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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Zhxy 519/存檔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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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han和Lu han只能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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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9:54 (UTC)[回覆]

留Luhan,刪掉Lu han,還有請幫我解除IP封禁


給您一隻寵物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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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你2012年快樂!

2012快樂 (留言) 2012年1月1日 (日) 05:29 (UTC)[回覆]

請勿將論壇作為來源或者外部連結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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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修改應用了論壇[1]。論壇屬於維基百科明文規定的絕對不能採用的不可靠來源。--Skyfiler (留言) 2012年1月13日 (五) 13:05 (UTC)[回覆]


趙小林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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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14日 (六) 16:58 (UTC)[回覆]


Talk:趙小林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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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15日 (日) 07:25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0:43 (UTC)[回覆]

謝謝您發出的聚會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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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聚會沒有去成是十分遺憾,不知去年的盛況如何。雖然我今年依然不在瀋陽,但是我離瀋陽卻也不遠。不知你們具體定在何時何地來辦,所以現在還說不準能不能去得成,但我相信8成以上機會能去得成。時間地點可由你與其他的參加人員來定!Victor0209 (留言) 2012年1月16日 (一) 10:5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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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靈界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月17日 (二) 03:47 (UTC)[回覆]

關於你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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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好像沒注意到,百樂都一直亂回退別人的編輯,還稱別人是破壞,難到他的行為就該被認同嗎?希望你可以好好想一想。

  • 這位仁兄老是利用逼迫手段去欺壓他人,甚至自已因違反維基百科規則多次被封禁,結果被解封後完全忘記自已的承認,心態完全不改,還不斷興風作浪,實在是令人看不下去。如果有空可以去看一下那位仁兄的"傑作",就知道為什麼我會對他這麼說了


不要進行無查證的隨意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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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對他人進行了人身攻擊,請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如果您繼續進行攻擊,您將會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薰衣草毒药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2:43 (UTC)[回覆]


另外你找不到的來源不等於沒有,自己去台北政府外交網站去查閱。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2:43 (UTC)[回覆]


已經告訴你來源的出處了,看不懂中文/英文嗎?納悶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2:48 (UTC)[回覆]

請停止一切毀損性編輯。如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會遭受封禁,暫時不能編輯維基百科。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2:52 (UTC)[回覆]

已經告訴你三遍了,來源就在中華民國條目的「沿革」一段內, 非要讓我給你粘貼過來才能讀明白麼? 另外我在中華民國討論頁面亦有提及,當時眾編輯亦認可並幫助添加了沿革那段文字。你自己不好好閱讀條目,跑到這裡一味的回退,難道我要給每個認為太陽是方的的人找有關太陽是圓的的「可靠來源」麼?可笑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2:58 (UTC)[回覆]

既然你看不懂中文/英文,我就幫你粘貼過來 2002年台灣當局承認外蒙古獨立,並建立非正式外交關係[。 2004年台灣當局「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2006年1月,台灣當局「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台灣地區領導人簽署命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1.^ Rossabi, Morris. Sino-Mongolian Relations. Modern Mongolia: From Khans to Commissars to Capitalist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5:  226-228, 232, 242.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00 (UTC)[回覆]

看來你對法律還存在許多空白的認知,陳水扁「recognize」與否,已經改變不了台灣修改現行法律法規的現實了,我不累,還是覺得可笑。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09 (UTC)[回覆]

你這純屬「抬槓」了,外蒙古獨立無論在世界上還是台灣自己的法律都已經是事實了,但是我不反對你在後面加上「但目前憲法尚未正式修改以取消外蒙古地區疆域」之類的字眼,那不過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15 (UTC)[回覆]

「不屑」與否並不能改變承認外蒙古獨立的事實,就好像我對你隨便回退的行為也很不屑一樣。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19 (UTC)[回覆]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制度,以法律定之。 而法律已經廢除了,2004年台灣當局「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2006年1月,台灣當局「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台灣地區領導人簽署命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另外我不想和你就大陸台灣的事情上和你越扯越遠,那是一個很沒有效率的事情,我也不是來和你意氣用事的,希望你以大局為重,不要讓維基百科的讀者看到扭曲的文章。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23 (UTC)[回覆]


我在維基百科受到歡迎與否不需要你的評價,也和你無關,這也不是你應該操心的事情。 至於輕佻等詞語我可以認為是你對我的第二次人身攻擊。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26 (UTC)[回覆]

那是因為你的行為確實可笑,而且這不算是人身攻擊,你的所謂「輕佻」卻是人身攻擊。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30 (UTC)[回覆]

再給你轉發一下有關外蒙古獨立條目的段落吧,這可不是我寫的,哎,無知者無畏。。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40 (UTC)[回覆]


2002年1月3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正式公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將蒙古排除在中國大陸地區之外,已經排除外蒙古的適用性,所以現在定義的「大陸地區」為中共控制之地區。然而,此修正引起立法委員關沃暖高度關切,於同年2月26日立法院總質詢,提出行政院修正通過該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涉及「違憲」,中華民國是否承認外蒙古獨立,如此作為,將成為「賣國賊」之強烈質疑。[27] 目前中華民國與蒙古國在雙方的首都(台北與烏蘭巴托)互設代表處。

2004年行政院通過了廢除「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決議。行政院表示,「蒙古各盟部旗已非我國統治權所及地區,因此該法已無繼續施行的必要。」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堃表示,「蒙古國是一主權國家,且是聯合國的會員國,與一百多個國家有正式外交關係,我國作為國際社會的一員,應尊重國際社會的共識。」「行政院為因應實際需要,解除我國與蒙古間的交流障礙,已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將外蒙古排除於兩岸條例施行區域,決定與蒙古交流事務均依照外國人之規定辦理,務實推動雙方各項交流,建立互惠互利的實質關係。」

關於此舉是否違反憲法,游錫堃的解釋是,「我國在制定憲法前,國民政府已經正式承認蒙古國的存在,甚至當蒙古國申請加入聯合國時,國民政府也投票贊成,因此從歷史來看,我們沒有違背現實的必要,而且民國三十六年內政部所編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也沒有將蒙古列為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因此承認蒙古國符合現況亦不涉及違憲。」

2006年一月,行政院該決議送立法院表決三讀通過,由總統簽署總統令正式廢止「蒙古盟部旗組織法」及「管理喇嘛寺廟條例」。


明白為什麼不「違憲」了吧? 稍微改個常識內容就被無知的人回退,怪不得維基百科中文條目增長極其緩慢,自由就有自由的弊端,無知的人就該被獨裁才好。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3:43 (UTC)[回覆]

無所謂,你願意怎麼看就怎麼看吧,我給你找出1萬個證據,你也會找出1萬零一個你自己的原創研究來反駁,說到底你連一個支持你的觀點的來源都沒有,卻和我在這裡橫加辯論。有些人純粹為了堅持而堅持,不管別人提的建議對錯與否,只是想一味的拼命找出觀點反駁,很不幸你就是這種人,我只和自己智力認知水平高或者均等的人打交道,所以沒有和閣下繼續討論的必要了,不想為了爭論而爭論。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4:01 (UTC)[回覆]

不好意思差句話,中華民國政府從未正式承認蒙古國蒙古人民共和國,就如同加拿大不承認中華民國,但雙方仍然互設代表處(駐加拿大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加拿大駐臺北貿易辦事處)。另外,既然你說「不要讓維基百科的讀者看到扭曲的文章」,就請你不要寫甚麼「臺灣地區領導人」之類莫名其妙的文字,或把中華民國的政府機關、公職加上引號,做這些小動作只會讓人覺得你很虛假。--ScoutT7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5:27 (UTC)[回覆]

不,是和User:Werran說,而且我還不小心放錯段落,我會去他的討論頁重留,抱歉。
祝 編安--ScoutT7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5:39 (UTC)[回覆]

因為編輯爭議就去申請封禁別人算不算是小人行徑,可惜其他人的眼睛是雪亮的。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2日 (四) 08:38 (UTC)[回覆]

我沒有不承認沒有冷嘲熱諷啊,我就是冷嘲熱諷你這種有小人行徑的人,那又怎麼了?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2:47 (UTC)[回覆]

隨便舉報,但我對你這種浪費維基資源和管理員人力的惡劣行為表示遺憾。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2:58 (UTC)[回覆]

呵呵,伸一隻手指頭指別人的同時,有四隻指向自己,這點道理你都不明白麼。如果你不是:既不說明回退合理理由(就四個字),又不在討論頁列明觀點(至今也沒在討論頁里討論此事)就一味的蒙頭回退,又怎麼可能引發編輯戰。我對講道理的人一向講道理,對不講道理的人一向不講道理。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3:15 (UTC)[回覆]

呵呵,不要迴避我上面對你提出來的問題,我在台北市條目進行的修改光明正大,不怕任何人知道,我是在討論頁提出疑問之後,將近一個月沒有人回應,我才掛上了模板。 你知道我最討厭的是什麼嗎?就是你這種不看討論頁的問題,等參加討論的人以為大家都沒問題了,做出了修改,馬上瘋狂跳出來橫加指責,破口大罵的人。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3:25 (UTC)[回覆]

呵呵,我來編輯wikipedia不是來爭勝負的,「贏」了怎麼樣,「輸」了又如何,為你這種小人心態感到悲哀。另外我和管理員溝通過,他只是回退到編輯戰之前的頁面,對內容不加評論,另外他還告知我可以去舉報封禁你的鏈接(所以我去看了一下並發現你已經惡人先告狀了),可是我沒你那麼小人和心胸狹隘,沒有去做。和你這種小人生氣犯不上。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3:34 (UTC)[回覆]

可笑,你懂規則?懂規則還被管理員否定了?懂規則還進行編輯戰?那真應該封禁你。知道恬不知恥是什麼意思嗎?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3:51 (UTC)[回覆]

你最大的問題就是認為自己一定是正確的,只要反對自己的人都是邪惡的,不給面子的,錯誤的,可能若干年後你發現自己的這些言論,無論對錯,想抽自己一個耳光。 再有一點就是,我不是你所謂的「討論說服不了別人」,閣下壓根就沒參與討論就一味蒙頭回退。我不覺得我的意見一定是正確的,通過討論頁別人的材料我也認識到了自己認識的一部分不足,並且無論對錯,不打算繼續參與編輯戰了。而你這種人就是不知悔改,以後一定會參加各種編輯戰,是為中文維基百科的一顆毒瘤。另外你還有一個習慣就是喜歡捧管理員的腳,以後撈足政治資本麼,可惡的嘴臉。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2月3日 (五) 14:26 (UTC)[回覆]

馬來地名人名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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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4:48 (UTC)[回覆]


馬來地名人名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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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4:48 (UTC)[回覆]


馬來地名人名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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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4:56 (UTC)[回覆]

承蒙閣下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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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Zhxy 519您的邀請,2月19日的瀋陽寒假聚會,我恐怕無法參加,表示十分遺憾。由於個人工作原因,19日當天我已回大連,參加不了這次聚會了。由於長期在大連工作,我也不知道瀋陽有哪種合適地方舉辦這樣小型聚會,這點幫不上忙了。還有瀋陽地區有閣下您來牽頭舉辦聚會,作為瀋陽老鄉感到榮幸,辛苦了,祝這次聚會完美成功,另爭取參加瀋陽的下次聚會。--快去救列寧 (留言) 2012年2月7日 (二) 08:19 (UTC)[回覆]

承蒙邀請,大概率能參加2月19日的瀋陽寒假聚會。最近身體狀況很差,不過今天好多了,明天應該問題不大。時間和地點是否已經確認為華人旁的迪歐,下午1點鐘?如何接頭?五里河-三好街一帶的迪歐咖啡有好幾個店,到時候別走錯了啊 Parabola1999 (留言) 2012年2月18日 (六) 05:11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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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這東西原來就是自由版權發表的。--MakecatTalk 2012年2月16日 (四) 13:00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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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吳建衡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2:52 (UTC)[回覆]

諮詢下關於維基文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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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維基文庫中創建、編輯文獻不用註明參考資料?(在無版權問題的情況下)--Shujenchang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3:45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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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就把英文頁面刪了吧~~(其實是看這次聚會有一個英文維基百科那邊的用戶Parabola1999所以才有這個想法的),如果意義的確不太大那就刪了吧。--Shujenchang (留言) 2012年2月19日 (日) 16:20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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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世界星章
估計是瀋陽的最後一個寒假了,再見也許是某次北京維基人聚會吧:)--yangzhe1991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08:47 (UTC)[回覆]

送給您一枚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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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星章
我也用星章來表示下對你舉辦此次聚會的感謝吧~~--Shujenchang (留言) 2012年2月20日 (一) 13:18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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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Bbrother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3月1日 (四) 03:36 (UTC)[回覆]

回︰是你在我的google doc做的編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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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至少也應該講清到底是什麼文件,何時之事吧……否則,恕難回應。至於是否曾於Facebook嗨過閣下,本人亦無印象。--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2:45 (UTC)[回覆]

或者有,本人早前須廣邀友人,協助完成問卷。可能其中曾經誤發,倘有打擾,先此致歉。--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2:50 (UTC)[回覆]
還以為閣下經已察閱,本人回應如下︰「Google doc有歷史可查,請自行察閱。而印象中,本人未曾編輯該文件。況本人亦不知閣下所指,到底是文中何句。最底一句?」--J.Wong 2012年3月4日 (日) 13:50 (UTC)[回覆]

Re. 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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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請閣下幫忙修改一下吧。烏拉跨氪 2012年3月5日 (一) 08:42 (UTC)[回覆]

Category:太空戰士角色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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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太空戰士角色」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這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這頁面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您可以參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頁面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等意見;請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3/18#Category:太空戰士角色」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頁面,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頁面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Gover留言2012年3月18日 (日) 12:47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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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 條目質量提升計畫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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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數量及品質,條目質量提升計畫已經重新啟動,相信您的支持與參與,將有可能會成為維基成長的重要助益,若您對於一些條目品質現況感到不滿,或者對於某些條目需要關注提升,攜手合作才能有效率地提升人類知識的品質!。您若支持該計畫可先至 「報到處」簽到,以便於其他人與您連絡,再前往您有興趣的各子計畫簽到並提出協作事宜,您可自由彈性規劃。

總之,這是自由參與與發起條目協作的平台,歡迎任何人在該計畫提出協作請求或者幫忙協作,亦歡迎您成為各子計畫主持人,這比起在一兩個同好之間對話或條目討論頁互動性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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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候選主題


邀請人:張樹人留言2012年3月22日 (四) 09:07 (UTC)[回覆]


2003年英國站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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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歐洲站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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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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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你的指教。--林台光留言2012年4月5日 (四) 11:31 (UTC)[回覆]

看了一遍條目,似乎沒有發現你說的10, 26, 50的問題,能詳細指出嗎?--Snorri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12:28 (UTC)[回覆]

我最初的編輯是追蹤刪除某民科的原創研究,當時沒有注意條目本身的關注度的問題。剛剛查了一下,發現這個條目還是有關注度的[2],[3]。至於你說的問題可能是你沒看清,這個猜想是說有無窮個數的平方+1是素數,但不需要每個都是的。--Snorri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12:52 (UTC)[回覆]
不過這個條目確實需要重寫,我有空應該會做。--Snorri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13:04 (UTC)[回覆]

這位編輯請認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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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說別人破壞之前,望調查清楚。 Aistsana 堅持引用毛式人物梁立人罵人用的「西方訓練出來的「惡犬]」文革性質的東西來破壞維基的中立。而對於中立媒體和中立人士有針對的回應,比如我曾向其給出過,香港大律師公會及無數香港名人在香港媒體上對董建華報告的批評大律師公會執委會 所發就政府考慮立法取締「邪教」的新聞稿,香港三十個團體聯名致信董建華http://fungchiwood.com/protectfreedom-letterCE.htm許多知名香港學者對梁立人此文的批評轉載: 成名教授被惡意批判等等;Aistsana並不使用。Aistsana 一味推銷梁立人和董建華這兩條這兩條偏向信息。但在其他條目上,其惡意推銷被數位助理編輯紛紛刪除,才另設這個香港條目。一直來其也沒開始翻譯(最近我指出後,可能翻了一句),只是把偏向的中文內容加在了照搬過來的英文內容後面。認真調查一下,你才會知道究竟誰在破壞呢?Marvin留言2012年4月20日 (五) 17:56 (UTC)[回覆]


謝謝指點,看來我以前對中立的理解不大全面。Marvin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04:18 (UTC)[回覆]

約翰內斯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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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向 Article 19 查詢版權事宜,請等候一星期,若一星期後沒有回覆你再提刪吧。 - LC留言2012年4月26日 (四) 17:49 (UTC)[回覆]

米爾頓.艾瑞克森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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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4月22日 (日) 04:48 (UTC)[回覆]

關於維基文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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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ideas 2012年4月29日 (日) 09:35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4月29日 (日) 16:03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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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對您的最後一次警告。如果您再次作出破壞行為,您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小女兒 (留言) 2012年1月10日 (二) 18:45 (UTC)[回覆]

就Zhxy 519閣下利用{{subst:COI}}告示標籤以圖加強其自身版本的不公正行為,本人已經提交管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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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 519閣下,本人已經就您的司馬南條目中利用{{subst:COI}}告示標籤以圖加強自身版本的不公正行為報告給管理員User:Mys 721tx ,謝謝--SH9002留言2012年5月4日 (五) 03:37 (UTC)[回覆]

RE: 打算提名你當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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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你的提議,暫時在下無意當管理員,亦自知很難通過提名的審核。希望以目前的身份繼續在維基畧盡棉力--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0:08 (UTC)[回覆]

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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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眼淚嘩嘩的。-治癒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6:21 (UTC)[回覆]

給您一些果仁蜜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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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べなさい--安田紀子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07:30 (UTC)[回覆]

不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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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自己是卷進了這件事,從早上發現到今天一直追蹤他,要封有點兒說不過去吧,只會讓他有機會嚷着濫權什麼的,望見諒。面對VIP,我還是想淡定一點。-Lakokat 2012年5月5日 (六) 07:55 (UTC)[回覆]

見到他最後在麻生太郎的編輯想去提報的時候,與閣下有編輯衝突了 = =…最近都是用行動裝置上餵雞,很大鴨梨啊,想不淡定也不行,望見諒。-Lakokat 2012年5月5日 (六) 08:06 (UTC)[回覆]

re:過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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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閣下的好意,暫時沒空,要到暑假裡才有空。--MakecatTalk 2012年5月5日 (六) 09:43 (UTC)[回覆]

Makecat同學在準備高考= =--CHEM.is.TRY 2012年5月5日 (六) 12:23 (UTC)[回覆]

閣下你好,由於該條目發生編輯戰,所以本人將該條目暫時保護。另外,如希望對該條目進行修改,請先在討論頁討論,謝謝。--武蔵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11:10 (UTC)[回覆]

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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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有點過分了。我最近創建的條目,大多在其他語言維基百科都有對應。如果你認為他們在中文維基不該存在,可以討論之後解決,但在討論結束之前不該說我創建不恰當頁面吧?另外,一天之內兩次提起同一個內容,還給我加上「< !-- Template : uw-create2 -- >」,這有何依據?--Fry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11:50 (UTC)[回覆]

在我看來,都是已經翻譯的差不多了。如果你讀着有問題,歡迎你隨時修改,但不要用「< !-- Template : uw-create2 -- >」去指責我創建不恰當頁面。我當然重視數量,所以我才付諸努力創建型條目,我想你沒有必要因為這個警告我。--Fry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12:01 (UTC)[回覆]
我已經說過我認為可以了。前一個條目我已經盡力了,至於後一個你可以去看我的貢獻歷史:如果不是花了時間在這裡討論,我是會繼續編輯行幸的,你的指責根據不足。退一步講,即便你定義這個為「不當」,也不該提交兩條存廢討論後就立刻給我掛上「< !-- Template : uw-create1 -- >」,況且那兩個條目和你所說的「不當」不相關。多說一句,我覺得這種模板不能濫用,封禁需要審慎,所以我才在看到「< !-- Template : uw-create2 -- >」後過來和你討論。--Fry留言2012年5月5日 (六) 19:14 (UTC)[回覆]
我沒有明白這個和考試答題有什麼關係,我只知道我創建兩個條目被提交存廢討論,這是很正常的事,沒有必要用「層級1」去警告我。你那些模板再走一步到層級3就會顯示出要封禁了。我和你討論斟字酌句,很耗時間的,所以請不要講「你要是有時間來跟我討論,這句話還翻譯不完嗎?」這種話。如果不是實在看不過去,我就忍了,不會過來討論的。--Fry留言2012年5月6日 (日) 08:50 (UTC)[回覆]

WP:U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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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接着一個小時可以休息一下不用報某影的sock了,現在我看直播。謝謝閣下對反破壞的貢獻。不過我的鴨梨快跟他差不多了-Lakokat 2012年5月6日 (日) 14:08 (UTC)[回覆]

謝謝閣下的提醒。明白了-Lakokat 2012年5月6日 (日) 14:23 (UTC)[回覆]


巴貝裏海岸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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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7日 (一) 03:12 (UTC)[回覆]

介個不能更新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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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我先撤銷了。。-治癒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06:15 (UTC)[回覆]

啥意思。。沒懂。。-治癒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2:58 (UTC)[回覆]
啊啊啊啊啊。。我後來懂了嘛。。所以會退掉了= =。。一開始腦子抽掉了。。-治癒留言 2012年5月7日 (一) 13:0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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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用電腦上來的管理員看守了,我隔岸觀火好了。-Lakokat 2012年5月7日 (一) 12:34 (UTC)[回覆]

關於快速刪除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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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是「曾經根據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討論、檔案存廢討論被刪除後又重新創建的內容......」,因此先前若是被快速刪除,並不適用於G5;如果內容與之前快速刪除的狀態相同,直接沿用上次的理由就可以了。--Alberth2 汪汪 2012年5月7日 (一) 13:20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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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禁止其編輯討論頁。烏拉跨氪 2012年5月7日 (一) 16:31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8日 (二) 08:28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8日 (二) 08:33 (UTC)[回覆]

Re:人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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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我人在何方沒有很重要,所以沒去改了。真相見WP:LA。-Lakokat 2012年5月11日 (五) 07:25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10:10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而且,請先看看怎樣編輯

請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若提刪理由不適當或您已對條目做了適當修改,請在被提刪頁面的頂部、快速刪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並在討論頁中說明。您也可以同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

提示: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可聯繫管理員,要求他們將刪除前的條目內容通過郵件發送給您。 --Zhxy 519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10:11 (UTC)[回覆]

要按維基標準貼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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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足50字無來源:
  • 超過50字無來源:

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3日 (日) 14:36 (UTC)[回覆]

批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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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我做的不對的有人修正?你自己幹嘛?繼續犯錯?有這時間跟我討價還價,爲什麽不自己去寫完?」

1、如果您是維基員工,這個提法是危險的,對維基百科有害無利。

2、如果您是業餘編輯,這個提法是不妥的,令真正的貢獻者反感。 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3日 (日) 14:46 (UTC)[回覆]

補充:

我本來有興趣創建大量條目,看到您的高見還不如不建,不建就沒有爛尾樓啦,也「節省了其他維基人為我掃垃圾的時間」。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3日 (日) 14:54 (UTC)[回覆]

  • 所建條目全部超過50字,但被您貼了「不足50字」的標籤,請問您的用意如何?50字不是問題,集思廣益才是目的。我所創建的條目,就我的能力和時間而言,每一個都有可能寫到1萬字節(約3000漢字)以上,是否繼續要觀之其他維基人的後續編輯情形及討論狀況,但所有這些被您的「50標籤」否定了。凡事要循序漸進,條目並非一建立就要有大量內容,這個不現實。如果您真的是維基高層,您的行為有急功近利之嫌,要不得。維基精神是有容乃大,您的理念把維基的「容」給拋棄了,要檢討。所以,我覺得自己出力又給人添煩的事不做最好,為人為己都好。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3日 (日) 15:15 (UTC)[回覆]
  • 既然如此,那就不編了吧,什麼異議都沒有了,也不用在此費口舌了。謝謝您的維基高見,祝您編輯愉快!E1191371611留言2012年5月13日 (日) 15:32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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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維持優良條目的質素,這類條目拿去重審居然不通過或沒有人投票,我也不會再理會這條目,讓它由熱心維基人自生自滅。--Dragoon16c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15:58 (UTC)[回覆]

為何要對我說歡迎蒞臨維基百科(6年了)?至少複製時需作出少少修改把--Dragoon16c留言2012年5月12日 (六) 16:02 (UTC)[回覆]


關於"迫害法輪功"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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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這樣算是中立嗎? 一天不到就急於刪除? 條目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由許多人把它逐漸的完善好。 英文等許多文種都沒被帶這麼多帽子,中文條目也是一樣可行的。 User:96.247.1.120留言2012年05月13日 (二) 10:13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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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不是巡查員?--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4日 (一) 07:42 (UTC)[回覆]

申請一個唄--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4日 (一) 07:45 (UTC)[回覆]
蠻苦的。。。--AddisWang (留言) 2012年5月14日 (一) 07:50 (UTC)[回覆]

達師總是沒看清楚就下判斷,每次他看漏了、做錯了,還要出來指點人家,說人沒寫清楚,上次李嘉紘的存廢討論,我忍無可忍數落了他一頓,他半句都沒吭聲--123.202.64.17 2012年5月16日 (三) 13:15 (UTC)

Wikipedia:新頁面巡查上面說「最近一年內沒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你那個封禁要真是不合理封禁的話可以申請的吧。-治癒留言 2012年5月16日 (三) 13:44 (UTC)[回覆]

淡定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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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還是老樣子。手機上網很大鴨梨,您還是找有條件激動的管理員吧。最近在餵雞用日語罵人快成新潮流了…-Lakokat 2012年5月14日 (一) 08:33 (UTC)[回覆]

除了某影外,我視實名用戶(IP黨)為獨立的個體,所以可以看成是潮流了。我覺得這事兒有一個有趣的點,就是這位實名用戶跟您上次找我封的那位碰巧都是追隨這個潮流的人。(這一定是巧合,別像我剛剛YY了)要淡定啊-Lakokat 2012年5月14日 (一) 09:0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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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Bbrother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5月15日 (二) 01:27 (UTC)[回覆]

您好:我並沒有動到 disputed 模板參數。至於您所指的問題,我查了一下馬來語版條目,猜測(因為不懂馬來語)相關日期如下:1965年5月8日開會倡議,5月9日發表聲明,6月6日正式成立該機構,8月9日被解散。--Kolyma留言2012年5月18日 (五) 16:57 (UTC)[回覆]

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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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無一再作出人身攻擊,相反有人無中生有惡言相向,本人強烈要求管理員介入以平息是次爭執。ken717留言) 2012年5月27日 (日) 08:28 (UTC) 阿撒晡魯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5:26 (UTC)[回覆]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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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假定善意的,但對方如果無法就事論事進行攻擊挑釁,這就例外---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4:29 (UTC) 是不是爛泥見仁見智,不過以客棧中的爭執來看,維基中的爛泥確實不少,不就事論事相互攻訐---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4:42 (UTC) 行事不正,還推諉責任?我引用來源都有註明出處叫行事不正?討論主題是蘋果派與管理者雙方的問題---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5:12 (UTC) 這位爺~別鬧了,啥時公親變事主,咱成了挑事?---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5:26 (UTC) 天怒人怨只是形容,原討論帖說了,維基中支持罷免的有相當人數,為何管理者會積累如此怨氣?---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5:35 (UTC) 設局亂來?那要拿出證據,一筆一筆算,不過以善意推定,在沒有完整證據之前,用天怒人怨來形容當時情形應該不過份---阿撒晡魯留言) 2012年5月28日 (一) 05:42 (UTC) 天怒人怨只是形容詞,如果讓你們誤以為我自比為天,可以改掉---阿撒晡魯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5:49 (UTC)[回覆]

Re:關於文言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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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只是覺得放「詢問處」不妥,又有人回應,就搬家了。至於是否該放「其他」版面,我沒意見。--Kolyma留言2012年5月28日 (一) 04:53 (UTC)[回覆]

關於王萬霖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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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抱歉,本人兩次添加這個條目,出於娛樂目的,但發誓以後不會再添加了。。

DGideas 2012年6月1日 (五) 11:00 (UTC)[回覆]

向維基模範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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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已立志向Zhxy 519君您學習,希望未來能像您一樣成為管理員眼中優秀的維基模範生,往後還請您多多照顧。^_^

——Luke Young留言2012年6月3日 (日) 18:25 (UTC)[回覆]

感謝閣下的明理,希望未來能從此改善彼此之間的關係。^_^——Luke Young留言

關於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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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發現您參與了Makecat申請成為管理員的投票,但您好像忘了需要寫出理由(參見投票方針),麻煩您移步註明。--I.R.A.·留言 2012年6月10日 (日) 00:41 (UTC)[回覆]

Re. 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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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傷身,多做無益。我就無聊調侃兩句罷了。我個人不想去管他了,不要太出格就行。烏拉跨氪 2012年6月17日 (日) 15:18 (UTC)[回覆]

Re: 憲章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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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那時我在手動修復「跨語言鏈接重複」,gl下面已經有一個同樣的he了。--YFdyh000 2012年6月29日 (五) 17:25 (UTC)[回覆]

關於Yu Cheung Keung的快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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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您,Wikipedia:快速刪除的標準已經略有修正,目前已通過A3不包括與中文維基百科其他條目內容重複的條目,但這種內容完全相同的狀況,可採用新建立的標準「A5: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且名稱不適合做為其他條目之重定向。」。--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7月4日 (三) 13:35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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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一切毀損性編輯。如閣下繼續破壞維基百科(如閣下於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的編輯),閣下將會遭受封禁,暫時不能編輯維基百科。

(註:警告內容為人身攻擊)96.26.111.154留言2012年7月16日 (一) 05:40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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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對他人進行了人身攻擊,請立即停止這種行為。如果您繼續進行攻擊,您將會禁止編輯維基百科。 70.60.17.66留言2012年7月17日 (二) 06:18 (UTC)[回覆]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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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知道了!--朱展權留言2012年7月20日 (五) 15:25 (UTC)[回覆]

您好,閣下將嘉惠教養院詞條加上了A4刪除理由,在下覺得不如遵循關注度來處理比較好,詞條創建者在討論頁面有闡明理由,您不妨看看。在下暫時移除速刪模版,加上關注度模版,您看怎麼樣?若有異議,歡迎討論。--道法☯自然. 2012年7月21日 (六) 08:46 (UTC)[回覆]

您好,清朝與中國的關係詞條內容完全是複製於維基百科清朝詞條的討論存檔,爭議段落里的內容,故而符合A3快速刪除之定義,在下提請了快速刪除,如有異議歡迎討論。--道法☯自然. 2012年7月22日 (日) 06:10 (UTC)[回覆]

Travel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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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arding your vote here, this is not about "competing": the proposal to create the new travel guide comes from the Wikitravel community, who are all very unhappy with the current owner and want to move to Wikimedia. Jpatokal留言2012年7月23日 (一) 05:56 (UTC)[回覆]

警告:請勿隨意刪除他人聚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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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停止您的行為。如果您繼續刪除或編輯他人在討論頁的意見或投票,正如您在Wikipedia:聚會所做的行為,您的編輯將被視為破壞,並被封禁而無法繼續編輯維基百科。請勿隨意刪除他人聚會資料。133.26.192.8留言2012年7月24日 (二) 13:15 (UTC)[回覆]


你玩命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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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想知道你為何堅持刪除這由User:Belinsky(死亡之翼)召集的石家莊小聚。111.191.192.65留言2012年7月25日 (三) 15:40 (UTC)[回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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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頁面都不是破壞--2011wp留言2012年7月26日 (四) 10:43 (UTC)[回覆]

關於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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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你好!在當前的破壞里有別的維基人投訴你人身攻擊,經我的核查後,發覺基本情況屬實,如這個發言,現根據維基的封禁方針對你的帳號進行封禁一天的處理,希望你能保持冷靜,避免在討論中再出現這些不合適的言語。--長夜無風留言2012年7月28日 (六) 03:46 (UTC)[回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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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你好!請問為何刪除我關於 反韓情緒 的修改以及增加的來源請求,我沒有在破壞!!(留言

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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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你好!大朝鮮帝國史中並未記載其得到韓國政府認定,而且其表達史觀也與韓國主流史學格格不入,難以想象韓國政府會承認這種東西。 百度韓國吧的的確確存在那種情況,每次去那裡就很不舒服,因為總有人連帶指責中國朝鮮族。 我只是為了詞條的客觀中立全面,有錯誤就要修改,不以傾向而已是非論事。(留言) zhxy,你好!如果有關於 大朝鮮帝國史為韓國士官學校指定教材 的來源,請你添加。

re: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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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您能來馬來西亞,鑑於時間和地點上無法作出安排,我可能沒辦法參與聚會。抱歉。衷心希望您行程一切順利和愉快。-O-ring (留言) 2012年7月30日 (一) 18:31 (UTC)[回覆]

關於場外821事件的快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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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目其實是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A4,因為快速刪除的準則A4是針對「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並不包括事件,這條目應該是使用G5會較為合適。完整的A4定義如下:

A4.未在條目中列舉影響力及於主題自身環境以外之事蹟,以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人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主角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2. 動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之單一或少數個體,或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動物之一般日常作息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3. 組織(樂隊、俱樂部、社團):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成員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4. 其他情況不適用。

對於A4的涵蓋內容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可以一起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A4速刪實施檢討一起討論。--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日 (三) 23:20 (UTC)[回覆]

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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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每個人都可以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不過有鑑於您在條目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中的行為,我們仍然要提醒您,請不要人身攻擊。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而不是編輯者。請閱讀歡迎頁面來獲得更多信息。謝謝。--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8:50 (UTC)[回覆]

回復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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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Zhxy 519。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2年8月3日 (五) 08:54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8:54 (UTC)[回覆]

 有鑑於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的評論: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保持善意。這個討論不是用來批評用戶的,請只對相關頁面進行討論,不要評價用戶行為--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8:56 (UTC)[回覆]

--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8:57 (UTC)[回覆]

錯誤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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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是哪些?--2011wp留言2012年8月3日 (五) 09:34 (UTC)[回覆]

清朝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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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宗室某某」本身就是姓氏,它具體可以表示為愛新覺羅氏中的皇族中的黃帶子一系,在清朝的所有官方文件、以及登科取考中,均以「宗室某某」為正式名稱,為愛新覺羅氏中塔克世一系以下的直系子孫的清朝皇族。而其餘伯叔兄弟(即旁系子孫)則稱「覺羅某某」為正式名稱,指旁系子孫的清朝皇族。其中如果「宗室某某」家族系中有罪,一系降為「覺羅」,即紅帶子,正式命名為「覺羅某某」。肆意刪除或修改皇族姓氏,在清朝書籍文檔編寫與印刷眾,視為錯誤。此前維基中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姓名採納,以清朝正規文書為主;而此前已經書寫錯誤的,不予強行改正。亦方便我們利用維基平臺,與《愛新覺羅宗譜》相互匹對,逐漸使得各支宗譜能夠勾勒清晰。--Walter Grassroot () 2012年8月3日 (五) 09:58 (UTC)[回覆]

反對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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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寫明反對理由,另外注意不要人身攻擊和保持文明。--2011wp留言2012年8月6日 (一) 08:27 (UTC)[回覆]

左右開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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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維基百科:巡查豁免權有任何意義嗎?Esun1留言2012年8月9日 (四) 04:44 (UTC)[回覆]

Re: 文庫的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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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您的意見。我需要把任弼時的文件挪動到wikilivres?--ForgetMyselfTalk to Anatta 2012年8月10日 (五) 14:35 (UTC)[回覆]

好吧...剛才看了Jusjih的用戶頁,我接受相關規則。文庫少有人巡視,經常看到您承擔管理工作,這次給您添麻煩了。以後也多多關照:)--ForgetMyselfTalk to Anatta 2012年8月11日 (六) 06:47 (UTC)[回覆]

原作者請求保留,且無反對票。--2011wp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4:13 (UTC)[回覆]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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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簡單打錯,你可以協助修復。--2011wp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4:17 (UTC)[回覆]

Zhxy 519閣下你好。閣下在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提出的請求已被本人拒絕,因該頁面不應被保護,任可人都可以作出投訴,並不限於註冊用戶。另外,現時Zhxy 519閣下正在被其他用戶投訴,所以現在提出該請求並不適合。如有意見,請向本人提出,謝謝。--武蔵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4:44 (UTC)[回覆]

左右開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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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手同利無法描述足球、三級跳運動員的天賦,移回左右開弓。Esun1留言) 2012年8月11日 (六) 17:41 (UTC) 踢足球左右開弓總比踢足球兩手同利通順。形容詞也可作名詞用。Esun1留言2012年8月11日 (六) 19:44 (UTC)[回覆]

關於王薦條目的快速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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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條目其實是不符合快速刪除的準則A4,因為其內容已提及曾獲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論文、獲全國省市級獎,這條目應該是以快速刪除的準則G11,或是依關注度程序處理處理會較為合適。完整的A4定義如下:

A4.未在條目中列舉影響力及於主題自身環境以外之事蹟,以述明重要性的真實人物、動物或組織。
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 人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主角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2. 動物: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之單一或少數個體,或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動物之一般日常作息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3. 組織(樂隊、俱樂部、社團):無第三方可靠來源,且未列舉影響力及於成員之家庭、親朋、就讀學校及就業機構以外人事物之事蹟;
  4. 其他情況不適用。

對於A4的涵蓋內容如果有任何疑問,建議可以一起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A4速刪實施檢討一起討論。 —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2年8月13日 (一) 04:07 (UTC)[回覆]

理由應該是A5。--2011wp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9:12 (UTC)[回覆]

回復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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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Zhxy 519。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技術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於2012年8月13日 (一) 09:18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隨時移除本通知

2011wp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9:18 (UTC)[回覆]

關於路景榮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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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你好,感謝你對於路景榮條目提出的侵權問題,在經過原編者xuejc1988的要求後,本人對其進行了維基化,並附上了注釋,調整了排版。而且原編者是將原文字重組排列後才放在維基上,因此應該不構成理據充分的侵權,所以請你重新就其侵權情況進行審議。此致-- 行走京滬線  旅客留言  時刻表  2012年8月13日 (一) 11:11 (UTC)[回覆]

一碗草莓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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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愉快! O-ring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18:00 (UTC)[回覆]

戴維·哇廉姆斯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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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戴維·哇廉姆斯」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Zhxy 519留言2012年9月1日 (六) 13:01 (UTC)[回覆]

朝鮮王朝追尊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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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WP:VPD發起討論,請參與,謝謝。--Gakmo留言2012年9月4日 (二) 10:08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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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嘉惠教養院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6日 (四) 01:54 (UTC)[回覆]

這才不是破壞,我是從英文維基百科翻譯過來的 --TheChampionMan1234 2012年9月12日 (三) 08:25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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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日本麻將古役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9月27日 (四) 01:53 (UTC)[回覆]

與Zhxy 519編輯交流凱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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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您撤消我在關貴敏條目的操作。這兒引用國內政法委網站相關內容: 一山東政法委網站宣布被凱風網採用刊登的宣傳稿件「字數(按版面計數)超過500字的,每篇獎勵500元;不足500字的,按400元獎勵。」 滕州政法委加強對政法調研信息宣傳工作的獎勵;除了重金獎勵之外,四川瀘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一份政府文件顯示:610辦公室以民間的方式在互聯網上開辦了《凱風網》,「揭批」FLG,各省、市、縣已將為《凱風網》撰稿工作列入目標考核的內容之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組織人員調查研究,積極撰稿,確保撰稿任務的完成 2009年防邪教工作要點 關於政法委,今年以來,象華郵、法新社等眾多國際媒體多次揭露周永康領導的中共政法委實施謊言、恐怖和暴力。這兒僅舉一例:Abuses in China ensure that democracy will come 許多國內外名人也公開批評,如著名北京維權人士、薩哈羅夫獎得主胡佳表示:「政法委就沒有一天應該存在,。。。,政法委這個機構它運轉一天就是對全體國民的酷刑。」 在薄熙來被雙開和移送司法處理的今天,許多原先力挺周永康政法委和薄熙來的傳媒,如同鳳凰衛視和明鏡揭批薄熙來,BOXUN曝光政法委等。長年來力挺政法委和薄熙來、否認活摘的BOXUN,居然近日在熙來毒辣:追殺親子,上台要殺50萬,涉活摘器官報導:「活摘是在政法委的庇護下,谷開來直接捲入、運作,建立全球器官銷售網絡。」 據這些報導,我推斷,政法委其實是周永康管轄的違背中國法律、獨立於中國胡溫政權的黑幫機構,政法委設置了超越於中國法律之外的610辦公室,610辦公室建立了凱風網,但為了欺騙百姓,詭稱是民間網站。凱風網文章均是由政法委幹部任意捏造的反FLG文字,並從中讓中國百姓買單(凱風網上每500字造謠文,由政法委獎500元,是平常人們所說五毛薪資的1000倍)。 維基百科:生者傳記有嚴格要求:「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都應特別謹慎。編者需要對此等資料保持高度的敏感,並須嚴格地遵循美國的所有適用法律以及我們的所有內容方針,特別是:中立的觀點(NPOV) 可供查證 非原創研究 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故我個人判斷,A20120312添加的凱風網宣稱關死亡的消息是不符合維基編輯方針。 另外,A20120312在許多條目中把政法委、610辦公室、中共作為主語,被國內外傳媒報導出來的負面新聞,均修改成是中國政府或中國所為。我個人看來這是以點代面了,政府內的一個非法黑幫機構並不代表中國政府。這種動作是周永康政法委企圖把個人犯罪行為綁架上整個中國政府,客觀在敗壞中國政府和中國的聲譽。如有可能,希望您能一一審閱。 以上是一點個人意見,僅供參考。不對處,請批評指證。謝謝!Marvin留言2012年10月5日 (五) 12:10 (UTC)[回覆]

謝謝回復。正如您提到的,以前蒙受過您的指教和幫助,我完全明白您的意思。關於該條目,之前我已經接受其添加的內容,儘管我有確切證據,知道其信息純屬造謠。但近期在不少條目,此ID一再無理取鬧 ;故在該條目我昨天清除其那則虛假信息 ,我的動機是想藉此提醒其一下不要亂來,如果您認為不對,我現在表示接受您的意見。關於其如何無理取鬧,您可查閱其在一些討論頁對我回答的文字,根本是不知所云,但居然作為理由,任意撤消我認真給出理由後作出的編輯。另外,此人許多操作是毫無來源支持。如同我已經指出的把610辦改成中國政府等,把看中國指稱是FLG媒體,這些均屬其個人原創。更有不少操作是任意歪曲來源,比如把中國民政部09年7月是公布取締FLG研究會,但此ID引用公告時卻修改FLG被中國認定為邪教,但事實上中國政府從未認定(這是對中國政府的栽贓)。我個人認為,有權限的維基編輯們本應制止這些違規操作而非保護。如您所知,我確實是一名普通的編輯,是沒有任何職權。我有點象強大國家機器下的國內草民,儘管知道自己面臨危險,看到嚴重不公時有時忍不住發出自己的聲音,希望維護好維基公器不被濫用於煽動對在世界許多國家合法信仰的仇視。談了一點我個人的心態,供參考。關於我的其他編輯操作,您如有任何意見,也隨時歡迎您的批評。Marvin留言2012年10月5日 (五) 14:34 (UTC)[回覆]

關於「thị xã(市社)」的中文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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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越南行政區劃中的「thị xã(市社)」的中譯問題,懇請閣下移步至Talk:越南行政區劃處發表高見。感謝。--越南漢字復活委員會某幹事 2012年10月9日 (二) 04:00 (UTC)[回覆]

一鍵root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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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Zhxy 519留言2012年10月21日 (日) 11:55 (UTC)[回覆]

Talk:一鍵root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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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Zhxy 519留言2012年10月21日 (日) 11:55 (UTC)[回覆]


請指出我所創建的「QQ詞典」條目為什麼被認為是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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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指出QQ詞典條目為什麼會被認為是廣告,以及如何修改可以使其符合標準。Lenovotcldellhp留言2012年10月21日 (日) 12:4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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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朴露子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0月28日 (日) 03:38 (UTC)[回覆]

Re: 機器人誤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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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本中的哪句話是誰加入很難查證,本來提報到VIP就是交由人工檢查,管理員不應看到報告就封禁。Liangent留言 2012年11月3日 (六) 09:52 (UTC)[回覆]

Wikipedia:識別可靠來源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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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Wikipedia:識別可靠來源」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Zhxy 519留言2012年11月19日 (一) 08:07 (UTC)[回覆]

合適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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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認同的觀點是,WP:可靠來源是一個「如何」 (how-to) 頁,不是一個「應該(不應該)」 (whether) 頁。維基百科需要可靠來源這點不言自明,需要闡述的是如何。而一個「應該(不應該)」 頁的例子是WP:可供查證。文章的命名應當恰當,是內容的最凝練要點。識別可靠來源是一個謂賓組合句,比可靠來源這樣一個名詞更有行動意味和印象。這點也不是我想出來的,英文版對應頁已更名爲Wikipedia:Identifying reliable sources,相關討論請您見英文版對應討論頁存檔 (Archive 23#This page again)。Cantiun 討論 2012年11月19日 (一) 08:14 (UTC)[回覆]

您好,我看到了您的回覆,我會在其討論頁或互助客棧對這一提議進行討論的。Cantiun 討論 2012年11月19日 (一) 08:5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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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QQ詞典QQ相冊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Nivekin請留言 2012年11月20日 (二) 02:50 (UTC)[回覆]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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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11月23日 (五) 03:31 (UTC)[回覆]

能幫我一個忙麼,提交一下CU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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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其實不是我的,是別人的,拖了大概一星期,(我還在等着看結果呢,TAT…結果昨天鬧出封禁這事) 在 Miroir/TVB項目破壞者,就待查那些,文學主子和Heng711看來可以排除,是鬧誤會了吧,謝謝,辛苦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7:01 (UTC)[回覆]

回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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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XY編輯,您好!我在提刪頁面看到您發出的一則投票理由後,剛作了回復。請有空時瀏覽一下。我以前就數次得到您的批評指正。這次,如有不當,請繼續批評指正。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2年12月17日 (一) 14:1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