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国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5年6月9日) |
附庸国(英语:Vassal state),指历史上对上级国家或帝国负有相互义务的任何国家,是从属国的一种。附庸国与宗主国都必须严格遵守“契约精神”,宗主国不能随意欺压附庸国,只能按照当初签好的条约来管束附庸国。在历史上,因为宗主国对附庸国的干涉有非常严重的、也有极度轻微的,甚至屡屡出现附庸国利用宗主国为自己谋利的状况,所以“成为一个强国的附庸国到底是好是坏”并无定论。
现代,“附庸国”这种称呼并不常见,国际上用傀儡国、保护国、自治领、殖民地、联系国或卫星国等更精确的词汇代替。[1]
历史上的定义
[编辑]“附庸”的中文原意是指在中国周朝封地未满五十里、附属于诸侯国的小国或小领主[2],例如秦非子,可世袭。中世纪的欧洲也有类似的情况,封建制度中广泛存在依附于其他国家的小领主。
在这个体系中,附庸国和宗主国需要一起承担“共同义务”,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中的采邑。同时,附庸国在近东地区频繁出现,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埃及、赫梯和米坦尼冲突的远古时代。在中世纪时,欧洲的各大强国基本都会拥有一个以上的附庸国,到了现代,最后一个拥有附庸国的国家是土耳其的奥斯曼帝国。附庸国和宗主国之间的义务取决于它们在当时签订了什么协议,最常见的是附庸国必须要对宗主国缴税和服兵役,而宗主国则必须要保护附庸国不受侵略、领土完整。每个附庸国能达到的独立程度、能从宗主国身上获得的利益都各不相同。
附庸国和其宗主国一样,可以是任何国际关系法和条约的主体。但在主权上却受到宗主国的限制,和别国缔结条约亦是如此。这和保护国不同。像奥斯曼帝国以前就是埃及和保加利亚的宗主国[3]。实质上就是拥有不完全的主权,但是却不接受宗主国保护的半主权国、比自治领与保护国待遇要差的国家[4]。古代的附庸国(半主权)与近现代的保护国(无主权)与最大的区别是法律上有与外国邦交的权力,附庸国虽然也受宗主国控制但可以直接和其他国家往来,保护国则只能和宗主国往来。随着国际法上主权国家概念的普及,作为半主权国家的附庸国也走入了历史,演变为其他国家的一部分或主权国家。[5]历史上的琉球国和哈萨克汗国就属于“两属”附庸国的典型,它们一方面是向清朝纳贡的“藩属国”,另一方面实际上被日本和俄罗斯控制成为附庸国。[6]
列表
[编辑]以下把历史上的附庸国列出[3]。
附庸国国旗 | 附庸国 | 地图 | 宗主国国旗 | 宗主国 | 地图 | 历经时间 | 条约依凭 | 参考注释 |
---|---|---|---|---|---|---|---|---|
高丽 | 元朝(大元大蒙古国) | 1270年-1356年 | 高丽蒙古战争 | 恭愍王执政后趁红巾军之乱独立。 | ||||
塞尔维亚公国 | 奥斯曼帝国 | 1830年-1878年 | 1878年后独立。 | |||||
埃及王国 | 奥斯曼帝国 | 1840年-1914年 | 1914年演变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国。 | |||||
罗马尼亚联合公国 | 奥斯曼帝国 | 1856年-1878年 | 1859年中,摩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合并。1878年的《柏林条约》中获得承认,罗马尼亚王国也是如此。 | |||||
保加利亚大公国 | 奥斯曼帝国 | 1878年-1908年 | 1908年期间保加利亚王国独立。 | |||||
琉球国 | 大日本帝国 | 1871年-1879年 | 废藩置县 | 原属萨摩藩的附庸国,1872年改置“琉球藩”,1879年正式兼并。1945年8月30日后为美国统治琉球时期,后美国将治权归日本。 | ||||
大韩帝国 | 大日本帝国 | 1904年-1905年 | 日韩议定书 | 1904年2月23日日俄战争时被日本胁迫为附庸,1905年后丧失主权,沦为日本保护国。1910年8月22日后为日治朝鲜时期,二战结束日本投降后南北分治。 | ||||
越南王国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 1883年-1885年 | 第一次顺化条约、第二次顺化条约、中法新约 | 中法战争战败后,清朝正式承认越南属于法国的保护国,放弃藩属关系,越南成为法属印度支那一部分。1945年独立。 | ||||
大蒙古国 | 中华民国 | 1915年-1919年 | 中俄蒙协约 | 1915年外蒙古取消独立,实行自治,1919年取消外蒙古自治,北洋政府直接统治外蒙古。1921年蒙古革命胜利后正式独立,1946年获得中国承认。[7] | ||||
满洲国 | 大日本帝国 | 1931年-1932年 | 日满议定书 |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取得实际控制权,并于1932年建立满洲国,之后作为大东亚共荣圈的傀儡政权参与二战。1945年8月19日溥仪等人被苏联红军俘虏,满洲国灭亡。 | ||||
越南帝国 | 大日本帝国 | 1945年 | 波茨坦会议 | 1945年8月30日解散,回归法属印度支那。1955年法国在日内瓦会议上正式承认其独立。 | ||||
砂拉越王国 | 汶莱帝国 | 1842年-1868年 | 英裔白人拉者詹姆斯·布鲁克因帮助文莱苏丹镇压叛乱有功获得领地,后逐渐壮大。1888年演变为大英帝国的保护国。 |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Vassal states. Bible history. [2023].
- ^ 《礼记·王制》: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
- ^ 3.0 3.1 寺沢一、山本草二、広部和也编 (编). Ⅲ国家の成立16国家結合. 標準 国際法 初版. 青林书院. 1989-06: 112页. ISBN 978-4417007517.
- ^ 佐分晴夫. 従属国. 日本大百科全書. 小学馆. [2010-04-11].
- ^ Zhu, Yuan Yi. Suzerainty, Semi-Sovereignty, and International Legal Hierarchies on China's Borderlands. As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2020-07, 10 (2) [2023-08-09]. ISSN 2044-2513. doi:10.1017/S204425132000020X.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1) (英语).
- ^ 郭, 文忠. 清朝与哈萨克汗国首次通使若干问题再探讨. 清史研究. 2016-02 [2023-08-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8-10) (中文).
- ^ 有關外蒙古是否為中華民國領土問題說明新聞參考資料 (PDF).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2018-03-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3-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