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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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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炳(1572年—1660年),如星北直隸保定府容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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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次年授山东郓城县知县,四十四年以母忧归,服阕,补阳信知县,再丁父忧,天启二年(1622年),起补光山县知县,咸有异政,五年四月行取考选,授广西道御史,疏纠贪竞邪臣尚宝司司丞孙善继、刑部员外李腾蛟、南京礼部尚书董其昌,时魏璫用事,公屡抗疏不报,六年巡視光祿寺,七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一级,升太仆寺少卿,照旧管事。崇禎元年二月,巡按山西。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崇祯四年(1631年),复起补江西道监察御史。奉命巡按贵州,平土酋乱,东南以宁。六年(1633年),监察贵州乡试,革除以前弊端。七年,奉命赈抚陕西,活饥民数万。八年,升山西潞安道参政,知府与王府相争而纵兵,挟官钱粮,梁炳与巡抚定制度,从而使兵无哗变。十年,升山西按察使。十一年迁河南右布政使,管守道事。不久,迁左布政使。十五年,时流寇方炽,粮饷不敷,公拥孤城誓守,贼不能下,乃决河灌城,公仅以身免,退守延津。御史举其守城功,议擢京卿,告病致仕归。公前后莅临官三十余年,特立寡援,声震朝野。居家敝庐,仅蔽风雨,好鼓舞后进,邃天人性命之學,晚甘恬退,年九十而終,人以为香山、洛社也,祀乡贤[1]

墓在白塔村北,有孫徵君志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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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咸豐《容城縣志·卷六·人物志》:梁炳 號如星,萬歷癸丑進士,三授縣尹,以治行徵授御史;時魏璫用事,公屢抗疏不報,引疾歸。尋巡按貴州,平土酋亂,東南以寧;賑撫陝西,活飢民數萬,陞潞安參政,賊聞風遁。陞河南左布政,時流寇方熾,糧餉不敷,公擁孤城誓守,賊不能下乃決河灌城,公僅以身免。公前後蒞官三十餘年,特立寡援聲震朝野,居家蔽廬僅蔽風雨;好鼓舞後進邃,天人性命之學,晚甘恬退,年九十全終,人以為香山洛社云,卒祀鄉賢。
官衔
前任:
吳道明
明朝鄆城縣知縣
1614年-1616年
繼任:
張應泰
前任:
王從諫
明朝陽信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繼任:
竇星
前任:
李謙亨
明朝光山縣知縣
1622年-1625年
繼任:
王秉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