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德
外观
朱文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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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字黼庵 |
出生 | 1911年5月25日 |
逝世 | 1965年5月29日 |
籍贯 | 江苏川沙 |
亲属 | 杜月笙 |
朱文德(1911年5月25日—1965年5月29日),字黼庵。江苏省川沙县浦东高桥青杨树村人。民国37年(1948年)在上海市选区当选第一届立法委员
- 上海法政学院法学士
- 正始小学校长
- 中国通商银行稽核及副理
- 上海律师公会常务理事
- 上海市各界抗敌后授会执行委员
- 浦东同乡会总务理事
- 上海市嵩山区区长
- 上海市参议员
- 上海市地方协会总干事
- 浦东银行董事
- 上海市轮渡公司董事
- 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
- 民国54年5月29日病故[7]
参考文献
[编辑]- ^ “朱文德,字黻庵,民前一年五月廿五日生于浦东髙桥镇青杨树村。父扬声公业营建,薄有田产,家境小康。先生于民国廿三年自上海法政学院法律学系毕业,获得法学士学位后,即在上海市执行律师业务,经常扶助平民,仗义执言。历任上海律师公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各界抗敌后援会执行委员、上海市浦东同乡会总务理事、上海市嵩山区区长、上海市参议员、上海市地方协会总干事、浦东银行董事、上海市轮渡公司董事、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常务理事、行宪后第一届立法院立法委员、台北市浦东同乡会常务理事等职。民国五十四年五月廿九日因肝癌不治病,逝于台北市。荣获总统特颁“谠论流徽”挽额。”。《浦东地方志略》
- ^ “朱文德,1908年生,江苏浦东人,上海法政学院毕业,除执行律师职务外,同时也经营商业,曾任律师公会常务监事,常务执委,法租界纳税华人会委员,第一届市参议员。现任上海市轮渡公司董事,浦东银行董事,浦东同鄕会总务理事,正始小学校长”。《上海工商人物志》(1948)
- ^ “朱文德,黼庵,上海市,上海市律师公会会员录。截至二十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上海工商人名录附录》(1936)
- ^ “朱文德,黼庵,(一)福煦路浦东大厦五○三号、(二)爱多亚路中国通商银行支行,三〇七七八、八一一一八,律师、副理”。《上海人名录》(1941)
- ^ “朱文德先生,三十九岁,本市浦东人,上海法政学院毕业,除执行律师业务外,兼营商业。民二十五年,当选为律师公会常务监委,二十六年当选为律师公会常务执委,对会务进行,热心异常,二十七年任前法租界纳税华人会华委,抗战军兴,先生留沪参加地下工作,协助抗建,极为敌伪所注目,迭加逮捕,幸均获脱逃,胜利后,曾任本市第五(嵩山)区区长,并在其故乡高桥,当选为第一届上海市参议员,现除执行律务外,尚兼正始小学校长,上海市轮渡公司董事,浦东银行董事,浦东同乡会总务理事等职。先生自被选为市参议员后,对行政设施,及与民众息息相关之事项,无不异常关注,建议极多,待下宽厚,公而忘私,任区长时所有各级职员,均供膳食,盖公费拮据,皆先生解私囊协助,可见轻私重公之一斑矣”。《上海时人志》,展望出版社,1947年9月,第32页
- ^ 《第一届立法委员名鉴》,立法院立法委员名鉴编辑委员会编印,民国42年9月,第45页
- ^ 上海市选出之立法委员朱文德,于民国54年5月29日病故,自应依法注销其名籍,(54)台统(一)义字第4213号(54.07.01),《总统府公报》第1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