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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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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都(?—?),字爾章,號曙峯山東濟南府新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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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耿光子。萬曆十年(158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授河南沔池縣知縣,任內文教大興,二十五年(1597年)調柏鄉縣知縣,升開封府知府,懲奸除惡,當地人為其在包孝肅祠右立祠紀念。崇祀新城鄉賢祠[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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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修新城縣志·卷十四·人物誌二》頁八:王之都,字爾章,號曙峯,耿光子。萬曆乙未舉進士,令沔池,文教大興,擢開封知府,拔薤鋤梗,汴人德之,爲立祠于包孝肅祠右。之都少食貧,安於義命。及居官,清節自勵,應得羨餘,悉以入公,尤爲人所難能。崇祀鄉賢。
  •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袁勵杰、王寀廷,《重修新城縣志》,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濟南平民日報社 鉛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