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淡云
莫淡云 |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16年 |
逝世 | 2012年3月5日[1] |
配偶 | 阎伟 |
亲属 | 祖父四川提督莫组绅 |
莫淡云(1916年—2012年3月5日),湖南省长沙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佛教信徒。[2][3]。夫籍绥远省托县。为清末四川提督莫组绅(莫搢卿)之嗣孙女,本生祖莫组绅之胞弟莫组绶[4],父莫光国清末一品荫生,母周太夫人为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进士翰林院翰林周渤之胞妹[5]。民国37年(1948年)在绥远省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毕业于武昌高等师范,历任中学校长、教员,中国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绥远省妇女会理事长、绥远妇女月刊社社长、绥远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妇女干部训练班主任、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召集委员等职。[2],革命实践研究院十六期、党政军联合作战研究班四期结业,中国国民党绥远省党部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委员,绥远省妇女会理事长,绥远省陕填党部执行委员,绥远省训团妇干班主任,绥远女子职业学校校长,革命实践研究院辅导委员兼通讯研究部第二室主任[9]。
信仰佛教。抗日战争时期,领导绥远省妇女开展了慰劳、服务、救济、宣传等工作。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当选立法院立法委员。后赴台湾。[2]在台湾被聘为中国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3]民国五十七年(1968年),代表中华民国参加在马来西亚举行的“世界佛教徒友谊会第九届代表大会”,并当选“世界佛教青年会”副主席。民国五十八年(1969年),代表中华民国出席在西贡举行的两个世界性佛教会议,会后到新加坡、泰国、香港、印度等地考察。[2]
2012年,逝世,总统明令褒扬。
总统令
立法院前立法委员莫淡云,孝慈谦抑,慧性闲雅。少岁卒业湖北武汉高级师范学院,琢玉敷教,乡闾扬芬。红羊浩劫,流离颠沛,爰追随政府南迁西进,投身幼儿教育志业,参与慰劳救济事宜,干练敏赡,当坚弥奋。宪政伊始,百废俱兴,旋膺选第一届立法委员,严谨监督行政部门,周密审议预决算法案,执言守正,谠论建白;开物成事,创制多方。长期躬诣教育委员会,研拟增设大专院校,厚植高等教育内涵;数度远赴欧美考察,裨益教育政策厘订,迭邀嘉纳,吐旧容新;通观全局,渊猷深运。嗣应聘立法院最高顾问,勋华令誉,身退有荣。平居悉力弘宣佛法,落实社会教化,移风易俗,达人兼善。综其生平,时艰著淑世之才,议坛识声徽之美,絜行懿德,女宗流咏;懋绩靖献,矩范同钦。遽闻上寿辞世,人瑞国珍,应予明令褒扬,用示政府笃念芳贤之至意。
参考文献
[编辑]- ^ “(鄕情报导)百岁人瑞—绥远第一届立法委员莫淡云乡长仙逝记要”,《绥远文献》第36期,2013-01-01
- ^ 2.0 2.1 2.2 2.3 佛光大辞典,佛光山出版社,1993年
- ^ 3.0 3.1 刘国铭,《民国职官年表·人名录》校读,近代中国研究,2009年08月15日. [2013年6月1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6月18日).
- ^ 《申报》1883-08-25,12 版
- ^ 《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1》 -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编辑委员会编辑 1978
- ^ “莫淡云传”,《中华民国当代名人录》,中华书局,1978,第375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138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79年6月,第66页
- ^ 第1屆 立法委員個人資料. [2013-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