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瓒,字廷献,号青石,山东昌邑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八年癸酉科举人,九年(1514年)中式甲戌科三甲第六名进士。选授工科给事中,十四年三月出为河南按察司佥事,嘉靖二年(1523年)四月升本司副使,五年正月考察以赃迹狼籍被勘查,七年十月与山西、山东诸军围剿潞城青羊山贼陈卿等,十一年(1532年)调任陕西副使分巡河西[1]。升山西右参政,十三年五月升湖广按察使,擢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十七年四月以考察致仕。著有《虫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