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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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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逢陽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籍貫福建建寧府松溪縣
字號字子美、子大
出生成化十九年(1483年)九月三十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正德十二年丁丑科禮部會試中式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同進士出身

葉逢陽(1483年—?),字子美子大,福建建寧府松溪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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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福建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吏部觀政,授平陽縣知縣,歷升廣信府同知,擢升南京刑部員外郎,升郎中[3],謫東平州知州,調左州,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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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葉元老;祖父葉惟嶽;父葉宗本,母徐氏;繼母陳氏[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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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二》:嘉靖六年十一月,錦衣衛官校逮廣信府同知葉逢陽至下鎮撫司拷訊。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