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学习
自主学习又称自修,是一种教育与学习的方法,是指自己对自己设立并实行个人教育计画。相较于其他教育学派,自主学习者认为自主学习就是自己为自己作选择,并为这些选择负责。没有人能替别人作决定,每个人都应拥有为自己做主的权利。这和把他人或环境指使造成之影响之责任归因于环境或别人的态度相反。
教育哲学
[编辑]从自主学习者的角度来看,他人所给予的只有资源和限制,但如何在这些条件下抉择,以何种价值观来抉择,则是学习者自己的事,旁人最多只能提供建议,不能替他抉择,也不能替他判断什么对他好,什么对他不好。除非情况特殊,教师无权强迫学生以教师要求的方式、学习教师指定的东西。支持课堂的是一个师生双向的学习契约,而非单向的教师权威。
自主学习者认为,人的自主能力是很重要的。自主能力主要是自觉、视野和行动的勇气,这些都必须在一次一次为自己抉择,从成功或误判中累积经验而来,不能够靠灌输知识来学会。自主能力不是一种知识,而是面对自己生命的艺术。就像画家要成为画家非得自己动手作画,人要成为自主学习也是得知行合一。
当孩子还小的时候,沟通仍然可以发生,他仍然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作抉择、为自己负责,而这个范围将会随著知识与智慧的增长而变宽,称之为视野。人在他认识的到的范围,那怕只是模模糊糊的,就有自主的可能。习惯自主的人不会高估自己的视野,因此在面对范围边缘或外头的事物时必会求助,因为他清楚自己的能力和视野的局限。
因此,自主学习者的教育观是:陪著孩子成长(渐趋平等的伙伴关系)。这和权威教育的背著孩子成长(因为要时时替他抉择)、放任教育的随著孩子成长(完全不提供建议,让小孩在真空中成长)本质上是不同的。
此外,成为自主学习者只需开始认清外在的资源和限制,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孔子说过“不怨天、不尤人”,因为自己已经为自己的生命负责,故天命、命运和他人,当然不需成为归罪的对象。
保持自主学习理念的学校在国际间也都属民主学校一类,因为唯有民主学校的生活公约制才不与自主学习的价值相悖。
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
[编辑]- 消极自由:在教育上指“免于...的自由”,像“免于固定课表”、“免于军事管理”、“免于升学主义一元价值”等等。消极自由是一般自由学校强调的自由。
- 积极自由:在教育上指“能够...的自由”,像“做自己”的自由、参与校务的自由、做学习计划的自由、自我实现的自由等等。与消极自由不同的是,积极自由需要能力。
自主学习,重视消极自由,更强调积极自由。认为消极自由是培养迈向自由的重要条件,但并非教育的终点,而是起点。
积极自由所需要的能力,称为自主能力。自主学习的教育目标之一是提升师生的自主能力。
自主能力的内涵
[编辑]- 了解自己:透过渐趋清明的自我概念、自我价值、自我认知,朝自觉、自足、自在的境态迈进。
- 了解环境:透过知识与经验,了解环境的资源、限制及易道。
- 寻求自己与环境最佳的互动可能:在了解自己也了解环境的基础上,能找出当下合适的对应。
- 著手实现:靠勇气、恒心、毅力,使自己能实践出心中所想,知行合一。
- 保有循环向上的检视机制:透过计划->实行->检视->增进的循环,让自己从每次的经验中有所反省和收获。
学习契约
[编辑]在自主学习的教育哲学中,认为课堂关系是师生双方共同建立的契约。双方都不是被迫签定,但是签定学习契约之后,为了让课堂良好运作,双方都必须遵守。
生活公约
[编辑]生活公约是由教师与学生在平等的会议中共同制定的规范,取代威权体制教育中由权威单方面制定的校规。生活公约的执行有赖师生共同努力,不过在多所民主学校实验成功后,已被正视为一种取代校规的可行方案。
生活法庭
[编辑]生活法庭,又称校园法庭,是一种校园中的生活管理和教育方式,以师生共同组成的法官团来处理纠纷和违规事件的方式。
有别于一般的法庭,生活法庭是一个教育性质的法庭,具有澄清、教导和审判职责。
危险与解决
[编辑]自主学习有几点危险:
- 面对新事物的退缩:批评者认为,完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方式,可能导致他失去许多尝试新事物的机会,并因视野不足而判断错误。
- 缺乏检视标准时的自欺:批评者认为,当缺乏检视标准时,一个自主学习者容易自满而阻碍进步。基本上这也是视野不足的问题。
- 自我训练的困难:批评者认为,当面对有些痛苦、需要意志力的训练时,靠学习者自己的力量去支撑,容易放弃。不如加入外在的压力(同侪、教师、父母)。
针对退缩和自欺,父母和老师可以引导其接触新的事物、并引介客观的检视标准。只是不是强迫小孩接受,而是透过讨论,从中扩阔他的视野,使他也看清这些东西的意义,即符合自主学习的精神。
针对自我训练的困难,在自主学习的精神中,容许学习者自主地接受强迫,学习契约即是一例。因此,在学习者自愿的前提下,引入外在的压力,督促他克服训练的痛苦,符合自主学习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