手的行為,實在不能算公平,有悖維基百科「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宗旨,也讓維基百科失去了一個潛在的貢獻者。因此我覺得,管理員錯誤執行操作後,應該立即向用戶道歉,尤其是新手,以避免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Choij (留言) 2009年3月30日 (一) 05:57 (UTC)

條目已先行恢復,因為先前就有維基人掛上hangon模板。不過個人覺得,合併或提交存廢討論要比速刪更好。—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3月30日 (一) 10:02 (UTC)
這種條目可能會因公共資料收集而提刪(G4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做成列表,也可能做得不錯。--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3月30日 (一) 10:06 (UTC)
老實說,我認為這樣的條目內容的確應該刪除。這倒不是作者有沒有貢獻心力的問題,而是這樣的內容根本不適合收錄在百科全書內。
百科全書的內容是適合給不懂某種學問或事物的人看完之後就可以獲得相當程度瞭解的作用,但是看到這則條目之後我連最基本的『到底是在講啥』都一頭霧水。舉例來說,三角函數這條目中除了一些定義性的數學公式外,其實它的骨幹包括了這名詞的基本定義、背景歷史、實務上的用途,與後續的延伸理論,這些才是構成一個百科條目該有的重點,並不是三角函數的『數值』本身。跟三角函數的條目比起,此處所提到的精確三角函數常數根本可用『不知所云』來形容之!—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3月30日 (一) 10:46 (UTC)
只說我的一點感受,我昨天也看到這個速刪,但是覺得理由過於牽強,感覺速刪已經被濫用。只要是自己不喜歡的條目,隨便找一個理由就速刪,對於精確三角函數常數那個「非常短的文章,沒有定義或內容」完全不合理嘛,既有定義,又有內容。希望大家注意一下,在提交速刪之前多想一下想。第二、既然很多電視劇,電視節目都可以只有一個節目列表,常數為什麼就不能做成列表呢?現在條目的狀況確實可能導致外行人「一頭霧水不知道在講啥」,但是維基百科不是依靠社群麼?既然有人編輯,那麼肯定就有人補充啊!我們難道就那麼急非要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麼?總之大家提刪前多思考一下吧。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30日 (一) 11:02 (UTC)
我認為該條目應先掛上{{substub}}小作品模板,因為該條目有其他內容而沒有正文內容。而不是直接提請快速刪除。--Advisory 2009年3月30日 (一) 11:16 (UTC)
同意人神之間的觀點。如果維基要求每個條目都能讓不懂的人看完後獲得相當程度的了解,那也請閣下把狄拉克符號愛因斯坦張量彭羅斯圖以及很多抽象的數學條目都一併提請刪除吧,因為如果您看不懂這篇是在講啥,我也不認為您會看懂我列出的那些到底是在講啥。我是不是也可以把我愛黑澀會節目列表從2005年到2009年全提出刪除,因為我也看不懂那裡面在講啥。—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30日 (一) 14:57 (UTC)

真是非常抱歉昨天未能即時給予User:Choij以及User:Na4XeO6更多的回覆;如果讓大家覺得我不夠尊重新用戶,實在是很抱歉,我會繼續改進。

我先說明昨我進行刪除的原因:因為我當時看到該條目的首段內容僅有「以下列出了精確的三角函數常數。」,未有針對此條目主題進行進一步的說明;而後方則是大量的數學公式。因此當時我認為此條目符合「非常短,而且沒有定義或內容」,而可能User:Choij提出{{hangon}}的時間與我執行刪除的時間非常接近,因此我未能見到新掛上的{{hangon}}就完成刪除了。不過,接下來此條目被重新建立後,也看到User:Choij提出的異議;在重新思考之前的刪除理由後,認同之前的速刪可能有誤,或許改送刪除討論會較為合適,因此我決定先在在討論頁面提出說明。

也是非常抱歉,昨天我未立即進行條目回復之動作,並做更多之處置;這確實是我的失誤,未來我會注意這點的。--Alberth2-汪汪 2009年3月30日 (一) 11:19 (UTC)

站在讀者的角度,這樣的條目的確不應該出現在百科全書中。或許我們常常過於編者中心主義了,而完全忽視了讀者的感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31日 (二) 07:51 (UTC)

有幾點想回一回︰小弟有修讀數學及統計科,不過真是非常慚愧,實在小弟看完條目也不明白究竟條目在說什麼。即便條目上方有一句「以下列出了精確的三角函數常數」,但站在讀者的立場就不見得有太大作用——依舊不明白。另外,作為新手的User:Na4XeO6能夠用維基的數式功能寫出如斯複雜的數式,實在是不簡單亦應被受欣賞。不過,個人以為這並不能代表著他已熟識維基的政策方針。最後,本人以為這一次不應歸咎於汪汪,本人不認為這次速刪決定有什麼問題,而且他亦有與User:Na4XeO6展開討論。—J.Wong 2009年3月31日 (二) 09:02 (UTC)

其實可以先掛上小小作品的模版,這是因為內容不是沒有定義,那些內容的確是對的,我覺得就算是什麼列表,也跟本就沒有錯,那些所謂不太正經的電視節目的人物列表也能夠在條目中存在,這些數學的東西(需然我只有小學的數學程度,但我仍然曉得那是數學)為何不能呢?再說就算真的要掛模版,也可以先掛合併的模版,不要一開始就玩提刪(難道他們這樣幹不像玩嗎?)。另外,編者在編緝條目時可以考慮掛上{{Inuse}}的模版,這樣做就可以防止在編緝時被提刪的情況。—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3月31日 (二) 09:48 (UTC)

完全同意泅水大象的意見,百科全書的內容應對非專業讀者有意義。審視本討論出現的幾個例子,精確三角函數常數並非百科內容,合併到相關條目是一個辦法。愛因斯坦張量目前的狀況確實也不是很理想,如果能夠加上該張量被提出的時間、背景、影響等等會更好。至於黑澀會節目列表,要提刪的話我第一個投支持票。--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1日 (二) 09:53 (UTC)

仔細看看就能明白了,那些公式實際上和三角函數精確值是一樣的,但是更為詳細,是以1°為間隔的。sin 60° = sqrt(2) / 3,這個我想大家都知道吧。

令我感到不可思議的,是有那麼多人支持這種快速刪除。各學科領域的知識都很廣泛,這樣讓人一頭霧水的條目以後肯定還會有很多,這次的這個還算是比較容易理解的。維基有{{Cleanup-jargon}},各位要做的是適度提醒編者,讓他們在現有的基礎上儘量多解釋一點,或是在頁頂給出閱讀此文需要的基本知識連結。完全將專業內容解釋給非專業讀者是不可能的,越專業的內容,需要的背景知識越深,這些背景知識不是一篇文章能解釋得清楚的。不然讀者什麼學都不用上了,乾脆在家看維基百科就能全懂了。不信的話,各位看看Pin群

受搜尋引擎的影響,維基的專業內容的讀者本來就不多。如果各位巡查新條目的用戶,每當見到自己不懂的內容便去提刪的話(而且是快速刪除),維基還怎麼能留住新手?這些新手正是維基缺的編者啊。—Choij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1:03 (UTC)

「百科」的目的,就是為了「雖然不懂,但想要瞭解」的一般讀者而存在。將專業內容介紹給一般讀者當然不容易,卻不是無法努力。譬如相對論難不難?但該條目至少介紹了一些背景、影響,還有觀念,讓一般讀者在不懂進階數學公式的情況下,仍然獲得觀念上的啟發。精確三角函數常數不是百科內容,不適合作為獨立條目,但它仍然可以放在相關條目裡,作為輔助參考。這樣一來,編者的用心也可以獲得保留。--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1日 (二) 11:42 (UTC)
非常贊同Kleistan的看法--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31日 (二) 14:28 (UTC)

不明白這個條目到底有什麼地方讓人「不知所云」了。個人認為這個條目的名稱確實應該改為三角函數精確值,但按道理應當是三角函數精確值合併到這個條目,而不是反過來,理由就是這個條目的內容更為詳細。哪怕你的數學只有初中/國中程度,也應該知道一般三角函數的值都是無理數,這個列表就是給出以1°為間隔的精確值,而不是你查表查到的那些小數近似值,不明白要看懂這樣一篇中學水平的條目到底需要怎樣的「專業知識」。倘若認為這種數值列表不是百科內容,那是不是也應該把三角函數精確值以及物理常數這類條目也提刪呢?黑澀會那種列表我就不提了,中文維基上像2007年十八禁遊戲列表那樣的基本沒有翻譯成中文的列表都可以一直保留在那裡,卻竟然對這樣一篇有參考價值的條目這樣苛刻。這篇條目目前的狀況是不如英文版的en:Exact_trigonometric_constants,但如果你仔細看看的話,英文版的導言部分也不過就是一句話定義,其餘都是對這個列表的附加說明。

至於Kleistan指出的愛因斯坦張量存在的問題,我只能說對於這類條目,不是每一篇條目都能說明對應的時間、背景、影響的。講解愛因斯坦張量的書籍中不會提到這些,因為那些內容相對於講解它的專業書籍根本不重要;一般提到某些專業概念的時間、背景、影響都是科普著作,但可惜的是一般的科普著作也不會提到這類過於技術性的概念。非要說的話,愛因斯坦張量的時間、背景、影響基本等同於廣義相對論的時間、背景、影響,而後者的這些內容已經說得很明白,沒有必要再在所有這些相關內容中重複一遍。如果一味地強調百科全書應對非專業讀者有意義,結果只能是增添專業性條目的編輯負擔,因為從此以後專業內容的編者還要考慮到某些連什麼是三角函數精確值都不懂的讀者要將專業性條目以「不知所云」為由提請快速刪除,所以還需要在編輯量子力學的條目同時在條目中解釋牛頓第二定律是怎麼回事、氫原子裡有幾個質子之類的問題。而像黑澀會這樣的條目呢,當然不受此種約束,什麼樣的明星緋聞八卦都很happy地往裡填,而專業內容的編者不會care這種條目,從此中文維基能變成什麼樣,還請諸位去想像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31日 (二) 14:38 (UTC)

我是理科白癡。但看了您所舉的物理常數這個例子,卻深覺它的內涵恰與您的論點相反,因為我在其中看到了簡單但說明頗佳的敘述,讓我對物理常數能夠有粗淺的概念。相對地,三角函數精確值不能。
就我的認知,百科本質上就是普及化的作品,科學部分本就應該以科普的角度來撰寫;在這點上,您有不同的認知,我也絕對尊重。
實務上,三角函數精確值和黑澀會節目列表最後都不會被刪除;比較一下,其實黑澀會列表好幾次被提刪(只是後來都被其支持者投票救下來)。而科學專業條目,被提刪的應該不多吧,反之其中不少還上了DYK。社群整體而言對專業條目還是抱持敬意的多。
關於黑澀會、18禁遊戲列表等等,我也很希望能夠整頓一番。若有提刪,一定支持。--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3月31日 (二) 16:03 (UTC)
在我看來維基有向下沉淪的情形,正無可救藥的蔓延中Honmingjun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6:11 (UTC)
我拿物理常數做例子,是針對上面Bencmq「維基百科不是資料資料庫,請不要創建常數列表」的言論說的。如果您認為現在的三角函數精確值不能給您一個粗淺的概念,那可以去讀讀英文版的en:Exact_trigonometric_constants,我不認為從英文版的導言中您會得到更多的有助於粗淺了解這個概念的信息。
您認為百科本質上就是普及化的作品,科學部分本就應該以科普的角度來撰寫。這種說法對於大英百科全書這樣的傳統百科來講是沒有問題,因為這類百科全書從沒收錄過像愛因斯坦張量或是Choij提到的Pin群這樣非常技術化的條目(您應該能意識到這類條目和相對論這樣為大眾所熟知的條目的區別)。既然這種條目被允許出現在維基百科中,那除了像教科書那樣用很專業的語言概括,我想不出來還能有什麼寫法。您可以想像一下有多少非數學專業的讀者發現自己有必要要去查詢Pin群這個條目呢?會去搜索這種程度的專業條目的讀者只可能是因為需要深入了解它的相關領域,現在這種寫法不正是能滿足他們的需求麼?—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31日 (二) 18:14 (UTC)


昨天看到就想回應但擱下了,今天想說的內容還是和昨天一樣。善意對待一名新手的重要性,遠大於維基百科多保留一、兩條還未盡完善的條目。我看到很多在任管理員集中討論這個條目的保留價值,但明顯Choij的原來意思就不是這個條目是否達到特色水準,而是管理員應否以速刪的態度對待正勇於創建條目的一名新手,是否能以善意推定的價值去作出判斷。更令我驚訝的是,竟然有維基人要求新手懂得掛上{{hangon}}、{{substub}}、{{Inuse}}等模版!到底有那位上述的維基人在創建第一條條目時就知道甚麼是模版!? 引用書生上方的一句說話,「站在曾經是新手的角度,這樣的態度的確不應該出現在百科全書中。或許我們常常過於老手中心主義了,而完全忽視了新手的感受。」—LokiTalk 2009年3月31日 (二) 16:35 (UTC)

我完全同意Loki的看法,英文條目en:Exact trigonometric constants存在而對應的中文條目居然被速刪,這很說不過去了。保護新手我就不再多說了,關鍵是不能見到一個條目就提速刪,在一些同意引起爭議的時候,能不能請先和編者討論一些?因為經常提速刪可能使得大家已經變得惡意推定了吧?這才是需要避免的!而且一定要記住,維基百科是在不斷完善的,現在不完整,這才有人來補充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3月31日 (二) 16:52 (UTC)
首先我想說,我覺得上面所說的保護新手和不要濫用速刪的建議都非常正確,我非常支持,希望各位管理員在提速刪和執行速刪的時候慎重。其次我想說,各個維基項目享受自主,擁有不同的傳統和規則,英語維基收錄的文章不一定就符合中文維基收錄的規則了,反之中文維基收錄的文章也不一定符合英文維基的規則,因此說英文條目存在並不一定說明該條目在中文維基也必須存在。--Wing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8:52 (UTC)
出於一名前管理員的身份,請善意推定管理員的操作。Ktsquare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9:06 (UTC)
這裡沒人對管理員的操作進行惡意推定,只不過是正當地指出管理員的操作錯誤而已。至於道歉不道歉的問題倒是其次,做錯了事要道歉是基本禮節,也沒什麼好奇怪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09年3月31日 (二) 19:19 (UTC)
這裡沒有善意惡意的事情,沒有人指責管理員蓄意要迫害或者打擊新手,或者要耍威風。但是管理員有一定的權力,比如刪除,保護,使用這些權力能夠造成破壞,這是為什麼不是所有用戶有這些權力的原因。權力意味著義務和責任。管理員擁有這些權力,也同時必須記住自己的責任。此外管理員在當選前需要回答三個問題,在這些問題中他們允諾要遵守規則,要與社群交流。這個允諾不是當選前隨便說說而已的,而是當選後依然應該銘記和遵守的。--Wing (留言) 2009年3月31日 (二) 19:26 (UTC)

其實問題始終在於「不傷害新手」和「未完善條目保留與否」,兩者的平衡。看完Loki的留言,也頓即想想老手中心的問題,亦不得不同意他的意見。始終未完善的條目是的的確確的影響百科的質素,這點是無容置疑的。但收容一下換來一位有潛質成為「老手」的用戶亦未嘗不可。維基百科有互助客棧就是希望增加用戶間的交流和讓各位在此達成共識,減少爭執的出現。個人以為,與其繼續去爭論條目應否被保留下來?管理員有沒有傷害了新手?不如利用此處達成共識,找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平衡點,以致將來再不會出現類似的情況。記得User:Wing講過,速刪是用來針對破壞的。或者,可以修改一下速刪的標準,減少將來出現爭執的機會。—J.Wong 2009年4月1日 (三) 07:00 (UTC)

回應一下上面Suiseiseki談到的條目內容問題,不要忘了還有科學史這個專業就是幹這個的。如果把這些專業人士說成是搞科普的,恐怕他們是不會答應的 :)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日 (三) 07:41 (UTC)
維基是一個平台,什麼人來參與,她就變成什麼樣子。從以上一長串的討論可以看出,有一群編輯同意百科應該是普及化的,也有另一群編輯認為維基可以容納高度技術化的內容。於此同時,也有一群黑澀會的忠實觀眾(或工作人員)參與,所以維基同時擁有這三個面向的內容。
普及化和技術化的問題,看來在此無法獲得共識了,實務上將一如以往,彼此尊重而並存下去。我只想提出,我們討論事情的時候,應該從維基的精神和規則出發,就規則論規則,而不是一直去舉出很多既有的正面反面的例子來當成論述的基礎。不能因為黑澀會闖紅燈,所以我們也闖紅燈。在此討論的編輯們,應該從交通規則的高度來交換意見。至於外國的交通規則(譬如英文維基的狀況),可以參考,卻不是唯一的標準。
討論會一度偏向於技術性條目是否適當,也是必然的。因為最初汪汪速刪精確三角函數常數時,依循的標準就是認為該條目「無定義、無內容」。參見維基百科:快速刪除的標準第四點(速刪並不只針對破壞,請查照)。以此檢視汪汪所為,我並不覺得他需要道歉,只是有不少編輯並不認同該條目符合這樣的標準,所以才有連串爭論。這是維基社群在「百科」的定義上產生了歧異所致。在前面成都工學院的討論中,連張掛侵權模版有人指責是打擊新手呢。汪汪和Ben.MQ在提刪時也都到User:Na4XeO6討論頁去留言了,也許他們的解釋應該更清楚,方法可以更細膩,但他們並沒有做錯什麼。
有人說維基向下沈淪,這是我最不同意的。維基是開放的,好的壞的都會進來,好的部分遭到破壞有人修正,壞的部分多少也在改進。我們只能說維基越來越多元。儘管我們對維基的內涵可能有不同的認知,但我們畢竟在這裡認真地討論,也各自貢獻心力與專業來撰寫條目。--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1日 (三) 08:12 (UTC)
我個人覺得維基百科應該有足夠的容量即容納通俗的文章,也容納深奧的文章。深奧的文章雖然可能許多人看不懂,但是依然可以寫得非常精彩,符合百科的要求。但是同時我也覺得即使是深奧的文章至少在第一句里應該寫得讓一般人知道這篇文章大概是敘述什麼範圍的東西,不如是數學方面的內容。假如能夠有一個引入,能夠讓看不懂,但是有興趣的讀者能夠退到一篇更加廣泛的文章裡去獲得一些基礎知識的話,那麼就是上上了。--Wing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9:27 (UTC)

快速刪除的是否過於濫用,這是見人見智的問題,我們雖然有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但是同樣的條文交給不同的人,就會有不同的解讀,也因此有的條目可能會出現有人認為該刪除,有人認為不該刪除的情況;這就如同法院審理案子一樣,不同的法官就可能會有不同的見解與判決。除非將執行快速刪除的工作集中在極少數的人,否則這刪除與否爭議是永遠無法避免的,但是,維基百科不能這樣做,這種作法並不符合維基百科的精神;管理員應該做的只有遵守規則及尊重共識,並在執行快速刪除時盡量謹慎。

我認為我們應該把重點擺在執行快速刪除的過程中,如何善待新手及編者?提送快速刪除者,在掛上模版的同時,是否可以多做哪些動作來提醒此條目的編者?例如:告知編者此條目是哪裡違反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是可以進一步提示編者可以如何改進此條目的內容?甚至是主動協助改善內容而避免使用快速刪除模板?而管理員在審查快速刪除時,除了刪除的動作以外,是否也可以多做哪些動作來幫助編者?或是可以主動讓編者知道如果對於刪除有異議,可以如何請求恢復條目?

目前已經有許多用戶在對條目提出快速刪除的同時,會主動在編者的討論頁加上快速刪除通知,我認為這比起以前已經是一個進步;我們可以再思考,現有的通知模板的內容還可以如何改進?還可以做哪些動作來幫助這些編者或新手?甚至這些動作是否可能被標準化?讓所有提刪者以及管理員都可以方便簡單的來執行這些動作。-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1日 (三) 11:23 (UTC)

我的意見是能夠掛刪除投票、小小作品、知名度、甚至侵權的,儘量不要提快刪。有的時候你還沒有給用戶貼快刪通知呢文章就已經被另一名管理員刪除了。--Wing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9:27 (UTC)
是的,如果提刪者以及管理員願意改掛其他模版當然是最好,但是我們仍然必須考慮如果要掛快速刪除版的話,增加哪些措施可以改善現在的問題?其實,我甚至認為,因為現在提送快速刪除的程序太簡單了,會間接導致條目更容易被送到快速刪除處理。-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日 (四) 01:01 (UTC)
這個看法我不同意。增加官僚步驟實際上並不能解決問題。五年前沒有提快速刪除然後由另一名管理員刪除這樣兩個步驟,而是管理員覺得一篇文章不符合要求就直接刪除了。因為與今天同樣的爭吵添加了今天的兩步過程。但是這個兩步過程實際上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再添加一百步也不會解決問題。最重要的是執行刪除的管理員必須再看一遍文章的歷史,刪除的理由,而不是看到掛了模板就摁鍵。我還是這個觀點:最重要的是人,而不是規則。假如管理員漫不經心,有再多再詳細的規則也沒有用。假如管理員在執行他的權力的時候想到自己的責任,那麼沒有規則也沒有關係。--Wing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08:46 (UTC)
我認為,即使每位管理員都已經很謹慎了,但仍會出現判斷上的爭議,特別是「明顯廣告」和「無實際內容」的判斷,這是非常容易出現分歧意見的,引起這個議題的條目就是一個例子。有些事情光是謹慎還是不夠的,我自認也是謹慎看待快速刪除,但仍會刪除了有人認為不該刪除的東西;所以我才會主張,除了呼籲謹慎以外,還必須考慮該如何幫助編者。-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日 (四) 11:34 (UTC)
我也不認同要大幅增加管理員的操作步驟,不過我想可以在判定一個條目是否適合快速刪除時,也能感覺一下該名用戶的貢獻,感覺一下對方是有心的編輯,還是在胡亂增加內容。雖然說得有點玄,但以今次事件為例,可看到USER:Na4XeO6正逐步的在增加條目內容,而且是有條理、不以侵權的方法在擴展條目,而所增加的內容也是正規的學術範疇而不是廣告、自傳、原創研究等;即使這個條目最終可能不適用於百科,但至少我就感覺到這名用戶是有心的編輯者,將來繼續對百科作出貢獻的機會也很大。快速刪除是管理百科的第一門檻,但也有其雙面刃的性質,希望管理員能小心使用吧。—LokiTalk 2009年4月2日 (四) 17:01 (UTC)
  • 個人多次參與前面 [關於成都工學院的版權問題] 討論,並未發覺 [連張掛侵權模版有人指責是打擊新手呢] 情事。
相對的,[在前面成都工學院的討論中,連張掛侵權模版有人指責是打擊新手呢],是本條目之前的發言。
為求平衡視聽,我謹作此補充。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4:51 (UTC)
老兄,你最後一次留言時把LiuyujiaocnFlyflame 的留言刪掉了。請見:[2]也許是因為編輯到歷史頁面而誤刪?總之我先幫忙恢復了。
你的編輯不是我撤銷的,我只是多嘴了兩句。請自行查閱歷史頁面,並前往撤銷者的討論頁詢問吧。--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2日 (四) 17:09 (UTC)
前次我補充時,同時修改全條目排版,但絕不變更任何人的文字。理由是便於閱讀。比較本條目現況與前面「關於成都工學院的版權問題」,我相信效果很明確。
您提的誤刪,的確是我上一次留言造成。但為何本頁突然全部要歸入歷史呢?這是很專擅的行為。
也罷!沒什麼值得多傷腦筋的。 #
Philinwiki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8:37 (UTC)
題外話:各十八禁遊戲列表已經一併提刪。--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3日 (五) 10:09 (UTC)

(!)意見首先這個爭議條目與en:Exact_trigonometric_constants並不相同。英文版中附有推導,而這條目基本只是羅列。而這樣的條目沒有太大的意義。顯然,除了第一段,這個條目無疑是一個常數表。既然有人認為以1度分隔是合理的,那麼有人擴充成0.5度分隔是否合理?又或者是0.3度呢?所以三角函數精確值這個已經存在的條目這樣就好,沒有必要寫成以1度分隔,因為精細是永遠沒有止境的。 而快速刪除這個情況,這就是管理員水平的問題了。現在這種模式無疑非常考驗管理員的能力。 --Rafom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12:50 (UTC)

幫助完善模板

請協助完善模板模板:Table cell templates(enwiki:en:template:Table cell templates),謝謝。——03 2009年4月4日 (六) 06:59 (UTC)

信息框本地化2#

再次遇到需要本地化的模板en:Template:Infobox_Artist_Discography,請協助。我模板參數理解無能……——03 2009年4月5日 (日) 10:29 (UTC)

幫忙翻譯iPhone OS

有沒有人願意一起翻譯iPhone OS呢?我看這個條目很久沒人翻譯了,還有很多google式的翻譯!~—無印良民 (留言) 2009年4月3日 (五) 12:52 (UTC)

管理員Jasonzhuocn對各大學條目的破壞

(:)回應我無意與人發生爭執,涉及私人身分、人身攻擊的部份我不想理會。不過這位匿名的仁兄,特意每天以不同的ip用戶的身分用不理想的陳述方式對許多學校條目大幅度的增補偏向負面的陳述,有些陳述方式實在是過分了。望社群能夠給予這些條目關注、協助改寫,帶來理性討論,謝謝。--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8:37 (UTC)

請問Jasonzhuocn兄,您執意要刪除這些可靠來源資料的目的何在?還有要刪除此類資料是否應該先在討論頁尋求共識呢?連第一學府都有負面陳述了,沒道理您母校中華大學不能有此類訊息吧,難道您所謂的中立觀點是只能有正面,不能有負面的事實陳述嗎?--77.68.36.52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8:52 (UTC)
負面陳述當然是必要的,但不是到各校去張貼粗糙的制式文字。我同時將正面、負面以及不帶有明顯正負偏向的陳述重寫為新的段落。而非全然像你不斷的變換ip身分,重複回退大篇幅的負面篇幅。想必你也是社群的老用戶,希望能夠好好溝通,不要模仿過去某些用戶聲討管理員的手段在這裡開大標題放話。我打開天窗說亮話,就是有些負面的陳述太過分了,令人難以忍受我才跳出來改。我非常樂意傾聽不同的意見,謝謝你的質疑,我會再將你的意見補充回條目內。--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9:21 (UTC)

稍微看了下,算是有根有據,雖然是負面。可以把「倒數第…」拿掉,不過就算拿掉,想必該校的學生還是會很刺眼吧。這種生者傳記,不引起編輯戰是不可能的。Shamanlim (留言)

那些內容並非我編寫的,只是今天偶然發現您在短時間內,將部份大學條目中的可靠來源資料整段刪除,在下認為您若對有可靠來源之資料有意見的話,請試著加以改寫,並先在討論頁尋求共識,而不是整段刪除。--77.68.36.52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9:41 (UTC)
很高興可以聽到你的意見,我為我的回退行為道歉。那些制式的篇幅最初是被某匿名用戶批次整段貼上的,沒有參與維基其他內容的編輯。要寫負面當然行,但不是批量的制式貼上,應當是個別撰寫,融入百科內文。--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19:43 (UTC)
在過去的數個月,我也不是沒有對許多學校的內容加以局部改寫,有ip用戶堅持要回退到ip用戶張貼的版本,後來越添越過分了,後來我磨了些耐性,索性直接回退了。這就是我的不對,應當在最初由ip用戶來張貼時就拿出來請大家討論,讓大家就事論事,該怎麼處理,交由社群討論。-- 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4月1日 (三) 22:21 (UTC)
  • 不曉得77.68.36.52 (留言)是基於什麼理由要加進這些可能會引發爭議的資訊,不過維基百科畢竟不是討論區,刪除不必要且膚淺或易發爭論的資訊(你能在維基中討論嗎?做出具深度和廣度的分析嗎?)也是維持維基中立的方式!另外,如果想用匿名的方式,還是編輯一些不會引發爭端的條目,才不會導致大家的困擾。—布學吾樹(talk) 2009年4月6日 (一) 13:22 (UTC)

關於「中國飲酒史」和「中國品酒文化史」

User:Eliot創建之條目中國飲酒史被提報刪除,理由是「只是簡單原始資料的堆砌」且「疑似原創」。Eliot在條目被提報刪除討論後,另外創建了內容相同的中國品酒文化史。特此報告,請管理員處理。--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6日 (一) 12:51 (UTC)

關於新聞動態

請問: 新聞動態和維基新聞有何不同? —Cosmia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0:45 (UTC)

  • 新聞動態只是中文維基百科的一個板塊,有挑選的介紹一些新聞,目的仍然是促進編輯。
  • 維基新聞則是基金會下屬的一個獨立項目,用來發布新聞,可以類比與一個傳統的通訊社,其特點是人人都可以編輯。—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7日 (二) 10:47 (UTC)

翻譯求助

在英語維基的條目Guerrillero Heroico中有一段這樣的句子

Korda's image has worked its way into languages around the world. It has become an alpha-numeric symbol, a hieroglyph, an instant symbol. It mysteriously reappears whenever there's a conflict. There isn't anything else in history that serves in this way

我明白它的意思,但我總是想不到一些合適的字眼去作翻譯,小弟的翻譯如下:

科爾達的作品已經成為了一種語言,就像字母和象形文字。它總是神秘地在有衝突的地方出現,在歷史上從來沒有其它的東西可以有如此大的影響力。

請各位大大把當中的錯誤指出來,謝謝大家。 —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4月8日 (三) 09:33 (UTC)

刪除侵權內容

問: 我傳的照片並沒有侵權問題,可是為什麼一直被刪除呢? 又應該要填寫哪些資料才不會被刪除,麻煩了~謝謝>< —S-opinionstw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10:55 (UTC)S-opinionstw

請參見已有的同類圖片是如何填寫的。—Wcam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13:19 (UTC)

表格class參數

請問這個參數除了wikitable在common.css上外,其他都有什麼可選項?又是什麼原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10日 (五) 13:59 (UTC)

請各位管理員把「魔戒」繁簡轉換為「指環王」的轉換回退掉

目前魔戒原著有四個中文譯本,大陸地區唯一的譯本譯林版採用的就是《魔戒》的譯名請看這裡。而「指環王」僅僅是大陸部分地區對於電影的譯名,長江以南的地區,尤其是廣東地區在電影宣傳的時候還是是使用魔戒的譯名。與此同時大陸網絡上兩詞的使用是並重的,所以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簡繁轉換,請幫忙回退。--Flyflame (留言) 2009年4月2日 (四) 19:39 (UTC)

(+)支持。另外,我是先知道有「魔戒」,後來才知道還有個名字叫做「指環王」(電影名稱不使用「魔戒」,很可能是因為名字裡有個「魔」,送審很難通過。「魔戒」就是宣揚封建迷信,「指環王」就不迷信了。可笑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3日 (五) 09:23 (UTC)

補充說一下,這個簡繁轉換目前只在魔戒條目上出現,其他條目里卻沒有,所以這很奇怪。魔戒條目中還自動的把「哈比人」轉換成「霍比特人」了,因為具體是什麼原因造成這種轉換不明,所以只好求助於管理員

--Flyflame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四) 09:14 (UTC)

這些轉換來自Template:CGroup/LR--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5日 (日) 05:29 (UTC)
又發現剛鐸條目中的「魔戒三部曲」(指的是原著)又被轉換成「指環王」了,實在是沒有語言,又是哪裡做的簡繁轉換?
發現了轉換源頭 ,是MediaWiki:Conversiontable/zh-cn,請諸位管理員幫忙修改

星光下的人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01:03 (UTC)

跨語言連結錯誤

請看嗩吶這個詞條。大部分跨語言連結指向的是西亞地區一種樂器en:Zurna(嗩吶的原型?)。這個我想應該不是編者的本意,請問應該怎樣修正?//Rafo[m] 2009年4月10日 (五) 02:35 (UTC)

跨語言連結在條目的末尾,將錯誤的直接刪除即可。—Wcam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02:37 (UTC)
那麼我直接刪除了?這個我想之前應該不會有什麼共識吧?//Rafo[m] 2009年4月10日 (五) 10:42 (UTC)
我已經修改了那些錯誤的inter-wiki links。這些通常都是一些機器人根據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去加的,要是在某個語言的維基有人搞亂了Zurna和Suona,就會造成這種錯誤,這種情況在其他條目也時有發生。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0日 (五) 22:10 (UTC)
感謝,那麼我去把條目中那張錯誤的照片也刪除掉了。//Rafo[m] 2009年4月11日 (六) 01:29 (UTC)

哪位擅長做族譜的達人可以把中國君主世系表中的全部族譜修改一下

這個條目很好,可惜的是有些王朝的世襲是那種橫排的世襲表,觀看很不方便,如果用模板:Familytree將其修正為直排的就好了。我自己翻譯中中國歷代皇帝家族樹 (早期)也沒必要繼續翻了,可以合併到一起。 —星光下的人CALL我 2009年4月8日 (五) 09:11(UTC)

族譜不等於家系圖--Ws22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22:35 (UTC)

提交編輯遇到錯誤

問:查看、打開網頁沒問題,但是只要提交修改就出現內部錯誤500,WHY? —119.32.38.212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6:34 (UTC)

維基百科空心化嚴重

在維基百科閒逛,看了等基本條目,發現它們的字數少得可憐,遠遠達不到基本條目的要求,看見特色條目中並沒有基本條目的身影。實際上,這些基本條目比其他條目更為重要。—TBG To Be Great 2009年4月3日 (五) 12:44 (UTC)

    • 始終不同的維基人所工作的領域都不盡相同,對於這些廣義性高的條目,往往得不到相應的關注,中文維基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某程度上我覺得有條目已經是一種莫大的福分,要知道實際活躍的中文維基人不出1000個。—AT 2009年4月3日 (五) 13:12 (UTC)

關於亞冠聯賽的名稱

關於提刪

有人在條目中掛上了請求刪除模版,但未在刪除頁面中開闢討論,也就是說沒有提交存廢討論。這種情況應如何處理?是否可以移除該刪除模板,或是採取其他措施?--Hongyuhei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5:50 (UTC)

最好的辦法是給掛上模版的人留言—Ben.MQ 2009年4月12日 (日) 05:06 (UTC)

需要關注的頁面恢復請求

頁面恢復請求中,User:Ryusakura希望社群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04/03內有關十八禁遊戲列表的討論結果進行覆核。請各位移步至此頁進行討論以決定恢復與否或恢復的方式及時限。—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6:02 (UTC)

添加內容被自動過濾

我試圖向中古漢語添加一個各家切韻擬音對照表被自動過濾,提示沒有維基化。請問如何修改才能滿足維基化?那是一個簡單的表格,包含國際音標。Edward Wong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09:20 (UTC)

你的表格是否用了HTML語法(例如<table>、<tr>、<td>等)?若是的話,請參見維基百科:表格。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2:05 (UTC)
這是一個誤報,已經處理—Ben.MQ 2009年4月12日 (日) 12:21 (UTC)

把該表製成了模板Template:切韻韻母對照附入,問題解決。謝謝!Edward Wong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3:04 (UTC)

GFDL如何使用?

問:

之前我有詢問過如果我要修改藝人資料,但卻被列為可能侵犯版權的資料
後來貴單位回答是"要將網站內容以GFDL方式釋出版權"
不知道這應該要怎麼使用?還是說我將要修改的藝人資料給貴單位,由貴單位修改?
有mail給你們,可是一直都沒收到回信
我應該如何與貴單位聯繫呢?謝謝~

118.168.88.131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05:55 (UTC)

小周的維基攻略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請詳細閱讀--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1:51 (UTC)
用自己的話改寫既有資料,可能是最簡單的方法。此外,新聞報導是沒有著作權的(這裡指的是純粹的新聞,而不包含新聞評論或記者特稿),直接引用新聞報導也是一種方式。--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7日 (二) 11:56 (UTC)
新聞報道是有版權的,不限於文字、短片、聲音等。—Railhk0512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00:38 (UTC)
感謝大家的提供,以及小周的維基攻略寫的很詳細,可是我有另一個疑問是GFDL是要在其他編輯頁面上加入,但像公司的網站還有藝人各自的官網,上面也全部都要加嗎?而這些資料被轉貼到其他網站時,怎麼有辦法要求每個網站都加入GFDL呢?那這樣子我應該怎麼辦,還是除了在網頁上加入GFDL之外,還有其他的辦法?例如我在維基百科的編輯頁加入什麼樣的描述之類的,或是加上此資料引用於何處等等。而且這本來就是藝人當初提供公司的資料,其他網頁有一樣的內容也是沒有辦法阻止的。我知道重新編輯是最簡單快速的方法,可是再怎麼重新編輯內容都還是會很相似麻煩大家解答了~謝謝~--S-opinionstw (留言) 2009年4月9日 (四) 10:44 (UTC)S-opinionstw
只要把官網GFDL釋出就行了,官方網站可視同一切資料的來源處(除非真的有明顯抄襲別處文章),至於其他轉貼資料的網站不用理他們,他們不使用GFDL是他們的事。另外數據文章是不同的,「1998年發行了第一張國語專輯-激盪著我」叫做數據,可以抄;「1998年發行了第一張國語專輯-激盪著我,便擄獲了許多人的心」叫做文章,不能抄。但是你可以把他改寫成「1998年發行了第一張國語專輯-激盪著我,深受許多人喜愛,銷售達xxxxx」。尤其貴公司官網又都有欲引用本站圖文,請先取得授權。本站保留一切權利 © Copyright 2006. star-opinions.com All Right Reserved.的句子,更是連一句話都抄不得。--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7:55 (UTC)
官網有欲引用本站圖文,請先取得授權。本站保留一切權利 © Copyright 2006. star-opinions.com All Right Reserved.的句子,這樣子還可以將官網GFDL釋出嗎?因為首頁並沒有後台管理,所以無法加入小周攻略裡說的GFDL釋出文字在句子下方,那這樣子有沒有其他方式呢?而如果我以GFDL釋出,表示任何人都可以任意使用網站的內容嗎?還是這樣網站依然保有版權的權利呢?謝謝回答^^—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S-opinionstw對話 貢獻)加入的。

不行,© Copyrigh 2006 All Right Reserved就跟GFDL完全抵觸了。不過應該可以把他改成除特定圖文依GFDL釋出版權外,其他圖文本站保留一切版權,然後在特定圖文下方加註本圖(文)使用GFDL釋出版權。但是要注意,小周的維基攻略裡有寫:即使閣下是公司網站的管理員,但是公司網站上面介紹公司的內容的著作權人是您所在的公司,而不是作為僱員的您。如果您沒有事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擅自在您管理的公司網站上面加上使用GFDL協議發布文章的版權聲明或者放棄版權的聲明,您將有可能因為侵犯了您所在公司的財產權而承擔極其嚴重的法律責任。--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10:27 (UTC)

  • 打個岔,前面有朋友提到新聞報導有著作權,請容我說明一下。根據中華民國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做成之語文著作」並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任何人均得加以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國之著作權法也有類似規定。所以引述單純的新聞文字報導完全沒有著作權問題。--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4月13日 (一) 17:23 (UTC)

生僻字

有幾個生僻字,都是一些魚的名字:上、左、左、左、左、左、左,不知道如何在維基中輸入,請大家幫幫忙。多謝!—Webridge傳音入密 2009年4月12日 (日) 09:48 (UTC)

只打到魾字,其他字就靠各位囉。—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12日 (日) 10:04 (UTC)
找到䱻、䱀、䱗、--Ws227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0:39 (UTC)
找到的有:䱗(上的正寫)𩷶鰋(左的正寫)。在中華民國教育部異體字字典中找不到「左」。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11:35 (UTC)
還有𩹽(左)。--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12日 (日) 12:47 (UTC)
現有字庫中沒有「左」或「左」。不過有一個「左」的「𫚐」--Hello World! 2009年4月12日 (日) 20:21 (UTC)
多謝各位!只剩一個左,是對Danio屬的魚類(俗名斑馬魚)的稱呼。另外請幫忙確定一下「䱗」是否Atrilinea屬的中文名稱。—Webridge傳音入密 2009年4月12日 (日) 20:41 (UTC)
有沒有人知道?—Webridge傳音入密 2009年4月12日 (日) 21:22 (UTC)
䶄--Ws227 (留言) 2009年4月12日 (日) 21:47 (UTC)
在unihan資料庫中也沒有找到,估計目前計算機字庫中是沒有這個字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3日 (一) 02:59 (UTC)
知道了。要建立這類魚的條目就沒有辦法了?—Webridge傳音入密 2009年4月13日 (一) 04:39 (UTC)
你可以造字的,上傳圖檔來,當然條目名稱就不能用這個字了。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13:00 (UTC)
根據Unicode,「䱗」的定義是:a long narrow fish Trichiurus armatus。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13日 (一) 13:03 (UTC)

TArticle

(貌似這幾個沒有寫入WP:TM)

{{TArticle}}, {{HTArticle}}, {{TranslatedFromWikipedia}} 這幾個應該怎麼用?希望能有人解釋一下,尤其是第三個,謝謝 —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4日 (六) 15:54 (UTC)

條目冬季服務車輛改名徵選

問: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於2009年4月16日 (四) 08:10 (UTC)之前加入的。

關於元朝皇帝的名字

我手頭的《中國歷代帝王年號手冊》ISBN 7540210311 所載元朝歷代皇帝都稱作奇渥溫XXX,例如忽必烈就是奇渥溫忽必烈,而我在維基百科上看到寫的都是孛兒只斤XXX,例如忽必烈就是孛兒只斤忽必烈,我根據《中國歷代帝王年號手冊》改了幾個皇帝,改成了奇渥溫XXX,但是疑惑比較大,這來名字奇渥溫XXX和孛兒只斤XXX到底哪個對?還是都對?有什麼區別?應該用哪個更為合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4日 (二) 09:32 (UTC)

其實閣下只要稍為參看成吉思汗首段和孛兒只斤氏,便可略知一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14日 (二) 09:59 (UTC)

喔,明白了。孛兒只斤是姓,奇渥溫是氏。那麼到底應該怎麼用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4日 (二) 11:42 (UTC)
據在下理解,以成吉思汗為例子,其全名便是孛兒只斤·奇渥溫·鐵木真。—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14日 (二) 11:52 (UTC)
但貌似古人不這麼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5日 (三) 12:35 (UTC)
不過我們是現代人嘛。—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16日 (四) 09:41 (UTC)
應該是奇渥溫·孛兒只斤·鐵木真。--Advisory 2009年4月16日 (四) 11:10 (UTC)

徵求各地賽龍舟圖片

各位如有賽龍舟自由版權圖片請上傳至維基共享資源,並到本人用戶頁提供相關連結。現急徵二龍村龍舟競渡圖片,敬請各位維基人幫忙,謝謝--2009年4月11日 (六) 22:39 (UTC)

問:Yeungchunming1992在條目柴灣天主教海星小學加上個人連結,應否申請保護?請高人幫助! —知識小份子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3:14 (UTC)

有問題的話直接刪除連結就可以了。--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4月17日 (五) 13:35 (UTC)

條目加上個人的連結

如果發現有條目加上比較個人的連結(比如是facebook),應否刪除?—香港份子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3:02 (UTC)

與香港女歌手同名同姓的商人的條目出現下面的紅色字:「表達式錯誤:未預料的>操作符」,要怎樣修正?--61.18.170.149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8:34 (UTC)

已解決—Ben.MQ 2009年4月19日 (日) 06:24 (UTC)

巡查數量最多的是誰?

巡查數量最多的是誰?現在巡查權開放了,那麼巡查條目最多的是誰?有統計嗎??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是由219.73.56.245對話 貢獻)於2009年4月19日 (日) 15:19 (UTC)加入的。

  • 巡查員巡查數量多少不是太重要吧…如果想查看巡查員巡查條目量可使用這工具,不過如果閣下有空,我不會反對您為我們的工作作一個統計的:P─域奇(UTC) @ 2009年4月19日(日)15時26分 (HKT)

巡查權像是近日才開放的??那麼統計一下在未開放前那個檢查最多不就行了吧?219.73.56.245

口香糖 條目

請參看條目中關於衍生問題部分

(新加坡原先全面禁止售賣,但近年來在美方的壓力之下,逐步有條件的開放http://en.wikipedia.org/wiki/Chewing_gum_ban_in_Singapore),禁止於境內食用口香糖。而口香糖應在吐出後應用紙包好,然後扔棄。

是否應該進行調整使結構更合理?(把連結映射到文字?)本人不才,望有能力者多勞—Noah~~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15:47 (UTC)

如何製作模板?

請問各位如何製作模板呢?THANK YOU VERY MUCH!-動物狂(MY TALK) 2009年4月21日 (二) 13:33 (UTC)

如何添加分類?

編輯固原博物館詞條的時候,去找分類,發現各省博物館分類下沒有寧夏回族自治區的。 如何加上去?

謝謝

安靜的繁華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6:49 (UTC)

在條目中加上[[Category:分類名稱]],即使不存在也沒有所謂,不過可能表示用一個較廣泛的類別較好。─域奇(UTC) @ 2009年4月22日(三)15時42分 (HKT)

夏鼐

問: —61.173.19.50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7:32 (UTC) 夏鼐在英國所上大學的正式名稱是「倫敦大學學院」。

請在開新話題時加上標題==標題==(已補上),條目已修改,其實該面沒有被保護,所以閣下可以自行修改,在這裡大部分條目也是這樣,即使發現錯誤,您也可點擊上方「編輯本頁」自行修改。─域奇(UTC) @ 2009年4月22日(三)15時42分 (HKT)
  • 從該條目英文維基的第0段,所Copy過來的模板內容,無法照英文維基那樣顯示?誰可以幫忙看,問題出在哪裡?

P1ayer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08:10 (UTC)

問:我想了解我是否可以在未獲得明確授權(包括管理員和其他具備管理權的維基人)時將自己的維基暱稱加入到「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人/按政治傾向排序」詞條的某分類中。 —AvatarQuakeuard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4:13 (UTC)

當然可以。—Wcam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4:21 (UTC)
感謝您的解答!—AvatarQuakeuard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14:29 (UTC)

如何建立頁面?

請問我要如何建立一個「已經被經過重定向處理」的頁面?例如:原本「Internet Explorer 6」已重定向至「Internet Explorer」,那我要如何單獨建立「Internet Explorer 6」的頁面呢?—~小顥顥~(2009年4月23日 (四) 13:36 (UTC)

在標題下面會顯示:(重定向至xxxx)那個連接就可以了。—Ben.MQ 2009年4月23日 (四) 13:50 (UTC)

新聞動態的字詞轉換

請管理員為以下兩條連結加入手工字詞轉換:

  1. [[普利策奖|-{zh-hans:普利策奖; zh-hant:普立茲獎;}-]]
  2. [[世界数字图书馆|世界-{zh-cn:数字; zh-hk:數碼; zh-tw:數位;}-图书馆]]

以上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22日 (三) 23:15 (UTC)

Done完成Ben.MQ 2009年4月23日 (四) 17:36 (UTC)

新條目創建

我已經創建了新條目業務過程建模標記法,並小心地做了維基化,但原來的兩條提示仍然在那裡: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此條目或章節需要被修正為維基格式以符合質量標準


  1. 請問怎樣把它變成正常的條目?
  2. 請對業務過程管理與建模有興趣的朋友,一起來創建維護相關內容。

—Anetman 2009年4月23日 (四) 10:46 (UTC)

建議參照格式手冊作修改。—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3日 (四) 10:50 (UTC)
謝謝提示
我已經做了格式規範,之前就是不知道如何消除那兩條提示——後來看到,就是在檔開頭部分加的一些隱含歸類的代碼——確認已經做好,我已手工將這代碼去除,看上去是一個正常的條目了,相信還有很多不當之處,請大家多指教,或一起改進更好!

--Anetman 2009年4月24日 (五) 05:21 (UTC)

首頁

現在登陸後自動跳轉的頁面是主頁這個條目,而不是wiki首頁,這個問題敬請解決。金翅大鵬鳥(talk) 2009年4月24日 (五) 00:57 (UTC)

登錄後不會自動跳轉,只會顯示「返回xxxxx」而這個連結是您點擊「登入」前的頁面,應該是閣下的收藏夾/瀏覽器設置緣故,而非維基百科的技術問題—Ben.MQ 2009年4月24日 (五) 10:28 (UTC)

如何刪除誤創建條目?

打錯字誤創建條目User:Edward wong/廣州話三等字音表,如何刪除?--Edward Wong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15:11 (UTC)

自己的用戶頁可以快速刪除{{d|aup}}—Ben.MQ 2009年4月23日 (四) 15:29 (UTC)
不是用戶頁,用戶名打錯了,沒有這個用戶,但有這條條目。--Edward Wong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2:46 (UTC)
{{d|ad}}--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4日 (五) 12:58 (UTC)

各位大大 有大大可以幫我傳彰化縣芬園鄉的行政區化及寶藏寺級挑水古道的圖傳上去嗎??

問: —Changhua50243 (留言) 2009年4月19日 (日) 04:37 (UTC) 各位大大 有大大可以幫我傳彰化縣芬園鄉的行政區化及寶藏寺的圖傳上去嗎??

看到自己幫家鄉編寫地方介紹的即將要好了由於我還沒那各權限傳圖 而且我也對維基的上傳圖檔並不是很了解 希望各位好心的大大能幫小弟一下

大概50次編輯,之後就可以傳圖上去了,因為維基對版權的要求比較嚴格,不同於在論壇的發帖,所以我建議還是你自己上傳比較好。——安靜的繁華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23:12 (UTC)

myyearbook無法打開.

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5:55 (UTC)

需要港台地區的維基人幫忙

如題 能夠收看到Animax系統頻道的請過來 看一下花冠之淚由Animax官方提供的中文譯名 再對照下現維基條目的版本 看看是不是一樣 目前包括我在內幾個維基人無法確定譯名出處(如果是破壞當然得打會去 如果是Animax的話 得做NoteTA 這樣下去不行 大批人會看不懂譯名的)—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6:13 (UTC)

請問編輯頁面應該使用什麼語言?

問:我可以用大陸簡體創建一個新條目嗎?
如果編輯一個繁體的頁面,我可以使用大陸簡體嗎?如果不行,我應該怎麼做?
謝謝解答。~ —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10:12 (UTC)

用簡體和繁體編緝均可,因為中文維基會隨著用戶的設定而自動作繁簡轉換。—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5日 (六) 10:18 (UTC)

但請不要將原先的繁體內容替換為簡體內容~—124.155.201.34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11:10 (UTC)

使用自己習慣的語言即可,系統可以自動轉換。但在編輯時請主動關閉瀏覽器插件提供的繁簡轉換功能(如果有的話),多次無理由將原始碼中的繁體內容轉為簡體或將簡體內容轉為繁體可能會遭到封禁。--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5日 (六) 11:27 (UTC)

只要不進行簡繁體破壞,用簡體繁體都可以。 有的條目甚至是簡繁體混合的。

——安靜的繁華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11:40 (UTC)

謝謝各位的解答,已經明白了。—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46 (UTC)

如何改變條目名稱

首頁 問:請問如何改變條目名稱? 如「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聯賽」應為「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8 (UTC)

每個頁面上方都有一個移動按鈕,將其移動到另外一個頁面即可完成改名。此條目已經處理完畢,閣下可以檢查一下是否正確。—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6日 (日) 12:52 (UTC)

謝謝,已經正確。^_^—Fantasticfears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3:23 (UTC)

維基百科按照條目質量有幾種分類?

除了特色條目和優良條目之外還有其他分類嗎?

——安靜的繁華 (留言) 2009年4月25日 (六) 11:40 (UTC)

維基百科是諾基亞的型錄嗎?

  • 請求清理包含諾基亞 5220在內的所有諾基亞手機的條目,因為現有的條目內容,看似廣告?

P1ayer (留言) 2009年4月23日 (四) 04:45 (UTC)

繁簡轉換

志字自行被轉作誌字,人名上亦出現同樣問題,有辦法修正嗎?—某生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5:36 (UTC)

就像上面這樣用-{}-包起來--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5:53 (UTC)
請報告轉換錯誤的頁面。--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6日 (日) 15:42 (UTC)
天地志狼的頁面—某生 (留言) 2009年4月27日 (一) 14:58 (UTC)
將在未來更新MediaWiki時修復,屬地志=>地誌的過度轉換。btw:下次請點擊左側邊欄幫助中的「字詞轉換」連結提報錯誤。--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8日 (二) 06:01 (UTC)

民主歌聲獻中華

請慎言,不要對他人作出人身攻擊,否則閣下可遭受到封禁,暫時不能編輯。敬希垂注。-J.Wong 2009年4月16日 (四) 09:27 (UTC)
動輒用封禁就以為嚇倒我才好,一個擺明號召打維基聖戰的人,我擺明就要鬧大事件,封我又怎樣?有種就封掉香港IP,睬你都傻。Martinoei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4:53 (UTC)
胡鬧,這裏不是什麼共產黨走狗的尾巴的地方,要討論的請往別處。— Jazecorps Nekivaryやめて2009年4月16日 (四) 11:05 (UTC)
維基百科不是政治正確的地方,也不是反共或挺共的地方,這裡不是搞政治宣傳的場所。掛上知名度模板有什麼問題嗎?條目的確比較符合wikipedia:知名度的定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6日 (四) 13:37 (UTC)
少來裝中立,現時閣下是不可信任人物,不把你趕出維基,這次行動不會結束。Martinoei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4:53 (UTC)
  • 只是不了解知名度如何而來,是用百度、g.cn無法搜索,還是google.tw無法獲得,或是「據當地法律法規和政策,部分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為由,而沒有知名度—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4:00 (UTC)

就事論事是歡迎的,人身攻擊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適當的。Martinoei先前已多次作出人身攻擊行為,此為第四次封禁,時限3個月。--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16日 (四) 15:02 (UTC)

維基百科: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5:36 (UTC)
不知為什麼, 突然多了一大堆非常熟悉維基編輯格式的新人, 想當年我要一個月時間才掌握這些格式, 現在的新人真厲害!--Johnson Lau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6:46 (UTC)
MediaWiki不難用的,反而有一堆人不想編輯維基是真的,寧願花時間在網典,大家想想好。Summerdanny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7:01 (UTC)
  • 我希望那些人理解,為何今有這麼多憤怒的人衝上來中文維基。你們認為刪掉「人身攻擊」言論對解決事情有幫忙,中文維基很早被出現這類爭拗。大家提刪時謹慎一點,難道這麼難嗎?Summerdanny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7:06 (UTC)
建議引發爭議的管理員多點與肇事者溝通,免得他衝出來說兩句又被封,而且還是少管一點政治條目比較好—Mokaw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7:25 (UTC)
前一點我同意(不只是「肇事者」吧,其他參與討論的用戶也需要。而且「肇事者」這詞有些微貶義……),但後一點就請恕我要提出反對了。如果管理員避過政治條目不管,這樣早晚會出問題的。我想持著同一個原則處理就好了。只要多一點解釋,我想對雙方的了解是有幫助的。—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7:36 (UTC)
我只是看網典,百無一用是書生,在席揚、六四badge、福佳始終有你公共專業聯盟等全部因提刪引起激烈反應,甚至累中文維基上報,我想管理員當然不應避過政治條目不管,但百無一用是書生,他本人不想再成惡搞對象,看來是少碰對大家的耳根是很有好處的。他專心去管那些,當維基是免費廣告主機的傢伙已經很好。Summerdanny (留言) 2009年4月16日 (四) 19:14 (UTC)
在維基百科如果和他人發生爭議,那麼請好好的坐下來討論,但人身攻擊肯定是不被允許的,因為違反了維基百科的相關方針,而且人身攻擊只會令衝突升級,無法解決問題。—長夜無風(風過耳) 2009年4月16日 (四) 17:34 (UTC)

一件事情在某一地區具有知名度,而在另一地區不被特定人群了解是很正常的。在下和Shizhao同為大陸人,在下從未聽說過民主歌聲獻中華這麼一事。掛上知名度模版顯然和提刪不同,只是敦促編者在條目內加入足夠的可以證明知名度的內容(其實提刪也可作為敦促編輯的作用)。在下不認為Shizhao在這件事上有任何錯誤。當然若在掛模版前搜索一下,也許加上{{subst:知名度來源/auto}}會更合適一些—Ben.MQ 2009年4月17日 (五) 06:04 (UTC)

在維基百科,無論是商業spam還是政治spam都是不可接受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07:43 (UTC)
很奇怪,中國政府(常被視作極權政府)對某些政治敏感問題不允許碰觸遭人詬病,沒想到號稱自由的地區對某些政治敏感問題同樣有各種禁忌,同樣有許多G點。最近香港大學學生會長的事情恐怕就是其中之一。或許這二者之間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都不是自由主義者。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或者反過來:只許百姓放火,不許州官點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17日 (五) 07:49 (UTC)
模板被拿掉就沒人改善條目了。不知道編輯條目的目的是為了擴充知識內涵還是僅僅為了讓條目有足夠的理由存在在維基百科上。//Rafo[m] 2009年4月17日 (五) 08:00 (UTC)
書生、BenMQ,你們少去唬弄人好了。自己不知道的事就該去問人,不是動輒去提刪或者說人家知名度不足,這一點在下和不少其他用戶已提醒過無數次。(要不然來個索馬利亞用戶為溫家寶提刪,就真的令人哭笑不得了)。書生你憑什麼說什麼州官放火百姓點燈的事,誰搞這些荒謬事出來﹖就是你。你自己就是那個放火州官。
你們這幫人即管繼續偏幫他吧,那樣愛護短,我怕遲早中文維基會連百度都不如。—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07:47 (UTC)
如果百無一用是書生這個人的做事作風不解決,遲早要嘛中文維基變成垃圾池(事實上不少條目真不堪入目),或者他再犯一次比民主歌聲獻中華更大的禍,然後等看戲,否則還有什麼好說?這次我了解到,為何衝突沒完沒了,實在太多人不夠謙虛了。Summerdanny (留言) 2009年4月18日 (六) 10:26 (UTC)
容忍是有一個限度,在下絕對不認為書生一人能顛覆整個中文維基,人誰無過?更有人在上述說道要將書生趕出維基,更是可笑!維基作為由大眾共同編緝的百科全書,書生成就有目共睹,他是一個不斷破壞、不斷回退和不斷人身攻擊的用戶嗎?不,哪有什麼理由要將他趕絕?放置知名度模板後,實只要補充參考來源即可,何必大費周章在這兒煽動人群,難不成是你們這群人妒才嗎?只懂說,不去做,這是一個維基編者所應盡的責任嗎?請你們這群反書生份子好好思索一下吧。註:在下是香港人,支持泛民主派,坦白說在下尚未閱讀民主歌聲獻中華條目前亦不知道此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18日 (六) 10:44 (UTC)
說得對﹗「人誰無過」﹖這裡批評書生的人不是每個都是趕絕他,但是他從來不理別人的批評,人家指出了他做的事有何不妥,他還是繼續做,這是正確的事嗎﹖問題並不是知名度模板比不上提刪嚴重(他一向很喜歡提刪),而是「民主歌聲獻中華」還不夠知名度﹖還是覺得掛模板者自己無知﹖你不知道的東西不代表不知名,只是你自己不知罷了。解決方案﹕我說過很多次,既然書生不懂香港的事,有疑問的時候應該先去問香港維基人(香港維基人不是有討論版嗎﹖),而不是動輒去提刪或掛板。這種舉動就跟一個不認識溫家寶的人在條目上掛知名度模板一樣可笑。
後話﹕誰要妒才﹖難聽點說,妒他的哪些才﹖四處提刪之才﹖—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09年4月21日 (二) 01:48 (UTC)
知名度本身就是一種主觀的認為,在中國內地民主歌聲獻中華的確知名度甚低,這是肯定的,相反此事在香港卻知名度甚高(雖然在下其實並不知道),掛上知名度模板其實自然添加更多方面的資訊去讓別人去理解這是怎樣的一回事,而不是一味將問題放大,難不成是要將書生從管理員的位置拉下馬才心息嗎?這樣有什麼好處?恕在下想不到,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書生作為幾乎是最早期的維基人,他可以說是貢獻良多,若僅因為部分人認為他處理民主歌聲獻中華條目不當而成為攻擊他的導火線的話,這樣是抹殺了書生為維基所做的一切事情,實屬不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1日 (二) 08:55 (UTC)

Youtube的連結有侵權的問題存在。--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17日 (五) 10:15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認真讀過才來發動那些什麼「聖戰」吧。--Gordon仔~(留訊息) 2009年4月17日 (五) 13:38 (UTC)
由這裡的人的回應,我明白為何這樣的衝突沒完沒了,謝謝各位了。Summerdanny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6:55 (UTC)
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了,書生居然把民主XX提刪了,書生在顛覆維基,破壞維基的路上又走了一步,我要用各種國罵形容他啊,書生太邪惡了,不回罵,不熱衷編輯戰,也不搞明目張胆的破壞,就是提刪,就因為書生自己不知道民主多麼偉大啊,書生,你犯了無知罪,犯了偽善罪,還犯了世界上最大的罪——勞動光榮罪,給你條活路吧,你明天開始每天修繕1000條民主開頭的條目,一來,為30w里程碑加油,二來贖回你的罪。

什麼?你搞不定1000條,那就每天無所事事,改改那些絕對不會有爭議的條目吧,做得越多必然罵的越多,每天編輯下娛樂、體育,幫幫NBA愛好者編輯吧。 書生,你可知罪?-孫學 (留言) 2009年4月20日 (一) 15:19 (UTC)

首先請閣下注意您的言論,提刪並不等於在顛覆維基,倘閣下認為該條目不應提刪,反對就好,維基是一個公平的地方,沒有任何人會威脅閣下而令到您的投票意向改變的,不是嗎?所以如其在這裡雞蛋裡挑骨頭,倒不如認真去幹些實事,或許還會來得有意義一點。—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1日 (二) 08:55 (UTC)
若您指的是孫學的意見,請再看一遍吧 =P 不要被表面的文字騙了。—Ben.MQ 2009年4月21日 (二) 09:38 (UTC)
閣下的意思是?—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2日 (三) 10:21 (UTC)
他用的是反語 = = //Rafo[m] 2009年4月22日 (三) 10:25 (UTC)
完全看不出來的說(笑)。—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2日 (三) 10:41 (UTC)

其實我覺得啊書生應該自我檢討一下,幹嘛老是不討N多人喜歡,儘管維基百科不是一個拍馬屁的場所,但我也希望在某些有爭議的條目或議題上能和編輯者溝通一下,不要老是機器人那樣就會加個模板,這樣以我愚見感覺像在刷票,或者爆刷卡那樣積累信用度。我覺得既然中文維基百科說維基有民主制,那就不能只是編輯自由而已,難不成管理員可以管普通用戶我們就不能影響管理員?--❂落花無痕 給我小字報 2009年4月23日 (四) 16:53 (UTC)

錯,每一個普通用戶都是可以影響管理員的,現在我們已經有了很詳細的管理員離任制度,如果又需要,任何人都可以去提刪。確實他討N多人不喜歡,但是為啥每次都沒有被除掉,只能說明支持的人更多對吧?當然,我一向鼓勵管理員多和編者交流,而不是簡單的提刪或者封禁,這一點管理員們也多多注意啊!—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8日 (二) 02:52 (UTC)
管理員的工作量很大,尤其是書生,一天要照顧的條目那麼多,那有時間一個一個到他們的留言頁面去溝通,尤其是現在不做事的管理員又這麼多,盡責任的人會更忙,大家需要體諒這一點,放模板比較方便管理員工作。而放知名度模板,就是詢問,這正是要溝通的態度,又何來不要交流之說?又有何大不了,會令人受到這麼大的刺激?這實在令人難以理解。可否請上面那些人解釋一下,放一個知名度模板,詢問質疑一下你們,想要交流溝通,到底刺激到你們什麼?為何反應這麼大?我看到很多維基人並沒有這樣,實在不太了解你們的心態。難道你們要求,你們做任何事情,都不可以受到質疑,因為一受質疑就會受到心靈上級大的創傷?玻璃心就會碎裂嗎?--真實事求是() 2009年4月28日 (二) 12:54 (UTC)

關於wikisky DSS2的圖像

看到有一些圖片都是來自wikisky DSS2,例如文件:NGC 5466.jpg,標明是cc-by協議。但是wikisky上沒有說是cc協議,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0日 (一) 03:04 (UTC)

的確存疑,網站的版權聲明是允許維基百科使用和允許在署名的情況下進行不受限制的非商業使用。—Ben.MQ 2009年4月20日 (一) 12:17 (UTC)
在commons問了:commons:Commons_talk:Licensing#about_DSS2_images_from_wikispy,那邊也認為是侵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4月28日 (二) 14:12 (UTC)

模板好像壞掉了,但是我看半天也不知道怎麼修復Orz --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06:40 (UTC)

我把{{香港}}臨時改成了[[香港]]。//Rafo[m] 2009年4月28日 (二) 07:09 (UTC)
原來是那邊出錯了-_-Morrigan (留言) 2009年4月28日 (二) 07:32 (UTC)
infobox 的 country 一欄應該填 {{HKG}}。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09年4月29日 (三) 05:35 (UTC)
這個條目原來還有侵犯版權的內容……--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9年4月29日 (三) 10:35 (UTC)

如何上傳圖片

問: —Ooleong2000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15:29 (UTC)如可上傳圖片.THANKS

維基百科:圖像#如何上傳域奇(UTC) @ 2009年5月1日(五)12時27分 (HKT)

問:如何輸入常見化學符號?

問: —Xingfunet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10:42 (UTC)如何輸入常見化學符號?可逆號等等,還有反應條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