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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庚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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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庚(?—1861年),秋航星白江蘇丹徒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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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庚是大學士張玉書裔孫。道光十六年(1836年)丙申科中二甲第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擢順天府。歷太僕寺卿左副都御史咸豐八年,督浙江學政。官至刑部右侍郎咸豐十一年(1861年),太平軍杭州,錫庚曰:「吾大臣也,不可辱國!」遂自縊。朝廷追文貞。[1]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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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清史稿·列傳一百八十六》:張錫庚,字星白,江蘇丹徒人,大學士玉書裔孫。道光十六年二甲一名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擢順天府丞,丁父憂,服闋,補原官。疏論綠營冒濫頂名及緝捕諸弊,詔下其疏於各直省,實力整頓。又疏言殿試貢士不限字數,聽其發抒,刪去頌辭,下部議行。歷太僕寺卿、左副都御史。
    咸豐八年,督浙江學政,擢刑部侍郎,仍留學政任。十年,杭州陷而旋復,錫庚助城守,其子恩然率家屬自焚,錫庚以聞,予旌恤。團練大臣王履謙劾巡撫王有齡籌餉按缺派捐,命錫庚訪按。錫庚以有齡一月內更易州縣二十餘員,非政體,請予處分,從之。十一年,任滿,代者未至,杭州復被圍,錫庚同守城。城陷,或勸之去,錫庚曰:「吾大臣也,不可辱國!」遂自縊,賊稱其忠,為具棺斂。贈尚書銜,予騎都尉兼雲騎尉世職,祀浙江昭忠祠,諡文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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