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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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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清朝
1647年—1911年

1911年廣東省的範圍
國家 清朝
首府廣州府
歷史 
• 成立
1647年
• 廢除
1911年
前身
繼承
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廣東省
英屬香港
九龍寨城
葡屬澳門
廣州灣
今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民國

廣東省滿語ᡤᡠᠸᠠᠩᡩᡠ᠋ᠩ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guwangdung golo),為清朝內地十八省的一個省。

督撫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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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年,設廣東巡撫廣東布政使司廣東廣西總督。1905年,裁撤廣東巡撫,兩廣總督管轄廣東巡撫事。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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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行政區劃圖(1820年)

清朝下轄九府、三直隸廳、七直隸州,共計四州、一廳、七十九縣: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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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79年7月中華民國將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礁劃歸高雄市管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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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清代卷》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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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大明廣東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廣東省 繼任:
 中華民國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