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 (清朝)
外观
广东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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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省 | |||||||||||||||||
1647年—1911年 | |||||||||||||||||
1911年廣東省的範圍 | |||||||||||||||||
國家 | 清朝 | ||||||||||||||||
首府 | 广州府 | ||||||||||||||||
歷史 | |||||||||||||||||
• 成立 | 1647年 | ||||||||||||||||
• 废除 | 19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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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广东省(满语:ᡤᡠᠸᠠᠩᡩᡠ᠋ᠩ
ᡤᠣᠯᠣ,穆麟德轉寫:guwangdung golo),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督抚沿革
[编辑]1647年,设广东巡抚、广东布政使司、广东广西总督。1905年,裁撤广东巡抚,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巡抚事。
行政区划
[编辑]广东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
清朝下轄九府、三直隸廳、七直隸州,共計四州、一廳、七十九縣:
- 韶州府
- 南雄直隶州,原为南雄府,1807年,改为南雄直隶州。
- 连州直隶州,1729年,改广州府连州为连州直隶州,1816年,所属连山县为连山直隶厅。
- 下辖:阳山县。
- 连山直隶厅,1816年,改连州直隶州连山县为连山直隶厅。
- 高州府
- 雷州府
- 阳江直隶州,1867年改肇庆府阳江县设,下辖恩平县、阳春县、开平县三县,1870年改为直隶厅,三县回属肇庆。1906年,改为直隶州,下辖恩平县、阳春县二县,1910年,恩平县回属肇庆。
- 下辖:阳春县。
注释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编辑]前任: 大明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
大清广东省 | 繼任: 中華民國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