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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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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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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民調顯示六成民眾支持服貿協定。結果頁面顯示確實負面大於正面。請各位參與編輯者平衡編輯。--啊朱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02:04 (UTC)[回覆]

平衡編輯是對的(Wikipedia:中立的觀點),只是有關服貿的民調很多,有支持偏多的、也有反對偏多的,不需要強調這點。—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3月14日 (五) 05:47 (UTC)[回覆]

118.160.215.55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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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0.215.55請你不要無理由也不經討論就不斷整欄刪除內容,有什麼不同意見請到討論頁講。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 2014年3月18日 (二) 16:56 (UTC) 整欄一次刪除也就算了,分次毀壞整個條目結構內容,居心叵測。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17:14 (UTC)[回覆]

掛上pov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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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派黨工暴力活動的章節名本身與更新的內容部分語句不符合維基百科方針,且沒有列出任何參考來源。比如職業學生軍一詞很顯然是原創研究,參看今日報章媒體,也無人提出職業學生軍一詞。

你這個好笑的藉口,才是十足的原創研究,維基百科方針哪一條有你獨裁出來的這種規定啊? 「職業學生軍」這個詞語在google就有起碼 323,000,000條記錄[1],你所謂的「職業學生軍一詞很顯然是原創研究」的論斷才是地地道道的「原創」哦,以前還真沒有聽說過這個理論,有出處嗎? --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覆]
閣下也不是wiki新手了,你要在語句中加入職業學生軍,必然得有這些人是職業學生軍的理據,即非閣下原創的來源。按照閣下的邏輯,我在習近平條目加上殺人犯也可以了?google搜尋殺人犯有多少條結果?--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7:54 (UTC)[回覆]
閣下居然無視百科的規則,搞人身攻擊?誰是不是你所謂的新手,和百科編撰有關係嗎?難道,要通過你們黨團的資格論證才能編撰?要按照你們黨團的意思,才允許編撰嗎?你們不要把wiki當作你們獨派黨團的文宣部。好吧?
相關和民進黨等獨派黨團有利益關係的事件中[2][3][4][5],不就是這群職業學生軍給民進黨等獨派黨團做外圍攻擊活動嗎?類似的證明無以計數,你們要掩蓋什麼啊?--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覆]
你越回越錯。首先,這裡是維基百科,不是政治論壇,你用在政治論壇,先將人批鬥為某派作標籤再加以攻擊的套路,於維基百科是不適用的。閣下如有能證明本次事件的學生是職業學生軍的來源,自然不會引發爭議。而你上頭給的來源,是他人的blog文章或網友留言,這些在維基百科都不能做為參考來源,況且你找的這些來源哪一個與本次事件有直接相關的?再者,我鄭重聲明,我可沒做人身攻擊,你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胡亂給我扣上黨工的帽子,這才是人身攻擊。維基百科不是你我說了算,怎會用到獨裁二字,閣下誤會可大了。其實你只要能找到那家報章或電視新聞媒體的來源,說這些學生是獨派黨工職業學生,並且附上不就結了,維基百科不保證內容正確,但要可查證。你又在何必在這顧左右而言他呢?--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01:04 (UTC)[回覆]

個人認為新增的內容部分有語句與來源不明的嚴重問題,請原編者儘速修改,以免引發編輯戰。--金剛不壞留言) 2014年3月19日 (三) 00:29 (UTC

閣下,什麼是你獨裁的「編輯戰」,是不符合你獨裁意願的就算,符合你獨裁意願的就不算?要修改到和你立場一樣的言論,才符合你所謂的「儘速修改,以免引發編輯戰」的指標,對吧?--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覆]
我不知道閣下為什麼會認為這是獨裁?你是小學生?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網站,再說我也只是一個普通用戶。維基百科不是你抒發政治立場的網站,網上政治論壇何其多,你要認為這些學生是職業學生軍,是搞獨裁,是你的自由,但請不要把你的意見帶入條目當中,對這些學生認同或不認同,請到政治論壇或閣下自己的blog去寫,維基百科僅是一部百科全書。--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8:05 (UTC)[回覆]
閣下居然無視百科的規則,搞人身攻擊?誰是不是你所謂的「小學生」,和百科編撰有關係嗎?難道,要通過你們黨團的資格論證才能編撰?要按照你們黨團的意思,才允許編撰嗎?你們不要把wiki當作你們獨派黨團的文宣部。好吧?
相關和民進黨等獨派黨團有利益關係的事件中[6][7][8][9],不就是這群職業學生軍給民進黨等獨派黨團做外圍攻擊活動嗎?類似的證明無以計數,你們要掩蓋什麼啊?看看你們自己的編撰記錄,你們自己帶這政治立場來搞言論審查,專職搞特定的和政治有關的文宣操作。也好意思給別人帶帽子?這些人的暴力活動有全民授權嗎?這些人就專門一批。哪裡民進黨有政黨需要,哪裡就有他們出現,不是職業的是什麼啊?有什麼好掩飾的啊?--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覆]

91.22.228.58 鄭重警告請不要帶入任何政黨色彩,"獨派黨工暴力活動"與"職業學生軍"用詞過於敏感 --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0:41 (UTC)[回覆]

Ivan761016,請你不在維基百科搞言論審查和打壓異議人士的威權行徑,好吧?哇,還「鄭重警告」,你這是要威脅異議編撰人士的人身安全嗎?
那個段落本來就是記錄獨派黨工的活動的,你要「過於敏感」什麼啊?那些人士自己明顯的「政黨色彩」,你居然要用所謂的要不「帶入任何政黨色彩」的藉口去掩飾,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非分要求嘛。在這個條目中試圖掩蓋貴黨黨工身份不就是貴黨的文宣戰法嘛,用百來個專職黨工的激進暴力來強姦「民意」,以實現獨派黨團用合法途徑無法實現的目的。--
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覆]
我不清楚你所謂的「民意」何在?WIKI是一個強調中立性與事實根據報導做為基礎的文章,如果有足夠新聞報導或是事實根據足以論述你所說的立法院內都是「職業學生」或是「獨派黨工暴力活動」那請自便並且附上來源,如果沒有就請不要闊論高談你那自以為「民意」的言論,再者我並沒有威脅異議編撰人士,如果你可以提出適當的引用來源,管你是「職業學生」或是「獨派黨工暴力活動」都可接受,WIKI並不獨裁因為一切都是以中立性跟事實根據報導為原則。--(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58 (UTC)[回覆]
相關和民進黨等獨派黨團有利益關係的事件中[10][11][12][13],不就是這群職業學生軍給民進黨等獨派黨團做外圍攻擊活動嗎?類似的證明無以計數,你們要掩蓋什麼啊?看看你們自己的編撰記錄,你們自己帶這政治立場來搞言論審查,專職搞特定的和政治有關的文宣操作。也好意思給別人帶所謂的「政黨色彩」,太搞笑了。前幾個小時還對異議編撰人士發出所謂「鄭重警告」的威脅,這裡還要狡辯什麼「沒有」啊?
你們有全民授權嗎?你們自己在條目中,用什麼「民間」來強姦根本不關心黨派爭鬥的沉默的絕大多數民眾,你們用這百來個獨派黨工的暴力攻占立法院,號稱「人民」如何如何,不是貴黨團的獨裁行為是什麼啊,不是強姦民意是什麼啊?你們也好意思說你們不獨裁?????--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覆]

"相關的證明不計其數",請針對這部分進行證明,還有,整段文章並不能解釋你所撰寫的內容,請"擷取"你認為合適的片段進行證明,"職業學生"、"獨派黨工暴力活動","這群職業學生軍給民進黨等獨派黨團作外圍攻擊活動",這部分請分別證明,請附上證據與你認為為何其為獨立黨工的原因及理由以支持你的說法。--Jimmypuc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15:54 (UTC)[回覆]

新的條目或細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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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占領立法院事件應該獨立出新的條目或是細項,因為目前相關事件報導或詳細發生經過不多建議等日後齊了在補上--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0:53 (UTC)[回覆]

( ✓ )同意,應另開新條目記述此事。--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04 (UTC)[回覆]

已經有三一八公民佔領立法院事件這個條目,所以我先前只有很簡單追述。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4:27 (UTC)[回覆]

針對我方才的編輯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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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論述彙整與反對論述彙整開頭原本各有一段文字,我未看反對論述彙總前,看到支持這段文字有附來源,以為是支持論述之一,併入列表末端。待看到反對論述彙整該段文字,我想到此兩段文字是有編輯者欲就兩章節條列項目進行概述,但後來發現與目前條列內容關係不明顯,但是就內容來看又有概述的模樣,便未移動該段文字位置。目前我決定不再對這兩段進行編輯或移動位置。有概述甚好,但概述內容應儘量與下方條列的各方意見有關,否則無關的部分淪為無來源內容。或者使用可靠來源(媒體、學者等)發表的概述亦可。以上是個人意見,並未參酌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Towatw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5:49 (UTC)[回覆]

意見很好,很感謝。當初那兩段文字確實出於概述用義,但數月前資料還不甚深入足夠,確實還需要再修改補充。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8:27 (UTC)[回覆]

318及之後的相關活動徵求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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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造成條目紛亂,與318包圍相關的活動,建議統一歸入「{{main|318青年佔領立法院}}」主條目,本條目盡量精簡318起的活動敘述。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8:29 (UTC)[回覆]

( ✓ )同意,本文留約一段敘述即可。--tajvano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9:39 (UTC)[回覆]

( ✓ )同意--Towatw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20:40 (UTC)[回覆]

吵歸吵,注意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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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別緊張過頭,打少了半邊括號
    「部分學者{{cn|認為先談判服務業貿易操之過急」
  2. 注意排版,爭議和評論最好用自然分段,不要用表格。
  3. 注意外鏈,協議文本請用外鏈(這才是外鏈的正確用法,部落格之類這才是有的沒的)
以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0日 (四) 06:43 (UTC)[回覆]

開始加入大陸各方觀點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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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注意,這個詞條同時也是中國專題,海峽兩岸專題--Lhjay1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3:38 (UTC)[回覆]

那此條目可能具台灣觀點的模版還需要保留嗎?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47 (UTC)[回覆]

條目分拆與名稱「衍生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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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將前段內容拆分,另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 徵求共識,將本頁拆分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和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衍生議論(或其他名)等條目。--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3:47 (UTC)[回覆]

(~)補充:由於「衍生議論」篇幅似乎遠超過協議本身,技術上作法:
  1. 新建一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條目列表)
  2. 待前者條目初步建立之後,再將本題更名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衍生議論)」。--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21 (UTC)[回覆]
( ✓ )同意,這個詞條已經長的不能看了。--Lhjay1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3:59 (UTC)[回覆]
第一階段完成--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56 (UTC)[回覆]
名目變更:在頁面討論之中,一方面受到

被管理者以公有領域為由移動到s:維基文庫,另一方面受到這個討論頁面其他編者的意見走向影響,原條目被移動到User:Gakmo/服貿,具體章節在此-- Goedemiddag 2014年4月1日 (二) 09:54 (UTC)[回覆]

(!)意見:回應Lhjay1,這個詞條從去年六月起我花了很多時間創建並且編輯,一開始根本沒有任何用戶加入協助,現在它變成兩岸熱議才突然開始內容紛亂無法控制,希望您不要現在才跳出來說它「已經不能看」。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回覆]

衍生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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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共識,更名「衍生議論」-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衍生議論)(或其他更合適名稱)。--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56 (UTC)[回覆]

(!)意見:其實主條目反而要介紹服貿協議本身(也就是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回併),各界對服貿協議的意見另立新條目,可以仿照wiki以往的作法,取名叫「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爭議」。—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3月22日 (六) 10:38 (UTC)[回覆]
(!)意見:我同意大摩,當初我創這個條目的時候,本意是要介紹服貿協議本身,只是當時的可參考資料多半是各界評論和辯論,真正的協議文件正本還根本沒公布出來。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回覆]
  • (!)意見如果要把「具體承諾表」(大陸方面和台灣方面)的全部整理完,估計這個條目會非常長,當然,都是利用隱藏模版,看起來頁面沒得那樣長吧。我的意見是把這個條目整成純的描述這個協議的條目,用一個消歧義連結將後續的新聞動態編入專門的條目當中更好,而不是拆分為「列表」和「議論」--挪威の挪藍 請給我電報哦 2014年3月22日 (六) 15:10 (UTC)[回覆]


  • (!)意見:會有分拆的思考,是因為條目本身的問題。當前條目已經變的太瑣碎了,個人建議:一是摘要式敘述,介紹前因後果,並經過討論後篩選,留下會直接影響本協議進程的行動或評論即可。協議由於目前尚未正式生效,全文目前另開條目也可,等生效後進入公有領域,再移動到文庫。--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12:20 (UTC)[回覆]
  • (=)中立:各位閣下意見都看來很是理想。大摩閣下表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條目的走向,一開始我也這麼想的,因為畢竟條目的貢獻是由小小研究生閣下開始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名稱空出來的時候,當然也可以更名回去(若沒有其他重定向需求),也能避免挪威の挪藍閣下描述的「列表」和「議論」狀況(目前分立出一個暫名列表條目,拙見實屬暫時不得已仿ECMO系統)。
    然而,正如條目內容的演變,以協議為名稱的條目卻是大量的爭議內容,若是條目以爭議為名是不是永遠否定了「非爭議」(知識性的、較少討論,因為乏人問津就算有歧見也不爭論的部份)?因此拙案取名較中性、較廣泛的「〇〇〇協議衍生議論」可廣納爭論、非爭論或其他所有內涵(條目或章節名稱)。(衍生性金融商品、〇〇〇協議衍生議論與事件
    至於,分立的「〇〇〇協議/列表」和「〇〇〇協議衍生議論」,到底「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要重定向何者(還是消歧義)則持開放意見,以維持現狀論則重定向至「〇〇〇協議衍生議論」(關注度與編輯戰的非常時期),或重定向至另一項或恢復原名〇〇〇(事過境遷的承平時期)如各位閣下所述,或其他。--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3日 (日) 14:11 (UTC)[回覆]
  • 可參考釣魚台相關條目,或做一個服貿協議小模板方便讀者查找。(個人意見僅供參考)--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15:52 (UTC)[回覆]

(-)反對諸位,不知您們有沒有發現這樣一個事實,就是先不論這個條目改名是否,眼下中華民國(台灣)的媒體和輿論以及港澳不少媒體都在關注立法院被占領這個事件。

再者,該條目被首頁推薦的實際說法也是關注這事件的動態。所以,這個條目的名稱已經成為這個新聞的重要標的。並不是說改一個名字就可以的。

因此,更名並不一定能夠使得該條目避免「編輯戰」,而時下該事件的走向如何,也請諸位再關注一下,或許,事件在不久的將來就會得到明確的解決。到那時再來對該條目的名稱進行討論或許更加客觀。

即使事件一時半會無法完全解決,時過境遷之後,再來看該條目的關注,也會大幅減少,也能讓所謂的「爭論」更加理性。(並不是說現在這個條目的易名不理性,而是說這個事件的爆發本身就並非理性之事。)

請諸位再度研究易名事宜,或許等段時間再來討論也未嘗不可。所以某建議暫時不易名或者不再討論條目名稱。(等待事件稍稍平穩,再來研判條目的百科內容如何)--挪威の挪藍 請給我電報哦 2014年3月23日 (日) 16:11 (UTC)[回覆]

(※)注意 這不是投票,只是商量、與徵求共識。並不強求期限,更不強迫參與或拒絕人表述。

「本文介紹的是關於這個協議的新聞動態。關於關於這個協議本身,詳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

亦即「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新聞動態)」括號免了、括號內文字也免了,(另一種方案)
亦即『〇〇〇協議(►)重新導向〇〇〇協議 (衍生議論)』後半部也免了。(另另種方案)
  • 以上,愚者無心也無力,從無想過以此預防什麼戰、編輯戰、或移動戰。或預測未來輿論走向,也不在編者能考慮的範圍。條目分拆與名稱「衍生議論」,原本是基於讀者角度,認為「離題」或「名不符實」,存在矛盾。提案歸提案,但問題是否有需要解決或無解,還須共識。倘若提案不好、意見太多、或窒礙難行,那就「不好說,再看看」(繼續掛著move模板表示仍待討論,眼不見為淨)。--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5:44 (UTC)[回覆]
( ✓ )同意理據:這條目說真的有點長,可以分開來看嗎?(評論也要分類)。--wsxcde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6:19 (UTC)[回覆]
  • 看到有人製作了這個模板:

T:太陽花學運 已經在著手細分子條目了,我認為這樣可以暫時解決大家思考到的部分問題。(當然,各條目間都有彼此重覆相同內文的情況,仍有待整理。)--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7:13 (UTC)[回覆]

尊敬的閣下,本人的(-)反對也只是一種意見而已,並沒有投票的確切含義,只是本人的意見是不支持改名。眼下,或許研討改名與否更加沒意義了吧。--挪威の挪藍 請給我電報哦 2014年4月6日 (日) 16:07 (UTC)[回覆]

  • ( ✓ )同意:由於管理員之後直接介入,把暫時拆分的條目刪除了,所以本段落的討論已經無效,而投票決定新條目名也無必要。本條目的結構性問題只好敬待日後的編者改善。--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6:53 (UTC)[回覆]

權宜的字詞轉換(不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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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僅使用地區字詞轉換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衍生議論」

至少,一般讀者看起來避免「離題」或「名不符實」的矛盾--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8:12 (UTC)[回覆]
  • 條目名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關鍵字不變(對於是否繼續分拆無特別意見)
  • 既不重定向也不移動。在此條件下,而且move模板也可以撤下去。
  • 只須在條目使用noteTA等於一般編輯。依據內容走向可彈性變化不同名稱。
對此替代方案,徵求各位高見--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8:12 (UTC)[回覆]

(!)意見

  1. 不應使用字詞轉換,有關功能應該用於解決「地區字詞」問題。
  2.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此名稱不妥,該條目不是一個列表
  3. 對於原始資料,給出外部連結就可以了,無需把全部內容複製過來。
  4. 比照ECFA,在服貿條目中設「爭議」段落。如大家覺得內容過長,可另建條目,名稱可以叫服貿爭議等。

請討論,謝謝。--Gakmo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9:15 (UTC)[回覆]

我個人較贊同此意見。由於協議生效後全文才會自動進入公有領域,當前若直接全文貼到維基百科,嚴格來講不見得能符合維基百科嚴格的版權方針,我們至多可以主張因為敘述上需要,做部分摘錄或引用。(當然我想現實中兩岸政府不會因為我們把協議全文複製到維基百科而提告就是。)所以,有關服貿協議的簽訂過程留在本條目,而衍生爭議另開服貿爭議子條目會更好。--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9:31 (UTC)[回覆]

目前大家的意見各有考量和好處,無論最後的共識是什麼,只要是理性討論出來的我基本上都會支持,感謝大家都關切這個條目的內容、和品質,真的很感謝,去年很長的時間這個條目都無人聞問。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5:54 (UTC)[回覆]

這個條目,絕大多數篇幅都是台灣的抗議行動。因此建議,改名為「台灣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議」,或者諸如此類的名字。Xiaojingfang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23:38 (UTC)[回覆]

大家對條目的重整似乎都有些看法了,我認為已經可以先提出幾個方案,整理約一周後進行投票。—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3月25日 (二) 11:48 (UTC)[回覆]

  • (-)反對:與 Gakmo 同,關於協議的爭議適量呈現於協議條目絕對是必要的,現在的問題僅在於比例應進行調整。因為比例失衡而將本條目更改名稱我認為已本末倒置。--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6:50 (UTC)[回覆]

條目重整方案

[編輯]

目前對於本條目,有以下的重整方案,如果有新的建議,歡迎提出。

  1. 利用字詞轉換功能,不更動條目名。
  2. 本條目以介紹協議簽訂的過程為主題,衍生爭議另開新條目拆分。
  3. 本條目更名為臺灣抗議服貿協議,或類似條目名。——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2:08 (UTC)[回覆]
不移動,將爭議部分分拆為新條目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爭議,在本條目留下一章節涵蓋較重要意見或者概述。此外,與學運較相關而與服貿較無關內容移動至太陽花學運。--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7:39 (UTC)[回覆]

要求把反面意見中(蘋果日報認為)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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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蘋果日報是沒有公信力八卦小報,他們意見並沒有資格與大學教授與各大商總的意見持平,所以我不知道在反面意見中為何會引述他們的意見。 第二,文中用"認為"字眼,這帶強烈的個人主觀意見,蘋果日報怎麼認為並不重要,因為他是不具公信力的單位,沒有人會關心蘋果日報怎麼認為。

最後,如果這是一條"專業"條目,應該盡量密避免引用蘋果日報或壹週刊內容。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yuchang對話貢獻)於2014-03-25T21:48:16加入。

不懂,違反了什麼維基方針或指引了嗎?其他條目好像也有用蘋果,連東方好像也有人用不是?--拆哪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5:36 (UTC)[回覆]

Wikipedia:中立的觀點要求:

「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平等、成比例且不帶偏見地表達重要的觀點」, 其中最主要的實踐是要把「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以「盡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

換句話說, 中立的觀點的落實, 必需首先要清楚相關內容的「可靠來源」並窮盡「發表過的重要觀點」, 當重要觀點及所有可靠來源窮盡以後, 才能進一步沒有任何偏見地、平等地表達有時「相互矛盾的重要觀點」, 如同該方針所說的:
任何編輯者與來源都有其偏見(換句話說,任何編輯者與來源都有其自身的觀點)——但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將這些來源組織起來,創作出一篇中立的條目。

換句話說, 就算是立場對立的編輯者或來源還是可以組織整合出中立的條目, 只要當「可靠來源」及「發表過的重要觀點」已窮盡,並以適當的方式組織起來。處理來源則因此是最重要的基本功:

  1. 百科修目編修者要確認「找到發表這一觀點的來源」。
  2. 「要創作一篇中立觀點的條目,還離不開對可靠來源的精挑細選。」
而在WP:V則提到:「在維基百科,特別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如果這樣的來源並不存在,就不應包含這樣的內容。」還應注意不合理的比重-- Goedemiddag 2014年3月26日 (三) 05:07 (UTC)[回覆]
(!)意見:據我所知,蘋果日報發行量與閱報率大約是台灣第二名,且內容亦不限於八卦。--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7:44 (UTC)[回覆]
是的~沒有一家八卦小報會說他們八卦,雖然蘋果的內容不限於八卦,但卻大部分都是八卦,其意思是相同的,總不能一份報紙中只有一頁不是說八卦就說這份報紙是有公信力吧? 再者這跟他的閱報率是完全沒有關係的,閱報率只證明台灣民眾喜歡看八卦小報,這並不代表他的話就有公信力,反而會因為報紙想要衝閱報率而止寫民眾喜歡看的,這不僅會流為民粹,其觀點更為偏頗!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Liyuchang對話貢獻)於2014-03-27T13:36:27‎加入。
(!)意見:如果不中立,那是不是自由時報也要刪除。--wsxcde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6:01 (UTC)[回覆]
  • (=)中立:這樣爭下去沒完沒了,一方認為蘋果日報不具公信力,一方認為有。但維基百科的門檻是可查證,而不是內容正確。所以只要是非原創研究,且不是網友在blog或bbs的個人意見,我認為都可收入。如果覺得來源不可靠,應該是找其他來源去補強可靠度;如果認為敘述不中立,應該是做語句的修飾或加寫平衡敘述。--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12:11 (UTC)[回覆]

「蘋果日報認為」這六個字既然有疑義,我把該段論述的引用來源,改成在蘋果日報上投書的專家(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教授的同樣論點,這樣的話就可以不要爭下去了吧?另外,「八卦小報」這四個字要指控很容易,但還希望Liyuchang提出蘋果日報是八卦小報的證據,如果您認為閱報率太過民粹不能作為評判標準,那請您論證它為何它是八卦小報。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2:03 (UTC)[回覆]

有心人畫的;希望各方冷靜回歸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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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hksar 2014年3月26日 (3) 12:13 (GMT+8)

我認為這個圖跟編目前這個條目沒有什麼實質上的關聯。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2:12 (UTC)[回覆]

不過,這跟圖「最下面的那半句」:「…其目的和重點皆不在此」其義是相同的。就跟這個看似廢話但仍值得存在的{{calm talk}}類似,用在討論頁畫給編輯或討論的人。-- Goedemiddag 2014年3月28日 (五) 04:09 (UTC)[回覆]

這個條目上方的模版會不會也掛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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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總共掛了十個模版,私以為實在太多了甚至有點妨礙閱讀,是否可以精簡到少一點。 wsxcde 用戶希望請您解釋一下您掛上的以下四個模版:

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3:47 (UTC)[回覆]

有太多太過偏向學生方面的報導了,野黨比執政黨可惡,也些部份看了會血壓上高。--wsxcde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3:51 (UTC)[回覆]

如果您認為報導太偏向學生,建議您自行補充其他觀點的論述和報導。不能因為您認為您個人的血壓升高,您個人判斷在野黨比執政黨可惡,就可以不具體指出矛盾、不具體陳述中立性問題,而很輕鬆的掛上這些模版。同樣,致那些「認為自己的觀點和論點與本條目大多數內容相左」的編輯者,或許您認為本條目多數內容很礙眼,或許您覺得和您的意見和觀點天差地別,但如果這些內容是「有正當引用來源的」,如果這些內容是經過整理而「並未抄襲的」,請尊重其他用戶的貢獻,不要恣意修改,妄加刪除。這樣美其名為「論點和立場失衡」而刪除,實際上只不過是您(您們)自己不去找您認為更充分、更周延、更有說服力的論點以及引用來源加入這個條目罷了。這樣坐享其成,坐享被整理過編輯過的條目內容,然後輕輕鬆鬆指手畫腳、看不順眼的就朱筆一揮,也不管是否加入的是建設性編輯,也不先在討論頁徵求修改意見,只會讓首創這個條目、獨力寫了上萬字的我感到您(您們)很可悲而已。本條目於我而言根本沒有利益衝突,它的內容更完全不影響我的線下生活,對我來說,它所展現出來的樣貌,只不過象徵著所有本條目編輯者的水準罷了。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4:22 (UTC)[回覆]
亂入一下...,邀請大家參與條目重整方案討論串參與討論。—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3月28日 (五) 12:38 (UTC)[回覆]

有關對服貿協議認知的10大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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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剛剛從經濟部的回函中得到的資料,希望能添加在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中給大家參考。

大陸對台灣開放的標準竟然比巴基斯坦、祕魯還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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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這些對照方式都未考量中國大陸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承諾,也未考量兩岸在ECFA早收清單的承諾,但依據協議第4條這些都在大陸對我開放範圍。

黑箱談判,未捍衛全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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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貿談判開始前有公開宣布,簽署前有向國會進行過3次專案報告(其中1次還是秘密會議)。
  • 服貿談判期間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基於保密,係以小型、非公開方式徵詢業者意見,但亦與46種服務業的公會(或協會)代表264人,進行110次諮商或小型座談。協議簽署後亦辦理數百場說明會或座談會說明協議內容。
  • 我方開放承諾計64項,即使依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計算亦僅190項。相關文宣所稱開放上千項沒有事實根據。
  • 我方開放內容有很多屬於現行已開放項目,例如「懶人包」所稱的雜貨店、餐廳、麵包店、文具店、運動用品、服飾店超商等餐飲或批發零售業,均係自98年6月即開放陸資投資的項目,迄今在我方業者具有競爭力,及政府的嚴格管理機制下並未造成相關行業的衝擊。

服貿協議應該是最晚簽的協議?為何要先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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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部分的FTA先簽貨貿再簽服貿,或者2者一起簽署,是因為這些FTA多半在服務業的市場開放承諾較其WTO承諾增加不多。服貿協議我方爭取到陸方80項超越其WTO承諾的待遇,有利我商掌握大陸市場先機,故值得先簽署。
  • ECFA的4項後續協議是分別獨立進行協商的,由於貨品貿易協議涉及7千多項商品的關稅要協商,需要較多的時間才能完成,故服貿協議完成時,雙方決定先簽署。

服貿協議開放大陸投資移民?影響500多萬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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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貿協議規定WTO「關於自然人移動的附件」適用於本協議,所以彼此沒有開放就業市場,也不涉及移民的問題。
  • 人舉例如果一家餐廳,爸爸掛名老闆、媽媽是廚師、兒子是會計,就可全家移民到臺灣,這是錯誤認知。事實上,要申請以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身分來臺,必須該餐廳在臺投資30萬美金以上,且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必須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才能申請,且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應具備碩士或學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證明且具5年相關工作經驗才行,且這些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被解聘即須離臺,不能留在本地找別的工作,絕對不是有20萬美金就可以全家移民。
  • 自98年6月開放陸資至今(103)年1月底止,陸資來臺投資共495件,申請核准陸籍幹部及其眷屬來臺共264人次;截至去(102)年底為止,陸資在台投資事業中我國員工人數已達9,624人。證明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可以增加就業機會,而非搶走本地人的工作機會。

對方開的條件我方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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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惡意謠言,服貿協議中我方爭取到的80項優惠是別的國家都想爭取的。反過來說,若真的照單全收,何需花2年多時間談判?

公聽會內容空洞?重複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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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場公聽會是依照不同行業別舉行的,自然必須在介紹服貿協議的來龍去脈時有若干內容重複。因為若干反對人士重複出席公聽會,所以才批評這部分的內容重複,但這些重複的內容對於那些第1次出席立法院公聽會的人都是很重要的。

中國大陸餐飲業的食物、店家和人員都可以來臺,臺灣的卻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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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大陸已在WTO承諾開放臺灣的餐飲業赴大陸投資,鼎泰豐、 85度C都是著名的案例。
  • 有關中國大陸的人員來臺我方都有嚴格的規定,服貿協議的模式四(自然人移動)承諾內容係參照我方現行規定填列,並未進一步放寬。大陸的承諾內容需一併參考其WTO承諾,並未較我方嚴格。

臺灣99.7%是中小企業,能利用服貿協議去大陸的只有大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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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貿協議的雙方開放項目,有很多是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例如電腦相關服務、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場調查、攝影、包裝裝潢品的印刷、影印、筆譯和口譯、旅行社、環境服務等。
  • 根據以往經驗,許多臺灣中小企業業者,赴大陸發展後,因為有廣大市場支持,逐漸發展成大型企業,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飲、麗嬰房、自然美等。
  • 開放陸資來臺,將刺激本地消費市場,亦對我中小企業有利。

大陸企業規模龐大,未來到臺灣將以低價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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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資來臺需經申請核准始得匯入資金。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規定」,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者,政府得禁止其投資。
  • 服貿協議第7條(商業行為)及我國公平交易法亦禁止不公平競爭行為,不會放任。

服貿協議開放不對等,我方開放很多模式一,陸方開放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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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模式一(跨境直接提供服務)是指服務提供者和消費者在台灣海峽兩邊均不跨境,只有服務透過電話或網路的方式提供,本即非服務貿易的主要模式。
  • 若將中國大陸在WTO承諾內容一併來看,雙方開放模式一的數目其實相當。

--黑底屍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02:28 (UTC)[回覆]

  • (:)回應:您可以直接參與編輯。維基百科沒規定誰不能編輯條目,只要您能列明來源以供讀者查證。不過個人建議不要全文直接轉貼到條目中,因為太長了,可以的話,請擇要編入。另外,維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協作的百科全書,所以語句請避免使用我方,我國等地域中心的敘述。--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16:58 (UTC)[回覆]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就這樣被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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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那麼多個晚上仔細畫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協議附件一的表格,結果這麼輕易就整個刪除了,明明沒人表示過明確的刪除意見,也沒達成明確共識,結果現在連存檔都找不到,是怎樣啊!這樣的話,努力去寫沒人要編的條目根本完全沒有意義可言!用戶的貢獻到底被踐踏成什麼了?!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0:07 (UTC)[回覆]

另外,原始文獻通常放在維基文庫中,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在正文中給出連結即可(通常利用{{Wikisource}}),敬請留意。--Gakmo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5:43 (UTC)[回覆]

  • 由於本協議簽訂的兩方為中國大陸臺灣,然而當前在臺灣方面條文因有爭議還沒生效,此時收入文庫而刪除維基百科條目還太早,可能只在中國大陸方面進入公有領域,臺灣方面仍屬合理使用範圍。不過既然刪除就刪除了,尊重維基百科管理員的判斷,也許文庫收錄的方針,是只要在中國大陸屬於公有領域,等同在全世界都進入公有領域吧,反正臺灣方面也應該不會告侵權就是。--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6:48 (UTC)[回覆]
    不過協議全文放在維基百科確實不適合,目前存放在用戶頁似乎是個解答。--Towatw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7:12 (UTC)[回覆]
    • 既然管理員直接跳過討論結果而刪除列表,表示管理員不認同先前討論的共識。所以我個人意見是樓上的諸段討論應屬無效;且當前本條目又回到討論前的狀態,又把介紹本協議的簽訂過程與衍生議題混在一起寫了,有必要再思考。我同意把全文都貼在條目也不妥,但放在用戶頁也只能是權宜之計。--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7:52 (UTC)[回覆]
    • (~)補充:嚴格來講,當前有編者偷跑,先將協議全文錄入維基文庫,已構成違反維基方針的侵權行為;但由於此協議全文在中國大陸可能已經進入公有領域(雖然在臺灣還沒正式生效,仍未進入公有領域),且管理員選擇保留文庫而刪除條目,個人對管理員採取此一造成爭議的操作保持沉默。僅善意提醒若有需要引用維基文庫做來源的讀者,在您見文時,若本協議已經到了正式生效日,以上爭議不存在。--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08:33 (UTC)[回覆]
      • 大概管理者看到已經有很多不支持的(!)意見
摘錄部份語句的對照
  • 其實主條目反而要介紹服貿協議本身(也就是把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回併)…… by 大摩 2014年3月22日 (六) 10:38 (UTC)
  • 我同意大摩…… by 正閱讀維基百科(留言) 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
  • ……我的意見是把這個條目整成純的描述這個協議的條目……而不是拆分為「列表」和「議論」 by 挪威の挪藍 2014年3月22日 (六) 15:10 (UTC)
…………
  •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表」此名稱不妥,該條目不是一個列表。by Gakmo 2014年3月24日 (一) 09:15 (UTC)
  • 我個人較贊同(Gakmo)此意見。由於協議生效後全文才會自動進入公有領域,當前若直接全文貼到維基百科,嚴格來講不見得能符合維基百科嚴格的版權方針…… by 金剛不壞 2014年3月24日 (一) 09:31 (UTC)
  • 「目前大家的意見各有考量和好處,無論最後的共識是什麼,只要是理性討論出來的我基本上都會支持……」by 正閱讀維基百科 2014年3月24日 (一) 15:54 (UTC)
  • ……大家對條目的重整似乎都有些看法了,我認為已經可以先提出幾個方案,整理約一周後進行投票。 by 大摩

2014年3月25日 (二) 11:48 (UTC)

  • ……因為比例失衡而將本條目更改名稱我認為已本末倒置。by Towatw 2014年3月26日 (三) 06:50 (UTC)
(也不算沉默,只是不好說、重新再思考看看)-- Goedemiddag 2014年4月1日 (二) 10:48 (UTC)[回覆]
金剛不壞:您因為維基文庫不適合而且維基百科也不適合,所以應該放在維基百科?或者您認為該條目其實適合放在維基百科?我認為不適合放在維基文庫並非保留一個條目的適當理由。--Towatw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11:05 (UTC)[回覆]
我在當初頁面存廢討論的個人意見是暫時保留,因為本協議生效日也快到了(沒意外的話),所以暫且保留,等臺灣方面審查通過再刪條目也不遲,也不差這幾天,暫時保留是為了避免爭議。說實在的,現在先收入文庫的舉措,等於槍還沒響就先起跑,不過我想兩岸政府不會為此提告就是。我樓上也同意您的看法,協議全文寫成條目不妥,且既然管理員決定刪除,我個人只能尊重。反正現在條目已經回到討論共識前的狀態,等於先前大家的意見都推翻了,期待日後的編輯者能改善本條目吧。--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12:51 (UTC)[回覆]
呃,是我發的,當初這份協議在網上是通過新華社的播報發布的,所以就掛了個 s:Template:PD-PRC-exempt 發出來了,但不知道這個在台灣會出版權糾紛。要是被刪,我毫無怨言,但不希望因為這個被人扣上帽子。--== 2014年4月10日 (四) 15:51 (UTC)[回覆]

敬致掛上拆分模板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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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述明理由,感謝。
  2. (*)提醒:本條目的拆分問題先前有討論過,但在進行討論與條目拆分工作之際,已因管理員的介入而中止了,詳見樓上討論。如真有必要拆分,請先洽詢管理員。--金剛不壞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6:20 (UTC)[回覆]

(:)回應:{{split}}是我掛上去的,其實討論串已經有我的理由,只是被後來的留言淹沒掉了。關於條目的分拆,我認為不必洽詢管理員,只要達成共識即可,如有必要也可以進行投票。—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4月7日 (一) 06:36 (UTC)[回覆]

暫時沒意見。不必太過在意上次管理員作為造成的得失。-- Goedemiddag 2014年4月8日 (二) 08:07 (UTC)[回覆]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爭議已創建,而服貿主條目後半的內容已與服貿爭議條目重疊,如果大家沒有異議的話,我打算這幾天就將服貿主條目整理成以介紹服貿協議為主。—大摩 —脳內活化中— 2014年4月10日 (四) 16:54 (UTC)[回覆]

    • (&)建議如果這個主條目如果只是介紹服貿協議本身,那就如同文庫一般了。因為建議閣下考慮一下,把該條目中內容太冗長的分級目錄縮減並新建類似之主條目介紹,可否更好?例如「台灣各界的意見分歧」「台灣各界的爭論」「中華民國官方回應」等。--萌動の心 請給我電報哦 2014年4月27日 (日) 15:07 (UTC)[回覆]

應該將「源起」一欄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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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一欄所敘述內容指向是太陽花學運的原因,和本條目無關。且其中內容大多引用的是未經證實的消息與猜測。維基百科應該引用經過證實的來源,而不是媒體的捕風捉影與猜測。 另外此條目大多從台灣立場出發,應該讓敘述中性化。

Ds950524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23:30 (UTC)[回覆]


調整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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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台灣各界的意見整合到了一塊。另外對個別地方進行了語氣平衡性修飾。希望台灣的朋友理解^_^ Ds950524留言2014年5月2日 (五) 15:59 (UTC)[回覆]

國際上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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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存兩篇負面評論。建議本著中立的觀點,加上正面評論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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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體缺陷) 2018年8月4日 (六) 00:48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