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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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依據共識,應併入LGBT自殺人物列表。因還有條目連向前者,應該改為重定向。—John123521 (留言-貢獻) RA 2017年3月31日 (五) 13:57 (UTC)
- 已建立重定向,結。--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8:07 (UTC)
- 狀態: 併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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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從來沒有一首歌曲因一個獎而獨立條目;維基百科:關注度 (音樂)雖非正式指引,但可供參考:「大多數的歌曲不應該使用單獨條目,而是應該重定向到相關的條目,例如最著名的專輯條目、歌曲的作者、或是演奏這首歌曲中最著名的音樂家。除非擁有足夠的可查證資料,並擁有足夠合理詳細的條目長度,否則歌曲不應使用單獨條目。」這關乎每年單單香港近十個頒獎禮幾百隻歌曲是否合適作獨立條目問題。同時再次強烈呼籲管理員在自投自決的情況下請慎重。—Nivekin※請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03:04 (UTC)
- AT君,此來源未有深入介紹此歌曲,未符《關注度指引》,而此曲亦未見符合《關注度(音樂)草案》條款,故請提交其他來源。否則,或者此文會併兼至陳展鵬及胡定欣。--J.Wong 2017年3月31日 (五) 10:44 (UTC)
- 併入的話可能城寨英雄比較好。—AT 2017年3月31日 (五) 14:47 (UTC)
- 承上,此文未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併兼至城寨英雄。--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8: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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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電影女主角及多部戲劇配角,已具足夠關注度—Zenk0113(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4:27 (UTC)
- 「擒愛攻略」是網絡電影,請問此片片長為何?--J.Wong 2017年3月31日 (五) 09:54 (UTC)
- 拍攝中,找不到相關資料。另補充來源偶像劇女主角。Zenk0113(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3:3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9:3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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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學習六維空間時,遇到六自由度相關點,希望進一步了解內容—104.250.155.250(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07:35 (UTC)
- 該頁面目前內容存在於草稿:六自由度,內容完全是英文,似乎為計劃翻譯之頁面。—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1日 (六) 07:39 (UTC)
- 此文未刪,僅是移至草稿空間而已,無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9:52 (UTC)
- 狀態: 查無存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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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想成為管理員—Happy3971(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09:39 (UTC)
- 查無存廢記錄,恕不受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2日 (日) 10:02 (UTC)
- (!)意見:請確定{{subst:SubstFormOfApplyingDeletionReview}}的
页面标题 =
參數是否正確(應該是歌手 (實境節目)(即在半形括號前應該加上半形空格)且歌手 (實境節目)已經存在),請User:Happy3971在歌手 (實境節目)加上{{hangon}}並在Talk:歌手 (實境節目)加上反刪除理由--林勇智 2017年4月2日 (日) 09:13 (UTC) - (!)意見:節目目前只播出一季,仍舊無需建立概括性條目,請至少於2018湖南衛視節目巡禮之後再建立此條目,目前該條目重定向至歌手2017。--Dabao qian(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11:37 (UTC)
- 反對者所言有理,《收錄準則‧禁預言》訂曰除非有可靠來源證明該事肯定會發生,且相當重要,始應收錄。既然目前只有二○一七年一季則無理由建立概述條目。--J.Wong 2017年4月4日 (二) 05:15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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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3][4][5][6][7][8][9][10]。—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4月4日 (二) 06:0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4日 (二) 12:3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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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重定向指引未要求重定向的「名稱符合慣例」,故而刪除理由「名稱不符合慣例」不成立。有可靠來源使用此命名。—Antigng(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05:18 (UTC)
- 《共識方針》訂曰編輯無人反對或回退,則可視之為共識。此為之沉默共識。幾個沉默共識,再加之幾人遵從,則成為慣例。慣例經過一定程序,則可以成為明文規則。然而,未成明文方針或指引之前,慣例未應與既定明文方針或指引有所矛盾。鑒於本地《重定向》乃為草案,乃參考英文版《重定向指引》,而別名則應該是重定向建立理由。或者有請Zhxy 519君講述一下此慣例為何及就此提案回應為何。AT君,如有異議,亦不妨提出。--J.Wong 2017年4月4日 (二) 08:09 (UTC)
- 有鑒於兩位於「亞美尼亞人利奧五世」之回覆,及承如前列,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7年4月5日 (三) 03:2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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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靠來源如此用,不符合命名慣例不是刪除理由,WP:R從來沒這樣的要求—Antigng(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05:21 (UTC)
- 《共識方針》訂曰編輯無人反對或回退,則可視之為共識。此為之沉默共識。幾個沉默共識,再加之幾人遵從,則成為慣例。慣例經過一定程序,則可以成為明文規則。然而,未成明文方針或指引之前,慣例未應與既定明文方針或指引有所矛盾。鑒於本地《重定向》乃為草案,乃參考英文版《重定向指引》,而別名則應該是重定向建立理由。或者有請Zhxy 519君講述一下此慣例為何及就此提案回應為何。AT君,如有異議,亦不妨提出。--J.Wong 2017年4月4日 (二) 08:13 (UTC)
- 有鑒於兩位於「亞美尼亞人利奧五世」之回覆,及承如前列,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7年4月5日 (三) 03: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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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見來源1、來源2,根本就不是原創譯名。—Antigng(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05:23 (UTC)
- 既有來源證明此重定向並非原創,則或者會推翻原決。Zhxy 519君,對此可有異議?--J.Wong 2017年4月4日 (二) 08:27 (UTC)
- 以上三項統一回覆,無異議。--Zhxy 519(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12:31 (UTC)
- 有來源使用當然沒有問題,全數建議還原。—AT 2017年4月4日 (二) 14:55 (UTC)
- 承如前列,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7年4月5日 (三) 03:20 (UTC)
—59.148.122.5(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10:31 (UTC)
- 請說明覆核理由。—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3月26日 (日) 10:48 (UTC)
- 此文經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存廢討論議決刪除,理由為缺乏關注度。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1:04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4月6日 (四) 06: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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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人把Category:香港舞蹈家全改成香港男/女舞者,但舞者含義較狹,只是dancer, 舞蹈家則包括編舞choreographer—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14:12 (UTC)
- Category:美國舞蹈家也是同一情況,建議檢查其他有關類別。--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4日 (二) 14:28 (UTC)
- Photoyi君似乎想用香港編舞家分類取代香港舞蹈家分類,不過並非一對一替換,確實令人不解,或者有請Photoyi君講述一下。--J.Wong 2017年4月5日 (三) 03:57 (UTC)
- (:)回應,本人主要是建立起Category:舞蹈職業,並參照外語分類擴增Category:編舞家(Choreographers)、Category:舞蹈教育家(Dance teachers),再細分職業的性別和種族,並非狹隘去定義人物稱謂。--Photoyi(留言) 2017年4月5日 (三) 06:23 (UTC)
- 如此重新分類,亦屬合理,會令分類更為清晰。避免歧義。替換既為合理,則無原因去推翻速刪決定,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6日 (四) 06:1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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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原版的, 不存在欺詐 是真實的—Kongfs(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10:18 (UTC)
- 確為廣告,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未符《收錄準則》,此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6日 (四) 10:2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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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無抄襲該篇文章—Kris18013(留言) 2017年4月7日 (五) 02:30 (UTC)
- 無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請於版權審核頁相關部分留言予審核管理員。--J.Wong 2017年4月7日 (五) 02:5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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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是宣傳頁面—61.239.250.163(留言) 2017年4月7日 (五) 08:40 (UTC)
- 《收錄準則》規定本站不收履歷。此文狀如履歷,未符《收錄準則》,此刪削無誤,亦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7日 (五) 14:4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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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內容經供各地方人事共同觀看瞭解,並無所謂的「刻意廣告宣傳」,也可共同翻修內容,讓訊息更加的完整性,讓更多人事可更快瞭解團隊整體運作。—立頓香濃奶茶(留言) 2017年3月21日 (二) 14:28 (UTC)
- 文中附有大量外部鏈結,則貌若廣告。文中亦有大量雜瑣資料,未符《收錄準則》,不過未至於未能修正。不過,此文主題則極可能未能符合《關注度指引》,請按指引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3月23日 (四) 09:29 (UTC)
- 候覆良久,未見回應。—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3月31日 (五) 03:06 (UTC)
- 回覆理由:本內容為自主團體,並無登記上市以純屬業餘經營,開放給與地方人事共同瞭解運作,至於「大量外部連結」將會做修改,並且按照百科版規來執行,也歡迎地方人事共同翻修內容,讓訊息更加的完整性。—立頓香濃奶茶(留言) 2017年4月1日 (二) 16:56 (UTC)
- 請問有沒有連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15:42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08:45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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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詹姆斯·梅是英國著名主持人,不是虛擬人物,頁面性質應該和傑瑞米·克拉克森、理查德·哈蒙德一樣,雖然此頁面只有模版,但可以靠其他用戶增加內容(或恢復後我來增加)—219.79.180.144(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2:59 (UTC)
- 察其既刪,只有模板,符《快速刪除方針》。然而,若然閣下打算繼續擴充正文及其他部分,則亦可暫時復還,待閣下修善,之後再定去留。未知閣下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3月19日 (日) 17:38 (UTC)
- 代User3204提出,可直接詢問。--219.79.127.137(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02:46 (UTC)
- 上一代Top Gear主持人,關注度一定沒有問題。--42.98.85.224(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6:5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08:46 (UTC)
- 狀態: 併兼至「毛記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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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時存廢討論給出的來源乃主要描述《大時代》,並非此條目主題,僅在最後的圖片描述中提及,沒有介紹。—【和平至上】💬📝 2017年4月1日 (六) 03:21 (UTC)
- AT君、Nivekin君,該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鑒之,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否則,此文或者會併兼至毛記電視。--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8:25 (UTC)
- (!)意見 刪吧,本來就是我提刪的。是管理員保留而已。--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16:01 (UTC)
- (○)保留:已有充足來源。要提刪是去存廢討論,不是在這裡刪。--Wpcpey(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16:21 (UTC)
- Wpcpey君,新加兩個來源均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或未有深入介紹,或非可靠來源。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本頁為存廢覆核,依據《存廢覆核方針》,乃用以覆核存廢決定,無論刪除、保留抑或合併,一概受理。--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16:43 (UTC)
- 所謂「來源不足」只是你們針對性看而已,是討厭惡搞文化才提出刪除。內地劇集沒有來源也沒有標明關注度。説到尾只為了刪除而刪除,愈來愈對維基很失望。--Wpcpey(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00:23 (UTC)
- (&)建議發還存廢討論:在有不認同指引的聲音時,訴諸討論好過嘗試說服。—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2日 (日) 00:55 (UTC)
- 如欲發還則應該有需要重議之處,現時似乎未有。Wpcpey君,眾文各異,難以比較,勸勿牽連。指引對待各領域條目著實無異。惡搞文化亦可以得到大眾傳媒關注,毋須妄自菲薄。此文若然確有獨立可靠來源深入介紹,自可收錄。否則併入「毛記電視」亦非旨在貶低。目前此文之中,獨立來源有三,分別為來源一、來源二及來源三。來源一僅有末段介紹「犬時代」,惜大部分內容重心落於「犬時代2」。《關注度指引》表明關注度不得上承下延。故此來源無法達成「有效介紹」要求。來源二為評論文章,依據《可靠來源指引》並非可靠來源,亦即此來源無法達成《關注度指引》「可靠」要求。來源三則只有提及「犬時代」,無任何介紹,故亦未符《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要求。如對以上判斷,有所異議,不妨提出。--J.Wong 2017年4月2日 (日) 13:44 (UTC)
- 確實未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併入「毛記電視」。--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08:49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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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電影主演[11][12][13]、金鐘50入圍兒童少年節目主持人獎[14][15]—Artejune(留言) 2017年4月10日 (一) 17:20 (UTC)
- 其曾主演「萌學園:尋找磐古」,符《人物收錄準則》,遂翻原決,復還既刪,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8:35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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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關注度新證據。[16]—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9日 (日) 08:24 (UTC)
- 此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非霎時要求,例行報導未符《收錄準則‧非新聞》,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08:44 (UTC)
- 請問你為何認為此頁面為例行報道?--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9日 (日) 09:47 (UTC)
- 基本上但凡有熱帶氣旋在菲律賓及台灣附近海域形成,香港及台灣媒體均會有所報導,此為之例行報導。--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10:26 (UTC)
- 據我所知,例行報道的定義是各官方部門對熱帶氣旋發出的報告。如你所說,甚麼不是例行報道?--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9日 (日) 12:52 (UTC)
- 該等報導亦是引述此等官方部門熱帶氣旋報告,所以視為例行報導。非例行者,各地受襲或受災報導、其他颱風影響報導或者颱風特質報導,例如某颱風中心氣壓有紀錄以來最低。--J.Wong 2017年4月10日 (一) 02:36 (UTC)
- 個人認為此報導講述西北太平洋罕見地在深秋出現雙颱,所以屬於颱風特質報導。--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02:06 (UTC)
- 馬鞍與蝎虎雖然形成時間相近,但蝎虎比馬鞍還遲,兩者之間亦無產生任何藤原效應,無必要因為形成時間在同一個月,而並而論之。--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5:52 (UTC)
- 是馬鞍與米雷。--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11日 (二) 07:00 (UTC)
- 似乎也沒有藤原效應吧?--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7:44 (UTC)
- 沒有,重點是深秋和罕見。--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11日 (二) 08:38 (UTC)
- 不乏更遲者,例如蝎虎。而且現在氣候轉變,颱風形成時間將越推越遲。所以如果單單以時間而論,算不上罕見。--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8:43 (UTC)
- 罕見的地方在於在深秋同時出現兩個颱風。--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11日 (二) 08:50 (UTC)
- 此種罕見,只有一個來源點出兩篇文講述,究竟是否真的因而值得關注,甚感懷疑。--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9:03 (UTC)
- 我認為此來源能證明其關注度。根據先前慣例,只要有一個來源,就能復還。--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11日 (二) 09:29 (UTC)
- 此亦為可議之處,乃連同上列理據及來源,一併發還存廢討論。此文恢復至最初狀態,即獨立條目。結。--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16:5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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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7][18][19][20][21]。結果是還原的話,請同時移至宇宙 (A'N'D)。—AT 2017年4月10日 (一) 18:35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允其副拆,並易名為「宇宙 (A'N'D)」。--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19:38 (UTC)
- 狀態: 復還並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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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2][23][24]。結果是還原的話,請同時移至Sunnee。—AT 2017年4月10日 (一) 18: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復還既刪,允其副拆,並易名為「Sunnee」。--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19:48 (UTC)
- 狀態: 復還並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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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5][26][27]。結果是還原的話,請同時移至艾莉兒。—AT 2017年4月10日 (一) 18:5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復還既刪,允其副拆,並易名為「艾莉兒」。--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20:22 (UTC)
Template:輻散、Template:輻合、Template:JTWC L、Template:JTWC M、Template:JTWC H、Template:中心密集雲團、Template:雲捲風眼、Template:自由過山、Template:海上颱風警報
- 狀態: 轉介存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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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熱帶氣旋條目的用詞比較深,不是人人明白,所以通常都會使用註解來解釋這些用詞,而那些註解經常重複,於是我把它們做成模板,卻被其他用戶誤以為是測試頁面而把它們快速刪除。—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9日 (日) 10:21 (UTC)
- 上列內容應該寫入相應條目,當其他條目提及時,則可以使用內連結,即「[[」及「]]」。現時此舉未符慣例。此慣例則吻合英文版《模板空間指引》所定,模板未應用於載錄條目內容,遂傾向於駁回申請。然而,此等刪削的而且確不符《快速刪除方針》所列標準。鑒之,呈請可要求轉介存廢討論,不過閣下要明白存廢討論最終議決保留機會並不高。另外,閣下亦可要求索取最後版本。--J.Wong 2017年4月9日 (日) 10:49 (UTC)
- 有些根本未有建立條目的價值,例如聯合颱風警報中心對一個低壓區形成熱帶氣旋的機會評為低。--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9日 (日) 12:15 (UTC)
- 如果未能獨立成文,就於相關條目開新章節講述此等字詞,例如聯合颱風警報中心。又例如自動熱帶氣旋預報系統都有提及字詞解釋。--J.Wong 2017年4月10日 (一) 02:45 (UTC)
- 是我巡查時提刪的,我在此說明我的意見,一切依管理員決定,一是沒有先例可以算我自行依標準操作,二是凡是熱帶氣旋相關條目幾乎跑不掉這幾個詞,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可以常態使用的方式,這樣天文和化學條目很多內鏈都能改成解釋,三者如這些名詞不到可以自成條目可以建立熱帶氣旋用詞列表,此述本人提刪時的想法。Zest 2017年4月10日 (一) 18:55 (UTC)
- 再詳細的條目都不能代替一篇精簡的註解,再説即使在英文版達成不能這樣做的共識,但在中文版尚未達成共識。--Morgan Siu(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02:06 (UTC)
- 所謂慣例只在未明文寫出。如果閣下認為需要,可轉介存廢討論,不過正如之前所言,獲保留機會應該不大。所謂註解其實即是定義,每一篇文章首段就應該有明確定義,乃至段落之中亦然。--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7:38 (UTC)
- LaTeX這個模版是不是就是存儲了一個常用的條目內容的呢?如果的確被廣泛地使用,這樣的應用似乎未嘗不可。在中維尚沒有禁止這樣使用的情況下,應該復還,然後再討論這樣做的缺點,採用他案代替後,再行刪除為好。Bluedeck 2017年4月12日 (三) 01:22 (UTC)
- 既有此例,實有可議之處,而正如前述,該快速刪除確實非符《快速刪除方針》,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轉介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3:0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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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8][29][30]。結果是還原的話,請同時移至Lucia (A'N'D)。—AT 2017年4月10日 (一) 19:15 (UTC)
- 此頁曾經二○一四年九月廿八日存廢討論刪除,唯理由並非關注度不足。其併兼並非關注度不足所致。如認為可以,請自行副拆。--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4:47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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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4月11日 (二) 02:1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6: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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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配演信蜂主角葛修·史衛特,而HKTV官方片尾配音表可作認證。—369aio(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3:18 (UTC)
- 既曾聲演多個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8:39 (UTC)
- 管理員最好還是要有可查證來源。太多網上資料,甚至條目內容都是靠愛好者自己聽猜出來的。而葛修·史衛特是否信蜂主角,也有疑問。@Wong128hk:--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12日 (三) 09:44 (UTC)
- 狀態: 改為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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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存廢討論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1/2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審批城市總體規劃的城市列表。看不到以保留結案的理由,要求推翻為無共識。—達師 - 345 - 574 2017年4月10日 (一) 16:11 (UTC)
- 獨立收錄範圍同樣需要經得起《關注度指引》考驗,Sgsg君、Datou_1996君、AT君,請列來源,以證明此列表收錄範圍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8:19 (UTC)
--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4月11日 (二) 09:00 (UTC)
- 請問原討論的保留,在程序上究竟有何問題?按照維基的規定,討論即便沒有共識,那也是無共識保留。維基可沒有規定無共識刪除哈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0:35 (UTC)
- 提案目的即是改為無共識保留。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4月12日 (三) 08:03 (UTC)
- Datou_1996君,所以此列表是從哪篇條目副拆出來?
- Sgsg君,任何存廢討論所得共識均不得有違既定方針或指引,如認為方針指引有問題,請提案互助客棧要求修改。如認為此列表可成為例外,請提理據。--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17:44 (UTC)
- 哈哈,你還有臉提「方針指引」?方針指引都給你蹂躪完了。你自己打擊異己的時候怎麼不想想方針指引呢?原討論我們發言有哪點不合方針指引?不就是不合你口味嗎?別因為我表態支持,就非要想方設法把人家好端端的條目捏死,這對人家不公平。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8:47 (UTC)
- 那麼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如果沒有適合的條目併入或者條目過長而分拆出來就應當可以獨立存在?至於哪篇副拆出來的,貌似隨便說一個也可以,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經濟特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章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制等,最後還有一個想法,如果將現有的列表改寫成條目然後移動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總體規劃並附帶此列表應該就符合關注度了吧。--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4月12日 (三) 02:46 (UTC)“缺少關注度並不一定意味着來自可靠來源的信息應從維基百科中移除。可考慮將這些內容合併到更加合適的條目中去。”——WP:NNC
- 英文版《關注度指引》「應否建立獨立頁面」段落提述到就算主題符合關注度指引,考慮是否創建獨立頁面時,亦應顧及內容如何呈現才能令讀者對內容獲得最好理解。此列表正正缺乏背景資料。此獨立列表收錄範圍需要經得起《關注度指引》考驗。固然可言之為子頁面,然而上列三個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經濟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制」都未有提供此列表背景資料,難言此為其子頁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範圍未免太大,相距略遠。「經濟特區」,各城市均為經濟特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制」,此文最近,然而亦無任何相關背景資料。當然無論《刪除方針》抑或閣下所援《關注度指引》條文「缺少關注度並不一定意味着來自可靠來源的訊息應從維基百科中移除。」,刪除均應為最後手段,若可予以併兼,亦實可欣。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總體規劃並附帶此列表,本人認為此策甚佳,不但提供更多背景資料,而城市總體規劃則應該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甚佳。達師君,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4:39 (UTC)
- 這確實是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雖說如此,此列表還有不嚴格符合WP:NOR的嫌疑。),但現在連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都還是紅字,更不要說總體規劃條目的建立了。因此,想要實現這一設想恐怕還需要很長時間。本人提案的目的是將本頁面的保留改為無共識保留,以免未來再次要求處理時,出現同理由兩次提案等不太好的問題。 --達師 - 345 - 574 2017年4月12日 (三) 08:03 (UTC)
- 英文版《關注度指引》「應否建立獨立頁面」段落提述到就算主題符合關注度指引,考慮是否創建獨立頁面時,亦應顧及內容如何呈現才能令讀者對內容獲得最好理解。此列表正正缺乏背景資料。此獨立列表收錄範圍需要經得起《關注度指引》考驗。固然可言之為子頁面,然而上列三個條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經濟特區」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制」都未有提供此列表背景資料,難言此為其子頁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範圍未免太大,相距略遠。「經濟特區」,各城市均為經濟特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建制」,此文最近,然而亦無任何相關背景資料。當然無論《刪除方針》抑或閣下所援《關注度指引》條文「缺少關注度並不一定意味着來自可靠來源的訊息應從維基百科中移除。」,刪除均應為最後手段,若可予以併兼,亦實可欣。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總體規劃並附帶此列表,本人認為此策甚佳,不但提供更多背景資料,而城市總體規劃則應該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甚佳。達師君,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04:39 (UTC)
- 確實當初二○一六年十一月廿四日存廢討論未曾提出任何來源以證明其收錄範圍符合關注度指引,主留方理據未足以確立共識。然而,主留方於本討論之中,已提出改善方案,即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總體規劃」及附帶此列表,以補充足夠背景資料。唯修訂需時,乃應主刪方要求,翻原決並改為無共識,容讓用戶如有需要,可再案存廢討論。不過,正如前述,修訂需時,建議給予三個月時間,至七月十二日為止,此前如無惡化,極不建議再提案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16: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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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完全不能了解保留的原因。因為有人說有關注度?@Lanwi1:—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6:05 (UTC)
- 有鑒於此文及二○一七年四月五日存廢討論均未有附有來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Aa1388zz君、Lanwi1君,請列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12日 (三) 16:13 (UTC)
- 來源一有欠獨立,否納。來源二及三符合《關注度指引》,原決現已無誤,維持原決,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13日 (四) 04:2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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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52][53][54][55][56]。—AT 2017年4月12日 (三) 20:14 (UTC)
- 有獨立關注度,復還。--天天 (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3:5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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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翻譯剛發表就發起刪除—Ghost Iridescent(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1:06 (UTC)
- 有明顯機器翻譯痕跡,無適合恢復的版本。--天天 (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3:47 (UTC)
- 意見,建議未完成的條目先存放草稿或用戶沙盒Zest 2017年4月13日 (四) 14:15 (UTC)
- 狀態: 復還並遷至草稿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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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目前並無頁面討論並記錄台灣所產生的金氏世界紀錄,我想該頁面是有必要存在,因為可以記錄台灣個人、企業,甚至城市在挑戰世界紀錄的一些歷程,開啟頁面後,可以增加一些已發表的研究文獻,讓這些資料更加完善,因此我強烈建議見面的新增及保存。—楊智榮(留言) 2017年3月20日 (一) 01:02 (UTC)
- Cwek君及Bugsung君,麻煩簡單講述一下當初提刪理由,及所援方針或指引(如有)為何?--J.Wong 2017年3月20日 (一) 05:06 (UTC)
- 提刪時寫過了,沒有可以參考需要的條目作為例子,而且這樣羅列不就成了羅列列表?而且覆蓋的年份較少,有來源有問題,所以懷疑是不是有目的性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20日 (一) 05:20 (UTC)
- 此列表有提供大量細節,分類無法取代,並無違反《獨立列表存廢標準》。反而,有請Cwek君再解釋一下何謂「沒有可以參考需要的條目作為例子」?--J.Wong 2017年3月20日 (一) 07:31 (UTC)
- 因為曾經查閱過有沒類似的「大陸吉尼斯世界紀錄」等類似列表,或者單純的「吉尼斯世界紀錄」,但沒有發現。而且原條目只有2014年~2016年的零星內容,加上來源問題,所以懷疑可能沒需要這樣的列表,只有零星的參考資料(甚至是有問題的)無法支撐該條目的建立,所以不建議創建這種列表。——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20日 (一) 07:37 (UTC)
- 台灣金氏世界紀錄,有二點:1.是台灣觀點,是否有必要? 2.金氏世界紀錄如果全都抄過來(引用過來).維基百科會失其意義. 3.如果真的要以台灣觀點,臺灣世界紀錄列表(現時的紀錄)條目可以再增減或分類整理,或再加一個有列入"金氏世界紀錄"的章節 4.現在已有臺灣之最列表(各領域中最頂尖的事物),臺灣第一列表(時間上的最初紀錄),有不同的屬性之記錄. 5."世界紀錄列表"有各種來源或可能,金氏世界紀錄列表只是來源其一,如果在"臺灣世界紀錄列表"中的篇幅有很大量的"金氏世界紀錄",到時再來分割成一個新的條目亦可. 以上淺見.Bugsung(留言) 2017年3月20日 (一) 10:23 (UTC)
- 此列表有提供大量細節,分類無法取代,並無違反《獨立列表存廢標準》。反而,有請Cwek君再解釋一下何謂「沒有可以參考需要的條目作為例子」?--J.Wong 2017年3月20日 (一) 07:31 (UTC)
- Dear All,我想當初本意並無如此複雜目的性,理由如下:1)台灣金氏世界紀錄獨立存在是因為他是金氏世界紀錄被獨立審核並專家檢視過,所以高於台灣之最的項目,也正符合維基的精神-自由的百科全書,我想這是這一項目存在的價值,將客觀、公正,且當時台灣做這些事情的一些細節記錄下來,可以由內文看到並非如同其它內容的呈現方式,這樣我認為更符合公正客觀的概念,且更為深入的撰寫,我想更能夠具有價值。2)現今台灣之最有部分是我認為可以更完善的地方,例如透過第三方公正單位的檢測資料,因此才有這動機撰寫台灣金氏世界紀錄的部分,本文甚至可以對比世界紀錄或是台灣之最的真偽。3)回覆關於2014-2016的零星內容以及參考資料有問題,台灣相關的金氏世界紀錄大於600項,每一項的撰寫是由我翻閱金氏世界紀錄官方網站後再比對當時媒體,這可能必須請疑問者確切提出參考資料有問題的懷疑之處?也正因此需要耗費大量時間,畢竟我非專職在撰寫此內容,這也是必須開放讓大家撰寫的原因。4)所有照抄過來是否回讓維基百科失其意義?自由的百科全書,我想這句話能夠回答您,這是本工具書,就算全部引用或是照抄,只會增加這本工具書的廣度與深度,還有使用價值,這是我不成熟的想法。5)"臺灣世界紀錄列表"中的篇幅有很大量的"金氏世界紀錄",到時再來分割成一個新的條目亦可,同第2)點所述,它的存在價值正是因為與台灣世界紀錄列表「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因此會造成邏輯混淆及觀點錯亂,我建議獨立項目,藉此讓閱讀者有更多選擇的空間以及閱讀的方式。6)再次說明我使用的撰寫方式 金氏世界紀錄網站搜尋引擎 > 原文翻譯 > 比對當時的媒體報導、研究、文獻及相關資料 > 撰寫維基百科全書,如這樣會有參考資料的錯誤,還請申請刪除的人給予意見。7)維基的撰寫方式我仍在學習,還不吝指教更好的撰寫內文方式以及內部程式語言寫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21日 (火) 08:59 (UTC)加入。
- 一、條目互為獨立,未應牽連,未有其他同類條目,並非合理刪除理由,否納。
- 二、內容零星,主題無問題,而且可以擴充,則時日過,內容會增。而目前而言,亦已超越《小小作品方針》要求,而《刪除方針》又規定刪除應為最後手段,否納。
- 三、綜合雙方意見及觀察所得,此文未有按《列表收錄方針》要求,設定合適收錄範圍,亦無寫入列表首段,令其他編者及讀者明暸。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六年兩年之間,台灣健力士紀錄多於六百項,然而翻查既刪,一一年至一六年只揀出十一項,而當中未見有任何共通點,且其中四項是由同一個組織策劃。當中收錄標準如何?此列表焦點何在?而主刪方指出,全部收錄會違反《收錄準則‧禁雜瑣》規定,其實亦證明此列表收錄準則未夠明確。文中添加外鏈,則有廣告之虞。
- 四、健力士紀錄數量不鮮,併兼至「台灣世界紀錄列表」並不合適。
- 謹此。--J.Wong 2017年3月22日 (三) 17:56 (UTC)
- 回應J.Wong 第三項問題,1)這有點麻煩,對於新手而言的確維基百科不是太好入手,因為牽扯部分簡易的程式語法,但增加這項目後,我想會有更多好手會接著下去完成更豐富的內容。2)600項紀錄並非2014-2016之間的,600項紀錄可能來自1953-2016,甚至更早的時間,可確定的是這些紀錄台灣仍維持著。3)而增刪標準會隨著世界上其它國家、單位、個人所締造,而做刪減,甚至會產生子標題叫做『台灣曾經的金氏世界紀錄』,當然增加的部分就不多作介紹。4)十一項部分如第2)點說明,並非針對同一組織,而是引用部分對應相左該組織,這是求證,也是讓大家參考的部分,主辦單位和策劃組織的列舉,是因為希望內容更詳盡,讓閱讀的人能夠從不同角度看待這些事,所以綜合整理了相關文獻,當然如果涉及廣告嫌疑,您可將其組織甚至連結刪除,但我覺得現在的重點是11項內容涉及4個項目是同一組織,但這是尚未撰寫完的部分。5)外部連結牽扯引用文獻,如非必要則如4)點討論部分刪除或拿掉即可。6)本收錄如3)所言,是針對現存紀錄,當記錄變動時,則600總數會增加或是減少,提供參考。Best Regard.—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貢獻)於2017年3月23日 (木) 09:08 (UTC)加入。
- 所以閣下能否訂定此列表收錄範圍為何?--J.Wong 2017年3月23日 (四) 09:13 (UTC)
- 候覆良久,未見回應。—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3月31日 (五) 03:07 (UTC)
- 抱歉最近有點忙,我想收錄範圍部分為:台灣現存及曾經締造的金氏世界紀錄,標準應以金氏世界紀錄確定收錄以及媒體有露出作為雙重認證,收錄內容則為1951-最新的台灣金氏世界紀錄;以上不知道是否有回應問題?或者需要補充?又或是我必須查閱規範的部分?
- (※)注意請記得簽名。—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3月31日 (五) 07:36 (UTC)
- 收到—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User:楊智榮(對話)加入。
- Cwek君及Bugsung君,對此收錄範圍,可有異議?--J.Wong 2017年3月31日 (五) 11:14 (UTC)
- 未有先例,如果能按照要求創建的,並滿足來源要求的話,可以現在草稿打好底稿在轉正。——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3月31日 (五) 11:39 (UTC)
- 經查附近國家語言版本的「金氏世界紀錄」 ,日文版:jp:Category:日本のギネス世界記録 ,韓文版:ko:분류:기네스_세계_기록 , 均無一個主獨立條目. 我同意不同地區別(語言別)有不同的方針, 日,韓二地區是以"大分類"方式來進行記錄,且對於已收錄入維基的條目,才予以框入分類內.另,韓國還有一個條目「韓國記錄院」自行記載本國的各項記錄/紀錄. 中文維基使用者包括中國,香港,台灣及其他,我相信中國也是比台灣有更多的內容可以收到維基內,為何沒有查到相關條目?也有可能是內容過多了.有關中國的金氏世界紀錄(吉尼斯世界紀錄) 也有人專門出書 《中國的金氏世界紀錄》來記錄. 我同意百科是可以收錄很多東西,可是如果是真的過於繁瑣,就需要整理. 至於是不是需要建一個條目,我持保留態度. Bugsung(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3:18 (UTC)
- 楊智榮君,維基百科並非目錄。有鑒於「獨立列表」並未確立,故參考英文版《獨立列表指引》收錄標準。此段表示列表通常會符合一系列標準之其中一項。該等標準分別有「全部列項均符合《關注度指引》」、「全部列項均不符合《關注度指引》」及「簡短完整列表,而列項均屬於同一組別及可供查證」。按所定收錄範圍,此列表屬於「全部列項均符合《關注度指引》」,即每項都要有可靠獨立來源深入介紹,亦需要證明報導並非例行,關注並非霎時。請問打算收錄之各項能否均做到此等要求?--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07:34 (UTC)
- 楊智榮君,個人建議: 1.有關「台灣金氏世界紀錄」條目,暫時先不要建立新條;如果可行,先行充實 臺灣世界紀錄列表 的內容, 1-1.畢竟一個已存在的條目去增加且豐富內容(或是協助改寫為上下文一致性)是大家樂見的. 1-2.臺灣世界紀錄列表內很多都是被收錄/收入在金氏世界紀錄的事件,可以先用紀年方式依循現有內容增加,而且很多事件的行末,都有「創下...金氏記錄」等字樣. 2.不用急於新成立條目,很多新手時期都自認以為夠熱情夠熱心,可是為何會被提刪(我以前也是被提刪很多條),分享如下: 2-1.條目的文字宜是"冰冰冷冷的中性事實"而非具有情緒的描述,這個要去慢慢體會, 2-2.建議花一點時間閱讀或參與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 的內容,用第三人的角度去看那些很熱心的朋友們創建的條目為什麼會被人提刪,自行歸納及找出那個fu,就比較容易知道什麼樣的內容或語句是會被人提刪的. 以上淺見分享. Bugsung(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12:46 (UTC)
- Dear Bugsung 我仍希望這條目能被創立,我想幾個理由:1)臺灣世界紀錄列表有頗多未經第三方證實甚至有些不太公正的內容,例如有經過媒體報導,但卻沒有經過專家或是第三方公正團體的驗證,因此還是希望創立這個條目。2)當然我想您非常用心的列舉韓國及日本的世界紀錄,我其實也思考過,但我希望這樣的條目能夠與臺灣世界紀錄列表作出一些區隔,我想也許這是一個起點,畢竟不是別人沒有做,我們就不能夠去完成;冷冰冰的中性事實我也再學習學習,但我想我的撰寫是保持有客觀公正,但也期望有文字溫度及內容深度,這點我會再努力一下,也請您多多給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貢獻)於2017年4月1日 (土) 21:52 (UTC+8)加入。
- 請記得簽名 囧rz...—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1日 (六) 13:56 (UTC)
- Dear Bugsung 我仍希望這條目能被創立,我想幾個理由:1)臺灣世界紀錄列表有頗多未經第三方證實甚至有些不太公正的內容,例如有經過媒體報導,但卻沒有經過專家或是第三方公正團體的驗證,因此還是希望創立這個條目。2)當然我想您非常用心的列舉韓國及日本的世界紀錄,我其實也思考過,但我希望這樣的條目能夠與臺灣世界紀錄列表作出一些區隔,我想也許這是一個起點,畢竟不是別人沒有做,我們就不能夠去完成;冷冰冰的中性事實我也再學習學習,但我想我的撰寫是保持有客觀公正,但也期望有文字溫度及內容深度,這點我會再努力一下,也請您多多給意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貢獻)於2017年4月1日 (土) 21:52 (UTC+8)加入。
- 楊智榮君,現再次提醒閣下,該標準其實頗高,列表之中,絕大部份列項均要做到關注度足夠至能夠獨立成文,如此舉證要求並非容易。切記,並非有傳媒報導過就等於符合《關注度指引》。亦切記,維基百科不收突發新聞,並不建議因為某事得到霎時關注就記入維基百科。如此,極有可能違反《收錄準則‧禁雜瑣》。此則,列表極可能會被再次送交存廢討論或本頁。而考慮到去留雙方意見,決翻其原決,予以復還,並移至草稿空間,供呈請繼續改善此列表。--J.Wong 2017年4月1日 (六) 15:38 (UTC)
- 收到,謝謝——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2日 (日) 11:25 (UTC)
- 最後請教,關於維基語法的部分可在哪裡參考?——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2日 (日) 11:48(UTC)
- Wikipedia:新手入門/維基文本。--J.Wong 2017年4月2日 (日) 13:02 (UTC)
- (!)意見 楊智榮君,J.Wong君,雖然現管理員已決定反還,尊重管理員的決定. 個人看過了移到草稿的內容,個人覺得會被提刪不意外,認為原因有幾個: 1.語法不合於維基,過多形容詞. 2.多個內容指向某協助的申請的單位,變成不中立而有廣告之嫌,且是用外部連結,不合語法. 3.部份參考文獻為非公眾媒體,關注度存疑. 以上個人淺見,謝謝. Bugsung(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14:30 (UTC)
- 考慮到主刪方意見,及《存廢覆核方針》,現加設修訂期限。楊智榮君,請於一個月內修正此文,令其符合前述「全部列項均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及消除其他致刪因素。如有用戶認為一個月後,即五月二日後,此文仍未能符合上列要求,則可再次交付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4月2日 (日) 14:48 (UTC)
- 謝謝管理員與主刪方,給予機會,但增訂期限對我而言僅能盡力而為,此內容其實可以寫得深入,但僅僅光寫入的內容翻譯及求證,一條內容可能需要耗掉半小時的時間,且目前我仍在完成研究所學位論文,蠟燭兩頭燒,我想目前這些內容已經進入草稿匣,其實並未公開,用戶並不能搜尋甚至看見,另外訂定時間我個人淺見是有失平衡並且有並不公平,壓力山大,是否能管理員及主刪方協調,將一個月的期限去掉或是延長期限,我並不是職業撰寫手,這時間壓力還是有的。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楊智榮(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4日 (二) 23:26 (UTC)
- 寫條目並非求完美。一個月時間應足夠改善條目致刪因素。如若確實不行,請臨近期滿之時,至此申請延期。--J.Wong 2017年4月5日 (三) 03:14 (UTC)
- 收到,感謝仍有延展機會[[User::楊智榮|楊智榮]](留言) 2017年4月9日 (四) 19:56 (UTC)
- (!)意見 楊智榮君,經網路可查得,閣下為本人前述之"草稿內之該【某協助的申請的單位】"的主要工作人員之一。再次提醒您:《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 如果以您的身份及角度是為了要為【某協助的申請的單位】作為宣傳,而失去了在維基百科內容中要呈現的中立性及關注度,這樣的條目就不合適放在維基百科中.如果您是要讓這樣經整理後的條目有其被查詢的意義,就建議您在有限的時間內改善條目的文句至中立性及有關注度。再者,大家都非職業撰寫手,維基百科也非「業配文」的農場。 維基百科有這些規則在並不是針對您以及您創建的條目,而是讓最大多數的人都有可以依循的標準。管理員J.Wong君退還至草稿匣並提供一個月的時間改善已算是很客氣了。(另:被退至草稿匣並非不公開,只是一般用戶沒有特別點進去看而已). Bugsung(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15:46 (UTC)
- (!)意見 Bugsung君,認同,所以本人使用真實姓名在這回應,因為所有脈絡都必須有跡可循,並讓您有資料查詢求證的機會與方式,我的撰寫方式實在是需要些時間求證,無關業配,因為想擴及主辦單位、主辦意義,會儘量保持中立立場,不然我也不會使用真實姓名與您回覆相關消息,各有主客觀立場,我雖對部分看法不認同,但我尊重您的言論自由,也試著與您討論尋求共識,更無關您的客氣與否,您最後一段話我會尊重,但請您仔細斟酌思考使用方式。[[User::楊智榮|楊智榮]](留言) 2017年4月9日 (四) 19:56 (UTC)
- 正常存檔。如認為有問題,不妨再提案。--J.Wong 2017年4月15日 (六) 13:38 (UTC)
- 狀態: 改為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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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濫用模板,應當換成分類。建築物之間沒有連貫性和延展性,作為模板並不適合,其餘大致同@Antigng:。—AT 2017年4月12日 (三) 17:08 (UTC)
- 連貫性和延展性不是模板成立的唯一理由,類似於紹興市境內的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這樣的模板其中的建築物之間同樣沒有連貫性和延展性,該模板又如何成立?難道不是因為統一性(所有的建築物都統一在同一個市域和同一個文物保護單位等級之下)?同樣如此,青島市德國建築模板中所有的建築同樣統一在同一個殖民統治體系、同一套城市規劃體系和同一個時代的歐洲建築流派和建築藝術之下。另外,用分類代替的模板只能是被閹割的模板,因為:1.分類如何表達尚未創建的條目?2.用一個模板就可以同時完整表達不同建築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等級,用一個分類可以嗎?--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04:56 (UTC)
- 個人認為如果希望展示未創建頁面,應該通過列表,而非模板來實現。同樣地「同時完整表達不同建築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等級」,這也是列表的功能,而非模板,模板本身只具備導航作用,其餘資訊應由相關頁面反映,否則大量資訊擠在一起,模板的可讀性反而下降。—AT 2017年4月13日 (四) 14:13 (UTC)
- 我認為該模板的導航作用已非常完善,如果該模板僅因為被要求「提升導航作用」而被砍掉一半以上,則反而會使其失去導航作用。如果使用分類,則該分類幾乎只是擺着好看的。如果使用列表,列表要麼會相當冗長,要麼會相當短小,或者直接因為定義界限不明晰而再次面臨提刪,而且對於編輯者來說也是個可怕的負擔。另外,我看不出來模板的可讀性哪裡有下降。關於未創建頁面的問題,請有耐心,作為維基編輯者不希望被其他人催着趕工。——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6:17 (UTC)
- 如果一個模板有一大堆刪除線,下方還有不少註解也能稱為可讀性高的話,我也是無語。所謂導航,就是要精確,大雜燴的話如我以前所說,請交給列表或條目處理。「如果使用分類,則該分類幾乎只是擺着好看的」完全可以說成「如果使用模板,則該模板幾乎只是擺著好看」,這樣沒有意義。另外,改成列表會變得冗長,但是放在模板卻不會?列表可接受的長度要比模板大很多吧。未創建頁面我也不認為是有問題,我想表達的是這個模板的主題不妥。—AT 2017年4月13日 (四) 16:33 (UTC)
- 我很好奇如果您來解決這個模板出現的問題,會怎麼做?——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21:46 (UTC)
- 如果一個模板有一大堆刪除線,下方還有不少註解也能稱為可讀性高的話,我也是無語。所謂導航,就是要精確,大雜燴的話如我以前所說,請交給列表或條目處理。「如果使用分類,則該分類幾乎只是擺着好看的」完全可以說成「如果使用模板,則該模板幾乎只是擺著好看」,這樣沒有意義。另外,改成列表會變得冗長,但是放在模板卻不會?列表可接受的長度要比模板大很多吧。未創建頁面我也不認為是有問題,我想表達的是這個模板的主題不妥。—AT 2017年4月13日 (四) 16:33 (UTC)
- 我認為該模板的導航作用已非常完善,如果該模板僅因為被要求「提升導航作用」而被砍掉一半以上,則反而會使其失去導航作用。如果使用分類,則該分類幾乎只是擺着好看的。如果使用列表,列表要麼會相當冗長,要麼會相當短小,或者直接因為定義界限不明晰而再次面臨提刪,而且對於編輯者來說也是個可怕的負擔。另外,我看不出來模板的可讀性哪裡有下降。關於未創建頁面的問題,請有耐心,作為維基編輯者不希望被其他人催着趕工。——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6:17 (UTC)
- 個人認為如果希望展示未創建頁面,應該通過列表,而非模板來實現。同樣地「同時完整表達不同建築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等級」,這也是列表的功能,而非模板,模板本身只具備導航作用,其餘資訊應由相關頁面反映,否則大量資訊擠在一起,模板的可讀性反而下降。—AT 2017年4月13日 (四) 14:13 (UTC)
- 上面已經偏離重點了,重點不是可不可以代替(可以用列表和分類代替的模板多了去了,可以代替並不構成模板刪除的充分理由),而是模板所列元素之間是否具有關聯,上面已經說得很明白,該模板所列的建築物之間具有統一性,在同一個殖民統治體系、同一套城市規劃體系和同一個時代的歐洲建築流派和建築藝術之下,類似的例子如澳門歷史城區。--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4:59 (UTC)
- 同意。澳門歷史城區可比青島德國建築混雜多了,從某種程度上說。——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7:22 (UTC)
- 如果要找共通點的話,任何兩項或多項事物都一定有共通點,因此不是理據。然而,模板應該重視連貫性,您舉出的例子澳門歷史城區是一個世界遺產,有具體的收錄標準,難以比較。—AT 2017年4月14日 (五) 11:21 (UTC)
- 如果被世界遺產收錄的一堆建築物在您看來都沒有連貫性和延展性,那麼強調模板必須要有連貫性和延展性還有什麼意義?--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16:13 (UTC)
- 我沒有說世遺模板有問題啊...—AT 2017年4月15日 (六) 16:18 (UTC)
- 同意。澳門歷史城區可比青島德國建築混雜多了,從某種程度上說。——StefanTsingtauer(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7:22 (UTC)
- 連貫性和延展性不是模板成立的唯一理由,類似於紹興市境內的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這樣的模板其中的建築物之間同樣沒有連貫性和延展性,該模板又如何成立?難道不是因為統一性(所有的建築物都統一在同一個市域和同一個文物保護單位等級之下)?同樣如此,青島市德國建築模板中所有的建築同樣統一在同一個殖民統治體系、同一套城市規劃體系和同一個時代的歐洲建築流派和建築藝術之下。另外,用分類代替的模板只能是被閹割的模板,因為:1.分類如何表達尚未創建的條目?2.用一個模板就可以同時完整表達不同建築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等級,用一個分類可以嗎?--貓貓的日記本(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04:56 (UTC)
模板方便得多,列表其實一點也不易找。--Wpcpey(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16:24 (UTC)
- 此模板收錄準則為︰一、本表主要列出建於1898-1914年(青島德租時期)始建、由德國設計師設計的西式風格建築;二、表中名稱主要參考青島歷史優秀建築名單;三、由於商業建築及民居建築數量龐大,在此僅取其有代表性者列出。
- 主刪方論點︰一、準則未明,收錄範圍過大,有失導航功能。二、名不符實,現時收錄準則一範圍過大,疊加第二項,模板就應該改名。三、涉嫌原創研究,斟酌「主要」一詞會產生不明確判定標準。
- 主留方論點︰一、收錄標準明確。二、八年無人提刪。三、如有瑕疵,但應該經討論頁提議修正,而非提刪。
- 有鑒於本地未有就導航模板建立指引,遂參考英文版《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此指引指出︰
- 「導航模板收錄準則明確,而又收錄小量條目,則會特別有用。但是當然就算模板載錄有大量連錄亦不會禁止,只是過於繁雜會令模板難以使用及閱讀。良好模板通常會符合部分下列準則︰一、所有旗下條目均相關於一個共通主題;二、模板主題均應在旗下條目中有所提及;三、旗下條目應該在合理範圍內互相提及;四、模板主題在維基百科應該有對應條目;五、如果並非導航模板,編輯應該會傾向於羅列該等條目至「延伸閱讀」部分。如果該模板所囊括條目未能符合此等準則,則證明該等條目之間聯繫過於鬆散,選用列表或分類或者會更為合適。
- 綜合而言,準則確實有欠明確,主刪方多次點出依據目前收錄準則,則收錄量會過大,或者需要改名,主留方應多加思量,及提出合理辯解。主留方曾提及現時模板大部分為公共建築,而商業建築及民居則取其代表。此說已經印證現時命名有問題,名不符實。更甚者,此模板難以通過上列測試,證明該等條目之間關係過於鬆散,應以分類或列表取代。至於八年無人提刪,則明顯並非合理辯解,乃否納之。不過主留方指出此模板就算有問題亦應該透過討論取得共識去修正,而非提刪。所言有理,亦符合《刪除方針》。而之前亦確實缺乏討論。有鑒於此模板確實有問題需要修正,未有合理辯解,而之前明顯討論未足,刪除應為最後手段,乃翻原決,並改存廢討論結果為無共識。雙方須討論如何改善此模板。而此模板如無惡化,由於修訂需時,極不建議六個月內再試提案至存廢討論。謹此。--J.Wong 2017年4月16日 (日) 03:33 (UTC)
- 狀態: 改為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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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同上。—AT 2017年4月12日 (三) 17:09 (UTC)
- (○)保留,模板方便得多,列表其實一點也不易找。--Wpcpey(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16:24 (UTC)
- 此模板收錄準則為主要列出建於1914-1945年由青島日僑所建的建築。
- 主刪方論點︰一、準則未明,收錄範圍過大,有失導航功能。二、涉嫌原創研究,斟酌「主要」一詞會產生不明確判定標準。三、全為紅鏈。
- 主留方論點︰一、收錄標準明確。二、建設當中,有紅鏈實屬正常,而且亦非全為紅鏈。三、現時刪除並非必須。
- 有鑒於本地未有就導航模板建立指引,遂參考英文版《分類、列表及導航模板指引》。此指引指出︰
- 「導航模板收錄準則明確,而又收錄小量條目,則會特別有用。但是當然就算模板載錄有大量連錄亦不會禁止,只是過於繁雜會令模板難以使用及閱讀。良好模板通常會符合部分下列準則︰一、所有旗下條目均相關於一個共通主題;二、模板主題均應在旗下條目中有所提及;三、旗下條目應該在合理範圍內互相提及;四、模板主題在維基百科應該有對應條目;五、如果並非導航模板,編輯應該會傾向於羅列該等條目至「延伸閱讀」部分。如果該模板所囊括條目未能符合此等準則,則證明該等條目之間聯繫過於鬆散,選用列表或分類或者會更為合適。
- 綜合而言,同樣,此模板亦未能通過上列測試,證明該等條目間有欠緊密,而且範圍過大,亦未有合理辯解,此模板應以分類或列表取代。然而,事前缺乏討論,而刪除應為最後手段,遂改議決為無共識,而雙方須就修訂展開討論。唯此模板如無繼續惡化,極不建議六個月內再次提刪。--J.Wong 2017年4月17日 (一) 19:49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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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57][58]—AT 2017年4月12日 (三) 19:4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其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15: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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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2/13刪除後,被另一管理員在沒有覆核之情況下回復。@Iokseng:—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5日 (三) 10:11 (UTC)
- (:)回應:前一次的存廢討論,並未很明顯地達成刪除的共識,而且已有補充新的來源。--Iokseng(留言) 2017年4月5日 (三) 16:20 (UTC)
- (:)回應 有新的合格來源嗎?「未很明顯地達成刪除的共識」,那就當是保留? 在存廢討論及條目討論頁都沒有任何標記,於是就是管理員說了算?-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1:19 (UTC)
- Iokseng君、Kerolf666君,請提交來源,以證明此文關注度。另外,但凡牽涉存廢討論,如欲推翻原決,最好還是提案至此,否則只會徒惹爭議。亦最好找個地方留個理由。--J.Wong 2017年4月6日 (四) 09:12 (UTC)
- (:)回應:有德、英、西、日四種語言版本,它們都不認為此條目不具關注度,為什麼中文維基就要採取比它們嚴格的標準?--Iokseng(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43 (UTC)
- (:)回應:en:Uwe Nolte不是都有問題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47 (UTC)
- (:)回應無論是誰,請提交來源以證明關注度。他語言版本維基百科屬於不可靠來源,無論別人怎麼說、怎麼做,來源才是鐵證。—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6日 (四) 09:49 (UTC)
- 英文維基是說需要提供更多來源,而不是說無關注度。而且前一次的存廢討論,僅有提刪者和一個支持保留者發表意見,本來就不應該做成刪除決議,應以無共識結案。--Iokseng(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50 (UTC)
- (:)回應 但現在不是無共識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53 (UTC)
- (:)回應就算存廢討論結束得再倉促,也不應該沒有經過覆核就推翻決定。這個頁面就是在做這件事情的。—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6日 (四) 09:55 (UTC)
- (:)回應 但現在不是無共識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53 (UTC)
- (:)回應:en:Uwe Nolte不是都有問題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6日 (四) 09:47 (UTC)
- 德國版那邊有幾個參考,似乎是關於他的爭議的。--116.49.92.251(留言) 2017年4月10日 (一) 15:27 (UTC)
- 這需要熟悉德語者檢查並提交符合《關注度指引》之來源至此。--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8:38 (UTC)
- 英語維基百科內同題條目附有以下兩個來源︰來源一及來源二,均符合《關注度指引》,雖復還過程有欠妥當,不過本站並非官僚,此處就撇除此誤,乃駁回所請,翻存廢討論原決,並維持復還決。--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17:04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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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59][60][61][62][63]—AT 2017年4月12日 (三) 19:5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19:5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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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64][65][66][67]。結果是還原的話,請移動至寶兒 (Popu Lady)。—AT 2017年4月12日 (三) 20:03 (UTC)
- 既有來源,符合《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允其副拆,並應要求,易其名為「寶兒 (Popu Lady)」。--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8:0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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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68][69][70][71][72]。若還原,請移動至庭萱。—AT 2017年4月12日 (三) 20:10 (UTC)
- 既有來源,符合《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允其副拆,並應要求,易其名為「庭萱」。--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20:4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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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原應為「科學 (期刊)」的重定向,後來被刪除。然原本連結至此的條目或頁面內連仍留著,覺得此種重定向能保留。—烈羽(留言) 2017年4月16日 (日) 04:33 (UTC)
- 科學(雜誌)我覺得會跟科學人雜誌混淆,我試著搜尋的結果,科學+雜誌>科學人,科學+期刊>Science,科學+月刊>科學月刊。Zest 2017年4月16日 (日) 06:46 (UTC)
- @蘭斯特:或改成消歧義?不然就是得所有連到「科學 (雜誌)」的條目內連都改掉:P—— 烈羽* 2017年4月16日 (日) 07:32 (UTC)
- @烈羽:大概40筆資料,手動還在ok範圍,我要整理的漫畫家列表有6000筆@@,科學雜誌這邊再看看其他人的意見。Zest 2017年4月16日 (日) 07:55 (UTC)
- 改完了科學 (雜誌)的,還有科学 (杂志)呢......Orz —— 烈羽* 2017年4月16日 (日) 12:47 (UTC)
- @烈羽:大概40筆資料,手動還在ok範圍,我要整理的漫畫家列表有6000筆@@,科學雜誌這邊再看看其他人的意見。Zest 2017年4月16日 (日) 07:55 (UTC)
- @蘭斯特:或改成消歧義?不然就是得所有連到「科學 (雜誌)」的條目內連都改掉:P—— 烈羽* 2017年4月16日 (日) 07:32 (UTC)
- 此次刪除,未見符合《快速刪除方針》,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如有需要,請提案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08:4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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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知名度很高的命理老師,如有廣告嫌疑,將多餘部分刪除即可,但頁面應可保留。—60.248.163.30(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1:48 (UTC)
- 依據《收錄準則》,本站不收廣告,亦不收履歷。查其既刪,此文遣詞用字均有欠客觀,亦未符有可靠來源,且貌若履歷,存廢討論所決無誤,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09:17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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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初刪除的理由是僅因為參與太陽花學運而有過短暫報導,但已並非如此,除出任時力發言人以外,這種關於政治議題的發言有大量報導[73][74],也有花邊新聞[75],證明非單一關注度。—-KRF(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09:38 (UTC)
- 還原。—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9:2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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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76][77][78][79]—AT 2017年4月14日 (五) 13:15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且當中內容亦非明顯廣告,乃翻二○一六年二月十六日存廢討論、二○一六年六月廿三日存廢討論及其後二○一七年三月二十日G5快速刪除提案所決,所涉版本,悉數復還。--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0: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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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如果是先前資料太過繁瑣可以修改,但雨揚老師知名度夠高,應該可列入維基百科內,唐立淇老師也有。—Gemma1022(留言) 2017年4月18日 (二) 03:27 (UTC)
- 依據《收錄準則》,本站不收廣告,亦不收履歷。查其既刪,此文遣詞用字均有欠客觀,亦未符有可靠來源,且貌若履歷,存廢討論所決無誤,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0:2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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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Yang 170314.jpg 是自行拍攝的照片 擁有版權 不涉及侵權 請求undeletion 謝謝—Venk kkkkk(留言) 2017年4月18日 (二) 03:12 (UTC)
- 此圖本位於維基共享,經當地存廢討論議決刪除,並非本地所能處理,請移步當地復還申請頁提案。--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1:0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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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在原文加入版權許可—Leozvc(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07:58 (UTC)
- 此文仍值版權審核,如有異議,請繼續於版權審核頁與其他用戶及管理員繼續商討。--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1: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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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80]—219.79.127.134(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02:32 (UTC)
- 此來源僅為提及此人,並無深入介紹,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1:11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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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81][82][83][84]—AT 2017年4月21日 (五) 07:57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2:10 (UTC)
- 狀態: 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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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時因為過期小小作品而併入質量單位#公制,現在這個理由已經不成立(這個版本已經不符合小小作品的標準),請重新審視該條目的存廢。—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4月21日 (五) 17:40 (UTC)
- 翻查紀錄,此版確實已大異於當初版本,乃翻原決,並應此請,副拆之。--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2:22 (UTC)
—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1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復還。AT君,相關二○一七年四月十三日存廢討論仍在進行,建議亦可結案。--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3:09 (UTC)
- OK。—AT 2017年4月22日 (六) 13:23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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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90][91][92][93][94]—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2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4:2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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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95][96][97][98][99][100][101]—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2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4:39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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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02][103][104][105]—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3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09:3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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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06][107][108][109][110]—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35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09:38 (UTC)
- 狀態: 復還並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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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1][112][113][114][115][116]—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3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09:45 (UTC)
- 狀態: 復還並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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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17][118][119][120][121]—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4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11:11 (UTC)
- 狀態: 復還並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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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2][123][124][125][126][127]—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4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14:5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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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28][129][130][131][132]—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52 (UTC)
- 翻查紀錄,當初「二○一六年六月廿六日存廢討論」提案理由為「不確定該重定向之意義」而非「關注度不足」。而既然「熊梓淇」確為「SpeXial」成員,則此渡並無不妥,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另外,上列來源應可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15:1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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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33][134][135][136][137]—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7:5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15:3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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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38][139][140][141][142][143]—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8:03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二○一四年七月廿一日及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存廢討論所決及其後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及二月一日快速刪除決定,並予以復還。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版權審核刪除則予以維持。--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05:3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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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舊有頁面因沒有來源印證其人物,影響關注度而刪去。自從ViuTV開台,現已有新來源印證其關注度。本人物十多年來配演多個主角角色,為多個日韓台星的常任配音員,更配演多套寵物小精靈劇場版的小次郎,ViuTV亦有片尾配音員名單可作認證。符合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理應可繼續重新編寫。ViuTV截圖留聲館藏:蔡忠衛(網站暫時維護中,可於頁面存檔查閱)[144]—Xurekat(留言) 2017年4月22日 (六) 08:08 (UTC)
- 該網站非合格來源;截圖未能指出為主角;請提供其他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23日 (日) 16:22 (UTC)
- (:)回應首先,「留聲館藏——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http://dubpark.acg.hk/dubdb/)是個十分可靠的配音員資料庫。資料庫有現職配音員、導配等人駐守,並向電視台聯絡,取得並校正配音相關資料,而且不時更新,因此資料庫準確可信。根據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評估可靠性:「特別是那些跟可靠資訊來源有聯繫的(網站或網誌)」,「留聲館藏」符合條件。因此,「留聲館藏」絕對是可靠資訊的提供者。其次,從寶狄與好友官方網站角色一頁可見,高弟為主要角色之一。因此,蔡忠衛符合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Xurekat(留言) 2017年4月23日 (日) 17:35 (UTC)
- 請提出「留聲館藏——香港粵語配音資料庫」「有現職配音員、導配等人駐守,並向電視台聯絡,取得並校正配音相關資料,而且不時更新」之來源;注意其網站的自我介紹不算。--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02:51 (UTC)
- (:)回應User:Xurekat之《寶狄與好友》之截圖已確定本條目合符人物收錄準則,為本動畫在ViuTV商業發佈之主要配音演員。另外,閣下是否要求留聲館藏將與電視台聯絡之電郵及電話錄音內容公開,才算是閣下認為之可靠內容?這未免太強人所難 -Chantaichun1228(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04:34 (UTC)
- (:)回應 即使此條目保留,也最好確定留聲館藏的可靠性,以便作日後來源考慮。--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05:12 (UTC)
- 此人曾聲演數個主角,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13: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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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以寄版權材料授權信,不明白因為什麼原因刪除—女企業家(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09:56 (UTC)
- 內容及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客觀,刪削符合《快速刪除方針》及《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17:0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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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重定向前的內容。—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10:58 (UTC)
- 已遣函,請查收。--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18:4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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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重定向前的內容。—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10:59 (UTC)
- 已遣函,請查收。--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18: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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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不認為此頁面具有明顯的廣告嫌疑。且引用內容已獲得SuperMicro的電子郵件授權。—FlyGoat 2017年4月24日 (一) 13:50 (UTC)
- 內容及遣詞用字確實有欠中立及客觀,未符《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5日 (二) 05: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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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是氣象條目小作品還是純字詞解釋?—N-C16(留言) 2017年4月25日 (二) 05:46 (UTC)
- 已有百科內容,符《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5日 (二) 06:3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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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
之前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9/02管理員給出的關注度來源並無有效介紹,僅指「毛記電視老闆林日曦亦曾改編《大時代》拍成《犬時代》」。
PS. 最近好像被改成重定向了,但重定向不正確。—【和平至上】💬📝 2017年4月24日 (一) 14:31 (UTC) - 和平至上君,此文之前已經過覆核,遂改處併兼。《刪除方針》規定刪除應為最後手段,此文未至於非刪除不可。請問尚有否其他理據,以證明此重定向非刪削不可?--J.Wong 2017年4月25日 (二) 05:13 (UTC)
- 請留意「和平至上」註冊不足一年,經常針對100毛及毛記電視等多個香港條目,以不符合關注度指引之作出提刪。--Wpcpey(留言) 2017年4月25日 (二) 06:33 (UTC)
- 我只是「針對」不符合關注度指引的條目。--【和平至上】💬📝 2017年4月25日 (二) 08:49 (UTC)
- 我把重定向改到特定章節,現在該沒有問題了。--【和平至上】💬📝 2017年4月25日 (二) 08:56 (UTC)
- 結。--J.Wong 2017年4月25日 (二) 09:42 (UTC)
- 狀態: 維持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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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11/24,12月19日在討論並無共識的情況下被管理員刪除。發表明確意見者共兩人,一支持一反對。應以無共識結束,管理員不應擅自刪除。—Sgsg(留言) 2016年12月23日 (五) 12:42 (UTC)
- (!)意見 刪除兩票--Nivekin※請留言 2016年12月23日 (五) 13:47 (UTC)
- 票數多少與結論沒有關連,在存廢討論中是誰說得有理便聽誰,與支持反對沒有直接關係,只是作為參考。—AT 2016年12月23日 (五) 14:53 (UTC)
- 按照規定,提刪者的意見是不計算在整個討論中正反意見內的,提刪者並沒有投票權利。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03:21 (UTC)
- 依Wikipedia:存廢覆核方針要求社群介入討論。用戶可用維持原決、發還至相關存廢討論、或推翻原決並代之以其他操作(唯須列明其他操作為何)表達自己意見。討論期限二週,望諸位踴躍提出意見以形成共識。-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10日 (二) 01:24 (UTC)
- 感謝您依照方針進行的回應。這才是尚無共識的情況下適合採取的措施。鑒於本條目並非必須刪除的條目,爲解決矛盾,我建議如有意見可通過加掛{{Expand}}模板的方法加以解決,提刪用戶若有進一步建議或想法,都歡迎和我私下深入探討。大家都是熱愛維基的老用戶,都盼維基越辦越好。Sgsg(留言) 2017年1月12日 (四) 11:54 (UTC)
- (:)回應 只見「萬壽路南延」報導,其他以蘆東路為主體的只見官方公告。(社群介入就只在這裡不用發回存廢討論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1月17日 (二) 02:44 (UTC)
- 誠如Nivekin君所言,現時文內所附來源均在介紹「萬壽路南延」而非「蘆東路」。「萬壽路南延」並完全等於「蘆東路」,而《關注度指引》明言關注度無可上伸下承,是故「蘆東路」無法承接「萬壽路南延」關注度。《關注度指引》亦表明來源須獨立於主題,是故政府公告無法受納。現亟建議Sgsg君尋取獨立來源,闡明「蘆東路」有其獨立關注度。Nivekin君,要求介入本意在要求社群加入本處討論,以覓取共識,惜此處缺乏關注。謹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6:39 (UTC)
- 「萬壽路南延」是工程項目名稱,不是道路的正式名稱,工程完工後已正式將該條道路命名為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我不懂這有什麼難理解的?難道非得先創建一個「萬壽路南延」條目,然後按正式命名再拆分成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三個條目,才能通過?如果只為這條道路命名了一個名字,恐怕絕沒有人會說這道路跟工程是兩碼事吧,那麼命名三個名字,怎麼就會有道路跟工程無關的奇談怪論?豐園路、豐科路是僅限於「萬壽路南延」工程內的路段,關注度無人質疑。而蘆東路不僅限於「萬壽路南延」工程內,而且還是北京市和大興區兩級政府的重點建設道路,列入北京市城南行動計劃,其關注度是豐園路、豐科路不可比擬的(均見參考文獻)。如果您一定要將「萬壽路南延」和豐園路、豐科路、蘆東路人為割裂開並對比關注度的話,那也是蘆東路的關注度超過「萬壽路南延」和豐園路、豐科路,而不是反之。Sgsg(留言) 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另外不要濫用《關注度指引》。所謂來源須獨立於主題,其目的是為防止維基淪為某些機構和個人的自我宣傳。請問本條目哪裡涉及自我宣傳了?究竟是「三上三下六機動車道」是自我宣傳,還是此路「位於北京市大興區」是自我宣傳?本條目全部來源均完全符合維基對二手來源的規定。即便是對一手來源或單一來源,根據維基的規定都並未禁止,而是可以謹慎使用。所謂「無法受納」,恐怕僅可視為您個人的誤解,而並不符合維基的規定。Sgsg(留言) 2017年1月21日 (六) 07:53 (UTC)
- 《存廢覆核方針》明訂文文相異,各有獨特之處,嚴禁牽連。其餘路段如何,不在此討論範圍。或者,如果需要,本人亦不介意掛個關注度模板。
- 《關注度指引》所列準則旨在協助判斷該主題是否受關注及值得建立,而既然該指引已明言要求二手來源及必須排除新聞稿等來源,以證明該主題受到關注,着實未見有可議之處。如閣下認為此指引有問題,建議動議至互助客棧,修改相關條款。此前,閣下必須證明此主題值作例外。
- 既然受到傳媒大眾所關注者為工程項目「萬壽路南延」,何以不可建立條目「萬壽路南延」去介紹整個項目三個路段,而必須拆分?閣下如認為此類分割有任何問題,建議閣下動議去互助客棧,挑戰此項規定,相信會有很多樂團迷感謝你。年中有不少樂團成員無法得到獨立條目介紹,而必須併入樂團條目之內。同樣,閣下挑戰成功之前,請證明此文值作例外。
- 切記本頁乃用於覆核存廢決定,而非用於覆核方針指引是否妥當。存廢決定必須符合既定方針及指引。謹此。--J.Wong 2017年1月21日 (六) 09:40 (UTC)
- 莫名其妙。您究竟讀沒讀過之前的討論及提刪理由?提刪者的提刪理由是「有效介紹」,而不是您所說的「獨立於主題實體」。除了您之外,也並沒有任何人認為「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一條是問題。您如果想對原討論發言,也應圍繞「有效介紹」這一問題進行有效表態。更何況本次討論針對的是管理員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對原討論的錯誤處理,不符合維基的規定,您應當就該程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發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討論。原討論已經以無共識結束了。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03:00 (UTC)
- 另外所謂「新聞稿」是指分發給新聞傳媒(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電視網絡)、通訊社)以起宣傳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條目來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謂的「新聞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只是該路的施工進度報告、規劃及招標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釋有關概念,然後對自己幻想出來的問題痛批一氣,竊以為很不可取。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03:10 (UTC)
- 此外,作為處理存廢覆核請求的管理員,您的發言究竟是以普通用戶的身份,還是以管理員身份引導輿論?本次討論至今並沒有任何普通用戶參與,作為管理員請避嫌。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06:56 (UTC)
- Nivekin並不是管理員。您可能搞錯了。-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0:34 (UTC)
- 說的是J.Wong,整個討論也只有J.Wong和我兩個人發言。Nivekin是原提刪者,沒有他的事。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2:43 (UTC)
討論期限二週已結束,由於無其他意見支持保留,且反對保留者之意見已逾三日未有任何支持保留之意見做有效反駁,故維持原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25日 (三) 00:20 (UTC)
- 這個處理不合規定。按照《存廢覆核方針》,本條目已為管理員提交至第5項「要求介入」,根據該項的規定,「期屆以後,管理員應依照共識執行結果,結束提案。如果要求介入討論以後,依舊未達共識,則應以無共識結束提案。」本次介入討論顯系未達共識,依照規定「應以無共識結束提案」,而不是由管理員擅自決定。Sgsg(留言) 2017年1月25日 (三) 17:52 (UTC)
- 請注意,Wikipedia:什麼是共識:「共識不是全票通過」、「如果堅持一致通過,會讓一些少數意見阻滯討論進程」,本次討論除了您一人之外,並無任何其他意見支持保留,且有多名用戶(包含管理員與非管理員)表態反對保留,故顯已達共識。另外提醒參與討論之用戶注意WP:AGF和WP:CIVIL,對事不對人。-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0:34 (UTC)
- 請注意,維基百科:共識:本次討論僅有四個用戶和管理員發言,其中Nivekin是提刪者,根據規定其意見不計算在內,AT、J.Wong是管理員,AT是本次覆核請求被針對的管理員且未參與討論,僅有管理員J.Wong一個人發表了意見。根據維基百科:共識,「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請問管理員J.Wong一個人何以代表「絕大多數」?何以他的意見就是共識,而我的意見就不是?根據《存廢覆核方針》第5項「要求介入」之規定,參與介入討論的用戶應就「1維持原決、2發還、3轉介、4推翻」四項提出意見。本次討論中,僅有的兩位發表意見者中,一位管理員支持1維持原決,一位普通用戶支持4推翻。而您卻在顯無共識的情況下徑行依據那位管理員的意見而決定1維持原決。請問他管理員的意見憑什麼比我普通用戶的意見高一等?本次討論明明是兩個意見一對一,憑什麼支持他而反對我?更何況他作為負責存廢覆核請求的管理員,難道不應當迴避?請嚴格依照《存廢覆核方針》行事。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2:43 (UTC)
- 「其中Nivekin是提刪者,根據規定其意見不計算在內[來源請求]」、「更何況他作為負責存廢覆核請求的管理員[何意?]」。-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3:19 (UTC)
- 一共加起來就兩個用戶一個管理員,請問「絕大多數」的共識何在?除了我和原提刪者Nivekin之外,發表意見的只有一個混淆了身份的管理員J.Wong,請問共識何來?根本連人都沒有嘛!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5:53 (UTC)
- 在本次討論中,未見J.Wong以管理員身份發言,且本人並非謹依其意見判斷,還要考慮到原提刪人Nivekin、以及其他於AFD已參與討論之用戶如Liaon98、Ricknator、達師等人的意見。-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05:20 (UTC)
- 那就請回應本人上列之要求,一是提交連結證明關注度,一是證明此文值作例外,一是就動議至互助客棧修改指引,此案結論如何,如狀況有所更動,閣下都可以再提交至本頁。無謂糾纏就請適可而止。--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19 (UTC)
- 不要因為是管理員就將自己的意見凌駕於普通用戶之上。您不能既參加討論,又同時決定如何處理。根據方針,管理員應避免對自己參加的討論提出處理意見。您違規了。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BTW,就算本頁無共識也是延續其原來狀態,即係刪除。就不要誤會好了,這裡無共識不是存廢討論的無共識,不會令此文恢復。--J.Wong 2017年1月26日 (四) 15:26 (UTC)
- 這不合規定。要是這樣的話幹嗎還規定「無共識應以無共識結束」,那應當規定「無共識即維持原決」。請注意:維持原決僅僅是有共識下的四個選項之一。維基百科對無共識結束的規定很清楚,這是對爭議較大的問題留待社群討論解決以便形成共識的法定方式。進入介入討論也說明此問題爭議較大,應留給社群充分討論。關於介入討論的規定並未賦予管理員超出社群共識的裁量權。Sgsg(留言) 2017年1月26日 (四) 15:46 (UTC)
- 無人說過無共識等於維持原決,本人在上面是說無共識等於維持原狀。既然一開始提上來就是刪除,那是次無共識自然就是維持刪除。存廢討論一開始是存在,無共識自然繼續維持其存在。有什麼需要討論?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玩這樣的文字遊戲有意思嗎?維持原決不就是維持原狀不變的意思嗎,這誰不曉得?存廢覆核方針里說得很明白,維持原決只在一種情況下可能,即社群在介入討論中達成一個維持原決的共識。如果沒有共識,管理員根本就不能維持原決(同樣也不能發還、轉介、推翻),而是要將頁面送交無共識結束。從該方針的邏輯上說,介入討論無共識,說明爭議問題較大,送交無共識結束是為了給社群進一步深入討論以便達成共識的機會,這是由社群決定的事,決定權在社群。這裡根本就沒有給管理員從中裁量得出其他結論的權力。作為管理員不應阻礙方針實施,擅自剝奪整個社群的決定權。Sgsg(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12:54 (UTC)
- 不是本人意見凌駕於其他用戶意見,是既定共識必須遵守。你要麼就去挑戰指引,要麼就交出連結,要麼就要求例外。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無共識結束是方針白紙黑字明定。為什麼不按方針辦事?如果你對此有異議,請先去修改方針。Sgsg(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12:54 (UTC)
- 不過我認同您的本次討論無共識的結論,這確實是顯而易見的事情。反而是想證明本次討論有共識是根本不可能的。Sgsg(留言) 2017年1月28日 (六) 17:49 (UTC)
- 如無新論點,本次為最後回應,亦呼籲其他用戶停止回應,此案將會存檔。完。--J.Wong 2017年1月27日 (五) 03:15 (UTC)
- 您究竟是管理員還是普通用戶?如果您作為普通用戶參加討論,那麼您無權對您參加的討論作出處理決定!如果您是管理員,那麼您並沒有參加討論,您在上面的所有留言都不計入討論中。如果您是在參加討論,就請按照普通用戶的行為方式行事,和別人平等相待,不要顯示出任何大權在握式的行為,你沒權力因為不合你的意思就堵別人的嘴。Sgsg(留言) 2017年1月27日 (五) 12:15 (UTC)
- 剛剛發現處理條目頁面並宣布「討論已完,復刪」的竟然是J.Wong。請問誰給你權力處理了?維基百科:管理員明文規定「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你自己參加了討論,又自己作出處理,這是明目張胆的越權行為!嚴正警告你不要欺人太甚,並立即恢復該頁面!Sgsg(留言) 2017年1月28日 (六) 17:15 (UTC)
- 好一句欺人太甚呀,阿用戶閣下,此文復還僅為臨時,既然已判決為無共識,維持原決,此文再留於此,才是你口中的越權。坦白地說,提案上來的,十之八九,不也是想復還,按一下鍵即成,本人何以要在此與用戶閣下來個糾纏不清。閣下不妨翻閱一下存檔,看看有多少個存檔有此等篇幅。閣下要繼續糾纏不清下去,悉隨尊便,反正浪費的時間不是我的。指引就是指引,關注度指引其實已經非常清楚,不跟從,本人才是越權。指引之下,可以做的,本人都已經說了一遍了。亦不差在再說這一次,要是你真的如此緊張這篇文的存廢,就考慮一下接下來你到底應該怎樣做吧。一、提交來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二、講述此文何以應該成為例外,理應不受關注度指引規限;三、中文維基百科指引方針向來滯後,翻查英文版等同名方針指引,查閱可有修改空間;四、就有爭議條款提請互助客棧方針區,發起討論,爭取共識,修改指引方針或標註解釋;五、既然上面已證明「萬壽路南延」是有關注度,建立萬壽路南延,統合三路及各樣工程資料。若然資料詳盡,屆時還可以嘗試挑戰「優良」。篇幅過長時,就可以拆分子條目。此等提議上面亦有提過,不過閣下又何嘗認真回應,如此,又是否欺人太甚?如果還是想糾纏下去,浪費時間的話,請便。--J.Wong 2017年1月29日 (日) 16:47 (UTC)
- 現在您覺得「糾纏不清」,怪委屈似的,這您能怨誰?您自己要是模範守法,又有誰願意費這力氣跟您「糾纏不清」,讓您這樣不高興?再次提醒您,作為參加了討論的用戶,您無權插手處理任何有關事項!自己嚴重違法,不但不知悔改,還居然在這裡說三道四,真不知道您還有什麼顏面繼續當管理員。一方面充當用戶參加討論,另一方面轉頭又扮起管理員親自上陣,打壓其他用戶。看來維基真是個無法無天的好地方!您瞪大眼睛好好看看,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規定里說「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根本就沒區分是不是臨時頁面。您不但在討論里堅決要求刪除,就連您上面這條留言還在大聲疾呼刪除,這真是恰好坐實了您故意違法!謝謝您這麼坦白,我喜歡您這種直率的性格。Sgsg(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 另外也謝謝您終於不再耍弄文字遊戲,承認了本次判決是「無共識,維持原決」,這我也不敢不承認。在這一點上咱們已達成共識,我也認為本次判決是「無共識,維持原決」。Sgsg(留言) 2017年1月29日 (日) 18:26 (UTC)
無共識,維持原決。另請雙方注意WP:CIVIL、WP:AGF。-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1月30日 (一) 01:57 (UTC)- 您是興奮過度了嗎?我們的共識是同樣認為您在上面作出的處理決定實際上是「無共識,維持原決」,即在「無共識」的情況下決定「維持原決」,而並不是您在作出處理決定時自稱的所謂依據「共識」「維持原決」。但J.Wong的意見是這種「無共識即維持原決」是合法的,而我在以上已明確表示這種決定明顯不合法。然而不論如何,我們都同樣認為本次討論「無共識」,而您在作出處理決定的時候明確表示您的決定是基於本次討論的所謂「共識」,而且此後您還為您這種處理作出了積極辯解。現在我們都認為本次討論無共識,那麼您作為管理員,當然應當承認自己上面依照所謂「共識」作出的處理決定是非法的。而且更令人高興的是,就連您自己如今都已承認「無共識」了,真是太好了!您以後再也不能用什麼共識來為您的錯誤處理辯解了。至於「無共識」下是否可以「維持原決」,這正是以上我和管理員J.Wong持有相反意見的地方,存廢覆核方針明定「維持原決」只能是在有共識的情況下作出,「無共識」便要送交無共識結束。顯然您作出的「無共識,維持原決」是嚴重違反方針規定的錯誤決定,請您趕緊糾正錯誤吧!Sgsg(留言) 2017年1月30日 (一) 16:25 (UTC)
- 另外管理員J.Wong君,復還頁面的事還請勞駕動動手,做錯了沒關係,誰不會犯錯誤呢?只要能認真改正錯誤,您在我心目中還是一位好管理員的。Sgsg(留言) 2017年1月30日 (一) 16:54 (UTC)
- 請不要糾結票數。解決一件事情的終極方法,就是阻止事情發生。如果存在來源能夠佐證這個條目的關注度,就不必在有無共識上進行這種單方面要求的討論,您可以直接創建這個條目不需經過任何討論,所以請放下爭執,放下成見,連存廢討論的「共識」也放下,我們在這裡是為了讓維基百科變得更好,不是來糾結這種東西的。您可相信您的編輯是有意義的?您可相信您的編輯充實了維基百科?您可相信您的條目具有實質的關注度?那就證明它!在這裡用自己的手把條目的內容取回,證明您的編輯是有意義的,證明您的編輯充實了維基百科,證明您的條目具有實質的關注度!而不是浪費原本能用來令管理員好好糾正自己的時間來做這種事情。--—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User:R96340/關注度不足博物館/蘆東路:來,請拿回去吧。這是屬於您的東西。我相信您可以證明它值得作為充實維基百科的一步而繼續存在。--—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1月31日 (二) 09:01 (UTC)
- 嗨,R君早晨好!您是從哪裡飛來的神人喲?條目原有的內容我早就保存了,確實不需勞煩您再通過您的用戶頁重複提供,非常感謝您的好意。我和管理員救地球君以及管理員J.Wong君正在就該條目的處理問題保持溝通交流,已經取得了不小的進展。希望兩位管理員及早按照方針規定,各自糾正錯誤,以便問題順利解決。條目千千萬,單獨一個條目的死活又何其微不足道、不足掛齒。哪一個維基的老編輯沒有被提刪的經歷?唯管理員應認真遵守各項方針規定,嚴格按照方針規定辦事,才能令人心服口服。Sgsg(留言) 2017年1月31日 (二) 19:05 (UTC)
- 若是如此,那就別在這裡吧,這裡是存廢覆核請求,不是給他們發訊息的地方(可以讓兩人同時關注很方便,可是別在這裡),讓存檔變得如此之長將對查閱造成困擾。期待維基百科的質量能有新的進展。--—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我是關注度不足博物館的成立者,職責是收集具有一定質量程度,但在關注度上發生問題的條目內容。往後也請多多指教。--—歡迎參觀關注度不足博物館。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加入。 2017年2月1日 (三) 01:43 (UTC)
- 感謝您的熱情參與!惟您也覺得此討論有些長,而管理員現已撤銷全部處理決定,待其他第三方管理員處理,所以此事似還請留給管理員與我直接交流處理為佳,不然局面或更加複雜。我已了解您提供原文內容的善意和熱情,並很欽佩您辛勤且很有價值的工作,如有對原文內容的需要,我會再和您聯繫。Sgsg(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本人之第二次判斷乃為對雙方共識之誤解,因此撤銷。本人誤解雙方皆欲以「無共識,維持原決」作結,故作該判斷。然而對於應如何將本案作結雙方基於對規則之認識不同而有不同之意見,本人不宜偏廢一方,因此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員判斷。然而如果雙方能達成共識是最好的。以上。-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02:57 (UTC)
- 感謝您善於傾聽、勇於修正,經過不斷交流和溝通,我感到您確實是一位有水平的管理員。應當指出的是,這從來都不是我和J.Wong兩個人之間的事,而是處理本次介入討論的管理員應如何遵照方針結束本次介入討論。J.Wong的事是關於他混淆自身普通用戶與管理員身份的問題,和您的問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您現已撤銷第一次及第二次處理決定,改為無結論狀態,並「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員判斷」,我也認為這可能會是個好的選擇。我很樂意配合其他第三方管理員積極處理。另請明確指出您交由處理的其他第三方管理員是哪位管理員,不然以下若出現好幾位管理員,其身份以及權責恐難區分。再次感謝管理員救地球君!Sgsg(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抱歉無法指定管理員,畢竟大家都只是志願者,我並不能規定誰來處理。不過權責區分的問題,其實只要該名願意且有時間處理的管理員說明清楚即可,應無大問題。-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1:44 (UTC)
- 感謝您的說明,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也就是說需要等待有意願處理的管理員前來處理,但何時會來尚不確定,也可能會需要一段時間。既然是這樣,那麼可能最近我會較少關注本頁。希望接手的管理員前來時,請務必來我的留言頁通知我,以便重新開始交流。不要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悄悄作出處理喲。非常感謝!也再次感謝管理員救地球君,辛苦啦。Sgsg(留言) 2017年2月2日 (四) 19:53 (UTC)
- 感謝您善於傾聽、勇於修正,經過不斷交流和溝通,我感到您確實是一位有水平的管理員。應當指出的是,這從來都不是我和J.Wong兩個人之間的事,而是處理本次介入討論的管理員應如何遵照方針結束本次介入討論。J.Wong的事是關於他混淆自身普通用戶與管理員身份的問題,和您的問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一回事。您現已撤銷第一次及第二次處理決定,改為無結論狀態,並「交由其他第三方管理員判斷」,我也認為這可能會是個好的選擇。我很樂意配合其他第三方管理員積極處理。另請明確指出您交由處理的其他第三方管理員是哪位管理員,不然以下若出現好幾位管理員,其身份以及權責恐難區分。再次感謝管理員救地球君!Sgsg(留言) 2017年2月1日 (三) 16:24 (UTC)
- 難得終於見到閣下正式回應了本人根據《關注度指引》的論點。「莫名其妙。您究竟讀沒讀過之前的討論及提刪理由?提刪者的提刪理由是「有效介紹」,而不是您所說的「獨立於主題實體」。除了您之外,也並沒有任何人認為「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一條是問題。您如果想對原討論發言,也應圍繞「有效介紹」這一問題進行有效表態。更何況本次討論針對的是管理員在無共識的情況下對原討論的錯誤處理,不符合維基的規定,您應當就該程序的合法性問題進行發言,而非又重新返回原討論。原討論已經以無共識結束了。另外所謂「新聞稿」是指分發給新聞傳媒(報章、雜誌、電台、電視台(電視網絡)、通訊社)以起宣傳效果的通信文件。本條目來源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您所謂的「新聞稿」,所有政府文件均刊登在政府網站上,而且只是該路的施工進度報告、規劃及招標公示。您自己歪曲解釋有關概念,然後對自己幻想出來的問題痛批一氣,竊以為很不可取。」其實我真的想問你一句,你究竟有沒有看清楚關注度指引的要求?《關注度指引》︰「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接着就已經有數個小節詳細解釋此句之中的關鍵字眼。除了有效介紹,來源獨立與否,都是關注度指引的要求。這點非常清楚。該等報告及新聞稿全部出自政府部門,怎會符合關注度指引獨立於主題的要求?你自己都曉得說「政府文件」了。其他獨立於政府的媒體報導就通通介紹「萬壽路南延」。如此,沒有一個管理員可以推翻存廢討論議決而復還此頁。現在和平君撤回決定,本人就坦白一句,本人從來不認為此案需要社群介入。正如之前所講,關注度指引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上面所謂的「討論」是否無共識,本人毫不在乎,本人所在乎者是此文所經歷的存廢程序是否妥當,存廢決定是否合符指引。如果本人介入得太早,以致閣下有所誤會,本人謹此致歉。如果真的要討論,本人希望環繞此文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2月3日 (五) 08:3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2月14日 (二) 04:58 (UTC)
以上複製自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3月。因參與本討論的用戶J.Wong在第三方管理員前來之前便私自以管理員權限作「結」刪除了本討論,非法打斷了本討論的正常處理程序,故就這一突發事件討論如下。Sgsg(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10:31 (UTC)
- 真是不知羞恥!你自己正是被投訴對象,一而再再而三破壞維基管理員規定,不但不知悔改,反而竟然私自處理討論,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公然踐踏維基法制!以上說得很明白,本討論須經第三方管理員處理,你沒有半點資格插手處理。而且我在上面已明確說明,如要處理請來我用戶頁提前通知,以便恢復交流。你靠這種偷偷摸摸的小動作,不過是心虛想掩蓋你的違法罪證。可惜事與願違,讓大家都來看看你愚蠢的犯法行為吧。希望第三方管理員在處理本討論之前,先嚴懲J.Wong屢次公然破壞法制的惡劣行為,謝謝!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0:17 (UTC)
- 這裡無人有義務去通知你什麼。請自己密切留意發展。不回覆就按方針存檔。這不需要是管理員也可以。既然想重提此案,就請提交來源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當然本人也歡迎其他管理員處理此事,如果有的話。否則就按方針存檔吧。—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11:02 (UTC)
- 真是無恥。狀態欄明定「請勿編輯本行並留待管理員填寫更改」。你自己私自用管理員權限更改狀態,又叫嚷「不需要是管理員也可以」,從而把本討論從本頁面抹去,掩蓋你的違法事實,以逃避懲處。你可真聰明啊!你以為耍這樣下三濫的招數就能矇騙過去嗎?你的行為是又一次對維基法制的公然挑釁!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7:09 (UTC)
- 這件事情是這樣的,存廢中,原提刪者的投票是有效的,因此不是1vk:1vd,而是1vk:2vd,因此共識刪除。頁面交到DRV後,出現無共識情況。一般來說,無共識就是退回原樣。如果是AFD的無共識,那麼就是扔掉刪除模版;而DRV的無共識則是退回DRV開始之前的刪除狀態。整個程序並沒有問題。因此,存廢覆核關閉。不過,只要您仍有理據,上訴的大門就不會關閉。條目互助客棧便是用來解決DRV沒能解決的問題的,您可以前去彼處引起社區其他部分成員的注意,想必會比在這裡得到更加豐富的結果。此外,討論均在本頁面公開進行的情況下,沒有偷偷摸摸處理這種概念。如果您不想落後於討論,請您點擊頁面右上方的「小星星輪廓」圖案,就可以訂閱本頁面的更改,甚至可以設置收到電郵。希望您能利用這個功能。Bluedeck 2017年4月11日 (二) 14:48 (UTC)
- Bluedeck您好!很高興看到您的發言。請問您是以管理員身份還是以普通用戶身份在此發言?如您以管理員身份參與,請首先處理J.Wong多次公然違法的惡劣行徑。您說J.Wong關閉存廢覆核「整個程序並沒有問題」,這是罔顧事實。參與討論的用戶J.Wong非法以管理員身份處理自己參加的討論,徑行刪除相關頁面,阻止其他用戶發言,借管理員身份壓制不同意見,經多次提醒後不但不知改正,還變本加厲,在第三方管理員出面處理之前,親手關閉存廢覆核,嚴重破壞了維基的法定程序和對管理員的最基本要求。如果不是J.Wong藐視法制,踐踏程序,此案根本不至於弄到如今這步田地。除非您是有意回護J.Wong,否則怎麼可能說出「整個程序並沒有問題」這種話來?請嚴肅遵守維基法紀。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6:07 (UTC)
- 至於對本次討論的具體處理,建議您先認真閱讀之前負責處理的管理員的發言以及相關交流。您的所謂「1:2」即有「共識」的說法,早已被管理員依據維基規定否定,因此恰恰證實了我提出本次存廢覆核的觀點:原討論沒有共識,應以無共識保留。根據維基百科:共識,「重大修改更應獲得絕大多數的同意。」1比2就能出來個「絕大多數」?另外,《存廢覆核方針》中根本沒有所謂「結案」這個詞,任何處理都應當列明法律依據。想靠不給出依據的「結案」以及「一般來說」之類的模糊字眼糊弄過去是不行的。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6:07 (UTC)
- 我在上一位負責處理本次討論的管理員(也就是救地球君。絕不包括非法介入私自處理本案的J.Wong)最終發言後留言,請接手處理的第三方管理員在處理前通知我,是因為管理員救地球君明確表示不知道接手處理的第三方管理員何時會出現,鑑於本頁面經常更改,而我僅僅關注本案的處理,不希望被其他討論打擾。您自己也不想每天看無關訂閱看兩年才等到自己關注的討論被處理吧!我請第三方管理員在處理前通知我,這是此種情況下的人之常情,更表達了我對交流的熱切期望,完全符合維基百科的根本宗旨。您不但對趁第三方管理員出面之前,公然違法處理本案、以權謀私野蠻打壓其他用戶的J.Wong沒有半個字批評,反而把責任全都扣到我一個普通用戶的頭上。請您摸摸自己的良心,看它還在不在?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6:27 (UTC)
- 2017年4月11日 (二) 16:52,J.Wong悍然刪除自己參與的討論,阻止用戶正常發言以及與管理員的正常交流,第六次粗暴踐踏維基法制!現予恢復,立此存照!!!!!!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7:02 (UTC)
- 刪除不成,J.Wong又在2017年4月11日 (二) 17:32強行把本討論置底。請問,如果沒有你之前的違法處理,哪來的什麼「舊案重提」。本討論在你插手前本來就一直好端端的在最頂端,除你之外沒有一個人動過。不要心虛到搞這種見不得人的小招數吧,哈哈哈哈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7:38 (UTC)
- Bluedeck 2017年4月11日 (二) 17:41 (UTC) 中文維基百科的共識是:存廢由投票決定,占2/3多數的一方決定存廢結果,因此,2/1視為最終結果(AT君說與支持反對無關,也是不對的)。換言之,共識賦予了投票決定權,即使只有3個人投票,因此存廢結果有效。在管理員禁止雙重身份問題上,我和地球君的觀點不一致:我認為J君的主要論點均非針對您的條目,而是關於條目解釋方針,並沒有因為對條目的喜愛或者厭惡而持有某一立場,因此是按照管理員的身份行事(比如像我這樣,我也在發言,但是我的發言不是因為我不喜愛您的條目,而是因為存廢出現了2:1的結果以及DRV理由不充分)。
- 真好笑,您差點就因為J.Wong強行刪除本討論而沒能看見我的發言,您也差點再也沒機會在此解釋您的觀點。您自己的發言權都在J.Wong的狂轟爛炸之下不保,您還發言說他沒問題。如果他沒問題,那就是您有問題。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7:47 (UTC)
- 前一位負責處理本案的管理員救地球君在一開始就已明確了:「在本次討論中,未見J.Wong以管理員身份發言。」隨後又反覆確認了J.Wong在本次討論中的非管理員身份。您自己都已承認在J.Wong的身份問題上存在截然相反的看法。在J.Wong混淆管理員和用戶身份已引起公開質疑的的情況下,J.Wong不但不依照維基的明文規定主動避嫌,反而三番五次主動濫用管理員職權處理同一討論,壓制不同意見,直至私自作為管理員結束自己參加的討論,以阻止第三方管理員正常處理。請問,這就是你說的沒問題?Sgsg(留言) 2017年4月12日 (三) 03:58 (UTC)
- 您還有其他根本主題有關的評論嗎?如果您有更多關於J wong的投訴,請至J wong的討論頁面投訴,在DRV上投訴一來無用,二來洗版,請您不要這麼做(或者至少摺疊一下什麼的)。Bluedeck 2017年4月11日 (二) 17:54 (UTC)
- 您既然顯與其他兩位管理員的觀點完全對立,而其他兩位管理員跟您恰好是2:1(如果不夠還可以加上我,湊成3:1),那麼請您按照您堅持的「2:1」即有絕大多數共識的觀點,遵從這一明顯「共識」,自行撤回您的錯誤處理,將狀態恢復到救地球君離開時留下的候覆狀態。您慢走,不遠送啦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7:55 (UTC)
- 洗版可怪不到我頭上。如果不是J.Wong在這裡賣力打擊異己,不斷使出一個又一個滅口新招,這事解決能這麼難?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8:16 (UTC)
- 只有VFD、以「投票」結尾的頁面還有人事任免候選是按人頭算的,這裡不是人多即為勝利。Bluedeck 2017年4月11日 (二) 17:57 (UTC)
- 嘿嘿,您可真行。想要的就按人頭算,不想要的就「不是人多即為勝利」。您自己發明的這套玩意,還是您自己留着玩吧。您自己撤回處理,讓其他管理員能有機會處理,我想沒人會說什麼。您要是想靠您這套理論來處理,您連其他幾位管理員都還說服不了,怎麼好意思拿出來見人?這事眼下確需一位深通相關問題的第三方管理員來。Sgsg(留言) 2017年4月11日 (二) 18:16 (UTC)
- 這個系統不是我發明的,不過其意圖是明顯的:VFD的投票是為了效率,但是一旦投票出現問題,還有DRV的非投票決策方法作為防禦,因此最終一定是討論勝過投票。如果您有道理,您應該此擺出道理;如果擺出道理得不到認可,應該在客棧擺出道理;如果仍然得不到認可,那就是不能做的事情。
不能一有人處理出來一個您不喜愛的結果,就想着要換個人重新處理,AT、地球、J wong和bluedeck都沒有給出我想要的結果,不過說不定換到第五個管理員,也許就成功了呢,這是不對的想法。Bluedeck 2017年4月11日 (二) 19:57 (UTC) - 你不要栽贓誣衊!在前一位管理員救地球君主動提出換人處理後(請注意,儘管我不贊成救地球君的的處理意見,但我從未要求救地球君換人處理!從未!從未!從未!換人處理這一做法是由管理員救地球君提出並實施的),根據管理員救地球君的說明,本案依照規定進入等待一位新來的第三方管理員處理的階段,原案由救地球君置為「狀態: 」,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用戶都在正常靜候第三方管理員前來。這時按照規定只有第三方管理員才有資格處理本案。但是,J.Wong趁第三方管理員來到之前,私自更改狀態,徑行作「結」,刪除討論,粗暴打斷了本案的正常處理過程。你如果將J.Wong的行為認為合法,那麼J.Wong就已扮演了所謂第三方管理員的角色,那你又有什麼資格處理本案?請注意,本案目前的狀態仍處於被J.Wong濫用管理員身份「結案」的狀態,現在複製回來不過是按照規定讓第三方管理員有依法正常處理的機會,原討論還躺在存檔頁里睡大覺。只要有第三方管理員來接替管理員救地球君處理本案,首先就要處理J.Wong私自更改狀態結束本案的問題,否則本案被J.Wong「結案」,你還處理個毛?你已經明確了你對J.Wong的態度,你自己就已經把自己的處理資格取消了,不請其他管理員來怎麼辦?為了讓您更明白您面對的狀態,現將狀態恢復為J.Wong私自作出的「結」(原件見存檔),請以後第三方管理員根據這一現存的非法狀態着手處理。Sgsg(留言) 2017年4月12日 (三) 03:21 (UTC)
- 地球認為J君是編者身份,自己又不想處理,自然就會想到再來一個管理員處理。然而如我前述,J君在本案中是管理員身份,而非內容編者身份,因此有權結案。這樣,你把狀態從結案改成等候([145]),實際上是退回了管理員J的決定。您是不應該退回管理員的操作的。我來的時候並未看到這個編輯,不過我看完討論大概猜到了你的這個退回操作,但是我認為誤解J的身份造成的退回可以理解,因此沒有特別指出來。我本身也是管理員,是可以結案的。所以,我在看完本串和相關串之後,也是做出了同樣的結案的決定。這樣看來,整個程序確實沒有問題,本案不管是按照我的處理,還是按照J wong的處理,都是合法的,而且都是結案。Bluedeck 2017年4月12日 (三) 04:21 (UTC)
- 純屬胡說!一件案子只能有一個處理結果。你自己已聲稱「按照J wong的處理,都是合法的」,那麼你就自己否定了處理本案的資格,本案的狀態仍是J.Wong非法作出的「結」。按照規定,本案將留待第三方管理員處理。你就不用在這裡徒勞地為J.Wong搖旗吶喊了吧,這事跟你沒有絲毫關係了。Sgsg(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02:24 (UTC)
- 不過,這個頁面目前的狀態並不保證永遠都是這樣。如同J君所講,如果您覺得現狀不很合理,那麼有很多方法可以嘗試。其一就是前往方針客棧,寫出您的遭遇和意見,以及您為什麼認為當前的保留條件不合理。如果您言之有理,是會激起大家修改規則的欲望的。或者,您可以編寫萬壽路南延這個條目,因為似乎本條擁有足夠關注度。但是,和管理員探討規則的合理與否,是沒有很多用處的。作為管理員,我們的任務是機械地執行規則,不管認可與否。這是因為,根據WP:POINT所述原則,如果我們自己也認為某項規則不合理,那麼,良好的做法是前往方針客棧,闡述我為什麼認為當前的規則不合理,而不是拒絕實施。這樣才是能夠提升百科整體水平的做法。如果不修改規則,也不執行規則,這是冷暴力的消極抵抗做法,是管理員們所不應該採取的,也是所有用戶應該努力避免的。Bluedeck 2017年4月12日 (三) 04:30 (UTC)
- WP:存廢覆核方針中明定,可將等候超過七日的討論標示為結束,而等候時間屬於客觀標準,因此即使不是非管理員也能以超過七日無回覆作為標示結束之理由,這是我提出的方針修改案,並非任何管理員所為。另外,在提案標示為結束後,在討論存檔(一般是三天後)前仍可以回覆,我在這之後將會在互助客棧提議,讓一般用戶在對管理員詢問問題時,可以將狀態改變為候覆,以及被問問題者可以指定回答限期。只是要讓您知道,這完全是根據方針決定,而不是管理員自行的決定。—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12日 (三) 05:15 (UTC)
- 既然您說的都還是您個人想提的很美好的提議,那麼請您等您的個人提議變成維基百科方針的時候再來說好吧。如果將來您的提議付諸討論,興許我還會支持您的。Sgsg(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02:28 (UTC)
- WP:存廢覆核方針中明定,可將等候超過七日的討論標示為結束,而等候時間屬於客觀標準,因此即使不是非管理員也能以超過七日無回覆作為標示結束之理由,這是我提出的方針修改案,並非任何管理員所為。另外,在提案標示為結束後,在討論存檔(一般是三天後)前仍可以回覆,我在這之後將會在互助客棧提議,讓一般用戶在對管理員詢問問題時,可以將狀態改變為候覆,以及被問問題者可以指定回答限期。只是要讓您知道,這完全是根據方針決定,而不是管理員自行的決定。—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12日 (三) 05:15 (UTC)
- 地球認為J君是編者身份,自己又不想處理,自然就會想到再來一個管理員處理。然而如我前述,J君在本案中是管理員身份,而非內容編者身份,因此有權結案。這樣,你把狀態從結案改成等候([145]),實際上是退回了管理員J的決定。您是不應該退回管理員的操作的。我來的時候並未看到這個編輯,不過我看完討論大概猜到了你的這個退回操作,但是我認為誤解J的身份造成的退回可以理解,因此沒有特別指出來。我本身也是管理員,是可以結案的。所以,我在看完本串和相關串之後,也是做出了同樣的結案的決定。這樣看來,整個程序確實沒有問題,本案不管是按照我的處理,還是按照J wong的處理,都是合法的,而且都是結案。Bluedeck 2017年4月12日 (三) 04:21 (UTC)
- 不要用什麼規則攪混水。J.Wong恰恰是觸犯規則、以身試法的典型。J.Wong是第三方管理員嗎?他有什麼資格插手處理他自己作為用戶參加的討論?在他以管理員身份作結前,他自己早就已被確認為參加本次討論的普通用戶,並已因為在本案中嚴重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而被多次舉報。別人可以處理,但他絕不可以!!!這是明目張胆的違法行為!!!Sgsg(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02:24 (UTC)
- 我對您多次解釋的就是,J君沒有觸犯規則, 因為J君沒有作為內容編者角色參與過條目編輯。如果J君本人參與條目編輯,這時才需要第三方管理員,而本案中,J君有權以管理員結案。Bluedeck 2017年4月13日 (四) 04:39 (UTC)
- 既然你認為J.Wong有權結案,他的行為完全合法,那本案就跟你沒半毛關係了嘛。你不過是個人在這裡顛倒黑白替J.Wong做做宣傳而已。另外,誰告訴你「作為內容編者角色參與過條目編輯」才需要「第三方管理員」的?又是誰告訴你沒參與過條目編輯就可以肆意弄權胡為?維基方針里從來就沒有這樣的規定!!!這裡是存廢覆核請求中的介入討論,和參與原條目編輯與否半毛關係也沒有。J.Wong自己作為用戶參加了本次介入討論,隨後又多次僭越用戶權限,在負責處理本次討論的管理員救地球君正常處理的過程中,J.Wong反覆使用管理員身份介入本案處理、打壓不同意見、刪除相關頁面,當時我對J.Wong這種明目張胆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的違法行為就已多次舉報,並艱難抵擋J.Wong源源不斷的違法干擾,積極配合管理員救地球君正常處理。在管理員救地球君將本討論置為「狀態: 」狀態,留待第三方管理員處理後,正當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用戶依法靜候第三方管理員前來處理時,J.Wong迫不及待地跳出來,趁第三方管理員未到之機,擅自以管理員權限處理了他自己作為用戶參加的本次討論,明確違反了維基方針「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的明文規定。究竟誰在破壞維基法制,究竟誰在三番五次破壞本討論的正常處理,究竟誰在使本討論走到今天這樣不可收拾的地步,不是一清二楚嗎?Sgsg(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3:43 (UTC)
- 不,本案和我很有關係,因為我也是結案的管理員之一,並且。您需要知道,J wong的處理都是合法的,您之所以有要求第三方管理員這一想法,是因為地球認為應該如此。我已經解釋過了為什麼這是不對的。您對第三方管理員的期待並不會造成J君不能處理本案。您說維基方針里從來沒有這樣的規定,須知方針規定「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同樣,我解釋了為什麼J君並未在此使用普通用戶身份。您說「J.Wong反覆使用管理員身份介入本案處理」,這是對的,因為他就是管理員,而管理員當然要處理DRV提報。,但是,您說「J.Wong這種明目張胆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的違法行為」則是不對的,因為,再一次,J君並未使用普通用戶身份。因此,您的所有誤解都來自於您認為J君在本頁面的行為是普通用戶的行為。您只需要理解J君的管理員身份就可以了。Bluedeck 2017年4月15日 (六) 08:57 (UTC)
- 你沒權利擅自刪除!管理員救地球君是負責處理本案的管理員,你不是。你只是以個人身份在此為J.Wong的非法行為開脫,根本無權處理本案。我雖不完全贊同管理員救地球君最初的處理結論,並且和救地球君進行了坦率友好的交流,但人家心裡起碼有維基方針這根紅線,知道身為管理員應當遵紀守法。在這點上人家比你強了不知多少倍,你根本沒資格說人家。放着J.Wong這個一手挑起禍端的害群之馬不懲治,卻對救地球君橫加責難,你究竟想把此事引向何方?奉勸你不要夥同J.Wong這麼無法無天地搞下去,這沒任何意義,只會增加本案的處理難度。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08:19 (UTC)
- 你這套鬼話拿去騙三歲小孩都騙不過,還有膽寫在這裡,我都替你臉上發燒。從一開始你就擺明了跟上面任何一位管理員都截然相反的觀點,你唯一的立場就是J.Wong絕對正確。為此不惜造謠誣陷、編造藉口、惡意中傷,可惜一個個都站不住腳。怎麼樣,現在想靠權力硬來?您可真是不怕把事搞大了呀。想拉偏架的還知道裝出點中立的樣子來呢,您倒好,連裝都懶得裝了,顛倒黑白指鹿為馬,想來硬的把這事就地碾平。告訴你,休想!既然你連最基本的法律規定都敢肆意強姦,那我只好奉陪到底。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08:47 (UTC)
- 不,本案和我很有關係,因為我也是結案的管理員之一,並且。您需要知道,J wong的處理都是合法的,您之所以有要求第三方管理員這一想法,是因為地球認為應該如此。我已經解釋過了為什麼這是不對的。您對第三方管理員的期待並不會造成J君不能處理本案。您說維基方針里從來沒有這樣的規定,須知方針規定「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同樣,我解釋了為什麼J君並未在此使用普通用戶身份。您說「J.Wong反覆使用管理員身份介入本案處理」,這是對的,因為他就是管理員,而管理員當然要處理DRV提報。,但是,您說「J.Wong這種明目張胆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的違法行為」則是不對的,因為,再一次,J君並未使用普通用戶身份。因此,您的所有誤解都來自於您認為J君在本頁面的行為是普通用戶的行為。您只需要理解J君的管理員身份就可以了。Bluedeck 2017年4月15日 (六) 08:57 (UTC)
- 既然你認為J.Wong有權結案,他的行為完全合法,那本案就跟你沒半毛關係了嘛。你不過是個人在這裡顛倒黑白替J.Wong做做宣傳而已。另外,誰告訴你「作為內容編者角色參與過條目編輯」才需要「第三方管理員」的?又是誰告訴你沒參與過條目編輯就可以肆意弄權胡為?維基方針里從來就沒有這樣的規定!!!這裡是存廢覆核請求中的介入討論,和參與原條目編輯與否半毛關係也沒有。J.Wong自己作為用戶參加了本次介入討論,隨後又多次僭越用戶權限,在負責處理本次討論的管理員救地球君正常處理的過程中,J.Wong反覆使用管理員身份介入本案處理、打壓不同意見、刪除相關頁面,當時我對J.Wong這種明目張胆混淆用戶和管理員身份的違法行為就已多次舉報,並艱難抵擋J.Wong源源不斷的違法干擾,積極配合管理員救地球君正常處理。在管理員救地球君將本討論置為「狀態: 」狀態,留待第三方管理員處理後,正當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用戶依法靜候第三方管理員前來處理時,J.Wong迫不及待地跳出來,趁第三方管理員未到之機,擅自以管理員權限處理了他自己作為用戶參加的本次討論,明確違反了維基方針「管理員不應該在一項事宜中使用普通用戶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的明文規定。究竟誰在破壞維基法制,究竟誰在三番五次破壞本討論的正常處理,究竟誰在使本討論走到今天這樣不可收拾的地步,不是一清二楚嗎?Sgsg(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03:43 (UTC)
- 我對您多次解釋的就是,J君沒有觸犯規則, 因為J君沒有作為內容編者角色參與過條目編輯。如果J君本人參與條目編輯,這時才需要第三方管理員,而本案中,J君有權以管理員結案。Bluedeck 2017年4月13日 (四) 04:39 (UTC)
- 這個系統不是我發明的,不過其意圖是明顯的:VFD的投票是為了效率,但是一旦投票出現問題,還有DRV的非投票決策方法作為防禦,因此最終一定是討論勝過投票。如果您有道理,您應該此擺出道理;如果擺出道理得不到認可,應該在客棧擺出道理;如果仍然得不到認可,那就是不能做的事情。
- 本人嚴正聲明︰在處理此事之中,唯一欠妥之處在眼見地球君「要求介入」後乏人理會,地球君十號要求介入,本人十一日後始以管理員身份介入。的確早於地球君所訂期限,不過無違《存廢覆核方針》,方針表明介入程序一般為期一週,而非兩週。有需要可以延長期限,不過延長一週似乎無助於達成任何共識。早於地球君所訂期限介入,上面本人曾經致歉。而如果此事的確令閣下感到困惑、不公,本人再次向閣下致歉。閣下要就此採取行動,請參考《管理員解任投票》。要求解任,請移步互助客棧其他區發起聯署。本頁為存廢覆核請求,僅處理頁面存廢事宜。至於此文存廢,本人毫無立場,僅依據方針指引作出判斷。
- 言歸正傳,關於此文,上面本人已經指出有數個符合《關注度指引》及其他方針指引可行之策︰「一、提交來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二、講述此文何以應該成為例外,理應不受關注度指引規限;三、中文維基百科指引方針向來滯後,翻查英文版等同名方針指引,查閱可有修改空間;四、就有爭議條款提請互助客棧方針區,發起討論,爭取共識,修改指引方針或標註解釋;五、既然上面已證明「萬壽路南延」是有關注度,建立萬壽路南延,統合三路及各樣工程資料。若然資料詳盡,屆時還可以嘗試挑戰「優良」。篇幅過長時,就可以拆分子條目。」請閣下閱納。
- 另外,講回本案,地球君撤回介入以後,不計本人,Bluedeck君就可以是第三方管理員去駁回請求,維持原決。此做法亦符合《存廢覆核方針》。若然閣下認為字眼是如此重要,本人亦建議Bluedueck使用方針既定字眼去更改本案狀態。而就「無共識」爭議事宜,命題其實有所差異,存廢討論命題為「是否刪除」,本頁命題為「是否推翻決定」,所以「是否推翻決定」爭議大、無共識,不代表「是否刪除」亦無共識,不可自動延伸到存廢討論。閣下可去要求其他管理員處理。不過若然最終無其他管理員願意接手處理,推翻Bluedeck君最終決定,或閣下認為無法實行上列幾個可行之策,請勿阻礙機械人正常存檔。--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2:44 (UTC)
- 您還「毫無立場」吶?您自己算算您都作結刪除幾回了?還機械人,您可真逗。您自己行為不慎,普通用戶身份和管理員身份混淆不清,引起爭議,這能怨誰?依照維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您最該做的事就是主動避嫌。您倒好,不但不依法避嫌,反倒毫不避諱,大刀闊斧地盡情胡為。弄得不可收拾才想讓別人替你擦屁股,您下手做的時候怎麼不好好想想呢?您不要把事情推到人家Bluedeck頭上。人家Bluedeck可真是盡心盡職,直接認定您的所有行為完全合法,比您還更進一步。他直接把皮球踢回你這裡來了,這事不找你找誰?我還是勸你趕緊認錯並撤回一切處理,停止所有干擾,這才是依法依規的正路。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3:34 (UTC)
- 本人唯一立場在依指引去判斷,閣下如認為本人有預設立場,不妨將該等言辭節錄出來,好讓各位去判斷。Bluedeck君已作出最後決定,機械人存檔是正常不過,不如閣下指出問題何在?本人由頭到尾都是管理員,沒什麼好避嫌。既然閣下如此反感,本人亦無再介入,容讓Bluedeck君去與閣下商議。所以閣下想如何處理?不如直截了當講出想如何處理。--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3:46 (UTC)
- 唉,這不是我想怎樣處理的問題,而是您想怎樣處理的問題。看看上面這一多半留言,還不都是您作結刪除之後搞出來的。本來無事,平地生事,這讓我有什麼辦法。您不要不明不白地一走了之,自己做的每件事情,自己都要有勇氣承擔下來,不要依賴別人替你扛、替你善後。依法依規認個錯(起碼您讓其他人沒能判斷清楚您的身份,應主動避嫌而未避,這總算是有錯吧),將狀態恢復回救地球君離開時的狀態,以後不要再干預本案處理。這是按照法規應行的,不是我的什麼「反感」。咱們往日無冤近日無讎,我在此事之前也從來沒和您結怨,對您沒有任何個人恩怨可言,這您想必也並不否認吧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4:12 (UTC)
- 首先再強調,本人無身份混淆,該文本人亦從未曾編輯,將來亦不打算編輯此類條目。自從Bluedeck接手以後,本人已無再理會此案。在無合理理由之下,去推翻Bluedeck決定,似乎亦不恰當。閣下或者就去邀請其他管理員去處理好了。由於Bluedeck君已經處理,所以本人不會去更改狀態,依據目前狀態,機械人會在最後留言日期三日後存檔。或者閣下可與Bluedeck協商一下,看他如何決定。--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4:43 (UTC)
- 那這就不好辦了呀。一切恢復到你插手之前的狀態,這是一個合法合理的要求,說老實話並不過分吧。事情是你造成的,當然最好由你來收拾。你不收拾卻推給別人,讓別人替你收拾,自己一走了之,這在情理上是不容易說通的。希望你再考慮考慮,不要意氣用事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4:54 (UTC)
- 如果本人意氣用事,大概現在情況不是這樣了。或者閣下說一下,本人憑什麼去推翻Bluedeck君決定。本人由頭到尾都是依據指引行事,造了什麼出來要他人收拾?--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5:01 (UTC)
- 您造了個結論出來呀!Bluedeck反覆說的是:J.Wong的所有行為都是合法的,當然您的結論也是「合法的」嘍。而您說「本人憑什麼去推翻Bluedeck君決定」,他說您合法,您說他說您合法合法,轉了一圈等於您自己證明自己合法,這還挺妙的啊!大家還在就您老大人的決定進行討論的時候,您先撤了,扔下Bluedeck替您收拾爛攤子,這真不夠man啊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5:09 (UTC)
- 唯一本人決定是最後留言七日以後轉為結束,待機械人可以存檔。而此「決定」後來經社群討論以後,亦認為合理非常,並且通過修訂案,將此項流程寫入《存廢覆核方針》。若然每個個案無人回應,都要繼續不聞不問放在這,本頁長度實在堪憂。而該次修訂討論亦決定,此項流程毋須管理員資格去執行。所以由頭到尾該次狀態改變亦是純粹按照一個客觀標準——「最後留言七日以後轉為結束,容讓機械人存檔」而作出。如閣下認為此安排有問題,可提案至互助客棧要求修改。Bluedeck君不止討論本人行徑是否得當,亦有談及其對存廢討論及本存廢覆核案有何看法。此等均不宜去輕言推翻。--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5:30 (UTC)
- 你不要轉移話題、避重就輕,想把自己摘個乾淨。我雖不贊成Bluedeck的行事,但他有一點我比較欣賞,他敢擔事。面對這麼複雜困難的局面,他敢衝上來跳進火坑,這一點就比你強。你呢,不斷製造出一堆問題,自己不願承擔責任,拖了這麼久連個錯都不敢認,出了問題把別人推到前頭,你自己想想這事做得妥當不妥當?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5:43 (UTC)
- 本人現在不是在回應閣下麼?閣下有什麼指控、疑問,可以再提出來,本人自當回應。閣下認為本人「決定」有問題,私自「刪除」了本案,於是乎就耐心解釋此決定是按一個客觀標準作出,請問有何避重就輕呢?本人上面亦已道歉,又是不肯承擔責任?--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5:54 (UTC)
- 建議閣下還是︰一、與Bluedeck君商議一下;二、找其他管理員;三、去互助客棧,繼續無了期虛耗落去亦無意義。--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5:58 (UTC)
- 呵呵,剛才您還自稱「本人由頭到尾都是管理員」,只這麼一會的工夫又說自己「此項流程毋須管理員資格去執行」,這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上邊Bluedeck可給你打了保票了,說你所有行為都是管理員行為,怎麼這麼快你就縮了呢?還沒等別人上來指出,你自己先不打自招了?我挺歡迎你這樣爽快的人,你應該順着這方面多說說,我想很快咱們就能達成一致了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6:08 (UTC)
- 該項流程毋須管理員資格去執行,不代表本人在本案之中不是以管理員身份去應對。此處重點在由於有客觀標準在此,就算並非本人做這個日常例行工作,亦會有其他用戶去這樣做。正如普通用戶可以去回退,不代表管理員去回退時不是管理員,若果其是以管理員身份去應對該頁問題。--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6:23 (UTC)
- 謝天謝地,感謝您又懸崖勒馬,回到了「本人由頭到尾都是管理員」的堅定立場上來,沒讓Bluedeck臉色太難看。有您這句「本人由頭到尾都是管理員」的話,您這個混淆身份的錯誤就算坐實了,您想抵賴都賴不掉。除非您能證明您的所有行為都是普通用戶行為,否則神仙老子也救不了你。趕緊認個錯吧,別等別人來救場了,他們兜不住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6:29 (UTC)
- 為何本人要證明是普通用戶呢?閣下又不如列出本人在上面何處不是管理員?吖,又或者這樣說,上面不就說了麼,既然本人有問題,閣下可在互助客棧其他區發起聯署要求解任呀。其他管理員亦管不着其他管理員是否濫權,是否混淆身份呀。既然都救不了,就去吧,別猶豫。--J.Wong 2017年4月19日 (三) 16:42 (UTC)
- @sgsg:如果您還有關於蘆東路文章存廢覆核的更新理由,請在此列出。如果您還有其他發言,比如抗議J wong的處理、或者對於管理員的投訴,包括對DRV處理程序本身的意見,請不要在這裡提出。這些問題分別可以在管理員的討論頁(J wong、我)、互助客棧(客棧)和DRV討論頁面(DRV talk)提出,這裡是不處理這些投訴的。由於不斷在本頁提出投訴,會妨礙其他的DRV處理,所以這是擾亂的行為,最壞的情況會導致查封,因此,如要繼續投訴,請您一定轉而前往上述場所投訴。Bluedeck 2017年4月19日 (三) 20:20 (UTC)
- 你不用嚇我,也不用混淆視聽顛倒黑白。本案現在的狀態是因J.Wong非法利用管理員權限破壞正常處理程序,導致正常處理程序被打斷。這是最典型的擾亂行為,「最壞的情況會導致查封」。他唯一的出路就是趕緊恢復本討論在管理員救地球君離開時的狀態,撤銷一切違法干擾破壞,公開承認錯誤,讓本案重回正常處理的軌道Sgsg(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10:01 (UTC)
- Sgsg君,既然Bluedeck君如此問,即仍然等待閣下提其他存廢覆核理據,如此則改狀態為「候覆」。閣下有七日時間去回覆或者尋求其他管理員再度覆核本案。請注意︰如七日以後,仍無回覆,則任何用戶均可以依據《存廢覆核方針》標記本案為「結束」,容讓機械人存檔。
- 而本人深信其他管理員都會依據《關注度指引》審視此案,所以仍然建議閣下「一、提交來源,以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二、講述此文何以應該成為例外,理應不受關注度指引規限;三、中文維基百科指引方針向來滯後,翻查英文版等同名方針指引,查閱可有修改空間;四、就有爭議條款提請互助客棧方針區,發起討論,爭取共識,修改指引方針或標註解釋;五、既然上面已證明「萬壽路南延」是有關注度,建立萬壽路南延,統合三路及各樣工程資料。若然資料詳盡,屆時還可以嘗試挑戰「優良」。篇幅過長時,就可以拆分子條目。」
- 謹此。--管理員J.Wong 2017年4月20日 (四) 04:37 (UTC)
- @sgsg:如果您還有關於蘆東路文章存廢覆核的更新理由,請在此列出。如果您還有其他發言,比如抗議J wong的處理、或者對於管理員的投訴,包括對DRV處理程序本身的意見,請不要在這裡提出。這些問題分別可以在管理員的討論頁(J wong、我)、互助客棧(客棧)和DRV討論頁面(DRV talk)提出,這裡是不處理這些投訴的。由於不斷在本頁提出投訴,會妨礙其他的DRV處理,所以這是擾亂的行為,最壞的情況會導致查封,因此,如要繼續投訴,請您一定轉而前往上述場所投訴。Bluedeck 2017年4月19日 (三) 20:20 (UTC)
- 您還「毫無立場」吶?您自己算算您都作結刪除幾回了?還機械人,您可真逗。您自己行為不慎,普通用戶身份和管理員身份混淆不清,引起爭議,這能怨誰?依照維基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您最該做的事就是主動避嫌。您倒好,不但不依法避嫌,反倒毫不避諱,大刀闊斧地盡情胡為。弄得不可收拾才想讓別人替你擦屁股,您下手做的時候怎麼不好好想想呢?您不要把事情推到人家Bluedeck頭上。人家Bluedeck可真是盡心盡職,直接認定您的所有行為完全合法,比您還更進一步。他直接把皮球踢回你這裡來了,這事不找你找誰?我還是勸你趕緊認錯並撤回一切處理,停止所有干擾,這才是依法依規的正路。Sgsg(留言) 2017年4月19日 (三) 13:34 (UTC)
- 這雙簧唱得挺好嘛。不過J.Wong你再一次利用管理員身份篡改本討論的狀態,為你的違法行為又添上了一筆。你不是反覆抓住「七日」說事嗎?感謝你重複多次的自供。這恰恰暴露了你知法犯法、踐踏法律的粗暴行徑。存廢覆核方針里說得明明白白,所謂「七日」那是整個處理程序的最後階段。而本條目明明由負責處理的管理員救地球君將狀態定為狀態: ,留待第三方管理員前來處理。管理員救地球君在離開的時候明確表示,第三方管理員的人選和前來時間都無法確定,第三方管理員什麼時候前來,那是第三方管理員的事,無論要等多久,是等三天還是等三月,跟你J.Wong都沒有半點關係。你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和其他所有用戶一樣,乖乖等着第三方管理員前來處理。在第三方管理員未到之前,整個處理程序根本還沒開始,你就非法打斷正常處理程序,私自修改狀態、刪除討論,妄圖剝奪第三方管理員的處理權。你可真囂張啊,挺開心的吧。希望你把你那「七日」再重複一百遍,讓大家都來看看你非法篡權的大手筆啊。告訴你,本討論隨時都可以開展,這完全是因為你聰明絕頂的違法行為令本討論無法進入正常處理程序Sgsg(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09:50 (UTC)
- J.Wong你看你又把人家Bluedeck推出來,這可不夠意思。Bluedeck在上面已經亮明了他的觀點:1J.Wong的一切行為都合法,2J.Wong從頭到尾一直是管理員,3全盤否定由第三方管理員前來處理。本來整個案子正依法等待第三方管理員來處理,卻被你從中橫加打斷,你自己篡奪了第三方管理員的正常權限,現在又想找別人來替你解套,這不是笑話嗎!如果你公開駁斥Bluedeck的上述謬論,和他這套劃清界限,或許你還有機會脫身。可現在你說Bluedeck這套你完全贊成,決不推翻,這是你挺身而出、敢於承擔的表示。你自己就這樣用行動和表態把讓第三方管理員處理的路給堵得死死的,從此你把處理這件事的權力和責任全都由你一人壟斷了,整個維基再沒有第二個人可以替你處理。這是你自己毅然決定的,你非要這麼硬來,那別人誰也沒辦法。既然你把這事大包大攬下來,就別再把別人推出來了吧Sgsg(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09:50 (UTC)
- 另外,你不用再費盡心思改變討論狀態欄了,這沒用。我在上面早就說過了,本討論的原件早已被你親手送進了1-3月存檔區,您欽定的那個大大的「結」將流芳百世、永垂千古,誰也無法改變。這裡上面不過是個複製品。在這裡正商討怎麼處理你已經做出的違法行為,讓本案的處理依法重回正軌。你就算把本頁的狀態欄篡改一千遍,也絲毫不影響本討論Sgsg(留言) 2017年4月20日 (四) 10:31 (UTC)
- Bluedeck、J.Wong二君:已先後接到並仔細閱讀了兩位的留言,像這樣平心靜氣富有理性的留言如果能更多些,可能有不少事都好辦得多,歡迎繼續留言。因兩位此次留言有相關性,故在此一併答覆,希兩位並諸君共見同思。首先我願意接受Bluedeck您的誠懇致歉,您當時說我總想更換處理人員的發言確實不符合事實,有損我的聲譽,令我深感難過,今後願在新的基礎上友好交流溝通。最先要答覆的是J.Wong提出的解決建議,我認為這個建議雖有合理性,但在存廢覆核方針上有很大困難,因該方針嚴格限制了提案條件,新開提案將違背該方針規定,也會為今後本版的發展埋下隱患。本案目前的首要困難是第三方管理員難以介入處理,這是一個程序問題。我理解J.Wong您提出建議的思路,而且由第三方管理員處理這個方向我也是一直贊同的。有兩點我認為可以先明確,一是救地球君作為原負責處理本案的管理員的地位是合法的,二是救地球君離開前作出的將本案交由第三方管理員處理的決定是合法的。Bluedeck您之前的個人觀點是全盤否定救地球君作出的交第三方管理員處理的決定,而J.Wong您當時對Bluedeck的觀點采完全贊同的態度而沒有具體分析,這一觀點對救地球君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本案的處理。救地球君這一決定只是一個很簡單的程序決定,實在找不出有任何違法之處。至於J.Wong認為篇幅長所以不可能有其他管理員願意接手,我認為這倒不是問題,因為其實您也並沒有可能逐一詢問所有管理員,所以誰也不能確定就沒有任何一位管理員會接手。現在重要的是先為第三方管理員騰出可以接手處理的空間,其他技術細節以及本案的實體爭議可以容後再議Sgsg(留言) 2017年4月23日 (日) 12:32 (UTC)
- 另外Bluedeck提出投訴的問題,我要澄清我並沒向您投訴過J.Wong,因為您先前已否定了第三方管理員機制,我尊重您的個人選擇,所以咱們只是用戶間對共同關心問題的交流。我關注的是讓本案在法律軌道里順利解決,至於您說的投訴我目前並不關心。這一點還望您多多體諒Sgsg(留言) 2017年4月23日 (日) 12:32 (UTC)
- Sgsg君,《存廢覆核方針》訂明「七整日過後,如仍無回應,則可以結束提案,並等待存檔。」既然容許結束提案並且存檔,如若不容許用戶就無明確結論提案,即「結」案者,再度提審,反而有礙維基百科發展,做成不公,就算《存廢覆核方針》未有容許,用戶都應該可以憑藉《規則忽略方針》避開限制,再度提案。然而,正如之前所講,《釋義》訂曰︰「維基百科並非官僚」,方針不應視為法律,更不應照本宣科。方針未有禁止而又並非志於擾亂,則應容許用戶為之。相反,方針未有容許,管理員權限則不應作該用途。未知此答,可否令閣下釋疑呢?而既然《存廢覆核方針》上下疑有矛盾,本人稍後有時間亦會提案互助客棧要求修訂。--J.Wong 2017年4月23日 (日) 16:10 (UTC)
- J.Wong君,我認為您提出這個方法似值得商榷。《存廢覆核方針》訂明的所謂「七日」是處理程序的最後一步,而本討論由於第三方管理員未能接手處理,導致處理程序未能正常開始,故這個類比恐有不妥。更重要的是,就同一問題反覆提案業經《存廢覆核方針》明令禁止,所以再提案實有巨大困難。我記得過去本版管理員曾依據該方針規定,有效禁止了同一反覆提案。這一方針於本版而言十分重要。您若有意修改該方針,我認為您宜先和本版其他所有管理員商議一下,不然僅您一人贊同,其他人反對,同一反覆提案隨即會依照方針規定被刪除Sgsg(留言) 2017年4月25日 (二) 11:34 (UTC)
- 我認為如在目前方針的指引下,參照您前次提出的建議,本案或可作兩步解決方法:一是由您將本討論的狀態回退到您作結存檔前的空白狀態,直接留待第三方管理員處理,二是您在本討論中留言聲明此案仍交第三方管理員處理,您將不再參與。這樣也可以讓其他管理員明白本討論仍處於待處理狀態。至於一些具體的技術問題,比如您提出的篇幅問題,可再商議Sgsg(留言) 2017年4月25日 (二) 11:34 (UTC)
在下作為未參與任何與該條目相關討論的第三方管理員,試做出覆核意見如下:
- 關注度要求方面: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須同時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中的全部要求。條目的最後版本中,部分來源符合「第二手來源(二次文獻」的要求但不符合「有效介紹」的要求(例如新華網、人民網等來源),部分來源符合「有效介紹」的要求但不符合第二手來源的要求(例如大興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等政府網站),未見任一來源同時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中的全部要求。因此除非主張保留的一方能舉出同時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中的全部要求的來源,在下傾向於認定「蘆東路」條目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但個人認為,上述新華網、人民網等來源或許可作為「萬壽路南延工程」條目的符合關注度要求的來源。(附註:維基百科雖然允許在條目中使用第一手來源,但在關注度的認定以決定條目應否收錄這一方面,第一手來源不得作為關注度來源。這一區別應注意區分。)
- 共識的解讀方面:從存廢討論至上方的存廢覆核討論中,表達了保留意見的用戶僅有Sgsg,表達了刪除意見的用戶有Nivekin、Ricknator、Hat600、AT、Wong128hk。主張刪除的依據均是質疑來源不符合關注度要求,而主張保留的一方未能針對關注度指引,論證「蘆東路」這一主題為何符合關注度要求,因此截至目前條目應當刪除的共識明顯。
- 其他與條目本身無關的討論,不納入本次覆核意見的考慮範圍,不作更多評論。
根據以上幾點,覆核結果為:維持原決。本次覆核請求結案,如有任何新意見歡迎提交新的存廢覆核請求或前往互助客棧討論。--Wcam(留言) 2017年4月25日 (二) 15:0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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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先起草。另外,版權程序未有辦妥,請勿複製官方網站內容。--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06:2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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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重定向前的內容。—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4日 (一) 11:00 (UTC)
- my6B super君,查無此渡,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7年4月24日 (一) 18:44 (UTC)
- (*)提醒:此頁面似乎原本就並不存在,於2015年太平洋颱風季條目之連入頁面中查無此重定向。—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4月26日 (三) 03:45 (UTC)
- Sorry!請完結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0:28 (UTC)
- 查無此文,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0:0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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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重定向前的內容—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1:27 (UTC)
- (!)意見:其實閣下可以合併處理。此條目並未刪除,可透過編輯歷史取得。方法請見《重定向#編輯或取消重定向》--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12:12 (UTC)
- 已遣。--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2:2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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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重定向前的內容—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1:27 (UTC)
- 已遣。--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2:2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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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資深配音員,現時同時擔任配音領班。曾配演多個主角,包括《Keroro軍曹(有線版本)》中的主角Keroro,《寵物小精靈劇場版》的小勝,《美少女戰士最後星光》的星野光[146]。—Chantaichun1228(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7:50 (UTC)
- 既曾聲演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復還。--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4:3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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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你好,這已經是我的第六次更改,請問怎樣才達到你的標準?上一次被刪除因為超過兩頁,今次就說是廣告,((顯而易見的純破壞用戶,僅用來散發廣告宣傳的用戶。長期散發廣告)) 這不是廣告!本人實在不明白!—Celebritiesdataentry(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7:48 (UTC)
- Celebritiesdataentry君,查無此頁,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4:23 (UTC)
- @Wong128hk:該用戶想指的是他/她自己的用戶頁。4279計算過程 2017年4月27日 (四) 12:32 (UTC)
- 確為廣告,遣詞用字有欠客觀及中立,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13:55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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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可靠來源使用此譯名:[147]、[148]、[149]—Billytanghh 討論,切勿互煮 歡迎參與協作計劃 2017年4月29日 (六) 10:09 (UTC)
- (-)反對,只限小眾使用,毫無知名度。--⌬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4月29日 (六) 10:23 (UTC)
- 該次刪削為快速刪除,然而明顯未符《快速刪除方針》,而二○一七年一月廿二日存廢議討論未周,參考《重定向》,關注度並非重定向刪除理據,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發還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10: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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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資深配音員,亦是香港話劇團演員。在演藝方面,曾演出多個電影及舞台劇,並獲得多個香港舞台劇獎劇目:香港舞台劇獎最佳男主角(悲劇/正劇)和兩屆最佳男配角(悲劇/正劇)。配音方面,曾於電影及動畫配演多個主角及要角,包括《反斗奇兵(第一輯)》中的主角巴斯光年,《功夫熊貓》的施福大師,《墨攻》的巷淹中,《南洋十大邪術》的阿江。由於不知頁面前身是怎樣,因此存廢覆核請求。[150]。—Gordonhhc(留言) 2017年4月28日 (五) 14:21 (UTC)
- 之前刪除乃出因於侵犯版權,而非關注度不足,理據有欠,恕無可受理,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07:13 (UTC)
- 那麼如想重開此頁面,應怎麼辦?有沒有方法?Gordonhhc(留言) 2017年4月29日 (六) 16:14 (UTC)
- 兩大方向,一是簡單版,閣下自行尋找資料,重新撰寫,勿有類同;二是尋找版權持有人,再請其依據相關程序釋放版權。--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16:5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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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詢問刪除理由,本人下次編輯時可以多加留意。若是關注度問題,台灣有代理出書還不夠嗎?本人對維基環境尚不熟悉,還請不吝賜教。—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3日 (四) 14:08 (UTC)
- 代理出書其實關注度來說是不夠的,致管理員,當時存廢討論時我給的意見是中立,理由在原討論,應為一反對一中立,來源我有給四個,諾原作者不是像其他ACG條目作者是射後不理的話,我改投保留。該作品在日本的討論有一定的量的,盼先改成無共識保留,給原作者修訂的時間。Zest 2017年4月13日 (四) 14:25 (UTC)
- 您提出的來源無法證明關注度。另外,我給一個雖非必然但簡單的判別方法,日文維基收錄基準極為寬鬆,這樣也沒有條目的話,而且實際上也找不到合適來源的狀況下,關注度不足為由刪除可謂是無可避免。加上,就算原作者進行修改,也不會讓條目主題得到關注度,因此理應維持刪除。—AT 2017年4月13日 (四) 15:11 (UTC)
- 編輯紀錄可以得知,本人在頁面問題提出後就有補全各項資訊,一一解決後才移除模板。也有留言表示還有不足之處可以提出,未提出新的問題就提刪讓我感到很錯愕。我並不是很明白所需要的合適來源,因為我怕放置太多來源,只會使頁面看起來過度臃腫。假使資訊仍顯不足,我可以再去找出相應的來源佐證。然而,以amazon來看,我認為銷售排名不會很差。本人有羅列日本、台灣兩地資訊。我認為本作在日文、中文地區都有一定的關注度。不然代理商理應也不會去買版權。當初有看過 WP:BOOK 才創建條目的,在此請益。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12:56 (UTC)
- 如果您有看過WP:BOOK的話,應當注意到「一本書籍陳列在在線書店,譬如Amazon.com、當當網等,並不意味着該書籍就當然具有關注度。在線書店的書籍介紹可以作為書中情節的可靠來源,但是不能作為判定書籍關注度的標準,也不能作為支持書籍有關注度的依據。」,請重新閱讀何謂WP:關注度。—AT 2017年4月14日 (五) 13:11 (UTC)
- WP:關注度我有閱覽過,但是仍感不解amazon銷量排名也無法證實該書具基本的知名度,本人在此舉兩作為例,願君勿死、世界魔王,兩作排行皆與本作有著一定差異,且台灣皆無代理。參考感覺跟本人羅列的相差無異,但是仍保存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未遭提刪。能否解釋其差異性呢?還有試著舉例所謂的合適來源以便於我去找尋?漫畫這種書籍本來就很難進入書刊或者報章雜誌之列,本人也因此很難判別關注度不足的理據,還請指教。另外,感謝您快速的回應。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13:39 (UTC)
- 其他條目未被提刪不代表它具備關注度,這點要留意,因此無法作為保留的有力證據。另外,來源必須是第三方,可以是媒體,可以是書籍,可以是一些專業性高的網頁等等,如同本頁其他請求一樣舉出這些來源的話,管理員便會作出相應的判定,證明是否符合關注度。您說「漫畫這種書籍本來就很難進入書刊或者報章雜誌之列,本人也因此很難判別關注度不足的理據」,這可能是漫畫本身便不符合維基的收錄標準,這些一個根本性問題,無法解決。當然隨著動畫化或電影化等等,作品的關注度可能有所提升,屆時舉出相關來源再提請覆核即可。PS我自己也是日本愛好者,也曾經嘗試找能證實關注度的來源,可惜並未有發現。—AT 2017年4月14日 (五) 14:09 (UTC)
- 回到日本維基,セカイ魔王,事實上,不論日文或者中文,未影視化的漫畫作品參考羅列差不多都這樣。照著這樣的解釋法,大半的漫畫相關條目可能都符合過於嚴苛的所謂刪除基準,而面臨刪除。本人認為,不應以「影視化」作為關注度的代表。銷量以及討論程度,也應代表著相當的知名度。且不論在日本,連在中文的圈子(ex:百度貼吧)都有著一定的討論度。有作品即使銷量好,也時常因版權問題或者製作費用太高而無法影視化(ex:高分少女、離別的鋼琴奏鳴曲)。再者,未提出關注度問題的情況下即提刪,這未免太過迅速。毫無對應以及修正的空間,讓本人感到相當沮喪。不管最終條目的保留與否,本人認為應先行告知編寫的不全之處,而非直接的否定與移除,謝謝回應。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4日 (五) 15:00 (UTC)
- 「影視化」只是引發關注度的一個可能性,並非所有。漫畫階段已經有廣泛報導的作品比比皆是,同樣地就算是電視節目,也不代表有關注度,因此這不是主要原因。另外,不同語種的維基有各自的規定,中文維基在關注度方面要比日文維基嚴格得多,因此亦無法比較。此外,個別網站的討論熱度也不屬於維基的收錄準則,需要的是第三方的可靠來源,因此若主題本身根本不符合關注度的話,無論怎樣修改也是徒勞,況且實際上掛上關注度模板是30天後才提刪,經過存廢討論還要再等一週才會被刪除,因此並非事出突然。希望您能夠理解。—AT 2017年4月14日 (五) 17:31 (UTC)
- 我了解您說的關注度模板了,當時本人補齊資料後便逕自刪除,以為問題已經獲得改善,沒想到竟是白忙一場。雖說本人仍有些許不解之處,不過既然您如此堅持書刊報章的參考來源,我也尊重閣下身為管理員所下的決定。但是最後,本人希望您能附上一個未被影視化,頁面長度適中,有達標您心目中的關注度漫畫條目以供本人參考。本人之後會盡力比照該條目格式、參考來辦理。畢竟努力後卻白忙一場並非我所樂見的,盼以後能減少這類的狀況再次發生,本人認為有要一個作為準則的條目,以利本人以後的作業。萬分感謝。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09:44 (UTC)
- 我對漫畫不太熟悉,恕難舉出例子。如果無法辨識是否有關注度,可以先做一個簡單的篩選,就是日文維基是否有對應條目,雖說這並非必然基準,但是作為快速判定來說有一定的作用,如果日文維基有第三方可靠來源引證的話,那則更好。—AT 2017年4月15日 (六) 13:13 (UTC)
- 沒有明確的實例可以對照恐會重蹈覆轍,本人僅是想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既然如此,本人很難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類似的情況,深怕再度造成困擾。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13:55 (UTC)
- 那先找到第三方來源再編輯就好。—AT 2017年4月15日 (六) 16:16 (UTC)
- @漫畫愛好者:我懂你的想法@@,剛加入wiki也是面臨如此問題,如果不想空寫條目我建議可以從Portal:動漫/歡迎參與/請求列表這邊的條目比較具有關注度,另外有幫你備份了,只要夠關注度我就會再覆核了。Zest 2017年4月15日 (六) 20:19 (UTC)
- 了解。謝。歐歐(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22:38 (UTC)
- 那先找到第三方來源再編輯就好。—AT 2017年4月15日 (六) 16:16 (UTC)
- AT君,存廢討論之中,有此來源,未知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09:12 (UTC)
- 這是不可靠來源,純粹是blog。—AT 2017年4月22日 (六) 09:24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明關注度。鑒其為漫畫,請注意《關注度(書籍)指引》不適用於此。--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0:2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4月29日 (六) 16:5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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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對不起管理員,我發布時過於草率了,本應該逐步完成以後再發布的。願您給我一個機會改過自新,我會逐漸完善百科內容並且不含有害信息。謝謝!—Mykindtwo(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17:52 (UTC)
- 條目無實際內容,不予恢復。歡迎你繼續編輯。--Wcam(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17:5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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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51][152][153][154][155][156][157][158][159][160][161][162]。—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1日 (一) 03:19 (UTC)
- 復還。--Wcam(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18:11 (UTC)
- 狀態: 發還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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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介紹了荷蘭賭場的歷史和現狀,完全翻譯了其荷蘭語版本https://nl.wikipedia.org/wiki/Holland_Casino 的部分內容,是符合維基宗旨的頁面。—西行寺幽幽紫(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08:09 (UTC)
- 條目確實多處類似廣告和導遊內容,但有挽救的可能,請修正為百科全書語氣格式,使用中立的語調。茲決定發還存廢討論,如不儘快改善仍可能會被刪除。--Wcam(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18:19 (UTC)
- 修飾語句:已經修正過於導遊化的語氣,刪減了有遊客導向的內容。更改了摘要順序,方便閱讀。謹此!西行寺幽幽紫(留言) 2017年5月2日 (二) 08:29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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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修改了過於導遊化語氣,刪除了過於主觀的內容。調整了標題順序,方便閱讀。謹此!—西行寺幽幽紫(留言) 2017年5月2日 (二) 08:21 (UTC)
- 重複提出,無效。--Wcam(留言) 2017年5月2日 (二) 10:55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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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63][164][165][166]—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06:19 (UTC)
- 此文已經第三次申請存廢覆核,上列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非霎時》要求,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08:02 (UTC)
- 此熱帶氣旋生命史長達4天,怎可說是霎時?--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08:34 (UTC)
- 該等報導均為例行報導,之前已經講過了。
- 英文維基《關注度指引》羅列出獨立準則,並且指出文章就算不能獨立,亦非在貶低該物。此道理希望閣下亦思量一下。閣下既生在香港,應該有聽過「寵物街」、深水埗集散地。何以此等地方能聞名全港?又何以閣下樓下某電器鋪或寵物店,如非連鎖式,並無聞名全港?「寵物街」其實都只不過是一堆普通寵物店,所買物品大同小異。但其能聞名全港,就因為集中,量多。是一件「事」。閣下應該不會因為其中一間鋪歸於「寵物街」名下而覺得該鋪低人一等?話又說回來,閣下應該都嘗試過在網上搜尋資料,亦應該試過所得結果或資料其實並非該頁主題。維基百科亦極度依賴瀏覽器。閣下作為讀者之時見到前述情況不感奇怪或者題材被貶,維基百科讀者亦不會。溫黛是溫黛,令一代人無法忘懷,是因為曾經直襲香港,做成傷亡。如果當日,溫黛生成於菲律賓以東,一路向北,消散於日本以東海域,無吹襲過任何地方,今日還有沒有記得呢?維基百科並非紙本,的確位置可謂無限,但亦要顧及讀者需要,以及每個題目能否得到相稱瀏覽量。假如無風季總覽,無導航模板,無分類,「盧碧」獨自一文在芸芸條目之中,如何得到足夠瀏覽?現時置於「2015年太平洋颱風季」,就是一件「事」了,就好像「寵物街」一樣。--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09:03 (UTC)
- 看看《關注度指引·非霎時》怎麼說。
「對宣告、體育的日常新聞報道乃至小報新聞都不足以讓某個主題擁有其獨立條目。」
- 颱風是嗎?
「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道。」
- 這4個來源已滿足了以上要求。《關注度》那裏說需要災情報道?
《關注度#維基百科要求關注度的道理》:「這些主題可能是原創觀點,不能被證實。其次,這些主題可能很少有人關心,從而在條目編寫過程中沒有合作和討論。最後,沒有可靠的文獻對主題進行評價,很可能導致條目內容不中立。」
- (:)回應這些主題可能是原創觀點,不能被證實:不見得。各部門的報告和以上來源已可寫好此條目。
- (:)回應這些主題可能很少有人關心,從而在條目編寫過程中沒有合作和討論:翻查編輯歷史,已有不少人編輯。
- (:)回應沒有可靠的文獻對主題進行評價,很可能導致條目內容不中立:此上不就有來源嗎?--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09:43 (UTC)
- 體育日常報導尚且不可成為關注度證明,颱風例行報導又何以可援為證?不少編輯不等於多人關注,兩者無必然關係。關注度不規範內容,而之前諸多存廢討論及存廢覆核亦無人質疑內容,不論。--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0:08 (UTC)
- (+)支持本人支持Wong128hk,因本文已經殆盡於2016年太平洋颱風季,請 Morgan Siu留意並參考第一次存廢覆核請求,謝謝。my6B super(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10:22 (UTC)
- 閣下尚未正面回應。--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10:27 (UTC)
- 颱風例行報導不足以證明關注度,亦不足以支持建立獨立條目。《釋義‧非官僚》訂曰,本站並非照本宣科,可能《關注度指引》相關段落的確無明文表明「例行報導」不可,但從其他字眼,例如「短時間報導不足以證明關注度」、「宣告、體育等日常報導不足以讓某主題獨立成文」可證明此點。每逢有颱風均有此等報導,即為颱風生成宣告報導,即未足以證明其關注度。就此指引而言,若然其有非例行報導佐證其關注度,則毋須持續報導即亦可證其關注度。該句意思若此。--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2:17 (UTC)
- 報道就是報道,那有分長短時間?每逢有颱風登陸,皆會有報道,那麼那些又是否例行報道?目前對「例行報道」的定義尚未清晰。--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6日 (三) 13:13 (UTC)
- 每次登陸,受影響地方均有所不同,而影響亦可大可小,此等情況絕不會是例行報導。相反,生成報導就每篇都大同小異,無法用以篩選。而亦正如閣下所援報導均集中於七月廿三日,即是生成翌日。另外,來源一、來源二、來源三及來源四均僅屬提及,未有有效介紹,所以亦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4:27 (UTC)
- 來源四有介紹此熱帶氣旋的路徑,所以並非例行報道。此熱帶氣旋亦有特別之處,就是「這個低壓有趣在於形成的緯度較高,是從中緯度鋒面末端的環流逐漸發展而成,並非平常在菲律賓或關島附近熱帶海域所生成的系統,算是比較少見到的狀況。」「每逢有颱風均有此等報導,即為颱風生成宣告報導,即未足以證明其關注度。就此指引而言,若然其有非例行報導佐證其關注度,則毋須持續報導即亦可證其關注度。該句意思若此。」為閣下之個人意見,真正是否此意,則需要到互助客棧討論。--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27日 (四) 03:00 (UTC)
- N-C16君、Samson2005君、林天蓬君、AT君、Jarodalien君及Nivekin君,現提案者表示來源四對此熱帶風暴有有效介紹,亦有講述其獨特之處。未知諸位意下如何?
- Morgan Siu君,此的確可能是本人個人見解,如認為有問題,可以移步至互助客棧發起討論,得到共識後,加註《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4:20 (UTC)
- 個人偏向維持現狀。其一,沒有登陸,對人類沒有造成影響,因此只有例行報道(也就是有熱帶氣旋出現了的消息)。其二,熱帶氣旋只要有特別之處就符合收錄的先例一開,恐怕將形成氣象類條目不受關注度限制的情況出現,不認為這樣一句兩句的內容可以蓋過關注度。—AT 2017年4月27日 (四) 10:37 (UTC)
- (+)同意AT所說。--N-C16(留言) 2017年4月29日 (六) 04:24 (UTC)
- [167]並非颱風生成宣告,大概指打破某項紀錄。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30日 (日) 08:51 (UTC)
- 那是指隔了多久才有第二個颱風,不特指此颱風。—AT 2017年4月30日 (日) 17:29 (UTC)
- [167]並非颱風生成宣告,大概指打破某項紀錄。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4月30日 (日) 08:51 (UTC)
- (+)同意AT所說。my6B super(留言) 2017年5月1日 (一) 04:52 (UTC)
- 既然互助客棧已經展開討論,且結此案,待其完結。目前而言,維持原決,直至有新共識或新來源。Morgan Siu君,亦可留意有否相關學術研究。如有,本處亦會受納。--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7:05 (UTC)
- (+)同意AT所說。--N-C16(留言) 2017年4月29日 (六) 04:24 (UTC)
- 個人偏向維持現狀。其一,沒有登陸,對人類沒有造成影響,因此只有例行報道(也就是有熱帶氣旋出現了的消息)。其二,熱帶氣旋只要有特別之處就符合收錄的先例一開,恐怕將形成氣象類條目不受關注度限制的情況出現,不認為這樣一句兩句的內容可以蓋過關注度。—AT 2017年4月27日 (四) 10:3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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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非管理員胡亂結案,該列表沒有可比較的資訊,不符合WP:列表的要求。—116.49.92.251(留言) 2017年4月10日 (一) 14:52 (UTC)
- 蘭斯特君、StevenK234君、Bugsung君及TEntEn4279君,據獨立列表存廢標準方針,列表必須提供各項簡介或其他資訊,令列表不致可用分類取代。請修訂此列表,或者證明此列表應作例外,否則將會推翻原決,刪削此列表。謹此通知。--J.Wong 2017年4月10日 (一) 15:23 (UTC)
- OK,同意方針,不過我想留住列表,請給本人一週時間,我將會讓列表補充更多資訊。Zest 2017年4月10日 (一) 19:02 (UTC)
- 其他語言的版本中也有類似但被保留的狀況。(改用星號並加上以英文字母首來分類的細分。)[168][169][170][171][172][173][174][175][176][177][178]--4279計算過程 2017年4月11日 (二) 04:39 (UTC)
- 其他語言版本當然可以參考,不過不可以與既定方針或指引有所矛盾。
- 蘭斯特君,有請。一週為限,四月十八日再議。--J.Wong 2017年4月11日 (二) 07:46 (UTC)
- 追求完美害了自己XD[開玩笑的],到時記得Ping我,本人最愛用沙盒編輯了。Zest 2017年4月11日 (二) 08:43 (UTC)
- 依照其他語言版本,建議改用星號。幸好在期中考前還看得到結果4279計算過程 2017年4月11日 (二) 12:04 (UTC)
- @蘭斯特:(*)提醒,期限已到,但未見任何改善。4279計算過程 2017年4月18日 (二) 03:18 (UTC)
- @Wong128hk::四月十八已到,但條目未見任何改善。4279計算過程 2017年4月18日 (二) 04:25 (UTC)
- 蘭斯特君,請問情況如何?--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05:42 (UTC)
- @TEntEn4279、Wong128hk:,這裡是沙盒,請參閱,如無問題麻煩管理員幫我移動(條目過大電腦無法複製qq),另外其實是尚未完成的,因為格式上板模超過系統上限,我分割成四區,詳細參見,還有一些綠鏈無法顯示,暫時替換紅鏈,數量比我想像中還要多。可能會有重複條目,我晚上還會在整理。Zest 2017年4月18日 (二) 10:02 (UTC)
- 晚上10點會回來,剛剛在看了一下還有些我編輯中的標註,需要整理(1.同樣名稱不同的譯名、2.有條目的連結和連到日文wiki的連結、3.符號和註解>(漫畫家)、4.還有剩下的。)Zest 2017年4月18日 (二) 10:07 (UTC)
- 目前而言,已初步符合獨立列表存廢標準方針,既然需要更多時間,乃押後兩週,五月二日再議。--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10:43 (UTC)
- 以達成列表的不可被分類取代,另外想請教使用版模tsl已超過系統上限(1000)個,是需要分隔成兩個條目嗎?,例如日本漫畫家列表(A~N) (M~Z) 還是要用其他的方式比較適合,我是想要分隔,因為電腦要編輯大條目已經出現延遲(表格和版模多)。Zest 2017年4月18日 (二) 11:00 (UTC)
- 分段分頁皆可。--J.Wong 2017年4月18日 (二) 19:46 (UTC)
- 至管理員,依目前頁面建議改名成獲獎漫畫家列表,本頁列入的接為曾獲獎者,其他的另外再找時間撰寫(須參考資料的)。此條目請複查之。應符以上要求。Zest 2017年5月1日 (一) 04:19 (UTC)
- 蘭斯特君,內容已經符合《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至於標題,是否應該改為「日本獲獎漫畫家列表」?--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5:15 (UTC)
- 內容已經符合《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8:11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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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79][180][181]—AT 2017年5月1日 (一) 17:3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8:23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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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82][183][184][185]—AT 2017年5月1日 (一) 17:37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請考慮上文下理,其他排版因素,是否適合副拆,內容排版必須令讀者易於理解。--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8:3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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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大陸當今有名作家 必留!!—鄭俊良(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09:39 (UTC)
- (※)注意:條目還沒被刪,不能覆核。 -KRF(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09:42 (UTC)
- 已刪版本確實只有模板,符《快速刪除方針》,刪削無誤,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而未刪者,請移步二○一七年五月二日存廢討論留言。--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10:1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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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新藝人—Stargazegroup2014(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07:29 (UTC)
- Stargazegroup2014君,請就王曉敏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吳智傑,尋無此文,請正其題,以資處理。--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08:24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4日 (四) 11:4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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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09:52 (UTC)
- 之前,此渡本來內容類同於「三重交流道」已刪內容,而「三重交流道」曾經「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存廢討論」議決刪除。該頁轉為渡向「三重交流道」,然「三重交流道」被刪,此頁頓成孤立頁面,故為所快速刪削。今見之已不然,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至於三重交流道,《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0: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4日 (四) 11:4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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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4月26日 (三) 09:55 (UTC)
- 之前,此渡本來內容類同於「麻豆交流道」已刪內容,而「麻豆交流道」曾經「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存廢討論」議決刪除。該頁轉為渡向「麻豆交流道」,然「麻豆交流道」被刪,此頁頓成孤立頁面,故為所快速刪削。今已不然,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至於麻豆交流道,《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4月26日 (三) 10:3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4日 (四) 11: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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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條目有不少歷史版本,雖然路線重新規畫但舊路線仍算是臺南捷運的歷史(即使僅存在歷史版本中),若因此刪除會造成前人努力付諸流水,日後擴充相關條目時亦需重新蒐集資料,希望能恢復條目。—Poem(留言) 2017年5月4日 (四) 07:23 (UTC)
- 內容確實已經存在於「臺南捷運」,既如此就必要另文撰錄,存廢討論亦未見有誤,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4日 (四) 12:3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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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Iokseng(留言) 2017年4月15日 (六) 03:02 (UTC)
- WP:別跟著闖紅燈。—AT 2017年4月15日 (六) 16:23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22日 (六) 10:38 (UTC)
- [186][187][188][189]。140.112.24.26(留言) 2017年4月27日 (四) 09:15 (UTC)
- 來源一及來源四均未夠深入,而來源二及三則僅為提及,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請提交其他來源。--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10:2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04:4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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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他是香港的新男藝人 http://www.stargazegroup.com/%E5%90%B3%E6%99%BA%E6%9D%B0/—Stargazegroup2014(留言) 2017年4月27日 (四) 03:35 (UTC)
- 上列來源並非獨立來源,亦無法存取。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4:43 (UTC)
- 香港新男藝人,於2017出演電視劇(熱戀100天)、網絡劇(奪命島)同TVB轉部頭約 麥長青擔正「亞視劇」- 東網On.cc(Video)、電影(沒有傍晚的後天)、網絡影片(STAKK)幪面交友實驗,「朴寶劍」,「T.O.P」,「孔劉」,你又會選擇誰? Part 1 - STAKK(Video)幪面交友實驗,「朴寶劍」,「T.O.P」,「孔劉」,你又會選擇誰? Part 2 - STAKK(Video),參與及出席不同的活動和專訪,包括: PUMA X Fenty Pop Up、與星淘集團旗下藝人龐景峰、曹敏寶、周美欣、吳智傑出席E+ Magazine的新年專訪[190]、ViuTV 商雙,星淘集團的男新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targazegroup2014(對話|貢獻)於2017年4月27日 (木) 12:55 (UTC)加入。
- 請詳閱《關注度指引》第二段以悉何謂所需來源。另外,亦可參閱《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5:3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04:4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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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她是香港新女藝人 http://www.stargazegroup.com/%E7%8E%8B%E6%9B%89%E6%95%8F/—Stargazegroup2014(留言) 2017年4月27日 (四) 03:37 (UTC)
- 上列來源並非獨立來源,而此網頁亦未可存取。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4:47 (UTC)
- 香港新女藝人,於2017出演網絡劇(奪命島)同TVB轉部頭約 麥長青擔正「亞視劇」- 東網On.cc(Video)、參與及出席不同的活動和專訪,包括: PUMA X Fenty Pop Up、與星淘集團旗下藝人龐景峰、曹敏寶、周美欣、吳智杰出席E+ Magazine的新年專訪[191]、ViuTV 商雙,星淘集團的女新人—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targazegroup2014(對話|貢獻)於2017年4月27日 (木) 12:55 (UTC)加入。
- 請詳閱《關注度指引》第二段以悉何謂所需來源。另外,亦可參閱《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4月27日 (四) 05:4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04:5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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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配演韓劇閉嘴!花美男樂團其中一個主角金河振/金夏真(HKTV譯名),而HKTV的官方片尾配音表亦可作證明(附上片源[192])。—Gordonhhc(留言) 2017年4月30日 (日) 16:48 (UTC)
- Gordonhhc君,上列來源無法閱覽,請另備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7:14 (UTC)
- 我喺電腦睇是睇到的,唔緊要啦,哩個來源係HKTV播哩套劇嘅截圖,希望來源ok啦[193]Gordonhhc(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12:57 (UTC)
- 既曾聲演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然而,請考慮是否有需要副拆,留意上文下理,及是否能令讀者易於理解。--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11:1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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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基本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5日 (五) 08:19 (UTC)
- 的確,現時《小小作品指引》有所不足。翻查既刪,此文雖短於前述指引要求,但已有基本內容,而且有潛質可以擴充。如此而言,刪除對維基百科並非有利。今援《規則忽略方針》,立以為例外,推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04:56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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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94][195][196][197][198][199]—寫字板(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09:42 (UTC)
- (!)意見 好像全是同一條新聞轉載,也沒有介紹個別車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0:36 (UTC)
- 鑑於原提刪理由為過期小小作品,而不是關注度不足,我撤回請求。--寫字板(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2:28 (UTC)
- 呈請者撤回其案,結。--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07:33 (UTC)
- (!)意見 好像全是同一條新聞轉載,也沒有介紹個別車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0:36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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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0][201][202][203][204][205]—寫字板(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09:58 (UTC)
- 翻查紀錄,「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存廢討論」對象應為「南海神廟站」,而非消歧義頁「廟頭站」。上列來源已足證其關注度,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不過,副拆之前,請考慮該內容應該放予何處才能令讀者更易於理解內容。--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08: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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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五票保留,五票刪除,其他意見傾向刪除。節錄刪除方意見:「敝人不認同此類綽號適合作爲正式的重定向,如同習包子不能重定向至習近平。」「由粵語維基負責收錄這個暱稱會較合適。」—⌬胡蘿蔔 BOARD · CHEM 2017年5月5日 (五) 16:00 (UTC)
- 主要參考《重定向》,雖然並未成為方針,不過當中內容亦為慣例。就存廢討論而言,存廢討論並非投票,是故不計人數。主留方理據較強,首先證明此名確為特朗普別稱,而所以符合《重定向》所言重定向目的。主刪方理據有關注度,然而《關注度指引》乃用以判斷某主題應否用獨立條目介紹,所其不適用於重定向。至於「如同胡面癱不能重定向至胡錦濤,習包子不能重定向至習近平。」,《重定向》亦規定重定向不可用於冒犯、攻擊,而「侵侵」屬於中性稱呼,並無攻擊意味,不符《重定向》刪除理由一段。本人亦未見違反其他刪除理由,亦未見AT君判斷有誤,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10:29 (UTC)
- 狀態: 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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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當初因為與維基共享資源內容重複而提交刪除,現在維基共享資源的內容已被刪除,換句話說,當初刪除的原因已不存在,所以請准予恢復,謝謝。—Akira123(留言) 2017年5月7日 (日) 16:17 (UTC)
- 還原。—AT 2017年5月7日 (日) 17:19 (UTC)
- 狀態: 請求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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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不是廣告, 也不是宣傳。 如要刪除, 是否也應該提出合理的解釋。 這是一位學者教授, 在二岸都有相當的學術地位。難道維基百科是一個只放電視電影明星的地方嗎?連合理的理由都沒有就刪除,真是令人失望。—Frizzyhair2015(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8:12 (UTC)
- 重複提出;已將您在此次提案的文字複製到上面的提案。—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8日 (一) 08:1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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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問點解要刪除本頁小巴主題,因為本個主題是知道翠林邨居民接駁寶琳站港鐵將軍澳綫服務。—59.148.122.5(留言) 2017年4月30日 (日) 07:37 (UTC)
- 此文經二○一七年一月十八日存廢討論議決刪除,理由為缺乏關注度。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4月30日 (日) 10:4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06:46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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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見此,在下已經擴充並查找到了更多來源,但還是被另一位維基人無理由反覆回退至重定向。請求重新考量該條目有無必要成為重定向?—🎂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00:08 (UTC)
- 此文經「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存廢討論」議決併兼,其理由為關注度缺乏,故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04:31 (UTC)
- 來源:0102030405060708091011,這些足夠嗎?--🎂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18:16 (UTC)
- 《關注度指引》明言關注度不能上下繼承,即團體具有關注度不代表成員自動具有關注度。請提供該人物獨立於團體之外活動的關注度來源。下同。--Wcam(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8:54 (UTC)
- 所列舉的來源中,有提及該人物的內容。這難道還不表明「該人物獨立於團體之外活動的關注度來源」麼?如果那些媒體只提及SNH48,則表明只關注這個組合,而,在其中有特別指出「孔肖吟」這個人,難道不證明,該傳媒也同時關注此人的動向(如果不關注,為何點出其中的這一人,要知道該組合成員有一百多人)。這與「上下繼承」的含義並不相同吧。李宇琪的也是如此。--🎂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19:23 (UTC)
- 請注意不要循環論證。符合關注度的來源必須是獨立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而且是以該人物為中心作介紹,因此提及不能算作有關注度。至於怎樣才算符合關注度,請查看過去通過覆核的同類型條目,謝謝。—AT 2017年5月6日 (六) 17:24 (UTC)
- (:)回應好吧,我又找到了:Zhang Yuge dan Kong XiaoYin SNH48 Alami Pelecehan di Republik Ceko?(SNH48成員張語格、孔肖吟在捷克布拉格街頭遭強吻失聲痛哭),孔肖吟陸婷熱舞《心動》SWIN團員快板首秀,心動的味道第三期孔肖吟陸婷接棒 與SWIN成員田書臣蔡徐坤斗舞,孔肖吟 榮獲「新浪最佳潮流獎」,SNH48成員孔肖吟、陸婷作為第三期的心動食客,近日,S隊的陳思、孫芮、孔肖吟、錢蓓婷、李宇琪登上綜藝節目,但不同於其他門檻低的競技類綜藝,她們選擇了需要專業喜劇基礎的《笑傲江湖》開始了她們的相聲初體驗,以上算不算有可靠來源的傳媒以孔肖吟為中心人物介紹?--🎂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6日 (六) 18:54 (UTC)
- 請注意不要循環論證。符合關注度的來源必須是獨立的第三方可靠來源,而且是以該人物為中心作介紹,因此提及不能算作有關注度。至於怎樣才算符合關注度,請查看過去通過覆核的同類型條目,謝謝。—AT 2017年5月6日 (六) 17:24 (UTC)
- 所列舉的來源中,有提及該人物的內容。這難道還不表明「該人物獨立於團體之外活動的關注度來源」麼?如果那些媒體只提及SNH48,則表明只關注這個組合,而,在其中有特別指出「孔肖吟」這個人,難道不證明,該傳媒也同時關注此人的動向(如果不關注,為何點出其中的這一人,要知道該組合成員有一百多人)。這與「上下繼承」的含義並不相同吧。李宇琪的也是如此。--🎂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19:23 (UTC)
- 上列來源已經接近要求,不過尚欠深入。建議閣下找尋專訪,及其單獨工作情況報導。--J.Wong 2017年5月7日 (日) 03:05 (UTC)
- 視頻的專訪算不算:專訪孔肖吟 自爆想演變態殺手,微電影的主演算不算:SNH48《紀念品》榮摘兩項大獎,導演:張競 主演:張語格 孔肖吟 馮薪朵,上台領獎算不算:微博FANS選擇最佳人氣獎:《紀念品》,北京國際微電影節孔肖吟上台領獎,以上算不算單獨工作且有效關注度。--🎂🎂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8日 (一) 10:36 (UTC)
- 《關注度指引》明言關注度不能上下繼承,即團體具有關注度不代表成員自動具有關注度。請提供該人物獨立於團體之外活動的關注度來源。下同。--Wcam(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8:5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唯副拆之前,請考慮如何展示內容才能令讀者最易理解內容。--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09:3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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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被回退見此,覆核理由同孔肖吟,請予重新考量該條目是否有必要成為重定向?—🎂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00:14 (UTC)
- 此文經「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存廢討論」議決併兼,其理由為關注度缺乏,故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5月5日 (五) 04:32 (UTC)
- 如下,00,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如果不夠,在下繼續尋找--🎂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18:42 (UTC)
- 繼續補充,以下娛樂新聞都有提及李宇琪,而並非整個SNH48組合,近日,S隊的陳思、孫芮、孔肖吟、錢蓓婷、李宇琪登上綜藝節目,但不同於其他門檻低的競技類綜藝,她們選擇了需要專業喜劇基礎的《笑傲江湖》開始了她們的相聲初體驗,晚19點,迎來了楊陽洋、寶兒等萌娃和尼格買提、沈夢辰、徐浩、SNH48組合成員錢蓓婷、李宇琪等明星嘉賓加盟的動畫益智挑戰類節目《零零大冒險》,袁雨楨捅刀李宇琪「毛多」 少女團上演終極「濕身」對決,SNH48成員黃婷婷、莫寒、李宇琪等提前與媒體見面,青春活力的SNH48女團「第一美女」鞠婧禕攜李宇琪、曾艷芬、莫寒三位萌妹子,與大學生們一起揭露「極品男友」排行榜。--🎂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6日 (六) 19:07 (UTC)
- 再續,視頻專訪 李宇琪既期待又怕受傷害,SNH48成員CJ現場訪談-吳哲晗、莫寒、李宇琪、戴萌、錢蓓婷、陳觀慧,SNH48做客《樂見大牌》,黃婷婷 趙粵 李宇琪這些都深度涉及到了李宇琪,夠深入了吧。--🎂🎂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8日 (一) 11:08 (UTC)
- (:)回應按順序:
- 再續,視頻專訪 李宇琪既期待又怕受傷害,SNH48成員CJ現場訪談-吳哲晗、莫寒、李宇琪、戴萌、錢蓓婷、陳觀慧,SNH48做客《樂見大牌》,黃婷婷 趙粵 李宇琪這些都深度涉及到了李宇琪,夠深入了吧。--🎂🎂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8日 (一) 11:08 (UTC)
- 繼續補充,以下娛樂新聞都有提及李宇琪,而並非整個SNH48組合,近日,S隊的陳思、孫芮、孔肖吟、錢蓓婷、李宇琪登上綜藝節目,但不同於其他門檻低的競技類綜藝,她們選擇了需要專業喜劇基礎的《笑傲江湖》開始了她們的相聲初體驗,晚19點,迎來了楊陽洋、寶兒等萌娃和尼格買提、沈夢辰、徐浩、SNH48組合成員錢蓓婷、李宇琪等明星嘉賓加盟的動畫益智挑戰類節目《零零大冒險》,袁雨楨捅刀李宇琪「毛多」 少女團上演終極「濕身」對決,SNH48成員黃婷婷、莫寒、李宇琪等提前與媒體見面,青春活力的SNH48女團「第一美女」鞠婧禕攜李宇琪、曾艷芬、莫寒三位萌妹子,與大學生們一起揭露「極品男友」排行榜。--🎂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6日 (六) 19:07 (UTC)
- 官網,非獨立來源
- 同上
- SNH48新歌演唱會售票→無獨立的個人介紹
- 壹读,不經篩選的個人評論
- 《天天向上》在線視頻觀看→第一手來源
- 團體相關,無獨立介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網絡選舉投票,無關注度效力
- 團體相關,無獨立介紹
- 不相關來源
- 選舉視頻,第一手來源
- 不相關
- 綜藝視頻網站的介紹,非獨立來源,無獨立介紹
- 無獨立介紹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視頻網站投稿,屬個人評論
- 無獨立介紹
- 同上
---EOF--- 所以以上沒有 符合WP:N和WP:BIO中所述條件的來源。僅僅是提及該個人或和其他人一起接受兩句簡單的採訪是不足以說明具有關注度的,建議閣下仔細閱讀之後再做搜尋。谷戻り(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17:0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唯副拆之前,請考慮如何展示內容才能令讀者最易理解內容。--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0:1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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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基本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5日 (五) 08:19 (UTC)
- 書生君,此文確實未符《小小作品指引》,閣下會否願意去補足一下內容?--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02:12 (UTC)
- 有出生死亡日期,作何職業。還有規範控制模板,已經有了最基本的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8日 (一) 02:58 (UTC)
- 指引既存,則仍需遵從,相關內容仍屬於易於尋獲,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0: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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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基本內容,超過了詞典的定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5日 (五) 08:20 (UTC)
- 書生君,此文尚有關注度問題,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05:26 (UTC)
- [206],很多介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6日 (六) 15:18 (UTC)
- 指引既存,則仍需遵從,相關內容仍屬於易於尋獲,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0:3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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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配演動畫信蜂其中一個主角肉排/Steak(HKTV譯名),而HKTV的官方片尾配音表亦可作證明(附上片源[207]及截圖[208])。—Gordonhhc(留言) 2017年5月5日 (五) 17:21 (UTC)
- 還有否參與其他劇集或電影?--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11:53 (UTC)
- 有參演其他HKTV外購劇集之配音工作,但不是主角,動畫相比較多配要角或主角Gordonhhc(留言) 2017年5月6日 (六) 14:53 (UTC)
- 既曾聲演主角,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0:5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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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09][210][211][212][213]—AT 2017年5月6日 (六) 16:26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九日存廢討論所決,予以復還,及維持快速刪除原決,繼續保留。--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1:4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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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符合非中文重定向,學術名稱,來源:胡順江. 實用醫護術語 第二版. 台灣: 偉華書局有限公司. 2005年3月: 33頁. ISBN 957-640-718-4. 、[214]— Willy1018(留言) 2017年5月6日 (六) 17:31 (UTC)
- 此字不止麻碎學一個解釋,還有其他解釋,此重定向在中文語境之中會構成混亂,未符《重定向》,而《收錄準則》訂曰,維基百科並非字典,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3:48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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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類別有條目,理由消失。—N-C16(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1:24 (UTC)
- 沒記錯的話,這類分類可以直接創建—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9日 (二) 02: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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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有超過詞典定義的基本內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5月8日 (一) 01:53 (UTC)
- 指引既存,則仍需遵從,相關內容仍屬於易於尋獲,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0:1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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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劉學銚先生為當代少數台灣具有深度邊疆蒙藏民族學識之學者. 也曾多次應邀到大陸進行學術演講. 曾出版過很多具有學術代表的作品. 在學術地位上有其相當重要的地位.理應有他的維基頁面. 請提供您刪除該頁面的理由.—Frizzyhair2015(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3:55 (UTC)
- 這不是廣告, 也不是宣傳。 如要刪除, 請提出合理的解釋。 這是一位學者教授, 在二岸都有相當的學術地位。請注意, 這不是廣告, 也不是宣傳!!一旦核准, 我們還會安排電話訪問, 及書信訪問。 申請維基中文是因為方便一些外國學者查詢。 劉學銚教授有不少對於邊疆蒙藏民族研究的論文已引起國外研究學者的注意, 但所能擁有的資源太少, 希望在在網上有更多相關資料。 —Frizzyhair2015(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8:12 (UTC)
- (!)意見 廣告宣傳與否,與主體無關,看的是行文寫作方法。--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10日 (三) 04:49 (UTC)
- 依據《收錄準則》,本站不收履歷,鑒之,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而據《非原創研究方針》及《可供查證方針》,如一手來源出於編者之手,本站不予採納,請悉。--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0:3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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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2日 (二) 09:25 (UTC)
- 留意交通號誌—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3日 (三) 03:09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09:1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11日 (四) 04:5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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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09:55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10:2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11日 (四) 04:5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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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3日 (三) 10:04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5月3日 (三) 10:2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11日 (四) 04:51 (UTC)
- 狀態: 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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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4/01由非管理員結案,而且結案原因明顯是亂來的。@TEntEn4279:—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3:19 (UTC)
- (*)提醒:@TEntEn4279:你看到被畫上刪除線的理由不是刪除理由,本案的刪除理由在「#30天後仍掛有{{tl|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章節的底部
(請不要在橫線下參與討論,以免出現錯誤。)
- (×)刪除理據:「沒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Wikipedia:關注度中的標準」;
提報以上關注度不足條目的維基人及時間:
—Nivekin※請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02:11 (UTC)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 OVERLAP、名神會、中島組、倭和會、孖T、後龍交流道 (台72線)(已重定向)、余夢鯉、魏文焲、陳五昌、藍光策、熊子逸。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 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 這個才是刪除理由,並非@TEntEn4279:您所看到的「
(×)刪除:這項和以下關於指定暴力團的條目,無論有無關注度,如果通篇沒有來源都應刪除,因為涉及負面生者傳記(將某人指為黑道)。--KRF(留言) 2017年4月1日 (六) 02:32 (UTC)」這則,這個並不是本案的刪除理由,您弄錯了。--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聯絡) 2017年5月11日 (四) 03:46 (UTC)- User:TEntEn4279已經撤回結案,故請求理由消失。—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11日 (四) 04:36 (UTC)
- 狀態: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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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還在編輯當中 為什麼就被刪除了,第一次用維基是否可以協助—Pandurahk(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01:19 (UTC)
- (!)意見:頁面未刪除,不應提交至存廢覆核請求。4279計算過程 2017年5月12日 (五) 01:30 (UTC)
- 未刪除,請求無效。--Wcam(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15:1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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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共享資源檔案被刪除—A2093064#Talk 2017年5月11日 (四) 04:46 (UTC)
- 復還,但請修正來源並儘快使用。--Wcam(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17: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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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您好。我念的這所美國學校剛成立20周年(www.kgi.edu),屬於Claremont Colleges的成員。已檢索到的關於學校中文的信息均是錯誤有紕漏的,所以想通過中文維基建立條目增設新的內容。新手第一次創建條目,不是特別清楚規則,導致被嫌疑為廣告。我創立條目的本意是想幫看不懂英文原文、或無法通過正常獲取正確學校信息的網友讀取信息。我請求恢復該頁面,我會對內容進行修改使得頁面符合維基要求。謝謝!—Meowmiukat(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14:58 (UTC)
- 內容及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客觀,條目的刪除符合《快速刪除方針》,駁回請求。請以中立的觀點重新撰寫。--Wcam(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15:18 (UTC)
- @Meowmiukat:,基於你是新手,所以我幫你改寫了。在維基講求資料來源與中立觀點,應避免加入宣傳內容。之後可以自行補充內容。有問題可提出。--Zest 2017年5月13日 (六) 00:2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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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2 (UTC)
- (:)回應 關注度仍有問題,同意交存廢討論或覆核。--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23 (UTC)
- 條目已被速刪,但存廢覆核仍存在,可以繼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2:21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3日 (六) 02:39 (UTC)
- 狀態: 復還並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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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引用,復原並移動到Wikipedia:醫學專題/Navbar,即不合G15—A2093064#Talk 2017年5月13日 (六) 11:08 (UTC)
- 完成,請儘快完善。--Wcam(留言) 2017年5月14日 (日) 13:02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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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2 (UTC)
- (:)回應 關注度仍有問題,同意交存廢討論或覆核。--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23 (UTC)
- 條目已被速刪,但存廢覆核仍存在,可以繼續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2:21 (UTC)
- 逐風天地君及Nivekin君,現時此條目經歷過兩次存廢程序,一為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存廢討論議決併兼至「紹治帝」;二為快速刪除決定,先援《快速刪除方針》G5款刪削,後自翻其決,復還既刪。而目前已經再提交關注度提報。如無異議,建議續按《關注度指引》處理,交存廢討論再次審核。--J.Wong 2017年5月11日 (四) 10:42 (UTC)
- @Wong128hk:謝謝。我將在存廢討論里新開討論。不過,頁面存廢討論里都是「刪除、合併、移動」等選項,並無「保留」選項,不知該如何操作。--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11:24 (UTC)
- 看了一下歷史記錄,這個應該是我提交的「阮福綿宇」,結果被覆蓋了。上面那個才是真的「阮福洪伉」。--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23:37 (UTC)
- 已易其題。上面在下所說為︰此條目曾經因為關注度不足以提刪,最後處以併兼。然後,速刪決時,管理員自翻其決,並復還既刪。之後,有用戶再懸掛關注度模板,此處所說按《關注度指引》處理,即由再掛模板當日起計三十日後,如果其他用戶檢查後仍覺得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就會按該指引提刪。所以閣下毋須提刪,只需等待即可。--J.Wong 2017年5月12日 (五) 02:39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3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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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6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3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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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6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37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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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7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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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7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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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8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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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8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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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Nivekin:以該條目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9/12曾被討論刪除為由,重新將該條目以G5提請快速刪除。但該條目是我根據史料重寫,與原被刪條目差別巨大,並不符合G5重新快速提刪的要求,而應提交存廢討論或覆核。—大南國史館從九品筆帖式(留言) 2017年5月8日 (一) 04:08 (UTC)
- 既已提案存廢討論,則本案暫且結束。--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6:48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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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面曾多次送交存廢討論:2012年7月9日,討論結果為併入VOCALOID_CHINA#樂正綾;2013年2月13日,討論結果為維持刪除或合併。重建版本需要覆核。—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10:42 (UTC)
- 本角色在ACG界是非常知名的,而且英語也有收錄en:Yuezheng_Ling一 二https://kk news.cc/zh-tw/comic/x5pgkqq.html <被列為垃圾連結,但此KK的網頁有些能參考,2012年是形象發布,前兩次的條目內容太少,2015年發部軟,體現有版本信息足夠,應獨立。--Zest認識我 2017年5月13日 (六) 03:22 (UTC)
- 上列三項來源,來源一及三均為博客,並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否納。然而,來源三符合前述指引要求,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7:2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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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現配演韓國動畫《我的狗爸爸》其中一個主角劉星(星星),ViuTV將此劇外判給配音公司Pure Production Studio,而此配音公司的Facebook官方專頁亦可作證明(附上網址[215])。—Gordonhhc(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18:06 (UTC)
- 既曾聲演一系列電視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8: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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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9:33 (UTC)
- @Bobwang:存廢討論進行中,請參與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5/05#霧峰系統交流道。--A2093064#Talk 2017年5月11日 (四) 09:41 (UTC)
- 頁面未刪除,拒絕受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11日 (四) 10:18 (UTC)
- 並無其他新理據,按《存廢覆核方針》,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0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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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9:39 (UTC)
- @Bobwang:上面J.Wong君已經解釋過,每篇條目均有其自身特點,請勿再使用「對照其他條目」作為存廢覆核理據。應針對當前條目提出具體理由。--Tiger(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00:07 (UTC)
- 並無其他新理據,按《存廢覆核方針》,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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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9:57 (UTC)
- 頁面未刪除,拒絕受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11日 (四) 10:18 (UTC)
- 並無其他新理據,按《存廢覆核方針》,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07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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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有首段是侵權,移除便可,不必刪除。—219.79.126.200(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1:52 (UTC)
- 所言有理,除去首段以外,尚有其他非侵權內容,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隱去過去版本。--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20:2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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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有首段是侵權,移除便可,不必刪除。—219.79.126.200(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1:53 (UTC)
- 所言有理,除去首段以外,尚有其他非侵權內容,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隱去過去版本。--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20:2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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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條目未涉及廣告,希望保留。—May Hsu(留言) 2017年5月11日 (四) 09:08 (UTC)
- 內容及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及客觀,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該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未見有誤,乃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20:3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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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您好,我是一名調酒師,我叫做方喆仡.Out to Sea是一款雞尾酒的名稱,它是我在2017年百加得傳世雞尾酒中國賽區的冠軍作品,而我將在5月21號代表中國前往德國柏林參加世界賽的精選. 您可以查詢這個訊息是否屬實. 而我希望將我的配方分享給大眾,提升大眾能夠對雞尾酒文化的認識. 因為是第一次編輯內容,實在抱歉讓您產生有廣告的嫌疑,希望您能夠理解以及通過!感謝您!—Outtosea2017(留言) 2017年5月12日 (五) 23:22 (UTC)
- 察其既刪,此文為創新意念及食譜,遣詞用字亦有欠中立及客觀,凡此種種均未符《收錄準則§非原創‧非指南‧禁宣傳》,該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未見有誤,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20:4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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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irc中溝通,期望改進文法後發布—Freefallzhou(留言) 2017年5月16日 (二) 07:38 (UTC)
(!)意見請管理員挪到草稿空間,請注意修改標題格式。Dargaseat ‧ c ‧ s 2017年5月16日 (二) 07:39 (UTC)
- 用戶願意改善條目,暫時復還至草稿空間,以便改善。兩週為限,五月三十日再議。--J.Wong 2017年5月16日 (二) 07:45 (UTC)
- 問題已經修悉,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16日 (二) 08:2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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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有條目使用的非自由版權檔案—219.78.191.189(留言) 2017年5月15日 (一) 04:32 (UTC)
- 確已有條目使用,復還。--J.Wong 2017年5月16日 (二) 08:2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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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來源已經是2010年,近期亦沒有相關報導。—219.79.180.251(留言) 2017年5月13日 (六) 03:02 (UTC)
- 《關注度指引》訂明關注度並非一時,此人既曾經獲得媒體報導,而該報導並非突發新聞或例行報導,則毋須持續報導去證明其關注度,乃翻二○一二年七月四日存廢討論所決,復還既刪,並駁所請,維持二○一○年六月二十日存廢討論、同年十二月廿六日存廢討論及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存廢討論所決。--J.Wong 2017年5月16日 (二) 19:00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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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180.204.147.3(留言) 2017年5月7日 (日) 10:27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謹此。--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5:42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18日 (四) 11:59 (UTC)
- 狀態: 刪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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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投票中並無反對票—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5月7日 (日) 13:38 (UTC)
- 傾向條目列出的來源可證關注度。—AT 2017年5月7日 (日) 17:20 (UTC)
- 傾向條目列出的來源都是新聞稿,aka廣告。-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7年5月8日 (一) 14:17 (UTC)
- 文中兩項來源均為廣告,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04:36 (UTC)
- 該等來源確實未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刪削。--J.Wong 2017年5月18日 (四) 13:0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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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可對照其他同類型條目,此條目並未特別無關注度。—Bobwang(留言) 2017年5月10日 (三) 06:29 (UTC)
- (&)建議與其持續提出不同條目的存廢覆核請求,回覆先前提請之存廢覆核條目比較不會讓存廢覆核持續積壓。—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10日 (三) 06:36 (UTC)
- 《存廢覆核方針》禁止牽連。各文各異,請勿比擬。另外,《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若然此提案結束之前,仍無其他新理據,則或者未來再有類似提案時,則會依據《存廢覆核方針》,直接拒絕相關提案。謹此。--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0:4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18日 (四) 13:1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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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近期有個人活動,6月將出演電視劇。[216][217] 請求覆核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03/14—Brandon K Talk 2017年5月9日 (二) 15:53 (UTC)
- 上列兩項來源均在介紹該劇,而甚少介紹此人,未完全符合《關注度指引》,請另備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7: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19日 (五) 08:2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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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36][237][238][239][240][241][242][243][244][245]—AT 2017年5月13日 (六) 07:1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二○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存廢討論所決,復還既刪,並維持快速刪除駁回決。—J.Wong 2017年5月20日 (六) 10:4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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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推出第二季,而節目的泰籍主持冬陰妹(Phakkasupat Pecharawiwat)更是泰國TNN電視台的體育節目主持。—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7年5月8日 (一) 02:24 (UTC)
- AT君,請問刪除理由。--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0:16 (UTC)
- 關注度不足。—AT 2017年5月10日 (三) 14:28 (UTC)
- 石添小草君,據《關注度指引》,關注度無可上伸下承,所以就算節目主持有其關注度,亦不可用以證明節目關注度。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8:1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6:1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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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它是我的心血,而且我佷想令大眾知道—Superkingyo(留言) 2017年5月10日 (三) 02:31 (UTC)
- (※)注意存廢討論應避免的理由。4279計算過程 2017年5月11日 (四) 04:39 (UTC)
- Superkingyo君,《存廢覆核方針》規定,用戶不應僅因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提案於斯,提案時應該附備足夠理據。一、請就主刪方理據提出確切理據去反駁。二、其中刪除理據為「疑為原創研究」,請問相關內容有否可靠來源佐證。需來源佐證內容包括︰「1000米賽跑也是七項全能(室內賽、只限男子參加)的其中一種。」及「另外,在肯亞的諾亞·恩格尼在1999年9月5日創下了2分11秒96的紀錄。」。--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34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6:19 (UTC)
Pyrexia、Paranoia、Febrile_response、Human_musculoskeletal_system、Reproductive_system、Respiratory_system、Cognitive_behavioral_therapy、Metabolic_intermediates、Cerebrovascular_event、Cerebrovascular_incident、Cerebrovascular_accident、Central_Nervous_System、Central nervous system、Drug_tolerance、Glia、Synaptogenesis、Generalized_Anxiety_Disorder_Symptoms、Anxiety_Disorder、Psychostimulant、Hyperkinetic Disorder、Somnipathy、Anesthesia、Cardiac_arrhythmia、Cardiac_dysrhythmia
Pyrexia、Paranoia、Febrile_response、Human_musculoskeletal_system、Reproductive_system Respiratory_system、Cognitive_behavioral_therapy、Metabolic_intermediates、Cerebrovascular_event、Cerebrovascular_incident、Cerebrovascular_accident、Central_Nervous_System、Central nervous system、Drug_tolerance、Glia、Synaptogenesis、Generalized_Anxiety_Disorder_Symptoms、Anxiety_Disorder、Psychostimulant、Hyperkinetic Disorder、Somnipathy、Anesthesia、Cardiac_arrhythmia、Cardiac_dysrhythmia,(已將不適用的移除了,可能有些許誤差,全部名單請看存廢討論)
相關討論→存廢討論←,因為數量龐大,而在上方討論,管理員AT將其全刪,僅留Nucleus accumbens、Menstrual pain、Menstrual cramps、Painful periods、Hyperkinetic Disorder,而這幾個中又有不合規範的重訂向。根據WP:RDRNC具學術名稱和國際性
特此申請複合可以合理創立的重訂向、刪除不合適的。Zest 2017年5月9日 (二) 22:07 (UTC)—Zest 2017年5月9日 (二) 22:07 (UTC)
- (!)意見 Painful periods不是專有名詞吧...?但不是保留,只是未有人處理。--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10日 (三) 04:51 (UTC)
- 「學術名稱:科學用語、電腦技術等的專門用語、動植物的學名,這些詞語是字典裏查不到的,例:Homo sapiens→人。」都查得到吧。—AT 2017年5月10日 (三) 06:44 (UTC)
- 那麼我建議用這個查訊如何國家教育研究院學術名詞查詢,在遵守方針的狀態下刪除,但不是全刪,依之前的類似重定向存廢來看,有學術名詞保留還有無共識保留,另外我認為外語重定向的方針尚不夠明確,該修正,有空在擬稿。--Zest 2017年5月10日 (三) 13:20 (UTC)
- 蘭斯特君,請將需覆核頁面標題置於段題,已代為處置。請確認覆核名單是否有誤,如有,請徑修訂。修訂完,則有請告知。如無修訂,則將不日覆核標題欄所列頁面。--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15 (UTC)
- 就上面這樣就好,看到今天的存廢討論。又出現之前被刪過的重定向。--Zest 2017年5月18日 (四) 13:31 (UTC)
- 有鑒於《重定向之非中文重定向收錄準則》款一有其矛盾之處,例如「Homo sapiens」已為字典所收錄,以此作判斷準則,並不明確,而《重定向》亦有指出重定向可用於其他語言,且亦屬科學用語,乃翻原決,並就下列重定向,改為無共識,社群當就相關條文達成新共識︰Pyrexia、Febrile response、Human musculoskeletal system、Reproductive system、Respiratory system、Cognitive behavioral therapy、Metabolic intermediates、Cerebrovascular event、Cerebrovascular incident、Cerebrovascular accident、Central nervous system、Drug tolerance、Glia、Generalized Anxiety Disorder Symptoms、Anxiety Disorder、Psychostimulant、Cardiac arrhythmia、Cardiac dysrhythmia。未有新共識前,勸勿再試提刪。而Paranoia則有其他解釋,Synaptogenesis及Anesthesia則意思有誤,符《重定向》刪除理由,會產生混亂,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Central Nervous System則查無存廢紀錄,Hyperkinetic Disorder存廢討論尚未結束,恕無可效勞。--J.Wong 2017年5月22日 (一) 12:01 (UTC)
- (:)回應 其他無異議,但Cerebrovascular event、Cerebrovascular incident、Cerebrovascular accident這三個似乎有點太過了。--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2日 (一) 12:04 (UTC)
- 當初亦有猶豫,但見論文亦有使用Cerebrovascular event,科學書籍亦有使用Cerebrovascular incident,Pubmed權威網站都如此介紹Cerebrovascular accident,實在未見有理由駁回其請。會否有其他理據?--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3:59 (UTC)
- 基本上Cerebrovascular是形容詞,後面可加的名詞不計其數。--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04:20 (UTC)
- 中文亦有許多重定向是定語加中心語所形成,此其一。當然該等詞語應該高度黏合。此其二,若然此字後加其他字組成新詞,亦有論文、書籍或權威網站使用,則本人認為亦無不可。--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6:36 (UTC)
- 當初亦有猶豫,但見論文亦有使用Cerebrovascular event,科學書籍亦有使用Cerebrovascular incident,Pubmed權威網站都如此介紹Cerebrovascular accident,實在未見有理由駁回其請。會否有其他理據?--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3:59 (UTC)
- (:)回應 其他無異議,但Cerebrovascular event、Cerebrovascular incident、Cerebrovascular accident這三個似乎有點太過了。--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2日 (一) 12:04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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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46] [247] [248] [249] [250]—219.79.180.251(留言) 2017年5月13日 (六) 15:0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6: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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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劇集早在去年10月5日,即Joshua Zhan提交存廢討論前已進行台詞排練並開拍[251],一直都有宣傳新聞[252],並已確定在6月16日韓國時間晚上十一點在JTBC播出。[253]、[254]。—Auwai793(留言) 2017年5月14日 (日) 02:27 (UTC)
- 來源證明此劇確曾早於二○一六年十月十日存廢討論已經開拍,即當初提刪理由已經失效,並非預言,而關注度指引規定三十日之期則未滿,恕不予受理,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如以為關注度不足,用戶當須依《關注度指引》重新懸掛關注度模板,並待三十日期滿,始可再交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7: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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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將願景等疑似宣傳的內容刪除,並願意修改其他內容,希望有繼續修改的機會。—雲堂小僧(留言) 2017年5月16日 (二) 12:34 (UTC)
- 此文貌若履歷,有違《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9:03 (UTC)
s17326940356shop20142065kkboxn475708396163-350453402081stage48-Happy_Wonder_Worldisrc1039218—🎂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5日 (五) 23:44 (UTC)
- (:)回應 全部不屬第三方來源,請先了解關注度來源的要求。--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6日 (六) 01:12 (UTC)
- 上列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6日 (六) 12:57 (UTC)
- (:)回應我要重新提交更多的來源,請問,是在這裡回復呢?還是重新開全新的話題?上面的nivekin閣下指出,全部不是第三方來源,請問,豆瓣上關於EP的介紹,網易上關於該EP的介紹以及中國的ISRC中心關於該EP所有歌曲的登記:第一首,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第五首,第六首以上這些算不算第三方來源呢?如果還不算,那麼以下的SNH48《新年這一刻》暖心賀歲-三立新聞網有關於該EP的介紹,身在大陸的在下無法查閱全文,但,簡介中有:人氣女團SNH48推出新EP囉。新浪娛樂訊SNH48最新賀歲EP《新年這一刻》同名MV首發,為即將到來的雙旦佳節增添濃濃的節日氣息。這個算不算第三方來源,明確提及了賀歲EP。如果還不算,那能不能在給本人一點點時間(前面的都有幾天時間,為何本人申請的這個就一天槍斃了),在下再去搜尋更多的符合閣下要求的第三方來源,好嗎?--🎂偶㊗ღ✿龔詩淇19周歲孫珍妮✯😇♉生快!🎂 2017年5月6日 (六) 18:31 (UTC)
- (:)回應 以上來源是關係一首歌的MV而不是整張EP。請參考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7年1-3月#新年這一刻之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9日 (二) 03:05 (UTC)
- 誠如Nivekin君所言,請參考以往討論紀錄,提交其他來源。--J.Wong 2017年5月9日 (二) 11:04 (UTC)
- 覆核理由:重提此案,是因為找到更多來源,上次提案只有不到一天時間便判決,未免太快了一點吧。如下,豆瓣上關於EP的介紹,網易上關於該EP的介紹以及中國的ISRC中心關於該EP所有歌曲的登記:第一首,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第五首,第六首以及SNH48《新年這一刻》暖心賀歲-三立新聞網有關於該EP的介紹,身在大陸的在下無法查閱全文,但,簡介中有:人氣女團SNH48推出新EP囉(GOOGLE之緩存頁面,雖然大陸同樣點不開),新浪娛樂訊SNH48最新賀歲EP《新年這一刻》同名MV首發,為即將到來的雙旦佳節增添濃濃的節日氣息,還有,SNH48壓軸唱《新年這一刻》 傳遞新年喜慶,跨年演出之夜 SNH48《新年這一刻》齊齊刷屏各大衛視,第八十二期周榜(2016-12-26—2017-1-1)SNH48 跨年新歌《新年這一刻》本周奪冠(直接附圖 )—🎂🎂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7日 (日) 19:16 (UTC)
- 合併處理。上列來源未有深入介紹該唱片,未符《關注度指引》,請另備來源。--J.Wong 2017年5月10日 (三) 10:11 (UTC)
- 請閣下注意,這是一張EP專輯,而非正規專輯,其含義就是一首主打單曲附加幾首額外單曲,其條目應該參照「單曲」收錄的關注度指引,而非「專輯唱片」的收錄條件,在下認為,這才符合EP專輯的特點(懇請閣下參照單曲的收錄條件)。--🎂🎂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10日 (三) 11:32 (UTC)
- 首先,《關注度(音樂)》並未正式成為指引,所以仍會以《關注度通用指引》為判斷依據。其次,就算依據《關注度(音樂)》亦未見何以需要分開判斷「EP專輯」及「音樂專輯」。而「EP專輯」條目之中亦有提到,單曲一般包含一至三首作品,而EP專輯則包含四到七首作品。按此定義,此專輯亦非單曲。不過綜上而言,是否單曲明顯並非重點。還請提交來源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8:02 (UTC)
- 閣下,對這首單曲的關注度不就是對這張EP專輯的關注度了麼?或者說,就把這個條目當作這首單曲來介紹,只是順便介紹了其他相關的單曲而已,為何要死磕這個條目名稱所指的就一定是EP專輯而非這首發行了MV且在新年期間在多家衛視循環播放了的單曲了?(是否單曲明顯並非重點,非也,其實,這才是重點)--🎂🎂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14日 (日) 18:14 (UTC)
- 多說一點,引用岳雲鵬的那句口頭禪,「喔,我的天哪,這首單曲居然與這張EP專輯同名,好神奇啊!」興許,不久的將來,就可以新建一個名為新年這一刻 (專輯)的條目了幽默ING。--🎂🎂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14日 (日) 18:35 (UTC)
- 《關注度指引》已經清楚訂明關注度無可上伸下承。所以一、此乃指引規限,除非閣下能夠證明此文值作例外。二、百科條目都需要切題,目標明確,是介紹整張專輯抑或單單該同名歌曲,首段已經必須闡明,無含糊之理。既然傳媒均在報導該歌曲,而非該專輯,此豈非證明該專輯並無太多關注,置於歌手條目之內已經足夠,毋須另文收錄?--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8:31 (UTC)
- 難道說,要建立一個名為新年這一刻 (單曲)的條目麼?因為,對這首單曲的關注度已經充分了哦。--🎂🎂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14日 (日) 18:35 (UTC)
- 然後,就算有關注度,參考英文版同類指引,甚或《關注度(音樂)》,該等條目都應該要有足夠內容。而察其既刪,明顯並未有足夠內容,所以建議整張專輯都在歌手條目內介紹。--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8:47 (UTC)
- 然而,閣下可以去查閱SNH48這個條目,已經接近100K了,應該說內容太多,難道不能分拆一些非重點內容到其他條目嗎?這個單曲的介紹應該足夠撐起一個小作品的條目吧。--🎂🎂偶㊗ღ✿錢蓓婷 張語格汪束✯😇♉生快!🎂🎂 2017年5月14日 (日) 19:09 (UTC)
- 坦白說,作為普通編者,「SNH48」雜瑣內容略多,致此等頗重要資訊無位置收錄,可惜。--J.Wong 2017年5月14日 (日) 19:3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6:17 (UTC)
- 稍等,結束前,您問了什麼問題,要申請者回覆什麼?申請者不知道要回覆什麼,如何等候回覆?—以上有簽名的留言由R96340(對話)於 加入。 2017年5月23日 (二) 10:19 (UTC)
- 「請提交來源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11:43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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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的原因是缺乏關注度,但隨他參選PRODUCE 101 (第二季)關注度上升。請求再次創建該條目之許可。
GOOGLE 新聞搜索姜東昊有許多相關新聞, 以下是相關新聞例子(白虎、Baekho是他的藝名):
- 男團NU'EST新曲《FACE》預告片公開 白虎秀精湛劍術
- UIE 給了 NU'EST 成員名
- Baekho因聲帶手術暫停活動
- Baekho 參與 NU'EST 新輯製作
- 《101》白虎、賴冠霖氣勢爆炸 網路好評不斷雖敗猶榮
- NU'EST 成員客串田禹治
- 《101》白虎麥克風壞了 賴冠霖這動作救援超「心空」
- 賴冠霖被調戲! NU』EST白虎看不下去復仇「壓回來」—Cpcam065099(留言) 2017年5月16日 (二) 14:37 (UTC)
不知道應該在那裡問,所以在這裡問一下 修改重定向的頁面一定要到存廢覆核提出嗎?—以上留言未簽名。
- 對於經由存廢討論重定向的條目應在此提出,手動修改重建會被視為推翻共識。--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17日 (三) 07:1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24日 (三) 12:31 (UTC)
以下是不同媒體提及他的新聞例子
- NU'EST公開首名成員JR
- NU'EST JR、VIXX Hyuk等拍個性寫真 演繹20歲多重面貌
- NU'EST新單《餵》MV JR與南寶拉吻戲照曝光
- JR、MinHyun《Daybreak》MV 公開
- JR、Aron與粉絲的生日派對
- 李智勳、JR 的床上畫報
- Pledis Boys 成員名字公開
- Produce101排名大變動 NUEST金鐘炫擠下3冠王朴智勛
- 《101》寶座換人!NU'EST隊長揪心唱「對我是最後1次」
- 《101》練習生讓NU'EST隊長說重話 態度惹議IG照全刪
抱歉,因不熟悉原因是維基方針而擅自修改了頁面。—Cpcam065099(留言) 2017年5月17日 (三) 09:0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24日 (三) 14:45 (UTC)
以下是不同媒體提及他的新聞例子
- Ren 客串台灣導演戲劇
- NU'EST Ren加入Instagram
- NU'EST 成員客串田禹治
- UIE,Ren,Minhyun-Rock畫報
- Ren 名字的真正意思是?
- Ren 和 Minhyun 的伸展台
- Ren:我看起來像女生?
- Ren 關注的女團是...?
- Ren 令人驚豔的女裝造型
- REN@NU'EST被爆最貪靚:去超市都要化妝
- Nu'est踢爆Ren最貪靚
- Coldplay演唱會這樣做 韓妞噴淚了
- 出道五年不紅、參加《Produce 101》又被罵的他們,終於要發光了嗎?
- SHINee泰民、NU'EST Ren美貌靚過女生 惹人羨慕 —Cpcam065099(留言) 2017年5月17日 (三) 09:0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03:29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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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刪除前的內容。—N-C16(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02:53 (UTC)
- 已發送郵件。--Antigng(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06:05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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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取得刪除前的內容。—N-C16(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02:54 (UTC)
- 已發送郵件。--Antigng(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06: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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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此頁面所有連結來源皆屬第三方媒體,且概要敘述等部分完全以中立角度下去填寫,提出覆核,請管理員幫忙—Withpatty612(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00:58 (UTC)
- (:)回應 完全是廣告--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03:38 (UTC)
- 僅說明蔡嘉駿為酷瞧執行長,並無其他廣告言論—Withpatty612(留言) 2017年5月24日 (三) 14:38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及客觀,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06:1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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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來源的關注度保留—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0日 (六) 05:51 (UTC)
- 的確,暫時未見有合則來源。Iokseng君、屈原蟲君,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06:00 (UTC)
- [255][256][257]--Iokseng(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06:07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11:4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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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趙靈兒是著名中文角色扮演遊戲《仙劍奇俠傳》的女主角,在遊戲及影視圈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大宇資訊(《仙劍奇俠傳》製作公司)的簡體中文官網首頁就是採用的李逍遙與趙靈兒的形象。應當解除關注度重定向。大宇軟星官方網站《仙劍客棧》引爆暑期檔 孫雪寧版趙靈兒神還原誰說中國沒有好遊戲 盤點十大經典國產遊戲《仙劍》李逍遙和趙靈兒今晚不要遊戲只要愛胡歌霍建華唐嫣劉亦菲 仙劍cp最愛誰?《仙劍奇俠傳》舞台劇最新換裝海報 蘿莉靈兒登場仙劍趙靈兒手辦發貨延遲 數量較多整裝待發小龍女,趙靈兒,白淺...誰是你心中的古裝女神?《一年級》曹曦月憾失趙靈兒角色引心疼《仙劍奇俠傳》主角「趙靈兒」上色版模型曝光粉絲力量!仙劍奇俠傳趙靈兒手辦眾籌超200萬—60.251.61.244(留言) 2017年5月22日 (一) 15:12 (UTC)
- 上列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請另備來源以證其符《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04:52 (UTC)
- 請問具體需要什麼樣的資料?這些可以嗎?《仙劍》系列女主大盤點 靈兒永遠是我們心中的第一!李逍遙.趙靈兒.林月如.阿奴共開《仙劍客棧》《仙劍奇俠傳》橫店開機 劉亦菲出演「趙靈兒」《仙劍奇俠傳》李逍遙趙靈兒定妝照曝光(組圖)舞仙劍劉亦菲變趙靈兒 《仙劍》碟市悄然走紅劇中人物趙靈兒簡介趙靈兒驚現大富翁 諸君努力還其本色喚醒趙靈兒《大富翁》BOSS活動揭秘催人淚下《仙劍》玩家寫給趙靈兒的信趙靈兒裸體COSer回應炒作論 原汁原味還原遊戲《仙劍》盤點十大最可愛蘿莉 趙靈兒屈居第四趙靈兒不死之迷!遊戲史上流傳已久的十大驚天騙局下一個趙靈兒是誰 歷數最愛的那些仙俠女子童年趙靈兒領銜《新仙劍》夥伴將推出童年版陳曉陳妍希《神鵰》劇照酷似李逍遙趙靈兒 被指PS過度《仙劍》電影9月開拍2016年上映 劉亦菲再度演繹趙靈兒《仙劍奇俠傳》舞台劇再曝三主角新海報 趙靈兒造型神似「小龍包」《仙劍客棧》網劇趙靈兒定妝照 能否超越劉亦菲版?--83.217.10.64(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20:35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26日 (五) 13:5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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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正式註冊非盈利組織,純粹簡介—Pyew0217(留言) 2017年5月26日 (五) 08:03 (UTC)
- 其貌若廣告,有違《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6日 (五) 15:39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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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58][259][260][261][262][263][264][265][266][267][268][269][270][271][272][273][274][275][276][277][278][279][280][281][282]。—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27日 (六) 05:57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27日 (六) 12:20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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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83][284][285][286][287][288][289][290][291][292][293][294][295][296][297]。—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27日 (六) 06:0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27日 (六) 12:2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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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來源不是刪除重定向的理由來。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2蚊搭車優惠計劃—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8日 (日) 04:43 (UTC)
- 《重定向》指出重定向可用於別稱,而此重定向應可幫助讀者搜尋相關資訊,且亦有來源,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28日 (日) 13:1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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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來源不是刪除重定向的理由來。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219.79.97.89(留言) 2017年5月29日 (一) 03:00 (UTC)
- 《重定向》指出重定向可用於別稱,而此重定向應可幫助讀者搜尋相關資訊,且亦有來源,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5月29日 (一) 03:4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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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江東十二虎臣」並非正式名稱,在已存在另一正式名稱頁面「江表之虎臣」。兩個頁面內容相同,建議刪除非正式名稱之頁面「江東十二虎臣」。—廣東後五虎(留言) 2017年5月29日 (一) 03:12 (UTC)
- 江東十二虎臣建立在先,應先解決命名問題再考慮移動,而非建立另一條目。--Nivekin※請留言 2017年5月29日 (一) 03:19 (UTC)
- 二○一七年五月廿九日存廢討論仍值進行,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5月29日 (一) 04: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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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已經刪除有廣告嫌疑之字眼,以及相關內容,是否還不夠精簡,是否能復原再讓我們做邊修?有參考小林眼鏡及亮視點眼鏡的頁面.不懂為何他人可以經過審核發布.而金橘眼鏡卻會被刪除,懇請回復.感謝—Candy77101(留言) 2017年5月29日 (一) 10:48 (UTC)
- 金橘眼鏡的關注度可能不夠,請參閱wp:關注度,請提供關於金橘眼鏡的相關介紹、報導、新聞,以符合維基百科的規定,否則即使去除了廣告內容一樣會被依關注度不足刪除,另外在維基百科的瀏覽真的不適合用來打廣告。--Zest 2017年5月29日 (一) 11:11 (UTC)
- 此文,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客觀,廣告貌,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9日 (一) 13: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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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刪除前內容為移動後留下的重定向。我認為重定向合理,且有助於搜索和鏈接。—Tiger(留言) 2017年5月29日 (一) 12:48 (UTC)
- 既已有安培,則此渡已無作用,再者安培並非其所獨有,此渡構成混亂,未符《重定向》,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9日 (一) 13:3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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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第一次使用wiki編輯還不熟悉,請求取回重新編輯,謝謝—Selina Lo(留言) 2017年5月30日 (二) 04:23 (UTC)
- 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廣告貌,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另外,亦有機會違反《關注度指引》。鑒之,恕難以效勞。--J.Wong 2017年5月30日 (二) 06:08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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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298][299][300][301][302][303][304][305][306][307][308][309][310][311][312]。—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5月30日 (二) 08:0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5月30日 (二) 10:29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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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非空。—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5月30日 (二) 12:18 (UTC)
- 復還。--J.Wong 2017年5月30日 (二) 13:0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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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陳俊龍」條目之前因為G11廣告嫌疑而被刪除,現已於5月23日重新大幅改寫,請協助檢視是否仍有G11廣告嫌疑,若已無G11問題,請恢復5月23日的條目內容。若仍有問題,也請予以指明哪段需進行修改,謝謝—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6:08 (UTC)
- 遣詞用字確實有欠中立及客觀,尤其第三段,未符《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11:30 (UTC)
- 那請問,針對第三段的修改,是以 新建條目 的方式來編寫,還是要在哪裡修改? 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25日 (四) 14:48 (UTC)
- 請於Draft:陳俊龍之中修改。--J.Wong 2017年5月26日 (五) 08:09 (UTC)
- 已於 草稿:陳俊龍 修改完成。若已符合維基所有方針,請協助建立條目。謝謝 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26日 (五) 09:47 (UTC)
- 原本想幫你修改,不過我放棄,我搜尋了此人的資料,此人爭議頗大,其中也包含負面資料,其中還有法院被告的紀錄,而整個條目中支字未提,全為正面資料刻意隱瞞其爭義,有失中立,而且你也坦言認識此人,目前的條目放在維基只能算是高級廣告。--Zest 2017年5月27日 (六) 01:42 (UTC)
- 在此澄清,我是牙科從業人員,"陳俊龍"又是一個極為活躍的牙醫師,在牙科領域的華人世界裡,恐怕沒有人不知道 陳俊龍;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就像,我認識馬英九、陳水扁,但這兩位總統卻不認識我。另,在條目建立的歷次修訂版本中,事實上我曾經將陳俊龍的負面消息編輯進去(事實上我以相當大的篇幅來編寫),但之前wiki審查委員曾提出了不同意見,為了滿足這些要求而達到精簡的目的,而刪掉了負面消息。這些刪掉的負面消息,是因應審查要求,而被精簡刪掉的,並非刻意隱暪。若仍有需求,我可再加上,以滿足中立觀點 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09:19 (UTC)
- 為求中立,請您加上,謝謝。 -KRF(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09:28 (UTC)
- 呃,這叫你知道他這個人,不代表你認識他這個人。--Zest 2017年5月27日 (六) 09:37 (UTC)
- 為求中立,請您加上,謝謝。 -KRF(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09:28 (UTC)
- 在此澄清,我是牙科從業人員,"陳俊龍"又是一個極為活躍的牙醫師,在牙科領域的華人世界裡,恐怕沒有人不知道 陳俊龍;我認識他,他不認識我。就像,我認識馬英九、陳水扁,但這兩位總統卻不認識我。另,在條目建立的歷次修訂版本中,事實上我曾經將陳俊龍的負面消息編輯進去(事實上我以相當大的篇幅來編寫),但之前wiki審查委員曾提出了不同意見,為了滿足這些要求而達到精簡的目的,而刪掉了負面消息。這些刪掉的負面消息,是因應審查要求,而被精簡刪掉的,並非刻意隱暪。若仍有需求,我可再加上,以滿足中立觀點 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27日 (六) 09:19 (UTC)
- 已將負面消息及爭議事件編輯進 Draft:陳俊龍 的條目,請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Haungce(留言) 2017年5月30日 (二) 14:2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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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需要舊的資料以加入參考來源,恢復此界面—36.227.235.72(留言) 2017年5月15日 (一) 08:14 (UTC)
- 什麼來源呢?--J.Wong 2017年5月23日 (二) 08:5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覆,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5月31日 (三) 03:2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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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刪除網站連結—Shih72123(留言) 2017年5月31日 (三) 02:22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及客觀,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5月31日 (三) 04:1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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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未見明顯的廣告宣傳語句。雖然無來源,但仍可以改善而無需刪除(實際上此文似翻譯自en:Richard_Mille,後者有許多來源)。—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5月31日 (三) 14:04 (UTC)
- 確實並非明顯廣告,亦可改善,未盡符《快速刪除方針》,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用戶如有異議,請提交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5月31日 (三) 15:4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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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是東方愁,獨孤無我,麥時雨本人。本人的創作經港、台知名刋物公開發表過,話劇演與導均曾在香港售票公演。上述標題條目下的陳述事實,本人均有紀錄文件之証據可予提供。遺憾地,一是人名標題之建立非由我始創,其「建立」與「被刪除」之準則為何?準則公示在哪裡?二是「東方愁」之標題及內容在無通知下被無故刪除,既未向本人或其它文史工作者公示刪除原因,亦未曾向本人查証或咨詢支持標題內容之事實証明,實在難以令人信服。最後,請教「密室作業」是否「維基」存在的意義?作為文史工作者的科技協作夥伴之一,希望您們能合理地儘速恢復「東方愁」頁面標題及內容,還中、港、台一個可供文史工作者們查閲補充的網上文學資料庫的完整性。謝謝!
麥時雨謹上。123.136.15.148(留言) 2017年5月16日 (二) 22:57 (UTC)
- 首先你先看過WP:N這篇,然後拿出其有效介紹的證據,列舉網址出來。符合維基規定才能「合理」恢復頁面。--Zest 2017年5月17日 (三) 06:07 (UTC)
- 此文經二○一二年一月廿七日存廢討論議決刪削,其時所援理由為關注度不足,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24日 (三) 13:58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覆,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1日 (四) 03:46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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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頁面不存在廣告宣傳的問題,這不是一則廣告。該中確係為西班牙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附屬的教育服務中心。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是西班牙排名第一的正規公立大學,該中心也是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官方認證並指定的唯一合作對象,同時也是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中國留學生的中心。因此該頁面被刪除並不合理。—Gecucmedu123(留言) 2017年6月2日 (五) 11:11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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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不存在廣告宣傳問題,且該中心是附屬於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的正規教育服務中心,同時也是西班牙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中國留學生中心,是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官方唯一指定的合作中心。故,該頁面被刪除並不合理。—Gecucmedu123(留言) 2017年6月2日 (五) 11:00 (UTC)
- @Gecucmedu123:如果你認為不是廣告的話你也不該建立一樣的內頁三次(重複建立只會被刪除),請等候處理人員覆核。--Zest 2017年6月2日 (五) 11:2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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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人所建立嘉義保福宮簡介文章,為保福宮創立至今的歷史資料並無侵權,請明確告知為何無法建立保福宮的歷史文猷—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蕭永松(對話|貢獻)於 2017年6月2日 (金) 06:58 加入。
- 狀態: 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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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僅僅只是對該原內容英文頁面的翻譯,而且質量上也僅僅只有一些詞語不夠明朗,或許專業術語其他人有點難以理解。沒有添加其他任何不實消息或刪除消息。—Kioge2333(留言) 2017年6月2日 (五) 14:35 (UTC)
- 粗劣翻譯。-Mys_721tx(留言) 2017年6月2日 (五) 14:48 (UTC)
- 我知道了,請給我一次機會改過,不行的話再刪除可以嗎?前面的描述部分都已經基本上能翻譯的翻譯了,有一些由於官方沒有中文名稱也不敢隨便亂翻譯。Kioge2333(留言)2017年6月2日 (五) 14:53 (UTC)
- Kioge2333君,姑念既刪內容並非全然粗糙翻譯,且作者有意改善,乃翻原決,並暫還至草稿空間,為期一週,以便編者改善條目。一週過後,如問題仍無改善,當交存廢討論,議其去留。--J.Wong 2017年6月3日 (六) 06:52 (UTC)
- @Wong128hk: 您好管理員,我已做了一些修改和潤色,能否幫我看看還有沒有什麼問題呢?因為是第一次寫百科所以。。。。Kioge2333(留言)2017年6月3日 (六) 7:38 (UTC)
- Kioge2333君,首段仍需改善。--J.Wong 2017年6月4日 (日) 03:56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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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有首段是侵權,移除便可,不必刪除。—B dash(留言) 2017年6月4日 (日) 08:54 (UTC)
- 翻查既刪,確實曾有未侵權版本,而侵權內容僅佔部分。有鑒於《刪除方針》規定刪除應為最後手段,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刪除相對修訂版本。不過,須知「版權審核」規定如非全部修訂版權均為侵權,則毋須使用「Copyvio」模板。就此,請多加留意。--J.Wong 2017年6月4日 (日) 13:56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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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只有首段是侵權,移除便可,不必刪除。—B dash(留言) 2017年6月4日 (日) 08:56 (UTC)
- 無可回退版本,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6月4日 (日) 14:3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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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不知道被刪除主要原因是什麼?是沒有提供參考資料還是?因為初次編輯且尚不熟悉編輯方式故未完成完整內容,待隔日要再更新編輯時已被刪除頁面及控制編輯權限,請問該附上什麼資訊才能重新開啟頁面呢?—Dear1004(留言) 2017年5月26日 (五) 11:06 (UTC)
- 請詳閱《關注度指引》,並提交合方針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26日 (五) 15:46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5日 (一) 08:10 (UTC)
- 狀態: 轉介存廢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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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本頁面只為客觀介紹蘇州公共交通體系中的一個部分,不存在任何主觀的廣告行為,且頁面剛新建,尚有部分內容待補,以廣告名義刪除不合理。—Ohtashinichiro(留言) 2017年6月5日 (一) 06:13 (UTC)
- 翻查既刪,並非明顯廣告,唯仍有廣告意味,乃翻原決,予以復還,並轉介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6月5日 (一) 08:4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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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阿奴是著名中文角色扮演遊戲《仙劍奇俠傳》女主角之一,在遊戲及影視圈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建議解除關注度重定向。李逍遙.趙靈兒.林月如.阿奴共開《仙劍客棧》劇中人物阿奴簡介遊戲蘿莉大盤點:「伴君願作一顆星」——阿奴《仙劍奇俠傳》舞台劇新造型曝光 阿奴拜月「裸」味呈現童可可變身仙劍阿奴 片尾曲首次嘗試柔美古風《仙劍5》電視劇 王妍蘇扮演海棠夫人阿奴劇照曝光--83.217.10.126(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2:13 (UTC)《雲之凡》再曝新照 王妍蘇版阿奴情系李逍遙還記得《仙劍》中的阿奴嗎?現在美成了一道閃電!—83.217.10.126(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2:13 (UTC)
- (:)回應,條目沒有被刪除,可直接復原歷史記錄並將這些來源錄入。-KRF(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2:49 (UTC)
- (:)回應,已復原頁面阿奴並將連結至於討論頁中 -KRF(留言) 2017年5月23日 (二) 15:58 (UTC)
- 二○一三年十一月廿五日存廢討論議決刪削,而上列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5月25日 (四) 07: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日 (五) 03:50 (UTC)
- (※)注意 條目在「結以待續」已經回退至獨立條目。@Wong128hk:--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5日 (一) 06:38 (UTC)
- 覆核理由:李逍遙.趙靈兒.林月如.阿奴共開《仙劍客棧》《仙劍》電視劇主角之阿奴劇中人物阿奴簡介遊戲蘿莉大盤點:「伴君願作一顆星」——阿奴率真的苗女《仙劍OL》星座解讀之阿奴阿奴山洞中初遇趙靈兒一周熱點回顧:仙劍5全新女角色登場 神似阿奴痴情不悔苗疆女 新仙劍奇俠傳人物誌之阿奴阿奴彩依秀美腿!《仙劍奇俠傳》舞台劇角色定妝照曝光童可可變身仙劍阿奴 片尾曲首次嘗試柔美古風繁星網專訪阿奴:《仙劍客棧》讓大家看到全方面的童可可《仙劍5》電視劇 王妍蘇扮演海棠夫人阿奴劇照曝光眾多仙劍角色進駐《大富翁9》 阿奴月如初登場清純可愛! 行雲COS《仙劍奇俠傳》阿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83.217.10.179(對話|貢獻)於2017年6月6日 (火) 12:28 (UTC)加入。
- 《關注度指引》規定,關注度不可上承下延,而上列來源大部分均為同名或參考劇集同名角色,遂否納之。--J.Wong 2017年6月6日 (二) 09: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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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美食DIY:拿手椒鹽蝦 惹味香噴噴 小廚神隨心煮出佳餚—219.79.180.68(留言) 2017年6月6日 (二) 01:4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6日 (二) 09: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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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注度足夠,且有可靠來源:騰訊新聞,新浪新聞,閩南網;新華網轉環球網,人民網;《現代快報》報道衍生品。—YFdyh000(留言) 2017年6月6日 (二) 21:3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7日 (三) 05:2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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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13] [314] [315]—219.79.180.68(留言) 2017年6月6日 (二) 10:57 (UTC)
- 有否其他來源證明關注度並非純因為參賽?--J.Wong 2017年6月6日 (二) 15:03 (UTC)
- [316] [317] --219.76.15.10(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05:03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7日 (三) 05:3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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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協會在全台各地都有行動,與許多地方政府都有合作,在立法院還有修法提案,已經是台灣最具影響力的動物保護團體之一,相關的新聞及專訪也有很多,包含公視、大愛電視台…等都有,建議恢復條目,謝謝GOOGLE新聞公共電視南部開講.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 20131115 羅志祥 羅媽媽《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記者會台灣之心愛護動物協會義賣募款【甘願人生】20141007 - 聽見牠的悲鳴 - 林雅哲【甘願人生】20170103 - 毛頭與夥伴們 - 劉晉佑—M 2017年6月7日 (三) 13:48 (UTC)
- 存廢討論當中已有來源,而該來源亦符合《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8日 (四) 07:15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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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們是無限動力實業有限公司乃該電影之版權擁有者—Gracici(留言) 2017年6月8日 (四) 08:12 (UTC)
- 版權審核仍值進行,恕無可效勞。--J.Wong 2017年6月8日 (四) 09:30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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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人物關注度是否足夠。條目來源皆是以SNH48成員的名義,是否為獨立的可靠來源。且昔日所引用參與《非正式會談》,其並非節目常駐,其為非正式會談之主席團並非常駐代表,最後,該節目停播原因之一為收視低迷,其觀影人數真的超過5000人[來源請求]?—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愛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8日 (四) 20:00 (UTC)
- 非正式會談陳思參與第二季正常播出,收視率超過1,觀眾顯然超過5000人,節目主席團為主持陣容顯然也是常規出演,且好笑頭條君節目總播放數:239,550,513,陳思作為助理主播顯然有關注度,另外《超能太陽鴨》票房近兩千萬,陳思作為這一動畫電影主要配音演員顯然具有關注度--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7年6月9日 (五) 04:41 (UTC)
- 既曾聲演電影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即其關注度已可證,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續作保留。--J.Wong 2017年6月9日 (五) 09:5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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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最近一次存廢討論是在5/29,因為Template:FOSB addiction table許多內容沒有翻譯,因此移動到Draft:Template:FOSB addiction table,目前Draft:Template:FOSB addiction table已翻譯大部份內容,想確認是否可以移動回Template:FOSB addiction table—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6月8日 (四) 23:44 (UTC)
- 已大幅改善,已移回模板空間。--J.Wong 2017年6月9日 (五) 12:1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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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會創造這個頁面,是因為我發現有一些資料有著一定的獨特性,可以呈現給大家看,就像吉尼斯世界記錄一樣。—Wong yong hao(留言) 2017年6月9日 (五) 10:58 (UTC)
- @Wong yong hao:被刪除時條目只有一句話,建議您在Draft:超級戰隊之最寫完再移動。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6月9日 (五) 13:29 (UTC)
- 翻查既刪,此文確實內容匱乏,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9日 (五) 13:4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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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其來源不足以表明關注度。昔日所引用來源全為SNH48成員的名義,是否為獨立的可靠來源,包括其參與真人秀《極速前進中國版3》也是以SNH48的名義。再則,真人秀節目是否應該參照關注度之選秀節目標準(這是指引),其最後名次為第七名。請重新審查該條目之關注度。—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愛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8日 (四) 19:49 (UTC)
- 1.總選舉可否以選秀節目對待?2.極速前進僅有兩名成員登場,且真人秀節目固定班底應可作為電視節目之主要演員對待 3.黃婷婷作為中心站位的歌曲《源動力》銷量顯然超過5000張 4.上次存廢討論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7/12#黃婷婷中給出的來源[318][319]顯然是對黃婷婷的個人介紹--找來源好麻煩※肯定幫不到你 2017年6月9日 (五) 04:33 (UTC)
- SNH48TAQ君,此來源如何?就《人物收錄準則》而言,有鑒於社群早前就選秀節目所得共識,而「極速前進中國版3」性質類近於選秀節目,遂以為《人物收錄準則》電視演員相關條款未應適用。然而,《人物收錄準則》有另一項「大眾廣泛認識的演藝人物」,當加考量。--J.Wong 2017年6月9日 (五) 09:20 (UTC)
- 那個來源看起來也是在介紹「SNH48黃婷婷」,而非獨立的「黃婷婷」,如果閣下一定認為這是獨立介紹,在下也無話說。只是一個來源就表明其為「大眾廣泛認識的演藝人物」(多大的範圍算是大眾廣泛認識,是不是應該婦孺皆知的程度)嗎?--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愛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9日 (五) 11:37 (UTC)
- 此來源已經足以證明其關注度,
文中隻字未提組合名,明顯並非如呈請所言,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9日 (五) 14:03 (UTC)
- 雖然閣下已經判決,在下還是要直言不諱,該來源有多處提到了SNH48組合。如「……黃婷婷被選入了SNH48後……」「……黃婷婷已經改善很多。SNH48選拔標準強調的是「原石」概念……」「……黃婷婷因為SNH48遭遇低谷……」且,該來源所指綜藝節目:「國民美少女,是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SMG)一檔由中國大型女子偶像團體SNH48為主要參演成員的綜藝節目」。在下畫蛇添足,抱歉。--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愛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9日 (五) 18:46 (UTC)
- 容在下補充一二,首先,文中的確有提及其組合名,甚至有提及其選拔過程,如此遺漏,實感抱歉。然而,此來源的確在介紹其獨立個體,該文主題明顯並非其組合,而是此人,如此就已經足夠。此人既為組合成員,要求來源介紹其本人同時,完全隻字不提其組合,未免苛求。--J.Wong 2017年6月10日 (六) 05:33 (UTC)
- 雖然閣下已經判決,在下還是要直言不諱,該來源有多處提到了SNH48組合。如「……黃婷婷被選入了SNH48後……」「……黃婷婷已經改善很多。SNH48選拔標準強調的是「原石」概念……」「……黃婷婷因為SNH48遭遇低谷……」且,該來源所指綜藝節目:「國民美少女,是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SMG)一檔由中國大型女子偶像團體SNH48為主要參演成員的綜藝節目」。在下畫蛇添足,抱歉。--偶祝高考成功!祝🎂易嘉愛李晶李佳恩♊生快! 2017年6月9日 (五) 18:4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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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宣傳內容—115.27.203.95(留言) 2017年6月10日 (六) 17:37 (UTC)
- 並非明顯廣告,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用戶如有異議,請提交存廢討論。--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10:0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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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一個可靠來源,關注度不遜色固拉多,第1來源與固拉多一樣,都因3DS遊戲新作終結紅寶石及初始藍寶石發售而跟固拉多同樣有關注度
- 「ポケモンアートアカデミー」,「みほんイラスト」としてグラードン/カイオーガの配信が決定。早くもイラストコンテストが開催に—gototower(留言) 2017年6月12日 (一) 05:08 (UTC)
- 此來源並非有效介紹,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09: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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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增加圖片來源—Happy3971(留言) 2017年6月3日 (六) 15:30 (UTC)
- 請先列來源於此。--J.Wong 2017年6月4日 (日) 04:01 (UTC)
- http://www.niotv.com/epg_content.php?content_id=28788&epg_name=中國好聲音_第3季--Happy3971(留言) 2017年6月4日 (日) 10:59 (UTC)
- 另外,此圖並非螢幕截圖,其版權協議亦需要修改。--J.Wong 2017年6月4日 (日) 13:30 (UTC)
- 版權協議更改成什麼類別--Happy3971(留言) 2017年6月11日 (日) 07:43 (UTC)
- Template:Non-free_poster--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09:40 (UTC)
- 是不是要先復還我才能更改類別--Happy3971(留言) 2017年6月11日 (日) 13:47 (UTC)
- 此海報作者為該網站抑或該電視台?圖底網址及圖中標誌亦似為後加,其版權狀況不明,還請說明。--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14:51 (UTC)
- 是該網站的圖片,但圖片所有權為浙江衛視--Happy3971(留言) 2017年6月12日 (一) 10:03 (UTC)
- 如此版權狀況則不明,因為未知淅江衛視是否已經授權該網站修改圖檔,建議正接找尋或上載截圖。鑒於版權狀況不明,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10:1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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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所有的資料都沒有侵犯版權,只是不太會使用維基百科,所有去copy其他原始碼來修改內容,這也是不可以的嗎?—LeeSamantha 2017年6月12日 (一) 12:03 (UTC)
- 此文未刪,正值存廢討論,既無刪除紀錄,恕無可效勞。--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13:2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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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生平作為棗宜會戰的主力部隊,原國軍74師在此役中幾近全軍覆沒。在中國大陸的網站百度,棗宜會戰時期的原74師師長「馬貫一」被張冠李戴說成是「李益智」,對於與74師有關的幾個人物:曹福林,李漢章,李益智百度都有相關的條目進行記述,而對於原74師師長「馬貫一」卻無任何報道。作為馬貫一的嫡孫,筆者認為有必要還歷史以真面目,這是我寫〈馬貫一生平〉這一條目的初衷,文中所述事件都是根據當事人身邊的人,及其後人的回憶整理而成,現在這些人已相繼離世,在世着也已進入八九十歲的高齡。我曾將此文呈送給百度,由於目前大陸的政治氣候被拒絕。如果編輯認為此文有不妥之處,請不吝指正。若武斷地將此文歸結「訃聞」而加以拒絕,未免有失偏頗。—Bingma85(留言) 2017年6月6日 (二) 18:35 (UTC)
- 維基百科條目均須符合《中立觀點方針》,編者如有利益衝突,則所編撰者通常或多或少會有違前述方針,此文亦未例外。另外,此文亦未有附備來源,無以稽核,未符《可供查證方針》。又,此文筆觸多類訃聞,未符《收錄準則》。鑒之,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6月7日 (三) 05:05 (UTC)
- 請問如果刪除如編輯所指出的「利益衝突」部分,可否發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Bingma85(對話|貢獻)於2017年6月9日 (五) 21:15 (UTC)加入。
- 利益衝突是指編者與主題關係甚密,以致容易產生偏頗,而非文中某段或某句,所以「利益衝突」無法移去。--J.Wong 2017年6月10日 (六) 05:24 (UTC)
- 竊以為編輯的觀點有點牽強附會,維基百科並未規定條目必須由誰來寫,條目的作者應該是什麼樣的身份;而且編輯也不可能知道每一位作者與所述主題關係是疏是密,又如何能做到公正裁決?筆者認為不論作者身份如何,只要他能本着公正,客觀,尊重歷史事實的精神去寫條目,其作品就應該發表,更何況所有發表的條目是面對成千上萬的網民,若有不當之處,也會有網民提出指正意見。若編輯強行羅列一些不相干的理由而將該文「一棒子打死」,實則有違言論自由,人人平等的原則,從長遠的角度講不利於維基百科的成長與發展--bingma85
- 理由,上面已經寫過。有與編者有關,亦有與文章內容有關,閣下要斷章取義,在下亦無話可說。--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09:33 (UTC)
- 編輯的觀點給人的感覺過於武斷,請問是否還有其他編輯可以對此條目進行審核?若沒有的話,可否告知筆者你的主管上司的聯繫方式?--bingma85
- 閣下似乎連這裡規則都不太熟悉。上面講過「此文亦未有附備來源,無以稽核,未符《可供查證方針》。又,此文筆觸多類訃聞,未符《收錄準則》。」,閣下有何回應?此文經過存廢討論,刪除乃討論所得結果。此番意見並非只出於在下。依據《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編者必須就可疑內容援引可靠來源。切記一手來源通常並非可靠來源。請就以下語句提交來源︰一、「曹福林氣急敗壞,以作戰失利,沒有保護好前線司令為由欲置馬貫一於死地。」;二、「曾山向馬貫一闡述了共軍的政策,表示共產黨不計前嫌,希望馬出面對其在國民黨軍隊中的一些老相識做策反工作,被馬貫一婉拒。」。另外,此文亦有數段內容過於雜瑣,未符《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15:24 (UTC)
- 根據編輯的最新闡述,本人的理解是:編輯拒絕該條目的理由不是由於筆者與所述主題的關係,而是因為所述條目中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內容,是嗎?--bingma85
- 兩者皆然,已刪內容有上列問題,閣下作為嫡孫,有明顯利益衝突,受《自傳方針》規限。按前述方針及指引,閣下應該終止編輯此條目。--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15:42 (UTC)
- 請問編輯,你在審核每一個條目之前,是否必須先調查每一位作者的身份,以及出身背景?--bingma85
- 編輯將此條目歸為「訃聞」,筆者在維基百科未找到「訃聞」的條目,在百度,「訃聞」一詞是如此定義的:「向親友報喪的通知,多附有死者的事略」。請問編輯,根據你的理解,筆者所述條目是否與「訃聞」一詞的定義相符?--bingma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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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公司介紹頁面,可以提供相關資質證明—Mcdull12(留言) 2017年6月13日 (二) 07:38 (UTC)
- 據《收錄準則》,維基百科並非網站服務供應商,此頁並非百科內容,廣告貌,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3日 (二) 10:3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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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由於已有足夠資料証明其關注度([320]、[321]、[322]、[323]、[324]、[325]、[326]、[327]、[328]),所以能夠恢復相關頁面。—Iron Daruma(留言) 2017年6月13日 (二) 10:5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13日 (二) 13:4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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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沒有廣告嫌疑,創建維基百科的目的是為了編寫個人自傳。—Liulilin(留言) 2017年6月14日 (三) 02:00 (UTC)
- 遣詞用字有欠客觀,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4日 (三) 03:1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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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29] [330]—219.79.127.98(留言) 2017年6月14日 (三) 03:58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二○○九年九月十九日存廢討論所決,並予以復還。至於其後快速刪除,則均符《快速刪除方針》,未見有誤,遂予以維持。--J.Wong 2017年6月14日 (三) 05:36 (UTC)
請問可以找回「劉昱緯」原先建立的檔案嗎?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23.193.187.58(對話|貢獻)於2017年6月5日 (月) 02:09 (UTC)加入。
- 可以,但閣下註冊並登記電郵地址,始可以把原碼發送予閣下。--J.Wong 2017年6月5日 (一) 08:2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15日 (四) 02:32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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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存廢討論關閉流程不合法:用戶既參與了存廢討論也關閉了存廢討論。如果用戶是一位管理員,這樣做就有違於管理員方針之避嫌原則,因為管理員不能同時扮演運動員和裁判兩個角色。—Antigng(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02:31 (UTC)
- 存廢討論恢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6月15日 (四) 02:43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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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在台灣,這協會的有一定的關注量。只要上網查「人類真相」,便會找到該協會的主張。另外,提出保留本條目的主要原因是,希望當公眾在網上或其他途徑找到該協會及其主張時,也能透過維基百科,理解該協會中提出的靈魂出體和通靈經驗,相關的現代科學及心理學的研究,避免接觸一面倒的資訊。—45.64.242.73(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1:14 (UTC)
- 廣告,無可靠來源報道。-Mys_721tx(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1:27 (UTC)
- 但目前本條目是以批判該機構為主,而非宣傳。而且,在網上,只要使用 google (注意是使用google或yahoo搜尋, baidu好像搜不了它), 搜尋「人類真相」已找到該機構,且已置頂,可見它不是低關注度。 45.64.243.53(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4:07 (UTC)
- 廣告,無可靠來源報道。-Mys_721tx(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1:27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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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管理員user:SElephant是討論中唯一的保留者,然面當詞條被shizhao刪去後,他動用權限恢復。證據,違反了管理員避嫌原則,又是球證又是球員。不論應否恢復,他此行動應該批評。42.3.86.193(留言) 2017年6月17日 (六) 06:30 (UTC)—42.3.86.193(留言) 2017年6月17日 (六) 06:30 (UTC)
- 閣下特地跳IP,還真是辛苦了。還原理由就在日誌上,存廢討論通是通過、後還原理由也寫在上面。--Zest 2017年6月17日 (六) 07:26 (UTC)
- 提刪理由確已消失。條目現有一個藍鏈和兩個綠鏈,三者都具有一定關注度,兩個綠鏈有獨立成文的可能。因此,這個消歧義頁是必要的,復原該頁的行為屬於恰當地改進或維護維基百科。如果想對管理員的行為進一步討論,建議去互助客棧發起話題,這裡不受理。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6月17日 (六) 07:35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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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為了讓全世界的華人知道這所馬來西亞華文中學的存在,以及讓華人能夠更深入的以中文來了解這所中學。—HIMSON ONG(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15:25 (UTC)
- (:)回應 維基不是宣傳工具--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8日 (四) 05:21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8日 (四) 07: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8:3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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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重要性交流道—Bobwang(留言) 2017年6月7日 (三) 10:05 (UTC)
- 《關注度(地理特徵)指引》要求人造地理特徵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8日 (四) 05:15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8:3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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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韓國CUBE娛樂練習生[331],同時也是Produce101第二季的成員[332][333][334]—YI TING(留言) 2017年6月14日 (三) 11:56 (UTC)
- 請遞交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J.Wong 2017年6月14日 (三) 13:16 (UTC)
- [335][336][337][338][339][340]。--Jerre Jiang 討論│參與清理積壓站務 2017年6月15日 (四) 02:3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8:45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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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一個可靠來源,關注度不遜色火稚雞,第1來源與火稚雞一樣
- Pokemon Ruby Version Pokemon of the Day: Swampert (#260) - IGN FAQs. Faqs.ign.com. [2011-06-30].—gototower(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4:01 (UTC)
- 此來源僅屬提及,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10: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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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並未侵權,且無廣告—Serena6463(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6:11 (UTC)
- 翻查既刪,此文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及客觀,廣告貌,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10:21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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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網頁被另一使用者認為是「G11: 廣告」而被「快速刪除」,但「Mr. 6」這個人在台灣(尤其在網路、數位產業)是具相當知名度的人士,且該條目的內容,僅提及「Mr. 6」歷年12本實際出版的著作名稱,以及媒體所給的稱謂,應該給予這個「Mr. 6」在維基百科一個位子,讓不同意見的網友,可以上來維基百科對這個人或褒或貶,而不是直接將這個「Mr. 6」條目「快速刪除」。—Stanyion2(留言) 2017年6月11日 (日) 08:53 (UTC)
- 《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編者必須就可疑內容援引可靠來源。故此,請就以下文中句子提供來源︰一、「公認為台灣最早積極推廣網絡創業的推手」;二、「化為上千篇文章,獨力分析矽谷最新創業、行銷、技術趨勢。」;三、「米斯特六公司,成為台灣前3大社群營銷公司」。--J.Wong 2017年6月11日 (日) 10:22 (UTC)
- 好的,了解了這個內容的問題在哪裡了,我再另外提交另一個條目,將以上的可疑內容刪除。再請幫忙看看。—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tanyion2(對話|貢獻)於2017年6月12日 (一) 04:50 (UTC)加入。
- 承上所列,駁回所請,並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6:4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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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關於此條目的存廢,編輯J. Wong提出的拒絕理由過於牽強附會,筆者無法接受,希望維基百科換一編輯,對該條目重新予以審核。—Bingma85(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14:32 (UTC)
- 條目是馬貫一不是馬貫一生平,您提交錯誤頁面是無法查到頁面的。--Zest 2017年6月16日 (五) 19:18 (UTC)
- 先不提您是嫡孫與其中利益衝突的關係,請補充維基百科收錄標準中的關注度來源。--Zest 2017年6月16日 (五) 19:18 (UTC)
- 謝謝編輯對條目的更正.bingma85
- 既然編輯認為作者的身份與利益衝突有着直接的關係,請問編輯在審核每一條目前,是否必須對每一位作者的身份和出身背景做調查。如果編輯做不到這一點,又談何對待每一位作者一視同仁?換句話說:如何做到規則面前人人平等?bingma85
- 我在協助閣下能依規定符合維基百科下處理條目存廢,所以請閣下補充維基百科收錄標準中的關注度來源。這才是該條目是否能被審核的重點,另外跟你說明,WP:利益衝突是不建議而非拒絕。只要您能公開自身關係和符合維基中立觀點Wp:中立的觀點--Zest 2017年6月17日 (六) 07:39 (UTC)
- 感謝編輯闡述自己的立場,能否問一下,編輯這裡提到的關注度來源,是否是指與馬貫一這一條目有關的文章。bingma85
- @bingma85:是的,列出有關於馬貫一的新聞書籍報章雜誌。另外簽名使用--~~~~,簽名為user:名稱,詳情可見wp:命名空間。--~~
- 上次理由已經說得很清楚,既刪內容有問題如下「此文亦未有附備來源,無以稽核,未符《可供查證方針》。又,此文筆觸多類訃聞,未符《收錄準則》。依據《可供查證方針》規定,編者必須就可疑內容援引可靠來源。切記一手來源通常並非可靠來源。請就以下語句提交來源︰一、「曹福林氣急敗壞,以作戰失利,沒有保護好前線司令為由欲置馬貫一於死地。」;二、「曾山向馬貫一闡述了共軍的政策,表示共產黨不計前嫌,希望馬出面對其在國民黨軍隊中的一些老相識做策反工作,被馬貫一婉拒。」。另外,此文亦有數段內容過於雜瑣,未符《收錄準則》。閣下作為嫡孫,有明顯利益衝突,受《自傳方針》規限。按前述方針及指引,閣下應該終止編輯此條目。」閣下一直質問因為閣下身份而阻撓是否屬於不公,之前所援方針指引已經清楚明白交代原因所在。身份衝突或多或少導致條目不中立,就正如既刪內容已經有欠中立。閣下問及訃聞,訃聞與百科條目都會講述事蹟,不過最大分別是百科條目不會事無鉅細都予以收錄,而訃聞是毋須任何來源,百科條目則必須有來源。而翻查既刪,則明顯是既無來源又敘事無分大小。閣下既無新理據,現按《存廢覆核方針》駁回所請。--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2:54 (UTC)
- get confused,不是已經換了編輯了嗎,J Wong怎麼又冒出來了?既然這樣,請J Wong先回答下述兩個問題:
1。既然J wong認為作者的身份與利益衝突有着直接的關係,請問Wong在審核每一條目前,是否必須對每一位作者的身份和出身背景做調查。如果J Wong做不到這一點,又談何對待每一位作者一視同仁?換句話說:J Wong如何做到規則面前人人平等。若J Wong做不到,又談何剝奪筆者作為嫡孫寫「馬貫一」這一條目的權利? 2. 筆者在維基百科未查到有關「訃聞」的條目,在百度,「訃聞」的定義是:「向親友報喪的通知,多附有死者的事略。」 請問J Wong,筆者所寫「馬貫一」這一條目,是否與「訃聞」的定義相符。bingma85
- (※)注意:閣下請先了解,您諾是迴避問題,一直沒有回答問題反問回去是無法解決問題的,這邊不是辯論會場,我與上方已經說明,這邊請您給出這兩句話的來源:
- 「曹福林氣急敗壞,以作戰失利,沒有保護好前線司令為由欲置馬貫一於死地。」
- 「曾山向馬貫一闡述了共軍的政策,表示共產黨不計前嫌,希望馬出面對其在國民黨軍隊中的一些老相識做策反工作,被馬貫一婉拒。」
- 請先就這兩句話列舉書報雜誌等相關介紹,佐以查證。--Zest 2017年6月18日 (日) 18:33 (UTC)
- 這兩件事情都是筆者親自聽家人訴說的,屬於原始資料,無其他參考來源可查,但都是事實,家人沒必要,也不可能編造一些沒影的謊言來欺騙自己的子女。關於第一件事情,筆者在條目中敘述的不夠完整,在此略加補充:「會戰結束後,馬師的三個團幾近全軍覆沒。回到軍部後,曹福林氣急敗壞,以作戰失利,沒有保護好前線司令為由欲置馬貫一於死地。先是將馬貫一軟禁起來,安排其左右天天陪着馬貫一打麻將,然後通電國民黨中央,以馬沒有保護好前線司令張自忠,臨陣逃脫為由,予以全國通緝。隨後將馬貫一釋放,後馬貫一親自跋山涉水前往重慶,經馮玉祥引薦,與蔣介石身邊的一個少將參議面陳詳情,經蔣介石批示,方免一難。戰後,馬貫一在重慶國民黨政府國防部任少將參議,由於疲於應付國民黨軍隊的派系鬥爭,1941年馬貫一毅然決然棄甲還鄉。」
- 這兩件事情除非我們自家人出面澄清,外人是很難出面說話的。主要是我祖父在中共取得政權後,被扣了兩頂帽子:「現行反革命加歷史反革命。」外人躲還來不及呢,更別提為其說話了。國民黨方面,最了解情況的張自忠戰死,曹福林後來跑到了台灣,他絕不會自揭傷疤,而李益智被共軍俘虜,中共對棗宜會戰的了解很多是來自於他的供詞,以至於在百度上面,棗宜會戰時期的74師師長原本被說成是「李益智」(後被筆者更正為「馬貫一」)。
- 解釋了這麼多,目的就是想說明筆者所寫均為原始資料,編輯若認為某些段落無法佐證,可否先發表出來,如若有人提出異議,筆者可以再做修改。作為歷史人物,馬貫一微不足道,作為抗日名將張自忠陣亡的一仗-棗宜會戰,馬貫一又是一個繞不過去的人物,透過次條目,外人或許會對中國的抗日史,國共兩黨的爭鬥史,共產黨的發家史多一份了解,這就是筆者寫詞條目的初衷。--bingma85
- 你好,如果只依您上方論述只能跟你說聲抱歉,這並不能成為收錄的理由,因為是你們家口耳相傳,因此我們無法查證,維基要求可供查證,可供查證的內容如下[341][342][343][344],諾你有類似的資料請提出,不然達到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備註以上三個資料皆為提及但無有效介紹)。--Zest 2017年6月19日 (一) 03:33 (UTC)
- 先將我在網上查到的有關馬貫一的報道文章列入下
[345]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 [357] [358] [359]--bingma85
- one more link[360]--bingma85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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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該頁面曾因廣告速刪,現在未覆核狀況下重建頁面,頁面與前次雷同,故申請覆核。備註疑似利益關係和編輯戰。—Zest 2017年6月18日 (日) 18:47 (UTC)
- 後建版本,如認為有所雷同,請提交速刪G5。--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8:58 (UTC)
- special:diff/44825925,果真,上次是速刪,還要轉送AFD才能覆核嗎?--Zest 2017年6月19日 (一) 00:24 (UTC)
- 已刪除版本與當前版本不盡相同,而且之前為速刪,未符《快速刪除方針》G5款。抱歉。該用戶亦願接受意見,或者閣下可先與之溝通。當然,亦可提案存廢討論。另外,就是因為本頁為存廢覆核,所以首先需要有存廢紀錄,才可以去覆核。請留意本頁通常會作出的決定是推翻原決或維持原決,可見必先要有「原決」。當然,重建可以視為作者不服原刪除決定,這會是本頁可以亦應該受理之處。不過顯然閣下並非附議此「不服」。而上面亦已曾經覆核先前速刪決定,結果為維持原決。而新建版本則因未曾經過存廢討論或快速刪除,所以本頁則恕無可受理。--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6:1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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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61]—219.79.126.236(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11:14 (UTC)
- 此來源符《關注度指引》第二段要求,唯未知是否只屬曇花一現,故請提交額外來源證明。--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9:46 (UTC)
- [362]--B dash(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2:3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6:31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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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資深編劇,現為無綫電視編劇、編審。曾在香港電視網絡任職編劇、編審。劇集包括心理追兇 Mind Hunter, 這是與香港娛樂人物相關的小作品。—59.148.90.172(留言) 2017年6月20日 (二) 05:22 (UTC)
- 此人為一系列電視劇編劇,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0日 (二) 06:4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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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找到一個可靠來源,關注度跟最初拿到的寶可夢(御三家)之進化型的火恐龍程度一樣,第44名的卡咪龜跟第33名的火恐龍名次相差不大都可以話有關注度
- Wartortle - #44 Top Pokémon—gototower(留言) 2017年6月12日 (一) 05:18 (UTC)
- 此來源僅屬提及,未有有效介紹,未符《關注度指引》,請另備來源以證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10:11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1日 (三) 07:21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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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求恢復被不合理刪除(隱藏)的頁面歷史版本。不存在需要刪除修訂版本的情形,而且聚會頁面是促進大陸維基發展,也不存在時昭指控的「誹謗」的情況。現在情況是,時昭濫用刪除版本權限,然後還在刪除版本的編輯摘要中,在沒有提出證據的情況下,用編輯摘要無故指責別人「誹謗」。在這個頁面的操作上,時昭已經涉及多項權限濫用。—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7年6月21日 (三) 14:34 (UTC)
- 1、根據WP:RD2:「這...不包括一般性的不文明、人身攻擊或對他人行為的控訴」、「只有極度不文明,侮辱和噁心的內容才應利用修訂版本刪除功能」,現在不是這種情形,故明顯隱藏理由不成立。2、被刪除的版本含有「被部分敵視社群聚會[來源請求]的人」、「某些敵視上海維基社群的[來源請求]人士」、「引入上海維基雙周聚會進行破壞[來源請求]」這樣無直接明確證據的指控,且落實到人。故對被刪除的版本不認同。--Antigng(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4:57 (UTC)
- 原版本列出了部分來源請求的索證,若無法在維基頁面直接提供來源的,我可以去掉,請求解除頁面全保護以調整措辭和語句,現在的版本會引起誤會的。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7年6月21日 (三) 15:06 (UTC)
- 以上列來源請求的都是關鍵問題:「敵視」、「進行破壞」均是斷言了用戶的動機,而根據WP:AGF指引,您必須要有直接而明確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動機是「進行破壞」,但是很顯然在這幾個版本中並無此等證據。--Antigng(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5:10 (UTC)
- 維基上能直接拉出證據的,我會拉出,維基上不能直接拉出的而是要線下拉的,就暫時不加入相關陳述。我來改,你也可以一起改。請解除保護,謝謝。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7年6月21日 (三) 15:13 (UTC)
- 以上列來源請求的都是關鍵問題:「敵視」、「進行破壞」均是斷言了用戶的動機,而根據WP:AGF指引,您必須要有直接而明確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動機是「進行破壞」,但是很顯然在這幾個版本中並無此等證據。--Antigng(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5:10 (UTC)
- 原版本列出了部分來源請求的索證,若無法在維基頁面直接提供來源的,我可以去掉,請求解除頁面全保護以調整措辭和語句,現在的版本會引起誤會的。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7年6月21日 (三) 15:06 (UTC)
- 1、根據WP:RD2:「這...不包括一般性的不文明、人身攻擊或對他人行為的控訴」、「只有極度不文明,侮辱和噁心的內容才應利用修訂版本刪除功能」,現在不是這種情形,故明顯隱藏理由不成立。2、被刪除的版本含有「被部分敵視社群聚會[來源請求]的人」、「某些敵視上海維基社群的[來源請求]人士」、「引入上海維基雙周聚會進行破壞[來源請求]」這樣無直接明確證據的指控,且落實到人。故對被刪除的版本不認同。--Antigng(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4:57 (UTC)
球隊有新交易,卻無法編輯。
- 模板:夏洛特黃蜂現役球員名單可以編輯,你編輯時有出現任何提示框嗎?--Zest 2017年6月21日 (三) 07:06 (UTC)
- (!)意見移動到互助客棧。--Zest 2017年6月21日 (三) 07:06 (UTC)
- 請求無效:非存廢覆核請求。--Wcam(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15:4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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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6/05/26刪除,新來源也只是一個烹飪比賽的季軍,應不合關注度要求。—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12日 (一) 05:08 (UTC)
- 之前經過存廢覆核,並提交以下兩個來源,此二來源符合《關注度指引》,是故翻其原決,並予決復還︰來源一及來源二。可有異議?--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07:39 (UTC)
- 來源一明顯比閣下所援來源講述得深入,此類比稍為欠妥。若然家庭報導講述其家庭成員,並且符合《關注度指引》有效介紹標準,誠然應該接受該來源。--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09:43 (UTC)
- 關注度來源的假設是媒體只會報導具報導價值的人士,但此例明顯媒體是以其父母為對象而作的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13日 (二) 11:43 (UTC)
- 前後兩句並無矛盾,該文的確有介紹此人,亦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閣下所言明顯並非《關注度指引》要求。--J.Wong 2017年6月13日 (二) 14:16 (UTC)
- 提問,關注度等於對主題進行深入介紹的獨立可靠文獻的數量;簡言之,傳記條目的主題必須擁有大於或等於二的參考文獻數量。所以獨立可靠文獻大過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規定的條件?(抱歉插入議題)--Artejune(留言) 2017年6月13日 (二) 22:19 (UTC)
- 《關注度通用指引》與《人物收錄準則》屬等價指引,符合其一即可。而《關注度通用指引》則無規定文獻所需數量。--J.Wong 2017年6月14日 (三) 04:11 (UTC)
- 承上,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2日 (四) 05: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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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資深編劇,現為無綫電視編劇、編審。曾在香港電視網絡任職編劇、編審。劇集包括 再創世紀, 這是與香港娛樂人物相關的小作品。—59.148.90.172(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01:07 (UTC)
- @59.148.90.172:請根據Wikipedia:關注度規定提交符合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在世的人規定的來源(刪除理由為User:Nivekin所提交的來源違反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在世的人規定)--林勇智 2017年6月21日 (三) 07:13 (UTC)
- @Lanwi1:請問第2次在刪除蔡婷婷時,{{Copyvio}}的
url
參數為何?(檢查{{Copyvio}}的url
參數的版權持有者是否有按照Wikipedia:捐贈版權材料/捐贈流程規定取得CC BY-SA 3.0授權(刪除理由為版權持有者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DMCA申訴或版權持有者未按照Wikipedia:CC BY-SA 3.0協議文本規定取得授權))--林勇智 2017年6月21日 (三) 07:32 (UTC)- @D2513850:百度百科。--Lanwi1(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08:34 (UTC)
- @59.148.90.172:並請聯絡百度,把百度百科的所有頁面的
©2017 Baidu
改成這樣(CC BY-SA 4.0): <a rel="license"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img alt="創用 CC 授權條款" style="border-width:0" src="https://i.creativecommons.org/l/by-sa/4.0/88x31.png" /></a><br /><span xmlns:dct="http://purl.org/dc/terms/" property="dct:title">百度百科</span>由<a xmlns:cc="http://creativecommons.org/ns#" href="http://www.baidu.com/" property="cc:attributionName" rel="cc:attributionURL">百度</a>製作,以<a rel="license" href="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創用CC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a>釋出。
- (刪除理由為版權持有者百度向維基媒體基金會提出DMCA申訴或百度百科未按照Wikipedia:CC BY-SA 3.0協議文本規定取得授權)--林勇智 2017年6月21日 (三) 12:16 (UTC)
- @59.148.90.172:並請聯絡百度,把百度百科的所有頁面的
- @D2513850:百度百科。--Lanwi1(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08:34 (UTC)
- 為一系列電視劇編劇,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2日 (四) 06:18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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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資深編劇,現為無綫電視編劇、編審。曾在香港電視網絡任職編劇、編審。劇集包括來自喵喵星的妳, 這是與香港娛樂人物相關的小作品。—59.148.90.172(留言) 2017年6月21日 (三) 01:15 (UTC)
- @59.148.90.172:請根據Wikipedia:關注度規定提交符合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在世的人規定的來源(刪除理由為User:Nivekin所提交的來源違反Wikipedia:人物收錄準則#在世的人規定)--林勇智 2017年6月21日 (三) 07:19 (UTC)
- 為一系列電視劇編劇,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2日 (四) 06:30 (UTC)
- @梁智文85:請先閱讀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Wikipedia:破壞與Wikipedia:小小作品後再編輯ACME,並確保ACME的內容符合Wikipedia:小作品規定,維基百科嚴格禁止打廣告、維基百科嚴格禁止破壞條目、維基百科嚴格禁止條目內容沒有定義(刪除理由為條目內容沒有定義、破壞維基百科條目、在維基百科裡面打廣告)--林勇智 2017年6月21日 (三) 07:54 (UTC)
- 遣詞用字有欠中立客觀,廣告貌,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翻原決,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2日 (四) 07:19 (UTC)
- 狀態: 刪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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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早就因為關注度被刪一次,內容和此次類似。不知是否適用G5。—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6月21日 (三) 08:20 (UTC)
- 此主題既已曾因關注度不足而刪削過,再提案存廢討論就無需要再等待三十日之期,之前多個提刪案均未見社群有此闡釋。而二○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存廢討論保留方表示已在條目內加入來源,然而該等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未能證明其關注度並非曇花一現。鑒之,翻六月十一日存廢討論所決,予以刪削。--J.Wong 2017年6月22日 (四) 07:50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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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非空的分類,且此應屬於為構建和維護的隱藏分類,應能使用{{empty category}}。—Zest 2017年6月22日 (四) 21:22 (UTC)
- 復還。 --碸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譜 2017年6月23日 (五) 02:50 (UTC)
- 在tg上討論了一下,發現中文版與英文版邏輯不一樣,中文這邊不太好處理這個錯誤分類,所以臨時在模塊:Citation/CS1中把這個分類禁用了,所以等到緩存刷新後,這應該就是個空分類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6月23日 (五) 03:46 (UTC)
- 狀態: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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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我剛開始翻譯就被刪了,而且還掛了 translating 模板的。這以後還讓不讓對維基百科做點貢獻了?!—鐵塔·抵制日貨聯盟(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9:35 (UTC)
- 巡查員認為內容為機械翻譯提請快速刪除,由本人刪除的。已經恢復。--千村狐兔(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10:18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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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從 2015 年夏天在台灣掀起的公民參與社會改革運動的指標團體,快速編寫一個頁面之後,將邀集各方公民來編寫,並非廣告,請恢復,讓全台灣公民來共筆。請參考同樣是社會改革運動的「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E9%82%84%E5%AD%A9%E5%AD%90%E5%81%9A%E8%87%AA%E5%B7%B1%E8%A1%8C%E5%8B%95%E8%81%AF%E7%9B%9F」—Christine Yuihwa Lee(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12:44 (UTC)
- 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及客觀,廣告貌,而且亦如網站內容,凡此種種,均有違《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3日 (五) 15:1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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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64] [365] [366] [367]—B dash(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16:4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05:3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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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少年24是一個節目條目,我所建立的朴塗荷頁面是參加少年24所選出的成員,是建立在藝人條目上,又於今年4月被選為UNIT BLACK的隊長,進行了韓國國內音樂節目,以及海外許多場演唱會,繼六個月前的申請駁回後,朴塗荷的名氣已經大增,希望管理員可以取消刪除並且恢復頁面,以下附新聞報導。12345—Bwwb0327(留言) 2017年6月12日 (一) 00:20 (UTC)
- 上列來源均僅在提及此人,並無有效介紹,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而且翻查既刪,內容匱乏,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12日 (一) 07:07 (UTC)
@J.Wong 這樣說就不合理了,可以請問為何同團的成員頁面卻可以保留不被刪除?? — Bwwb0327(留言)
- 覆核理由:朴塗荷於今年4月被選為UNIT BLACK的隊長,進行了韓國國內音樂節目,以及海外許多場演唱會,繼六個月前的申請駁回後,朴塗荷的名氣已經擴增,希望管理員可以取消刪除並且恢復頁面,以下附新聞報導。12345—Bwwb0327(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00:46 (UTC)
- 合併提案。《存廢覆核方針》規定,眾文各異,嚴禁比擬,勸勿牽連。請勿重複提案。如有需要,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6月15日 (四) 02:29 (UTC)
@J.Wong 我之前申請存廢覆核請求的時候已經附上很多個人介紹,駁回理由是缺乏個人新聞,這次申請附上了很多個人新聞,你們卻說缺少個人介紹?? 1 2—Bwwb0327
- 此二來源仍未符合《關注度指引》,不過見閣下有意尋找來源,遂更改本案狀態,請盡快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8:30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19:13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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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徐錫隆為台灣知名音樂家,希望藉由維基百科,讓大家更認識他—樂享室內樂團(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05:12 (UTC)
- 此文雖然並非明顯廣告,不過乃經存廢討論而刪除,未應輕言推翻。而此文亦確實欠缺來源證明文內可疑內容,未符《可供查證方針》。綜上,本站不為程序而程序,請按《關注度指引》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8:57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19:1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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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已經完成了潤色,翻譯程度也較高了,英文版本的第一段都比我這簡短。。。請求審核—Kioge2333(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07:06 (UTC)
- 大體已經可以接受,唯請修繕以下句子︰「圖帕里亞出生在荷蘭的代爾夫宰爾 他的父親是一個結他手,而他的媽媽是個音樂愛好者,因此他很小就接觸到了音樂。7歲時開始學打鼓。」及「他還給Diplo在內華達州的拉斯維加斯時的表演暖場,還接受了在BBC1Xtra電台上廣播,以及他的他對Putchabackinit的重混由DJ Sliink收錄在22tracks。」此兩句問題比較嚴重。--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10:29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19:33 (UTC)
@J.Wong你好管理員,我已經完成了潤色,近日公務繁忙,因此拖到今日才完成,實在是萬分抱歉。—Kioge2333(留言)2017年6月27日 (二) 9:24(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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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筆者已經提供了編輯所要有關此條目的資料,至今已三天,仍未有答覆,希望編輯能夠認真,公平地對待此條目,儘早給出一個說法。—Bingma85(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19:58 (UTC)
- 察閣下所給予的資料按以下分類:
- 1.論壇(非有效)、2.貼吧(非有效)、3.書籍([368])、4.書籍(同3內容)、5.書籍([369])、6.同3內容、7.同5內容、8.同5內容、9.非主體(成員表)、10.非主體、11.目錄提及、12.非主體、13.非主體、14.同3內容、14.同3內容、15.同1內容。
- 請管理員覆核上述資料3和5是否有效關注度。--Zest 2017年6月22日 (四) 21:47 (UTC)
- 此篇文章是否可看作是有效關注度[[370]]?--bingma85
- 同上述一的文章。另外請使用「--~~~~」簽名。--Zest 2017年6月23日 (五) 02:19 (UTC)
- 首先,希望提案人明白本頁只對既刪或既留內容作出覆核。而既刪內容有其問題,其問題之前已經詳細指出,此次不贅,而且經過存廢討論刪除,本頁實不宜輕言推翻如此決定。鑒之,按《存廢覆核方針》,駁回所請,維持原決。而由於該文並非因為關注度不足而刪削,本頁或者其他編者亦不會因此阻撓再次創建此文。當然,若然內容過於類似已刪內容,其他編者就可以《快速刪除方針》G5款提刪。其他致刪問題亦有機會令編者提案存廢討論。凡此種種,提案人請自行考量,或將來文章遭到提刪時,與該提案編者討論。就第二次覆核案所列來源而言,該等來源,尤其第三及第五來源,貌似足夠可以反映其關注度,不過,正如前述,此文未經關注度審核,本頁不作定論。詳細關注度審核程序,請自行參閱該指引。另外,編者一直在質疑因其身份、因其利益衝突而勸止其編輯此條目甚為不公。提案人須知很多專業若然遇上自己親人都需要避嫌。而有軌電車難題,其中變體亦足以證明親屬關係極大機會會影響判斷。放諸本站,所影響者可能是條目內容、篇幅比例、是否合併等等決定。提案人若然堅持要再次撰寫,建議找尋其他第三方編者合作,由其撰寫。以免再次撰寫以後,努力一番後,再次付諸東流。--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11:58 (UTC)
- 編輯J Wong早已提出要廢除此條目,但是理由不合邏輯,兼有斷章取義之嫌,正因如此,筆者才要求更換編輯重新審核本條目,希望編輯zest能夠給出一個令筆者滿意的答覆,而不是虎頭蛇尾,草草了之。--bingma85
- 請留意,此文乃經二○一七年五月卅一日存廢討論議決刪削,而非本人「廢除」。亦正如前述,翻查紀錄,既刪版本問題頗多,故此決定駁回所請,並維持原決。至於閣下是否決定重建此文,則並非本頁可理之事。只是提醒如果閣下決定重建此文,可能會遭遇什麼。若然不信,歡迎去試。如果閣下希望獲得蘭斯特君意見,不妨移步其討論頁。--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21:04 (UTC)
- 2017-05-31日廢除此條目的理由是認為本條目為「訃聞」,請問J Wong,你認為該理由成立嗎?你不願意審核本條目,可以,筆者提出更換編輯,現在你又橫插一槓子,實在是令人費解。既然如此, 請問如何將該條目移至蘭斯特君討論頁?--bingma85
- 或許你不太清楚維基的運作流程,此處是作為依前次刪除版本做出覆核,前次版本以通過存廢討論,閣下可以重新編寫此頁面,至於是否會以其他刪除可能而被再次刪除者並不是這邊受理的。維基百科的方針有一條
悼詞。百科條目都必須滿足關注度指引要求。維基百科恕不收錄已亡親朋戚友、同事、泛泛之交或其他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者,以供悼念。
- 因此閣下可以重新編寫此條目,而不是還原原始版本,但上述所提此文的關注度任不明,重新編寫諾有其他編輯認為未符合關注度提報刪除討論時則請您接受。--Zest 2017年6月24日 (六) 21:54 (UTC)
- 多謝指教--bingma85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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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71] [372]—219.79.181.34(留言) 2017年6月22日 (四) 13:02 (UTC)
- 此二來源其實如一。另外,此來源貌似新聞稿,並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符合《關注度指引》或《人物收錄準則》。--J.Wong 2017年6月24日 (六) 04:36 (UTC)
- 上列來源並不一樣,另[373] --219.79.181.34(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06:45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5日 (日) 15:45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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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74] [375] [376]—219.79.127.11(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7:31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09:0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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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77] [378] [379] [380] [381]—219.79.127.11(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7:37 (UTC)
- 未見有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09:59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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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82] [383] [384] [385]—219.79.127.11(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7:45 (UTC)
- 同樣,未見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10:0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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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86] [387] [388]—219.79.127.11(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7:47 (UTC)
- 同樣,未見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10:0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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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把政治人物的假髮扯掉,而有媒體一時的報導,雖然後來拍假髮廣告、2014年評論 指花為蕉 被媒體報導,但仍並不符合「大眾廣泛認識的演藝人物,或對輿論有影響力的人」,很多拍過廣告的模特兒、向元首丟雞蛋扔鞋的人、常上電視的名嘴都可能不符合。擔任臺南市扁友會會長、參選議員落選,也不符合「國家、一級行政區劃級的重要政治人物」,更別說是「傳媒有廣泛報導的政治人物」,並不符合維基百科:人物收錄準則的任何一項。—宋仲慧(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10:50 (UTC)
- 二○一七年五月廿六日存廢討論已經詳細討論,而且所言合理,假髮事件發生於二○○八年,而此來源是二○一二年,而且亦合符《關注度指引》要求,亦難言出於突發,而《人物收錄準則》規定,就算不符該指引,亦毋須特意刪除。鑒之,駁回所請,維拎原決。--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15:24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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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89] [390] [391]—219.79.126.236(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08:00 (UTC)
- 來源一符合《關注度指引》,雖未能證明其關注度是否只是曇花一現,請另外提交類近來源。--J.Wong 2017年6月17日 (六) 09:08 (UTC)
- [392] [393]--B dash(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2:41 (UTC)
- 此來源未有提及此人。此來源則與前述來源一時間過於接近,無法證明並非曇花一現。--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6:42 (UTC)
- 候覆良久,尚無回應,結以待續。--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09:23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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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煩請給予修改建議及改進機會,謝謝。—Shanepo2(留言) 2017年6月20日 (二) 05:48 (UTC)
- 請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20日 (二) 06:58 (UTC)
- 無以證明其關注度,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09:5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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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經查,我找到搜狐娛樂、新浪娛樂等二則介紹,已具備該有的Wikipedia:關注度,故推翻原決,予以請求版本復還。—Kai(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17:14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7:13 (UTC)
- 狀態: 允其副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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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請求(○)保留,具特殊意義,歷史上西北太平洋2月份最強的熱帶氣旋。2月上旬最強颱風「海高斯」橫空出世—中文維基百科巡查員天蓬大元帥※臨時想不出.... 2017年6月18日 (日) 07:16 (UTC)
- 上列來源乃出自微信用戶「中國氣象愛好者」,疑非可靠來源,未符《關注度》。請提交其他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6:39 (UTC)
- 找不到其他來源,若於24小時後無其他維基人加入討論,請管理員自動撤回此請求。(就是給其他維基人提出意見的時間)中文維基百科巡查員天蓬大元帥※臨時想不出.... 2017年6月19日 (一) 11:48 (UTC)
- 打破了紀錄,因此值得保留。——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6月20日 (二) 08:40 (UTC)
- 2015年太平洋颱風季已經寫了這項紀錄。--J.Wong 2017年6月20日 (二) 09:10 (UTC)
- 既無來源證明其關注度,未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09:50 (UTC)
- (○)保留NASA的資料算是可靠來源囉 :D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28日 (三) 15:27 (UTC)
- (~)補充 我在Google 英文版輸入:"Higos typhoon gov 2015" 找到的。=)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28日 (三) 15:2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允其副拆。--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7:18 (UTC)
- 謝謝你 感謝閣下明察!^_^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28日 (三) 17:22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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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香港資深編劇,現為無綫電視編劇、編審。曾在香港電視網絡任職編劇、編審。劇集包括不懂撒嬌的女人, 這是與香港娛樂人物相關的小作品。—59.148.90.172(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00:22 (UTC)
- 為一系列電視劇集編劇,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7:22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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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這是根據劇團所有公開資料所撰寫,詳見http://www.istage.hk/intro/,謝謝—59.148.250.186(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08:24 (UTC)
- 「根據劇團所有公開資料所撰寫」表示內容屬於第一手來源,可能有廣告嫌疑,且有侵權疑慮。不能成為覆核理由。 -KRF(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08:32 (UTC)
- IP59.148.250.186 曾以User:iStage123名義在本人之討論頁留言[394]--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0:11 (UTC)
- 遣詞用字有欠客觀及中立,廣告貌,未符《收錄準則》,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7:41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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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因為Albert King有至少兩個人,你所編輯的是美國NBA的運動員,不是藍調(布魯斯)的音樂家,他的版面卻已經佔據在藍調音樂家Albert King的所有照片和專輯和歌曲上,包圍住所有音樂家的版面,容易讓讀者混淆視聽,以為兩個人是同一人,一個是音樂家(年長者,雖已逝世),另一個是運動員,兩個不同的人。請你高抬貴手,恢復我的編輯,移出你的編輯並加註是運動員。 Kuohsi chen(留言) 2017年6月15日 (四) 08:51 (UTC)—219.79.181.34(留言) 2017年6月24日 (六) 12:16 (UTC)
- 此頁面為消歧義頁面,閣下諾要編輯音樂家請前往此艾爾伯特·金 (音樂家),閣下要編輯運動員請前往此艾爾伯特·金 (籃球員)。--Zest 2017年6月24日 (六) 22:00 (UTC)
- 現時做法符合《消歧義指引》,亦未見存廢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7:55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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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曾配演動畫《甜心格格》其中一個要角王坤,而ViuTV的官方片尾配音表亦可作證明(附上片源[395],[396])。——Gordonhhc(留言) 2017年6月25日 (日) 17:13 (UTC)
- 曾聲演主要角色,符《人物收錄準則》,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8:04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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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內容並無任何廣告宣傳成分—Faris.c(留言) 2017年6月26日 (一) 09:51 (UTC)
- 遣詞用字均有欠中立及客觀,猶如履歷,未符《收錄準則》,刪削符《快速刪除方針》,乃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8:08 (UTC)
- 狀態: 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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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397] [398]—219.79.127.186(留言) 2017年6月27日 (二) 12:24 (UTC)
- 查無相關存廢討論關注度審議紀錄,恕無可受理,結。--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8:13 (UTC)
- 狀態: 復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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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1.有改寫且並未侵權。2.當時刪除的理由是"有足夠的可靠資料來源能夠讓這個條目符合",但目前已有足夠資訊被找到(例如:透過搜尋引擎找到的非侵權資料等)。3.請問要如何寫才不會被提刪?謝謝~—140.112.39.60(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18:14 (UTC)
- 您可以在此列出符合維基百科收錄標準中的關注度來源,再次審核是否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標準。--Zest 2017年6月17日 (六) 07:28 (UTC)
- [399]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 Pclai(留言) 2017年6月17日 (六) 20:55 (UTC)
- 此文經二○一六年三月卅一日存廢討論議決刪削,理由為缺乏關注度。上列來源則均未符合《關注度指引》要求。請參閱此來源以了解來源要求為何。請閱畢以後,提交來源以證明其關注度。--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6:25 (UTC)
- 已讀《關注度指引》,但無法理解。例如像這幾個嗎?
政大的論文研究應力所LAB的組織與文化
交大祝賀台大應力所成立20周年文章
[408][409]
另外,請問學術教學研究單位的關注度通常會是什麼?通常好像比較難有單純針對教學研究單位的來源,能否給個舉例?謝謝~ --Pclai(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6:30 (UTC) - 來源並非獨立來源,《關注度指引》規定來源須獨立於主題,請多加留意。--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9:40 (UTC)
- 抱歉還是無法理解QQ 請求各方人士協助QQ --Pclai(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19:14 (UTC)
- 國立台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人才招募及徵才工作機會>1111人力銀行.國立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研究所(台大應力) ─ 104升學就業地圖.應力所的由來 (PDF).105學年度大學校院一覽表 | 教育部.座標25°01′11″N 121°32′27″E / 25.0197982°N 121.54094°E使用google地圖可以看見位置 Ycchen taipei(留言) 2017年6月23日 (五) 04:14 (UTC)
- 上列來源均未符《關注度指引》,來源一及來源三均非獨立來源,來源二及來源四僅屬提及。請另備其他來源。--J.Wong 2017年6月23日 (五) 07:35 (UTC)
- 看來要找獨立且有效介紹的來源,我的能力不足。目前都只找到提及的,不過條目內容應該要合併就是了。Ycchen taipei(留言) 2017年6月26日 (一) 04:38 (UTC)
- 若然要合併,此處可提供最後版本,不過就「國立臺灣大學系所列表」而言,其結構頗為完整,閣下是否打算合併兩文?--J.Wong 2017年6月26日 (一) 08:05 (UTC)
- 看了一下列表,不知國立臺灣大學校史稿(1928-2012). 研究篇 伍、工學院 七、應用力學研究所: 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2013年6月: 206. ISBN 978-986-03-6988-5.算不算獨立?Ycchen taipei(留言) 2017年6月26日 (一) 09:19 (UTC)
- 此來源並非獨立來源,未符《關注度指引》要求,請另備來源。--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09:49 (UTC)
- 中國材料科學學會 How about this? :D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28日 (三) 18:00 (UTC)
- 中國材料科學學會電子報的介紹文字中曾用多次「本所」指稱應用力學研究所,感覺有點類似新聞稿,或是源自應用力學研究所的介紹文字,另外,首段和臺灣大學應用力學研究所 30 年所慶文字類似。--Wolfch (留言) 圓周率協作中 2017年6月28日 (三) 18:17 (UTC)
- 承上,請另備來源。--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18:33 (UTC)
- (!)意見,這個來源天下第一所 一次出兩個閣員,台大應力所有「天下第一所」稱號,台大應力所具有蔣經國時代濃厚國防自主歷史意象,應該算是有效介紹了,符合關注度了--葉又嘉(留言) 2017年6月28日 (三) 20:07 (UTC)
- (!)意見,還有這個來源[410][411]--葉又嘉(留言) 2017年6月28日 (三) 20:10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予以復還。--J.Wong 2017年6月30日 (五) 11:1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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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風暴並無影響任何陸地,且沒有與風暴相關的來源。雖然有日語對應條目,但亦只作簡單的概述,並無列出影響。—B dash(留言) 2017年6月16日 (五) 16:01 (UTC)
- Nivekin君︰請問二○一六年九月存廢覆核案之中「同上」是什麼意思?
- Samson2005君、北極企鵝觀賞團君、AT君︰對此,有何意見?
- 以上。--J.Wong 2017年6月18日 (日) 14:04 (UTC)
- (:)回應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16年10-12月#熱帶風暴玫瑰 (2011年):「保留方未有提出任何來源,只表示任何颱風條目均要保留,然未見共識。」( 2016年9月6日 (二) 02:26)@Wong128hk:--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4:16 (UTC)
- 抱歉,移一移閣下留言。所以對此提案,意下如何?--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5:44 (UTC)
- (:)回應 來源在那?--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5:49 (UTC)
- 閣下曾經於二○一七年一月九日存廢討論決定不作提刪。而在二○一七年一月十日存廢討論之中,亦有提示此頁曾經二○一六年八月廿九日存廢討論。另外,此文都曾經二○一六年九月存廢覆核。此存廢覆核就有幾個來源。--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07:45 (UTC)
- (:)回應 一月九日不作提刪是因覆核否決,沒再糾纏的興趣。--Nivekin※請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09:48 (UTC)
- B dash君,二○一六年九月存廢覆核之中有列出數個來源,有何看法?--J.Wong 2017年6月19日 (一) 10:06 (UTC)
- 以上來源似是例行報導,未能反映其關注度。--B dash(留言) 2017年6月19日 (一) 12:30 (UTC)
- 熱帶氣旋被吞併是較為罕見的事,因此值得保留。——Morgan Siu(對話|貢獻) 2017年6月20日 (二) 08:40 (UTC)
- 在2011年太平洋颱風季不是已經敘明了吞併過程了麼?--J.Wong 2017年6月20日 (二) 09:08 (UTC)
- 既無來源,二○一七年一月十日存廢議主留方並無提供確切理據證明此文符合《關注度指引》,乃翻原決,並改為併兼至「2011年太平洋颱風季」。--J.Wong 2017年6月28日 (三) 09:47 (UTC)
- (:)回應 找到新來源 from NASA =)
Google 英文版的關鍵字:"typhoon Tokage NASA 2011"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30日 (五) 08:56 (UTC) - 上列來源符合《關注度指引》,克證其關注度,乃轉為駁回所請,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30日 (五) 14:42 (UTC)
- 感謝閣下明察。在下順道學了一些文言文。Thank you!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30日 (五) 15:55 (UTC)
- (:)回應 找到新來源 from NASA =)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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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覆核理由:保留方未有提交有效來源—B dash(留言) 2017年6月29日 (四) 02:54 (UTC)
- (○)保留 New reliable source found. =) --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30日 (五) 08:59 (UTC)
- 既有來源,符《關注度指引》,乃駁回所請,並維持原決。--J.Wong 2017年6月30日 (五) 17:49 (UTC)
- 謝謝你 在下不勝受恩感激。--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7年6月30日 (五) 17:5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