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外观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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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两岸协议 |
签署日 | 2015年8月25日 |
签署地点 | 福州市世茂洲际酒店 |
生效条件 | 协议签署后,双方各自完成相关程序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协议自双方均收到对方通知后次日起生效。 |
签署者 | 会长 陈德铭 董事长 林中森 |
缔约方 |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海峡交流基金会 |
语言 | 中文 |
收录于维基文库的条约原文: | |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因台商企业、台籍员工及旅居大陆人民面临两岸间重复课税及税务争议等问题日趋严重,参考国际间作法,以洽签租税协议方式协助解决。[1]
参考资料
[编辑]- ^ 行政院會通過「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行政院. 2015年9月3日 [2021年10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