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朱方 (正德进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朱方(1476年—1556年),字良矩,号适斋,浙江金华府永康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八名进士[1][2],举进士时年三十九,有人劝他更改年龄,朱方道:初学事君,即可欺乎?初授河南泌阳县知县,官道旁种植柳树可获利千金,朱方不取。嘉靖十年(1531年)任湖广宝庆府知府,十四年(1535年)七月升云南按察司副使,十八年(1539年)升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在云南八年,身旁唯一侄两仆,床榻萧然[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永康县志》:朱方字良矩,正徳甲戌进士。厯官云南副使,进右参政。性诚朴,言笑不妄,举进士时年三十九,或劝以隐年,方曰:初学事君即可欺乎?初令泌阳,官道傍植柳岁赢千金,方不取,后邑人复追馈于丹阳,亦弗纳。在淮安,代守入觐,诸属邑供送行赍俱峻却,守赆以履袜,亦却之,守书“廉吏”二字以赠。在云南凡八年,从惟二仆,一榻萧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