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為京
外觀
李爲京(?—?),字君武,浙江金華府東陽縣東李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浙江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1],授工部營繕司主事,升員外郎,四十七年知湖廣襄陽府[2],天啓時到雲南典試,同年進士、魏璫崔呈秀建議他和魏忠賢見面以獲取超補機會,他以病推辭,其後調江西廣信府,因母親逝世回鄉,和陶奭齡、劉宗周同遊[3]。
參考文獻
[編輯]-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三·人物誌一》:舉人……萬歷三十四年丙午……李為京 癸丑進士
- ^ 《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三》:萬曆四十七年六月,升戶部郎中陸元楨知浙江台州府,岳具仰知四川馬湖府,員外王瑊知河南開封府,工部員外李為京知湖廣襄陽府。
- ^ 道光《東陽縣志·卷十七·人物誌五》:李為京 字君武,東李人,萬厯癸丑進士,初任工部營繕主事,司琉璃廠、管節慎庫,以廉幹稱;天啟【萬曆】戊午典雲南試,時魏璫用事,崔呈秀等為心腹,呈秀,為京同年進士也,以使事經過,謂曰:「能一見魏公,則豫藩方湏,可即超補。」辭曰:「邇多病,期在鄉里,非復能當要職也。」曰:「然則齊年,何不一刺見,屬事猶當八九。」苦辭病,乃止曰:「齊年即各行其志可耳。」未幾出守襄陽,繼又守信州,丁內艱歸,與會稽陶奭齡、山陰劉宗周訂林下交。 〔《桂坡集》〕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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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高先 |
明朝襄陽府知府 嘉靖四十七年-天啓三年 |
繼任: 劉之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