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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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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直隸
大明直隸
1421年—1645年
國家大明
首府應天府
歷史 
• 成立
1421年
• 廢除
1645年
前身
繼承
直隸
江南省
今屬於江蘇省

上海市

安徽省
南直隸
簡稱:南直
非行政區
國家大明六部
政府無(南京六部兼辦)
 • 行政中心
行政分區應天府鳳陽府蘇州府
松江府常州府鎮江府
淮安府揚州府廬州府
安慶府太平府池州府
寧國府徽州府徐州
滁州和州廣德州
前身
直隸
轄境: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
毗鄰:浙江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湖廣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山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江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河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南直隸明朝時期,由中央六部直轄的江南江淮等地共十四直隸州的統稱。原名「直隸」,永樂遷都之後,因廢北平布政司,其所轄州府亦改為中央直轄。為區別兩大直轄區,直隸故俗稱南直隸,簡稱南直,或稱南京。南直隸範圍,相當於今江蘇安徽上海。南直隸十八府州不設承宣布政使司,由北京六部直轄,南京六部兼管。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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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直隸所屬轄境,於蒙元時,分屬江浙等處行中書省河南江北行中書省
  • 韓宋建立後,於龍鳳二年始設江南行中書省,轄境為應天府、太平府、江淮府、廣興府、常州路、揚州路、廬州路、安慶路;同年江淮府更名鎮江府;
  • 韓宋龍鳳十年始設中書省,江南行中書省併入,因為所轄直屬中書省,故稱之為「直隸」;同年設置江淮行中書省,治所位於廬州府;
  • 龍鳳十二年,江淮行省併入中書省。
  • 大明洪武元年朝議確定應天府為南京,是為京師。
  • 洪武十一年,改南京為京師。
  • 洪武十三年,因胡惟庸案廢置中書省,而中書省所直轄府州改為直屬六部,但俗稱依舊為直隸。
  • 成祖永樂十九年,永樂遷都燕京,改京師為南京,直隸改稱南直隸。
  • 仁宗洪熙元年,因為準備將首都重新遷回南京,所以復改南京為京師。
  • 英宗正統六年,因罷遷回南京案,所以行在復改京師,京師再次降為留都南京。此後再未變更。

下轄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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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元縣江寧縣句容縣溧陽縣溧水縣高淳縣江浦縣六合縣

鳳陽縣臨淮縣懷遠縣定遠縣五河縣虹縣壽州(領霍丘縣蒙城縣)、泗州(領盱眙縣天長縣)、宿州(領靈璧縣)、潁州(領潁上縣太和縣)、亳州

吳縣長洲縣吳江縣崑山縣常熟縣嘉定縣太倉州(領崇明縣

華亭縣上海縣青浦縣

武進縣無錫縣宜興縣江陰縣靖江縣

丹徒縣丹陽縣金壇縣

山陽縣清河縣鹽城縣安東縣桃源縣沭陽縣海州贛榆縣)、邳州(領宿遷縣睢寧縣

江都縣儀真縣泰興縣高郵州寶應縣興化縣)、泰州如皋縣)、通州(領海門縣

合肥縣舒城縣廬江縣無為州(領巢縣)、六安州(領英山縣霍山縣

懷寧縣桐城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

當塗縣蕪湖縣繁昌縣

貴池縣青陽縣銅陵縣石埭縣建德縣東流縣

宣城縣、南陵縣涇縣寧國縣旌德縣太平縣

歙縣、休寧縣、婺源縣祁門縣黟縣績溪縣

豐縣沛縣蕭縣碭山縣

全椒縣來安縣

含山縣

建平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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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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