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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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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論
大明總督薊遼兵部尚書
籍貫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
字號字廷議,號默齋
諡號恭襄
出生弘治八年(1495年)
逝世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閏十月
墓葬墓在靈寶縣城東南
親屬(子)許倓(衡州府知府)
出身
  • 正德十四年己卯科舉人
  • 嘉靖五年丙戌科同進士出身

許論(1495年—1566年),廷議默齋河南河南府陝州靈寶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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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進第八子[1]許誥許讚之弟。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河南鄉試第四名舉人,嘉靖五年(1526年)丙戌科進士,授順德府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祠祭司主事。許論喜談軍事,由於從小跟從父親在邊境,盡知厄塞險易,特著《九邊圖論》上呈。世宗大喜,頒給邊臣議行,許論自此有知兵之名。之後,許論累遷南京大理寺丞,當時朝廷推舉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世宗道:「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命其上任。錄功,進右副都御史,因病免職。俺答汗進犯京畿,起為山西巡撫,進兵部右侍郎,總理京營戎政,以築京師外城之功,轉兵部左侍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出任宣大總督,因功進右都御史、再進兵部尚書,蔭子錦衣衛世襲千戶。隨後率部擊退蒙古進犯,加太子太保[2]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兵部尚書楊博因父喪去職,許論代任。時值嚴嵩父子當朝,將士均因賄賂兩人以求晉升。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等人均不得善去。許論因年老,尋求自保,將帥升遷事宜,均聽嚴世蕃指揮,名望因此受損。俺答汗之子辛愛因憤恨總督楊順納其逃,率眾包圍大同右衛城。世宗聽聞,深為擔憂,密問嚴嵩。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又稱許論昏聵失職,致使邊疆出警。世宗因此削去許論官籍,嚴嵩試圖勸解,亦不能救[3]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許論重獲起用,任薊遼總督,擊退把都兒等進犯。之後奏請增加兵餉,給事中鄭茂批評許論請求過多,申請調查其侵冒之弊,世宗命許論回籍待命。給事中鄧棟往核,果然發現虛報,許論因此被奪官閑住[4],不久去世[5]隆慶初年(1567年)恢復官職,恭襄[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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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先陝西同州人,有許威仕元朝為欒州刺史,統軍過靈寶,於是定居。曾祖許實。祖許聚,任教諭。父許進,官吏部尚書,謚襄毅。兄許詔、許誥許讚、許記、許詩、許詞、許誌。

子許倓,字靜夫,號西峪,嘉靖乙酉年(1525年)五月二日生,歷任右軍都督府都事、中軍都督府經歷、宗人府經歷、順天府治中。萬曆五年(1577年)丁母憂,服闋,復除原官。九年升戶部山東司員外郎,冬天升湖廣司郎中,十二年升衡州府知府,十四年入覲,中道歸省,入京以聽調去職歸鄉。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六月廿二日卒於家,享年七十七。二子:許茂橓、許茂杞。孫許浩然、許廓然。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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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河南通志》:許論字廷義,靈寶人,進第八子。嘉靖丙戌進士,累官兵部尚書總督薊遼,常進九邊圖,以不附嚴嵩,為趙文華、鄢懋卿等所排,嘉靖三十四年乞休歸。
  2. ^ ·張廷玉等,《明史》(卷186):「論,字廷議,進少子也。嘉靖五年進士。授順德推官,入為兵部主事,改禮部。好談兵,幼從父歷邊境,盡知厄塞險易,因著《九邊圖論》上之。帝喜,頒邊臣議行,自是以知兵聞。累遷南京大理寺丞。會廷推順天巡撫,論名列第二。帝曰:「是上《九邊圖論》者」,即拜右僉都御史,任之。白通事以千餘騎犯黃崖口,論督將士敗之。再犯大木谷,復為官軍所卻。錄功,進右副都御史。歲餘,以病免。俺答薄都城,起故官撫山西。錄防秋功,進兵部右侍郎,召理京營戎政。以築京師外城轉左。三十三年出督宣、大、山西軍務。奸人呂鶴初與邱富以左道惑眾。富叛降俺答,為之謀主。鶴遣其黨闌出塞外,引寇入犯,為偵卒所獲。論遣兵捕鶴,並誅其黨。以功進右都御史,再以功進兵部尚書,蔭子錦衣世千戶。翁萬達為總督,築大同邊墻六百裏,裏建一墩臺於墻內。後以兵少墻不能守,盡撤而守臺。論言:「兵既守臺,則寇攻墻不得用其力。及寇入墻,率震駭逃散。請改築於墻外,每三百步建一臺,俾矢石相及。去墻不得越三十步,高廣方四丈五尺,其顛損三之一,上置女墻、營舍,守以壯士十人。下築月城,穴門通出入。度工費不過九萬金,數月而足。」詔立從之。寇萬騎犯山西,論督軍遮破之朔州川。其犯宣府、龍門者,亦為將士所敗,先後俘斬五百三十有奇。加太子太保,蔭子如初。」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186):「三十五年,兵部尚書楊博以父喪去,召論代之。當是時,嚴嵩父子用事,將帥率以賄進。南北用兵,帝責中樞甚急。丁汝夔、王邦瑞、趙錦、聶豹,咸不得善去。論時已老,重自顧念。一切將帥黜陟,兵機進止,悉聽世蕃指揮,望由此損。俺答子辛愛憤總督楊順納其逃妾,擁眾圍大同右衛城數重,城中析屋而爨。帝聞,深以為憂,密問嵩。嵩意欲棄之而難於發言,則請降諭問本兵。論請復右衛軍馬,歲辦五十萬金,故為難詞,冀以動帝。帝顧亟措餉發兵,易置文武將吏,右衛圍亦尋解。給事中吳時來劾楊順,因言論雷同附和,日昏酣,置邊警度外。帝遂削論籍。嵩微為之解,亦不能救也。」
  4.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四百九十八》:嘉靖四十年六月,戶科都給事中鄭茂言各邊錢糧虗糜之甚,奏討之多莫有過於薊鎮者,近該摠督許論奏密雲、昌平二鎮年例餉金俱防春時用盡,防秋仍用三十二萬有奇。臣查嘉靖三十六年邊餉密雲止八九萬,今三十四萬有奇;昌平鎮止三五萬今十四萬有奇,何前後懸絕若是。夫春防小警為費若此,防秋何以加之,諸邊效尤又何以應之。論在鎮三年,一卒未練而糧餉獨倍往昔,侵冒之弊誠不能無,宜專敕大臣風憲官赴邊計議,較數歲之中酌為定規,庶邊臣不敢妄求司計,得有所執。臣又聞太倉積貯不逾數月,宜廣集眾思,講求經久可行之策。夫天下之財不在官則在民,今帑藏已竭,閭閻亦空,則財將安歸。臣未暇遠引,即如近日內官監太監榮現身後,遺金百萬無所歸屬,為儕輩爭奪,此不過侵盜公家者耳。夫以百萬金委之群小,孰若籍而取之以助邊餉,充內帑,較諸額外徵求不已多乎。至於侵盜邊餉,法本至嚴,今展轉因循十無一報,長奸廢法,莫此為甚,以後俱當從實舉行。戶部議覆, 上是其言,令論回籍聽勘。
  5.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六十四》:嘉靖四十五年閏十月,原任太子太保兵部尚書許論卒。論河南靈寶人,前吏部尚書進之子,戶部尚書誥、大學士讚之弟也。嘉靖丙戌進士,授順德府推官,入為戶部主事,累升都御史、巡撫薊州,以疾歸。家居久之,召起巡撫山西,以功升兵部右侍郎,尋召入協理京營戎政。復以原官總督宣大,晉右都御史,尋升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奉詔回部。久之,以事罷歸。未幾,復起為薊遼保定總督,奏事忤旨奪職,卒於家。隆慶改元,始復官,賜祭葬。論博學強記,早年以才自負,欲有所建立,不屑於藉世門□化積階級也。嘗著九邊圖論,其□較虜情,綜劃戎計,鑿鑿名石畫於時,名稱籍甚。北虜庚戌犯畿內,起家受兵寄,出入中外十餘年,未嘗任他職。然值嚴氏當國,邊將多債帥且憑藉奧援,無可與戮力者。 上以邊事責文臣,督撫官往往以失事陷極辟,論老目顧念重,又不能解去,乃委身嚴氏,賄遣狼籍,其典本兵,一聽世蕃指揮,畫諾而已,故其晚節殊為清議所不滿雲。
  6. ^ ·張廷玉等,《明史》(卷186):「三十八年復起故官,督薊、遼、保定軍務。把都兒犯薊西,論厚集精銳以待。至則為遊擊胡鎮所破。分掠沙兒嶺、燕子窩,又卻,乃遁去。事聞,厚賫銀幣。尋又奏密雲、昌平二鎮防秋,須餉銀三十餘萬。給事中鄭茂言論奏請過多,請察其侵冒弊,詔論回籍聽勘。給事中鄧棟往核,具得虛冒狀,奪官閑住。未幾卒,年七十二。隆慶初,復官,謚恭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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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官銜
前任:
應檟
明朝山西巡撫
1550年-1553年
繼任:
趙時春
前任:
侯鉞
明朝大同巡撫
1554年
繼任:
王忬
前任:
楊博
明朝兵部尚書
1556年-1558年
繼任:
楊博
前任:
楊博
明朝薊遼總督
1559年-1561年
繼任:
楊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