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讨论: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评级标准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台湾专题 (获评初级中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台湾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湾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中重要度
中国专题 (获评初级未知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中国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中国领域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未知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尚未接受评级。

平衡编辑

[编辑]

现在民调显示六成民众支持服贸协定。结果页面显示确实负面大于正面。请各位参与编辑者平衡编辑。--啊朱留言2014年3月14日 (五) 02:04 (UTC)[回复]

平衡编辑是对的(Wikipedia:中立的观点),只是有关服贸的民调很多,有支持偏多的、也有反对偏多的,不需要强调这点。—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3月14日 (五) 05:47 (UTC)[回复]

118.160.215.55请自重

[编辑]

118.160.215.55请你不要无理由也不经讨论就不断整栏删除内容,有什么不同意见请到讨论页讲。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 2014年3月18日 (二) 16:56 (UTC) 整栏一次删除也就算了,分次毁坏整个条目结构内容,居心叵测。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8日 (二) 17:14 (UTC)[回复]

挂上pov的说明

[编辑]

独派党工暴力活动的章节名本身与更新的内容部分语句不符合维基百科方针,且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来源。比如职业学生军一词很显然是原创研究,参看今日报章媒体,也无人提出职业学生军一词。

你这个好笑的借口,才是十足的原创研究,维基百科方针哪一条有你独裁出来的这种规定啊? “职业学生军”这个词语在google就有起码 323,000,000条记录[1],你所谓的“职业学生军一词很显然是原创研究”的论断才是地地道道的“原创”哦,以前还真没有听说过这个理论,有出处吗? --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复]
阁下也不是wiki新手了,你要在语句中加入职业学生军,必然得有这些人是职业学生军的理据,即非阁下原创的来源。按照阁下的逻辑,我在习近平条目加上杀人犯也可以了?google搜寻杀人犯有多少条结果?--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7:54 (UTC)[回复]
阁下居然无视百科的规则,搞人身攻击?谁是不是你所谓的新手,和百科编撰有关系吗?难道,要通过你们党团的资格论证才能编撰?要按照你们党团的意思,才允许编撰吗?你们不要把wiki当作你们独派党团的文宣部。好吧?
相关和民进党等独派党团有利益关系的事件中[2][3][4][5],不就是这群职业学生军给民进党等独派党团做外围攻击活动吗?类似的证明无以计数,你们要掩盖什么啊?--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复]
你越回越错。首先,这里是维基百科,不是政治论坛,你用在政治论坛,先将人批斗为某派作标签再加以攻击的套路,于维基百科是不适用的。阁下如有能证明本次事件的学生是职业学生军的来源,自然不会引发争议。而你上头给的来源,是他人的blog文章或网友留言,这些在维基百科都不能做为参考来源,况且你找的这些来源哪一个与本次事件有直接相关的?再者,我郑重声明,我可没做人身攻击,你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胡乱给我扣上党工的帽子,这才是人身攻击。维基百科不是你我说了算,怎会用到独裁二字,阁下误会可大了。其实你只要能找到那家报章或电视新闻媒体的来源,说这些学生是独派党工职业学生,并且附上不就结了,维基百科不保证内容正确,但要可查证。你又在何必在这顾左右而言他呢?--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01:04 (UTC)[回复]

个人认为新增的内容部分有语句与来源不明的严重问题,请原编者尽速修改,以免引发编辑战。--金刚不坏留言) 2014年3月19日 (三) 00:29 (UTC

阁下,什么是你独裁的“编辑战”,是不符合你独裁意愿的就算,符合你独裁意愿的就不算?要修改到和你立场一样的言论,才符合你所谓的“尽速修改,以免引发编辑战”的指标,对吧?--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复]
我不知道阁下为什么会认为这是独裁?你是小学生?维基百科是百科全书网站,再说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用户。维基百科不是你抒发政治立场的网站,网上政治论坛何其多,你要认为这些学生是职业学生军,是搞独裁,是你的自由,但请不要把你的意见带入条目当中,对这些学生认同或不认同,请到政治论坛或阁下自己的blog去写,维基百科仅是一部百科全书。--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8:05 (UTC)[回复]
阁下居然无视百科的规则,搞人身攻击?谁是不是你所谓的“小学生”,和百科编撰有关系吗?难道,要通过你们党团的资格论证才能编撰?要按照你们党团的意思,才允许编撰吗?你们不要把wiki当作你们独派党团的文宣部。好吧?
相关和民进党等独派党团有利益关系的事件中[6][7][8][9],不就是这群职业学生军给民进党等独派党团做外围攻击活动吗?类似的证明无以计数,你们要掩盖什么啊?看看你们自己的编撰记录,你们自己带这政治立场来搞言论审查,专职搞特定的和政治有关的文宣操作。也好意思给别人带帽子?这些人的暴力活动有全民授权吗?这些人就专门一批。哪里民进党有政党需要,哪里就有他们出现,不是职业的是什么啊?有什么好掩饰的啊?--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复]

91.22.228.58 郑重警告请不要带入任何政党色彩,"独派党工暴力活动"与"职业学生军"用词过于敏感 --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0:41 (UTC)[回复]

Ivan761016,请你不在维基百科搞言论审查和打压异议人士的威权行径,好吧?哇,还“郑重警告”,你这是要威胁异议编撰人士的人身安全吗?
那个段落本来就是记录独派党工的活动的,你要“过于敏感”什么啊?那些人士自己明显的“政党色彩”,你居然要用所谓的要不“带入任何政党色彩”的借口去掩饰,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非分要求嘛。在这个条目中试图掩盖贵党党工身份不就是贵党的文宣战法嘛,用百来个专职党工的激进暴力来强奸“民意”,以实现独派党团用合法途径无法实现的目的。--
91.22.246.87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21 (UTC)[回复]
我不清楚你所谓的“民意”何在?WIKI是一个强调中立性与事实根据报导做为基础的文章,如果有足够新闻报导或是事实根据足以论述你所说的立法院内都是“职业学生”或是“独派党工暴力活动”那请自便并且附上来源,如果没有就请不要阔论高谈你那自以为“民意”的言论,再者我并没有威胁异议编撰人士,如果你可以提出适当的引用来源,管你是“职业学生”或是“独派党工暴力活动”都可接受,WIKI并不独裁因为一切都是以中立性跟事实根据报导为原则。--(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58 (UTC)[回复]
相关和民进党等独派党团有利益关系的事件中[10][11][12][13],不就是这群职业学生军给民进党等独派党团做外围攻击活动吗?类似的证明无以计数,你们要掩盖什么啊?看看你们自己的编撰记录,你们自己带这政治立场来搞言论审查,专职搞特定的和政治有关的文宣操作。也好意思给别人带所谓的“政党色彩”,太搞笑了。前几个小时还对异议编撰人士发出所谓“郑重警告”的威胁,这里还要狡辩什么“没有”啊?
你们有全民授权吗?你们自己在条目中,用什么“民间”来强奸根本不关心党派争斗的沉默的绝大多数民众,你们用这百来个独派党工的暴力攻占立法院,号称“人民”如何如何,不是贵党团的独裁行为是什么啊,不是强奸民意是什么啊?你们也好意思说你们不独裁?????--91.22.244.120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1:21 (UTC)[回复]

"相关的证明不计其数",请针对这部分进行证明,还有,整段文章并不能解释你所撰写的内容,请"撷取"你认为合适的片段进行证明,"职业学生"、"独派党工暴力活动","这群职业学生军给民进党等独派党团作外围攻击活动",这部分请分别证明,请附上证据与你认为为何其为独立党工的原因及理由以支持你的说法。--Jimmypuc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15:54 (UTC)[回复]

新的条目或细项

[编辑]

学生占领立法院事件应该独立出新的条目或是细项,因为目前相关事件报导或详细发生经过不多建议等日后齐了在补上--Ivan761016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0:53 (UTC)[回复]

( ✓ )同意,应另开新条目记述此事。--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1:04 (UTC)[回复]

已经有三一八公民占领立法院事件这个条目,所以我先前只有很简单追述。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04:27 (UTC)[回复]

针对我方才的编辑补充说明

[编辑]

支持论述汇整与反对论述汇整开头原本各有一段文字,我未看反对论述汇总前,看到支持这段文字有附来源,以为是支持论述之一,并入列表末端。待看到反对论述汇整该段文字,我想到此两段文字是有编辑者欲就两章节条列项目进行概述,但后来发现与目前条列内容关系不明显,但是就内容来看又有概述的模样,便未移动该段文字位置。目前我决定不再对这两段进行编辑或移动位置。有概述甚好,但概述内容应尽量与下方条列的各方意见有关,否则无关的部分沦为无来源内容。或者使用可靠来源(媒体、学者等)发表的概述亦可。以上是个人意见,并未参酌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Towatw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5:49 (UTC)[回复]

意见很好,很感谢。当初那两段文字确实出于概述用义,但数月前资料还不甚深入足够,确实还需要再修改补充。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8:27 (UTC)[回复]

318及之后的相关活动征求共识

[编辑]

为避免造成条目纷乱,与318包围相关的活动,建议统一归入“{{main|318青年佔領立法院}}”主条目,本条目尽量精简318起的活动叙述。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8:29 (UTC)[回复]

( ✓ )同意,本文留约一段叙述即可。--tajvano留言2014年3月19日 (三) 19:39 (UTC)[回复]

( ✓ )同意--Towatw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20:40 (UTC)[回复]

吵归吵,注意格式

[编辑]
  1. 别紧张过头,打少了半边括号
    “部分學者{{cn|認為先談判服務業貿易操之過急”
  2. 注意排版,争议和评论最好用自然分段,不要用表格。
  3. 注意外链,协议文本请用外链(这才是外链的正确用法,部落格之类这才是有的没的)
以上。——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0日 (四) 06:43 (UTC)[回复]

开始加入大陆各方观点与评论

[编辑]

另,注意,这个词条同时也是中国专题,海峡两岸专题--Lhjay1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3:38 (UTC)[回复]

那此条目可能具台湾观点的模版还需要保留吗?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47 (UTC)[回复]

条目分拆与名称“衍生议论”

[编辑]

已将前段内容拆分,另立“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 征求共识,将本页拆分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衍生议论(或其他名)等条目。--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3:47 (UTC)[回复]

(~)补充:由于“衍生议论”篇幅似乎远超过协议本身,技术上作法:
  1. 新建一个“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条目列表)
  2. 待前者条目初步建立之后,再将本题更名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衍生议论)”。--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21 (UTC)[回复]
( ✓ )同意,这个词条已经长的不能看了。--Lhjay1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3:59 (UTC)[回复]
第一阶段完成--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56 (UTC)[回复]
名目变更:在页面讨论之中,一方面受到

被管理者以公有领域为由移动到s:维基文库,另一方面受到这个讨论页面其他编者的意见走向影响,原条目被移动到User:Gakmo/服贸,具体章节在此-- Goedemiddag 2014年4月1日 (二) 09:54 (UTC)[回复]

(!)意见:回应Lhjay1,这个词条从去年六月起我花了很多时间创建并且编辑,一开始根本没有任何用户加入协助,现在它变成两岸热议才突然开始内容纷乱无法控制,希望您不要现在才跳出来说它“已经不能看”。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回复]

衍生议论

[编辑]

征求共识,更名“衍生议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衍生议论)(或其他更合适名称)。--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4:56 (UTC)[回复]

(!)意见:其实主条目反而要介绍服贸协议本身(也就是把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回并),各界对服贸协议的意见另立新条目,可以仿照wiki以往的作法,取名叫“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争议”。—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3月22日 (六) 10:38 (UTC)[回复]
(!)意见:我同意大摩,当初我创这个条目的时候,本意是要介绍服贸协议本身,只是当时的可参考资料多半是各界评论和辩论,真正的协议文件正本还根本没公布出来。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回复]
  • (!)意见如果要把“具体承诺表”(大陆方面和台湾方面)的全部整理完,估计这个条目会非常长,当然,都是利用隐藏模版,看起来页面没得那样长吧。我的意见是把这个条目整成纯的描述这个协议的条目,用一个消歧义链接将后续的新闻动态编入专门的条目当中更好,而不是拆分为“列表”和“议论”--挪威の挪蓝 请给我电报哦 2014年3月22日 (六) 15:10 (UTC)[回复]


  • (!)意见:会有分拆的思考,是因为条目本身的问题。当前条目已经变的太琐碎了,个人建议:一是摘要式叙述,介绍前因后果,并经过讨论后筛选,留下会直接影响本协议进程的行动或评论即可。协议由于目前尚未正式生效,全文目前另开条目也可,等生效后进入公有领域,再移动到文库。--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12:20 (UTC)[回复]
  • (=)中立:各位阁下意见都看来很是理想。大摩阁下表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条目的走向,一开始我也这么想的,因为毕竟条目的贡献是由小小研究生阁下开始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名称空出来的时候,当然也可以更名回去(若没有其他重定向需求),也能避免挪威の挪蓝阁下描述的“列表”和“议论”状况(目前分立出一个暂名列表条目,拙见实属暂时不得已仿ECMO系统)。
    然而,正如条目内容的演变,以协议为名称的条目却是大量的争议内容,若是条目以争议为名是不是永远否定了“非争议”(知识性的、较少讨论,因为乏人问津就算有歧见也不争论的部分)?因此拙案取名较中性、较广泛的“〇〇〇协议衍生议论”可广纳争论、非争论或其他所有内涵(条目或章节名称)。(衍生性金融商品、〇〇〇协议衍生议论与事件
    至于,分立的“〇〇〇协议/列表”和“〇〇〇协议衍生议论”,到底“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要重定向何者(还是消歧义)则持开放意见,以维持现状论则重定向至“〇〇〇协议衍生议论”(关注度与编辑战的非常时期),或重定向至另一项或恢复原名〇〇〇(事过境迁的承平时期)如各位阁下所述,或其他。--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3日 (日) 14:11 (UTC)[回复]
  • 可参考钓鱼台相关条目,或做一个服贸协议小模板方便读者查找。(个人意见仅供参考)--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3日 (日) 15:52 (UTC)[回复]

(-)反对诸位,不知您们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先不论这个条目改名是否,眼下中华民国(台湾)的媒体和舆论以及港澳不少媒体都在关注立法院被占领这个事件。

再者,该条目被首页推荐的实际说法也是关注这事件的动态。所以,这个条目的名称已经成为这个新闻的重要标的。并不是说改一个名字就可以的。

因此,更名并不一定能够使得该条目避免“编辑战”,而时下该事件的走向如何,也请诸位再关注一下,或许,事件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得到明确的解决。到那时再来对该条目的名称进行讨论或许更加客观。

即使事件一时半会无法完全解决,时过境迁之后,再来看该条目的关注,也会大幅减少,也能让所谓的“争论”更加理性。(并不是说现在这个条目的易名不理性,而是说这个事件的爆发本身就并非理性之事。)

请诸位再度研究易名事宜,或许等段时间再来讨论也未尝不可。所以某建议暂时不易名或者不再讨论条目名称。(等待事件稍稍平稳,再来研判条目的百科内容如何)--挪威の挪蓝 请给我电报哦 2014年3月23日 (日) 16:11 (UTC)[回复]

(※)注意 这不是投票,只是商量、与征求共识。并不强求期限,更不强迫参与或拒绝人表述。

“本文介绍的是关于这个协议的新闻动态。关于关于这个协议本身,详见“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

亦即“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新闻动态)”括号免了、括号内文字也免了,(另一种方案)
亦即‘〇〇〇协议(►)重定向〇〇〇协议 (衍生议论)’后半部也免了。(另另种方案)
  • 以上,愚者无心也无力,从无想过以此预防什么战、编辑战、或移动战。或预测未来舆论走向,也不在编者能考虑的范围。条目分拆与名称“衍生议论”,原本是基于读者角度,认为“离题”或“名不符实”,存在矛盾。提案归提案,但问题是否有需要解决或无解,还须共识。倘若提案不好、意见太多、或窒碍难行,那就“不好说,再看看”(继续挂着move模板表示仍待讨论,眼不见为净)。--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5:44 (UTC)[回复]
( ✓ )同意理据:这条目说真的有点长,可以分开来看吗?(评论也要分类)。--wsxcde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6:19 (UTC)[回复]
  • 看到有人制作了这个模板:

T:太阳花学运 已经在着手细分子条目了,我认为这样可以暂时解决大家思考到的部分问题。(当然,各条目间都有彼此重复相同内文的情况,仍有待整理。)--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7:13 (UTC)[回复]

尊敬的阁下,本人的(-)反对也只是一种意见而已,并没有投票的确切含义,只是本人的意见是不支持改名。眼下,或许研讨改名与否更加没意义了吧。--挪威の挪蓝 请给我电报哦 2014年4月6日 (日) 16:07 (UTC)[回复]

  • ( ✓ )同意:由于管理员之后直接介入,把暂时拆分的条目删除了,所以本段落的讨论已经无效,而投票决定新条目名也无必要。本条目的结构性问题只好敬待日后的编者改善。--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4月6日 (日) 16:53 (UTC)[回复]

权宜的字词转换(不移动)

[编辑]

新方案仅使用地区字词转换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及衍生议论”

至少,一般读者看起来避免“离题”或“名不符实”的矛盾--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8:12 (UTC)[回复]
  • 条目名称“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关键字不变(对于是否继续分拆无特别意见)
  • 既不重定向也不移动。在此条件下,而且move模板也可以撤下去。
  • 只须在条目使用noteTA等于一般编辑。依据内容走向可弹性变化不同名称。
对此替代方案,征求各位高见--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4日 (一) 08:12 (UTC)[回复]

(!)意见

  1. 不应使用字词转换,有关功能应该用于解决“地区字词”问题。
  2.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此名称不妥,该条目不是一个列表
  3. 对于原始资料,给出外部链接就可以了,无需把全部内容复制过来。
  4. 比照ECFA,在服贸条目中设“争议”段落。如大家觉得内容过长,可另建条目,名称可以叫服贸争议等。

请讨论,谢谢。--Gakmo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9:15 (UTC)[回复]

我个人较赞同此意见。由于协议生效后全文才会自动进入公有领域,当前若直接全文贴到维基百科,严格来讲不见得能符合维基百科严格的版权方针,我们至多可以主张因为叙述上需要,做部分摘录或引用。(当然我想现实中两岸政府不会因为我们把协议全文复制到维基百科而提告就是。)所以,有关服贸协议的签订过程留在本条目,而衍生争议另开服贸争议子条目会更好。--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9:31 (UTC)[回复]

目前大家的意见各有考量和好处,无论最后的共识是什么,只要是理性讨论出来的我基本上都会支持,感谢大家都关切这个条目的内容、和品质,真的很感谢,去年很长的时间这个条目都无人闻问。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5:54 (UTC)[回复]

这个条目,绝大多数篇幅都是台湾的抗议行动。因此建议,改名为“台湾反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抗议”,或者诸如此类的名字。Xiaojingfang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23:38 (UTC)[回复]

大家对条目的重整似乎都有些看法了,我认为已经可以先提出几个方案,整理约一周后进行投票。—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3月25日 (二) 11:48 (UTC)[回复]

  • (-)反对:与 Gakmo 同,关于协议的争议适量呈现于协议条目绝对是必要的,现在的问题仅在于比例应进行调整。因为比例失衡而将本条目更改名称我认为已本末倒置。--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6:50 (UTC)[回复]

条目重整方案

[编辑]

目前对于本条目,有以下的重整方案,如果有新的建议,欢迎提出。

  1. 利用字词转换功能,不更动条目名。
  2. 本条目以介绍协议签订的过程为主题,衍生争议另开新条目拆分。
  3. 本条目更名为台湾抗议服贸协议,或类似条目名。——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2:08 (UTC)[回复]
不移动,将争议部分分拆为新条目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争议,在本条目留下一章节涵盖较重要意见或者概述。此外,与学运较相关而与服贸较无关内容移动至太阳花学运。--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7:39 (UTC)[回复]

要求把反面意见中(苹果日报认为)删除

[编辑]

第一,苹果日报是没有公信力八卦小报,他们意见并没有资格与大学教授与各大商总的意见持平,所以我不知道在反面意见中为何会引述他们的意见。 第二,文中用"认为"字眼,这带强烈的个人主观意见,苹果日报怎么认为并不重要,因为他是不具公信力的单位,没有人会关心苹果日报怎么认为。

最后,如果这是一条"专业"条目,应该尽量密避免引用苹果日报或壹周刊内容。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iyuchang对话贡献)于2014-03-25T21:48:16加入。

不懂,违反了什么维基方针或指引了吗?其他条目好像也有用苹果,连东方好像也有人用不是?--拆哪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5:36 (UTC)[回复]

Wikipedia:中立的观点要求:

“所有维基百科条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内容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平等、成比例且不带偏见地表达重要的观点”, 其中最主要的实践是要把“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以“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

换句话说, 中立的观点的落实, 必需首先要清楚相关内容的“可靠来源”并穷尽“发表过的重要观点”, 当重要观点及所有可靠来源穷尽以后, 才能进一步没有任何偏见地、平等地表达有时“相互矛盾的重要观点”, 如同该方针所说的:
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偏见(换句话说,任何编辑者与来源都有其自身的观点)——但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将这些来源组织起来,创作出一篇中立的条目。

换句话说, 就算是立场对立的编辑者或来源还是可以组织整合出中立的条目, 只要当“可靠来源”及“发表过的重要观点”已穷尽,并以适当的方式组织起来。处理来源则因此是最重要的基本功:

  1. 百科修目编修者要确认“找到发表这一观点的来源”。
  2. “要创作一篇中立观点的条目,还离不开对可靠来源的精挑细选。”
而在WP:V则提到:“在维基百科,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还应注意不合理的比重-- Goedemiddag 2014年3月26日 (三) 05:07 (UTC)[回复]
(!)意见:据我所知,苹果日报发行量与阅报率大约是台湾第二名,且内容亦不限于八卦。--Towatw留言2014年3月26日 (三) 07:44 (UTC)[回复]
是的~没有一家八卦小报会说他们八卦,虽然苹果的内容不限于八卦,但却大部分都是八卦,其意思是相同的,总不能一份报纸中只有一页不是说八卦就说这份报纸是有公信力吧? 再者这跟他的阅报率是完全没有关系的,阅报率只证明台湾民众喜欢看八卦小报,这并不代表他的话就有公信力,反而会因为报纸想要冲阅报率而止写民众喜欢看的,这不仅会流为民粹,其观点更为偏颇!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Liyuchang对话贡献)于2014-03-27T13:36:27‎加入。
(!)意见:如果不中立,那是不是自由时报也要删除。--wsxcde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6:01 (UTC)[回复]
  • (=)中立:这样争下去没完没了,一方认为苹果日报不具公信力,一方认为有。但维基百科的门槛是可查证,而不是内容正确。所以只要是非原创研究,且不是网友在blog或bbs的个人意见,我认为都可收入。如果觉得来源不可靠,应该是找其他来源去补强可靠度;如果认为叙述不中立,应该是做语句的修饰或加写平衡叙述。--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12:11 (UTC)[回复]

“苹果日报认为”这六个字既然有疑义,我把该段论述的引用来源,改成在苹果日报上投书的专家(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林钰雄教授的同样论点,这样的话就可以不要争下去了吧?另外,“八卦小报”这四个字要指控很容易,但还希望Liyuchang提出苹果日报是八卦小报的证据,如果您认为阅报率太过民粹不能作为评判标准,那请您论证它为何它是八卦小报。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2:03 (UTC)[回复]

有心人画的;希望各方冷静回归基本

[编辑]

--Stevenhksar 2014年3月26日 (3) 12:13 (GMT+8)

我认为这个图跟编目前这个条目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关联。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2:12 (UTC)[回复]

不过,这跟图“最下面的那半句”:“…其目的和重点皆不在此”其义是相同的。就跟这个看似废话但仍值得存在的{{calm talk}}类似,用在讨论页画给编辑或讨论的人。-- Goedemiddag 2014年3月28日 (五) 04:09 (UTC)[回复]

这个条目上方的模版会不会也挂太多了...

[编辑]

现在总共挂了十个模版,私以为实在太多了甚至有点妨碍阅读,是否可以精简到少一点。 wsxcde 用户希望请您解释一下您挂上的以下四个模版:

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3:47 (UTC)[回复]

有太多太过偏向学生方面的报导了,野党比执政党可恶,也些部分看了会血压上高。--wsxcde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3:51 (UTC)[回复]

如果您认为报导太偏向学生,建议您自行补充其他观点的论述和报导。不能因为您认为您个人的血压升高,您个人判断在野党比执政党可恶,就可以不具体指出矛盾、不具体陈述中立性问题,而很轻松的挂上这些模版。同样,致那些“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论点与本条目大多数内容相左”的编辑者,或许您认为本条目多数内容很碍眼,或许您觉得和您的意见和观点天差地别,但如果这些内容是“有正当引用来源的”,如果这些内容是经过整理而“并未抄袭的”,请尊重其他用户的贡献,不要恣意修改,妄加删除。这样美其名为“论点和立场失衡”而删除,实际上只不过是您(您们)自己不去找您认为更充分、更周延、更有说服力的论点以及引用来源加入这个条目罢了。这样坐享其成,坐享被整理过编辑过的条目内容,然后轻轻松松指手画脚、看不顺眼的就朱笔一挥,也不管是否加入的是建设性编辑,也不先在讨论页征求修改意见,只会让首创这个条目、独力写了上万字的我感到您(您们)很可悲而已。本条目于我而言根本没有利益冲突,它的内容更完全不影响我的线下生活,对我来说,它所展现出来的样貌,只不过象征着所有本条目编辑者的水准罢了。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28日 (五) 04:22 (UTC)[回复]
乱入一下...,邀请大家参与条目重整方案讨论串参与讨论。—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3月28日 (五) 12:38 (UTC)[回复]

有关对服贸协议认知的10大谬误

[编辑]

这是我刚刚从经济部的回函中得到的资料,希望能添加在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中给大家参考。

大陆对台湾开放的标准竟然比巴基斯坦、秘鲁还要低?

[编辑]

当然不是。这些对照方式都未考量中国大陆在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也未考量两岸在ECFA早收清单的承诺,但依据协议第4条这些都在大陆对我开放范围。

黑箱谈判,未捍卫全民权益?

[编辑]
  • 服贸谈判开始前有公开宣布,签署前有向国会进行过3次专案报告(其中1次还是秘密会议)。
  • 服贸谈判期间各服务业主管机关基于保密,系以小型、非公开方式征询业者意见,但亦与46种服务业的公会(或协会)代表264人,进行110次咨商或小型座谈。协议签署后亦办理数百场说明会或座谈会说明协议内容。
  • 我方开放承诺计64项,即使依照“中华民国行业标准分类”计算亦仅190项。相关文宣所称开放上千项没有事实根据。
  • 我方开放内容有很多属于现行已开放项目,例如“懒人包”所称的杂货店、餐厅、面包店、文具店、运动用品、服饰店超商等餐饮或批发零售业,均系自98年6月即开放陆资投资的项目,迄今在我方业者具有竞争力,及政府的严格管理机制下并未造成相关行业的冲击。

服贸协议应该是最晚签的协议?为何要先签?

[编辑]
  • 大部分的FTA先签货贸再签服贸,或者2者一起签署,是因为这些FTA多半在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承诺较其WTO承诺增加不多。服贸协议我方争取到陆方80项超越其WTO承诺的待遇,有利我商掌握大陆市场先机,故值得先签署。
  • ECFA的4项后续协议是分别独立进行协商的,由于货品贸易协议涉及7千多项商品的关税要协商,需要较多的时间才能完成,故服贸协议完成时,双方决定先签署。

服贸协议开放大陆投资移民?影响500多万劳工?

[编辑]
  • 服贸协议规定WTO“关于自然人移动的附件”适用于本协议,所以彼此没有开放就业市场,也不涉及移民的问题。
  • 人举例如果一家餐厅,爸爸挂名老板、妈妈是厨师、儿子是会计,就可全家移民到台湾,这是错误认知。事实上,要申请以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来台,必须该餐厅在台投资30万美金以上,且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营业额必须达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才能申请,且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或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专业技术证明且具5年相关工作经验才行,且这些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被解聘即须离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别的工作,绝对不是有20万美金就可以全家移民。
  • 自98年6月开放陆资至今(103)年1月底止,陆资来台投资共495件,申请核准陆籍干部及其眷属来台共264人次;截至去(102)年底为止,陆资在台投资事业中我国员工人数已达9,624人。证明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而非抢走本地人的工作机会。

对方开的条件我方照单全收?

[编辑]

这是恶意谣言,服贸协议中我方争取到的80项优惠是别的国家都想争取的。反过来说,若真的照单全收,何需花2年多时间谈判?

公听会内容空洞?重复读稿?

[编辑]

16场公听会是依照不同行业别举行的,自然必须在介绍服贸协议的来龙去脉时有若干内容重复。因为若干反对人士重复出席公听会,所以才批评这部分的内容重复,但这些重复的内容对于那些第1次出席立法院公听会的人都是很重要的。

中国大陆餐饮业的食物、店家和人员都可以来台,台湾的却不能去?

[编辑]
  • 中国大陆已在WTO承诺开放台湾的餐饮业赴大陆投资,鼎泰丰、 85度C都是著名的案例。
  • 有关中国大陆的人员来台我方都有严格的规定,服贸协议的模式四(自然人移动)承诺内容系参照我方现行规定填列,并未进一步放宽。大陆的承诺内容需一并参考其WTO承诺,并未较我方严格。

台湾99.7%是中小企业,能利用服贸协议去大陆的只有大财团?

[编辑]
  • 服贸协议的双方开放项目,有很多是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的,例如电脑相关服务、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场调查、摄影、包装装潢品的印刷、影印、笔译和口译、旅行社、环境服务等。
  • 根据以往经验,许多台湾中小企业业者,赴大陆发展后,因为有广大市场支持,逐渐发展成大型企业,例如象王洗衣、都可茶饮、丽婴房、自然美等。
  • 开放陆资来台,将刺激本地消费市场,亦对我中小企业有利。

大陆企业规模庞大,未来到台湾将以低价垄断?

[编辑]
  • 陆资来台需经申请核准始得汇入资金。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定”,经济上具有独占、寡占或垄断性地位者,政府得禁止其投资。
  • 服贸协议第7条(商业行为)及我国公平交易法亦禁止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会放任。

服贸协议开放不对等,我方开放很多模式一,陆方开放很少?

[编辑]
  • 模式一(跨境直接提供服务)是指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台湾海峡两边均不跨境,只有服务透过电话或网络的方式提供,本即非服务贸易的主要模式。
  • 若将中国大陆在WTO承诺内容一并来看,双方开放模式一的数目其实相当。

--黑底尸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02:28 (UTC)[回复]

  • (:)回应:您可以直接参与编辑。维基百科没规定谁不能编辑条目,只要您能列明来源以供读者查证。不过个人建议不要全文直接转贴到条目中,因为太长了,可以的话,请择要编入。另外,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使用者协作的百科全书,所以语句请避免使用我方,我国等地域中心的叙述。--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30日 (日) 16:58 (UTC)[回复]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就这样被删除了?!

[编辑]

花了那么多个晚上仔细画出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协议附件一的表格,结果这么轻易就整个删除了,明明没人表示过明确的删除意见,也没达成明确共识,结果现在连存档都找不到,是怎样啊!这样的话,努力去写没人要编的条目根本完全没有意义可言!用户的贡献到底被践踏成什么了?!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0:07 (UTC)[回复]

另外,原始文献通常放在维基文库中,见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在正文中给出连结即可(通常利用{{Wikisource}}),敬请留意。--Gakmo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5:43 (UTC)[回复]

  • 由于本协议签订的两方为中国大陆台湾,然而当前在台湾方面条文因有争议还没生效,此时收入文库而删除维基百科条目还太早,可能只在中国大陆方面进入公有领域,台湾方面仍属合理使用范围。不过既然删除就删除了,尊重维基百科管理员的判断,也许文库收录的方针,是只要在中国大陆属于公有领域,等同在全世界都进入公有领域吧,反正台湾方面也应该不会告侵权就是。--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6:48 (UTC)[回复]
    不过协议全文放在维基百科确实不适合,目前存放在用户页似乎是个解答。--Towatw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7:12 (UTC)[回复]
    • 既然管理员直接跳过讨论结果而删除列表,表示管理员不认同先前讨论的共识。所以我个人意见是楼上的诸段讨论应属无效;且当前本条目又回到讨论前的状态,又把介绍本协议的签订过程与衍生议题混在一起写了,有必要再思考。我同意把全文都贴在条目也不妥,但放在用户页也只能是权宜之计。--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3月31日 (一) 17:52 (UTC)[回复]
    • (~)补充:严格来讲,当前有编者偷跑,先将协议全文录入维基文库,已构成违反维基方针的侵权行为;但由于此协议全文在中国大陆可能已经进入公有领域(虽然在台湾还没正式生效,仍未进入公有领域),且管理员选择保留文库而删除条目,个人对管理员采取此一造成争议的操作保持沉默。仅善意提醒若有需要引用维基文库做来源的读者,在您见文时,若本协议已经到了正式生效日,以上争议不存在。--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08:33 (UTC)[回复]
      • 大概管理者看到已经有很多不支持的(!)意见
摘录部分语句的对照
  • 其实主条目反而要介绍服贸协议本身(也就是把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回并)…… by 大摩 2014年3月22日 (六) 10:38 (UTC)
  • 我同意大摩…… by 正阅读维基百科(留言) 2014年3月22日 (六) 12:53 (UTC)
  • ……我的意见是把这个条目整成纯的描述这个协议的条目……而不是拆分为“列表”和“议论” by 挪威の挪蓝 2014年3月22日 (六) 15:10 (UTC)
…………
  • ……“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列表”此名称不妥,该条目不是一个列表。by Gakmo 2014年3月24日 (一) 09:15 (UTC)
  • 我个人较赞同(Gakmo)此意见。由于协议生效后全文才会自动进入公有领域,当前若直接全文贴到维基百科,严格来讲不见得能符合维基百科严格的版权方针…… by 金刚不坏 2014年3月24日 (一) 09:31 (UTC)
  • “目前大家的意见各有考量和好处,无论最后的共识是什么,只要是理性讨论出来的我基本上都会支持……”by 正阅读维基百科 2014年3月24日 (一) 15:54 (UTC)
  • ……大家对条目的重整似乎都有些看法了,我认为已经可以先提出几个方案,整理约一周后进行投票。 by 大摩

2014年3月25日 (二) 11:48 (UTC)

  • ……因为比例失衡而将本条目更改名称我认为已本末倒置。by Towatw 2014年3月26日 (三) 06:50 (UTC)
(也不算沉默,只是不好说、重新再思考看看)-- Goedemiddag 2014年4月1日 (二) 10:48 (UTC)[回复]
金刚不坏:您因为维基文库不适合而且维基百科也不适合,所以应该放在维基百科?或者您认为该条目其实适合放在维基百科?我认为不适合放在维基文库并非保留一个条目的适当理由。--Towatw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11:05 (UTC)[回复]
我在当初页面存废讨论的个人意见是暂时保留,因为本协议生效日也快到了(没意外的话),所以暂且保留,等台湾方面审查通过再删条目也不迟,也不差这几天,暂时保留是为了避免争议。说实在的,现在先收入文库的举措,等于枪还没响就先起跑,不过我想两岸政府不会为此提告就是。我楼上也同意您的看法,协议全文写成条目不妥,且既然管理员决定删除,我个人只能尊重。反正现在条目已经回到讨论共识前的状态,等于先前大家的意见都推翻了,期待日后的编辑者能改善本条目吧。--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4月1日 (二) 12:51 (UTC)[回复]
呃,是我发的,当初这份协议在网上是通过新华社的播报发布的,所以就挂了个 s:Template:PD-PRC-exempt 发出来了,但不知道这个在台湾会出版权纠纷。要是被删,我毫无怨言,但不希望因为这个被人扣上帽子。--== 2014年4月10日 (四) 15:51 (UTC)[回复]

敬致挂上拆分模板的朋友

[编辑]
  1. 请述明理由,感谢。
  2. (*)提醒:本条目的拆分问题先前有讨论过,但在进行讨论与条目拆分工作之际,已因管理员的介入而中止了,详见楼上讨论。如真有必要拆分,请先洽询管理员。--金刚不坏留言2014年4月7日 (一) 06:20 (UTC)[回复]

(:)回应:{{split}}是我挂上去的,其实讨论串已经有我的理由,只是被后来的留言淹没掉了。关于条目的分拆,我认为不必洽询管理员,只要达成共识即可,如有必要也可以进行投票。—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4月7日 (一) 06:36 (UTC)[回复]

暂时没意见。不必太过在意上次管理员作为造成的得失。-- Goedemiddag 2014年4月8日 (二) 08:07 (UTC)[回复]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相关争议已创建,而服贸主条目后半的内容已与服贸争议条目重叠,如果大家没有异议的话,我打算这几天就将服贸主条目整理成以介绍服贸协议为主。—大摩 —脳内活化中— 2014年4月10日 (四) 16:54 (UTC)[回复]

    • (&)建议如果这个主条目如果只是介绍服贸协议本身,那就如同文库一般了。因为建议阁下考虑一下,把该条目中内容太冗长的分级目录缩减并新建类似之主条目介绍,可否更好?例如“台湾各界的意见分歧”“台湾各界的争论”“中华民国官方回应”等。--萌动の心 请给我电报哦 2014年4月27日 (日) 15:07 (UTC)[回复]

应该将“源起”一栏移除

[编辑]

“源起”一栏所叙述内容指向是太阳花学运的原因,和本条目无关。且其中内容大多引用的是未经证实的消息与猜测。维基百科应该引用经过证实的来源,而不是媒体的捕风捉影与猜测。 另外此条目大多从台湾立场出发,应该让叙述中性化。

Ds950524留言2014年4月12日 (六) 23:30 (UTC)[回复]


调整布局

[编辑]

把台湾各界的意见整合到了一块。另外对个别地方进行了语气平衡性修饰。希望台湾的朋友理解^_^ Ds950524留言2014年5月2日 (五) 15:59 (UTC)[回复]

国际上的看法

[编辑]

现存两篇负面评论。建议本着中立的观点,加上正面评论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8年8月4日 (六) 00:4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