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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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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嘉会(?—1627年),字文亨,号履亨直隶河间府河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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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顺天乡试第二十五名举人[1],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历官华阴县冠县知县,三十五年擢授监察御史。三十八年奉命巡按山东,奏劾东昌府通判柯时遇侵欺税银千馀两,追赃遣戍。改山西道御史,四十七年升太仆寺少卿[2]

熹宗即位,天启元年改任大理寺右少卿,同年十二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兼督军务。荫子映鸾入国子监读书。四年改宣大总督,六年入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3],疏陈戎政要务八条[4],寻加兵部尚书。七年三月,以滇南大捷,加太子太师,寻卒,赠少师[5]。崇祯时定为阉党“逆案”成员[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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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万历二十三年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
  2. ^ 万历四十七年八月,升户科都给事中官应震为太常寺少卿,御史冯嘉会为太仆寺少卿,李征仪为大理寺左寺丞。
  3. ^ 天启六年正月甲子,升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李思诚为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工部左侍郎董可威为工部尚书,宣大总督冯嘉会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命协理京营戎政兵部右侍郎冯嘉会作速到任。
  4. ^ 天启六年三月,协理京营侍郎冯嘉会疏陈戎政要务:一实操练、一练选壮、一查军籍、一严城守、一除戎器、一习火器、一演车营、一简标兵,下所司知之。
  5. ^ 天启七年五月,赠原任太子太师兵部尚书冯嘉会为少师,荫一子中书舍人,祭葬如例。
  6.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