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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纶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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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纶渭(1713年3月24日—1774年5月17日,康熙五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初八日),对樵苇塘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诗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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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1738年)戊午科江南乡试举人。

乾隆七年(1742年)壬戌科第三甲第二十五名同进士出身。考补咸安宫教习

十二年(1747年),补授浙江湖州府武康县知县,充丁卯科浙江乡试同考官。以擅长听审断案知名。

十五年(1750年),充庚午科浙江乡试同考官。

十六年(1751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敕授文林郎

十八年(1753年),改浙江宁波府定海县知县。定海孤悬海上,不设盐场,秀、岱二山尤其穷绝,没有出产稻米,居民以渔、盐维生,县城农民多以盐换取米,有商人觊觎其中利益,贿赂上层取得执照、以二千两银收购六十多万斤盐,纶渭认为会导致“尽弛农民为灶丁、化膏腴为赤卤,而群不逞之徒四集,胥吏搜缉为暴而刮土堤、薄海潮冲溢,其害不可胜言”,力请禁止,定海居民感谢而为纶渭立生祠、作碑记颂功德。

二十三年(1758年),迁甘肃庆阳府宁州知州。有红毛夷人贿赠大珠六颗,纶渭坚拒,说:“勿使夷人视中国官长谓可货取也。”到任三个月即因病回籍调养。

二十六年(1761年),署理绍兴府上虞县知县。

二十八年(1763年),复任定海县知县。以乞养归乡。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四月卒,年六十二岁。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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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义轩诗钞》二卷
  • 《剩草》一卷

家庭及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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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纶渭属毗陵庄氏第十四世。

  • 父:庄柏承(1687年-1772年),康熙五十三年举人,雍正五年明通榜,官湖南知县。
  • 母:董氏。
  • 纶渭排行第二,另有一兄一弟:
    • 庄绎思(1711年-1732年)。
    • 庄湘衡(1723年-1792年),监生。

妻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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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室:曹氏,乾隆十六年十一月敕封孺人
  • 无侧室。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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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子一女。

  • 长子:庄世骏,。
  • 次子:庄鲁曾,早卒。
  • 女,适浙江仁和金三俊(广东电茂场盐大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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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光《武康县志》卷十二·秩官表·叶二十九
  • 民国《定海县志》册四甲·职官志·人名表·叶二
  • 乾隆《庆阳府志》卷二十一·职官·叶四十
  • 光绪《上虞县志》卷三·职官表·叶三十八
  • 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十九·选举·进士·叶十八
  • 光绪《武进阳湖县志》卷二十二·人物·宦绩·叶三十一
  • 《毗陵庄氏族谱》(2006年重修)卷四·分支世系表七·页三九五
  • 《毗陵庄氏族谱》(2006年重修)卷十六·铭状·梁同书撰,苇塘庄先生行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