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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佐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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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佐治
个人资料
字秉倫
出生1904年10月9日(甲辰年九月一日)
逝世1962年8月10日
籍贯廣東省高要縣
配偶張飛霞
父母父何啟熙[1];母鄧氏
亲属祖父何文輝、祖母伍氏
著作《最新海商法釋義》、《中國冤獄賠償法論》

何佐治(1904年10月9日—1962年8月10日),字秉倫。廣東省高要縣銀江鄉坑塘村人。民國37年(1948年)在商業團體南區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時

生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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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復旦大學文學士
  • 上海東吳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 廣州市商會常務理事,廣州《民族日報》經理,香港《時事晚會》經理,全國商會協會常務理事,港、澳、滬新亞酒店總經理
  • 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委員
  • 民國51年8月10日病故[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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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何啟熙先生哀思錄》
  2. ^ 「何佐治先生自述」,《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33輯,第113頁
  3. ^ 職業團體商業南區選出之立法委員何佐治於民國51年8月10日病故,依法註銷其名籍,(51)台統(一)義字第3009號(51.09.21),《總統府公報》第136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