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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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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蘭西共和國
République française
1792年—1804年
法國國旗 上:1792-1794 下:1794-1804
國旗
上:1792-1794
下:1794-1804
格言:自由、平等、博愛
國歌:萊茵軍團戰歌(馬賽曲)
法語:Chant de guerre de l'Armée du Rhin
1799年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   法國本土 *   姊妹共和國和佔領地
1799年的法蘭西第一共和國
  •   法國本土
  •   姊妹共和國和佔領地
首都巴黎
常用語言法語
宗教
天主教
政府共和制
審議會 
• 1792–1795
國民公會
羅伯斯比爾擔任國民公會主席
• 1795–1799
督政府
保羅·巴拉斯統治
• 1799–1804
執政府
拿破崙擔任第一執政
康巴塞雷斯擔任第二執政
勒布倫擔任第三執政
立法機構國民公會
督政府
執政府
歷史 
1789年7月14日
• 路易十六被推翻
1792年9月21日
1793年9月5日-1794年7月28日
• 廢除奴隸制度
1794年2月4日
1794年7月24日
1799年11月9日
1804年5月18日
貨幣法郎
ISO 3166碼FR
前身
繼承
法蘭西王國 (1791–1792)
法蘭西第一帝國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française)是法國歷史學家對1792年9月到1804年5月間多個共和政體習慣上的統稱。在法國大革命期間,法國經歷了短暫的君主立憲時期(1791年9月4日—1792年9月21日)。1792年8月10日,「無套褲漢佔領杜伊勒里宮,法國君主制最終結束,隨後開啟了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時期。它的領土包括現今法國領土的全部以及神聖羅馬帝國位於萊茵河西岸的各省。神聖羅馬帝國在萊茵河西岸的各省後來成為今天德國的一部分,以及比利時盧森堡兩個國家。

1792年9月21日,國民公會的議員們第一次集會,一致決定廢除法國的君主立憲制。

儘管共和國從未被正式地宣佈成立,1792年9月22日,國民公會做出決定,1792年為共和國的元年。1792年9月25日,國民公會宣佈,共和國是「統一且不可分裂的」。從1792年到1802年,法國同歐洲的其他國家進行了一系列的戰爭——法國大革命戰爭。同時,它還經歷着內戰——旺代戰爭

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先後經歷了三個不同的政治體制:

  • 國民公會(1792年9月21日—1795年10月26日):國民公會時期經歷了一段雅各賓專政(1793年—1794年),在這一階段,權力掌握在山嶽派所控制的救國委員會手中(1793年4月6日—1794年7月27日)。從1793年10月5日起,共和國正式使用共和曆。共和元年獲月6日(1793年6月24日),國民公會頒佈了《共和元年憲法》(即《1793年憲法》)。《1793年憲法》取代了《1791年憲法》,然而,《1793年憲法》卻從未被實施。共和二年熱月9日(1794年7月26日),羅伯斯庇爾倒台,雅各賓專政結束。
  • 督政府(1795年10月26日—1799年11月9日):督政府是依據《共和三年憲法》(即《1795年憲法》)建立的。
  • 執政府(1799年11月10日—1804年5月18日):執政府始於霧月政變,並且由《共和八年憲法》(即《1799年憲法》)加以合法化,但它最終被法蘭西第一帝國所取代,因為《共和十二年憲法》(即《1804年憲法》)明確將法蘭西第一共和國政府交付給一位世襲的皇帝。法語中的「共和國」一詞,原本有拉丁語中國家組織的含義,讓·博丹把它應用到了君主政體上,1808年被徹底廢棄。當人們再次使用這個詞時,它只表示一個民選的民主體制。

君主立憲制法蘭西王國 (1791–1792)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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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利奧波德二世此時正忙於同奧斯曼帝國的戰爭以及瓜分波蘭,對法國內部的麻煩無暇關心[1]。在這種情況下,1792年4月20日,實際握有權力的國民立法議會的全體議員們,可以說是「愉悅地」投票通過,單方面地對神聖羅馬帝國宣戰。當時法國的內政麻煩不斷,社會動盪,這一宣戰的目的在於轉移國內公眾的注意力。

法國想迅速取得一場勝利,所以幾乎是剛一宣戰,法國馬上就入侵了神聖羅馬帝國。法國打算佔領蒙斯,不過4月29、30日在基耶夫蘭(Quiévrain),4月29日在馬爾坎(Marquain)的戰鬥皆未獲勝,進攻圖爾奈再次失敗而且還要面對對方的反攻。

1792年7月,普奧聯軍將軍布倫瑞克公爵發表布倫瑞克宣言。該宣言威脅說,如果路易十六或者王后受到傷害,普奧聯軍將毀掉巴黎。然而該宣言導致了與預期相反的結果。事實上,外國對法國的威脅只會加劇法國大革命引發的政治動盪,只會增加法國大革命中各政治派別對反對革命的歐洲各國的不滿。

就在不久前,1791年7月,發生了南錫屠殺和戰神廣場屠殺,巴黎市民相信這是由拉法葉侯爵所操縱的。終於,1792年8月10日,發生暴動。這一天,一群巴黎市民佔領杜伊勒里宮,殺死了大約600名瑞士衛兵,並且呼籲結束君主制。王室成員逃到杜樂麗花園,隨後國民立法議會也逃到這裏避難。由於害怕反對革命的勢力反撲,於是,更加暴力的行為發生了。在1792年9月的第一個星期裡,成群的巴黎市民衝進各大監獄,屠殺了超過一半的囚犯。被殺的不僅有貴族、神職人員、政治犯,還有妓女、小偷、殺人犯這些普通的犯人。這場悲劇被稱為「九月屠殺」。

國民公會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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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暴力事件的爆發,君主立憲制政治的不穩定,六名國民立法議會成員負責監督隨後的選舉(1792年9月2日到6日)。基於廢除君主制和起草新憲法的理念,產成了國民公會。宣佈共和國的成立和收回國王的權力將是國民公會首先要做的事。路易十六成為一名普通的公民,並且獲得了一個普通的名字——路易·卡佩。1792年12月,路易十六,即路易·卡佩,正是以這個名字受到了指控,罪名是「重叛逆罪」。1793年1月16日,路易十六被認定有罪。1月21日,路易十六死於斷頭台

1792年冬天到1793年春天,巴黎遭受了嚴重的饑荒。然而,新的國民公會並沒有做多少工作應對饑荒,它比較關心的是正在進行的戰爭。最終,1793年4月6日,國民公會成立了救國委員會,並且交付給它一項艱巨的任務:

「應對『忿激派』的激進運動、食品短缺和騷亂、旺代和布列塔尼的叛亂、法蘭西革命軍近期的失利、以及法蘭西革命軍總指揮官的叛逃。」

公共安全委員會制定了一項實質上恐怖的政策,無論什麼人,一旦被認定是共和國的敵人,都要被送上斷頭台

對於國民公會這個管理國家的機構,儘管對它不滿的聲音越來越多,然而在八月初,民眾仍然投票通過了它起草的《共和元年憲法》(即《1793年憲法》)。這部憲法頒佈了普選制,此時,普選制在美國也剛剛出現。這部憲法是極其重要的,因為資產階級一直都在努力維護的納稅選舉制在此遭遇挫折。同時,它要求國家公權力救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然而,公共安全委員會的權力及其重要性在不斷增加,人權宣言及新憲法所保障的權利被中止。公共安全委員會對新生共和國的敵人——真正的敵人和所謂的敵人——進行了數千次的處決,以至於人們都把斷頭台叫做「國家剃刀」。公共安全委員會的政策和法律將法國大革命帶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共和曆被推行,巴黎市內以及周圍的教堂都被關閉,為的是拋棄基督教信仰,法國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被審判、處決,嫌疑犯法令被設立,······。數個革命團體的成員們都遭到處決,尤以埃貝爾派和丹東派的成員為甚。

督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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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羅伯斯庇爾的倒台,雅各賓俱樂部解散,吉倫特派的倖存者再次掌權。由於熱月黨人拒絕施行《共和元年憲法》(《1793年憲法》),於是,12名成員組成的委員會起草了新的憲法。1795年8月22日(共和三年果月5日),國民公會通過了《共和三年憲法》(《1795年憲法》)。這部新憲法恢復了宗教自由,允許釋放大量囚犯,更重要的是,它為新的立法機關的建立預備好了選舉期。對熱月黨人來說,這是一場勝利,因為納稅選舉製得以恢復,於是,就像1791年那樣,人們再次被分為積極公民(有選舉權)和消極公民(無選舉權)。此時,布瓦西·丹格拉斯可以去讚美那些有產者們的成就了,法國大革命在這一時期徹底顯示出了資產階級革命的特徵。於是,格拉克斯·巴貝夫所領導的「追求平等的密謀」在1797年遭到殘酷的鎮壓。

1795年11月3日,督政府得以建立。權力由三個機構分享:由250人組成的「元老院」作為上議院;「五百人院」作為下議院;5名督政官組成的督政府。督政官對兩院沒有任何權力影響。每一年,議會要改選一位督政官。五百人院負責提出議案,然後由元老院負責通過。上下兩院被視作是對行政權力過大的一種制約,這樣,通過對權力的嚴格分割,可以預防出現一個新的獨裁者。

雖然拿破崙·波拿巴在意大利取得了軍事上的勝利,但是這一政體仍然凸顯出了不穩定、腐敗和嚴重的金融問題。五個督政官經常無法取得一致的意見,很難做出一個決定,而議會則成為反對黨們施展暴力的場所。1797年9月4日、1799年6月18日先後發生了果月政變牧月政變。督政府持續了4年,最終結束於共和八年的霧月政變(1799年11月9日)。

執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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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府時期開始於霧月政變。1799年11月9日,也就是共和八年霧月18日,在部分督政府成員的支持下,拿破崙·波拿巴發動了軍事政變。霧月政變之後,拿破崙·波拿巴、西哀士神父羅歇·迪科三位臨時執政官成為實際上的領導人;不久,共和八年雪月11日(1800年1月1日),正式設立執政官這一職位,產生了新的執政官:拿破崙·波拿巴、讓-雅克·雷吉斯·德·岡巴塞雷斯和讓-弗朗索瓦·勒布倫。鑑於督政府的不穩定,執政府的首要任務就是加強行政權。共和八年雪月4日(1799年12月26日),頒佈實施了新的憲法。這部新憲法加強了以三位執政官為代表的政府的實權,三位執政官是法國政要們的代表;然而,普選制並沒有被正式廢除。人權,公民權,以及捍衛自由的權利沒有出現在新憲法中,這似乎是為拿破崙·波拿巴量身打造的一部憲法。

拿破崙·波拿巴作為首席執政官,成為最高的統治者。他有權任命政府各部門的長官,而且還有一部分立法創議權。同時,首席執政官在外交和軍事上也被授予了極大的權力。不過,因為總是有三位執政官,新憲法並沒有徹底廢除集體負責制,但另外兩位執政官的權力也僅僅是協商。

伴隨着首席執政官如此大的行政權,四個議事機構被設立:

  • 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最高行政法院的成員由首席執政官任命,負責起草法律草案,並協助國家元首裁決行政訴訟。它的作用在《共和八年憲法》(《1799年憲法》)中有所規定:

「在執政官的領導下,最高行政法院負責起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草案,解決行政事務中出現的困難。」 ——《共和八年憲法》,第52條

  • 法案評議委員會(Tribunat):法案評議委員會正式成立於共和八年雪月11日(1800年1月1日),由100名(《共和十年憲法》後改為50名)議員組成,議員由參議院任命,每5年更換五分之一。法案評議委員會接管了五百人院的部分職能:它的作用僅限於在立法團通過法案之前對法案進行評議。
  • 立法團(Corps législatif):立法團和法案評議委員會同時成立。它取代了元老院。立法團由300名議員組成,同法案評議委員會一樣,其議員由參議院任命,每5年更換五分之一。他的職責是在不討論法案的條件下對法案進行投票。
  • 參議院(Sénat conservateur):參議院的首要職責是維護憲法,選舉立法團和法案評議委員會的成員,選舉翻案法院法官,選舉會計專員。參議院由60名終身議員組成,年齡最少需要40歲,由拿破崙·波拿巴指定,同時,參議院自行推選20名參議員。逐漸地,參議院的權力將越來越大,因為不久後的《共和十年憲法》(《1804年憲法》)授予了它起草「參議院法令」的權力。

拿破崙·波拿巴打算盡力使執政府持久。他在第一時間內使共和國恢復了和平。通過談判或是軍事手段,他結束了法國西部的暴動。他允許自法國大革命以來被驅逐的神職人員返回法國領土。更重要的是,他結束了同歐洲其他國家的戰爭,尤其是同奧地利的戰爭。

執政府時期也是法國作為一個國家的鞏固期。從1802年起,法國實現了預算平衡。1800年成立了法蘭西銀行,同時,新憲法也為成立審計法院做好了準備。《共和八年雨月28日法》(Loi du 28 pluviôse an VIII)更加詳細地劃分了法國的行政區域,並且設立了省長這一行政職務。至於司法,則變得越來越專制,儘管執政府並不否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後需要指出的是,執政府標誌着宗教權力的回歸,對於一個仍處在革命中的法國,曾經是激烈地抗拒神職人員對公共生活的介入。面對舊制度下的社會等級制度的坍塌,拿破崙·波拿巴希望重建一種更加堅固社會紐帶。於是,在與教宗庇護七世談判之後,拿破崙·波拿巴頒佈了《1801年教務專約》,它允許羅馬天主教會自1802年起在法蘭西共和國內重新出現。

反對拿破崙·波拿巴和執政府的聲音很快就被壓制了。雅各賓黨人和保皇黨人的運動被控制住,新聞自由被限制,1800年1月拿破崙·波拿巴關閉了60多家報紙。

雖然《共和八年憲法》(《1799年憲法》)授予拿破崙·波拿巴的權力期限為10年,但是,通過1802年的全民表決,拿破崙·波拿巴對法案評議委員會、參議院和人民施加影響,最終參議院法令授予了他終身執政官的地位。此外,《共和十年憲法》(《1804年憲法》)將法案評議委員會的人數從100人減少為50人,同時增加了參議院的立法權。

執政府結束於1804年,這一年,法蘭西第一帝國宣佈成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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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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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A.-J. Tudesq et J. Rudel, 1789-1848, Paris : Bordas, 1968, p. 82 : « Toutefois, l'empereur Léopold II était plus préoccupé par la question d'Orient et par les partages de la Pologne que par le souci de porter secours à sa sœur et à Louis XVI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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