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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Wikimedia Foundation Bulletin November Issue 1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1月7日 (四) 22:33 (UTC)[回复]

This Month in GLAM: October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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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data weekly summary #653

Books & Bytes – Issue 65

The Wikipedia Library: Books & Bytes
Issue 65, September – October 2024

  • Hindu Tamil Thisai joins The Wikipedia Library
  • Frankfurt Book Fair 2024 report
  • Tech tip: Mass downlo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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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by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on behalf of The Wikipedia Library team --2024年11月12日 (二) 12:50 (UTC)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24年11月12日 (二) 16:14 (UTC)之前加入的。[回复]

This Month in Education: October 2024


方針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見: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确实看不出删除类似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和必要性。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
「導航模板」是否是原創研究,本議題討論其實有點狹窄,沒有考慮到維基百科既有的組織條目方式。在英維早就有指引了,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的「導航模板」就提到何時分類替代,何時列表替代,「毫無意義」的時候,個人認為就是刪除的時候。
當然退一步不看英維總結的經驗,要重造輪子的話。個人同意Interaccoonale提出的,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原創總結。個人在更新{{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前後,都會在討論頁給出當年的數據來源。
導航模板部分收錄範圍並不明確,不像「XXX公司遊戲」、「XXX的歌曲」。一些模糊不清的,如{{北斗企鹅工作室}},我不理解為何有「主要配音作品」一欄,按「慣例」其他日配公司模板都只有配音員如{{青二Production}}。上面提到的城市條目也是如此,收錄範圍不明,都沒有「慣例」,還不如跟著當地旅遊局/旅遊冊子的內容收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2日 (一) 02:12 (UTC)[回复]
收錄範圍不明者還有{{楚原}}。當某部電影不列在其部分導演作品裡,讀者不知道是不被收錄,還是根本不是他導演的,這算什麼導航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8月15日 (四) 15:56 (UTC)[回复]
楚原这个模板理论上合适的做法是把所有導演電影都收进模板。--GZWDer留言2024年8月15日 (四) 16:29 (UTC)[回复]
其實還是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問題,如果是收錄「楚原」執導作品,導航模板名稱應該為「楚原執導作品」,只有名字就好像與他相關都能收錄,結果就是連他演出過的作品,還有父親和妻子都在這個導航模板裡面。--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最近我还提删了一个完全按喜好收录的{{舟山群岛}}模板,但社群似乎强烈地不认为这是原创研究,然后我建的新模板{{舟山群岛住人岛屿}}也说是我矫枉过正了 囧rz……搞不懂。--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6:55 (UTC)[回复]
與你討論的編者似乎是香港人,也許香港島嶼列表和{{香港島嶼}}的區別算是一個參考點,全香港共263個島嶼,導航模板收錄的為何那麼少。我還發現一個範圍更大的{{太平洋島嶼}},也是中維特有的模板。--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7:11 (UTC)[回复]
我认为{{香港岛屿}}这样的无收录标准模板纯属原创研究。模板是嵌入条目内的“表格”,应当有明确标准;只有分类不嵌入条目内,不需要“穷尽”分类项(也通常不会穷尽,因为分类不能建立“红链”)。类比就是{{中国历史}}模板即便没有建立西夏条目也不能不放在模板里,否则显然是严重的误导性内容或表达特定政治意涵的原创总结。--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8日 (日) 17:17 (UTC)[回复]
以下仅供参考。引述WP:NAV(非方针/指引):“導航模板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以便在頁面與頁面之間進行導覽。”回归模板的目的/功能,模板只不过是页面间导航工具。“相關”也不是什么严谨的表达。模板不是集合,即使WP:NAV#導航模板例子(尤其是Template:NBATemplate:Harrypotter)也不太有“明确的标准”。--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1:58 (UTC)[回复]
我认为目前的NBA、HaryyPotter不属于原创总结,因为它们本身就是一个“主题”,就像“武汉市”条目作为主题并不是非要按武汉市志的目录来组织内容一样。但岛屿模板类似一个“列表”,我认为随手收录构成了原创总结,就像HarryPotter模板中书籍列表部分不能随手只收录魔法石、密室、凤凰社、混血王子4本书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2:16 (UTC)[回复]
仅供参考。上述岛屿模板基于关注度&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但有条目则应收尽收。对于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Template:Harrypotter中的角色、地点、网站似未穷尽?再如WP:NAV#導航模板例子中的Template:激素Template:几何术语Template:希腊神话Template:程序设计语言皆未穷尽。--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几乎不可能完全收录”可以用“明确收录标准”解决,WP:列表方针也是需要明确收录标准的。因为岛屿是有绝对明确清单的,所以我认为无收录标准的模板属于原创研究;《哈利·波特》的角色、地点等则相对不那么明确。换句话说就是,越是有明确清单的事物(比如浙江省1949年以来有哪些台风登陆),我越是认为必须全收或必须限定标准收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9日 (一) 13:58 (UTC)[回复]
岔开一个话题,为何Template:NBATemplate:NBA場館是两个分开的导航模板?从我个人认为后者应该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也认同Template:NBA不太有“明确的标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4:56 (UTC)[回复]
Template:NBA有包括NBA場館列表,那個列表應該是Template:NBA場館的基準,原則上沒有問題。留意在NBA,場館可變空間比球隊大,所以球隊可放主模板,場館則有另開模板的必要。反而Template:NBA場館是不是應該敘述一下「哪個場館是哪個球隊的主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23日 (五) 05:08 (UTC)[回复]
上面既然指出部分導航模板存在「不可能完全收录」,「可能造成的误解可加以注释」的情況,應該考慮將Wikipedia:导航模板#替代的某些觀點,如「過於空泛/涵蓋範圍太大的主題,例如Category:花卉,應當以分類或列表代替」通過作為指引,「在導航模板討論頁之類的地方給出的收錄標準,避免誤解」
也可以在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增加一些新條文,一如WP:STAND無共識,只能寫一段小的WP:LISTD達成共識。--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19日 (一) 17:36 (UTC)[回复]
再举个例子,《T:除名太平洋台风名称》模板,若按“有条目则应收尽收”来操作,当并非每个台风都有独立条目时,这显然会带来错误信息。另外,岛屿的符合关注度的程度其实是非常非常大的,甚至几乎所有岛屿(包括无人岛)其实都是会得到有效介绍的,所以重点在“数量”上——那么就假设未来“除名台风名称”变得很多,该怎么做?我想应当是按年份组织,而非“凭感觉选择性收录”才对。同理,若岛屿过多,那么应当按面积、人口等门槛来定义收录标准(且最好是可靠来源中组织类似清单时使用过的定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20日 (二) 03:59 (UTC)[回复]
英維的相關編輯指引,如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等,雖然本地不是指引,但是潛意識還是以這種方式處理三者的關係。這裡舉例一個主動縮減範圍的例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從「中国大陆电子游戏公司」變成「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導航模板要收錄所有大陸電子遊戲公司是不合適的,這是分類的功能这个模版不应该存在,支持縮減範圍的觀點。
維基百科是非牟利的,又不用搞SEO,部分編者可能出於{{孤立頁面}},所以使用導航模板把內容集合起來,但是以不明確的標準創作出來的導航模板,很容易出現比重失衡。為何要針對導航模不能原創研究,其實维基百科:分類、列表與導航模板版本落後,「導航模板」缺點內容沒翻譯全。「導航模板」的內容可以是有傾向性的,有違WP:中立。一些導航模板如{{对土著人民的种族灭绝}}會出現「為何有XX,沒有YY」的爭論,最後還是要給出可靠來源,有資料佐證的情況下才能修改。--Nostalgiacn留言2024年8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我比較熟悉粵語片,估計楚原模板的思路是粵語片時期電影作品(不論執導和演出)數量太多,且近半沒條目,故不窮舉,只收錄藍連,電視演出則不算很多,且只有小量紅連,故窮舉。不知是否@Will629的想法?昨天在存廢覆核那邊談起,據我觀察,紅連與是否窮舉是影響導航模板觀感、引發爭議的主要因素之一,可探討相關準則。--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5:31 (UTC)[回复]
我个人认为红链几乎没有问题。只要有两个蓝链就可以起到导航作用。当然,红链不应是不太可能会建立条目的项目。(这里只说对存废而言,我认为“红链”不应成为删除理由,并非鼓励创建含有大量红链的导航模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1日 (三) 15:39 (UTC)[回复]
我認為窮舉會造成太多紅連,所以楚原導航模板中電影部分裡,我的收錄範圍都是有條目的。--Will629留言2024年9月14日 (六) 13:49 (UTC)[回复]
这么重要的讨论怎么不叫上@红渡厨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8月26日 (一) 05:57 (UTC)[回复]
人家已经立场鲜明地要求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我再留言也毫无意义。--———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8月26日 (一) 06:02 (UTC)[回复]
我认为navbox收录标准不明不是大问题。英维的指引只是将这一点列入导航模板的「缺点」(en:Wikipedia:Categories,_lists,_and_navigation_templates#Disadvantages第五条)。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7日 (二) 16:20 (UTC)[回复]
然而第5条也有明确说明:“Templates can go to Wikipedia:Templates for discussion if they appear to push a POV.”(没错,他们有专门的“模板存废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30日 (五) 09:14 (UTC)[回复]
对于内容不完整、标准不清晰,除非刻意为之,否则我不觉得属于POV,如同不完整的列表、条目。--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8:20 (UTC)[回复]
然而同样是“不完整”或“仅列出部分观点/事物”,模板给人造成的印象和条目/列表能一样吗……(视觉影响力应该是模板>列表>条目)--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3:01 (UTC)[回复]
对于视觉影响力大小的主观判断,见仁见智。如果用手机看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大多数模板在手机上估计并不显现。--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04:31 (UTC)[回复]
P.S. 参见:Template:Template displayTemplate:Navbox documentation。 --Zhenqinli留言2024年9月12日 (四) 15:31 (UTC)[回复]
不要再扰乱讨论了好吗?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英维第5条,你有没有读过?还有你的逻辑完全就是诡辩逻辑,不回复这种废话。--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12日 (四) 04:47 (UTC)[回复]
诸君如何看待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Template:中国近代大学建筑的删除理据:“自定义的一套收录标准,无可靠来源支撑。”?用户能否制定标准(有人将此认定为WP:原创研究)?针对当前模板普遍无来源但屡次因此被提删这一情况有什么看法?怎么看待这种(自定义标准+无来源)用户总结的模板的合理性?--FreeePedia留言2024年8月28日 (三) 12:40 (UTC)[回复]
這討論的最頂層是不是錯用了現有條文及提議條文模板?那是quote條文本身不是寫論點。--Luwai2366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05:47 (UTC)[回复]
有關導航模板收錄範圍不明的觀感,看了近來的爭議,我看因素很多,可分為「看似多了」及「看似少了」兩大方向。
「看似多了」當然就像近來熱話,以地區為主題的導航模板在不同元素上任意擴展,過於龐雜。或是瑣碎的窮舉。相信需要經歷漫長時間的討論,可能難以取得共識。
「看似少了」例子有上文所舉的楚原模板,及像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Template:老北京城@Sheminghui.WU談到的Template:日本新左翼中的代表性團體。這個方向的釐清也許更易取得進展。如上文所說,少的原因未必是原創研究、非中立觀點引致的範圍收窄或偏好,可能只是不想收錄紅連、編者根本不知道原來還有更多項目可收錄、或編者暫時想不起更多項目而已。其實模板和條目一樣,都是應該由大家一起編寫的,但大家對導航模板的態度好像更當作一種個人作品,創建者未必有WP:OWN之心,反而旁觀者先這樣默認,對收錄範圍產生不必要的疑惑。以上回應了@自由雨日的一些看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2:50 (UTC)[回复]
本着谨慎的态度,我详细看了上面的讨论,目前倾向于支持自由雨日的观点。在此基础上,我认为可以将导航模板分为“主题类”和“列表类”。
“主题类导航模板”,没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主要有A、B、C,但除此之外也可能包含D、E,不同编者的认知可能存在不一致),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原创研究,但是如果个别模板明显内容组织混乱、不足以阐释主题的(比如模板武汉市),可以具体说明理由进行提删。
“列表类导航模板”,有条件完全界定内容范围的(即可以确定集合的内容就是A、B、C,除此之外的D、E肯定不是,毋庸置疑的不是),那么收录A、B,不收录C很容易导向原创研究,所以两种处理方式:1、照单全收,2、给出有参考依据的标准,在模板中解释这个标准(人数超过多少、面积大于多少、名次排在前100名等等,比如大陆有明确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收录其中绝大部分内容,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完整名单”或者“更多”的链接,让读者可以看到完整内容(通常是列表类条目)。--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9月15日 (日) 16:30 (UTC)[回复]
其實我一直不喜歡打開後面積很大的模板,之前有一個導航模板類比條目的觀點,「主題類」這種擴展性較大的,可否像條目那樣有長度參考上限,能夠拆分?--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9月16日 (一) 12:33 (UTC)[回复]
「列表類導航模板」也不一定能嚴格列出,例如某年航空事故,肯定是集合,但也肯定不能照單全收。有沒有參考依據呢?目前看來只是收有關註度的。按傷亡和失踪人数算?{{2023年航空事故}}就有領空關閉系统故障這種根本沒傷到人的事故,2020年还有一起没公布伤亡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2 (UTC)[回复]
我的观点是其理想上“应该规定”有参考依据,比如只收造成人死亡的,等等(更理想的是依据相关可靠来源的标准)。但不代表没有参考依据就非得提删,毕竟一些列表类导航模板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原创研究)“新结论”。就像理想上应该规定所有条目所有字句(常识除外)都要有来源,但不代表一遇到无来源内容就要移除、无来源条目就非得提删一样。--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9月22日 (日) 04:46 (UTC)[回复]
是的,只要不导致或者暗示新结论即可。如果因为一个参考标准而不得不排除某些理应列入的条目,或者为了「照单全收」而罗列成百上千个条目(甚至可能大半是红链),都不会给读者带来什么好处(bonum)。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05:08 (UTC)[回复]
另一个例子,地球每年都会发生五十万起可探测的地震,其中十万可感知。{{2023年地震}}无论是列五十万起还是十万起都是完全不可能的。难道会有读者认为「2023年只发生了15起地震」,然后觉得这个模板展示了错误信息?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32 (UTC)[回复]
目前模板上的定義是「2023年主要地震」吧?英維的2023年地震列表都寫明「只記錄6級以上」en:List_of_earthquakes_in_2023。上萬個人類無法感知的,只給出數字而已。--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4:48 (UTC)[回复]
有人会认为「主要」「6级以上」属于原创研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6:36 (UTC)[回复]
「主要」的定義可以通過討論達成,換句話就是WP:共識。我還是以Template_talk:中国大陆主要电子游戏公司#收錄範圍的討論舉例,模板收錄範圍,可以通過討論達成共識劃定。而且這個收錄標準是可以找到可靠來源證明,不是「原創研究」。
有人質疑就應該以科學標準(如有),可以考究的標準來決定收錄範圍。你似乎忽略了討論和舉證的可能性,未免因噎廢食。--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7:44 (UTC)[回复]
无共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38 (UTC)[回复]
(!)意見:導航模板有一個遠比分類或者列表複雜的地方,在於它不止在數量上、甚至維度(子分類)或設計都可能存在巨大變化空間。這當中不免有一些地方會被懷疑是原創研究。
茲舉自由雨日君在討論中頗常用的{{中國歷史}}模板作例,本人看後有點奇怪:為甚麼這個模板會側重列出時代或朝代更替,而把各範疇歷史的條目塞進底部、還要是被合併的狀態?如果認真起來的話,本人也許會問有沒有人能提供來源去證明這個設計是獲廣泛採用、接受的?(當然以本人所知,坊間大多數有圖表的歷史書藉都用這種方式列示歷史變遷,要證明現在這個模板設計獲廣泛接受並不困難)
又如{{客車製造商}}:這個模板收錄標準應該很明確,但是為甚麼它要按國別分類?而且如果要包括所有「已結業或不再製造客車」的廠商的話,肯定變得超長,不利閱讀(其實現在已經是了)。但假如要分拆的話,應按國別分拆?還是(如果廠商較少的地區)按洲份分拆?甚至是否該按「現存」或「已結業」的廠商分拆?有關分拆方法又應如何使用可靠來源決定?
結論:本人認為原則上要贊成在(導航)模板採用WP:非原創研究方針是容易的,但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本人想到的第一件事是:由於模板的複雜性,以「原創總結」為由提刪(導航)模板必需作詳細說明(包括這個模板如何不能改善或改名),而「明顯的」、「一望而知」、「原創大雜燴」這些理由本身一律當成原創研究,視為無效。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51 (UTC)[回复]

应允许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近期有多个带书名号的重定向被提出存废讨论,鉴于争议已经扩大化、白热化,且涉及几乎所有这类重定向,我认为存废讨论已经不适合再继续讨论,所以在客栈开启讨论。首先就我认为为何应允许保留/创建发表立论:

  • 中国大陆的大部分百科类工具书,若以作品名称为条头,则必须带有书名号,如《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百科全书》等等,简单搜索或阅读纸质版均可验证。在今年年初《禁止使用示亡号》相关讨论中,@Ghren曾指出“格式手册基本的制定逻辑应该是: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我对这一观点极为拥护。虽然在中维“命名常规”和“重定向”并非“格式手册”,但细化到这一书名号问题,显然是属于编纂百科全书时的格式问题。在传统百科全书几乎都带书名号作条头的情况下,即使是提出中文维基百科(或者至少说大陆简体模式)也改用带有书名号的命名格式都并非不合理,更何况仅仅是多创建一个重定向而已
  • 承接上条。我作为一个“从传统百科全书来的读/编者”,已经完全形成了“作品名作条头时应带有书名号”的烙印。我若想搜索《不忘初心》这首歌,则必然会带书名号“《不忘初心》”进行搜索,若仅输入“不忘初心”,我会预期进入一个介绍习近平“不忘初心”相关论述的条目,或是进入一个消歧义页。于我而言,“不忘初心”只是这首歌的标题,必须带上书名号“《不忘初心》”才能指代这首歌。此外,很多情况下(主要是在不存在同名作品的情况下),直接带书名号搜索也是直达相关条目最快捷的方式,几乎没有输入法输入“管子 (书)”比输入“《管子》”更方便,若直接输入“管子”则需经过消歧义的步骤,同更烦琐。在错字、标点符号上的全半角区别(外文维百还有单复数、大小写区别等)等都能创建重定向的情况下(参见WP:重定向用途),根据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难道不合理吗?

其次,再对@Cwek所提出的“应该删除的理由”进行反驳:

  • @“命名常规不支持作品名带书名号的命名”“用重定向代替就是一种变相的规避命名常规不允许的行为”:重定向不适用命名常规,并且大部分重定向(除关注度重定向等外)本身就是为了将不合命名常规的页面跳转至符合命名常规的页面,即绝大部分重定向都不符合命名常规。
  • Cwek认为“虽然条目名称不允许使用书名号,但可以通过重定向代替,并且使其可以内链”,甚至据此对我作出了尝试游戏规则”的严重指控。下面对这一内链问题分类讨论,以说明这一问题完全是无效理由:
    • 首先,《WP:内部链接》目前都并非正式指引,我也未在该论述中看到任何有关“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的表述。根据常识,我也不理解为何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管子 (书)|管子]]》”和“[[《管子》]]”,哪一种代码更加简洁明了?同时,《中国大百科全书》等传统百科全书的规定甚至是所有书名号均需加入内链。即便如此,我们就假设中维规定了“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下面论证即使在有这一规定的情况下,仍完全无法推出“应删除带书名号的重定向”:
      • 重定向并不是只有内链的作用,也有助于搜索,前面已指出在无同名作品等情况下输入“《管子》”是最方便的。
      • 即便删除所有书名号重定向,仍可以通过[[管子 (书)|《管子》]]的方式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
    • 因此,“删除书名号重定向”“可以让书名号进入内链”,两者完全互为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即完全无关。如果Cwek想禁止书名号进入内链,显然应该提出修订WP:内部链接指引。若指引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书名号重定向依然有其作用;若指引没有规定书名号不能进入内链,即便不允许书名号重定向的存在,书名号也依然可以进入内链。
  • @“Cwek认为的‘仅应保留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有的标题’”:保留/创建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并非完全是出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这一理由,如当年《切韵》存废复核里,3条中的2条都并非这一理由。此外,前面已论证,创建带书名号重定向的理由是出于存在带书名号命名的学术惯例,即将“这种条目命名方式作为重定向引入中文维基百科”,而非仅仅是将“这些标题引入”。

我知道,在中文维基百科,像我这样的“书名号派”是极少数,希望严格遵循传统百科全书等学术惯例(或者说希望在大部分问题上遵循“维基百科上的技术、执行上问题>学界标准>学者论述>生活上的用例>技术标准>>维基人个人的论述、用法”)的观点也经常不受待见。但俗话说得好,做事总得留有余地,凡事不能做得太绝。我从未谋求在中维(或大陆简体)在命名中引入书名号,在书名号不位于标题两端的那些条头也从未发起过任何移动讨论,但目前眼看带书名号的“重定向”都即将被当作异端邪说而遭受清除,我便不得不在此提出讨论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1日 (五) 22:10 (UTC)[回复]

囧rz……完全不能理解這些重定向為什麼非刪除不可。📕📙📒📗📘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戒賭熱線:2343-2255 2024年10月11日 (五) 23:48 (UTC)[回复]
@自由雨日不說其他,@Cwek第三次回應就已經指斥您GAME,本人感到這討論難於正常進行……
本人第一句想問他的是:為何重定向會被視為規避?規避了甚麼?
其實對本人而言,條目名不准帶書名號似乎是技術考慮為主(第一個想到的是「影響條目排序」),不是甚麼「道德」問題。重定向也要管制的話可能太嚴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2日 (六) 02:49 (UTC)[回复]
原則上不反對自由雨日在上面所説的觀點,個人認為應該禁止帶書名號的是條目與列表名稱。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2日 (六) 11:51 (UTC)[回复]
只给出以下我推导的观点:1.重定向技术上就是一个页面占据一个唯一位置后,其他合适名字作为其别名的位置存在,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所以意义上应该类似于页面,所以命名常规的一些观点可以参考;2.如果根据前面观点,如果我们不允许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页面名称(在命名常规上规定),但却默许以重定向代替,也就是意味容许可以这样绕开命名常规,而且也就失去了限制“书名号括住作品名”进行内链的作用;3.我给出了一个测试例子,说明“书名号括住作品名”对于外部搜索引擎,内部项目引擎不影响其搜索,也就是“加了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搜索关键词一样能搜索出来,所以不能说是“有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4.“书名号括住作品名”作为整体不被普遍认同的讨论见类似讨论(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0#无法理解条目名不含书名号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2#作品命名),还有类似的台风名引号括住(WikiProject_talk:热带气旋#提议在所有(西北太平洋)台风条目增加单向字词转换以适应中国大陆习惯)。总之:如果作品名作为页面(包括重定向,本质上也是一种特殊功能的页面)整体的话,不应该加作为其声明功能的声明标记符号,书名号不是这个作品名本身一部分;但行文中需要添加上作为其声明标记,而链接上应该只链接“作品”这个实体上,不应该包含其他不属于的部分;作为附属条目的修饰语素区分,我认为类似于“XXXX作品列表、XXXX获奖与提名列表”等附属条目中的“作品名”应该添加可用的书名号(例如斜体、下划波浪线等作品标识方法在条目位置命名上技术不可行,无法应用,除了标题显示上)作为区分;{{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属于管理员案例认可特例,或者说是共识认可特例,暂无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04 (UTC)[回复]
举例中《[[管子 (书)|管子]]》是因为这个条目名是带有消歧义后缀导致主观上的编辑不便,对于没有消歧义后缀的情况下就没有这种情况,举例是一个特例;不允许或者不建议开此先例关于带书名号的作品名重定向,是因为对于内部链接的话,链接到页面和链接到重定向效果一样,要考虑到会不会鼓励某些编辑探讨自己的“便利”而用链接到“带书名号的重定向”代替直接链接到作品名的扩大化(例如红链情况,可能会导致创建页面时的带书名号情况),甚至从而变成对命名常规关于书名号限制的绕过;也因为这样,不能因为某些编辑的所谓“习惯”而迁就。——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3:44 (UTC)[回复]
{{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的说明“这是以传统百科全书中的条目标题为名的重定向。它将这类标题引导至符合维基百科条目命名常规的标题,以便用户在本站快速找到与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相对应的主题。”也暗示了某些编辑可能会以“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查找来源于传统百科的对应条目(而且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管子 (书)|管子]]》带消歧义后缀的作品名的对于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指引错误问题),此重定向是作为社群默许的给这些读者或者编辑的方便指引。或者可能存在这样的暗示:不属于这种类型的“带书名号的作品名”暗示了应该直接以作品名(或者会带消歧义后缀的,如果同名的情况)进行内部链接,不能应用那前面例子。——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4:15 (UTC)[回复]
@Cwek其實第一點「可以參考」四字就已經可以做文章了,因為只是「參考」、不是「必須」。實際上,重定向方針有提及,「僅當重新導向頁面確實有害,或是最近才建立,才可考慮刪除之」。本人能看出您有嘗試證明此等重定向有害,但如果作為內部連結而言,「書名號不能作為連結一部份」這類事情是可以用格式手冊、或者完善重定向方針條文加以限制(例如加入「僅接受在書名號內的字詞不含消歧義或其他與名稱無關的事句時建立此等重定向頁」去堵塞您上面提及《[[管子 (书)|管子]]》的問題),刪除不見得是唯一做法。當然了,如果您的主張得以實施,有關方針應該也需要作出相應修訂。--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4 (UTC)[回复]
我说“参考”是因为某些编辑认为重定向不属于页面,所以捉字虱认为不应该属于“命名常规”;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规则的精神高于规则的言辞。”至少我认为这种带书名号的重定向是不必要的存在,如果考虑到由于功能相近(内部链接对重定向和正式页面相同的表现功能),或者是对“命名常规”是不好的表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5 (UTC)[回复]
不是,命名常規規範的對象是「條目」而不是所有「頁面」,你整個前提本來就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3日 (日) 22:52 (UTC)[回复]
“我认为重定向技术上是页面的别名,属于一种特殊的页面,所以可以参考针对页面的一些精神。”——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4日 (一) 12:41 (UTC)[回复]
然而現行的重新導向相關規則明文否定重新導向為「條目」,而命名常規也明文規定其規範的對象是「條目」,所以你參考的對象和方式都完全是錯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5日 (二) 02:37 (UTC)[回复]
如果你这样抠字眼的话,当然觉得对不上吧。但我考虑的是技术概念上可以推导的问题。从内链连接方式上,直接连到目标页面和重定向上是无区别的(如果不留意内链时的重定向检查提示信息),而且前述过,这会鼓励一些编辑以重定向的方式代替页面创建时书名号的限制,尤其是未创建页面是红链时(我留意过,一些外语翻译条目,在链接作品或刊物类型时,会将带书名号部分一并作为链接内容),并且例子也说明带书名号的重定向对搜索不起帮助作用,也就是无法引用“重定向不应删除的理由”,所以最差的理解,也就是这种重定向除了特例允许的情况外,属于灰色地带。我认为应该对此作明确的规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7日 (四) 11:04 (UTC)[回复]
你這裏提到的“在連結作品或刊物類型時,會將帶書名號部分一併作為連結內容”我確認確有此事,然而這種情況並非只在外語翻譯條目出現,我觀察到的情況是部分(主要是中國大陸相關的)非翻譯條目也有同樣的情況。除非說有一個bot能完全清理掉所有的帶書名號內部連結,不然我擔憂這樣刪除會引起比較嚴重的連結問題。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17日 (四) 14:43 (UTC)[回复]
(-)反对删除带书名号的内部链接,没有方针指引等共识支持这么做。且将书名号加入内链是一些传统百科全书的惯例。应“先到先得”且在一篇条目内统一即可。--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06 (UTC)[回复]
那大概率也会统一至不链接书名号的版本,因为多数条目是这么做的。(另问传统百科有所谓”加入内链“一说么)--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5:36 (UTC)[回复]
@微肿头龙:“大概率会统一链至”和“是否允许先到先得”完全是不同程度的问题,就像中维新加坡用户少,大概率很少有条目会采用新加坡地区词命名,这和剥夺新加坡用户“先到先得”的权利完全是两个程度的问题。“传统百科的内链”,我在前面已经说了,可以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5:42 (UTC)[回复]
先到先得只有地区词才有这种说法吧,内链属于格式问题,格式有先到先得这种说法吗?我对链接书名号本身并不反感,但还是希望全站能够统一格式。--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16:06 (UTC)[回复]
按我的经验来看,一般来说,任何编辑,只要地位是平等的,一般都有“先到先得”的精神,就像参考文献格式百花齐放,有人喜欢顺序编码制,有人喜欢著者-出版年制,只要求同一条目内保持统一,没听过有谁把一种格式全盘改为另一种格式而且被认为合理的。(格式手册中的用例有空格等。)此外脚注位于句号前还是句号后、消歧义用冒号还是逗号,等等,一般来说你将主编的一种格式无故改为另一种格式经常会有争议,解决方式当然就是“先到先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7日 (四) 16:16 (UTC)[回复]
不太确定,但我见到的情况更多是作品类条目的内链基本为直链到条目名字上,偶然见到直链加外显带书名号的,反而直连带书名号的可能你是首例(?),如果从格式规范化的话,你的情况反而需要纠正。脚注在句子先后是见过讨论并认为两者存在标注意义不同而共同允许的;消歧义冒号还是逗号问题没留意,不确定指标题还是正文中(WP:消歧义对于标题消歧义是明确格式的);空格也有比较明确的格式使用规范,“先到先得”提及的是官方名字中的空格在其出现本地已存在的处理原则,其他未列明情况才需要相应讨论页讨论。我认为这些情况都基本上明确了格式要求,对于本例书名号的情况,的确没明确,如果需要讨论决定的,我依然认为除已确定的特例外,其他情况不建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32 (UTC)[回复]
就本人与管理员shizhao的沟通结果,他认为不宜删除Topic:Xtgtq7r74lou8zoy,更多资讯可以参照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中国大百科全书/网络版--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0月19日 (六) 00:29 (UTC)[回复]
如果是基于WikiProject:传统百科全书条目的情况,也就是 自由雨日找出来的部分古籍例子,我认为这是共识上允许,没意见。但对于其他情况,我认为会导致内链时与无书名号的作品类条目同质化,削弱了命名常规的限制作用。——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14 (UTC)[回复]
@Allervous《人民之声报》(老挝)《人民之声报》(阿尔巴尼亚)(sic,看上去他们对于消歧义的模式是“无空格间隔的半角圆括消歧义词”)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数据库存在的,可以使用{{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标注,但看上去没有说明其他不属于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2日 (二) 01:21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一般而言應當禁止此種重新導向以防濫建,惟若有上方所述傳統百科全書特例,或添加書名號可達成消歧義目的者(如Cwek所說《管子》等),則當可予以通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3日 (日) 08:48 (UTC)[回复]
赞成阁下的意见。--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07:17 (UTC)[回复]
@Ericliu1912那是我说的,不是Cwek说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18日 (五) 16:38 (UTC)[回复]
總之我的意見沒變(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02 (UTC)[回复]
列出一些数据: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1是通过API的allpages找出以“《”开头的主空间重定向页面,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2是格式化成文本后便于处理,User:Cwek/工作室/书名号开头3是筛选出头尾为书名号后的数据,初步来看,大约筛选出50条,其中 自由雨日 自 2024年8月开始创建的有24,其他的一部分是{{传统百科全书条目重定向}}特例,另一部分是创建时就是带书名号页面然后移动残留的重定向。另数据整备时统计总数为136,被筛走的基本为作品类带书名号的附属条目(例如角色列表、奖励列表)和书名号条目本身。——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13日 (日) 09:50 (UTC)[回复]

提议将金砖国家峰会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如题,在2023年金砖国家峰会扩容后,现已有9个正式成员国以及10余个有意加入国,组织规模相当。因此提议仿照G7,G20峰会将金砖国家峰会加入纳入Wikipedia: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东风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5 (UTC)[回复]

(+)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3日 (三) 05:58 (UTC)[回复]
反對。國際組織、論壇或機制是否重要非在成員國數量,而取決於其行動/影響力。金磚如今仍然被指「工作重点是经济/对经济层面的影响力显得有限/在国际危机中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全球集团」,未見「重要性或影響力匹敵G7」等可靠評論。順帶一提,公認影響甚大、不無標誌性重要日程的北約在ITNR尚無一席之地。此外,峰會類別的「開幕或閉幕(任取一項)」改爲「閉幕」反而可取,尚無成果、又不如比賽一般有看頭的峰會之「開幕」顯得多餘。--— Gohan 2024年10月23日 (三) 09:14 (UTC)[回复]
@Easterlies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6 (UTC)[回复]
(-)反对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加入北約峰會則(=)中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3日 (三) 12:25 (UTC)[回复]
@Easterlies改為(-)傾向反對加入金磚國家峰會,可以說明金磚國家峰會如何可比照G20峰會嗎?--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6日 (六) 04:28 (UTC)[回复]

就上述意見另提一案如下: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以上,@Cmsth11126a02Easterlies神秘悟饭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12:54 (UTC)[回复]

個人立場上當然比較傾向Sanmosa君的建議,但客觀而言北約跟G7在同一邊,大陸方面或者立場親大陸的維基人一定會感到不公平。這樣的話,本人認為還是維持現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22 (UTC)[回复]
如果真的有人有這種想法的話,我推薦他們看WP:客觀與中立的觀點這篇論述。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5日 (五) 02:00 (UTC)[回复]
姑且不論內容,建議先將「開幕或閉幕」改為「舉行」,因實務上新聞動態一般不特別報導此種會議開幕或閉幕,而均以舉行論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5:04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不加新会议项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0:31 (UTC)[回复]
支持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雖然原意不在增加項目,但是不反對增加北約峰會。--— Goh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53 (UTC)[回复]
建议加入华约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0月27日 (日) 09:45 (UTC)[回复]
華約不是已解散嗎? 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0月27日 (日) 14:57 (UTC)[回复]
阿南之人君明顯是在開玩笑,所以本人也不敢隨便吐您所吐的槽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7日 (日) 15:43 (UTC)[回复]

第一部分公示

見7天無新發言,我先做這部分公示:

現行條文

下列峰会开幕或闭幕(任取一项)

提議條文

下列峰会闭幕: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17 (UTC) 2024年11月11日 (一) 15:53 (UTC)結束,其他請大家繼續討論。--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7 (UTC)[回复]

@Easterlies自由雨日神秘悟饭SanmosaPatrickovEricliu1912cwek阿南之人--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6:19 (UTC)[回复]
(!)意見:上面的討論好像有「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以及「(把整段敘述)改為『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的提案。公示的條文似乎與上方討論內容不合。--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3日 (日) 16:33 (UTC)[回复]
@Patrickov還有一條意見是「保留『闭幕』」,因此我不刪除閉幕(「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和「保留『闭幕』」衝突,剩下的說改爲「閉幕」或「舉行(閉幕之後)」);在仔細理由上,「以『舉行』取代『開幕或閉幕』」是因新聞一般不特別報導開幕/閉幕,「保留『闭幕』」是因閉幕可以一次總結,我在平衡各意見後,提出條文由「開幕或閉幕」變「舉行或閉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3日 (日) 17:01 (UTC)[回复]
“保留“闭幕”,闭幕上可能会有参会者的总结性发布,而且闭幕上也可以总结自开幕时发生的内容。”举行是自“开幕”至“闭幕”中任一时点的状态,只是报道一次发生会议的话,选头或尾就足够了,尾可以进行该次会议的总结。——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4日 (一) 00:25 (UTC)[回复]
意思是「下列峰会闭幕:」?--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06:43 (UTC)[回复]
他很明顯就是這個意思吧,我就是考慮到這點才在我自己的提案直接刪除“開幕或”而不作替代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41 (UTC)[回复]
明白了。--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經過上方討論,我修改要公示內容,現重新公示7日。--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3 (UTC)[回复]
@SanmosaPatrickovcwek--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4日 (一) 15:55 (UTC)[回复]
(+)支持最新公示版本--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4日 (一) 16:51 (UTC)[回复]
公示通过,完成修改。--Hamish T 2024年11月12日 (二) 06:36 (UTC)[回复]

再度讨论加入“金砖国家峰会”

(+)支持Wikipedia:新闻动态/重复发生的项目中加入金砖国家峰会。所属国家人口、GDP占世界比重足够大。同时,如智库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认为BRICS, G7, and G20属于Competing Minilateral Clubs([1])。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为防卫(军事)组织,与金砖国家、APEC、G20和G7的性质显著不同,不能作为类比。与北约稍许可以类比的是上海合作组织。——小林子冲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14 (UTC)[回复]

修正优特标准的翻译腔问题

优特标准的翻译腔大概是G13级别,上手修正才发现远比我想象的难读,有些句子必须去找英维条文才能看得懂。

写在自己的用户页了,欢迎编辑。

典范条目标准

現行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是——
    1. 編寫良好的: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
    2. 全面的:它沒有忽略主要事實或細節,並將主題置於內文中;
    3. 考證充足的: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得到內文引用的支持;
    4. 中立的:它公正地展現觀點,沒有偏頗;
    5. 穩定的: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特征包含——
    1. 序言:一個簡明的序言章節總結了主題,並為讀者準備了後續部分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引用一致: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媒體恰当。它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圖像或媒體必須符合包含非自由內容的標準,並附上相應的標籤。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提議條文

典范条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还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它的内容
    1. 精心編寫:行文專業,吸引读者。
    2. 全面:沒有忽略主要的事實、細節,提供了主題的背景。
    3. 考證充足:相關文獻全面而有代表性。断言可以由高质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適當地由內文引用支持。
    4. 中立公正地展現觀點,不偏不倚。
    5.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包括
    1. 簡明的序言序言应總結主題,為讀者提供后文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拥有多級目錄,劃分有層次但不過濫。
    3. 一致的引用格式: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参考文献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使用恰当的媒体文件。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內容应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優良條目標準

現行條文
優良條目是——
  1. 精心編寫的
    1. 段落清晰簡潔,拼寫和語法正確;
    2. 它符合格式手冊中的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的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它包含所有引用(資料來源)的列表;
    2. 所有內文引用來自可靠來源,包括直接引用、統計、發表的意見、受到挑戰或可能受到質疑的反直覺或有爭議的陳述,以及與在世人物有關的有爭議的材料;
    3. 無原創研究
    4. 不包含侵犯版權抄襲行為。
  3. 涵蓋面廣的
    1. 包含主題的主要方面;
    2. 保持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的: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每天都不會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則透過圖像說明:
    1. 圖像為其版權狀態加入標誌,並為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圖像與主題相關,並有適當的題注
提議條文

優良條目应满足如下要求:

  1. 精心編寫
    1. 段落清晰簡潔,語法正確,无错别字,无罕见字形。
    2. 符合各格式手冊的规定。
  2. 可供查證無原創研究
    1. 根據版面佈局指引列出参考资料。
    2. 內文引用可靠來源。所有可以受到合理质疑的内容必须在该段落中引注,除非是情节摘要,或其他已引注内容的总结。
    3. 無原創研究
    4. 侵权抄襲内容。
  3. 涵蓋面廣
    1. 说明主題的主要方面。
    2. 聚焦於主題,而不深入不必要的細節(見摘要格式)。
  4. 中立:公正地展现觀點,給予各觀點應有的比重,不带編輯的偏見。
  5. 穩定:不會时常因持續的編輯戰或內容爭議而有明顯的變化。
  6. 若可能,利用媒体文件
    1. 媒体文件应注明版權狀態非自由內容提供有效的合理使用理由
    2. 媒体文件应與主題相關,并附適當的題注

特色列表标准

現行條文

一篇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它具有專業的寫作水準。
  2. 序言。它有一個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並定義範圍和納入標準。
  3. 全面性
    • (a)它全面涵蓋了定義的範圍,提供至少所有主要項目,並且在實際中,適當地包含一套完整的項目,它具有提供關於該項目的有用和適當資料的註釋。
    • (b)在長度和/或主題中,它滿足獨立列表的所有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會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且不能合理地列入相關條目的一部分。
  4. 結構。它很容易地為讀者導航和包含於不同條目中,有幫助的章節標題和表格分類設施
  5. 風格。它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性。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
提議條文

特色列表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 文筆:寫作水準專業。
  2. 序言:有引人入勝的序言,介紹主題,定義範圍與納入標準。
  3. 全面
    • (a)全面涵蓋定義的範圍。至少應該列出主要的條目,若有可能,應列出所有的條目。还应提供各条目的講解,提供此条目的有用、适当的資料。
    • (b)滿足獨立列表所有关乎长度和主题的要求。不違反內容分歧指引,不大量複製另一篇條目的材料,不能合理地嵌入相關條目。
  4. 結構:讀者易于導航。需要时,应设置章節標題、可排序的表格
  5. 風格:符合格式手冊及其補充頁面。
  6. 穩定:目前不受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特色列表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讨论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1 (UTC)[回复]

雖然英文那邊可能也是這樣,但對本人來說,典範條目標準應該是比優良條目標準再嚴格一些,或者再加上幾個條件。現在三份要求寫法不太一樣,有些地方(如「考證充足」 vs. 「可供查證」)令人有「典範條目條件比優良條目寬鬆」的錯覺。
另外一個比較細微的意見:「行文專業而吸引人」簡化過甚,用回「具吸引力」可能好些。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0:19 (UTC)[回复]
符合以下格式手冊的規定:序言章節版面佈局避免使用的字詞虛構事物嵌入列表
反正也要改,應審視這分段的問題。如果公司實體條目需要過GA,那格式手册中的虛構事物還適用嗎?所以應縮減這部分的描述至「符合格式手冊的規定及相應特定主題的格式手冊(如設有)。」更改這句後,覆蓋範圍變得廣闊及準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30 (UTC)[回复]
@魔琴:“经过细致的编写”好像还是有点翻译腔?中文说“编写细致”吧?另外“精心”和“细致”似乎并无程度区别,也无对应关系(“精心”是强调主观上用心,“细致”是强调客观上周密,并不是同一范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7 (UTC)[回复]
@魔琴:怎么都改成“精心”了()这样不是典优条目标准一样了吗?如果是要解决“不是同一范畴”问题的话,其实我觉得都改成“编写细致”更好?因为评价的是客观条目质量而不是主观的编者用心程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2 (UTC)[回复]
发现英维都是用“well-written”一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4日 (一) 15:29 (UTC)[回复]
不清楚了。您看該怎麼改@自由雨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8:40 (UTC)[回复]
写得好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08:48 (UTC)[回复]
针对相关文献进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调查”的主语似乎是指编者,而其他句的主语都是条目本身,或许应改为“相关文献全面而有代表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6 (UTC)[回复]
不受正在进行的编辑战影响”,似乎翻译腔甚至语病,直译应为“目前不受编辑战影响”,意译可以将“目前”去掉?否则“全面”等标准也得加上时态了。或是直接说成“不会发生编辑战”?“其内容每天都没有明显的变化”,“的”字不必要(“每天”似乎翻译腔,但我暂时没想好怎么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5:32 (UTC)[回复]
@魔琴怎么看?--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2日 (六) 08:30 (UTC)[回复]
GA標準1b裡的部分連結不是中維方針(老早就想說了),這部分需要修改一下。另外建議FA標準另提到需滿足所有GA標準。--Y. Sea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04 (UTC)[回复]
你说这像翻译腔,但我认为更像一组排比句式(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好像所有都有另一种说法重新表达一边,又好像没有意义上太大的变化。好像不改也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37 (UTC)[回复]
排比句式和翻译腔有什么关联吗?“他是XXX的,XXX的,XXX的”就是翻译腔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7:40 (UTC)[回复]
(+)支持更改。--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34 (UTC)[回复]
小修改, 公示7日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04:09 (UTC)[回复]
(-)反对公示:上方提及的6個修正案沒有變更及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0:50 (UTC)[回复]
原来还未谈好,抱歉。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2日 (六) 10:51 (UTC)[回复]
@阿南之人: 不是未談好,只是沒有人主導這則討論,你可以主導這則討論,按上方意見修正@魔琴的提案,修正後才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09 (UTC)[回复]
特色列表标准的提议条文部分,关键词后面的句号感觉应该改为冒号,如:“文笔:写作水准专业。”-- 奈白不 留言  2024年11月2日 (六) 10:47 (UTC)[回复]
抱歉最近比较忙没有及时关注到这边。已经根据上面的意见修改。「吸引人」改为「吸引读者」。Special:Diff/8482824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2日 (六) 16:30 (UTC)[回复]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参考维基百科讨论: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在下获通知具备该选举投票权,但未见任何一个显著的页面说明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仲裁委的权限、运作方式等,是赖以判断候选人是否适任的重要考量因素、也是投票人了解自己“在怎样的前提下表达自己信任”的必要因素,应明确列明。显著页面亦未列明主持选举的社群志愿者的名单,故在此提出沟通。--KirkLU (A) 2024年10月26日 (六) 17:27 (UTC)[回复]

經話題提出者同意,已於客棧其他區擴大討論,此處留作討論通告。請諸位移步,勿於此處留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18:16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我已依照過往社群討論意見及既存共識整合出四個涉及仲裁委員會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包括:

  1. 彈劾機制——由仲裁委員會發起解任投票;
  2. 糾舉機制——仲裁委員會在調查期間必要時臨時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
  3. 直接除權——仲裁委員會在調查後必要時先解除管理人員權限防止干擾,容許社群發起留任投票;及
  4. 依請求介入社群程序——社群可聯署就走社群解任流程的解任案的不當理據提出仲裁請求。

誠邀社群前往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參與討論。--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1:38 (UTC)[回复]

此為討論通知,請不要回覆此訊息;此通知直接存檔在互助客棧即可。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關於日本選舉的標題問題

在絕大多數其他國家選舉的條目中,標題以「XXXX年XX國選舉」或類似格式,例如「2024年維基共和國大選」。但是在日本的眾議院選舉條目中以「第XX屆」開頭,與大部分其他選舉條目不同;此外在荷語、西班牙語、英語等條目中都也使用年份而非屆數,只有中維和日維使用屆數。鑑於使用年份的情況十分常見(幾乎所有其他條目都是如此),且不見得在其他選舉條目中會以屆數代替年份的例子出現,因此,是否應該更改為更加普遍的年份方式?--FK8438留言) 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FK8438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7:27 (UTC)[回复]

中西習慣不同,屆數在中、日等國均頗為常用。且日本有兩院,採分別選舉,故不宜單稱其中一者或一律全稱為「大選」。又此話題或許移步條目探討區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9日 (二) 15:31 (UTC)[回复]
你或許想要參考1935年丹麥人民庭選舉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2 (UTC)[回复]
未見其他國家,哪怕是漢字文化圈的選舉使用過「第XX屆」的各式。在無論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有這種方式,在中維也只有日本選舉會這樣使用(甚至連日維的其他國家選舉條目也不會使用屆數)。當然,大選只是舉例,通常以XX(類型)選舉的各式,例如總統選舉、XX議會選舉(上/下)等。也許對於選舉條目的命名可以搞一個方針出來來確保沒有歧意?--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15 (UTC)[回复]

現擬增修WP:命名常规如下:

以上。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0 (UTC)[回复]

@FK8438Ericliu1912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2日 (六) 06:31 (UTC)[回复]
基本( ✓ )同意。當然,如果可以加上「同年/月舉行不同種類的選舉時應一同提及,並在年份後面加入類別,各式為(年份)(國家)(類型)選舉。」會好一點。--FK8438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11:27 (UTC)[回复]
這點比較尷尬,因為存在一些像2021年保加利亞大選一樣同時介紹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的條目。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3日 (日) 10:21 (UTC)[回复]
這種條目在大多數情況下應該要被拆分,或者以「大選」為分類或消歧義,指向不同的選舉。基本上只有關注度不高和內容不多的選舉才會合併一起為條目。--FK8438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06:20 (UTC)[回复]
不贊同這個説法。就以我上面舉的例子來説,總統選舉與國會選舉是在同日舉行的,其中選舉背景、民調等資訊會有相當大的重複性,除非真的出現條目過長(比如臺灣的選舉條目)或性質差異較大的情形,否則我認為合在一起寫的做法不應被禁止。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4日 (一) 13:39 (UTC)[回复]
有道理。那就按照閣下的建議吧。--FK8438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23:46 (UTC)[回复]
(+)傾向支持:我大概看了一下谷歌结果,在涉及日本的选举里,“第X届”确实更常见。但出于维护维基百科的命名一致性,我赞同牺牲一定的常用性。--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23 (UTC)[回复]
如果涉日选举第某届为常用,不妨设置为特例。常用名称应该是优于一致性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29 (UTC)[回复]
@微肿头龙魔琴我關注Google搜索結果會否被日本來源干擾,此外我看到的來源一般不會强調日本選舉的屆次。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3日 (三) 03:39 (UTC)[回复]

准许各用户组自我除权

已通过:
方针修订已获通过,组别权限已经更改。——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0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八年前,有用户组自我除权之讨论已达共识,允当时所设用户组自我除权。然现有四个非管理的可申请用户组(过滤器助理仲裁委员会委员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尚无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权限。或可准许此等用户组自我除权,使各用户组权限一致,并减轻维基百科:申请解除权限负担。

提議條文
  • ……;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尚祈社群商议为荷。——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22:28 (UTC)[回复]

(+)支持。--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0:38 (UTC)[回复]
其他幾個使用者群組(+)支持新增此權限,但仲裁委員會委員我暫時保留,之後再看實際運作再討論要不要賦予這個權限,現階段還是先不要吧。--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1:34 (UTC)[回复]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49 (UTC)[回复]
@Hehua,是否有新的意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30日 (三) 00:51 (UTC)[回复]
更新:个人认为仲裁委员会委员应该和管理员请辞一样需要一个流程,所以不认为应该赋予自我除权的权限。--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1:28 (UTC)[回复]
如果认为仲裁员还需商榷的话,那我先拟修正案一:
赋予过滤器助理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的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1:38 (UTC)[回复]
同意仲裁委員會委員應比照管理人員,自行請辭時須經報備轉交元維基除權(可於行政員布告板辦理相關事宜)。就其餘權限,意見同諸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01:48 (UTC)[回复]
管理员需要去元维基是因为本地无法除权;但若行政员可以直接本地除权仲裁员的话,私以为似乎没有必要去元维基报备。——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07 (UTC)[回复]

综合一下讨论,修改为:
提議條文

过滤器助理确认用户模板编辑员

  • ……;
  • 允许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
提議條文

仲裁委员会委员

  • 非自愿离职:……若仲裁员重复或严重违反以上规范,可由委员会三分之二大多数决议,暂停以至革除该名仲裁员之职务。Wikipedia:仲裁/方針);
  • 自愿辞职:仲裁委员会委员出于特定原因,意图离任并取消仲裁员权限,须在行政员布告板提出。

谨副知参与讨论的用户@HehuaS8321414CwekEricliu1912。谢谢你们的意见,请审阅该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59 (UTC)[回复]

同意。--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10月30日 (三) 07:25 (UTC)[回复]
目前版本看起來沒有太大問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9:18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11月6日 (三) 12:54 (UTC)結束:贊成者多數,進入公示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2:54 (UTC)[回复]
要不要至少再等個三日?雖說以前曾有相當共識,但也已近十年。——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0日 (三) 14:01 (UTC)[回复]
好啊,如果你这样说的话。我本来想的是趁公示期也能等待更多意见,不过再等段时间也可。——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5:36 (UTC)[回复]
暫停公示:暫停公示直至11月2日(UTC)以待更多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0日 (三) 15:39 (UTC)[回复]
同意修改后的除仲裁委员会权限的条文。针对仲裁委员会的条文,我认为可以单独开一个讨论串,讨论仲裁委员会委员离任的相关事情。--Hamish 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41 (UTC)[回复]
移除是如何移除?类似“登出”按钮那样吗?--Leiem留言·签名·维基调查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3 (UTC)[回复]
Special:Userrights中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后按照提示操作@Leiem Stang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03 (UTC)[回复]
支持本提案,理由与多年前的咱没有太大差别 Stang 2024年10月30日 (三) 18:03 (UTC)[回复]
支持。--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20:05 (UTC)[回复]
支持。--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日 (五) 07:10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8:11 (UTC)結束:贊成者多數,進入公示期。——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3日 (日) 18:11 (UTC)[回复]
公示已通过,Phabricator请求已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15 (UTC)[回复]
完成。--Hamish T 2024年11月11日 (一) 08:33 (UTC)[回复]
方针plus 已添加——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1日 (一) 13:56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用户名方针与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建议

用户名方针的重大修订

考虑到当前中文维基用户名方针部分内容需要进一步解释(如不妥當的用戶名,现有方针内容仅有几条,而英语维基对应方针更为丰富),同时需要增加部分方针内容,本用户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结合中文维基实际情况,建议对方针进行重大修订。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名方针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正如前面所说,当前方针内容有关“不妥當的用戶名”只有几条,因此我对该章节做了进一步的扩充,详细阐明不妥當的用戶名的具体类型。而在最后的校对修订中,还在正确案例和错误案例中添加模板以此达到显示更醒目的目的。
  • 将第一节“选择一个用户名”改版为“新用户指引”。其中,“选择一个用户名”中提到“您的用户名不应该让人错误感觉到您的账号拥有某些权限”,以及“公司或团体名称”,有关内容移至“不妥當的用戶名”;“真实姓名”、“类似姓名”(改为“类似的用户名”)移至新章节“其他特定类型的用户名”。
  • 将“对不妥当用户名的处置方法”一节改为“处理不妥当的用户名”,增加多个当用户遇到不妥当的用户名时的措施。
  • 参照英语维基对应方针,调整其余章节的位置,内容维持不变。
  • 结合某用户(已被无限期封禁)讨论的经验,以及英语维基已有相关规定,建议在“真实姓名”增加一句“我们也强烈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不要使用真实姓名或任何可能追溯到他们的昵称来创建账号”,即不建议未成年人和儿童以真实姓名表示其用户名。

虽然我查了英语维基对应方针也提到了如何处理真实姓名作为用户名的方法(即电子邮件),但中文维基的此前讨论中没有取得共识,故本次修订没有再次引入此方针。

用户页指引的重大修订

当前版本的用戶頁指引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看到明显的翻译错误:就是“保护用户页”一节中提到“作为文章所在页”,但是英文指引的说法是:As with article pages,而正确的翻译是:与条目页面一样。另外指引有一些章节是可以整合的。因此,我参照英文版对用戶頁指引进行重大修订,并保留现有指引的部分内容。修订提案放置于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以供查阅。

修订要点

本用户的修订提案具体要点如下:

  • 整合两节可以放置的内容,标题为“用户空间可以放置的内容”;相应地,不得放置的内容则使用“用户空间不得放置的内容”的标题。
  • 整合两节删除页面的内容,标题为“删除用户空间”,完善内容。
  • 增加章节“创建子页面”,提供如何创建子页面的指南。
  • 增加章节“用户讨论通知”。
  • 将“我的用户页有哪些其他信息可以被别人看到?”章节改为“用户空间提供的选项”。

以上两部方针指引的修订提案,虽早已创建完毕且已对文字进行了多次校对与调整,但仍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大家提出意见。--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04 (UTC)[回复]

「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一节应该保留WP:UPNOT#12的链接。明显的多次引用的条文。甚至建议新增WP:UPNOT12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16:20 (UTC)[回复]
@Tisscherry薏仁將剛好路過看到這個討論,各位不妨參考一下Wikipedia:当前的破坏#Ocean1984,並視情況針對這方面順便作出調整。--)dt 2024年10月30日 (三) 17:09 (UTC)[回复]
建議在「請細閱本頁,並選一個更為合適的使用者名稱。」後面加上:「您可以選擇改名,或者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帳號,但注意僅限一次。」
英文維基的用詞較為簡潔,但確實是對此單一用途類型的用戶較為寬容,故我認為明確地讓他們知道,允許選擇捨棄第一個用戶名直接再註冊一個,但同時我認為也要善盡溝通義務,讓該用戶注意宣傳以及避免違反傀儡方針行為。--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18:21 (UTC)[回复]
說明相關並且加註但書我覺得對於因使用者名稱不當遭到軟封鎖而不知如何做的當事者會有很大的助益,同時也對於處理的管理員更清晰可見的判斷方式。--薏仁將🍀 2024年10月30日 (三) 21:46 (UTC)[回复]
“但書”?“但是”?--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9:23 (UTC)[回复]
【但书】法律条文中“但”或“但是”以下的部分,用以指出该条文的例外或限制。(《现代汉语词典》)--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10:20 (UTC)[回复]
虽然合并两个用户在技术上可行(MediaWiki软件有插件“UserMerge”可以用于合并账号),但是由于安全及著作权标记相关的问题,维基百科的账号只可以重命名,并没有提供合并的功能。技术上亦不可行,UserMerge与CentralAuth不兼容。--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1:48 (UTC)[回复]
不知道有这回事。刚看到这个已经及时修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日 (五) 14:30 (UTC)[回复]
User:Shwangtianyuan/用户页指引修订提案#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英文版目前的规定是封禁期间拒绝的解除封禁请求全部不能移除,中文版的共识是被封禁用戶不能移除其用戶討論頁進行中或近期(七日內)結束的封禁申訴討論。个人觉得后者或许会好一些。--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35 (UTC)[回复]
另外,中文版WP:UPNOT#12规定得比英文版更具体,而且有不少相关讨论。--GZWDer留言2024年11月2日 (六) 03:40 (UTC)[回复]
回复如下:1、关于“移除讨论页留言、通知和警告”,已按照中文版的共识调整(我没看讨论页指引);2、WP:UPNOT#12已在“提倡或支持对项目无益的严重不当行为”中展现。--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2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七日时间已过,用户建议基本已解决。就两份草案 公示7日,2024年11月18日 (一) 14:43 (UTC)結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1日 (一) 14:43 (UTC)[回复]

用户页禁止放INDEX大概可以拆出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33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10 (UTC)[回复]
已经根据意见删除了相关内容。--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24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啊,我是说单独列成一条。毕竟INDEX似乎不是「维基百科内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16 (UTC)[回复]
已经添加在表格之外,与“未经授权的维基荣誉模板和维基权限模板”并列。--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25 (UTC)[回复]

修訂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之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章節

現行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演藝人員單次主持的大型節目或在一個時間跨度內固定參與(包括主持、代班主持及班底)的節目通常相對容易找到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
    • 若節目本身具備關注度並存在條目,且條目中有包含主持人員變革的可靠來源,則直接連結節目條目即可,若可附註來源佐證加入和離任日期更佳;
    • 若節目本身可能具備關注度但未有建立條目,或並未符合關注度要求,則應當附註來源佐證參與節目及加入和離任的日期。
  2. 演藝人員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屬於瑣碎資訊,尤其歌手或通告藝人可能會透過大量參與節目而獲取曝光。很多情況下都未必能有參與節目本身的影片以外的多條可靠來源支持,且並不對於有關人物構成足夠的影響或重要性從而被寫進條目中。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獨立列表亦不應羅列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Wikipedia: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的討論歷史如下:最初在2016年曾討論,當時禁止了在藝人主條目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但作出了折衷,容許拆分列表收錄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到了2022年達成了現在的共識版本,但此版本沒有明確指出2016年那個折衷是繼續有容許,還是已經取消。在近日關於任嘉倫影視作品列表蔡徐坤影视作品列表的存廢討論中,至少@Sanmosa@银色雪莉兩位都認為應取消那個折衷,故正式呈請修訂。

我認為若容許此折衷,會陷入對拆分條件、篇幅過長的判定爭議,吸引愛好者在主條目灌水,以圖盡快拆分,便可以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2:45 (UTC)[回复]

從來都沒有禁止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吧,過往共識都是要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而且針對的是綜藝節目。現在是否要擴大範圍?--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3:30 (UTC)[回复]
沒有擴大範圍,在2016年那個共識已經是這樣。藝人主條目,有來源且是二手來源也不能羅列。在我加入維基的2021年左右,不少香港演藝界條目都是這樣嚴格執行此共識,我也詢問過共識確是這樣。「若因參與節目而引起對人物事件的關注(如爭議),應當以摘要格式寫進條目內文中」是指如某次參加節目(非固定班底)因一些原因特別受到關注,有二手來源証明之下可以散文形式簡述,而不是可為非固定班底參與節目設一個有二手來源的表列或點列。以往主要討論是這幾個: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重新明確藝人參與節目列表共識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期間我亦提出過是否某些情況下不算瑣碎,以現時條文來說,還是特別的就散文簡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14:25 (UTC)[回复]
你看一下過往,最後還是要看情況的,沒有一刀切的。在我角度看來這次就是擴大範圍和一刀切了。另外都是列表,能不能等上面列表方針後再討論--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19 (UTC)[回复]
@Abcet10有沒有你那邊的例子?恐怕沒有一刀切只是你那邊沒有遇上那麼喜歡清理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4:49 (UTC)[回复]
甚麼例子?--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但是如要重新討論,我也樂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1 (UTC)[回复]
@LuciferianThomas银色雪莉Sanmosa請表態或參與討論。--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25 (UTC)[回复]
个人这样看下来,觉得应该OK。其实艺人条目和其他类别的人物条目一样,不论是主条目还是相关的列表条目,本质上都是完整的人物传记的一部分,而传记不是年谱、起居注或爱好者内容集散地。如果说固综列表犹如作家的作品年表,能够直观反映传主履历、成就甚至志趣,那么非固综列表则像是“二日辛亥、上御经筵;三日壬子,上视朝”——这样的信息并非毫无用处,但要看它用于什么和怎么用。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为“传记”这一项目作贡献的话,显然不是每一条流水账都能有用(或独立发挥作用),那么以列表形式全数罗列就缺乏意义,仅取其有用者(或其有用者集合)以适当方式置于主文显然是更妥当的做法;而如果想要其作用于“事无大小、记录周详”,也就是跟起居注差不多作用的话,那么这就是典型的爱好者内容——这不是无用,但它将更适宜收录在爱好者百科而不是本地。
回到程序事项而言,这也不是一刀切或扩大范围。修订条文用意在禁止罗列而不是禁止收录非固综内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是已写在条文的,WP:NOT不只对主条目管用,本就没有将范围局限于主条目的道理。--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5:46 (UTC)[回复]
之前討論考慮到有關注或者有來源,所以沒有一刀切,有來源即可。另外有來源和內容瑣碎是兩種概念,請不要偷換概念。--Abcet1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5:25 (UTC)[回复]
我上面似乎没有只字片语谈到过来源的问题,阁下这顶“偷换概念”大帽子自何而来,还请明示。如果谈到来源的话,我的看法是:有来源是信息被收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信息是否琐碎,和其本身有没有来源支持,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关联;条文本身对演艺人员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属于琐碎信息的定性也没有置入任何前置条件。因此,有来源的就允许收录、就不算琐碎这种逻辑本身就不合理——换做是历史人物条目,我要是拿着起居注往皇帝传记(或者相关列表)条目里写“三日壬子,上视朝”,那我早就该让唾沫星子淹死了。大多数的非固综信息属于琐碎信息之列,不是因为“无来源”,而是其本身无法符合传记这一项目(不是年谱、起居注)所需信息的重要度和质量——而如果其中有部分信息符合(或经过整合而符合)了这些指标,那么应该在有来源的前提下以摘要格式写入内文,而不是因为有了这些符合指标的信息而把其他大量无法符合指标的信息一同罗列——传记不是年谱或起居注,阿基米德拿皇冠泡那一次澡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生平的泡澡都列成一个表格;马国贤被选做转台王那一幕很重要,这不代表我们要把他作为嘉宾上过的谈话综艺都列成一个列表——因为其他的澡、其他的集数,对于传记而言,真的没那么重要,至于重要的那些,写成内文是完全可行的。--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6:15 (UTC)[回复]
總體而言,中文維基百科對收錄內容的要求一般呈收緊的方向發展,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情。這個提案恰好能反映我説的這點。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6日 (三) 10:23 (UTC)[回复]
當時的草擬人路西法人一直沒出現,不過終於發現在WikiProject_talk:歌手和演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我曾經問過他(真全然忘了),他亦有回「已按2022年11月共識條文更新該章節所載規定,現時不應該再存在『分拆成列表就能收錄』的情況」,可見此修訂亦與他的想法相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6 (UTC)[回复]
鑒於Abcet10君對於當時的共識有異議,那麼公示前也PING一下當時參與過討論的帳號。@ATCaryChengYFdyh000MilkypineBenevolenSidishandsomeGhrenEricliu1912XiplusTaiwanno1bestOnceTwiceTWLiaon98Datou_1996SoftyuWongan4614Stevencocoboy依大家的理解,2022年版本的共識是否:
  1. 縱使有第三方來源,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如有來源顯示某次非固定班底演出在藝人演藝生涯具特別價值,可採用散文形式敘述。
  2. 拆分而出的藝人作品獨立列表,也不應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3:57 (UTC)[回复]
支持禁止羅列非固定班底綜藝節目演出,同時取消所有分拆形式的折衷案。--AT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12 (UTC)[回复]
意見(▲)同上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7日 (日) 02:41 (UTC)[回复]
琐碎的,收录在分拆条目依然琐碎。同意阁下总结的22版共识。--Benevolen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4 (UTC)[回复]
@Factrecordor:一点文辞上的小意见:第三点调整为“若演艺人员条目内参演演艺作品占篇幅过长,可将其分拆为独立列表条目,但仍应遵从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等方针,且该独立列表条目亦不应罗列其非固定参与(担任飞行嘉宾)的节目。”,阁下以为如何?--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9:04 (UTC)[回复]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1:38 (UTC)[回复]

第二版本

現行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
提議條文
  1. ...
  2. ...
  3. 若參演演藝作品佔篇幅過長,可分拆為獨立列表條目,但仍應遵從可供查證非原創研究等方針,且該獨立列表條目亦不應羅列其非固定參與(擔任飛行嘉賓)的節目。
沒有任何修改的前兩段就不在展示出來了。正式 公示7日。--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2:57 (UTC)[回复]

討論被錯誤理解達成共識應該怎樣做?

發現數月前Wikipedia_talk:娛樂產業內容相關共識#藝人條目綜藝節目列表討論關閉時,Kriz Ju標註達成「飛行嘉賓和一次性參演節目不宜收錄為列表」的共識,此說有誤。我們討論「一次性節目」,是指節目的性質,例如一個在電視上播出的晚會,而最後顯然未有達成「在一次性節目中演出」不宜作列表的共識,因我一直反對禁止,而最後發言的Stevencocoboy也說一次性質節目除外但須附上來源。而所謂「一次性參演節目」反而意義不明,不知是節目的性質還是藝人參演的性質。此討論的結果應應描述為:在非一次性綜藝節目擔任飛行嘉賓(或非固定班底)不宜收錄為列表,但在一次性節目中擔任演出嘉賓,是否不宜收錄為列表,則未有共識。--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4 (UTC)[回复]

@Kriz Ju--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5:15 (UTC)[回复]
如果沒有反對意見。此留言存檔後,我就把@Kriz Ju單方面理解的共識標註刪去。--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3:39 (UTC)[回复]

讨论邀请通告

WT:可靠来源 § (硕士论文)怎样的影响可以算作“显著学术影响”有用戶正在徵求社群意見,敬請編者關注。

簡要說明:有关“硕士论文”可靠性的讨论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08:24 (UTC)[回复]

修订政治人物关注度指引

上次讨论和过往的多次讨论一样无疾而终了。实际上,修订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很有必要。尤其是我了解到英文维基百科非常清晰明白的条文,认为是值得跟随的实践。因此参照en:Wikipedia:Notability_(people)#Politicians_and_judges,建议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 政治人物,曾担任国际级别公职、国家级别公职或(采用联邦制或类似政治体制的国家的)州/省级公职,或担任这些级别的立法机构成员,或被大量媒体报道。

--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07 (UTC)[回复]

定義的方式改變,這沒有特別問題,但是插入法官是突兀的,因為政治人物不能完全對應Politicians_and_judges
  • 簡要陳述,避免純粹的翻譯,請轉換成可以被對應且可以被廣泛理解的簡要文字/段落作為提議條文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2:29 (UTC)[回复]
法官是突兀的,可是在英文维基百科的原文里就是突兀的,猜测是为了兼顾无法被“政治人物”涵盖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法律界人士。为符合中文习惯,可采取增词法,“公职”重复三次。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2:46 (UTC)[回复]
法官、檢察長等亦為公職,其後的敘述即有涵蓋,毋需重覆說明。--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0 (UTC)[回复]
你似乎是说,法官、检察官、政治人物可以总称为“担任高级别公职的人物”?--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6 (UTC)[回复]
(&)建議調整方向可以是下方文字,僅是提議性質,後續沒有再加入其他意見的打算。
  • 如果下方文字有參考價值,可以將原文複製後隨意改動
政治人物指曾任職於各政府部門、議會、法人或非正式組織,並主動參與政策制定、執行與解釋、製造輿論或參與可影響政策的社會運動。符合關注度的人物必須包含下列其一標準
  • 曾擔任具有高度自治權政治實體(如邦聯制或聯邦制的地方政府、自治區等)或其所屬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曾擔任國際性政治實體(如聯合國)或其附屬組織的最上級機構職務的領導人員
  • 具備決策法律及政策權限的人員,或具備在實施解釋權限後變更法律及政策有效狀態、適用範圍或施行方向的人員。
  • 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人員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1:44 (UTC)[回复]
解释了半天什么是政治人物,甚至是重新定义政治人物,这不可取。BIO的首要目标,应该是用简单可行的标准快速判断人物是否收录。“或其所属最上级机构职务”、“或其附属组织的最上级机构职务”,如此表述感觉很怪。--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2 (UTC)[回复]
英維那套在中維完全行不通的,英文區沒有香港澳門問題,也沒有台灣問題,你要一個地區領導人強行升格為國家領導人才有資格收錄。如果閣下不打算把條文本地化的話,那只好(-)反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11 (UTC)[回复]
我都不清楚你在反对什么。英文区当然有香港澳门台湾问题,在附录的论述中,还谈了更多国家、地区立法机关的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9 (UTC)[回复]
按照提議條文,李家超的關注度屬「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對嗎?
如果是基於這個前設,大量香港澳門議員的條目可以提刪(特別是完善選舉制度後只做舉手機器而不博媒體眼球的議員),因為香港公職並不是「國際級別及國家級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31 (UTC)[回复]
李家超必然早已超过GNG门槛。香港和澳门立法会,在英维指引这一章节参见的论述里,认为是可假定成员关注度的subnational parliaments。香港立法会既然只有90席,多数符合GNG也不奇怪。--Fire Ice 2024年11月8日 (五) 18:12 (UTC)[回复]
你的想法很危險,香港不是國家,行政長官不是國家級職務,只是地區領袖,他並沒有軍事及外交權力。
建議這樣改:「政治人物和法官,曾擔任國際級別公職、一級行政區級別公職或同等級別的立法機構成員。」--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0:48 (UTC)[回复]
一级行政区公职,或许已经太滥。主要是重新引入了本提案处心积虑要排除的非联邦制国家地方立法机关(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人大)问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2:17 (UTC)[回复]
既然排除了省級人大,自然也排除了特別行政區議員。你總不會說特別行政區議員比省級人大還要重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06 (UTC)[回复]
一个省级行政区的省人大代表有五六百人,乃至近千人,人数太多了,大多够不到GNG。反观香港立法会只有90席。--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3 (UTC)[回复]
另一方面来说,en:Wikipedia:Notability (people)/Subnational politicians只是以“是否具有较大自主立法权”来衡量subnational parliaments(次国家议会/立法机关),从而确定是否假定其成员的关注度。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4:26 (UTC)[回复]
建议可以一并引入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如果社群对里面的某些判定有疑虑可再讨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16 (UTC)[回复]
这个subnational politicians内容很多,而且类似于根据英维的存废讨论撰写的备忘录。中维也许缺乏这种需求,所以没有这样的页面。我不能为引入意义不明确的页面工作。--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2 (UTC)[回复]
我認為參照WP:關注度 (文化遺產)引入「國家/地區」,並使「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是可行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6 (UTC)[回复]
另外,考慮到普通法系的法院架構,我認為直接囊括法官並不合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9日 (六) 07:19 (UTC)[回复]
一种可选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有三百多个法官,包括法官确实太多了,只能包括少数大法官。--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08:30 (UTC)[回复]
(-)反对:閣下的提議條文看起來是從英維直翻過來,我很難理解;現行條文才符合中文讀者的閱讀習慣而容易理解。--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9:16 (UTC)[回复]
居然还有人认为现条文容易理解,那我就要提一个问题了:“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行政机构的成员(例如,内阁成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中,“法律上或事实上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是否修饰到“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或代表”?如果是,为什么?如果否,那中国的省级行政区乃至较大的市也有制订地方法规的权限,其人大也常被理解为立法机关,估计符合条件的人大代表,不会少于一万五千人。--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0:32 (UTC)[回复]
那馬來西亞和日本的地方議員算不算這種啊?-----甜甜圈目前只想吃瓜 2024年11月9日 (六) 10:49 (UTC)[回复]
马来西亚是联邦国家,其州议会议员符合任一条文。日本地方议会没有立法权限,不是立法机关。--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1:05 (UTC)[回复]
  • 「一萬五千人」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嗎?閣下提案的時候說的是「修訂這條混亂而且錯亂的條文很有必要」。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
  • 提議條文中,為何要把「法官」納進來?我沒有看到相關說明,只能猜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獲得大量媒體『報道』的地方政治人物」,應該是『報導』對吧?有大量媒體報導的人物就符合GNG了,放進此處不是畫蛇添足嗎?是因為英維這樣寫所以中維跟著這樣做?
  • 如果「一萬五千人」才是閣下想要處理的主要問題,只要修訂現行條文即可。照搬英維的條文進來,我讀著是顯然地水土不服。
--CaryCheng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49 (UTC)[回复]
我认为:问题就是企图修补这条混乱而且错乱的条文,反而对英文维基百科明显更优良的条文鸡蛋里面挑骨头。
为什么说这是混乱且错乱的条文?
  • 领导阶层和行政机构成员的重合:总统往往拥有行政权,总理、首相是行政机构的领导者。
  • “领导阶层”本身是需要被良好定义的概念。
  •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这一身份本身不是行政机构成员。
  • 立法机关的议长、议员、代表:立法机关成员的名目还有委员,“议长”(立法机关主持者)的名目还有委员长、院长,而且“议长”本身就是议员。
  • 顿号在前面是区分“领导阶层、……行政机构、……立法机关”,在这里是区分“议长、议员”,存在层次的混乱。
  • 制造了一种说法——“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我没在中维之外见过“最上级行政区”之说。
  • 为了拯救“最上级及一级行政区”这一措辞,又加入了“法律上或事实上”。
法官和地方政治人物是有必要的吗?
  • 如我前述,法官兼顾了国际法院法官、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等情况。
  • 地方政治人物可能被大量媒体报道(按:似乎台湾更常用报导)行程,然而难以找到对本人的有效介绍。
  • 由于英维条文取消了“一级行政区”,“地方政治人物”弥补了“一级行政区”等地方人物的缺失,并绕开省级人大等机构。
  • 我认为加入这两条没什么不好,但是如果这两条不被接受,可以删除,因为本提案并非企图引入新的关注度标准。
我閱讀下來,閣下的提議條文才是「混亂而且錯亂」的。我认为,英维条文远胜于该条文。
  • 承认单一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联邦国家的地方立法机关。以立法权力作为标准。
  • 绕过了立法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立法机构成员”称之。
  • 绕过了国家机关的各种名目,而以担任公职(hold office)称之。
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2:31 (UTC)[回复]
“主要”地方政治人物,還是“主要地方”政治人物?前者,“主要”怎麼理解?滿足“獲得大量媒體報道”就可以的話,主要可以去掉吧;後者,“主要地方”,什麼算“主要地方”?--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34 (UTC)[回复]
Major local political figures,major、local和political均修饰人物,去掉major应无区别。我认为正如你所言,major不是良定义的。--Fire Ice 2024年11月9日 (六) 17:44 (UTC)[回复]
那我覺得還是在提議條文裡移除主要二字比較好。--)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9 (UTC)[回复]
參考英維對應方針後發現是有對這點做出一定註解,看看能不能被補上:Generally, a person who is "part of the enduring historical record" will have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history books in that field, by historians. A politician who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press coverage"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news feature articles, by journalists. An actor who has been featured in magazines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dependently in multiple magazine feature articles, by magazine article writers. An actor or TV personality who has "an independent biography" has been written about, in depth, in a book, by an independent biographer.--)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8:02 (UTC)[回复]
这只是解释为什么这三种人假定关注度。其逻辑是大概率满足GNG的人群可以假定关注度。另外,已删除“主要”。--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3 (UTC)[回复]
能否一并探讨市长(大型城市,具体怎么定义不清楚)、大使等重要职位是否都有默认关注度。--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8:09 (UTC)[回复]
你們要不要考慮舉些具體例子,順便弄個表格什麼的釐清一下,再歸納成符合本地慣例的規則?英文維基百科將政治人物與法官並列安排,概出於歐美部分法官係民選官職,不見得適合本地多數情況(尤其是東亞政治人物)。建議重新整理,去蕪存菁,不要照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9 (UTC)[回复]
新修版删除法官,删除政治人物和地方政治人物的点列,将政治人物分为三个类别。Fire Ice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48 (UTC)[回复]
提議條文捨棄英維措辭的精妙之處,或許不及本地先前所擬的個別版本。
  • 「擔任◯◯級別公職」比之「hold office」寬廣得多。或許出於正二品實權掌門人比從一品閑人更notable,英維限於「hold office」巧心可嘉。
  • 關鍵是,「國際級別」、「國家級別」、「州/省級別」公職並非通行概念,極易導致不同理解,自帶爭議、窒礙難行。例如,中共黨員或許認爲半年不出家門/病房一步的全國政協副主席(副國級)是國家級別公職,交通部長(正省部級)不是國家級別公職;西洋、東洋、南洋人則可能抱持相反理解。如何解決?甚至在沒有這些概念的國家或地區,將「國家級別公職」理解為包括聯邦政府底層公務員,也難以指責故意曲解。
  • 英維所述「national」而非「nationwide」、(聯邦制)「province–wide」而非「provincial」,自然亦有不同。
--— Gohan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22 (UTC)[回复]
如果你是认为,“hold office”不只是担任公职,而且是担任要职(即英维注解的“主要政治职务”),这是应该接受的建议。但“要职”是一个缺乏良定义的概念,hold office本身恐怕不能视为“巧心可嘉”,而是可以容忍、需要容忍的模糊范围。
关于你问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和交通部长,我是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均在national office范畴(但是他们似乎完全被全国人大代表这一范畴覆盖)。
至于措辞为province-wide而非provincial,看不出有何微言大义。state/province-wide同样无法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西班牙自治市等情况。--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40 (UTC)[回复]
不止此二官職,關鍵在於各國官職級別並不相通、隱晦不明、不便查證、定難可行。若如此版以説不清道不明的「級別」為準,必有諸如「甲國交通部長合資格、乙國交通部長不合資格」、「聯合國直屬組織次長合資格、另一政府間國際組織直屬組織次長不合資格」等爭議。故以回歸「職位爲主、級別爲輔」的思路為宜;例如在寫明中央要職後,中設兜底條款「位階或禮儀順序高於以上職位的官職或皇室成員」,最後再寫聯邦一級主體要職。--— Gohan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02 (UTC)[回复]

完善WP:封禁「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禁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回复]

(-)反对。1. 我们没有廷伸确认用户;2. 担保和负责制度不可能实现。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05:22 (UTC)[回复]
本站現有4,590個延伸確認用戶。--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3 (UTC)[回复]
原句不是延,是廷。--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51 (UTC)[回复]
@魔琴、@Hamish:如果是保留這句呢?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4:38 (UTC)[回复]
因為執行不限期封鎖的情況大部分屬於傀儡、純破壞、用戶名不當等,小部分屬於多次封鎖後累犯。總的來說,如果加入這條,針對於可能會適用的情況,通常也只有“承諾改善”這個理由才會有管理員考慮解除封鎖,假如說要把“承諾改善後方可解除封鎖”都寫到封鎖日誌的話,我擔心這個理由會被濫用,因此我認為保留這條沒有意義。參見WP:CONDUNBLOCK。--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6:03 (UTC)[回复]
同Hamish的意見,並不完全認同需要為每位遭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寫上解封條件。能理解你的出發點是像Z7504這種因長期擾亂而遭封禁的小部分用戶,不過若是僅因這小部分的用戶而要求管理員將全部的不限期封鎖使用者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這反而會加重管理員工作壓力。--)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7 (UTC)[回复]
我較關注的是年初有編輯者引用 「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要求管理員解封所有永封IP用戶。一會兒後,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我就納悶,難道IP用戶比有名用戶還要高級?這個理解難道僅適用於IP用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4 (UTC)[回复]
IP的情況比較特別(WP:COLLATERAL)。由於時間因素,我自己是暫時沒辦法去驗證管理員又真的對那些IP進行解封是什麼時候、哪位管理員跟哪些IP。不考慮特殊情況的話,IP本就不應永封。長時間的封禁(比如2~5年,極端情況的話甚至10年)是現在絕大多數替代IP永封的方式。--)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53 (UTC)[回复]
如果沒有解封條件,那這句就倫為「論述」,根本無法實現這句提出的精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3:08 (UTC)[回复]
抱歉,真沒看清。--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47 (UTC)[回复]
“不限期不是永久”的意思是维基百科可以接纳那些愿意改过自新的编者,而不是说要帮助所有犯了错的编者改过自新。看不出有额外设立这种解封程序的必要。Irralpaca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5:59 (UTC)[回复]
同上方魔琴君第二點。--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3:15 (UTC)[回复]
觀看隔壁ANM裡不少陷入爭議的用戶皆有延確資格,故實在不能接受由延確用戶幫助管理員監督編輯。儘管我認為擔保和負責制度是一個挺有趣的想法,但仍需更多具體細節以確認制度可行性。--)dt 2024年11月9日 (六) 17:51 (UTC)[回复]
(+)支持(1),其他(-)反对。延伸确认用户也有很大可能犯错,就像atannedburger说的,但是(1)可以接受,而且可以引进一个像傀儡助理一样的解封助理。关于巡退,额我觉得没必要再加一层。--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01 (UTC)[回复]
@Martinc021、@ATannedBurger、@Cwek:通常要永封的很多時也是犯了很大或多次的錯誤。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可確保他們的解封不會悄悄地在關注度低的條目進行破壞。
這個也關乎信任度的問題,正如先進城市的懲教工作,在罪犯被䆁放後,也相信他們很容易重犯,對此有3個月的監管令,確保他們在䆁放後可以正常重投社會。
如果維基社群信任他們在解除封鎖後不會破壞,那我也支持不引入巡退作二次確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7 (UTC)[回复]
我認為引入巡退是可以接受的,但沒辦法接受純延確來監督編輯。至於是否真的有必要再多加這層本身,我在還沒有看到具體提到「擔保權」或「監管權」的方案前會先持保留意見。--)dt 2024年11月10日 (日) 22:35 (UTC)[回复]
這個「不限期」執行起來恐怕更像等候董建華發落。--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1:40 (UTC)[回复]
不是应该可以通过zh-block或者其他申述方式去申请被不限期封禁?不过在不限期封禁时写清楚封禁理由或者依据+接受解封的理由或依据,可以接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5 (UTC)[回复]
反對任何賦予持有其他權限者專有之「擔保權」或「監管權」。社群無論身份,均可就個別封鎖提出意見,根本與是否持有巡查或回退權限無涉,遑論延伸確認權此類單純累積編輯次數所得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46 (UTC)[回复]
除第一条可以(+)支持外其余均(-)反对。为什么需要“担保权”,感觉确实可笑。--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1日 (一) 09:58 (UTC)[回复]

提議條文(第一版)

現行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提議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管理員會在封鎖信息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如管理員沒有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則預設為完成1個{{第二次機會}}的要求。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可在完成解除封鎖條件後申請有條件解除封鎖,並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00 (UTC)[回复]

本人(+)支持明文規定被不限期封鎖的用戶如何恢復權限的做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0日 (日) 17:15 (UTC)[回复]
如果一定要寫明的話,改成管理員應在封鎖日誌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未有說明的,解除封鎖的條件為……會不會好一點。另外,我認為缺省條件為何還需要討論。--Hamish T 2024年11月10日 (日) 18:37 (UTC)[回复]
虽然这个“不限期不是永久”方针是我从英语维基百科引入的,但现在有人提出要做进一步修改,基本上可以接受。但是我建议在提议条文中还要再加一条:对于因使用不当用户名而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管理员将结合用户行为与贡献决定是否提出解除封禁条件。如用户名不当,但其作出建设性的贡献,管理员在解除该用户封禁前无需提出条件。因为封禁申诉指导以及用户名方针都提到,封禁用户名不当的用户要分情况。--Shwangtianyuan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2024年11月11日 (一) 10:11 (UTC)[回复]
@Shwangtianyuan:這個預設只是針對提案生效前被永封的使用者,並不是針對生效後的。畢竟這個第二次機會作為解封條件已算簡單且容易達成。我相信管理員不會要求 使用不當使用者名稱而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 以第二次機會作為解封條件,因為這是不切實際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3:35 (UTC)[回复]
模板{{第二次机会}}也需要改,在最前面加一条阅读解除封禁的条件,(+)支持--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45 (UTC)[回复]
新版本第二次機會連同第二版條文一併公布,待他們回應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50 (UTC)[回复]
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需要解释]:如何觀察?如果說是供社群成員查閱貢獻的話,那我想貢獻這種東西應該都是公開資訊,就沒必要特別去寫這個,有點不是廢話就是意義不明的感覺。--)dt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5 (UTC)[回复]
@ATannedBurger:
有兩個做法,第一是解封後3個月內在維基百科:禁制紀錄公告此人剛被解封。第二是把他們編輯的條目均被標記「待檢查」,由巡退手動確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6 (UTC)[回复]

提議條文(第二版)

現行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在合適的情況下可獲解除封鎖,並在讓其被觀察的情況下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但在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如無管理員願意解除封鎖,該使用者實際上已被社群禁止編輯。

提議條文

另需注意「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即不代表該封鎖永恆不可變,而僅代表未有訂立封鎖時長,封鎖不會自動過期解除,管理員應在封鎖日誌中說明解除封鎖的條件,未有說明的,解除封鎖的條件為完成1個{{第二次機會}}的要求。被不限期封鎖的使用者可在完成解除封鎖條件後申請有條件解除封鎖,並讓社群觀察的情況下(註:剛被解除封鎖者編輯的條目均會被標記「待檢查」,由巡查員及回退員手動確定相關編輯是否正當合理。直至他們認為剛被解封者的編輯是符合維基百科方針指引的要求為止。)繼續編輯,以確保該使用者未來不再違反維基百科的不同規範。(註:被全域封禁的編輯者除外。)


由於您的編輯歷史為破壞、擾亂性編輯或其他由管理員指明的原因,因此您的封禁申訴已被拒絕。然而,只要您能夠得到維基百科社群的信任,我們可以再給您一次機會,要能夠被解封,您需要證明您願意且能夠在維基百科做出正面的貢獻,您可以透過在您的對話頁展示對現有頁面的編輯來證明這一點。具體步驟如下:

  • 熟悉我們的基本規則
  • 閱讀我們的改進條目指南
  • 閱讀及明白閣下的封禁理由。
  • 閱讀及明白解除封禁的條件。
  • 選擇一個任一未曾列入優特標準、當刻沒有編輯爭議及有相關專題格式手冊規範的現有條目。
  • 一旦你決定了您要改進的條目:
    1. 點擊條目上方的編輯標籤;
    2. 複製您要做出修改的章節內容,但:
      • 不要複製條目開頭的「資訊框」部分(原始碼形如{{infobox name|...}});
      • 不要複製任何檔案原始碼(原始碼形如[[File:檔案名稱.jpg|thumb|說明]]);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分類(原始碼形如[[Category:分類名稱]]);
      • 不要複製條目底端的小作品標籤(原始碼形如{{Foo stub}});
    3. 在您的對話頁點擊編輯,開新的章節(例如== [[條目標題]] ==)並在下方貼上複製的內容,但還不要儲存
    4. 編輯摘要框寫上:「複製自[[條目標題]]」(條目標題替換成您真正複製的來源頁面標題);
    5. 您現在可以保存頁面了,不過,如果您的編輯包含可靠来源引用(通常都有),在最下方添加{{reflist-talk}}模板,之後點擊发布更改
  • 現在編輯該內容,編輯您所選擇的部分來提出重要、可供查證及符合格式手冊要求的修改。請注意我們不是請求修正錯別字或是添加少量未引用的內容,您所做的修改應具體且能符合相關方針指引。
  • 當您完成後,請重新進行封禁申訴,管理員將查看您建議的修改
    • 如果我們(包括當初執行封禁的管理員)能夠相信您提出的修改能夠幫助維基百科,那麼您將能夠被解除封禁。
    • 首次申請審批時長最高可達半年,期間切勿使用ping功能滋擾其他編輯者或管理員協助校對提交內容或要求儘快審批,一旦我們發現您的修改曾被其他維基人協助校對或滋擾其他編輯者,當次申請將會無效且下一個次申請需選擇修改另一條目。
    • 一旦申請失敗或無效,管理員有權把您下一次申請的申請審批時間以每半年為單位進一步延長。

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0:38 (UTC)[回复]

@Hamish、@Martinc021@Shwangtianyuan@ATannedBurger@Underconstruction00@魔琴@Ericliu1912--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1:19 (UTC)[回复]

有關簽名附帶的文字的問題(第三次)

我是真沒想到我竟然真的需要就同一人的同一事第三次發起討論,原因自然還是甜甜圈真好吃近來第三度不當地設置其簽名,為此我不得不根據WP:签名#处置问题签名的規定在這裏第三次請求大家就此事作一定的討論。這次我concern的有問題簽名見於Special:diff/84952218,主要問題是在簽名中再度加入了一些不太恰當的言論,該簽名第三度包含了前兩次討論(12)已經提到過的否定特定運動員的性別認同的問題(他這次不弄林郁婷,改弄伊曼·哈利夫了,但問題本質上是一樣的,何況首次討論時我已經提過伊曼·哈利夫了),此類字句顯然落入了粗魯無禮的範疇。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0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MykolaHKPatrickovY. SeanYFdyh000薏仁將自由雨日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5 (UTC)[回复]
然而相关签名内容指的是法國網絡媒體在2024年10月洩露疑似伊曼·哈利夫医疗报告的争议(德国图片报[2]后续国际奥委会的回应[3])并且连接目标是讨论页(討論頁提到了相關報告爭議能否加入的提案)并非条目本身(英语社群目前对相关事件能否加入到条目内仍存在一定争议。)-----这就是女性拳击”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09:29 (UTC)[回复]
之前他对林郁婷的签名我是明确表示不当的;不过这次还真不一定,因为涉及的是“客观上的一件争议”而非针对其“主观的性别认同”?--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9:37 (UTC)[回复]
不一定+1,签名里提到争议和暗示态度是有过的。但鉴于他的签名换太频繁、只追热点与接近“拱火”,容易引来无端争议和话题偏离,提议视作构成滥用而禁止这样做。如果描述中性,更可能被接受,但那不“个性”了。--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0:33 (UTC)[回复]
但「拱火」好像也不是文明的行為吧?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53 (UTC)[回复]
我说接近。对事物做批评或讽刺,社群的接受度因内容而有不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1:58 (UTC)[回复]
畢竟哈利夫的醫療報告爭議不如兩岸問題更受臺灣民眾關注。(例如同時期發生的博恩走種鈡獎發言爭議[4]就有多家臺灣媒體報導)況且相關內容是對相關條目的提案-----这就是醫療報告”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12:29 (UTC)[回复]
現在是討論閣下的簽署問題,本人勸閣下不要再繼續相關的宣傳行為,這樣只會讓其他用戶覺得閣下在轉移視線。--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2:43 (UTC)[回复]
然而这一段讨论的确实是跟我的签名有关。(相关签名本身就是为了吸引用户参与在伊曼·哈利夫条目讨论页的提案 )不像阁下在不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疑似琐碎内容。(例如配音资讯与港铁相关的内容。)-----这就是醫療報告”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4日 (四) 13:16 (UTC)[回复]
那這事情就嚴重了,要是真按你的話説,你現在的做法可以被認定為拉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25 (UTC)[回复]
邀请讨论不算拉票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13:29 (UTC)[回复]
這你要看WP:拉票的具體定義。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34 (UTC)[回复]
@自由雨日這段WP:CANVASS#不適當的通知(拉票)首段第二句:「拉票通常牽涉到訊息的張貼,但請注意:這項規定也可以涵蓋其他遊說形式;譬如在每次留言張貼署名的同時,以自定義簽名檔自動大量加上推銷訊息。」--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4日 (四) 18:06 (UTC)[回复]
“大量推销讯息”?--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52 (UTC)[回复]
本人已說不要轉移話題,閣下這樣只會對自己更不利。--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4:04 (UTC)[回复]
本次不一定,當事者曾經說過簽名會隨著熱點而蹭,考量到他異動簽名頻繁,也確實受到站內用戶矚目注意。--薏仁將🍀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30 (UTC)[回复]
@薏仁將Special:diff/84971453後段是不是轉移話題?--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4日 (四) 18:06 (UTC)[回复]
算是他個人主張?話說他又更換簽名,不過老實說,這樣頻繁更換簽名會讓用戶產生困惑…--薏仁將🍀 2024年11月14日 (四) 21:06 (UTC)[回复]
然而不管怎么改签名都无法避免被部分人指控为冒犯。除非改为无任何立场形式的签名,不然就很难避免带入立场例如两岸政治(Cmsth11126a02使用的签名)、LGBTQ+以及两性和种族问题。-----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0:55 (UTC)[回复]
@薏仁將本人認為當事人言行問題可於WP:ANO加以指證,始終當事人仍在轉移話題及不聽取他人勸告;另外@自由雨日,本人認為閣下不要再為當事人作出辨護,當事人的問題已經很明顯,繼續為他辨護的話只會導致情況更加複雜及難以處理。--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2 (UTC)[回复]
@DarkWizardCody:我并非辩护。事实上早在Sanmosa发起本议案的半日前,我就已经请他注意签名。只是我认为就签名问题而言,认定何为不当、粗鲁无礼等具有非常强的“判例”作用,不应草率为之(之前对他“林郁婷”签名我也毫无疑问认为不当,但这次确实情况不一样)。至于“转移话题”问题则确有之,如在这里反过来指黑色怪物的问题,这是不当的,请@甜甜圈真好吃不要再讨论无关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49 (UTC)[回复]
無論該簽署所提及立場是否主觀,始終如持續使用具爭議性的簽署並不好好正視相關問題的話,本人認為其所衍生的問題只會更加複雜,故建議當事人應對自己有關行為作出收歛。--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1:35 (UTC)[回复]
本人前兩次都已經發表意見。這次只想說的是:三次討論已經顯示甜甜圈君亟欲以簽名表態的思維容易引起社群反感。停手(或者他所述的「改為無任何立場形式的簽名」)對他本身而言確是最佳解決辦法。--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03 (UTC)[回复]
他更換的速度很快很頻繁,這樣子的確造成社群部份用戶的困擾--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10 (UTC)[回复]
( π )题外话,目前他亦在被問責後卻於WP:更換用戶名提交了更名申請,其相關操作卻會加重其他用戶對他的質疑,他的行為已嚴重脫韁了。--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37 (UTC)[回复]
然而改名申请实际上之前就有计划,只不过由于考虑到关联到站外账号的风险,将站外账号更名后才在站内更名。最后说一句,请不要恶意推定他人行为,谢谢。-----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4:09 (UTC)[回复]
已將ANO相關提報連結提供至改名區域,相關用戶更名准否由該區域的管理員審酌裁定,其餘不再敘述。--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18 (UTC)[回复]
的確閣下在處於對自己不利的情況下更改名字,實屬不合時宜,故本人同時亦勸告閣下不要找借口。--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34 (UTC)[回复]
更名不是隐退,你说的是WP:隐退才有的问题。更名是有重定向的,并不能起到逃避不当行为的作用。确实要注意WP:假定善意,不要贸然用“脱缰”等形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56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自由雨日,甜甜圈的情況已引起許多用戶的不滿,而早前閣下曾在甜甜圈的討論頁警告他如果他再有行為引起公憤的話可不會繼續協助他,但為何現在如此田地你還在替他說話?--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5:11 (UTC)[回复]
这不是“替他说话”,而是实事求是,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一码归一码,要根据方针指引等合理共识来处理用户不当行为(即应“理性”+“对事”),而不能因为多数人厌恶就对一个用户作出处理(“感性”+“对人”)。我先前曾是天天提删+警告甜甜圈的人(因为我认为他的行为不当),甚至和现在相反地有被认为是“故意针对甜甜圈”,所以我显非有意“包庇”他个人。反倒是我前段时间提报明显违反方针指引的用户还被几个用户反指“挑起冲突”,警告我会受管理员处理,这才是真正的对不当行为的不当协助。更何况我不是管理员、也不是仲裁员,我的(如果构成)“协助”也起不到任何作用。共识并不考虑非正当合理意见,若我的意见不合理,自然也构不成影响。--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5:30 (UTC)[回复]
維基百科的用戶眾多,而每個人亦有各自的立場跟看法,如果有些用戶行為不當的情況已達到難以補救的話,最好的辦法是「自救」。即使你的目的是好或是壞,其他用戶對相關的言論抱有眾多意見,有些情況甚至是難以平息,始終如果自己意識到情況不妙的話,適當地離去退出話題參與便是最佳的自我保護。--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08 (UTC)[回复]
用戶更名妥適與否還是交給管理員去認定吧…我們只是將意見和相關疑問提供出來而已,應該不構成誰幫誰說話又或者是欺壓誰的問題…--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51 (UTC)[回复]
适当地离去”指对甜甜圈的建议?--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6:55 (UTC)[回复]
這可能會有解讀成自動離開維基百科的問題--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02 (UTC)[回复]
没懂……何为“自动离开”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3 (UTC)[回复]
已修改語句。--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25 (UTC)[回复]
退出議題討論也是一種保護措施…--薏仁將🍀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46 (UTC)[回复]
恕我不赞成这种说法。维基百科不是社交平台,我不认为和他人(乃至很多人)意见不同会对自己构成“威胁”,自然也就谈不上“自我保护”。如果我认为某人明显违反方针指引行为不当,哪怕有多人包庇纵容,我也一定会坚持要求处理(包括对甜甜圈的创建重定向长期禁制也是我提出的);如果我认为某人并非因为明显违反方针指引而被多人排斥(或虽有违反但“罪不至死”),我认为对其的处理诉求过重,自然也会提出质疑。当然,我的理据是否充分,最终仍是由社群共识决定并由管理员执行的。(阁下应该是希望我退出话题参与?如果是希望甜甜圈退出的话,那当我没说;不过我也不认为应当将甜甜圈本人排除在讨论之外。)--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2 (UTC)[回复]

关于本地化资讯是否为琐碎内容的问题

鉴于本人与@DarkWizardCody长期因其在超级战队系列作品条目中不恰当的移除作品在两岸三地的本地化(例如配音、作品名称)资讯(即使在作品本身以及代理商提供相关资讯的情况下)相关内容产生矛盾而相关讨论有可能会影响到所有影视作品类条目特此讨论。此人之前被其他人指控提及曾经在部分专题(例如香港铁道专题)不恰当使用方针指引排除特定人士编辑条目(節刪)。(言论出处)-----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5:34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Factrecordor-----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06:38 (UTC)[回复]
作品名稱怎麼可能沒有,不是要做地區轉換麼?--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6 (UTC)[回复]
然而港澳台地区的特攝作品在作品播出前基本上只能靠周边代理商或者是剧场版代理商的名稱無法完全做到與正式播出后的作品名稱對應。例如臺灣地區播出的國王戰隊帝王者在周邊宣傳時提到了作品的全稱,[5]而播出時電視臺使用簡稱國王戰隊。以及假面骑士Gotchard在中華電信上架前使用的是其中一部劇場版的中文名做周邊宣發[6],而實際名稱則使用假面骑士Gotchard。而中國大陸地區由於是作品代理商做統一宣發,所以基本上不會出現宣傳時使用名稱與實際名稱不一致的問題。-----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3 (UTC)[回复]
(:)回應,不認為配音資訊是瑣碎內容,有官方來源或第三方來源都可收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但DarkWizardCody目前仍然因知名度问题拒绝加入可供查证的配音人员列表,要是仍然拒绝听取意见就只能修改MOS:ACTOR将配音员(声优)纳入。-----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12:02 (UTC)[回复]
不反對這樣做。--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7 (UTC)[回复]
(:)回應,地區名稱事宜應多找ACG專題那邊的前輩交流。我認為「國王戰隊」與「國王戰隊帝王者」都有官方背景的來源,此情況下兩者是簡稱與全稱關係,屬於合理的常識判斷。我倒是想起一些舊作品,當年電視台取的名稱,譬如在香港,完全改頭換面的雷霆煞星(高速戰隊),百獸王(百獸戰隊)則失去戰隊一詞,其他雖還是XX戰隊,但恐怕當年的刊物不會看到XX者/連者,英文或有一點可能。這些名並不如叮噹那樣深入民心,如果在當地當代的刊物或官方、代理(如有)中已經有採用其他譯名的趨勢,我認為不必拘泥於當年的舊名。好像近日特朗普的譯名有編輯戰,好久以前香港曾譯作杜林普,但現在已非主流,這個名可記載於資訊欄中,但不宜在內文出現和作地區詞轉換,就是這個意思。--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57 (UTC)[回复]
甚麼叫「指控」?甚麼叫「檢舉」?在閣下提及該兩詞時有否意識到該兩詞的嚴重性?如果閣下甚麼也沒有搞清楚的話就不要在此胡亂抹黑他人。--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16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根据《WP:讨论页指引》,在他人已对你的留言作出回复之后,要收回留言,请使用删除线或{{节删}}等模板,而非直接修改(版本差异),这样会构成歪曲讨论,其他读者无法读懂黑色怪物留言的意思。--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25 (UTC)[回复]
因原文说法没有假定善意所以引用相关内容时并未完全引用原文说法(清除异己)而改用指控和举报。(原文的说法:我记得之后发现他原来在交通类条目经常引用方针指引排除异己,却在特摄类这个没人管的原创研究后乐园尽情原创,当他看见自己不喜欢的内容又在选择性引用方针指引了?)-----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5日 (五) 10:33 (UTC)[回复]
本人一直不贊成於暴太郎戰隊Don Brothers國王戰隊帝王者收錄內地一方的配音員資訊原因是因為當地的配音員知名度太低,對其它華語地區來說沒有值得關注的地方;
至於作品譯名,大致認同Fac君,的確有關譯名與同系列的戰隊名並不呼應,對現在來說明顯非主流;
另外即使有該資訊有來源,但也要想一想該資訊是否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而不是硬說因為有來源而值得收錄。--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04 (UTC)[回复]
你有兩個做法可以做,1是提請修改Wikipedia:格式手冊/電視。2是緊跟格式手冊要求。以上(不想吵架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24 (UTC)[回复]
不过我个人认为有可靠的一手来源以及二手来源的配音资讯值得收入。而且配音员的关注度(知名度)与能否收录到作品角色列表中不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可供查证才是(港澳台地区的配音作品很大一部分存在可供查证的问题,尤其是当代的电视平台和串流平台播出的配音作品)。-----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1:00 (UTC)[回复]
港澳台地區的配音員的確有知名度,但礙於欠缺可靠來源;而中國內地的配音員雖有來源但知名度較前述地區低迷,除非該配音員在其它華人地區有較高的知名度,否則不建議收錄(知名度因素)。--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01:50 (UTC)[回复]
然而关注度(知名度)只分有或者没有不分高低况且收录配音资讯与配音员本身或者配音作品在播出地区以及以外的区域有无关注度(知名度)无关。-----这就是起点百科”听甜甜圈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4 (UTC)[回复]
但目前他們的知名度對其它華人地區來說,仍尚未適合收錄於維基百科。--黑色怪物 2024年11月16日 (六) 10:14 (UTC)[回复]
關注度本來是判斷整個條目存廢的概念,而不是條目內的個別內容。就算借用來參考,也從不需要看其他地區是否關注。--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5 (UTC)[回复]

导向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

前期和@红渡厨讨论了“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这类列表,他的本质是一种拆分的逻辑”)。

而在年初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讨论中,红渡厨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那么现在问题是,如果说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是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那么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对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江苏省表里面无法排除无锡市的内容,武汉市表里也一定无法排除硚口区的内容,导向内容重复的列表拆分逻辑是否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4 (UTC)[回复]

NT:NRVE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是一种常见情况;但这在本质上并不意味着“关注度的继承”,出于方便排版和浏览的原因,这种做法通常会得到接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37 (UTC)[回复]

麻烦解释解释在这里具体的格式和展示原因是什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3:43 (UTC)[回复]

太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3:50 (UTC)[回复]
我试过了,我觉得并不长,长和不长未见有字数标准,都是你我主观判断,但长与不长都无法避免内容重复,除非按照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遗址,一个是文字介绍,另一个才是表格,这样确实可以不重复,但如果这种写法成立,那岂不是说,只要把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改成 文字介绍,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甚至 梁溪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就可以成立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08 (UTC)[回复]
您拿《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来证明不长我觉得实在是很无语。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13 (UTC)[回复]
但有个细节阁下也要注意,现有的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关于 XX区县本级 的内容,实质上和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的条目内容完全一样,而借用地方志可以证明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本身具有关注度,而且先于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在维基百科出现, 那么在建立 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时候,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是否又可以单独存在?单独存在,岂不是又出现了 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 ?--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5 (UTC)[回复]
我说的过于拗口,举例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存在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的情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0 (UTC)[回复]
不对,这是两码事。“XX县文物保护单位”,介绍的是每一批县保都有谁,可以按批次写。而“XX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写的是该地文物保护单位的现有级别,这并不能被认为是提供同一种内容。--———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31 (UTC)[回复]
这解释很牵强,并不是每个编者都跟阁下一样对条目持此种理解和操作,上海的例子就是如此,就像 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创建者认为必要,可以提供不同内容(见下面的 級別參數),而其他人未必这么以为。--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49 (UTC)[回复]
另外我感觉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连环套,即松江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境内的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 是否可以视为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拆分?如果按照区划拆分的逻辑成立,那么按照级别拆分的逻辑也成立,何况,地方志也能找到支持,既然都列各级了,那么自然每个级别也符合关注度。--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5 (UTC)[回复]
拿我自己的举例,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其中的县级内容即原来的 海宁市文物保护单位 和 松阳县保护单位列表,一字没动挪过来的松阳县文物保护单位,本质上,并无法统一 XX区县文物保护单位 中的 区县本级 内容是按批次写,还是按现状级别写。--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4 (UTC)[回复]
我感觉阁下似乎陷在“拆分”的逻辑里出不来了。市级拆到区县级列表,是因为太长,而把区县级列表再拆一遍,则没有必要,因为本身也不会有多长。--———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5 (UTC)[回复]
我没看出来哪里牵强了,在不同页面提供同样的内容,本就不允许。阁下提到的上海的例子,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至于四川的模板,也许您忘了,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8/02#Template: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当初您可是同意删除此模板的。--———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4:59 (UTC)[回复]
拆分的逻辑可是阁下提出来的,阁下既然提出来了,就需要逻辑自洽,如果导向意想不到的结果,就可以反证逻辑自己的问题。不同页面提供不同的内容并不难,比如我上面说的一个文字,一个列表,但这是否就可以代表可以进行拆分了呢。--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11 (UTC)[回复]
唉,您真是让我不知道说什么好,10月30日阁下才去看过关注度是什么,结果今天又忘了。我今天又讲了一遍,阁下似乎转头又忘记了。拆分的逻辑,这是出自于NT:NRVE的说法,根本就不是我原创。--———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0 (UTC)[回复]
可以说上海的例子是因为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直接编者抄一下,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前,再去建立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呢,好像也无法避免“属于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本质上“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这句适合每一种类似情形。
我要问的就是这个问题,关注度提到了“由于格式和展示的原因而创建一篇分离的条目”,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如果分离出的条目与主条目几乎不可避免地重复,那么显然有违反了维基百科:删除方针“内容分歧(同一事物重复创建条目,除非合并或重定向更合适)”。--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29 (UTC)[回复]
我在开头就说了,阁下既奉 维基百科:关注度 为圭臬,又奉 维基百科:删除方针 为圭臬,现在两个圭臬自己打架,阁下需要再自创第三圭臬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33 (UTC)[回复]
补充:如果阁下认为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不属于内容分歧 ,那么我认为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属于内容分歧,在几乎不存在内容分歧的情况下,到底能拆分到什么程度就需要重新审视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复]
  1. 在这个问题上,《维基百科:关注度》和《维基百科:删除方针》不存在冲突;
  2. 阁下提到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不存在冲突。我上面已经回复过了那是因为条目创建者根本就没筛,直接把县保内容复制上去了,需要有人去整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3 (UTC)[回复]
那么好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同样不存在冲突,条目创建者甚至还做了筛选,提供了不同的内容(如果完全一样,DYK早就提删了不是么,DYK也不是走过场吧),没筛选的都可以通过有人去整理保留,有筛选的那也一样不需要删除。--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06 (UTC)[回复]
我要提醒阁下的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3/19#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当时的删除,是执行社群共识,而非我一个人的意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4 (UTC)[回复]
本质上,“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基本一样,即前者相当于后者的一部分,再怎么按批次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和 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前者和后者的无锡市内容也是基本一样,前者也是后者的一部分,也无法完全跳出来,那么显然阁下这里是双重标准。
还说什么社群共识,社群共识个鬼啊,你看看当时几个投保留的?我那个济南古城又有几个持保留意见的?无数例子证明,如果社群共识和阁下一致,阁下就认为是共识,不一样,阁下并不认为是共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18 (UTC)[回复]
  1.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
  2. WP:共识不是点票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6 (UTC)[回复]
上面列出的 海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松阳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您不看么?--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8 (UTC)[回复]
我上面的回复您不看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3 (UTC)[回复]
我再提一个例子,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一个简写,一个详写,但是如此一来,阁下所担心的“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就不存在了,所谓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因为太长拆分成各区的理由一样也不存在了。--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46 (UTC)[回复]
现在就陷入了一个悖论: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详写,那么必然和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自身陷入内容重复。
如果“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简写,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太长而拆分成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的逻辑便不成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54 (UTC)[回复]
至于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的这种设想,我拿自己的例子无法让阁下信服,但我拿其它人的玉环例子便可以证明无法达成共识,这里虽然分详写和简写,但都是介绍了历史上所有县保。--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06 (UTC)[回复]
您能别在这里自说自话好么?这证明啥了啊?都哪跟哪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09:36 (UTC)[回复]
证明了啥啊,如果要详写,不就等于导致“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结果不就是提删?
如果要简写,不就等于解决了“市保和县保这两个正好是最多的,结果都拿出去单列,可不就不长吗”, 那还拆啥呢?
这不都是阁下自己说的嘛。--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9:46 (UTC)[回复]
阁下左一下说江苏省表,右一下说玉环市表,七啊八啊的我看不懂,麻烦阁下重新整理您的语言和逻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0 (UTC)[回复]
阁下一向善辩,说到关键点上掉链子我是不信的--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2 (UTC)[回复]
我辩不辩你也要把话讲清楚啊?话都没讲清楚你让我说啥。--———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0:04 (UTC)[回复]
我来理一下,建议阁下先不要着急回复,也等等其他人说话
首先,在前期讨论中分析“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类列表的存在逻辑,红渡厨提出,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可以解释为对“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湖北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的拆分,我问为何要拆分,回复理由是“太长”。
而在另一个讨论中,红渡厨提删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青岛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理由是江苏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和山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对应内容重复,“江苏省表里面包不包含无锡市的内容?既然包含了,那这部分是不是和无锡市表的内容重复?”。
好,现在问题来了,类似“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样的区县级列表绝大部分会包含区县本级文物的内容,逻辑很简单,各级都有了,本级还能没有么(个别没有的不算,我实话实说)?
但是在维基百科还同时存在很多以本级文物为名建立的条目,例如 Template:上海市各区县文物保护单位索引Template:上海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是同时存在的,再如玉环市文物保护单位玉环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也是同时存在的,而且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条目 创建的时间一般早于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必然出现“对应内容重复”,导向是需要删除 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就和上面提删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一样。
那么如果 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中不去详细列举 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 的内容,而是像玉环这样简单概括,那么 地级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也完全可以简写 市级和县级的内容,把这些内容放到 市级和县级本级保护单位 里去写,甚至放个链接我认为也没问题,我以杭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为例试过了,如此一来,只要武汉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就行了,完全不需要拆分,那么“硚口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江岸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这些都可以删除,合并。--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20 (UTC)[回复]
  1. 条目的创建时间早晚,与条目的存在是否合理无关;
  2. 麻烦阁下不要举一堆例子,看的我头昏。您要么只拿一个例子举例;
  3. 我一再说过,“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区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中的区县本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容”并不一样,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包括已经升级的)。他们提供的是两种内容;无论是阁下口中的“详细列举”或“简单概括”,他们提供的都是两种内容;
  4. 有鉴于目前中国大陆对于文物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各地的文物保护单位只会越来越多,而不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我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
--———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2:23 (UTC)[回复]
另外,我确实表达过关注度可以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但我可从来没说过只有关注度才能作为“各级列表”的存在的合理解释。--———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6日 (六) 16:23 (UTC)[回复]

刚才在做表,那直接做个表好了,大家看上去比较直观,上面类似“一个介绍现有县保,一个介绍历史上所有县保”这种辩解已不值得一再反驳了,既然阁下倾向于拆分,且“不认为大表的存在会比小表更合理”,不如让大家直接一次讨论究竟可以拆分到哪一级好了,一次解决一个终极问题,理论上,除了国家级、省级、社区的市级和区县级四个最基本的表,其它表格都是历史上各位编者反复探索、不停倒腾出来的,本质上并没有创造新的内容,另外目前这些表格要么强干弱枝,要么强枝弱干,要么没干只有枝,要么没枝只有干。--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20 (UTC)[回复]

体系 总表 第一级拆分 第二级拆分 第三级拆分 第四级拆分
国家级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基础表) 江苏省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省拆分)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无锡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按批次再按类型进一步拆分)
目前未见(格式为宜兴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省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基础表)
银川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
河北省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按批次拆分)
目前未见(按区县拆分,格式为灵武市境内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设区的市级 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市表、基础表) 目前未见(按区县拆分,格式为萧山区境内的杭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区县级 松江区文物保护单位(区表、基础表)
长兴县文物保护单位(县表、基础表)
各级 目前未见(格式为全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这个表里的所有内容,理论上无必要) 目前未见(格式为浙江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省拆分的表、省本级、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湖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广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南阳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地级市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地市拆分的表、省保按地市拆分的表、地级市本级、区县本级)
松江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按区拆分,本表应完全包含国家级按区县拆分的表、省保按区县拆分的表、地级市按区县拆分的表、区县本级) 庐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街道和镇一级别的已被删除(见此

@Shizhao这个系列的几次提删都有阁下的参与,我就@一下,上面表我都已经列了,在拆分(以及组合)方面的沉迷已经成为维基百科在文物领域长久的问题,也许各位管理员也可以讨论一下。--猫猫的日记本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4:59 (UTC)[回复]

技術

请求优化Category:側面模板

你好,我看不懂Category:側面模板但我大为震撼,求求比较懂的优化下。我想了解写模板时第一个参数写哪个,是写sidebar还是写某个sidebar。请问哪里有介绍呢?--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9:05 (UTC)[回复]

没理解您的需求,写什么模板,谁的第一个参数。--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4:03 (UTC)[回复]
大概是問建立新模板時{{sidebar要不要寫成{{(something) sidebar,答案是不要。--Hamish T 2024年11月8日 (五) 14:11 (UTC)[回复]
是的,我要问这个--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43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导航模板,准确来说,{{Sidebar}}是构建其他侧边模板的基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9日 (六) 01:55 (UTC)[回复]
非常感谢链接,我希望知道,正如Template:Navigational_templates列出了四种可选的navbox,哪里有完整的可选的navbox与sidebar呢?--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19 (UTC)[回复]
如果您是新建模板的話,您提供的那個連結的navbox和基礎的{{Sidebar}}應該就夠您選用了,不建議您在新模板上嵌入已經建立好的其他sidebar。--Hamish T 2024年11月9日 (六) 19:01 (UTC)[回复]
我知道不能循环嵌入但是是格式,除了基础的sidebar还有别的sidebar格式呀,比如template:law_sidebar。想问问全格式列表--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4:52 (UTC)[回复]
分類啊,Category:側面模板。--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3:58 (UTC)[回复]
这里都是做好的模板,不是模板的模板,请问怎么迁移格式?template:law_sidebar这种是模板的模板--Mahengrui1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6:00 (UTC)[回复]

关于IP用户编辑页面按预览后,编辑内容会自动还原到当前版本的问题。

最近发现以未登录状态编辑中文维基百科页面,都必须先按下预览键,以防止编辑后才按预览键会使新增内容会被自动还原。而且这个情况在以登录状态编辑和编辑其他语言维基百科或维基项目并不存在。

依據討論頁指引,此处被折叠的发言已被認定為不合適評論並標記。原因:攻击性言论--Bovemdep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1:31 (UTC)[回复]

如果不欢迎IP用户编辑页面,大可直接禁止未登录状态编辑中文维基百科,实在不用搞这种肮脏的小手段!

--122.118.50.106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1:03 (UTC)[回复]

关于涵盖 math 标签的链接文本颜色问题

尝试在跨 Wiki 链接文本中采用 <math> 环境,如 -TeX英语AMS-TeX,数学公式会导致其颜色不受 tsl 环境控制自动改变为 #3366BB,而如果采用 \color 命令,能够对比得到最接近的色彩为 Darkcyan,但仍然存在瑕疵,而似乎 wiki 采用的 MathJax 并不支持 \color[HTML]{3366BB} 这样的方案。请问如何解决?

p.s. 通过 [[...]] 引入 Wiki 内链接也有一致的问题。--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17 (UTC)[回复]

在发布该讨论时似乎将问题挂载到前一个问题下面了,不知道修改之后是否能够分开,语法不精,较为抱歉。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25 (UTC)[回复]
已经分开了。Perxeonic Acid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3:41 (UTC)[回复]

有關IABot對URL字符編碼的行爲

据觀察,IABot會將源碼中能編碼的字符都編掉,無視原來的寫法,這導致源碼難以閲讀且不必要地增加條目長度。例子見special:diff/84907263。每個3位元組的漢字都會換成9位元組的%xx%xx%xx,再算上url + archive-url,效果雙倍。一旦條目中含此類URL的連結較多,對長度的影響將變得明顯。例子見special:diff/84911755,所有url編碼所帶來的額外長度達條目的30%(157284/513488)。

如果本來填的URL並未進行編碼就代表不編碼也能存取吧,再進一步說,有沒有情況是一定要進行編碼?如果可以的話應停止此行爲。

個人認爲應該將所有URL編碼移除(一個例外是%20,空格會觸發警告),但若IABot行爲不改,將降低成效,所以先單獨處理此行爲。--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1:14 (UTC)[回复]

URL的编码原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6 (UTC)[回复]
這我大概了解,但有什麽技術上的原因必須將漢字進行編碼嗎?即使無法顯示也不影響存取吧(見無韓語字型瀏覽ko.wiki),在可讀性上也是不編碼更佳(圖中的6個方塊 vs %EC%9C%84%ED%82%A4%EB%B0%B1%EA%B3%BC:%EB%8C%80%EB%AC%B8)。--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3:33 (UTC)[回复]
  • 有「空格」字元的新聞連結、作品名稱等必須使用%XX各式;請不要跟我說維基百科自動會將內部連結的空格換成底線( _ ),那如果連結是「yahoo新聞」怎麼辦?你覺得Yahoo新聞會幫你轉換?其他網站才沒有這種功能。之所以 有「空格」字元的新聞連結、作品名稱等必須使用%XX各式是因為如果你在維基百科外部鏈接語法中直接輸入空白,連結會被截斷,你必須寫成%20才不會被截斷
    •  [//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20娜娜奇 連結名稱] ➡️
      連結名稱
    •  [//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0 0娜娜奇 連結名稱] ➡️
      娜娜奇 連結名稱
@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你自己看,不使用%xx寫的連結直接都壞掉了耶,根本連不到目標頁,因為維基語法就是這樣讀取啊,網址後段全部截掉了,被當成顯示的文字,行為完全錯誤,不符預期;請不要跟我說維基百科自動會將內部連結的空格換成底線( _ ),那如果連結是「yahoo新聞」怎麼辦?你覺得Yahoo新聞會幫你轉換?其他網站才沒有這種功能。%XX寫法仍有必須存在、必須使用的時機。--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4:45 (UTC)[回复]
第二彈
鏈接: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對比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系統提示:無法找到此話題,可能已被刪除、移動、或重新命名。)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鏈接損毀)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鏈接損毀)
vs
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E5%A4%A9%E5%90%8E%E4%BB%8D%E6%8E%9B%E6%9C%89%7B%7Bnotability%7D%7D%E6%A8%A1%E6%9D%BF%E7%9A%84%E6%A2%9D%E7%9B%AE(只有這個是正確的)
以上--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5:04 (UTC)[回复]
%20空格的問題我知道,也提出了是要保留的例外。由於本來是針對IABot的行爲,確實沒想到{之類的問題,但此類字符加起來大概就十來二十個吧,應該不難處理?比如你的例子其實可以寫成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後仍掛有%7B%7Bnotability%7D%7D模板的條目。--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6:46 (UTC)[回复]
@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 抱歉,您的鏈接無效。我點進去不但沒有跳轉到任何章節,右上角還提示:「無法找到此話題,可能已被刪除、移動、或重新命名。」。--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7:05 (UTC)[回复]
簡繁問題,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11/10#30天后仍掛有%7B%7Bnotability%7D%7D模板的條目才對。 捂脸--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4 (UTC)[回复]
  • (:)回應[引述]確實沒想到{之類的問題,但此類字符加起來大概就十來二十個吧,應該不難處理?比如你的例子其實可以寫成[...][引述](:)回應:@Sohryu Asuka Langley Not Shikinami
 ​並非。  ​你怎麼保證所有瀏覽器都用「相同的編碼方式」處理文字『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這些文字?  ​你怎麼保證所有伺服器都用相同的解析方式解析文字『天后仍掛有模板的條目』這些文字?  #30​ ​%E5​ ​%A4​ ​%A9​ ​%E5​ ​%90​ ​%8E​ ​%E4​ ​%BB​ ​%8D​ ​%E6​ ​%8E​ ​%9B​ ​%E6​ ​%9C​ ​%89​ ​ ​%7B​ ​%7B notability %7D​ ​%7D ​ ​%E6​ ​%A8​ ​%A1​ ​%E6​ ​%9D​ ​%BF​ ​%E7​ ​%9A​ ​%84​ ​%E6​ ​%A2​ ​%9D​ ​%E7​ ​%9B​ ​%AE​ ​ ​才是可以確保所有設備正確解析為 #30天后仍掛有​ ​{{​ ​notability​ ​}}​ ​模板的條目 ​的方式吧。以維基百科目前後台的作法,沒有別的方式。--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17 (UTC)[回复]
从外链问题讨论到内链,并且没搞清楚目录和片段ID的编码问题,真服了。如果想保证页面内目录的片段ID跳转准确的话,可以直接点击目录的链接,看一下mw输出的锚点值,抄下来就可以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26 (UTC)[回复]
其实我的意思就是,URL编码化才是URL正确的形式。如果不进行URL编码保存进wikicode代码的话,实际上mw渲染时不会再做URL编码处理而原样输出(oldid=84916049,打开开发者工具看一下链接href属性)。这时候URL请求的编码化就落在浏览器上,这可能会导致请求行为不确定(我的工作,见过项目处理这种不URL编码且不属于ASCII编码集的连接,服务器识别会出现请求字符错误的情况)。这种不懂技术想缩数的做法没啥好说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11 (UTC)[回复]
所以是爲了瀏覽器的兼容性而不能改嗎?那反過來説,應該要確保含漢字(及其他非ASCII)的連結必須被編碼化?--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7:52 (UTC)[回复]
可以理解为没必要处理,因为URL的编码模式就是这样。——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0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已經回答,本留言無意義了,已由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2024年11月10日 (日) 08:22 (UTC)[回复]
正常來説是會被編掉,但比如我最初提的special:diff/84907263,假若編者當時連archive-url都填好,就不會被IABot處理,那不就有潛在問題了?--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9 (UTC)[回复]
这个你应该找Iabot系列的开发者讨论这个问题。但我认为,1.URL的百分位编码才是针对非ASCII字符编码下的URL请求的正确处理模式;2.外链语法在mw是会原样输出的;3.URL的非ASCII字符编码在浏览器上做了一些“人性化”处理(包括百分位解码显示和再次连接请求时的百分位编码),但不保证兼容。不要纠结这种码元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11:39 (UTC)[回复]
哈,我工作中也遇到过这类问题,非常头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1月11日 (一) 03:02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例子中的香港01,去掉URL中的标题部分也能正常打开(如https://www.hk01.com/%E9%A3%9F%E7%8E%A9%E8%B2%B7/868261)。--Kcx36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7:48 (UTC)[回复]
需要看对应服务器的代码设计,实际上这些文章查看器的每一笔数据应该对应一个类似数字或者UUID等组成的唯一业务ID,只需要传入这个ID就能获得相应的文章数据,URL中的标题信息可能不是必要的,也可能是SEO策略,方便搜索引擎捕捉关键词。像我们这种URL直接依靠“标题”来获得文章资源的应该少见(?),虽然每个页面是存在pageid这个类似唯一业务ID,可以通过特殊:重定向来唯一获得。——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30 (UTC)[回复]
本质上是encodeURIencodeURIComponentmw.util.wikiUrlencode三者行为的差异,既然场景是对外的,就应尽可能保证兼容,即使用encodeURIComponent。--安忆Talk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8 (UTC)[回复]

是否應該就地區詞進行轉換

史達林”的全域轉換加入香港地區詞“史太林”--Mykola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1 (UTC)[回复]

抄送予@SickManWPManchiuPatrickov以及TeddyRoosevelt1912--Mykola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0:08 (UTC)[回复]
(+)支持 絕對比「史達林」常用,而且能夠在網上找到不少的來源(例子:來自香港01)--TeddyRoosevelt1912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3:32 (UTC)[回复]
(+)支持改為史太林。--維基病夫❤️邊緣人小組·簽到·Jimmy Carter 100!!! 2024年11月12日 (二) 00:47 (UTC)[回复]
(+)支持,很有必要。--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8 (UTC)[回复]
@Ericliu1912相信已有共識,請求處理,謝謝。--Mykol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7:34 (UTC)[回复]
應該可以直接拿去申請字詞轉換。——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6日 (六) 01:47 (UTC)[回复]
如果确实常用,建议加入全域转换组。--—フラドンスター|往昔を念ふ 2024年11月11日 (一) 13:34 (UTC)[回复]
@TeddyRoosevelt1912SickManWP向史公哲曰FradonStarEricliu1912通知已申請加入全域轉換組,謝謝。——Mykola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8:39 (UTC)[回复]

2024年第46期技術新聞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 2024年11月12日 (二) 00:05 (UTC)[回复]

问题集合(可分批回答)

  1. 为什么有些维基用户的用户名会有一些特殊效果(如彩色字)?
  2. 为什么我在选择更换语言的时候,往往会跳出一个提示框(关于一个页面缺少那些语言)?而且框内总是弹出缺少Boarisch、库尔德语和Ripoarisch等我不使用的小语种。
  3. (重复提问)我之前曾指出,维基百科无法完全地进行简繁转换(含地区词转换),对不熟悉另一种汉字的人会带来麻烦。例如:“討論結束,請使用{{Archive top|result=評論|status=已通過/不通過/無共識}}、{{Archive bottom}}來關閉討論。 若阁下因权限不足而无法讨论,请前往互助客棧求助板或站外的即时通讯平台寻求帮助。 任何侵权内容将會删除 | 百科内容須附有來源,以供查证 | 維基百科內容均容許他人编辑、使用和重制 | 参阅繁简和地区词处理指引。 主题/标题”。我此时开启了“大陆简体”的选项。
  4. 我如果对维基百科的电子科技功能有建议,我可以去哪里?
  5. 如果用户遇到了“喷子”,那么他可以到哪里投诉?(这是一个假设性问题。我没有遇到此情况。)

谢谢回答!

--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0:56 (UTC)[回复]

  1.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先前回答
  2. 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存档/2024年10月#c-魔琴-20241024191200-HerrGutmannsWiki-20241024175200
  3. 不要复制未转换的文本。没人知道怎么回事。写你在哪里做了什么操作遇到了未转换的文本。
  4. 直接在这里发就好。
  5. 遇到再说。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01:17 (UTC)[回复]
@HerrGutmannsWiki。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01:19 (UTC)[回复]
  1. 例如你的用户名是绿色的。请问这是怎么做到的?
--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1:31 (UTC)[回复]
@HerrGutmannsWiki

可能是用户WP:签名本身套用了HTML/CSS语言修饰
— User:Cwek

参考Wikipedia:设计签名。——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5日 (五) 01:42 (UTC)[回复]
谢谢!--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05 (UTC)[回复]
3. 那段文本是在我写留言的地方的一个提示。--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1:33 (UTC)[回复]
(~)補充 此系编辑提示,这段文字可以在Template:Editnotices/Group/Wikipedia:互助客栈中找到。——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5日 (五) 01:46 (UTC)[回复]
这个编辑提示是根据界面语言转换的。请在参数设置中确认你的界面语言(而不是内容变体)是你需要的变体。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01:49 (UTC)[回复]
我确信我已经设置了。--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07 (UTC)[回复]
我确信你没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10 (UTC)[回复]
因為Wikipedia:互助客栈/Editnotice/zh(不轉換的編輯提示)本來就是上繁下簡的寫法,也許你需要F5一下你的網頁?--竹林下小徑月光映一葉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5 (UTC)[回复]
你沒設定好吧,zh-cn下是有轉換的。
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ndex.php?title=Wikipedia:%E4%BA%92%E5%8A%A9%E5%AE%A2%E6%A0%88/%E6%8A%80%E6%9C%AF&action=edit&uselang=zh-cn --Miyakoo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6:32 (UTC)[回复]
谢谢各位的回答!结果:
1, 2, 4, 5 已解决
3 由于各位似乎不能理解该问题,我决定不再讨论--HerrGutmannsWiki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20:54 (UTC)[回复]
@HerrGutmannsWiki参数设置-国际化-语言,選擇zh-Hans-CN - 中文(中国大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21:01 (UTC)[回复]

请求管理员编辑{{lang}}模板

WP:格式手冊/文字格式#罗马化转写不用斜体》已经通过半个月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54 (UTC)[回复]

模板{{lang}}应该没有斜体效果,可能涉及到类似{{lang-ru}}系列模板中用到的模块Module:Lang的修改。--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16 (UTC)[回复]

维基百科导出

维基百科数据库的导出/下载能否统一成一种变体或者增加变体选项,比如zh-cn的数据就是纯简体且文章内文使用zh-cn的地区词。目前下载的内容应该是繁简体和地区词混用,条目中一个名词使用多个不同的称呼。--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07 (UTC)[回复]

字词转换是mediawiki的功能,数据库是数据库,导出后一般也是在其它使用mediawiki或类mw的站点使用,感觉不该在数据库层面上转换。未登录用户的页面是按变体分别生成的缓存,但不知道在哪里获取。——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17 (UTC)[回复]
从里面找了一段
<sublink linktype="nav"><anchor>符号、语言与精确性</anchor><link>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E6%95%B0%E5%AD%A6#符號、語言與精确性</link></sublink>
<sublink linktype="nav"><anchor>数学作为科学</anchor><link>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E6%95%B0%E5%AD%A6#數學作為科學</link></sublink>
<sublink linktype="nav"><anchor>数学的各领域</anchor><link>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E6%95%B0%E5%AD%A6#數學的各領域</link></sublink>
<sublink linktype="nav"><anchor>基础与哲学</anchor><link>https://wikicn.playgoteam.workers.dev/wiki/%E6%95%B0%E5%AD%A6#基礎與哲學</link></sublink>
源代码和渲染后的都有,不清楚“目前下载的内容应该是繁简体和地区词混用”具体是什么情况。——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2 (UTC)[回复]
比如这篇wikipedia-to-zh-cn、[Wikiwand 泰勒·斯威夫特](Taylor Swift)、IPFS版(使用的Kiwix),如果导出的内容不是在维基系统中使用,就是繁简体和地区词混用。--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41 (UTC)[回复]
IPFS那个应该是抓网页的(可能是移动版或者新Vector),另外提供那个是拿数据库生数据再用自己的转换库去改的(没有套用mw的转换)。这些原始数据需要自行处理。数据库dump就真是数据库dump罢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2 (UTC)[回复]
繁簡混用的话,转换还比较简单,地区用词混用的话,在维基系统之外使用就比较受限,特别是同一页面中用不同名称称呼一个概念。--Kethyga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9 (UTC)[回复]
具体指怎样的导出方式?技术上不支持,数据库存储的源代码就是简繁混合的,字词转换涉及MediaWiki程序及转换表、模块/模版。如果要抓转换后结果,只能抓网页/API。--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6 (UTC)[回复]
技术上存入数据库的wikicode都是繁简混合并且未套用各种转换机制(四层转换表)的,只有经过mw解析器的套用后才有各种变体的显示效果。所以要么用网页抓取,要么自己拆解解析器的代码来改。——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15 (UTC)[回复]

求助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0-30 03:09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聖公會置富始南小學的學校背景。

      • 更新學校外觀相片,月初曾經上傳,但遭無理刪除,要求重新上傳。

--Cmbsf1留言2024年10月30日 (三) 03:09 (UTC)[回复]

@Cmbsf1所以您是「Mr Lam Wan Yeung」?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0日 (三) 08:13 (UTC)[回复]
你好,我是。學校外牆翻新,因為色調由藍色轉為淺灰—紫色,所以想更換相片--Cmbsf1留言2024年11月6日 (三) 02:48 (UTC)[回复]
您有能證明您自己是“Mr Lam Wan Yeung”的方式嗎?因為根據Google搜尋,Mr Lam Wan Yeung似乎是一位有公開資料的攝影師,如果您確定您是其本人,可以直接將相關證據發送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以獲取幫助。--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7:38 (UTC)[回复]
本人已使用本人域名電郵「info@lamwanyeung.com」發送至permissions-zh-hantwikimedia.org,以證明身份。--Cmbsf1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04 (UTC)[回复]

国家统计局自上月起不再公开统计用区划代码,目前网页入口已删除,页面已无法访问。维基百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基本上使用统计用区划代码,能否使用民政部门所使用的行政区划代码替代?(一些省市民政部门网站所公布的行政区划代码能精确到乡级,民政部2013年以前还能精确到村级)--幻光尘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9:00 (UTC)[回复]

能否讲解“基本上使用”的页面、目的,以及对更换为民政部代码的担心或想法。不再公开的原因是否已知,确实官网页面已404,但我注意到统计部门近期已在组织2024年度的代码更新工作[11][12],所以删除是否为暂时性?--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20:23 (UTC)[回复]
经进一步百度搜索(谷歌搜不到),该码会继续维护,是在更新维护和更换系统,发布渠道尚不清楚。统计云区域库[13][14][15][16]。“2023年第二版本最终数据”不知道是否公开可用。--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00:11 (UTC)[回复]
能否提供“是在更新维护和更换系统”的相关报道(或公告)来源?--忒有钱 🌊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6:55 (UTC)[回复]
那几个链接点开看。下线原因有推论成分,但显然两码会继续维护更新,并转移到新的系统。--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9:12 (UTC)[回复]
严格来说,我有2023年的所有国家统计局的行政区划代码,如有需要可提供。--Hamish T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2 (UTC)[回复]
2015-2023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的完整备份见[17]
民政部的行政区划代码(精确至乡级)请从国家地名信息库>接口服务>行政区划搜索API查询,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查询好的数据。
严格来讲民政部的才是正宗的行政区划代码,但民政部的代码难以获取,且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能精确到村级,所以维基百科乡镇条目、{{PRC admin}}、维基数据使用的是国家统计局的代码。二者在县级及以上一致,乡级不一致(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部门编码的差异)。--Kcx36留言2024年11月1日 (五) 13:12 (UTC)[回复]

Harv and Sfn multiple-target errors 問題

近來清理印度尼西亞佔領東帝汶條目的引用文獻部分,確定了目前的所有短引鏈接都可以點到完整引用部分,但條目還是歸在「Category:Harv and Sfn multiple-target errors」裡。請問有什麼解決辦法?——  桁霽  ↹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2024年11月7日 (四) 10:57 (UTC)[回复]

您在User:王桁霽/common.css加入.harv-error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 display Module:Footnotes errors */一行之後翻到印度尼西亞佔領東帝汶#腳注部分,就可看到錯誤細節了。--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2:26 (UTC)[回复]
然後已經修好了,是因為條目內有兩個同樣的ref標記。--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2:44 (UTC)[回复]
對閣下的慷慨協力謹深表謝忱。——  桁霽  ↹ 晚來天欲雪,能飲一杯無   2024年11月7日 (四) 21:48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07 13:41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file:///C:/Users/user/Desktop/PvP.webp>,想要使用在請提供條目名稱(如果条目还不存在,请先建立条目再请求上传文件)的<資訊框/某個段落,請說明>。 --Qdqhibuwibid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3:41 (UTC)[回复]

您選擇的來源是電腦上的路徑,需要有網頁來源才能檢查是否符合要求,再協助您上傳。--Hamish T 2024年11月7日 (四) 17:22 (UTC)[回复]

請求刪除草稿:學院南路站頁面

已有相同標題的頁面存在--120.126.103.7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6:13 (UTC)[回复]

經查沒有。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4日 (四) 10:45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12 07:57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https://www.phys.sinica.edu.tw/images/phys_logo.png>,想要使用在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的<模板>內的<部門標誌>。 --ASIoP ACAD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7:57 (UTC)[回复]

已上傳至本站File:Logo_of_ASIoP.png。--Hamish T 2024年11月12日 (二) 10:26 (UTC)[回复]

請求協助上傳檔案 2024-11-13 08:37

我想要上傳的圖片來源是<自行拍攝>,想要使用在桃園市國樂團演奏)。 --Tyco98229985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08:37 (UTC)[回复]

自行拍攝請上傳至commons--August0422 (TC) 2024年11月14日 (四) 10:18 (UTC)[回复]

请求协助翻译条目

我发现这几个在中文版没有条目,而且白话字我看不懂。--Thyj (คุย) 2024年11月15日 (五) 06:1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廈門話居然讀tsʰan,讀tan,真是太有趣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20:46 (UTC)[回复]

請協助修復模板

Template:Seriesbox_aircraft_categories出了問題,導致使用這個模板的條目如飞艇_(轻航空器)撲翼機的開頭都出現一句「單純利用空氣浮力(浮升器)」。沒見過這種壞法,不會修,還請協助,謝謝。---KRF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0:30 (UTC)[回复]

已调整条目的用法,真没见过信息框套侧边模板的。--Kcx36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2:49 (UTC)[回复]


條目探討

参考資料

提議:依據學術規範修正語音學術語,避免直譯英語

背景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中的語音學術語,特別是音素名稱,多數是按英語直譯而來。然而,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漢語學術規範,也可能導致概念理解的偏差。為了提高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我提議將這些術語根據最新的學術規範進行修正。

權威依據

本提議主要參考了《方言》2007年第1期第1頁刊載的國際音標中文版。該版本由中國語言學會語音學分會翻譯,並於2011年被國際語音學會在《國際語音學會會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第41卷第2期正式收錄承認。這無疑是目前最權威的中文版國際音標。

以下内容引用自 unt 在知乎發佈的国际音标表(官方中文版) 一文:

国际音标的最权威中文版当属《方言》2007 年第 1 期第 1 页所刊载的版本,这一版本由中国语言学会语音学分会翻译,之后被国际语音学会在《国际语音学会会刊》(Journal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2011 年(第 41 卷)第 2 期收录承认。表格如下: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Chart (official Chinese version)

语音学术语小组成员

顾问小组:鲍怀翘、曹剑芬、黄泰翼、林茂灿、吕士楠、郑秋豫、王洪君、王嘉龄、王理嘉、徐云扬

工作小组:胡方、孔江平、李爱军、麦耘、陶建华、王蕴佳、熊子瑜、朱晓农

该图片为 unt 提取自国际语音学会官网 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 里 The chart of 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 in Chinese (2007) 的 PDF。这个收集各语言翻译版国际音标表的项目“Translation of IPA charts”正是受上面中译版的启发而设立的。

表中有一些术语值得注意,人们常常会误用,或者使用过时术语:

  • p、b 一行叫爆发音(plosive),不叫塞音(stop)。塞音可以包括爆发音(“简单塞音”)和塞擦音(“擦除阻塞音”),而爆发音是更精确的术语
  • 拍音(tap)或闪音(flap)是两个术语,略有不同:拍音的主动调音器官的运动方向垂直于被动调音器官,闪音是平行于。通常 ɾ 是拍音,ɽ 是闪音
  • ʋ、ɹ 一行叫近音(approximant),其旧称无擦通音(frictionless continuant)已过时。原则上,无擦通音包括近音和元音。通音(continuant)是在此基础上再包括上擦音,是含义更宽的概念
  • s、z 一列叫龈音(alveolar),其旧称齿龈音已过时。现在,“齿龈”可以指齿音或龈音。特别注意,t、d、n、l 等辅音横跨三列,它们可以表示齿音、龈音和龈后音
  • ʃ、ʒ 一列叫龈后音(postalveolar),其旧称舌叶音已过时。现在,舌叶性(laminal)描述的是主动调音器官(见附加符号部分),而不是调音部位
  • ʘ、ǀ 一列叫啧音(click),旧称搭嘴音(但仍然通行),后来朱晓农又改作喌音(但尚未推广开)
  • pʼ、tʼ 一列叫喷音(ejective),其旧称挤喉音应当过时
  • ʍ、w 作唇–软腭音(labial-velar),ɥ 作唇–硬腭音(labial-palatal),ɕ、ʑ 作龈–腭音(alveolo-palatal)。特别注意,ʍ 是擦音而不是近音
  • 描述辅音的顺序是调音部位+(送气)+清浊+调音方法+“音”。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清浊+(送气)+调音部位+调音方法+“音”,这是中文维基百科上机械照搬英文语序的结果,不提倡使用
  • 气声(breathy voice)和嘎裂声(creaky voice)两个发声态的译名确定了(表中是“voiced”所以是“声性”),嘎裂声的旧译紧喉音、喉化音等已过时
  • rhotic 译作 r 色彩(更直接对应的英文是 r-colored),也有人作 r 音色,其旧称卷舌(性)、带 r 意味的、r 化、儿化等已过时
  • no audible release 译作无闻除阻,也有人作无听感除阻,其旧译唯闭音已过时。语言学爱好者常常说“不除阻”,是不正确的,因为爆发音不除阻的话人就憋死了。有人译作无声除阻也不妥当,因为“无声”易被误解为不带声(voiceless)。特别注意,汉语入声韵尾并没有必要加无闻除阻符号,因为汉语的鼻音韵尾也是无闻除阻的

具體修改建議

基於以上資訊,以下條目名稱可作以下修改:齒齒齦音建議修改為 齒齦音;浊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浊塞擦音」;濁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爆发音」;濁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濁擦音」;清小舌內爆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內爆音」;清小舌塞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塞擦音」;清小舌塞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爆发音」;清小舌擦音建議修改為「小舌清擦音」;

技術方面的考量

為了實現這些修改,似乎可以考慮利用Wikipedia:字词转换功能?這不僅可以保證術語的一致性,還能兼顧不同讀者群體的閱讀習慣。

結語

採納這一提議將顯著提升維基百科語音學相關條目的學術性和準確性。這不僅有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相關概念,也能夠使我們的內容更加符合當前學術界的規範。我懇請各位編輯者認真考慮並支持這一提議。讓我們共同為提升維基百科的學術品質而努力!--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19日 (六) 18:13 (UTC)[回复]

(+)强烈支持:很多年前就在知乎拜读过unt的这篇文章,一直想提议大幅修改……中文维基百科学科术语的原创翻译向来也十分猖獗,只是我最近暂时只将推进到限制专有名词原创翻译上面……不过,“最权威中文版”不排除可能有大陆地域中心的问题,对其他地区词来说还需要确认一下。另外,个别名词虽然存在学术规范,但也有其他常用名称(比如虽然“爆发音”可能更规范,但“塞音”也显然很常见、尤其是在和“擦音”对举的时候),这些也可能需要额外考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02:04 (UTC)[回复]
塞音虽然是常用名称,但既然已经过时了,在不涉及歧义时似乎就应该尽量替换。我觉得不用太考虑和擦音对举的问题,爆发音和内爆音还可以对举呢。--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8:44 (UTC)[回复]
我是说(仅在)对举/并列时使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9:00 (UTC)[回复]
(!)意見:直接转换要慎重。以及有些旧称的确更加通行到无法忽视。不过,将新译名作为标准条目名是合理的。--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0:24 (UTC)[回复]
很需要注意地區詞轉換及常用名稱原則等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0日 (日) 13:23 (UTC)[回复]
(&)建議&(~)補充
  • 权威性和准确性:国际语音协会所接受的术语名称应被采纳,以确保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常见且通用的俗称,如生物分类学中提供学名和俗称一样,或许可以考虑在条目中提及或设置重定向,以帮助读者更好理解,例如学名「龈颤音」俗称「大舌音」;而俗称「小舌音」可能指「小舌颤音」或「小舌擦音」,或许可以考虑重定向。
  • 尊重历史事实:为尊重历史上广泛使用的通用名称,或许当将规范名称作为标准条目名称,但在内容中提及这些通用名称;同时或许可以提及旧称及已废除术语并加以解释,使读者了解学术知识和思想的发展变化。
@自由雨日@The Puki desu@Ericliu1912--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0日 (日) 17:21 (UTC)[回复]
@Ryanlo713台湾等地地区词我不确定,不好说。就中国大陆地区词而言,我完全支持这一做法。我强烈地认为,在名称常用度没有数量级差异时,(学科术语方面)“规范性”原则应高于“常用性”原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0日 (日) 18:47 (UTC)[回复]
如果其他地区没有相应规范,应该可以直接按大陆规范统摄。而且这似乎也不是大陆部门的规范?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1:36 (UTC)[回复]
(~)補充:根据现有的讨论,我有一些疑问,包括:
  • 是否需要设置正式投票程式让更多编辑参与表决?
  • 是否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工作组来推进这项修改?工作组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区的学术规范,整理出一份详细的修改清单,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等。
  • 是否需要采取分阶段实施的策略?例如:
    • 第一阶段:修改争议较小的术语
    • 第二阶段:修改有一定争议但多数人支持的术语
    • 第三阶段:处理存在较大分歧的术语
  • 是否需要设置过渡期?比如过渡期内保留旧称的重定向,并在条目中注明新旧称谓,以便读者适应。
  • 如何将措施落到实处?可能包括:
    • 需要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来协调整个过程?
    • 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表和里程碑?
    • 需要利用机器人来协助大规模修改?
    • 需要加强与语言学专业人士的合作,确保修改的专业性?
    • 需要定期在社群中通报进展,保持透明度?
  • 是否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2日 (二) 17:09 (UTC)[回复]
  • 没必要投票。我们几乎都不使用投票来确定共识(而是讨论),只有在涉及面非常广的重大争议性问题上才使用投票的方式快速征求意见?(且最终也并非会以投票结果决定。)在“互助客栈·条目探讨”这里讨论已经是涉及面非常大的讨论,我觉得足够了。如果还要继续扩大的话,可以用{{RFC}}和{{公告栏}}。
  • 也许可以进一步请对该问题感兴趣的编者讨论,比如语言学专题编者。
  • 视争议情况而定,确实可以这么做。
  • 重定向应该长期保留;旧称/别称视情况而定,单纯译法语序问题(如“清小舌塞擦音”)应该可以直接不写,但“塞音”等别称应该(长期)写。
  • 应该不用这么复杂吧……大家都是志愿者,有空就可以作“负责人”协调者(比如您);时间表/里程碑我想就不必了;和专业人士的合作,如果可以做到的话,我想也一定是好事。机器人修改的问题,如果是“清小舌塞擦音 -> 小舌清塞擦音”这类改动应该没问题,不过有些术语(比如“塞音”)可能不适合全盘改掉(因为和“擦音”对举时仍常称“塞音”而非“爆发音”)。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7:21 (UTC)[回复]
我對技術實施方面不太瞭解。什麽時候方便開始?--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4日 (四) 18:21 (UTC)[回复]
@Ryanlo713:我看目前并没有反对意见。如果再过几天没有反对意见的话,可以认为形成了更改的共识。您可以直接改。如果担心有人没看到讨论改完又反对的话,可以先用{{公告栏}}公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5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没这么多繁文缛节,要改就改。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08 (UTC)[回复]
已通知语言学语言两专题,并邀请Unt Phesoc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1 (UTC)[回复]
unt您是怎么邀请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29 (UTC)[回复]
用户讨论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46 (UTC)[回复]
😱她居然在这里!--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58 (UTC)[回复]
谢谢!我非常支持修改。在十几年前,维基百科采用的术语翻译确实是比当时大陆学界更先进的;但是近年来,大陆学界的语音学学者越来越多采用这个中译版国际音标表里的术语了,维基百科的一些术语就显得过时了,尤其还有齿龈音vs齒齒齦音这种脑筋急转弯。2021年我那篇知乎文章发布后,就曾有人提议过修改条目术语(当然,当时也有人反对),但最终未能进行。我想,此时不改,更待何时--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41 (UTC)[回复]
关于“塞音”和“爆发音”,现在中英文学界在一般行文里仍然多是用“塞音/stop”专指“爆发音/plosive”的(即,不包含塞擦音),但是如果是专门提及音素名称,那就要说“爆发音/plosive”而不说“塞音/stop”了,这样显得严谨。我想音素的条目名还是应该用“爆发音”,正文里面用“塞音”倒是问题不大--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1 (UTC)[回复]
@Unt Phesoca:谢谢大佬回复!我曾多次在其他平台以不同身份和您有过几次小互动,在这里见到您是最开心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4:03 (UTC)[回复]
@書畫晝盡告诉我其曾给中文维基百科增加过多个音素条目,或能协助修改。--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3:57 (UTC)[回复]
惭愧,我注册维基账号后最早一批编辑(2020年12月)就是对IPA表“查缺补漏”,补上实际语例或翻译新条目。巧的是,包含创建条目在内的工作恰是在UntPhesoca的知乎文章发布(2021年2月2日)前夕完成的😂😂,是很难立刻回头大改,于是也是成了“历史遗留”。
新条目的条目名,当时是比照现有条目名译的,而“现有条目名”本就是字字直译,于是有了en:voiceless velar lateral fricative -> 清軟腭邊擦音等等。至于内容,现在看来实在是草草而成,也是可以借此机会润色、改正。
書畫晝盡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9 (UTC)[回复]
(+)支持 但我认为denti-alveolar consonant译为“齿-龈音”更好,以避免译为“齿龈音”会出现的几个问题:①新旧术语混淆导致不必要的误解;②后人会很难判断近年的文章/论文中的“齿龈音”具体表示什么;③避免使用反直觉的名称(也能防止非专业人士望文生义),毕竟现代汉语以双音节词为主,“齿龈音”明显更容易被理解为与“齿龈”有关而非与“齿和龈”有关。--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3 (UTC)[回复]
另外希望可以在比较显著的位置保留保留“清…”“浊…”的译法,而非仅仅重定向,毕竟这种命名已经广泛应用多年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6:18 (UTC)[回复]
「清」「浊」的位置含义自明,或许不必尽标。而且一些非语言学来源的用法是松散的,如加逗号作「软腭,清,不送气,爆发音」,似乎不当作是成词--物灵(浪迹江关嗟路浅,周流天地觉风频。请向我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0:53 (UTC)[回复]
关于连字符的使用,我认为需强调与双重调音术语加以区分。
这类术语的构成是两个形容词的结合,应该由 “–” (U+2013, En dash) 分隔。例如,图表中的「唇–软腭」指代的是 en:Labial–velar consonant,而 “denti-alveolar consonant”则不涉及双重调音,且其构成涉及词根并入,含义是其调音部位位于齿与龈之间。
另外我看图表中的 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 中文译名「龈‐腭音」中的连字符和双重调音术语的有所不同,可能是 “‐” (U+2010, Hyphen) 或 “-” (U+002D, Hyphen-Minus)--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6:53 (UTC)[回复]
哈哈,en:Alveolo-palatal consonant用的是en:Hyphen-minus,明显是错误的,竟然一直没人发现。我旧号丢了,现在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谁有空可以改一下。
Alveolo-palatal consonant和齿-龈音都应该用en:Hyphen。--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10 (UTC)[回复]
(补充:我不确定英维中Hypen-Minus是不是acceptable的)--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24 (UTC)[回复]
@Sihjee英维要求使用hyphen-minus,禁止用hyphen,见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Hyphens。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4 (UTC)[回复]
中维我记得也是禁止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6 (UTC)[回复]
明白了,一直误解了。--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7 (UTC)[回复]
另外我发现一文:MOS:连接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38 (UTC)[回复]
连接号区分了多个排版符号--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7:40 (UTC)[回复]
就是Hypen和emdash,中文不用endash有点可惜…--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17:58 (UTC)[回复]
以下内容与语言和其分类命名相关,虽然与语音学术语无关,但或许可一同解决。
我想或许能邀请黑之圣雷H Zhang加入讨论(如果可能);两位都曾提及过一些小语种的命名问题,例如(不一一列举):
--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0月25日 (五) 18:09 (UTC)[回复]
目前确实用的是阿非利卡语和亚非语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33 (UTC)[回复]

基本有共识,建议再讨论一下“denti-alveolar consonant”是“齿-龈音”还是“齿龈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4 (UTC)[回复]

个人无条件听从Unt Phesoca的意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8日 (一) 16:49 (UTC)[回复]
确实有一点讨论需要。用新术语的教材对于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加不加连字符也并不一致:
  • 江荻译《国际语音学会手册》(2008)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张维佳译《语音学教程》(2011)龈腭(该书未出现denti-alveolar)
  • 朱晓农《语音学》(2010)齿-龈、龈腭
  • 张维佳、田飞洋译《世界语音》(2015)齿-龈、龈-腭
按我的理解,英文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的连字符仅仅是起到分隔语素的作用,不具有特别的语义,也有零星著作使用的是dentialveolar、alveolopalatal。用汉字书写不存在“分隔语素”的必要,单从这个角度看,就没必要加连字符。不过,从实用的角度看,如上面Sihjee所说,“齿-龈”作为条目名更明确,我个人是赞同加连字符(另外,中译版国际音标表alveolo-palatal也译成带连字符的龈-腭,按这个体例denti-alveolar也要带连字符)--Unt Phesoca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7 (UTC)[回复]

一週無新意見,可認爲有共識。建議先移動各輔音條目,以及涉及的發音頁面、發音方法條目,並修改IPA條目和相關模板。至於其他頁面提及、鏈入的舊術語的替換,經過站外(ac羣)討論,建議手動修理,而且這次沒有新舊術語衝突,應該不會造成太大問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6 (UTC)[回复]

至於其他地區的地區詞,仍然沒有編者提出其他地區有相關標準的證據,可以暫時認爲跟從IPA官方中文版的用詞(用詞按照正常繁簡轉換)。如果後來發現其他地區使用不一樣的用詞,建議再討論使用字詞轉換。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6:18 (UTC)[回复]

执行修改

(一)音素

(二)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需要移动的调音方法和调音部位
现标题 建议标题
塞音* 爆发音
闪音 拍音与闪音
齿龈音 龈音
齿齿龈音 齿-龈音
齿龈后音 龈后音
搭嘴音 啧音
挤喉音 喷音
唇软腭音(重定向)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龈-腭音
日化元音 R色彩
無聲除阻 无闻除阻
  • 其中塞音应该尽快改写为包含爆发音和塞擦音的术语。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5:06 (UTC)[回复]

“r色彩”似乎是小写?--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2 (UTC)[回复]
技术限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47 (UTC)[回复]
不是可以{{小写标题}}吗()(看来“建议标题”指的是原标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0 (UTC)[回复]
对,主要是我用的模板自动转大写()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2 (UTC)[回复]
还有这种模板思考...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6日 (三) 19:54 (UTC)[回复]
不区分连字符的类型吗--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7日 (四) 19:57 (UTC)[回复]
肯定是短横线啊(另外汉语叫连接号)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4 (UTC)[回复]
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構成複合名詞,均用连字暨减号(U+002D)。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2 (UTC)[回复]
意思是 labial–velar 和 denti-alveolar 的处理方式都一致?如果按复合名词的话后者不算复合名词,因为 denti- 是不成词语素。--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9日 (六) 18:24 (UTC)[回复]
但这里讨论的是「齿」,不过齿也不能成词。那也没法用一字线啊。那得改方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9日 (六) 18:32 (UTC)[回复]
唇软腭音 唇硬腭音 龈腭音 应该不需要用连字符,望斟酌。
另外,拍音或闪音作标题似乎有些奇怪,拍音/闪音是否更好?这样在中文语境里更像个标题,也不影响实际意思。--Sihjee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21:07 (UTC)[回复]
为何不用?这里讨论的就是依照官方中文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7日 (四) 21:15 (UTC)[回复]
哦对--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3 (UTC)[回复]
2.我寫的是拍音閃音。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14 (UTC)[回复]
ok--Sihjee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7:27 (UTC)[回复]
还要修改Module:IPA_symbol/data。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1:20 (UTC)[回复]
又发现了一个问题,“次闭后圆唇元音”明显存在错误,似乎应改为“次闭次后圆唇元音”,其他此类条目同理。--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6 (UTC)[回复]
我没有移动页面的权限,只能拜托大家改了。--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48 (UTC)[回复]

关于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的分歧

在语言学中,术语术语 accent、stress 和「重音」、「重读」常常引起混淆。以下是对这两个术语的定义和区别的探讨。
以下例子来自《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重音 stress  语音学术语。指相连的音节中某个音节发音突出的现象。重音有通过增加音强来表示的力重音和通过音高的变化来表示的乐调重音。重音还可以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❶词重音,指具有区别词汇意义的重音。多音节词中各音节的轻重往往确定不变。例如,英语begin[bɪˈgɪn]中,第二音节必须读重音;英语中,ˈrecord表示名词义,reˈcord表示动词义。轻重音有时候和语法也有关,在以多音节为主的语言中,重音的作用较为明显,可以分为固定重音和自由重音。固定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总落在词的同一位置上,如捷克语重音总在词的第一个音节上,波兰语总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法语和维吾尔语的大多数词则在最末一个音节上。自由重音指有的语言中重音不限定于落在词的某一个音节上,不同的词重音位置各不相同,称为自由重音,如英语中的词重音。根据词重音的突显程度,词重音可以分出主重音和次重音。主重音的突显程度最高,次重音低于主重音但高于非重读音节。英语次重音一般只在词单说或在句尾才比较明显,在语流中和非重读音节差别不大。❷句重音,指在一个语句中突显程度最高的重音。句重音的分类在研究界没有统一意见,但一般至少有语法重音和逻辑重音两种。语法重音是指由句法结构和语义特点决定的重音,即不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自然重读。常念语法重音的如一般短句的谓语,名词、动词、形容词的修饰语,动词后由形容词或其他动词充当的补语,表示指代、询问或任指的代词等。逻辑重音是表现特殊的思想感情的强调重读。逻辑重音重于语法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对比重音,有的学者认为逻辑重音是强调重音,有的则认为逻辑重音包括对比重音、强调重音等。参见“音高重音”。

重读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重音。一种语音现象,指在语流中对某些语音或语段以明显的偏高音调、较大音量和较长发音时间的方式进行强调。重读既可指单词发音中的重读音节。例如,英语名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一音节上,读作/ˈɪmpɔːt/,而动词import的重音音节落在第二音节上,读作/ɪmˈpɔːt/;也可以指一个句子中被突出强调的词,即句重音。例如:She was waving a yellow handkerchief. 此句中,重音落在不同的词上会对句子语义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重音落在yellow上,说明她所挥动的是一块黄色而非其他颜色的手帕;如果重音落在handkerchief上,则说明她挥动的是一块手帕而不是其他东西。重音也经常用于节律学中对重读度的描写。例如,在对政治家的演说中进行相关分析时可以发现其重读度较一般话语强。

音高重音 pitch accent; music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通过音高变化体现差异的一种单词重音形式。这种变化一般分布在多个音节上。在音高重音的语言中,音调的变化可以是词的结构的一部分,用以区分不同的词义,塞尔维亚和瑞典语中就是如此。例如,瑞典语中的tanken一词,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调锐重音时,则为英语tank的意思;如果第一音节读成降升调钝重音时,则为英语thought的意思。参见“声调重音”。

乐音重音 chromat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参见“音高重音”。

音调重音1 chromatic accent  音系学术语,亦称音高重音(pitch accent)。指语流中某一部分的音高与其周围的音高不同,从而形成了音调重音。

声调重音 tonic accent  语音学术语,亦称音调重音或音高重音。指在一个由相连的声调所组成的声调群中,使其中某一部分的声调突出从而形成的重音。在一些语言中,声调重音可以存在于某个词的发音中,并用来区分不同的词义。譬如,瑞典语tanken,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调锐重音,则表示“坦克”;若将第一音节发成降升调钝重音,则表示“思想”“想法”。

搭配重音 collocation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对于具有相同词项的结构区别意义的不同的重音模式。例如:[1]ˈthree-hundred-meter-wide walls(宽三百米的墙) [2]three ˈhundred-meter-wide walls(三堵宽一百米的墙) [3]three hundred ˈmeter-wide walls(三百堵宽一米的墙) 三个例子中,分别通过重音确定了walls的定语,从而消除了歧义。

逆行重音 recessive accent; recessive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词首强重音。指音节的强重音由词尾向词首第一音节移动的过程。在历史音变过程中,逆行重音是英语名词的显著倾向。例如detail、cigarette、magazine、research等词原先的重音都在词末,但现在为词首重音。

重读力 accentual force  语音学术语。指发音时形成重读音节的空气动力。

重音系统 accentual system  音系学术语。指一种语言中有关重读的全部体系,包括重音级别、重音模式和重音的语义功能等。因重音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语调结合而起作用,故亦称“重音语调系统”。

重音音位 accentual phoneme  音系学术语。超音段音位的一种。当重音成为区别词义的唯一手段时,重音模式就成为语义上的区别性特征,即起到音位的作用。例如,suspect一词,当重音在第一音节上,其为名词,意即“嫌疑人”,而当重音在第二音节上,其为动词,意思是“怀疑”“猜想”。

重音模式 accentual pattern; accentuation  音系学术语。指一个语段中轻重读的结构型。有语言学意义的重音级别一般有三级:主重音、次重音、弱音。在英语单词的发音中,单音节的词无重音标记,含有两个音节的词会有重音,含有三个音节的词会有主重音,含有三个以上音节的词可能会有次重音。例如,work是单音节词,其读音中无需重音标记;begin和apple是双音节词,重音模式分别为“轻—重”和“重—轻”;超过三个音节的词一般会涉及次重音。例如,transformation和nationality的重音模式都为“次重—轻—重—轻”。

动力重音 dynamic accent; dynamic stress  语音学术语,亦称为吐气重音(expiratory accent)、加重重音(stress accent)或音势重音(intensity stress)。指以音强强调出来的重音,也就是以呼气强度强调出来的重音,如英语的词重音。现代语言中动力重音型语言比较普遍,如英、俄、德、法等语言皆是。广义上的重音(stress;accent)包括动力重音和音调重音(pitch accent)两种基本类型。音调重音指因话语中某一部分的音调和紧密相临的部分音调不同而造成的该部分的突出,如瑞典语和古希腊语。

重音转移 reverse stress; stress shift  语音学、音系学术语。指某些单词或合成词在用于连续话语时所发生的重音变化,这一变化取决于该单词或合成词后是否紧跟有重读名词。一般而言,此类单词和合成词都有一个次重音(secondary)和一个主重音。例如,indeˈpendent。在连续性话语中,如果该单词或合成词带有语调重音,则该单词或合成词保持其原有的重音模式。例如:[1]Frank was ˈvery independent. [2]This window is ˈplate-glass.如果independent和plate-glass后面的名词带有主重音,或者带有语调重音,那么independent第三个音节上的主重音和plate-glass上的主重音就会失去,第一个音节上的次重音就会变成主重音。例如:[3]Frank has ˈindependent means. [4]It's a plate-glass ˈwindow(↘)

重音移位 stress shift  参见“节奏规则”。

固定重音 fixed accent;fixation accent;fixed stress  音系学术语。指语言中所有的词的重音总是落在固定音节上的现象。如法语的重音总是落在最后音节;匈牙利语通常重读单词的第一个音节;波兰语和威尔士语是在倒数第二音节上重读;拉脱维亚语和捷克语的重音落在第一音节。固定重音可以用来以音节为单位划分词的界限,如捷克语重读音节标志词的开始,波兰语每一重读音节后再隔一个音节标志词的结束,但当词末辅音与后一个词的首元音连读而组成一个音节时,词的界限就难以按固定重音准确划分。与自由重音(free accent)相对立。参见“自由重音”。

词末重音 final accent  语音学术语。指落在单词最后音节上的重音。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百科全书词典
英语维基词典将 unstressed 定义为 not stressed or accentuated;stressed 又能翻译为「带重音的」和「重读的」。
但就单词 stress 在语音学的用途而言,具有两个不同含义,一个宽松一个严格。

6. (countable, phonetics, loosely) A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word or word group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duration or pitch;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Synonym: accent

Some people put the stress on the first syllable of “controversy”; others put it on the second.

7. (countable, phonetics, strictly) The suprasegmental feature of a language having additional attention raised to a sound by means of of loudness and/or duration; phonological prominence phonetically achieved by means of dynamics as distinct from pitch.

Synonym: stress accent

Antonyms: pitch, pitch accent

——Wiktionary
在这两种意义中,前者与 accent 同义,而后者则应视为 accent 的一种,前者有时被翻译为「力重音」。
使用“重音”和“重读”哪个更为合适?或者两者有不同分工?或者有其他更具体的翻译建议?--Σ>―(〃°ω°〃)♡→天邪弱に〇〇する2024年11月10日 (日) 19:54 (UTC)[回复]
就这两个词而言:重音通常是语音层面的、结构性的,表示语音单位的突出。而重读更多是语用层面的,与说话者的意图有关(主观性较强)。二者的侧重点有所区别。
如果你要编辑条目的话,我的建议是条目名使用重音,可以在词条内分出力重音。重读重定向即可,可以在条目内描述一下二者的区别。--Sihjee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20:39 (UTC)[回复]

關於公司活動節目類條目的「所有權者」、「母公司」、「營運單位」的疑問

是這樣的,U:SunAfterRain在較早前於本人討論區討論這件事,大約內容是 「B公司的社群媒體明言,他是屬於A公司𣄃下的。而C節目的代理發行一欄,SunAfterRain提倡寫B公司,因為沒有證據證明A公司(也即B公司的母公司)有C節目的代理權。」由於討論有點長,歡迎到我的討論頁瀏覽。

在討論後的冷靜期,我翻看了其他有類似例子的條目,如



有見及此,現希望就規範列出上述三項變數的條件

1. 如在條目或模版需要列出負責專案的品牌公司名稱時,請列出至負責這個專案的「品牌名稱條目」。

2.如相關品牌名稱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相關品牌的「上級機構條目」。

3. 如「上級機構」不被維基收錄,請列出至相關品牌的「總公司條目」或 「佔最大股份的公司條目」


換句話說,提案最終效果應像九廣鐵路KKBOX風雲榜一樣以層遞方式按步列出責任權。

YouTube Premium的擁有人應寫Youtube LLC。Youtub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Google LLC。Google條目的擁有人應寫Alphabet

假設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條目不存在(包括沒有名稱的重定向),則可以大公文匯這個名稱,定向至香港中聯辦。類似這樣[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l香港中聯辦]


關於母公司一欄,如沒有來源證明某公司佔股超過51%,則不應使用「母公司」一欄,只可使用「主要股東」一欄。

由於是次討論影響所有涉及公司的條目,故放在這裏討論,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16:09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是非公司品牌,建議與公司名並列(例如KKBOX科科世界
  2. 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即只寫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九廣鐵路公司),但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如香港中聯辦擁有的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的九廣鐵路公司等)。
( π )题外话@SunAfterRainChatGPT是不可以拿來當來源的。您跟@HK5201314討論的是應該怎樣納入資料,這是需要可供查證的,不論ChatGPT是否基於大量已發佈可靠來源來回答您的問題,它本質上是生成式AI,用它給答案就是原創研究。另外本人想點您給HK5201314君的連結進去,結果甚麼都看不到。
以上--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2 (UTC)[回复]
@Patrickov您拿生成式AI這點來說我,但對方根本沒拿出任何能證明的東西啊?那憑什麼他發表的「子公司有拿代理權代表母公司可以以母公司的身份隨便碰」就是可以查證呢[特別是他還強調是常識]?(至於404就404吧,消失了我也救不了)--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0日 (日) 16:56 (UTC)[回复]
一事還一事。本人只是認為ChatGPT不能用來討論此事,這跟哪個觀點對、哪個觀點錯無關。另外,本人上面有就問題本身發表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0日 (日) 17:00 (UTC)[回复]
@Patrickov如果您有更好的解方[指不是理論層面的解方]還請您指教一下方便日後改進,但如果無法有效破局法雖然知道GPT可信度不高但我也只能用GPT處理。(節刪)--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1:48 (UTC)[回复]
那本人也沒有用GPT去幫自己構建留言或者證據啊……(不過更重要的是本人不懂得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9 (UTC)[回复]
又,本人就真的只是針對那一段話(以及HK5201314君在其下的問題)去回應,哪一部份讓您認為本人否定您整個立場了?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51 (UTC)[回复]
(節刪),我只是想問您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而已,--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55 (UTC)[回复]
那本人就完全不明白那個溫馨提示的用意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5日 (五) 01:15 (UTC)[回复]
因為一堆人喜歡話中有話或是往奇怪的地方解讀(沒有要批評您的意思,但這真的是你維目前的通病)所以才打上去的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3 (UTC)[回复]
你是否在說商業名稱?營運實體和商號,其實並不衝突。一堆上市公司註冊地是「開曼群島」之流,他們並不會視為開曼群島公司。
有些情況,品牌是以部門的方式運作(事業部制),也可以視為一個營運實體,只是沒有公司化營運。例如你討論頁裡面提到的Ani-One,既是一個品牌,又可以視為羚邦的日本動畫部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05:29 (UTC)[回复]
如果按照@Patrickov的倡議,關於我討論區例子,可以這樣表達?
1.資訊框「Ani-One(羚邦集團)」
1.條目內文「Ani-One(羚邦集團)」
2.資訊框「回歸線娛樂」
2.條目內文「智寶國際集團旗下的回歸線娛樂」
那麼,如果以KMB巴士公司作例的話,那句子將會很長
資訊框:「九龍巴士公司
條目內文:「新鴻基地產旗下的載通國際旗下的九龍巴士公司」(當中新鴻基及載通也是上市公司;如果是需要講述九巴路線與龍運巴士、皇巴士的轉乘優惠+KMB會員系統The Point)
簡單來說,如果欲就資訊框達成共識,首先是需要確保 「所有權者」及「營運單位」等可列出公司名稱的變數於同一公司架構只可以列出一間公司或機構。如果是非公司品牌負責專案,則品牌與上級責任公司名並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34 (UTC)[回复]
澄清一下:本人的看法是「如果是公司,不應該(隨便)把母公司寫進資訊框」以及「引言或者內文可以按情況詳述有關關係」。具體一點說的話,本人是認為如果母公司對主題有重要性才需要提及。舉例來說,九巴的巴士路線就不需要提及載通和新鴻基,除非是像九龍巴士268M線那種明擺著是為新鴻基旗下物業(峻巒)服務的,但即使是那樣也需要可靠來源報導或提及此事才能寫進去。--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02:12 (UTC)[回复]
@Nostalgiacn大概以我的論點解釋一下原始的爭議是怎麼來的
因為木棉花Ani-One等品牌從容易取得的資料來看其實無法確定屬於哪間公司(可能財報有但我並不清楚,並且羚邦也沒有一間名為Ani-One (公司)的公司),也無法從公開資料確定是由哪家公司向日方取得代理權(就算知道也沒有寫進來維基百科的意義,你維也不太可能出現木棉花動漫木棉花創投羚邦動畫羚邦娛樂之類的公司的單獨條目),所以寫集團沒什麼問題
但智寶先是成立了回歸線娛樂,而且從7月開始的動畫上面的版權浮水印都是「智寶國際集團的回歸線娛樂」,最新集團的代理貼文Archive.is存檔,存档日期2024-10-24)也未有再提及智寶國際開發,與上方無法明確確定的情況完全相反,基於不能臆測智寶國際開發到底有沒有拿到代理權(有其他內部消息告訴我其實沒有),如果要寫公司應當寫回歸線娛樂而非如同其他代理商一樣寫智寶國際開發
當然我是覺得人家品牌寫什麼就寫什麼上去就好了就是了,不過要寫公司的話回歸線代理的實在不適合寫智寶國際開發--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2:14 (UTC)[回复]
寫 「智寶國際集團」可以,但萬萬不能寫「回歸線娛樂」。論關注度,「回歸線娛樂」在智寶國際集團體制下可不可以獨立成一條條目?除了那個隨時可被刪走的動畫列表及股權文件外,你可以找到一篇單獨介紹「回歸線娛樂」業務的文章嗎?
所以回應下方@Milkypine3M公司本身既是條目(即符合關注度要求),又是一個公司實體,所以不用寫「 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3:52 (UTC)[回复]
現在沒有,不代表近一兩年就沒有機會出現足夠關注度成條,但我舉的那四個(以及類似狀態的公司)我是不太相信五年內有機會獨立成條--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4:59 (UTC)[回复]
部門(事業部制)有關注度,可以寫成條目,如騰訊遊戲,品牌的話,中維有很多遊戲品牌條目,如Key (遊戲品牌)。羚邦我不熟,但是品牌、部門作為獨立條目,在遊戲專題是很普遍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15:25 (UTC)[回复]
Ani-One基本上沒有什麼獨立成條的機會啊...
"Ani-One" -site:wikipedia.org -site:wikidata.org -site:youtube.com -site:youtu.be -site:facebook.com -site:instagram.com -site:threads.net -site:x.com -site:twitter.com -site:medialink.com.hk -site:ani-mall.asia -site:ani.gamer.com.tw -site:acg.gamer.com.tw -site:catchplay.com -site:hamivideo.hinet.net -site:kktv.me -site:linetv.tw -site:litv.tv -site:mytvsuper.com -site:myvideo.net.tw -site:ofiii.com
--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4日 (四) 19:04 (UTC)[回复]
所以之後是要寫成3M公司(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2日 (二) 16:18 (UTC)[回复]
3M已是有知名度的公司,不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58 (UTC)[回复]
KKBOX和內文講的幾家公司也是有知名度的公司,怎麼他們需要,3M不用。不是很懂這突然跑出來的「知名度」又是啥標準。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0月23日 (三) 20:45 (UTC)[回复]
重點應該是公司,上面本人也說過本身是公司就不需要寫,但本人在舉例時KKBOX好像被說是品牌而不是公司。--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4日 (四) 17:46 (UTC)[回复]
@Patrickov要把KKBOX當公司應該用KKBOX願境網訊)這種寫法吧,畢竟人家公司有中文名?--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9日 (二) 16:30 (UTC)[回复]
其實現在KKBOX科科世界願境網訊三者的關係為何?看了幾條條目感覺敘述不太一致--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30日 (三) 02:26 (UTC)[回复]
@Patrickov跟其他人交流了一下,大概是 KKCulture Co., Ltd. 科科世界 > KKCompany Technologies 科科科技 > KKBOX Taiwan Co., Ltd. 願境網訊 > KKBOX 這樣--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30日 (三) 13:46 (UTC)[回复]
@HK5201314我想問一下「不被收錄」的定義,是「連重定向都建不了」[譯著:品牌不夠有名導致連列在母公司的條目裡作為一個章節存在都做不到]嗎?還是一定要有條目存在?--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05:27 (UTC)[回复]
拋多一個例子出來,大欖隧道資訊框。
.
業主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營運單位
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
.
要以可讀性來說,寫三號公司好還是其母公司新鴻基地產好?
三號公司
三號公司新鴻基地產旗下公司)」<—針對非條目公司,提案預期效果。
三號公司
.
這樣說實際上是避免因為白紙保護而產生紅鏈,從而對向上查證造成一定困難。重新導向可建又如何,只要改一改分段標題,重新導向連結即時失效,到最後就連連結哪也不知道。關於所有權者,使用重定向只會讓讀者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定向。--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0月27日 (日) 09:09 (UTC)[回复]
沒記錯的話目前是有機器人在修正這種斷鏈,而且我不是很懂您說的難以理解重定向是什麼意思,我不認為Ani-One重定向到羚邦集團#Ani-One這樣會有什麼奇怪的誤會,希望您可以細說一下。(順帶一提,「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這種也算是建不了重定向的,建了重定向後你要重定向到主條目的哪個章節?)--SunAfterRain 2024年10月27日 (日) 17:41 (UTC)[回复]

看來討論僵住了,補一個修訂草稿好了。
現提議對Wikipedia:格式手册/信息框新增一小節「所有權者、母公司與營運單位」,內容如下:

所有權者與營運單位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非原創研究方針,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

  1. 若該公司/品牌存在獨立條目,抑或是不存在獨立條目但所屬母公司與其同名並存在獨立條目,則僅列出公司/品牌,例如:「KKBOX」應列為「KKBOX」、「Google」應列為「Google」。
  2. 若該公司/品牌不存在獨立條目,且所屬母公司存在獨立條目,則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母公司,例如「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應列為「Google APIs英语Google APIsGoogle的產品)」。
  3. 否則請同時列出公司/品牌及其「集團條目」或「總公司條目」或「擁有該公司/品牌絕對控制權的公司條目」,無論其是否存在獨立條目,例如:「Ani-One」應列為「Ani-One羚邦集團)」、「回歸線娛樂」應列為「回歸線娛樂智寶國際集團)」。
@HK5201314PatrickovMilkypineNostalgiacn--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1:38 (UTC)[回复]
第二次修改--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8 (UTC)[回复]
  • 「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若官方通常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使用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當在原作者、開發者、營運者、代理發行或類似欄位填寫公司或品牌時,基於WP:非原創研究原則,若官方使用品牌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品牌名稱;若官方使用公司名稱對外公告,請優先使用公司名稱。使用公司/品牌名稱時,請按照以下方式填寫:」
  • 第三個例子改一改,不應使用動漫主題。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2:06 (UTC)[回复]
@HK5201314那您舉一下例子好了,我一時之間想不到;前面那個修了--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7日 (四) 14:40 (UTC)[回复]
辛苦了。暫時沒有意見。--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03:58 (UTC)[回复]
第三點在實際操作上很不合理,首先{{Infobox animanga/Novel}}是文庫(label)和出版社分別列出的。
正常來說是KADOKAWA(出版集團)旗下角川書店(出版社)的角川文库(品牌名)。
出版社也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但是品牌要給出母公司名諱,我覺得更應該探討這列出母公司到底意義何在?--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6:16 (UTC)[回复]
@Nostalgiacn:前提是該品牌/責任公司是沒有獨立條目且母公司有獨立條目。如果是角川,根本不需要括號母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11 (UTC)[回复]
上面說得不太清晰,用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角川的產品整個鏈條都是一體的,由條目,方便理解。不同文化產品上,專輯有廠牌和發行商,書籍有叢書/文庫和出版社。起碼在圖書出版時,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出版集團)。個人認為,起碼在圖書出版上,列出母公司意義不大。--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4:50 (UTC)[回复]
@Nostalgiacn你舉的例子,角川書店角川文庫都是獨立條目,所以根本不會列到母公司,而且我不認為角川如果明天突然建立一個ABCDEF書店之類的出版社,列出版社會有人知道是哪個集團就是了(而且出版社也是公司吧,有出版社條目的也會走到第二條就終止吧?)--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12日 (二) 05:14 (UTC)[回复]
角川書店是KADOKAWA其中一個出版社,KADOKAWA還收購了很多出版社。我上面的問題是「叢書,讀者更關注源於那個出版社,而不是屬於哪個母公司」。給出角川這個例子,是因為都有條目,方便說明理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6:07 (UTC)[回复]
OK! 換一個說法,假如這裡有一本書,叫「他的名字」,由 ABCDEF書店 出版。
問題來了!ABCDEF書店 是什麼的書店?為什麼他出的書在社群間的影響這麼大,ABCDEF書店還有什麼書?
翻查資料,原來是 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這個ABCDEF書店在網上的資料只有「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沒有其他了,所以沒有可能為ABCDEF書店建立條目。
接下來,按照正常做法,ABCDEF書店會被重定向至KADOKAWA,因為有這個來源「ABCDEF書店是KADOKAWA的一個出版商」。
你說「他的名字」是KADOKAWA出的?又不是。所以不可能是使用「重定向」功能把ABCDEF書店連結至KADOKAWA,但要確保讀者知道ABCDEF書店是與KADOKAWA有關。故有選項2及3。--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0 (UTC)[回复]
想問一下,所有權一半一半的該怎麼寫?以JW Anderson英语JW AndersonFenty Beauty英语Fenty Beauty為例,我該寫成原作者(JW AndersonFenty Beauty)還是持有另一半股權的公司、集團(JW AndersonFenty Beauty)?當然還有像梅赛德斯AMG车队這種3人、公司、集團持有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8日 (五) 14:37 (UTC)[回复]
其實我較為主張「絕對控制權(超過51%股權或體制內的企業/品牌」才可使用第3項的括號部分。啟動目的是讓讀者知道誰作出這些決定+知道為什麼會連結至那個條目。如果是各一半的話,正常也無法確定相關決策是誰負責,情願不寫括號會較合適。況且如那個品牌/公司有條目的話,根本不需要有括號公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13 (UTC)[回复]
@Milkypine沒有過半應該連子母公司都說不上,所以我覺得這個應該沒什麼爭議--SunAfterRain 2024年11月8日 (五) 15:53 (UTC)[回复]

修改XXXX年電影之名稱

現在1995年的電影會叫做1995年電影,但這樣未免有些語意不清,提議改用XXXX年電影,加入一個得比較好看懂也比較語意清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2日 (二) 09:59 (UTC)[回复]

(!)意見:其实我觉得没有“的”字才比较像条目名,不过既然能有刺激1995这种东西,写明白点也不是不行。--The Puki desu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1:48 (UTC)[回复]
之前第一次看到《刺激1995》这个片名真的让我惊掉下巴()--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06 (UTC)[回复]
沒有不符合漢語用法啊?「某年某事(物)」完全是漢語用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57 (UTC)[回复]
(-)反对:「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如果要改,「1995年電影業」可能接近條目主題一些。--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0月22日 (二) 15:58 (UTC)[回复]
同意閣下所述--August0422 (TC) 2024年10月23日 (三) 13:32 (UTC)[回复]
倾向反对。感觉不加更像复数,加上“的”像单数。加上会口语化。--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8:14 (UTC)[回复]
分類名稱會跟隨其主題條目名稱,反對Category:1995年電影等改成其他名稱。Category:2024年音樂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音樂業(界)嗎?Category:2024年教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教育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電視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電視業(界)嗎?Category:2024年交通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交通業(界)嗎?Category:2024年體育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體育界嗎?Category:2024年經濟有需要改成Category:2024年經濟界嗎?--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3日 (三) 13:48 (UTC)[回复]
Category:2024年电子游戏界Category:2024年電子遊戲,業界和作品兩個分類很正常吧?而且基於列表關注度的關係,所以該年發售的作品在業界條目也是正常的。--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1 (UTC)[回复]
我知道電子遊戲這樣搞分類,但我反對,所以我才沒列出。--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1:08 (UTC)[回复]
條目和分類名稱應該基於實際,如果命名存在歧義情況,是有必要改名的(NC:防止歧义)。--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08:11 (UTC)[回复]
現在的情況是,還有餘裕可以共用一個分類(及條目),所以不必分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37 (UTC)[回复]
你似乎被上面的例子繞進去了。以1995年电影舉例吧,英維對應頁面en:1995 in film有記錄該年的電影節,電業業界人士(演員和導演)那些在該年出生和死亡。如此,你認為條目稱為「1995年電影」合適嗎?
另外,我也合理懷疑這涉及一些「機械翻譯」的情況,分類上已經有Category:1995年电影(1995 in film)和Category:1995年电影作品(1995 films),前者明顯是指電影業界,後者才是狹義的電影作品。一如遊戲專題將2024 in video gaming翻譯作2024年电子游戏界,包括該年新建立的遊戲公司、新出和完結的作品、角色,還有電競活動,獎項等等,2024 video games才是用作該年新出作品的分類。--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2:10 (UTC)[回复]
没有“明显指”,前者中文名双关指电影作品和业界都可以,命名统一就好,定好谁包含谁。参考Wikipedia:頁面分類#列表的分类的举例,“各国瀑布列表”也能解释为“各国总结的瀑布列表”。--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5:38 (UTC)[回复]
所以上文個人提到NC:防止歧义,就因為都可以,命名上需要區分,實際上分類就有區分。--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1:47 (UTC)[回复]
分类不属于NC:防止歧义规定的条目。分类命名简洁为主。--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4日 (一) 13:20 (UTC)[回复]
請循其本,該話題就突顯出條目名「1995年電影」有歧義(「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相關分類的延續討論,是為了說明條目名本身的確存在歧義,並以遊戲條目對應內容作類比。--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1:45 (UTC)[回复]
@Nostalgiacn稍為澄清一下,本人之前提出(「1995年的電影」會令人以為是「1995年發行的電影(列表)」)這論點,是因為本人反對原提案加上「的」字的做法。至於現時的分類名,可能涉及英文相關用語並非與中文百分百對應的問題,本人亦未有定論。現時本人比較有興趣知道@YFdyh000認為當作何種安排為宜?--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29 (UTC)[回复]
对于条目和分类“语意不清”,倾向在正文定义而非命名上下功夫,目前反对加“的”。--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15:34 (UTC)[回复]

Yahoo新聞算不算一種引注炸彈

如https://tw.news.yahoo.com/%E6%A0%A1%E5%9C%92%E5%85%A7%E6%BF%BA%E8%A1%80-%E6%A1%83%E5%9C%92%E6%9F%90%E9%AB%98%E4%B8%AD%E7%94%9F-%E6%8C%81%E5%88%80%E5%88%BA%E6%83%85%E6%95%B5-%E5%8B%B8%E6%9E%B6%E5%AD%B8%E7%94%9F%E4%B9%9F%E8%B2%A0%E5%82%B7-104726666.html共251byte,但是原始新聞來源僅38byte,Yahoo新聞之網址造成大量原始碼,是否應將其視作避免使用之來源?--Kanshui0943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5:54 (UTC)[回复]

宜用原始报道来源。不过,网址长本身不是一个毛病,较长反而保留更多信息,网页失效时还可能方便找原始来源。比如,机器人会将网页存档服务的短链接转成长链接。--YFdyh000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5 (UTC)[回复]
引注炸弹是指实际显示上引注太多脚注过长,不是源代码中引注内容太长。--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0月26日 (六) 16:06 (UTC)[回复]
引注炸弹指来源数量过多,而且Yahoo的URL长度尚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与转载新闻相关的方针为WP:PROVENANCE列明来源时应尽量采用原始出处。……当某一来源的主要内容是完整复制、转载、搬运、摘录自其他来源时,编者应该转而采用原始出处。--Kcx36留言2024年10月26日 (六) 16:13 (UTC)[回复]
“引注炸弹”是指某句描述的脚注太多,而不是某些脚注格式太长。虽然两者都会令源代码编辑时看起来很麻烦。——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14 (UTC)[回复]
[18][19][20][21][22],長網址會怎樣?--HanTsî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1 (UTC)[回复]
這甚至不是Yahoo新聞本身的問題,而是現代網路處理中文網址還不夠友善,本站是被迫接受,非戰之罪。——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日 (六) 10:29 (UTC)[回复]
遇到Yahoo新聞文章時,我會找原始來源,然而有時原始來源已經不在了,Yahoo新聞就成為保留原始文獻之處。不得不用的時候,我會分兩次複製貼上來避免亂碼——先貼站址(Yahoo點com),再貼後面包括中文字的部分。與其避免使用它,不如宣導如何克服。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1月3日 (日) 07:53 (UTC)[回复]
@Kanshui0943YFdyh000自由雨日Kcx36CwekHanTsîEricliu1912Seanetienne打攪一下各位,歡迎到討論一下一個相關的類似問題。--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26 (UTC)[回复]

条目附图中出现r18内容(成人内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换图片操作

扶他那里--TokumeiC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14:18 (UTC)[回复]

WP:CENSOR。--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14:21 (UTC)[回复]
毫无疑问应该置换,特别是在有更好的选择时。(之前有个条目中甚至还有截自AV的图片,这明显是不必要的)
“务必仅当遗漏会导致条目内容不完备或不准确,且无合适替代材料时,才能使用普通维基百科读者认为亵渎、粗俗或无礼的内容。”
“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有争议的图片应该遵循“最少惊异”的原则:我们应该尽可能选择尊重读者对于特定主题的传统期望并且也不会牺牲条目质量的图片。”
见于WP:OM。--Sihjee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21:05 (UTC)[回复]
WP:OM是{{subcat guideline-en}}啊…………看了看注册日期,嗯,新鱼。——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回复]
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2011年5月29日的决议:“We support the principle of least astonishment: content on Wikimedia projects should be presented to readers in such a way as to respect their expectations of what any page or feature might contain.”
这意味着应该尽可能在非强相关的页面避免刺激性内容(包括r18)。--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47 (UTC)[回复]
但基金会的说法“我们支持最小惊讶原则:维基媒体项目的内容应该以尊重读者对任何页面或功能可能包含的内容的期望的方式呈现给读者。”并不是你提到的“尽可能在非强相关的页面避免刺激性内容(包括r18)”。其次,扶他那里的首图作为这个文化类型的示意,一来风格如此,二来读者在了解这类题材时应该有一定的心理预知并适应,三来现有的量已经足够降低“惊讶”(只有一幅画风示意的例图)。另,根据下面的意见,技术限制了相应图片在搜索预览的显示。——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28 (UTC)[回复]
类似的肛交Template:性“性活动”“不同形式”的图片,按照某些编辑的说法,是不是属于“出现r18内容(成人内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换图片”的情况?——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8日 (五) 00:33 (UTC)[回复]
問題是,扶他那里條目包含至少一張展示主題是怎樣的圖片很合理。而展示主題的圖片基本必然是R-18的。--S叔 2024年10月28日 (一) 22:48 (UTC)[回复]
可以用简笔画或不具有非必要性暗示的写实图片等形式来代替,这也符合“least astonishment”的原则。--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52 (UTC)[回复]
比如之前我说的关于的页面,使用截自医学书籍的图片明显比截自AV的图片要好。--Sihjee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1:57 (UTC)[回复]
畫風問題。扶她是日本ACG文化的一環,當中具特定的畫風技巧。為何要拿非源於該文化風格的圖片代替?拿一張雙性人的醫學照片或擬真圖片能說明日本ACG文化怎樣繪畫嗎?這跟在變態 (色情用語)以非日本風格作品說明有關類型的作品會怎麼表達一樣。我同意應拿醫學類型的照片。但扶她是具特定風格的色情文化類內容。--S叔 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回复]
ok--Sihjee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20:55 (UTC)[回复]
R18圖片或許可以通過模板添加選項供用戶選擇,比如默認(不)顯示或點擊之後才完全顯示,可以給讀者更好的閱讀體驗。--Kethyga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29 (UTC)[回复]
Help:隱藏圖片的方法。這事應由用戶自行決定而非百科全書決定。傳統媒介且有關色情物品的學術性書籍也有加入潛在冒犯性的圖片來幫助説明,如《成人漫畫研究史》、《成人漫畫表現史》、The Japanese Adult Video Industry。為何作為百科全書要特別關注這些內容是否需要提醒/屏蔽/置換?--S叔 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回复]
早期維基百科的確會用模板遮擋R18圖片,但很久以前就不再這樣做了。--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8 (UTC)[回复]
Wikipedia:内容声明,这类题材必然会引述一些R-18类的图片题材,如果受不了的话或者管不住手的话,别看或者剁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05 (UTC)[回复]
然而,現在維基百科在搜尋欄輸入時,搜尋建議會顯示圖片,行動版網頁下面的相關頁面也會顯示圖片,這會讓人意外看到。只要放在首段的圖片就會作為縮圖顯示。--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1 (UTC)[回复]
我记得图片允许添加一份class(noviewer?)用于标记不用于预览显示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22 (UTC)[回复]
可是Help:图像沒有提到啊,你不說我還不知道。--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2:36 (UTC)[回复]
mw:Help:Images只提过后来添加了class入参,没说过可以用哪些入参。noviewer应该是mw:Help:Extension:Media_Viewernotpageimage应该是mw:Extension:PageImages(控制搜索或预览时的选图,应该就是需要的功能)。这些参数分布在周围都是,也是偶然看技术老大修改时留意到的,不知道怎么找到。(整天看技术新闻或者插件更新?)——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0月29日 (二) 02:44 (UTC)[回复]

我發現色狼連結到的其他語言條目,除了粵語外都是sexual predator(性掠奪者),然而sexual predator的意義比色狼嚴重很多,而且是個專門術語,很明顯是不適當的連結。因此,我考慮將色狼與sexual predator的連結取消,並將色狼併入性罪犯中。--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3:24 (UTC)[回复]

改为链接ja:痴漢,并顶注消歧义其他含义(如偷拍)?--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2:11 (UTC)[回复]
發現新的問題,癡漢重定向到色狼,但痴汉是消歧義頁。--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2:37 (UTC)[回复]
確實需要一個報告繁簡頁面不一致的bot。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39 (UTC)[回复]
@魔琴Iming前几天就写好了,就待审批了(而且不仅能“报告”,还能直接改)。--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5 (UTC)[回复]
报告和修改似乎并没有太大关系。我看不懂py,但我猜他是触发编辑之后修改。另外我说的是繁简页面不一致,与重定向也没有关系。可能现在就有两个仅有繁简差异的页面,都不是重定向,有着不同的内容。谁知道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23 (UTC)[回复]
哦哦,我还以为你说的是之前AC群提到的重定向情况(不过繁简重定向不一致也属于繁简页面不一致的一种情况吧?)同时有繁简两个条目…………真的现在还有这种情况吗…………(那那个地区词指引“现在已大致完成”还不能说完全错呢……)--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54 (UTC)[回复]
不过其实我还在想另一个问题,就是繁简是不是必须要重定向到同一页面?(我一直想把“朝鲜”繁简分开处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8日 (五) 02:46 (UTC)[回复]
為甚麼?(或者應該問,怎樣分開處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8日 (五) 15:32 (UTC)[回复]
上次在《北韩 (消歧义)》存废讨论不是说过了吗?在大陆人眼中,“朝鲜”一词几乎只有唯一的一个含义,那就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新马人(如@微肿头龙)词汇里,目前“朝鲜”也已主要指DPRK。--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03 (UTC)[回复]
不能單憑讀者以繁簡搜尋認為有深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00 (UTC)[回复]
嗯?什么“认为有深意”?--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01 (UTC)[回复]
不可以把繁简重定向至不同页面,也许有些繁体使用者也习惯使用“朝鲜”或者简体使用者习惯使用“北韩”。各地用词没有什么泾渭分明的界限,每个人也有自己的喜好(如喜欢用繁体的大陆人,或者喜欢用简体的港台人),分开重定向只会徒增混乱。--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7:48 (UTC)[回复]
@U:微肿头龙:如果现在中维地区词转换也是繁简/地区词独立处理的,即台湾地区词可以用简体输入、大陆地区词可以用繁体输入,那我会赞同你的观点;但目前不仅大部分转换不是(个别会加入),甚至有时候繁词简写还会算作破坏。如果目前中维有“大陆繁体”“台湾简体”模式,即可以用繁体字阅读大陆地区词、用简体字阅读台湾地区词,那我会赞同你的观点;但目前没有。当然,我承认“分开重定向”确实会增加混乱,但同时能带来的优点也是不小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08:08 (UTC)[回复]
或者用另一个思路想,虽然大陆人可能用繁体输入、港台人可能用简体输入,但即便完全算上这部分人或这部分情况之后,(由于是少数人或少数情况,总体来说,)“输入简体‘朝鲜’时预期的页面”仍然主要是DPRK,“输入繁体‘朝鲜’时预期的页面”仍然主要是一个平等消歧义页。--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0:51 (UTC)[回复]
于是写了论述。User:魔琴/论述/体异页同。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27 (UTC)[回复]
@魔琴:第一、二点我上面有回应(我觉得我的理据并不足以说明“允许个别词汇繁简重定向到不同条目”合适,但至少是可以把这个问题变成可以商榷的问题?)第三点维护问题,我反而觉得这样更支持“允许极个别词汇繁简重定向到不同条目”啊思考...我相信目前站内存在着大量的“朝鲜”橙链,因为简体用户心中对“‘朝鲜’指DPRK”有深深的烙印,完全意识不到它指向一个平等消歧义页,如果允许将简体“朝鲜”重定向至DPRK,就可以一举消橙,以及避免未来再出现大量的橙链。--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39 (UTC)[回复]
不过我觉得,当有误链的可能时,平等消歧义可能是更好的方式。我看到英维那一堆错误的[[Korea]]就头大。朝鲜应该算是「有误链的可能」,毕竟有「朝鲜 (地区)」。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0 (UTC)[回复]
那就回到这里了,如果中维繁简/地区词是独立处理,那我当然认为将“朝鲜”写成繁体或简体并没有任何“地区词范畴”的涵义,但问题是目前中维繁简和地区词绑定的,默认要求简体用户用简体字输入(否则很容易转换出错),不提供“大陆繁体”等模式……在这种“繁简绑定地区词”的背景下,我认为简体“朝鲜”就拥有地区词的内涵,如果有误链,应当用更改源代码中的繁简来解决(即当成是“简词繁写”这种常见的错误)。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8 (UTC)[回复]
繁简绑定地区词是对编者的要求。我们不应该默认大陆、新马用户一定用简体字输入。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10 (UTC)[回复]
见此,考虑了“陆新马用繁体输入”及相反的情况之后,“用户输入简体‘朝鲜’”预期的页面仍大部分是DPRK,符合《WP:消歧义》指引中主从消歧义的情况。--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15 (UTC)[回复]
然后,大陆简体模式下这个标题也有问题啊,大陆根本没有用“朝鲜”指代“朝鲜地区”的用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56 (UTC)[回复]
不知道,但至少还有朝鲜王朝古朝鲜的可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10 (UTC)[回复]
有单独的“朝鲜”一词指“朝鲜王朝/古朝鲜”的用例(且数量足以让“‘朝鲜’指DPRK”不成为压倒性用法)?--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17 (UTC)[回复]
若DPRK确实显著性常用,那亦可主从。然繁体朝鲜应亦行之。我个人不是很了解这一方面的常用程度。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26 (UTC)[回复]
繁体肯定没有。我前面就是在论证“简体‘朝鲜’显著常用地指DPRK,所以主从;繁体‘朝鲜’则不显著,所以平等消歧义”(即繁简分开)这么做的合理性。--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30 (UTC)[回复]
一个编辑古朝鲜条目的大陆人也完全有可能不慎把原本应链接至“朝鲜王朝”的部分错误链接至“朝鲜”这个页面,所以即便现实中“朝鲜”几乎一定指DPRK也无法避免错误链接。平等消歧义可以给其他人修正提供机会,如果重定向到了DPRK就很难找出这些错误链接。所以我认为繁简分开重定向弊大于利。--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6:21 (UTC)[回复]
我确实目前也不能强有力地论证“繁简分开重定向利大于弊”,不过你上面的论据好像完全和“繁简分开”这个问题没有关系,而是任何主从消歧义方式都会存在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6:23 (UTC)[回复]
依照朝鮮官方說法,「朝鮮」是一個「自古以來」的詞(古老是事實),現代某些地區用來指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並沒有改變此詞的古老性。所以就算按照「常用」重定向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也要用Hatnote說明「朝鮮」的古老含義。我認為重定向到「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是本末倒置,用「引申意」取代原意。--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7:04 (UTC)[回复]
这是原创研究的思路。维基百科考虑的是,当代,A这个词,最常指代什么对象。就像“走”古代指跑,“走路”是后起义,但“”仍重定向至《步行》,也无需在《步行》上方说明“走”的古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7:42 (UTC)[回复]
不然。閣下舉的例子是現代不再使用古義,「朝鮮」的古義現代仍然使用,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朝鮮半島」的語源總不能說是來自DPRK吧。--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7:55 (UTC)[回复]
“走”的古义现在不再使用,故《步行》条目上方不必加任何顶注;而“朝鲜”古义现代仍有使用,故(如果将简体“朝鲜”重定向之后)需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条目加顶注链接至“朝鲜 (消歧义)”。至于语源问题,《WP:消歧义》指引里全然未提。--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8:00 (UTC)[回复]
同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2日 (二) 07:00 (UTC)[回复]
已將痴汉重定向到色狼,並將色狼與粵語維基的鹹濕佬改連結到ja:痴漢。--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2:43 (UTC)[回复]

馬島蟑螂條目的刪減與創建新條目

個人認為此頁面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具有相似的內容但帶有衝突,文中提到有20種,但英文條目的描述為「包含六屬二十種來自馬達加斯加島的蜚蠊,一種除外」,是否能將此條目中Gromphadorhini族的描述移出成立一個上級條目並將「馬島蟑螂」這一詞彙定義為G族中居於馬島並透過氣管發聲的蜚蠊,並將此條目的資訊僅限為G屬p該物種--Akagi-1006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08:11 (UTC)[回复]

支持。生物學上不同分類等級的內容不應該混在同一個條目。目前馬達加斯加蟑螂條目的內容如果與英文Gromphadorhini條目衝突,應該分開,但是相同的部分可以保留。因為下級分類本就應該是上級分類的子集,具有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下級條目可以適度重複上級分類的共同特徵。--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8 (UTC)[回复]

“by descent”与“diaspora”系列分类之译名

去年年末,英维那边把“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系列分类(中维译作“各族群XX人”)都改成“by descent”了,又另设了一些“by ethnicity”分类。此改动算是解决了一个弊病,以前“by ethnic or national origin”的就是个大杂烩,把真正的族群和一众“XX裔”混在一起。但中维这边一直没有更新,我这两天便在做此事。

原有的“各族群XX人”分类名仍有用,留给新设的“by ethnicity”分类(示例:Category:各族群美国人)。至于“by descent”之译名,在多方面考虑后,我定的是“各血统XX人”(示例:Category:各血统美国人)。不过@Ericliu1912提出了异议,认为“族裔”或许更佳(讨论见此)。不知诸位有何看法,或是有何更好的词语。

此外,“XX diaspora”系列分类在当前中维译作“XX侨民”(示例:Category:美国的亚洲侨民),而“XX diaspora”主分类则译作“海外XX人”(示例:Category:海外亞洲人)。若按网上常见说法,侨民是拥有本国国籍的海外人士,更符合“expatriate”之定义,而“XX diaspora”系列分类则是包含了“XX expatriates”(当前中维译作“在外国的XX人”;示例:Category:在外國的德國人)和“people of XX descent”(当前中维译作“XX裔”;示例:Category:德國裔)。所以是否应把“XX diaspora”系列分类从模棱两可的“XX侨民”统一更改为“海外XX人”,与主分类一致(缺点是“某国的海外XX人”有点冗长,像是套娃),或是换成其他词语?--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5日 (二) 11:02 (UTC)[回复]

既然下面分類都用「裔」命名了,我覺得就寫成「族裔」即可。「血統」氣息實在太重,也相對少見此種用法。若用「族裔」,則可兼顧「族群」及其出身之「裔」,相對「信達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5日 (二) 11:51 (UTC)[回复]
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下有en:Category:People by country of descenten:Category:People by ethnic descent等分類,因此不能把by descent都翻成「族裔」,因為by country of descent是照「國家」而非族群劃分。我認為by descent翻成「後裔」或「後代」更為準確。如此「凱爾特人後裔」、「英國人後裔」就分別是照「族群」和「國家」劃分。--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8:46 (UTC)[回复]
英維en:Diaspora定義"The word is used in reference to people who identify with a specific geographic location, but currently reside elsewhere."中維的定義「流散(英語:diaspora,源自古希臘語:διασπορά)具有共同民族認同的人口群體由於游牧文化的入侵諸原因導致的遷徙」與英維不同,沒有來源,可能是WP:OR
若照英維Diaspora定義,譯成「僑民」並無問題,因為「僑居」表示了對故土的認同,如同五胡亂華衣冠南渡後,東晉在其所遷移之地方,冠以舊居住地之地名,建立僑置。東晉的士族領袖陳郡謝氏陳郡郡望,而東晉時陳郡已非東晉所有,這種對故土的認同就是中國式的Diaspora。--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5日 (二) 19:06 (UTC)[回复]
@Ericliu1912Happyseeu我又想到了两种:1.直接“各裔”;2.“各祖源”。不知二位意见如何?--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BigBullfrog討論貢獻)於2024年11月9日 (六) 06:02 (UTC)加入。[回复]
1.「各後裔」比「各裔」明確。英維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照中文習慣可譯成「依後裔劃分」。2.「祖源」一詞中文不常用,百科非不得已,不應使用不常用詞。--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5:16 (UTC)[回复]
主要是“各后裔”指代不明,打眼一看,或以为是各家族、名人的后裔,从指代明确这一点上来说还不如“族裔”。--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10日 (日) 05:22 (UTC)[回复]
不懂閣下的邏輯。「族裔」可以用來指en:Category:People by ethnic descent,但不應用來指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後裔」所指較寬,正好用來對應en:Category:People_by_descent下面各種標準(國家、族群等)不同的分類。--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9:15 (UTC)[回复]
People by descent分类目前用于收录各国、地、族人后代之分类。但“后裔”一词也可表达某人后代,比如“孔子后裔”。我在想像Category:個人後裔这样的分类能否放入本分类,如果可以,那“各后裔”就没问题。--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11日 (一) 19:53 (UTC)[回复]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後裔釋義:「後世子孫」,也稱為「後嗣」。所以Category:個人後裔這樣的分類可以放入本分類。--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21:20 (UTC)[回复]
,「People by country of descent」,可譯為「各國出身人物」,不必執意與ethnic descent追求格式統一。「People by descent」,則大可同譯為「各(類)出身人物」。——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1日 (一) 23:42 (UTC)[回复]
此處指祖先而非本人,所以不宜用「出身」。《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出身釋義:因個人前段經歷或家庭背景而具備的身分。descent可以追溯很多代,「出身」通常指本人經歷的狀況,不追溯到本人沒有經歷的多代之前。--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2:59 (UTC)[回复]
以例言之,第五代的馬來西亞華人該稱為「中國人後裔」,還是「中國出身人物」?後者應該指第一代的馬來西亞華人吧。--歡顏展卷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3:10 (UTC)[回复]

關於「江歌案」引用網絡參考文獻的笔误或非中立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重复张贴,已由自由雨日🌧️🌨️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Liqx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09:53 (UTC)[回复]

還沒認真看。「成功XX」是部分中文使用者的行文習慣,沒有個人傾向,但是確屬贅字,應刪去。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2 (UTC)[回复]
原來在Talk:江歌案有了,麻煩不要到處亂貼,先摺疊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8日 (五) 02:25 (UTC)[回复]
该新用户Liqx疑似为Wikipedia:SPA,对众多维基编者参与的该条目版本吹毛求疵,其对该条目有些改动为非建设性,现在又违反回退不过三方针,如为SPA用户,其行为则不难解释。请社群和管理员们留意。--Lvhis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0:42 (UTC)[回复]

请关注贝尔谢巴条目命名

关于O7速删

本人在看Category:被擱置的草稿时,发现部分草稿(如Draft:刀锋战士 (2025年电影)),已满足移到条目命名空间的水准,仅仅因为WP:NFF,需要在作品展开主体拍摄之后方能将本草稿移至主空间,但此草稿已经超过6个月未编辑,请问此时是否可以使用WP:O7快速删除?mije meli carrot_233 -- 讨论 2024年11月9日 (六) 00:43 (UTC)[回复]

如果觉得不该删的话,随手小编辑一下就可以避免被机器人挂速删了吧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1:27 (UTC)[回复]
希望多些用戶參與審核草稿。減低草稿被刪的可能。明白AFC審核員工作量極大(--千村狐兔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3:15 (UTC)[回复]
NFF不是正式共识?--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2:07 (UTC)[回复]
我再次建议重新检视O7。至少添加一些条件(比如「影响现有草稿建立」「内容已经并入条目」等),六个月就触发删除操作没有明显的好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3:29 (UTC)[回复]
或者可以集中移到某个子页面,而不是直接删除。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2 (UTC)[回复]
我贊成定期確認草稿,符合標準的移到正式空間,太久無人維護的就刪除,draft空間畢竟不是一個適合長久放條目草稿的地方。也不是每個維基人都會注意到想要建立/翻譯的某條目其實有草稿存在。
另外提一個用戶頁User:WhitePhosphorus-bot/AbandonedDrafts,之前用來記錄最近三個月沒有編輯記錄的草稿頁面(不過好久沒更新了)。--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0 (UTC)[回复]

清河站问题

我还是坚持拆分地铁站,理由如下:

条目里把国铁车站站台说成「共设置5个站台面合计10个站台」,我之前说过清河站的13号线月台只是刚好放在国铁月台隔壁,把13号线站台也统计进去实在不合适,与上海火车站站的情况一样。这样不当的统计方式会让读者误以为13号线是国铁车站的一部分,要刷身份证进站。(但其实是和地铁清河站同一系统)

有人说这个拆分损失了大量信息,但其实现在的写法更有问题,现在所有国铁地铁车站都已经分拆(除了犀浦站),我想不到任何理由让它成为例外。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6:59 (UTC)[回复]

"所有国铁地铁车站都已经分拆",其中江阴站北京朝阳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无锡东站无锡站大兴机场站天河机场站新郑机场站南宁东站虎门站机场北站 (深圳市)等由User:阿南之人独立完成。另ping一下达师@Hat600。--无所事事/想要狗带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3 (UTC)[回复]
@Softyu 江阴站是由User:120.126.103.7建立的……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9日 (六) 08:16 (UTC)[回复]
结果江阴地铁站被挂关注度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2日 (二) 14:48 (UTC)[回复]
@Owennson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0日 (日) 02:51 (UTC)[回复]
我沒意見,只要信息沒丟失就行。另外我也發現了少量沒有拆分的地鐵站,比如哈爾濱站地鐵站,我也看看大家意見是否需要拆分吧。--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0日 (日) 05:31 (UTC)[回复]
算了,不等了,先拆分了再說。--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24年11月14日 (四) 09:32 (UTC)[回复]
@Sanmosa @TimWu007 @Nissangeniss 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6日 (六) 07:05 (UTC)[回复]
我也没有意见,似乎这个问题好像很久以前也讨论过但没共识,但个人还是倾向于拆分。--Nissangeniss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7:33 (UTC)[回复]
倾向支持拆分。--Tim Wu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3:5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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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检查用户李瞬生创建的人物条目

用户@李瞬生创建了一些非中文国家的人物条目,其中的译名有些问题。请管理员检查一遍。另外据其发言,其似乎对Wikipedia:譯名規範不够了解。该用户到现在为止不到2500次编辑,我有点疑惑为什么其就获得了巡查豁免者权限。请问@Iokseng当初授予此权限的理由为何?--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09:33 (UTC)[回复]

@TuhansiaVuoria译名有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用不着请人检查他的条目,这样很伤人家的心。如果他的条目有事实性错误才需要被社群关注。那个译名规范也不是正式的指引,没有任何一条维基百科的规定要求用户必须参照工具书翻译外语人名;巡查豁免者也只是要求建立的页面达到一定数量且符合豁免巡查的条件,译名选取有些许瑕疵并不需要得到巡查。其实他大部分的译名选取还是可以的,比文艺界和体育界人物那堆乌烟瘴气的误译好不少了。--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2:02 (UTC)[回复]
「請管理員檢查一遍」也不至於,有具體問題就舉出來,大家討論一下就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1 (UTC)[回复]
我说的请管理员检查一遍是请关心译名规范的管理员检查一下那些译名是否规范。维基编辑并不是说谁创建了就有条目所有权,而别人不能不检查。我没有时间及精力去一一检查其所创建的条目,所以才请管理员去检查。毕竟还有很多编辑还是很在乎维基中的译名。在乌克兰地名讨论之后有些编辑对TMBW这种大批量创建条目而忽视质量的做法是有争议的。我希望中维里宁缺毋滥。我稍微检查其的几个编辑,发现有问题,有几个我已提出移动讨论(之后如发现有问题我也将提出移动讨论)。同时也希望其了解人名地名的译名规范,让其创建的条目能让其他编辑放心。--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7:25 (UTC)[回复]
我现在检查了其最近30多新创建的人名条目(除日本人名外),有上10个有疑问,因此大约三分之一的有问题。最早两个我已经移动了,其余我已提出了移动讨论,还有一两个有疑问,但我没有提出移动讨论。其创建的条目好像都是使用简体用字,因此如果不采用大陆译名规范的话,那就是新马用字。可是新马一般来说都是随大陆用字,有时有可能不同,这种情况下最好需要引用来源佐证。如果是台港用字的话,请用正/繁体,最好也引用来源或在编辑摘要里提及,让别的编辑用户知晓。
另,不同意上面@微肿头龙的说法。中维里译名有问题一直是个大问题。上面引用的那个译名规范是个草案没错,但命名常规及其他方针指引中都是强调译名来源的重要性,在没有直接来源的情况下就应该采用工具书来翻译。在乌克兰地名的长篇讨论后您能说出这样的观点,确实是令人惊讶的。--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18:51 (UTC)[回复]
@The3moboi:您似乎也对译名感兴趣,是否可以跟踪一下?谢谢!--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0日 (日) 20:46 (UTC)[回复]
我是说这个问题不是严重到要请社群关注的程度,那样有些太上刚上线了。我看到你在这里发起的讨论才感到惊讶。维基百科只是要求你所用的名字有来源,即便只有一个(正规来源)也可以,所以他的行为完全没有违反任何规定。并没有任何规定说明用户必须从工具书里选取译名,你如果希望有如此规定可以提案。你应该和他私下里沟通就行了,不用到这里来发起讨论,更不用质问授权巡查豁免的管理员(因为巡查员也不会管这个,会巡查时顺便巡查译名的怕是只有我会这么做)。当然啦,如果他是像TMBW那样长期高频率地建那确实需要关注一下(实际上目前也没有任何规定能限制这种行为)。--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0:34 (UTC)[回复]
我首先移动韦伊诺·哈基拉的条目,其回退了我的移动但未给任何理由。我在条目讨论页发起了讨论,但其在我的讨论页User talk:TuhansiaVuoriaTalk:卡尔·古斯塔夫·泰辛里留言,使用了不友善的“你国”词汇。我不是管理员,只觉得译名是个问题,我的义务是将此信息提供给管理员去处理,我不想在以后去跟踪此事。我没有说其违反任何规定,只是希望其自己去修改自己创建的条目及以后注意译名情况。其具有巡查豁免权,但其做法没有得到我的信任。其已经创建了460多条页面,好像多数都是这种的非中文国家的人物条目(感谢其的贡献),所以觉得应该要请社群关注一下。我向授权巡查豁免的管理员提出问题,那您要理解为“质问”我就无能为力了。那我该怎样向管理员提问?--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7:57 (UTC)[回复]
@微肿头龙 @Ericliu1912:对两位的发言感到失望。好像是对发现问题的人觉得有问题,而对问题本身避而不谈。我在此事件都是就事论事,希望维基的质量能提升,只是不愿看到一个新的TMBW的出现。--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08:10 (UTC)[回复]
如果他反复无理由回退阁下的移动,可以提报到WP:AN3WP:ANM。而且阁下的移动理由可以更加完善,如:“韦”更接近原文发音参考《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修改译名。这样可以减少误会。只有一个“调整译名”未必会被他人正确理解,可能还会觉得莫名奇妙。
如果他使用了不礼貌的用词,可以提醒(阁下也提醒了),屡教不改可以提报到WP:ANM
以我对管理员们的理解,他们是不会来处理这种东西的,他们只会执行移动请求。因为中维特别缺乏管理员,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忙。(你看乌克兰专题的译名问题这么长时间以来有管理员来修正吗?Eric君也只是参与讨论很少动手去修正译名。)
你可以看一下WP:巡查豁免权的要求,一般而言达到要求的用户只要所创条目没有很严重的问题(事实性错误、没有维基化、严重机翻等)都可以获权。上方也说了有无这项权限都不会有巡查员来巡查他选的译名,所以可以不必针对这点说事。如果你此前不了解现在总该了解了吧?
最后,非常建议阁下在最一开始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包括举例、何处发生了争议等)。而且他也不是无法沟通的无理之徒,这件事情完全可以私下里交流解决。如果觉得哪些条目有问题,附上详尽的理由后直接移动就是。--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0:24 (UTC)[回复]
並不是這樣的。我說不必「請管理員檢查一遍」,是因管理員本身專精譯名規範者少,且編者無論身份,均可提出意見,本來也無涉持有管理權限與否。又若有移動請求,那管理員處理之餘,自然也要徵詢社群共識,不見得自己「檢查一遍」就足夠。希望您理解我的意思。——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1日 (一) 23:41 (UTC)[回复]
@李瞬生:有意见请到这里来回应。我应该昨天只是移了两个条目,且没有留重定向,原因也说了(谷歌搜索根本没有结果)。您留下发言后,我都只是提出移动请求,根本没有移动。今天在上面@微肿头龙说了可以移动后,我开始直接移动了,能找到正规来源的都留了重定向,没有留重定向的,那是因为您提供的译名没有来源,并且真是谷歌搜索没有除维基之外的任何结果。并不是您所说的“大肆移動”。
我来这里讨论不是真对您个人,只是觉得中维的译名问题太多,需要社群来关注。要不是您早先的非友善语言,本来可以在条目中平静沟通。您要是先道歉的话,如果我也伤害到您的话我也可以道歉。--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1日 (一) 16:09 (UTC)[回复]
根据其用户框,我感觉他像是持不同政见的大陆人,爱说“你国”也更符合之前2018年之前中国大陆网络用语习惯,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您一提到大陆资料他立马翻脸。所以这里的“你国”倒也不(纯)是地域攻击,但仍然不妥。--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1 (UTC)[回复]
已与对方沟通。有一连串的误会,现已澄清。可以在此结束讨论,祝各位编安!--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8:50 (UTC)[回复]
@BigBullfrog:您要是有空的话去检查处理一下我提出的相关移动请求。现在管理员好像没空去处理那些移动请求,积累了一大堆。--万水千山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8:55 (UTC)[回复]
现在移动请求那里长期都是我在处理,只把有争议或者我不知道怎么处理的留给管理员。不过一般而言我都会把移动请求放多几天,以征求更多意见。如果是因为用户因权限不足遇到技术障碍来寻求帮助,我才会直接移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00:21 (UTC)[回复]
如果他是大陆人,那么他无视简体中文可靠资料,根据英文原创译名的行为,岂不是连最基本的编辑素养都没有完全具备?--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17 (UTC)[回复]
只是推测,也有可能不是。--BigBullfrog𓆏2024年11月15日 (五) 19:52 (UTC)[回复]

超捷航空不符合WP:命名常规的讨论

佐伊 (生于紫室者)条目命名争议

请社群关注。 --Perinbaba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2:44 (UTC)[回复]

我个人大体(+)贊成perinbaba的编辑,并认为其编辑合乎wp:命名常规。--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06:33 (UTC)[回复]
@向史公哲曰:“请社群关注”这样的留言属于WP:讨论递进机制中的讨论通告,应避免在讨论通告下方讨论,而是至相应条目讨论页(Talk:生于紫室者佐伊#建議改名:“生于紫室者佐伊”→“佐伊女皇”)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 10:45 (UTC)[回复]
《普塞洛斯《编年史》中拜占廷帝王“形象”塑造的特点》,载于《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学刊(2016年下卷 总第15卷)》:“其次,​《编年史》中拜占廷帝王身上的各种缺陷可能有一种或几种是最突出的。在普塞洛斯看来,某些帝王的生活简直可以用“糜烂”来形容,这些人的“形象”便以此为最显著特征。例如,君士坦丁八世及其女儿邹伊皆以生活腐化堕落的“形象”示人,前者由于暴饮暴食以及性欲过旺而饱受痛风的困扰,他的双脚因此都无法行走;而邹伊则先后三次结婚并且有数次婚外情的经历。”“最后,普塞洛斯的客观性还体现在他对女性统治者所持的态度上。普塞洛斯所处的时代先后有3位女性统治者掌握帝国最高统治权,即邹伊、塞奥多拉和尤多西娅,她们无一例外地在《编年史》中占据重要的篇幅,作者并未因为她们是女性这一特有的“形象”而持有男性的偏见,而是能够较为客观地对这三位女性予以记述和评价。这种做法在对女性具有普遍否定倾向的中世纪基督教社会中,应该说是一种进步和突破。”Ζωή的读音类似于中文邹伊两字的急读,佐伊是二十年前历史爱好者的译名,一直在中文维基百科上沿用,以至于有些书籍的译名直接取自中文维基百科,导致这个本来不是常规的译名越传越广,佐伊不仅发音和Ζωή不符,而且并非学界的常用译名。学界的常规译名就是邹伊。而且,她的妹妹Θεοδώρα的Θε读类似“塞”的音,而不是读“狄”的音,塞奥多拉才是学界的常用译名。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8:46 (UTC)[回复]
用数据说话,谢谢。--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53 (UTC)[回复]
再次强调,请不要在讨论通告下方讨论,一般人也无法理解您这一长串到底是想论证什么问题。且讨论通告不会存档至对应讨论页。--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9 (UTC)[回复]

关于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

根据陈志强等人新近出版的《拜占庭帝国大通史》,我认为有必要对有些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做出更改。中文维基百科上的拜占庭皇帝译名是二十年前爱好者根据自身喜好翻译,现在看来有些已与目前的相关中文书籍的通用译名不符。比如Ἡράκλειος的Ἡ读伊的音,伊拉克略希拉克略更合适。Μιχαήλ的读音接近米哈伊,而不是米海尔。Βασίλειος 的读音类似瓦西里奥斯,其中Βα读哇的音而不是巴,瓦西里比巴西尔合适。Ζωή的读音类似于邹伊的急读,邹伊比佐伊更合适。Ανδρόνικος 的κος的读音接近于库斯,而不是卡,所以安德罗尼库斯比安德洛尼卡合适。而且罗马皇帝后期出自不同家族,比如约翰五世·帕列奥列格约翰五世 (拜占庭)适合当条目标题,约翰六世·坎塔库震努斯约翰六世 (拜占庭)更适合当条目标题,因为他们生前,帕列奥列格和坎塔库震努斯的姓氏比他们的名字约翰更常用。由于有些书籍翻译译名时,直接照搬中文维基百科的现有译名,以至于有些不伦不类的译名流传很广,影响很不好。我认为,有必要将拜占庭皇帝的条目标题更正为学界的常规译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索菲亚连哄带骗让查士丁于574年12月7日任命提比略为凯撒,还确定后者为嗣子,封他为凯撒和共治皇帝,取名为提比略·君士坦丁(Tiberius Constantine,后来他在官方文件中使用该名)​。

黄煜文译 贝塔妮·休斯《伊斯坦布尔三城记》:578年到582年提比略二世·君士坦丁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伊拉克略的早年生平较为模糊,根据史料的零星记载,伊拉克略的父亲也称伊拉克略(下称老伊拉克略)​,曾在拜占庭帝国担任非洲总督,母亲是埃皮法尼娅。

陈志强《科索沃通史》:拜占庭皇帝伊拉克略联合克罗地亚人和塞尔维亚人进攻阿瓦尔人。

罗三洋《横行草原的柔然——从黄河到莱茵河》:他被叛兵在皇宫内抓获,押送到迦太基(Carthage,突尼斯)军阀伊拉克略(Herakleios)的战舰上。伊拉克略指责福卡斯祸国殃民,后者死到临头反而笑道:​“那你的统治又能多好?​”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皇帝与长子伊拉克略·君士坦丁的并排胸像,前者居左,留络腮胡,后者较小,时间在613—631年;这种类型的索里达上伊拉克略·君士坦丁的形象从很小逐渐变大,直至与父亲肖像等高。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伊拉克洛纳斯全名弗拉维乌斯·康斯坦提乌斯·伊拉克略(Flavius Constantius Heraclius),又被称为伊拉克略二世,生于君士坦丁堡,卒于帝国皇宫。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康斯坦斯二世全名伊拉克略·康斯坦提乌斯(Heraclius Constantius),受洗时的教名是伊拉克略,但加冕时使用的名字是君士坦丁,民众称其为康斯坦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仅仅根据这些新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解释康斯坦斯二世为何希望离开君士坦丁堡,将首都迁回到古罗马城或意大利的其他地方。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关于利奥提乌斯的早年生平,学界知之甚少,零星的史料显示利奥提乌斯生于伊苏里亚,曾在查士丁尼二世统治时期担任军队将领。

陈志强等译《牛津欧洲史:中世纪风云三部曲》:利奥提乌斯虽然非常聪明且精力充沛,但是他却成为拜占庭历史上第二个废黜合法皇帝的人,那位制造灾难的前辈是602年的福卡斯。

陈高明、刘茹《拜占庭艺术:永恒的精神》:695年,一场反对查士丁尼二世统治的起义闻风而起,他也因此被推下了皇位,希腊军区的将军利奥提乌斯(Leontius)被拥为皇帝。

席代岳译《罗马帝国衰亡史》:利奥提乌斯是位赫赫有名的将领,有3年多的时间在黑暗的地牢里呻吟,同时服刑的还有几位出身高贵和功勋卓越的大公。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菲利彼库斯原名为巴登斯,因而又被称为菲利彼库斯-巴登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亚美尼亚人瓦尔丹(Vardan)或菲利彼库斯(Philippicus,711—713年在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关于塞奥多西三世成为皇帝之前的事迹,史料中只提到他是阿德拉米提翁的一位政府税收官。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769年,利奥四世同其父为其挑选的新娘——来自雅典的姑娘伊琳妮结婚。

任九菊译爱丽丝·巴尔内斯·布朗《萤火虫全球史051·拜占庭帝国》:雅典的伊琳妮作为第一位独立统治罗马的女性,伊琳妮的执政方式令人惊叹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斯达乌拉焦斯出生于778年之后,早年的生活不详,其父亲是尼基弗鲁斯一世,母亲情况不详。

齐建晓译查尔斯·欧曼《拜占庭帝国史:从拜占庭建城到君士坦丁堡陷落》:尼斯福鲁斯一世的独生子斯达乌拉焦斯宣称自己为拜占庭帝国皇帝,但他伤势越来越重,濒临死亡。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大约791年,尼基弗鲁斯将女儿普罗柯比娅嫁给年轻的贵族米哈伊尔·拉加贝(Michael Rhangabe),即后来的皇帝米哈伊尔一世

刘文孝《拜占庭文学史》:此书内容,正如其副标题说的,其记叙开始之处,也就是格奥尔基奥斯停笔之处,即284年罗马元首戴克里先登位,然后一直写到813年米哈伊尔一世拉加贝(Μιχαῆλ A'Ῥαγγαβέ,770—844年)退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这其中便包括“亚美尼亚人”利奥和“阿莫里人”米哈伊尔,即未来的拜占庭皇帝利奥五世和米哈伊尔二世(Michael Ⅱ,820—829年在位)​。

李达译John Julius Norwich《拜占庭的巅峰:从光复时代到曼齐刻尔特》:然而米哈伊尔二世的麻烦还没有结束。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三世的父亲是塞奥菲鲁斯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塞奥菲鲁斯(Theophilos,829—842)即位后,保加利亚人“向他称臣”​(III,50 and 73)​,这段记载——也像对于战略家利奥远征的记载一样——在《编年史》两个地方重复出现,显然是由于作者的疏忽所致。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三世自幼任性,长大了肆意妄为,最终利用手中的皇权抓捕塞奥多拉和他自己的亲姊妹们,强行削去她们的头发并关入加斯特里亚(Gastria)修道院。

李达译John Julius Norwich《拜占庭的巅峰:从光复时代到曼齐刻尔特》:与此同时,皇帝米哈伊尔三世正在长大。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这样,经过马其顿王朝作家近两百年的努力,米哈伊尔三世的丑恶嘴脸和瓦西里一世的高大形象便确立起来。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新任皇帝瓦西里一世在其上台伊始,即废黜了佛提乌的教职,请回伊格纳修斯重新担任君士坦丁堡牧首。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Romanos Ⅰ Lekapenos 罗曼努斯一世·雷卡平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而当919年,当政权转移到君士坦丁的岳父罗曼努斯一世·雷卡平手中时,佐伊被送进修道院,尼古拉斯·米斯提克斯再次复职。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尼基弗鲁斯二世·福卡斯(Nikephorus Ⅱ Phocas;Νικηφóρος Β'Φωκς;生于912年,卒于969年,享年47岁)是马其顿王朝第四位篡位皇帝,963年8月16日至969年12月11日在位六年多。

陆大鹏译罗杰·克劳利《1453:君士坦丁堡之战(地中海三部曲)》:967年,离心离德的皇帝尼基弗鲁斯二世·福卡斯在泉源之门被愤怒的暴民用乱石击毙。

王晴佳《断裂与转型:帝国之后的欧亚历史与史学》:他受到了怠慢,而且不得不聆听拜占庭皇帝尼基弗鲁斯二世·福卡斯(Nikephoros II Phokas)对奥托、他的王国、他的军队和他治下诸民族的侮辱。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约翰一世·基米斯基(John Ⅰ Tzimiskes,Iωννης Α'Τζιμισκς,生于925年,卒于976年,享年51岁)是马其顿王朝第五位篡位皇帝,自969年12月11日登基,至976年1月10日病逝,在位六年有余。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随着瓦西里二世的登基,该王朝重新恢复正统秩序,拜占庭帝国进入鼎盛时期。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自1025年强大的皇帝瓦西里二世死后,帝国进入连续不断的宫廷政变和无政府时期,这导致1056—1081年的混乱局面。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阿吉洛斯家族成员早期多在军中担任职务,鼎盛时期从政的罗曼努斯·阿吉洛斯就成为帝国皇帝罗曼努斯三世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君士坦丁八世(1025—1028)和罗曼努斯三世·阿吉洛斯(1028—1034)的文字之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约翰将自己的弟弟米哈伊尔推上王位,即后来的米哈伊尔四世,虽然他仍然只是孤儿院院长,但是掌管着帝国的行政和军事大权。

刘文孝《拜占庭文学史》:1041年10月,米哈伊尔四世去世,米哈伊尔五世继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五世·卡拉发特斯是女皇邹伊和米哈伊尔四世的养子,米哈伊尔四世的外甥。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邹伊这个名字在希腊语中是“生命”的意思,她在君士坦丁八世和瓦西里二世共治期间,约978年生于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大皇宫的紫色寝宫中,遂获称“出生于紫色寝宫的邹伊”​,以示其为皇帝正统血亲嫡系、地位尊贵。​

陈志强等译《牛津拜占庭史》:同样,皇帝也不满意,因为他们的权力都依赖于邹伊

文聘元《地中海战史》:由于他出生于皇宫之中,这在东罗马帝国的诸帝中并不是常有的事,因此被称为“Porphyrogennetos”​,意思是“生于紫室者”​,紫乃是当时的皇室之尊色。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邹伊塞奥多拉共同执掌政权两个月有余。

《11世纪拜占庭帝国的历史书写转型探析————以邹伊塞奥多拉的“紫衣女性”形象为例》:在这一转型中,被史家成功塑造出的邹伊塞奥多拉的“紫衣女性”形象尤为全面地涵盖了转型的内容与特征,成为本文探讨的典范。

赵法欣 邹薇《普塞洛斯《编年史》中拜占廷帝王“形象”塑造的特点》:普塞洛斯所处的时代先后有3位女性统治者掌握帝国最高统治权,即邹伊塞奥多拉和尤多西娅,她们无一例外地在《编年史》中占据重要的篇幅,作者并未因为她们是女性这一特有的“形象”而持有男性的偏见,而是能够较为客观地对这三位女性予以记述和评价。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后来,约翰被流放至米蒂里尼(Mytylene),后任皇帝君士坦丁九世·摩诺马赫将他处死。

陈志强等译《新编剑桥中世纪史.第四卷,约1024年至约1198年.第2分册》:为了排除任何可能来自拜占庭方面的进攻,为了不让他的兄弟们利用拜占庭的支持来反对自己,米哈伊尔与皇帝君士坦丁九世·摩诺马赫达成和解。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君士坦丁九世摩诺马赫(Constantine IX Monomachus)称帝,于1042—1055年统治帝国。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六世·布林加斯(Michael Ⅵ Bringas,Μιχαλ ΣΤ'Βργγας,生年不详,卒于1057年前后)是马其顿王朝结束后的首位拜占庭皇帝,1056年8月22日或31日继位,至1057年8月30日退位,在位近1年。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他原是安纳托利亚军区的将军,在君士坦丁九世统治期间,曾积极支持伊萨克一世·科穆宁的军事叛乱。

黄煜文译《伊斯坦布尔三城记》:伊萨克一世·科穆宁(Isaac I Komnenos)试图重建国家财政,击败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一世(Andrew I)​,但不久便染上重病,因此退位隐居修道院。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这位作者一直生活在雅各比派牧首教管辖下的一个中心地区,他声称伊萨克一世·科穆宁曾跨越多瑙河追击佩切涅格人,但这条信息的真实性尚不能确定,因为还未得到其他直接记述这场战役的材料的辅证。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Constantine Ⅹ Doukas,ΚωνσταντνοςΔοκας,生于1006年,卒于1067年5月,享年61岁)是杜卡斯王朝第一位皇帝,也是该王朝创立者,1059年11月在君士坦丁堡加冕称帝,1067年5月病逝于君士坦丁堡,在位七年半。

黄煜文译《伊斯坦布尔三城记》:1059年到1067年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Constantine X Doukas) 削减军事开支,削弱帝国国防。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伊萨克退位,君士坦丁十世杜卡斯即位(1059—1067年在位)​,他是个天才的理财者和正义的维护者,只关心国内行政事务,而对军务一般地毫不过问。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1067年,迫于国内外困境,尤多奇亚不顾群臣反对,违背誓言,嫁给了军事贵族罗曼努斯·狄奥根尼斯,后者在1068年1月1日加冕为帝,即罗曼努斯四世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来自杜卡斯家族的米哈伊尔七世主要依靠叔叔约翰·杜卡斯领导军队,依靠宦官尼基弗利齐斯治理内政,在位6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大规模的军事贵族叛乱先后爆发。

陈志强等译《新编剑桥中世纪史.第四卷,约1024年至约1198年.第2分册》:米哈伊尔七世·杜卡斯鼓励他向牧首科斯马斯表白信仰,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

任九菊译《萤火虫全球史051·拜占庭帝国》:回到君士坦丁堡后,罗曼努斯四世发现杜卡斯家族密谋造反,米哈伊尔七世·杜卡斯已经称帝。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尼基弗鲁斯三世·博塔尼埃蒂兹出生于小亚细亚的军事贵族家族,自称与杜卡斯家族有亲戚关系。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米哈伊尔在第50卷提到阿莱克修斯一世·科穆宁的其他一些事件,这里有必要说说这些事件,因为其中的一些与前述第12章的引文存在某种联系。

谭琦译丹·琼斯《十字军:一部争夺圣地的战争史诗》:1095年,也就是他出任教皇的第七年,当四面受困的拜占庭帝国皇帝阿莱克修斯一世·科穆宁派出的使者们出现在阿尔卑斯山脚下时,他发现这恰好是他日思夜想的大业。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这个段落属于栏目“政治历史事件”​,被放置在讲述同一年库尔德埃米尔入侵梅利泰内引起的骚乱事件,以及约翰二世·科穆宁继位引发的阴谋事件这两段文字之间。

谭琦译丹·琼斯《十字军:一部争夺圣地的战争史诗》:1143年4月初,约翰二世·科穆宁外出狩猎野猪,在与体格特别大的一只野猪搏斗时不慎被自己的毒箭筒擦伤了手。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拜占庭皇帝曼努埃尔一世·科穆宁消灭塞尔柱突厥政治—军事势力的计划,在1176年密列奥塞法隆战役失败后完全破产。

谭琦译丹·琼斯《十字军:一部争夺圣地的战争史诗》:沿着多瑙河通过匈牙利,然后横越巴尔干半岛到达君士坦丁堡,在东方皇帝曼努埃尔一世·科穆宁的支持下穿过小亚细亚,经安条克进入十字军国家。

彭小瑜译《牛津中世纪欧洲史》:年轻的阿莱克修斯二世·科穆宁仅仅统治了三年(1180—1183年)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科穆宁王朝为拜占庭帝国第十个王朝,统治时间106年,先后有六个皇帝在位,即伊萨克一世(Isaac Ⅰ Komnenos,1057—1059年在位)​、阿莱克修斯一世(Alexios Ⅰ,1081—1118年在位)​、约翰二世(John Ⅱ,1118—1143年在位)​、曼努埃尔一世(Manuel Ⅰ,1143—1180年在位)​、阿莱克修斯二世(Alexios Ⅱ,1180—1183年在位)​、安德罗尼库斯一世(Andronicus Ⅰ,1183—1185年在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安德罗尼库斯一世·科穆宁(Andronikos I,Ανδρóνικος Κομνηνóς,生于1118年,卒于1185年9月12日,享年67岁)是科穆宁王朝第六位皇帝,也是该王朝的终结者,1183年9月至1185年9月12日67岁去世,在位两年。

维克多·斯宾内(Victor Spinei)著 孙昊、卢兆瑜译《东方视角下的11—12世纪巴尔干民族状况:叙利亚的米哈伊尔》:只是提到伊萨克二世继承了安德罗尼库斯一世·科穆宁(III,393)​,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他的上位是建立在罢黜、刺瞎他的弟弟伊萨克二世·安苴鲁斯的基础上,这成了后来阿莱克修斯四世联合第四次十字军围攻君士坦丁堡的借口。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的母亲塞奥多拉·安吉丽娜·帕列奥列吉娜(Theodora Angelina Palaiologina)是安苴鲁斯王朝(Angelid dynasty,1185—1204年)皇帝阿莱克修斯三世·安苴鲁斯的孙女。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伊萨克与赫莉娜的长子阿莱克修斯被视为皇位继承人,也就是后来短暂统治拜占庭帝国的阿莱克修斯四世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他的小女儿欧多基娅·安吉丽娜先后嫁给了三个手握重权的丈夫,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塞尔维亚国王斯蒂芬·内马尼亚,第二任是皇帝阿莱克修斯五世·杜卡斯(Alexios V Doukas),第三任是科林斯城的独裁者利奥·斯古罗斯(Leo Sgouros)。

杨乐言译约翰·朱利叶斯·诺里奇《威尼斯史:向海而生的城市共和国》:拜占庭皇帝阿莱克修斯五世·杜卡斯(​“眉毛杂乱者”​)

谭琦译丹·琼斯《十字军:一部争夺圣地的战争史诗》:他将皇位据为己有,号称阿莱克修斯五世·杜卡斯,并给十字军传去了一个直白的口信。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塞奥多利一世·拉斯卡利斯出生于1171年至1176年间,是尼西亚帝国的开国君主。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1246年,约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泽斯吞并了塞萨洛尼基。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他死后,继位者是他的女婿,即其女儿伊琳娜的丈夫约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泽斯(John III Ducas Vatatzes,1222—1254年)

莫玉梅译《新编剑桥中世纪史.第五卷,约1198年至约1300年》:在罗马尼亚反对威尼斯霸权的一次徒劳的努力中,热那亚试图与尼西亚的约翰三世·杜卡斯·瓦塔泽斯协商条约未果,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1254年继位为帝的塞奥多利二世·拉斯卡利斯试图摆脱大贵族的影响,加强自己的集权力度,因而启用了若干出身低微的官员并委以重任,其中尤以木扎伦(Mouzalon)兄弟为代表。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由于塞奥多利二世采用削弱贵族势力、重用寒门人士的政策,树敌过多,引起普遍不满,加上过度操劳,导致他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于1258年8月去世。但他留下充盈的国库,去世前安排出身低微的重臣和密友乔治·木扎伦辅佐年幼儿子的约翰四世·拉斯卡利斯

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约翰四世拉斯卡利斯(1258—1261年)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此后拉丁帝国开启了长达57年的统治,直到1261年尼西亚政府的皇帝米哈伊尔八世·帕列奥列格收复君士坦丁堡,恢复该城为拜占庭帝国首都。

周超宇,李达译科林·韦尔斯《拜占庭的赠礼:东罗马帝国对西欧、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区的文化影响》:首先是几个敌对的流亡政权,然后是一个单一的拜占庭残余部分的国家,其领袖是米哈伊尔八世·帕列奥列格(Michael Ⅷ Paleologos)​,他自称“新君士坦丁”​。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安德罗尼库斯二世·帕列奥列格是拜占庭帝国末代王朝帕列奥列格王朝的第二任君主,生于1259年前后,其父亲是在同年发动政变加冕为尼西亚帝国的共治皇帝米哈伊尔八世·帕列奥列格,母亲是尼西亚帝国前代皇帝约翰三世·杜卡斯的侄女塞奥多拉·帕列奥列吉娜。其青少年时期的信息非常少,后人只知道他年轻时便被父亲加冕为共治皇帝。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米哈伊尔九世·帕列奥列格(Michael Ⅸ Palaiologos,Μιχαλ Θ 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于1278年,卒于1320年10月12日)是帕列奥列格王朝第三位皇帝,1281年3岁时被祖父立为共治皇帝,1294年5月21日又被父亲立为共治皇帝,是拜占庭帝国历史上唯一与在位皇帝米哈伊尔八世同名命名的共治皇帝。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安德罗尼库斯三世·帕列奥列格(AndronikosⅢ Palaiologos,Ανδρóνικος Γ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于1297年3月25日,卒于1341年6月15日)是帕列奥列格王朝第四位皇帝,1328年内战中取胜,迫使祖父退位,5月24日登基,至1341年6月15日去世,在位13年。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在他看来,只要年轻的约翰五世·帕列奥列格还活着,后者正式继承皇位是迟早的事。

陈志强等译《牛津拜占庭史》:同时,约翰五世·帕列奥列格也逐渐年长,开始设法掌握全权,并试图摆脱坎塔库泽努斯的控制。

周超宇,李达译科林·韦尔斯《拜占庭的赠礼:东罗马帝国对西欧、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区的文化影响》:约翰五世·帕列奥列格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断断续续地掌权,他儿子们不时的纷争扰乱了他的统治。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再者,约翰六世·坎塔库震努斯(John ⅥKantakouzenos)的回忆录性质的作品则是从1321年米哈伊尔九世去世和内战爆发起笔,对于1321—1328年的内战进程的记录较为详细。

陈志强《拜占庭帝国政治史论》:法国王室和政府积极支持并赞助卢浮宫出版机构组织学者编辑出版拜占庭古籍系列丛书,1645年出版了丛书的第一册,即拜占庭皇帝约翰六世·坎塔库震努斯(John Ⅵ,Kantakouzenos,1347—1354年在位)的《历史》​,标志着有组织的资料整理工作正式开始。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叛乱失败以后,穆拉德一世刺瞎了他的儿子,他要求约翰五世也刺瞎安德罗尼库斯四世约翰七世的双眼,但是,约翰五世仅刺瞎了儿子和孙子各自的一只眼睛。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安德罗尼库斯五世因其夭折,所以于历史的长河中仅存姓名而无事迹。

周超宇,李达译科林·韦尔斯《拜占庭的赠礼:东罗马帝国对西欧、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区的文化影响》:曼努埃尔二世·帕列奥列格——凯多内斯在一封贺信中称他为柏拉图笔下的“哲学王”——在凯多内斯离开威尼斯的前不久继承了皇位。

周超宇,李达译科林·韦尔斯《拜占庭的赠礼:东罗马帝国对西欧、阿拉伯世界和斯拉夫地区的文化影响》:在过去的十年里,穆罕默德一世和曼努埃尔二世相继去世,分别由其子穆拉德二世(Murad Ⅱ)和约翰八世·帕列奥列格继位。

《拜占庭帝国大通史》: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奥列格(Constantine Ⅺ Palaiologos,Κωνσταντ[插图]νοςΠαλαιολóγος,生于1405年2月8日,卒于1453年5月29日)是帕列奥列格王朝第11位皇帝,也是该王朝最后一位皇帝和拜占庭帝国末代皇帝,1449年3月12日至1453年5月29日在位近四年。

各位意见如何?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18:32 (UTC)[回复]

多數皇帝在中文語境逕稱帝號,尚與外文習慣不同;又有些名稱並非常用,且中文翻譯亦不總是選用所謂「讀音最接近」者(如「希拉克略」等,即是仍獲廣泛使用的傳統譯名)。總之,是否選為主標題,有必要一併結合既有中文來源考量。另副知@Zhxy 519。——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3日 (三) 22:27 (UTC)[回复]
Talk:查理一世 (英格蘭)#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的条目标题。眾人早有共識,歷史譯名不輕動。--Zhxy 519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23:57 (UTC)[回复]
刘文孝的《拜占庭文学史》就是用中文写的,使用过“米哈伊尔一世拉加贝”这样的称呼方式。王晴佳《断裂与转型》也是中文写的,但也使用过“尼基弗鲁斯二世·福卡斯”这样的称呼方式。特朗普肯定比唐纳德·特朗普更常用,但不妨碍条目以唐纳德·特朗普为标题。广泛使用是会改变的。例如塞奥菲鲁斯在相关中文论文中使用最广,比现行的狄奥斐卢斯更适合作为标题。有些书籍和网络文章的译名都是直接照搬自自中文维基百科,如果狄奥斐卢斯的条目标题改为塞奥菲鲁斯,我相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书籍中使用塞奥菲鲁斯的会越来越多,成为最广泛的译名。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28 (UTC)[回复]
然而维基百科并不是阁下宣扬学术观点的地方。--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0 (UTC)[回复]
衷心地希望阁下尊重客观事实和命名常规的存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33 (UTC)[回复]
不反对为“伊拉克略”等出现在书籍中的译名设立重定向,但(-)強烈反对直接变更条目命名:有不少出版物使用目前的条目命名,您只列出使用您主张的译名的书籍而宣称这些是“学界常规”未免有摘樱桃之嫌疑,而将不使用您主张的译名的书籍称之为“不伦不类”更是典型的没有真正的苏格兰人。退一步讲,WP:FCFS。——Aggie Dewadipper ※ Beat Bobcats! 2024年11月14日 (四) 00:42 (UTC)[回复]
可能需要多找幾種文獻參照,在《拜占庭帝國大通史》(2023年)以前的書又怎麼說?中文文獻對於這些君主真的還會加上姓氏,讓「某世」夾在中間嗎?拉丁語、希臘語在中世紀以前開始不發「H」的音了,記得以前看過一個說法,現在中維看見的拜占庭君主譯名,有些可能是透過俄語轉音來的。——George6VI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0:51 (UTC)[回复]
我个人(+)贊成使用阁下的办法消歧义,但(-)反对使用阁下的办法更迭没有歧义的名字(如君士坦丁十一世等)
另外,我个人(-)反对使用“帕列奥列格”这种冷门译名,赞成使用“巴列奥略”这种热门译名。--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51 (UTC)[回复]
总之,我个人(-)傾向反對阁下的提议,但不排斥阁下的消歧义方法。--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53 (UTC)[回复]
“帕列奥列格”不是冷门译名。陈志强编写的《拜占庭帝国史》、《拜占庭文明》、《拜占庭史研究入门》、《鹰旗飘落》、《科索沃通史》、《拜占庭帝国大通史》,以及他翻译的《牛津拜占庭史》、《新编剑桥中世纪史.第四卷,约1024年至约1198年.第2分册》都以“帕列奥列格”为译名。约翰·朱利叶斯·诺威奇的《拜占庭的衰亡:从希腊君主到苏丹附庸》、《征服,1016—1130:西西里的诺曼王朝Ⅰ》、《王国,1130—1194:西西里的诺曼王朝Ⅱ》的中译本,A.A.瓦西列夫《拜占庭帝国史》的中译本,2022年新近出版的周超宇,李达翻译的科林·韦尔斯《拜占庭的赠礼》中译本,也都是以“帕列奥列格”做译名的。卡尔十四世没有歧义,但不妨碍条目以卡尔十四世·约翰为标题。同理,君士坦丁十一世没有歧义,不妨碍以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奥列格为标题。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5 (UTC)[回复]
1.你阅读过命名常规吗?2.张维为曾经说过:“一切都是比较而言”,希望你能够好好领会这句话的意思。3.卡尔十四世·约翰是通名,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奥列格是通名吗?如果阁下不列出数据比较,你的论证再多,也没有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2 (UTC)[回复]
“帕列奥列”系译名的常用度仅为“巴列奥略”系译名的一半,你知道这个差距多大吗?--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56 (UTC)[回复]
陈志强使用的拜占庭皇帝主要译名更合适做条目标题。陈志强的著作和译著更符合中文拜占庭史的维基百科:可靠来源,可靠性不是乱七八糟的网络文章可以比拟的。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9:19 (UTC)[回复]
请阁下停止摘樱桃。——Aggie Dewadipper ※ Beat Bobcats! 2024年11月14日 (四) 18:56 (UTC)[回复]
稍微看了一部分,上文提到Palaiologos(Παλαιολόγος)帕列奥列格(新譯名)和巴列奥略(舊譯名),我稍微查證一下夏土贤舉例是否正確。陈志强的《拜占庭帝国大通史(1204—1461)》(2023)列出的書目看到,的確是使用「帕列奥列格」。
那麼「巴列奥略」是哪裡來的,我用百度學術找了一下,也是陈志强這個學者,早些年的《拜占庭帝国通史》(2014)就是用「巴列奥略」。兩個翻譯源頭都是陈志强,2014年的著作面世早,已經被不少期刊論文使用範圍,所以「巴列奥略」譯名已經流傳出去,換言之成為常用譯名。2023年的著作更換了譯名。辯證一點說,是否出於嚴謹的學術研究,而更換譯名,還是單純新一批幫忙的研究生用了其他資料。
退一步說,{{拜占庭帝国巴列奥略家族成员}}各條目名,帕列奥列格(新譯名)和巴列奥略(舊譯名)的使用也不統一。如曼努埃爾二世 (拜占庭)條目,內文全名曾經是「曼努埃尔二世·帕里奥洛格斯」,現在是「曼努埃爾二世·帕萊奧洛戈斯」(Manuel II Palaiologos),托馬斯·帕里奧洛格斯(Thomas Palaiologos),這裡出現了「帕萊奧洛戈斯」和「帕里奧洛格斯」兩種新譯名。Palaiologos的變體Palaiologina(女名),2007年創建的條目索菲婭·帕列奧羅格(Sophia Palaiologina)使用「帕列奧羅格」,恰好和帕列奥列格(新譯名)一樣,但是不是新著作的「帕列奥列吉娜」。
無論是堅持舊譯名,還是使用新譯名,現有相關條目,都有大量文本細節需要統一。不是只單單反對改條目名那麼簡單。--Nostalgiacn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18:29 (UTC)[回复]

建议将英格兰国王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的条目标题修改,以与查尔斯三世衔接

查理一世 (英格兰)查理二世 (英格兰)的条目标题,与查尔斯三世都是同一名字,但是译名却不同,非常混乱。建议将三者的译名统一。

王剑鹰译《新民说·阿尔比恩的种子:美国文化的源与流(上、下)》:这期间查尔斯一世绕开议会进行统治,威廉·劳德大主教(Archbishop William Laud)在英国圣公会里大肆清洗清教徒。

王剑鹰译《新民说·阿尔比恩的种子:美国文化的源与流(上、下)》:1660年查尔斯二世复辟后,威廉·伯克利爵士继续他的招募行动。

金海译《近代早期海洋文化史》:他的主张与1580年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的主张完全不同,他遵循了詹姆斯一世和查尔斯一世统治时期的英国政策,认为一个国家有权限制其他国家使用海洋。

张千帆《宪法学讲义》:1640年4月,英国议会被国王中止11年后首次开会。为了获得财政支持,国王查尔斯一世不得不召集议会。

魏啸飞,陈月娥《美国文明史》:1625年,查尔斯一世继承了父亲詹姆斯一世的王位。由于这父子俩都倾向于扩大王室权力,在政府事宜上独断专行,拒绝与议会商议,致使国王与议会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议会指责查尔斯一世篡夺议会权力,擅自筹集款项,于是国王于1629年干脆解散了议会。

魏啸飞,陈月娥《美国文明史》:克伦威尔死后,查尔斯二世于1660年上台,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不过国王的权力却从此受到议会的限制。查尔斯二世采取重商主义政策,实施一系列《航海条例》​(Navigation Acts)​。

曾早垒等译《英国食物史》:各种水果和蔬菜都可以在药剂师约翰·帕金森(John Parkinson)长达600页的园艺书籍《园艺大要》​(Paradisi in Sole Paradisus Terrestris)中找到,他在1629年把这本书献给了查尔斯一世的妻子亨丽埃塔·玛丽亚王后(Queen Henrietta Maria)​,

曾早垒等译《英国食物史》:1660年,查尔斯二世复位并在同年建立英国皇家学会。该学会起源于内战时期自然哲学家们自发组织的非正式会议,囊括了这一时期最顶尖的思想家和科学家;小到血液循环规律的发现者威廉·哈维(William Harvey)​,大到万有引力定律的发现者艾萨克·牛顿(Isaac Newton)都是该学会的成员。

各位意向如何?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39 (UTC)[回复]

(-)反对,查尔斯一世和查理一世的常用程度差距很大,就读秀的搜索情况来看,差不多是1:20。况且查理一世是上过历史课本的重要人物,其名字更迭应当慎之又慎。--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47 (UTC)[回复]
我建议阁下用数据说话,而不是用事例说话。--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7:47 (UTC)[回复]
西班牙的“腓力”与“费利佩”也没有统一,目前前两位Charles的常用译名应该还是“查理”。——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8 (UTC)[回复]
你這種理論都提倡多少次了,現代人名是一回事,但英王「查理一世」及「查理二世」均是中文常用名稱,完全沒有理由移動。換成法王查理一世也不會翻譯成「夏爾一世」好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2 (UTC)[回复]
(-)反对:就算改为英文我都不会支持为了“统一”而强行将常用译名改掉。--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26 (UTC)[回复]
我甚至還反過來覺得Charles III應該稱作「查理三世」。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1 (UTC)[回复]
然而在中文的可靠来源中,查理三世基本上不指代查尔斯·菲利普·亚瑟·乔治。--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21 (UTC)[回复]
由此可見,一個人自己「覺得」怎樣怎樣並沒有甚麼用。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1月15日 (五) 14:21 (UTC)[回复]

关于西班牙国王费利佩的条目标题被移动到腓力

如今费利佩已经成为西班牙国王Felipe的常用译名,腓力一世 (卡斯蒂利亚)腓力二世 (西班牙)腓力三世 (西班牙)腓力四世 (西班牙)的条目标题近日突然被从费利佩改成腓力,很是不合适。腓力一世 (卡斯蒂利亚)腓力三世 (西班牙)腓力四世 (西班牙)以费利佩作为条目标题已经将近十年,不少翻译自外文的中文书籍,因为中文维基百科条目标题的影响,也在书中将此名翻译成费利佩,费利佩在中文中也遥遥领先于腓力,不知道是何故又移动回腓力?夏土贤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5:48 (UTC)[回复]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5:55 (UTC)[回复]
衷心地希望阁下尊重客观事实和命名常规的存在。--向史公哲曰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45 (UTC)[回复]
幾篇條目的移動日誌基本都是閣下或他人先前的傀儡帳號,其餘或有管理員誤會成分在內,姑且不評論;目前「腓力」還是西班牙歷史上王號的中文常用名稱(理同「腓特烈」),而且我也沒打算移動當今在位而有較多現代譯名的菲(費)利佩六世(理同「查爾斯三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7 (UTC)[回复]

应移除大量中国大陆行政区划条目内“通称<专名>”表述

中国大陆行政区划地名均由专名加通名构成,例如“北京市”,“北京”是专名、“市”是通名。《NC:地名》要求所有行政区划需以完整地名命名。目前有大量条目在完整地名(即标题词)后紧跟“通称<专名>”,如《北京市》条目紧跟“通称北京”、《广州市》条目紧跟“通称广州”,这种写法有下列问题:

  1. 只要专名不是一个字,绝大部分行政区划地名均可以省略通名[1](2024年11月15日 (五) 17:01 (UTC)补充:指平时书面语和口语用法,并非指条目首句“可以省略”)。故“北京市,又称北京”这是语文范畴的内容,而非百科内容。在应尽量减少冗余、任何非必要信息能不写就不写的首句,更显得毫无必要。
  2. “通称”的用词有原创研究问题。“通称”的含义是“通常叫作[2],“北京市”是否“通常叫作”“北京”,这并不一定,除非有研究统计过大量可靠来源中使用“北京”和“北京市”两词的频率比较。
  3. 《中国大百科全书》《辞海》《汉语大词典》《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等工具书,我截至目前从未在任何行政区划条目中看到过类似“<专名>+<通名>,通称/又称/简称<专名>”这类表述。(不考虑专名为一个字的地名。)

综上,我认为在这些行政区划条目中应移除这类写法,即如《北京市》,删去“通称北京”句,直接写成“北京市,简称京,……”即可。副知@Ericliu1912魔琴--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0 (UTC)[回复]

(+)支持--———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3 (UTC)[回复]
对可省略(=)中立。专名介绍和由来可以不放在首句。“通称xx”用法存在文献,标注民族自治区的通称较常见。“通常叫作北京”我不觉得需质疑,这个通常也未必需压倒性使用率,只要很常见就可以,对于是否要写持中立,如果认为那对读者是“不值一提”的常识,或者说没有因果的表通称类似信息不全、堆砌数据。--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9 (UTC)[回复]
对可省略中立”是什么意思,您是理解成条目首句了?我上面是说语文现象,不是说要在条目首句省略,条目的首句当然不可省略()“通称XX”用法存在文献不代表需要标注,就像“汉字”在文献中经常简称“字”(“这个字的写法是:……”),不代表《汉字》条目需要写成“汉字,通称字,……”,我认为只有有大量文献特别指出“北京市,通称/简称北京”时才需要这样写(例如“北京市,简称京”“山西省,简称晋”这是大量文献指出的,那当然可以乃至应该写)。“通称”后跟的称呼是要“常见”即可还是必须“最常见”,这我倒也不确定(涉及“通称”一词词义内涵的问题)。--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43 (UTC)[回复]
这些通称可能找到一些来源,不一定多,对通称是否要写在首句我持中立,对读者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常识、必要信息。--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56 (UTC)[回复]
这些通称可能找到一些来源[來源請求]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44 (UTC)[回复]
[23]通称广西。读秀里,有通称宁夏、通称新疆、通称西藏等。题外话,“通称乌市”与“简称乌市”都有一些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9:24 (UTC)[回复]
好像只有自治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12 (UTC)[回复]
似乎是的。对于历史渊源,可以章节或者如河南省那样在序言介绍,避免简单重复“通称xx”。--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10:34 (UTC)[回复]
像是什麼盟啊,X族自治州縣之類的應該如何處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回复]
这些似乎一般本身就没有这种原创研究内容,例如《兴安盟》,没有“通称兴安”的表述(如果有的话当然也是移除)。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这种,有“简称黔东南州”,这和我说的情况(列一遍省略通名的专名)不一样,我个人倾向也是不用写,但目前暂不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陆俭明.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 [M]. 5版.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9: 11. 978-7-301-30498-3. 书中出现的例子为省和县。
  2.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通称】. 现代汉语词典. 7版.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309. 2016. 

其他

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

扩展相关讨论

已引进:
CampaignEvents扩展已然引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路過看到這一擴充功能,因本站時常舉行編輯松,似乎可以引進來測試一下看看效果,不知諸位覺得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6日 (五) 02:05 (UTC)[回复]

(+)支持:顺便把扩展主页翻译到中文了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8月16日 (五) 09:37 (UTC)[回复]
個人不反對此等引入。不過,現階段如何運用該功能?就個人理解,本站編輯松的註冊大多利用維基上的頁面(如動員令)或 fountain(如亞洲月),似乎它略簡單的註冊功能(缺乏計分功能)未必適用本站?而它的邀請功能雖明顯有利編輯松的參與度,但現在仍測試中。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12 (UTC)[回复]
@SCP-2000所以正應該引進來試試操作,反正不適合就擱著不用,也無大礙。——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9日 (一) 14:02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2日 (一) 13:20 (UTC)結束:讨论用户就引進CampaignEvents擴充功能一事基本达成共识,进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3:20 (UTC)[回复]

问题不当本人想問一下,只有2人也算「達成共識」嗎?雖然7日之內無人加入,但是2人是不是太少了?(我還是新手,不太懂)--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的第1000次编辑! 2024年8月29日 (四) 04:46 (UTC)[回复]

公示通过,请求引入该扩展。––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26 (UTC)[回复]

已依部署手册向Phabricator提交——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日 (一) 18:18 (UTC)[回复]

扩展预计在10月2日UTC 13:00部署,即UTC+8 21:00。——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1:57 (UTC)[回复]

另提,欢迎各位前去本地化Campaign Events界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30日 (一) 22:18 (UTC)[回复]
扩展已部署——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日 (三) 22:20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活动组织者用户组相关讨论

已通过:
设立用户组之意见已获共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9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注意 部署后,中维将新增“活动组织者”用户组,允许发起CampaignEvents活动及活动注册,和向参与者发送电子邮件。该用户组将由管理员管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2:09 (UTC)[回复]

是否应该允许这一组自己移除自己的权限?这像是一种本站的惯例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12 (UTC)[回复]
完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43 (UTC)[回复]
 需要討論——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3:19 (UTC)[回复]
大概沒有問題,建議允許自行取消權限。話說,亦應考慮建立本地權限描述頁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17 (UTC)[回复]
@Ericliu1912 WP:用户权限级别WP:权限申请,和T:方针列表应作出更改,WP:活动组织者应被创建。有什么漏掉的吗——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7 (UTC)[回复]

摘要一下上方意见,部署后将同时创建用户组活动组织者(event-organizer)。

准予启用CampaignEvent活动注册 campaignevents-enable-registration,创建CampaignEvent活动 campaignevents-organize-events,和向注册者发送电子邮件 campaignevents-email-participants

该权限将由管理员管理,并在Wikipedia:权限申请处申请,权限拥有者也可自我移除权限。参见Meta:Event_organizersRegistration。望社群提出想法建议,谢谢。——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13:16 (UTC)[回复]

转交 转交至Phabricator——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7日 (二) 13:16 (UTC)[回复]
开发者说他们现在没这功能 囧rz……并建议先走不能自我移除权限的部署,后面再讨论自我除权。上方权限管理部分修改后将仅允许管理员管理权限,活动组织者暂时无法自我除权。属于由于技术原因进行事实修订,若无人反对就这样修订了
其实这点值得专门开个讨论串,因为像大量账户创建者巡查豁免者文件移动者IP封禁豁免者和授予者巡退员甚至管理员都可以移除自己账号的用户组,然而过滤器助理、仲裁委员会成员(组列表里已经有了)等等却不具备该功能,也许社群可以考虑统一用户组自我除权之权限。——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45 (UTC)[回复]
另一点是,刚才翻权限列表,发现可能与WP:活动参与者有着无意关联,不知是否应该修改event-organizer的译名?——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9日 (四) 01:51 (UTC)[回复]
有沒有想過直接整合兩個權限...--1233 T / C 2024年9月19日 (四) 17:17 (UTC)[回复]
兩者明顯有異吧?前者是「組織者」,後者則是「參與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2 (UTC)[回复]
我說的是大量帳號建立者...--1233 T / C 2024年9月22日 (日) 12:04 (UTC)[回复]
有道理,可留至未来讨论处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9日 (日) 22:54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这个新的组是某个扩展的附带设置,原来的“大量账号创建者”是一个原生的组,所以不适合合并 Stang 2024年10月13日 (日) 02:22 (UTC)[回复]
工单过去快两周……还没处理好……——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一并更新Mediawiki:Gadget-MarkRights.css的话,利用「策划活动」中的「策」一字如何?或者为「活动组织者」中的“组”?颜色可沿用类似用户组的蓝色。——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1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部署后相关讨论

已关闭:
后续琐碎事宜将于讨论页继续。——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希望提前申请该权限,以便测试,还有准备接下来的编辑松活动。权限申请页好像还没写就先在这申请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4日 (五) 19:35 (UTC)[回复]
🏳️先投降,方针还没写好。等到申请权限页等零零总总事情就绪后,我定会第一个提名魔琴老师。——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5日 (六) 03:14 (UTC)[回复]
讨论已在方针区创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6日 (日) 03:05 (UTC)[回复]
话说这个活动是只能在metawiki创建吗?我在本地没找到创建活动的入口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10月8日 (二) 02:44 (UTC)[回复]
书生君可参考mw:Help:Extension:CampaignEvents/Registration上的指引,不过好像只有活动组织者会有弹窗,其他人没有 囧rz……——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8日 (二) 11:09 (UTC)[回复]

我和@魔琴粗略测试了一下该扩展,目前发现有以下问题:

  1. (本地)创建页面时出现“命名空间侦测错误”提示
  2. (本地)Special:用户权限内用户组未翻译
  3. 本地化错误
    1. 部分文本未翻译
  4. 删除过活动的页面上无法重新创建活动

希望能实现这些功能:

  • 用户页大量信息发送
  • 贡献跟踪
  • 报名后指引
  • 用户筛选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6日 (六) 01:56 (UTC)[回复]

补充:
  • 3.2:设置活动起讫时间的界面完全不符合中文习惯( 1 10月 2024 00:00)
  • 5:参与者报名时自动跳出报名表单,这没有问题。但如果选择打开新页面报名(或者修改报名信息),保存后没有链接或者自动重定向回到Event页面,必须使用浏览器的后退功能。比较影响用户体验。
  • 贡献跟踪:这个功能大概是要配合Outreach的,这个活动链接Outreach后就能直接在Outreach查看报名用户的情况。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6日 (六) 07:51 (UTC)[回复]
另外,发送电子邮件的话,是由wiki@wikimedia.org的名义发出的,回复至邮件似乎为操作发送的的用户注册电子邮件?
发件人:Wikipedia <wiki@wikimedia.org>
回复:ZhaoFJx <我的注册邮箱地址>
收件人:所有勾选的收件人 <勾选收件人之电子邮箱>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9日 (二) 00:44 (UTC)[回复]
已在CampaignEvents讨论区反映。——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5日 (二) 14:44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為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檢討等事

近期又一管理人員解任投票,甫應用安全投票之新制,技術實務運作尚難稱熟稔;又逢顯著外來干涉及共識形成程序疑慮,遂致前所未有之困窘,亂象叢生、弊端頻出,社群矛盾對峙趨於激烈,此實無庸置疑。與此同時,定期審視更新管理人員任免制度,有助於人才新陳代謝,充實本站進階維護量能。時值仲裁委員會組織籌備停滯之際,「遠水難救近火」,故謹以此話題為首,先行就管理人員任免制度若干既存問題略作檢討,望社群踴躍發表意見。改革路程自不必操之過急,但求氣象有所更新爾。本人謹提出三個大問題,社群可撥冗予以回應,或自行提出其他值得專門討論之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安全投票問題

目前,本站之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制度。安全投票之匿名,優缺點一體兩面,優點在於得脫離現實外力束縛,保障自由表達意見,有助於完整呈現社群意志;缺點則在於幾無制衡極端之手段,如此次投票之若干附言,或因涉及與當事人之私人恩怨,極盡猥瑣下流之能事,對部分群體及特定個人之攻訐、人身攻擊及無理羞辱等暴言(本人不擬重述各種不堪入耳之文字於此,請自行閱讀相關內容),不僅早已背離解任投票本身形成有效共識之意旨,更遠遠超出社群應容忍之文明底限,而顯難以「可受公評」為藉口。此外,安全投票雖號稱得以防堵大規模公然拉票之威脅,惟迄今其效果不僅有待商榷,而社群因該制度高度封閉之特性,反而難以協助查核投票細節;如此次投票雖有嚴重擾亂之指控,但僅有少數電子郵件等書面證據,社群無法對比既有編輯貢獻,或額外確認許多可疑相關內容。又安全投票長期未能由本地社群完整掌握,須受制於全域社群等客觀限制;投票設定程序繁瑣冗長,更屢生不可抗力之技術問題,若與其他因素疊加,結果甚至可能損及管理人員任免案本身之公信力。安全投票本為預防若干外部勢力之現實威脅而設,此種威脅既已有消退跡象(與本站志趣不合之同志,多已分道揚鑣不復歸),加之以前述安全投票之弊端,雖難謂前述惡意影響蕩然無存(此處須特別強調仍不應低估危險),惟兩相權衡下,認為有酌加商榷該制度應用之必要,至少亦應有些許合理討論。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過往執行安全投票,就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不包含須迎合全域動態之技術安排等),有何應從速改善之處(如事前人事選定等籌備作業、事後點票及公告程序等)?
二、社群應是否繼續於管理人員申請及管理員解任投票採行安全投票?或研議若干指標,持續評估是否沿用,乃至於採取行動,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違反方針與指引之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就管理员解任而言,我个人觉得非常有必要返回公开讨论的机制。
1、安全投票所带来的「隐私」实际弊大于利,共识应当是一个持有不同意见的人互相尝试说服对方的过程,而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另外,安全投票对于外部影响有混淆的负面效果,如果有人平时没有编辑的突然在解任案上发表意见,则可能是被拉票。公开投票则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影响。
2、安全投票程序复杂,给志愿者带来不必要的工作
3、未发现公开讨论有哪些弊端,目前的恶意影响有利用信息不透明的嫌疑,因此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02:35 (UTC)[回复]
1、可自行控制之部分之后基金会可能允许直接在本地维基上举行安全投票,有关要求可以跟基金会提。
2、安全投票可以保证意见不受干扰,虽然WP:暴力威胁风险降低,但也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因此社群應繼續採行安全投票。
3、对于制裁投票過程可能出現违反CIV、PA等投票内容,应该可以宣告辱骂他人等违反方针的投票无效,相信很多人就不会发出违反方针的内容了。必要情况下也可以请求基金会协助,因为技术上还是能找到这个人的。
4、投票前就可以讨论并尝试达成共识,投票中也仍然可以在站内讨论,也可以回复他人意见。另外也建议公开投票人名单即可找出可能的影响。
--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34 (UTC)[回复]
有公开表达意见者遭受WP:骚扰的问题 - 如何证明安全投票减少骚扰,或公开投票骚扰现象会更多?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1:18 (UTC)[回复]
使用安全投票,骚扰者不知道你的态度,所以根本不会骚扰你,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你的意见和他一致还是相反。使用记名投票,骚扰者知道你的选择和他不同,自然可以骚扰你。你维现在也有邮件骚扰这种事。--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07 (UTC)[回复]
这个和安全投票防止暴力威胁的原理是差不多的。--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0 (UTC)[回复]
并不觉得这种未经证实的事情(你只是提供了「公开投票可能有更多骚扰行为」的解释,你并没有证明这实际上会发生)可以作为以投票代替讨论的理由。共识就应该以讨论来产生,安全投票只会导致原本愿意沟通的人更加两级分裂(参考此次解任案)而对于对方的合理观点不予理会。--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19日 (一) 13:17 (UTC)[回复]
附议。甚至之于管理员选举等重要议事事项也未尝不能恢复到公开投票的模式。--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06:31 (UTC)[回复]
@SheltonMartin:可否澄清一下此附议是指哪一个留言--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0日 (二) 12:58 (UTC)[回复]
您的。--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8月22日 (四) 02:37 (UTC)[回复]
(!)意見 虽然安全投票可以很好地隐藏发言人,并且在结束前无法得知意见,但这也催生了一些可从本次投票窥见的问题。A. 安全投票能保护投票人,可能会有人抱着找不到我的心态投票,导致一些公开投票不会出现的留言;B. 依WP:投票不能代替讨论,隐藏意见对共识的取得是致命的,无疑盲人摸象。就好比辩论双方只能写意见到白板上,裁判喊321同时亮牌子并直接打分。纵观RFA/AFD投票,经常会有人被他人说服后改票。
直接取消安全投票也可,但我也想了两种不成熟的折中方案,供社群参考,抛砖引玉:
先行投票是否启用SecurePoll
在依方针举行SecurePoll前,先请各位维基人对是否启用安全投票进行投票。投票完毕后,则按照结果正常执行程序。补充:也可考虑仅允许投票选择投票方式的用户参加正式投票,此举一可以避免群发讨论页信息,二可提前筛选用户。
安全投票之优势在于避免受他人威胁与保护自我隐私,如果上述二种诉求不强烈,大可采用更便捷的公开投票。缺点则会使过程冗长。
自愿隐藏投票者
与旧投票方式无异,但是用户可自行选择隐藏投票签名者。目前能想到的办法是请求监督隐藏编辑者用户名?
优点是便于划无效票,并及时知道他人意见以供参考。缺点则会增加监督工作量。——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不觉得两方案可行,第一方案在原本SecurePool之上更加浪费时间,而不一定就解决投票代替讨论这一问题。第二方案,首先技术层面上就很难做到,其次也阻止不了“写下歪曲事实或诽谤的意见就走人”这种情况(因为如果实际匿名,那监督员不应知道是谁留下意见,而如果监督员知道所谓匿名的意义也就消失了,与其把扰乱用户揪出来的责任交给监督员不如公开让社群看到是谁)--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07:19 (UTC)[回复]
所以直接取消掉安全投票转公开投票也挺好的,不过还是要看社群共识。对第二个方案我想补充一下,显然不符合事实的投票质询回复来来回回,自然可看出谁有理。而且可以考虑允许监督员作为受信任用户监票并记录,同时在争议情况下综合意见判断特定投票是否有效。——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4日 (六) 09:09 (UTC)[回复]
我有替代方案就是同时进行公开投票和安全投票,担心有安全风险或遭受暴力威胁骚扰报复的情况下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然后这些人使用安全投票,其他人使用公开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7:37 (UTC)[回复]
仍不能避免此制度遭濫用。另一個想法是恢復公開投票,但允許有必要者向第三方行政員(或管理員?)報備後使用未公開分身帳號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07:15 (UTC)[回复]
若那些留言严重到需要处理,社群完全可以请求基金会处理,而无需因噎废食。想想为什么基金会选举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运动宪章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UCoC使用安全投票?为什么en仲裁委员会使用安全投票?如果社群不打算彻底改革管理员任免,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那么就不应该对投票制度倒行逆施。--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6 (UTC)[回复]
某些純粹是道德低下的行為,如果換成公開投票,當事人不見得就敢如此在自己的簽名前面大放厥詞,就算堅持要發,至少也能公開為自己愚蠢的言論負責。我當然亦不會幻想這樣做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肯定能解決不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6日 (一) 15:36 (UTC)+1 [回复]
(!)意見:敝人在此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相關討論斗膽提出意見。首先個人仍然傾向採行「安全投票」,既然採行此方法的各種用戶投票偏好留言和外部干擾等相關影響難以預期,那麼即便恢復公開討論,也難保可杜絕此類影響,反倒留言的用戶須承擔更多所處地域和立場偏好所帶來的相關風險,而且如果採用公開的途徑檢視或「審視」是否有人趁此機會提出「不公道」或偏頗的留言,個人覺得似乎變成一種對用戶意願或意見偏好進行言論審查的作法,人們反倒因為有所忌憚而無法表達真實偏好,進一步而言,既要人們表達意願,又忌憚於讓人們自在發言或選擇,似有矛盾之處,個人擔心可能導致每個用戶的意見受到壓力終究無法在此時呈現;長久觀之,言論空間會否更為限縮呢?在表達個人真實偏好時,必須「先考慮提出具說服力或相當參考價值的觀點」才敢發言,此種前提會否加諸用戶自我審查的壓力呢?此種壓力是否必要?又或者使偏好表達更趨近於某種「立場正確」的形式?尤其在已經具備激烈爭端,或者就是要表達自身立場偏好的時刻,個人認為值得深思。
再說投票當下,用戶看不見其他人的留言和意見,投票後的結果,我認為也是眾人各自參考,不論是否滿意,既無法阻止人們從留言意見中尋求個人偏好的自我印證和反饋,也不具備顛覆或改變投票結果的影響力,各種留言反倒可能只是「偏好選擇的順勢表態」而已,我傾向認為他人既不須陳義過高,也不須全盤認可。反而對身處爭議的相關當事人而言,是否在此可能遭受他們認為「不公允評價」的過程中,受到不必要的惡意對待?社群是否提供當事人為自己發聲、澄清、闡明或如何自述的機會,以降低不必要的負面影響?個人認為或許在相關頁面中,投票結束後,可以提供當事人自我表達或社群協助點明顯然不妥當惡意留言的機會。
個人會認為,在不受拘束、自由表達的前提下,其實用戶發言的自我克制,可能是更值得被期待的。人們是否在意自身發言內容所抱持的心態和出發點,以及對他人的影響?無法一以概之或強求,但或許可以期許有些人會多一點考量,這有待時間驗證。因此,敝人的想法是,可以考慮增設一種象徵性的權限,名稱大致是「社群事務協調員」之類,定義為:「於平台活動和事務中可與其他用戶協作,於社群事務所表達言論和觀點對社群關注的公共命題具相當程度參考性,惟不具有其他顯明特殊、站務或社群事務權限。」而現正規劃的「仲裁委員會」往後(比如此次選舉以後)或可參酌此權限,甚至採機動編組,應實際案件需求組成。「社群事務協調員」的用戶參選資格不高於「仲裁委員會」,投票資格依現行規定,「社群事務協調員」內容大致如下:
1.所有社群成員互相投票,形式可參照先前的「全域社群事務協調員」(好像是這個名稱),但更為簡化,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對他人發問或應答他人問題。每年一選,員額可以「社群當下具投票資格用戶的1%」之類訂定(比如3000人取30名、3500人取35名等),換言之在第一次選完後,往後每年隨社群用戶人數增加按比例新增增補員額。
2.持權狀態同於其他站務權限,而除權條件為自行卸任除權、辭職、不活躍(一樣不活動半年),或經客棧討論達共識除權。
3.選出的協調員名單,為「仲裁委員會編組候選名單」,仲裁員名額和組成型態可依往後編組組成前所獲共識,或者按照現行共識也行,也就是往後可能機動調整當下的實際編制之類。
4.具管理員資格的用戶為協調員當然當選人員,可不列入協調員候選名單;其他用戶依所獲票數高低依序入選。
5.當(第一次或往後)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後,仲裁員編組有效期限可依現行共識,或於案件結束後解散。
6.往後增補的協調員所獲票數,列入既有的協調員當選名單排序。
7.下一次仲裁委員會編組成立前,可從既有協調員名單中參照用戶得票數高低,直接在徵詢當事人意願後,列入委員會編組或候選名單,往後的歷任仲裁委員會編組組成依此類推。隨著舊有協調員是否有意願、逐漸淡出、不活躍或不適任,自然可依名單往後逐名參考或徵詢「仲裁委員會」人選。
8.自然情形下,名單所列協調員可能逐漸增加。
個人傾向所有曾經或現在在此社群活動的用戶,其編輯等活動可得到或許某種相對持平的階段性評價,也或許可以某種程度降低「仲裁委員會」會否因「可能具備太大影響力」引起用戶間的忌憚,畢竟如果此機制的成形和實現成為「另一個具特殊效果爭執標的的開端」,對社群相關當事人和往後用戶產生其他各種影響,美意不盡完整呈現就比較可惜了。個人意見,稍顯冗胖,供參。--Kriz Ju留言2024年9月4日 (三) 17:00 (UTC)[回复]
@Kriz Ju: 我仔细读完你的留言,我只能说我没看到你对于安全投票相对于公开投票的好处说出了个所以然。如果你想回复我这里的话我希望你能够提供一个完备点的逻辑(因为X,所以Y,所以安全投票比公开投票好)
对于为什么我个人认为公开投票会好,我上面已经写下了我自己的理由,其中主要有提到秘密投票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公开投票让社群更能够找出可能[拉票]影响安全投票程序复杂不认为站内投票会加强恶意影响等论点。
那你这里有提到对于公开投票下言论空间会否更为限缩这一论点我想回应的是:不应假设「言论自由」就是好的。从公开投票和秘密投票的留言对比之下可以看到,秘密投票下留言更多存在不尊重其他编者、不文明、嘲讽、阴阳怪气的行为。我姑且认为这是因为秘密投票导致无法查询到发言人,所以大家可以畅所欲言,展现出人性丑陋的一面,但这就是好的吗?维基百科是什么地方?是大家合作写百科全书的地方。而畅所欲言的「言论自由」有助于编者合作吗?有助于社群风气吗?我认为没有。为什么维基百科需要有文明方针,限制「言论自由」?因为维基百科不是能够接纳任何人的地方。对于那些一直不尊重其他编者,颠倒事实的人,我们有必要请他离开我们社群。所以: 在表达个人真实偏好时,必须“先考虑提出具说服力或相当参考价值的观点”才敢发言,此种前提会否加诸用户自我审查的压力呢 - 我认为此压力是好的。对社群风气有正面影响。
对于你想推行的事务协调员我自己只能看完觉得太麻烦。而且对于你所在的讨论串公开讨论和秘密投票的讨论无关。--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6日 (五) 15:18 (UTC)[回复]
對此命題,我不確定與0xDeadbeef閣下切入的視角是否全然一致。個人認為,雖然乍看是如您所說言論自由的相關命題,這肯定沒錯;而就個人所見以及隨後的衍生觀點,這是個小有複雜的命題,我認為這涉及幾個面向,是包括言論自由與規管、人身安全、公眾言論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社群行為與文化、社群爭端和價值衝突、授權信任的基礎以及可能的社群永續經營等面向構成的系統性命題。恕敝人暫無才學和心力一一對以上項目細論並提供確切的科學客觀理據。退一步而言,是否公開投票、利弊如何、留言標準守則等事宜,端視眾人意見,比較簡便的辦法或許也可以在發言頁面加註個比如「請注意文明發言和社群守則」之類的警語即可(不論該頁面是否在第一時間公開),而且技術上應該也可以找到留言的使用者(必要性姑且不論)。至於您關切的焦點,個人在上方也已經提出看法乃至針對問題的具體作為,也純粹對於以上涉及命題面向提出發想,無意企圖證明什麼,這也並非一般自然科學命題,更多時候我認為是一種綜合性的選擇評估,當然也是隨人好惡參看,所以是否符合您的論證模式和喜好,就恕敝人由人隨意看看、隨喜心證了。感謝撥冗。--Kriz Ju留言2024年9月8日 (日) 12:23 (UTC)[回复]
技术上应该也可以找到留言的用户 你是指安全投票?据我所知,安全投票完全匿名,无法从留言找到用户,于是才会有人身攻击等乱象。
我并非要将此作为多么严肃的命题来探讨,我知道里面包含很多不同元素,但我仅仅认为你所提出的理由不完整足以说明为何RFDA应当需要保留安全投票而已,不过既然你也不愿意继续讨论具体理由,那就罢了。--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1 (UTC)[回复]
我沒什麼意見,理據確實不足,閣下喜歡用什麼投票就看眾人意見,謝謝。另外,若有冒犯,請各位高抬貴手。--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6:52 (UTC)[回复]
閣下所言“未公開身分帳號”,或者編輯次數不達標帳號,若沒資格進行管理員存廢之安全投票,那麼該用戶能自行投票嗎?投票用戶不是系統篩選出的符合資質之用戶而後發出的邀請通知嗎?所以我不明白不符合投票的人如何能進行安全投票,此事如果可能,當不會現在才存在和發生。
  • 另外,安全投票既然是之前的既定存在,必是前人多年經驗和智慧之結晶,也是經過審慎討論的。實行多年,現在為何就不合理了?當初都知道有公開投票,為何搞出安全投票,必是因為要解決出現的問題和隱患,那麼現在這些問題就不存在了嗎?正如已經有人提到的那樣,說白了,管理員是人,或許發生官官相護、與某交情相投之類事,即便投票人有百分之一二可能招致報復類對待,也是應該考量的,這是民主制度人性化思維方式。我記得,在安全投票之前,對於該管理員的爭議討論是有很充分的雙方意見交流展示的,關心社群的人想必大多都知道,罷免相關管理員的呼聲也並非這一次。以此次事件為例,主要提議罷免的用戶,之所以提出罷免,實在是相關管理員在多次爭議溝通後不能改進並且讓提議者看不到誠意,嚴重挫傷了社群的積極性。那麼,在此種長期無法溝通解決的磋磨下,就剩下一個公投了結。不可迴避,如若一個管理員在位時剛愎自用盛氣凌人甚至歧視弱小,他必然是覺得有同夥撐腰而勢大不可動搖,大多數反感之人考慮自身得失恐怕只得沈默,而安全投票恰恰給予了沈默多數一個機會。社群的真實聲音才得以釋放,這對於管理員和管理層是個提醒。靠疑心拉票來質疑安全投票的結果並無意義和根據,如果存在此類事,公開投票就不存在了嘛?
  • 還記得約三年前曾在社群裡很活躍的一群人,動輒就琢磨更改規則的某些人,有朝一日在維基上層高管整治後暴露了很多問題。過去我們小編只能心中懷疑而沒根據批評的事,都成了真。那些人被清理出去了,維基平靜了一段時間。少了些中共的水軍就少了破壞性導致的消耗戰。那時候,如果社群能正常實施罷免之權力,及時限制不合格之人的權限,那麼就不會發生大面積清退的事情,也不會有人被誤打。當時也有人遺憾,覺得應該有個機制給予一些人機會。須知天理循環,蔑視別人機會,以狹隘之心對待社群用戶之管理者,必遭反噬。與其想改變安全投票之規則,不如加強管理人員的測評機制,在一定時間內打分,幾次分數不高,就降級或解職。因為有降級的過程,對上進者是個提醒,也是改正之機會。因為現實世界不在一個水平面,中國大陸與世界民主制度為敵,大陸網絡封鎖,而翻牆出來的管理人員本身的安全性以及對他人的安全性都與其他自由國度不同,為保障社群真實的聲音,對管理者經常進行群眾測評,德賢之人上,狹隘之人下,這才能讓維基百科不離初心。--Nice-walker留言2024年9月30日 (一) 20:46 (UTC)[回复]
我同意阁下的提议,但是无论用什么方式隐藏投票人的用户名都应该不会立即生效(监督员不可能在有人投票后立即隐藏他的用户名)--Wikipedia_Creeper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8:03 (UTC)[回复]
似乎有人提出匿名投票能够自由表达意见,那么能否在投票期以前用SP或者其他途径匿名征集意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9日 (一) 01:39 (UTC)[回复]
這讓我想到應開放亮票(可自由選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我个人没法想象有哪些只能匿名投票表达的意见而公开投票无法表达的。有例子吗?
还是说,有人会因为无法匿名就无法表达意见,那我很好奇这样的人是出于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因为投票程序本身,还是此人的个人因素?--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3日 (五) 09:23 (UTC)[回复]
这种例子恐怕不少,只是投票意见的正当性在匿名后更难审视,但意见也会更大胆。想到一种极端情况,交互禁制是否会干涉投票意见与程序,您觉得那些当事人有哪些权利。--YFdyh000留言2024年9月13日 (五) 15:18 (UTC)[回复]
出处是Wikipedia talk:申请成为管理人员#c-Temp3600-20240323034300-SunAfterRain-20240331114100[錨點失效],和记忆中的有点偏差。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4日 (二) 02:18 (UTC)[回复]

对于离任转为公开讨论已公示,见下方。关于RFA是否应该回到公开讨论,个人认为须继续讨论,比如是否在管理员选举流程下附加自由提名公开讨论流程(英维目前在尝试的做法)或是直接废除以安全投票来管理员选举这一流程,完全回到过去的公开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考慮到WP:IBAN,或許可以先采亮票,如有問題再采安全投票也行--Mykola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6:49 (UTC)[回复]
個人確實無意見,以最適當形式即可。--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9 (UTC)[回复]
恐怕目前首要折衷辦法確實還是亮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RFDA转为公开讨论

不通過
暫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1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以上讨论已对管理员解任投票回到公开讨论取得共识,且讨论已达30日,现以WP:7DAYS为此变动公示。

维基百科:管理员的离任

現行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开始进行安全投票的准备程序。同时,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安全投票开启后,应至少持续二週。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投票人需在留言框按照指定格式投票并给出理由。投票期间,投票者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截止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监票: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 計票和评估:在投票時間結束后,由监票者計算出得票比率。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提議條文

解任程序

[..]

  • 准备:在联署通过后,被解任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解任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被解任人(或他许可的其他用户)可以整理答辩内容,并置于解任理由之下,这些内容不被折叠。如果被解任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過仍可以继续發表意見。
  • 投票:答辩期过后,进入投票程序。投票期为14天,符合人事任免投票資格者(不包括被解任人)可以投支持票(同意解任)或反对票(反对解任),也可以在讨论区发表意见,无论支持票还是反对票,投票人需给出理由。联署人自动计为支持解任,但仍可以在投票期间改变意向。投票者可以在投票期间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其态度按投票期结束时为准。重复投票和傀儡投票将被视为无效票。
  • 計票和评估:有效表決的最低總有效票數為25票。如總有效票數低於25票,則不論結果如何,均視為解任案不通過。若總有效票數達至少25票,且支持解任票數多於一半者,則投票通過。惟懷疑投票結果被作弊或其它不恰當行為嚴重影響,可由行政員討論決定該次投票是否有效。
    • 解除权限:投票结果为解任时,則由行政员除權或将社群的共识提报给元维基,申请解除该管理人员的权限。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1:04 (UTC)結束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 暫停公示:用户请求暂停公示以便讨论——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0日 (五) 00:27 (UTC)[回复]

假設騷擾及拉票的情形出現(e.g. Mys 721tx 第一次 RFDA),那社群應如何在沒有安全投票的情況下應對?當然,幸運地當時有管理員願意封禁,但不幸地情況無法控制又如何處理?再者,既然可預見仲裁委員會將於不久的未來成立,或許會否交由他們決定需否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安全投票?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8日 (三) 11:39 (UTC)[回复]
该怎么应对就怎么应对啊。这个讨论与投票是否公开好像没有太大的联系,请问转为开放投票会造成更大的骚扰/拉票影响吗?(公开的拉票影响大家都能看到,相对来说能处理,而不公开投票则是有站外影响可能无法处理的考虑)另外上方「其他意见」章节已有讨论仲委会是否应有主持投票事宜的权力,但是估计共识认定仲委会没有这个权力。--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8 (UTC)[回复]
的確,公開投票不會造成「更大的騷擾/拉票影響」,但用戶因擔憂騷擾而不願投票的問題又如何解決?現在安全投票可確保用戶不受站內外騷擾影響,自由地發表意見,但往後改為公開投票時該怎樣做?站內外騷擾及干擾投票的現象即使 OA2021 前後以至 WMLO 被封禁後仍然存在(當時 rfda 改為安全投票某程度上亦因為這樣),個人不見得社群現在存在足夠能力解決此根深柢固的問題,至於仲裁委仍未成立,他們能否解決仍為言之尚早。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5:28 (UTC)[回复]
有道理,那么确实需要更多讨论。我现在在手机端,如果有人方便的话帮忙撤下公示继续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23:16 (UTC)[回复]
「不公開投票則是有站外影響可能無法處理的考慮」,公開投票也是會有同樣的問題啊(比如以往尚未引入安全投票的RFA/RFDA)。當年引入安全投票也是因為有些人認為可以減輕站外影響的問題,因為站外有意影響投票的勢力更能夠藉由公開投票去「確保」各個特定用戶是否真去照他們的動員投下了「支持」或「反對」。以往此類案例並不少見,甚至也有過用戶反應因為其公開投票時的表態不合某站外人士的心意,被施壓威脅而划票改票的情形出現。具體案例我就不說了,為了保障相關人士的隱私和安全,但相信經歷過當年情況的很多社群成員會知道我所指為何事。-Peacearth留言2024年9月19日 (四) 16:39 (UTC)[回复]
(?)疑問:Mys_721tx的RfDA是否需要重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0 (UTC)[回复]
与这个讨论串关系不是很大,可以单独开一个章节讨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1:49 (UTC)[回复]
如果社群认为Mys解任案反映了RfDA有问题,那么明显Mys解任案是有问题的。有问题就应该重审。所以和本讨论串应该是相关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1 (UTC)[回复]
是否应就此事咨询WMF T&S?--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18日 (三) 13:10 (UTC)[回复]
当初社群以OA2021为由为RFA使用安全投票,又后来决定RFDA也同样使用安全投票,而这些决议只有OA2021是与T&S相关,后面两个据我看来好像都是社群自己推行,所以个人也不认为这个提案需要咨询。如果认为有需要,还请哪位愿意的去通知一下吧。--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8日 (三) 14:24 (UTC)[回复]
已咨询基金会意见,不过应当不影响提案的讨论。--在下荷花请多指教欢迎签到2024年9月20日 (五) 03:06 (UTC)[回复]
建议同时进行安全投票和公开投票,希望安全投票的人可以登记为安全投票投票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2 (UTC)[回复]
另外既然RFDA被一些人认为不能使用安全投票,那么RFA是否也应该讨论是否继续使用安全投票?--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4 (UTC)[回复]
技术性(-)反对,应该等通告发完至少一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0 (UTC)[回复]
我對於RFDA廢除SecurePoll持保留態度。Sanmosa Miyamoto Miyoko 2024年9月21日 (六) 23:25 (UTC)[回复]
(-)反对废除安全投票,废除安全投票会导致骚扰问题等担忧。且很难解释为什么RFA要安全投票,RFDA就不需要安全投票。WMF的选举都是安全投票也说明了安全投票的一些优势。--AnnaBeiyan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3:59 (UTC)[回复]
我在站外看到有人對Mys被罷免很不滿,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04:05 (UTC)[回复]
本人雖支持恢復公開投票,卻亦認為相關共識未至充足。茲事體大,本不應如此隨意。本人尤其注意到有關仲裁委員會之討論及此話題,均有推進公示操之過急之現象,是否對社群有益,恐須特加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8 (UTC)[回复]
这是在说我吗?--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24日 (二) 12:11 (UTC)[回复]
其实投票之前就可以讨论尝试互相说服对方,投票只是最终表决,安全投票和普通投票没有什么差异。如果认为安全投票影响讨论,不如取消投票,改成无限期讨论。--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7日 (五) 00:17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若RfDA转为公开讨论,Mys_721tx第二次解任案是否应宣布无效重新投票

不通過
顯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4日 (一) 06:3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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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声明:本次RfDA未投票。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19日 (四) 21:05 (UTC)[回复]

赞成,且该解任案是RFDA投票中唯一使用安全投票的。——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14:12 (UTC)[回复]
(?)疑問:如果认为使用安全投票是错误的因此任免案无效,那么使用安全投票的RFA是否有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22日 (日) 11:39 (UTC)[回复]
明显目前为止的安全RfA没有如此案一样有若干附言,或因涉及与当事人之私人恩怨,极尽猥琐下流之能事,对部分群体及特定个人之攻讦、人身攻击及无理羞辱等暴言;解任投票中,无法回复他人意见导致事实查核无法有效反驳所带来的危害远比管理员选举来得大。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9 (UTC)[回复]
安全rfa也有不文明的留言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3:13 (UTC)[回复]
開玩笑呢,有誰想讓mys繼續當管理員,明說就好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1:51 (UTC)[回复]
「法不溯及既往」,社群彰顯意志,固然其間程序及執行問題頗多,仍不宜隨意否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2日 (日) 13:05 (UTC)[回复]
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9月22日 (日) 13:10 (UTC)[回复]
(!)意見會檢討就是因為要把實際執行過程發現有缺失的部分做檢討並予以改善,如果宣布解任投票無效,那去年10月的投票是否也要無效計算?畢竟Wikipedia:徵求意見/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就是去年選舉結束時的產物。與其在弄一次RFDA,還不如看現在或明年4月管理員選舉,當事人是否願意參選管理員一職。Lily135留言2024年9月22日 (日) 15:16 (UTC)[回复]
已經過完整討論和投票,敝人認為似乎不宜也不須再持續進行上一次效果的探究。若總如此,將反覆混亂。--Kriz Ju留言2024年10月5日 (六) 17: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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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管理權限爭議之過渡仲裁措施

此次投票,一大理據涉及管理權限特定爭議。此種複雜之爭議,本應考慮由具公信及專業之第三方維基人組織仲裁,詳加審核相關操作及證據,並經深入思索提出報告供參為宜。「管理員的離任方針」亦明確強調,解任投票屬最終手段,當有十足充分之考量而行之;若能藉由仲裁措施或處分有效釐清雙方權責過失,並藉由溝通有效緩和爭議、化解雙方分歧,最終往往毋須訴諸解任。惟本地現有制度,尚未提供前述第三方仲裁措施之基礎;如管理員布告板,向來無力處理特別嚴重之爭端,而此次投票縱有若干管理員等社群成員就解任理據獨立從事查證,惟其受時間、人力等客觀限制,亦難稱臻至完善,且未能獲社群正式背書,效力恐有所折扣。近年來本站籌設仲裁委員會,固有就此問題予以釜底抽薪之可能,惟社群現階段仍在討論組織及人事細節,望其短時間內付諸運轉、乃至於樹立適當權威,自是天方夜譚。值此一過渡之際,實有賴社群即時研議臨時仲裁措施,以處理涉及管理權限之爭議。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對於現有個別管理員難以處理龐大管理權限爭議之情況(如管理員布告板各子布告板等),有何協助應對之可能方案?
二、社群現階段於嚴重權限爭議及解任投票「決戰」夾縫間,是否可能留有任何緩衝之選擇?如比照相關權限方針,引進停權警惕機制?甚或搭配獨立第三方調查制度,由行政員、管理員或其他有能社群成員聯席組織,以停權當事人之臨時處分,換取些許餘裕,得為有限期而妥當之調查報告,而免於驟然躍進解任投票之地步?
註:有關仲裁委員會之組織細節,請繼續踴躍參與上方相關段落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任期問題

有关任期问题的条文已修改;有关明确临时管理员是否需要回答“三个问题”的提案已被撤回,关闭此处讨论。如有其他需要展开的请随意重新打开讨论。 Stang 2024年9月21日 (六) 06: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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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晚近引進「臨時」管理員機制,為尚待爭取社群充分信任者提供有限期權限以為鍛鍊。惟「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方針」指出:「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對於所謂「投票確認」之細節語焉不詳,尤未有聲明此種「臨時」之有限效期是否得以連續申請無條件延長(形同「任期無限」),此於本年新一輪管理人員申請前當有所解決,方得迴避無謂混亂。謹嘗試提出問題如下:

一、社群是否應保留「臨時」管理員機制?抑或取消之,或再研議其他制度以為替代?
二、社群是否應就「臨時」管理員之任期有所限制?如限定任一期或連任特定次數以後,次輪(下輪)申請累積信任須達到正式通過門檻,否則即應收回「臨時」權限,越次輪(下下輪)始得重行申請?或改為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直至正式通過為止?
註:特副知目前本站唯一「臨時」管理員@ATannedBurger。——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臨時管理員機制既然是提供給還沒取得社群充分信任的人爭取社群信任,那麼臨時管理員就應該把握時間讓大家認可他,加上臨時管理員權限與一般管理員無異,代表臨時管理員在下一次申請前能充分表現,若是經過一次任期仍無法取得社群足夠的信任,那或許就是暫時還不適任,因此我認為臨時管理員在次輪申請時需至少達到正式通過門檻,若無法達到則應收回臨時權限,下下輪才能再申請。--PC 2024年8月18日 (日) 20:36 (UTC)[回复]
我認為臨時管理員機制多少還是有些必要性。不論是因為當前社群對永久管理員門檻的下調程度有限,又或者是在實務上能幫助社群多認識和了解新管理員處理事務的方式,貿然取消當前制度的話很可能導致經常被詬病的管理員難產問題再次重現。
第二個問題的話大致上同PC君的觀點。考量到臨時管理員的當選區間(65% ~ 75%)並沒有很大,逐步提高次一任期之通過門檻究竟是需要離上次當選差多少百分比(換句話說,多少的提升才無法用誤差範圍/臨界值來解釋),為了避免此類爭議,我覺得倒不如選擇較為乾脆的處理方式會比較洽當。--)dt 2024年8月18日 (日) 20:52 (UTC)[回复]
1、若现在取消临时管理员,那么这个试验期太短,无法评判临时管理员制度效果,因此建议目前保留。
2、大致认同PC意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19日 (一) 03:40 (UTC)[回复]

总结一下讨论。讨论用户基本就临时管理员在第二次申请权限时须达到正式管理员标准才可保留权限一事基本达成一致。根据目前共识,个人提议在申请成为管理人员方针条文中修改以下内容:

現行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經社群投票確認,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提議條文

行政員須按投票中有效的支持票佔總有效票的比例(支持率)判定管理人員申請是否獲得通過。支持率達75%者,將獲授予申請之權限(但根据全域用户查核监督方针,用户查核员和监督员需要25票支持才能当选)。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臨時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才能繼續保留權限。

--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10:27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9日 (一) 13:19 (UTC)結束:无人对该方案有质疑,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2日 (一) 13:19 (UTC)[回复]

公示通过,已修改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9日 (一) 14:42 (UTC)[回复]
给意见超过公示期了,但是咱还是写一点吧:提案人的更改给条文造成了一些不清晰的内容,咱认为应该将“保留权限”明确为“转为正式管理员”,类似于但需在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並在投票中的支持率達75%来转为正式权限,否则将被移除临时权限。@人间百态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人间百态Stang寫成「而管理員申請支持率達65%、但不足75%者,亦得獲授予為期六個月的『臨時權限』。此種權限與一般不限期權限無異,但應於任期結束前重新申請成為管理員,且申請支持率達75%,才能保留並取得不限期權限;否則權限將予取消,必須待下次再行申請。」如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6 (UTC)[回复]
惊人的好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8 (UTC)[回复]
不反对。--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9月11日 (三) 13:30 (UTC)[回复]
因為實際意思沒變,再等幾天無異議我就直接改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17: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请问将被移除临时权限是指投票后立即结束还是等到期日?(如果是前者,就会不满6个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14 (UTC)[回复]
争议已解决,是到期日后除权。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43 (UTC)[回复]

还有关于临时管理员回答三条问题的问题,虽然询问各个使用者后得出的结果是可选答,但在WP:RFA中没有列明。为了在日后的讨论中避免矛盾,便在此发起公示。

現行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提議條文
  • 管理員被提名者或自薦者須回答三個基本問題,這些問題是: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分?有的話,為什麼?
    3. 您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您認為其他用户造成您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临时管理员可选择不回答以上问题。临时管理员可选择直接使用上次申请的答案。

公示7日,2024年9月25日 (三) 10:38 (UTC)結束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0:38 (UTC)[回复]

(-)反对:權限「臨時」與否,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1 (UTC)[回复]
@Ericliu1912 这样好了些没?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4 (UTC)[回复]
如此瑣碎之事,其實不用寫進指引。就如從前極少會問多次申請者是否可沿用上次申請答案一般。——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8日 (三) 11:06 (UTC)[回复]
@Ericliu1912 本人决定撤回更改。请问阁下为什么认为「不應影響管理員必答問題回覆與否之基本要求」?普通管理员必须回答问题才可申请,而临时管理员再申请则可选答,这样的逻辑非常清晰。对于临时管理员而言,回答问题的确并非基本需求。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4 (UTC)[回复]
不認為如此。反而鑑於「臨時」權限設定一大初衷——即給予社群觀察當事人表現機會——渠甚更有必要回答基本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07 (UTC)[回复]
@Ericliu1912 怎么之前你还扬言道“大不了抄上次的”,现在又说“更有必要回答基本问题”?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0日 (五) 10:26 (UTC)[回复]
「大不了」是兜底,要不要重複回答問題是當事人的自由。這顯然不代表本人對當事人期望有如此低,兩者不可一概而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30 (UTC)[回复]
@CopperSulfate 可以到此发表意见。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19日 (四) 09:03 (UTC)[回复]
(+)傾向支持:個人認為臨時管理員申請續任(轉正?)可選擇不回答三個基本問題,甚至多次申請者在後續的申請中我也覺得可以不必每次都回答,首次申請必答就好。--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9月20日 (五) 23:17 (UTC)[回复]
鉴于ATannedBurger认为需要重答,本人决定撤销提案。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9月21日 (六) 06: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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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以投票决定结果

不通過
暫未有共識之提議。——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2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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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与前次RFC相同。在维基百科的权限得失上用投票得结果不过是拙劣的cosplay。既然这么喜欢互煮,建议改成就某人是否能担任管理员一题不设时间限制辩论至得出共识为止。——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8月21日 (三) 08:36 (UTC)[回复]

所謂「投票」是有必要的,因為以社群規模永遠不可能純經討論得出共識,最後還是會變成「類似投票」(!vote)。其實管理人員申請及解任投票理論上一直都是「類似投票」;個人反而覺得「解任投票」目前看來很有必要降低純「投票」的成份(儘管社群整體意見仍占有極高比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2日 (四) 13:53 (UTC)[回复]
有何差异,为何RFA如此特别,应该继续“类似投票”,无需降低“纯投票”成分?--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6日 (一) 07:58 (UTC)[回复]
沒辦法透過純討論得出共識那也沒關西阿,就是以後沒管理員可以上任而已,這沒什麼啦。--~~Sid~~ 2024年8月30日 (五) 12:06 (UTC)[回复]
不用投票決定結果,難道以反對罷免的那幾個人決定結果?--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5 (UTC)[回复]
(!)意見:那估计会无限循环了。--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9月24日 (二) 02:3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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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A和RFDA是否要求提供理由

最近有些人认为应该废除RFDA要求提供理由:

  • 要求提供理由如同DYKC要求必须写废话
  • 判断理由是否有效造成点票困扰
  • 要求提供理由引發很多問題

也有人认为:

  • 要求提供理由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

提请社群讨论,如果要求提供理由没有意义,而且弊大于利,是否应该废除。如果要求提供理由利大于弊,對共識判斷相當有幫助,是否应该也要求RFA必须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24日 (六) 18:05 (UTC)[回复]

這可能與安全投票問題掛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2 (UTC)[回复]
虽然有点关系,但不挂钩。公开投票一样可以要求必须提供理由,或不用提供理由。--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9月19日 (四) 12:55 (UTC)[回复]
(&)建議:若已有用户提供明确的理由,在该用户之后投票,且意见与前面用户相同的用户可以使用{{同上}}等模板。--WiiUf ——青龍出世,傲視蒼穹 2024年9月21日 (六) 14:07 (UTC)[回复]

有关公开投票人列表的问题

在先前多场使用安全投票的管理人员选举之中,都依照既有共识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隐藏,使列表只能由监票人员查看。然而,在最近的一次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之中,监票人对投票人列表进行了公开。个人理解这是出于对解任投票的一些“不透明”的批评的举措,但咱也希望这可以正式的定下来,关于使用安全投票的投票中,什么时候应公开投票人列表,什么时候不应公开。

  • 在管理人员上任投票中?
  • 在管理人员解任投票中?
  • (上方讨论区进行的)在仲裁委员会委员选举投票中?

谢谢。 Stang 2024年9月11日 (三) 02:54 (UTC)[回复]

(!)意見:個人斗膽結合相關討論綜合表達,認為各式投票結束後,投票人列表原則上應於選舉結束後公開,若具備明確重大事由,可視情況特例不公開;畢竟投票這個行為本身並未透露當事人意向為何,若該行為本身對當事人已造成任何心理負擔,建議當事人斟酌考量是否參與投票。至於是否在投票時提供投票意見,個人認為相關意見主要是在投票結果爭議極大或臨界判斷時所用,介面上應具備該欄位供用戶填答較佳,至於用戶是否必須填答才能投票?目前個人傾向上任投票可選填,解任投票則必須填具。
至於相關爭議個人認為仍回歸信任度問題,不論是投票用戶對投票制度或是觀者對其他投票用戶的信任感,但這又往往不離個人的主觀評價;尤其以仲裁委員制度而言,如果往後確實具備某種決定性的效果或權限,對照上次的罷免投票,應如何評估異同或當中部分疑慮?歷來此類討論最大爭點在於社群認為應該「數人頭」抑或「講共識」?長期以來論者各有利弊衡量和偏好,在此或可不論。然而重點在於,人們是否真能在更大規模的投票中,純以就事論事、各提理據的公開爭論和投票中有所共識呢?如果得到的投票結果就是共識,今日自也無須爭議,重點可能還是在於「安全投票」的目的為何?以及為何全世界的大規模投票都可說是「安全投票」?個人認為關鍵有兩個:一個在於投票或選舉過程中人們的任何爭論、命題、理據或偏好,在投票結果出爐前,都難以論斷「前因」和「後果」是否具備得以直接、必然預測的因果關係;其次在於安全投票最大限度保障人們的表意自由,個人認為後者最為重要且關鍵。然而,考量中文社群的地域複雜性,又是否適合單純數票數呢?即便試圖公開討論,某些用戶在不具備客觀理據的前提下,是否就不得表達特定意向偏好?而公開投票是否又如何判定該票是否有效?如此思索必然又陷入無止盡的取捨循環。若折衷由行政員裁定,也必然有站友質疑其認定標準等。既無絕對的方案,可能需要釐清相關制度之所以存在所欲彰顯價值目標和實務考量取捨的先後標準。在此敝人嘗試提出幾個個人關注點:
1.仲裁委員是否可能被罷免?若可能,條件大致為何?個人認為這個問題的結果可能直接影響該制度運行,以及用戶目前對此制度之初步評價。
2.以當前管理員罷免制度而言,和選任管理員的投票方式和介面是否有明顯差異?個人傾向認為罷免管理員應更嚴謹審慎,原因有二:首先罷免投票是剝奪持權用戶的既有權利,當事人既已獲權,社群欲以「群體意向表達的制度」推翻先前選舉的社群意向表達結果,並藉此剝奪當事人權利,自然需要證明持權者是否因其持權而對社群的他人或事務造成何種程度的明顯傷害或錯誤,獲得證明方可決定如何處理甚而除權,因此對於罷免制度的嚴謹公開討論,應該是合情合理。
反過來必有人疑問「選任管理員難道不需如此嚴謹嗎?」持平而論,某人當選管理員獲得授權,並未因此直接影響或剝奪何人權益,或是直接造成何種傷害(對當選者看不順眼不在考量範圍內,若討論到代表性問題那這個話題可能就很難繼續了(笑)),當事人當選前乃至當選當下,是否濫權或因「坐大」而對其他用戶如何打擊,亦需時間證明,況且管理員人數不限、也有其他持權用戶同時持權,自然沒有「佔了誰的缺不幹活」之類的事(過往有此一說),所以在授權前需要討論審視,自屬合理;然而「剝奪他人權限」如前所述,需要公開審視的程度涉及對前一次社群意向表達和當事人的直接否定。個人認為,參與罷免投票的用戶更應填具適當的「不適任」理由,而若有顯然灌票導致影響公信力的問題可能還是偏向技術面處理的問題。
其次,一名用戶從開始活動至足以參選管理人員,一般而言光是如此即需要相當長的養成時間,等到真正參選並當選,又可能因各種因素作用而波折再三,當中至少經歷數年以上時間;然而,只要一次的罷免投票成功,基本上該名被成功投票罷免的用戶就彷彿社群信用全毀、持權基礎破滅。罷免不適任者自屬社群行使制度權利無疑,然而這當中所產生的影響是否僅於該次投票便結束?又或是新的開始?又或者對於可能具持權條件以及已經持權的用戶產生何種影響?相關問題或可留待有心觀者玩味。
3.安全問題如果發生在現實生活,個人不認為是管理員可以直接處理的事情;況且若此類情形發生,即便發生在線上,往往也已發生某種程度的結果或負面效果,再說並非所有用戶都有能力或意願對此類事情執著或如何追究,更可能直接因恐懼和傷害而放棄。我認為用戶的身心安全和使用體驗仍然是首要考量,這方面勝過一切;若知其風險實現的可能性顯然存在,個人主觀認為在此前提下選擇其他考量而將用戶安全問題置於其他選項後,可能會更像「顯可預見而不預防」。在過往的投票方式選擇問題上似已多有討論,當然如果要採用公開投票,個人亦無甚意見(只是當初為何決定採用安全投票呢?)。
4.如果安全投票的單一投票認定存在爭議,那麼試問改為「公開投票」,若出現同樣投票內容時(比如在經過各種討論後,出現類似留言:「對該用戶仍然不信任,投下反對票」;或者「經驗欠缺,來日方長」、「輕舟已過萬重山」等,如何看待該票有效性?此為有效或無效投票又或者不影響其有效性?或者難以一概而論之類?),關於投票有效性的判斷標準就更容易認定或是更少爭議呢?又或者有何異同?以仲裁委員而言,公開投票後,若當選門檻為過半,是否也代表可能有一半的用戶不信任當選者呢?會否影響之後該權限的社群公信力?在相關問題具備明確答案前,又是否有更充分理由應該直接推翻先前的安全投票介面選用結果?
5.「社群對於仲裁委員的期望」以及「行政員和管理員依據何人的何種意見判定」一事,個人認為回歸信任度問題,可能也涉及投票公正性一事(假設出現突然大量帳號如何灌票等)。事實上,正因當前仲裁委員這個稱謂和制度看似頗有影響,然而信任度問題從未真正直接有解,我認為關鍵在於當前不具備一個可以讓用戶彼此間「直接認同度對決」的機會。在此前提下,除了公開選舉獲得明顯支持度的管理員以外,究竟應如何看待所有用戶彼此之間所抱持的信任度?可能難以量化。或許可從平日社群、站務乃至線下活動,以及權限申請之類的事情衡量,但這是否可直接對接社群對於仲裁委員或管理人員的信任度呢?在前述的比如罷免爭議投票意見中,有無更簡便的方法讓管理員和行政員看待取捨用戶意見的參考性?這也是為何敝人先前嘗試發想「事務協調員」之類的部分主因,也就是不同用戶的意見具備之可信度或參考性如何看待?如果「條目建立」有「豁免者」,那麼「社群言論和行為」是否具備對應存在的可能性呢?此類概念若存在,是否對於來日的各種權限選舉更容易提供某種信任和銜接基礎?若答案偏向否定,那麼其實不論如何選舉或者投票介面如何選擇,結果可能大致偏向對於當前社群所孰悉現狀的維持。相關命題端視留待社群如何討論。--Kriz Ju留言2024年9月11日 (三) 16:53 (UTC)[回复]

其他意見

此處供社群發表雜項意見,若有重要問題提出者,歡迎於上方新置章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除放置公告欄外,是否亦考慮寄送使用者討論頁通告,俾便廣大社群知悉參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8日 (日) 18:29 (UTC)[回复]
同意应该寄送。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20日 (二) 12:01 (UTC)[回复]
简要模仿管治讨论做了一份通告模板供参考。——即请秋安 ZhaoFJx(欢迎签名) 2024年8月21日 (三) 06:44 (UTC)[回复]
公示7日,2024年9月5日 (四) 07:29 (UTC)結束:讨论用户基本就寄送通告达成共识,進入公示期。--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8月29日 (四) 07:29 (UTC)[回复]
我晚點結合仲裁委員會選舉事寫一份更簡潔的通告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9日 (四) 10:12 (UTC)[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結合上方仲裁委員會事宜寫了草稿,請確認是否得宜。另此種通告應寄送予何人?延伸確認使用者(或達到相同貢獻門檻但尚未自動升格者)何如?請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0日 (二) 15:35 (UTC)[回复]
👍 ,挺简洁的,发给延伸确认用户就好。不过浅黄色不是很好看思考...可否考虑浅蓝色或其他替代背景?——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1日 (三) 01:40 (UTC)[回复]
隔壁仲裁委員會通知都是用此種顏色,我覺得不錯,用藍色反倒相對刺眼。另外我也希望發通告給幾年沒編輯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確認資格者,說不定人家看到就來參一腳發表有益意見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1日 (三) 04:21 (UTC)[回复]
有道理——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2日 (四) 02:12 (UTC)[回复]
現在祇差產生使用者清單,然後即可遞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此條未正確附上簽名时间的留言于2024年9月12日 (四) 07:23‎ (UTC)加入。[回复]
@魔琴ZhaoFJx人间百态但我不會弄這種東西,是不是可以請你們幫忙一下?順便問問@0xDeadbeef。——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4日 (六) 16:17 (UTC)[回复]
话说“几年没编辑所以尚未取得延伸确认资格者”怎么定义呢……注册满90天且编辑大于500次的用户比较庞大,python跑了一遍递归错误了 囧rz……先输出了一份目前所有的延伸确认用户加管理员的名单phab:P69123。——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4日 (六) 22:39 (UTC)[回复]
重新写了下代码,跑了五个小时跑完了中维上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次的7008名用户,phab:P69124——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15日 (日) 03:06 (UTC)[回复]
這麼多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5日 (日) 11:01 (UTC)[回复]
純粹吐槽而非真的要提出改方針:究竟是為啥會讓已經多年無編輯跟社群完全脫節的用戶參與投票?這跟尸位素餐只靠定期編輯一兩次裝活躍的管理員有啥分別?--西 2024年9月16日 (一) 02:55 (UTC)[回复]
有人就想做讀者,不打算編輯;現有「活躍」編輯者,也不見得較其更懂規矩。我自己開臺大維基社,就有幹部因為要備考,曾數年未有編輯;也認識有學長即將「升格」為社會人士,編輯頻率大幅下降甚至停止等,但他們可沒有因為一段時間沒碰編輯器,就一瞬變成過時懞懂的老頭兒啊,而且他們還是可以上維基百科看客棧在幹嘛。當然,不否認確有類似案例,但見仁見智,尚不足以概括全局。吾人顯不應以是否編輯或編輯多寡縱然斷定某人是否脫節於社群。——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16日 (一) 06:54 (UTC)[回复]
可以查询注册满90天、编辑满500词、最近90天有编辑的用户:https://quarry.wmcloud.org/query/86391#--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9月19日 (四) 11:18 (UTC)[回复]
@ZhaoFJx話說是不是可以幫忙統一加「user talk:」後綴並匯入此處?系統沒法自動辨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0日 (五) 10:10 (UTC)[回复]
完成Special:diff/84288815——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9月21日 (六) 03:30 (UTC)[回复]
通告現已發送予社群成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9月21日 (六) 13:36 (UTC)[回复]

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不通過
無後續討論之議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6日 (六) 21:4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0xdeadbeef阁下在讨论中提到(例:Bluedeck原话说不至于不限期封禁,在解任界面持续被说成第三方管理员不认同可构成查封理由,而Bluedeck实际上会有限期封禁。),在下认为是不当解读, 澄清可见于:澄清解任过程中发言的不同解读。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3日 (五) 09:45 (UTC)[回复]

您好,因與檢討相關制度並無直接關聯,本人將此議題移至其他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08:08 (UTC)[回复]
谢谢--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0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补充的说明

請移步相關頁面繼續討論,勿於此處別生枝節。——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24日 (六) 14:34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Bluedeck 于2017年4月28日创建这个文档:Wikipedia: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感觉目的挺好:“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实践中,管理员和管理人员有时可能会因为未注意到方针指引的一些细节而出错。在此总结了一些常见的错误,以便管理员在执行封禁时更加符合方针和指引,同时也便于普通用户根据方针指引与管理员沟通,针对疑似不当封禁的类似情况提出质疑。”

有些管理员需要更加熟悉有关方针和指引, 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长期多年做出大量违反方针和指引的封禁行为, 避免发展到需要社群启动弹劾程序。为此目的,我系统地阅读了方针指引,查找了众多案例,花费了大量时间,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补充。

所增加的问题都是在实际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从目前情况来看,许多有多年经验的管理员对方针指引仍然不够熟悉。这些总结不仅有助于管理员自查,也能帮助受到不公正待遇的用户找到相关方针和指引,以分析实际遇到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希望管理员和用户都能够按照方针办事,这些总结是否能帮助管理员和用户、是否能帮助维基社群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合作环境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重点。 希望大家关注如何帮助社群,如何帮助维基营造一个和平公正的合作环境。

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社群可以继续补充和讨论, 有助于建立积极的中维社群环境。社群协作的关键在于理解、尊重和包容不同的观点。即使某些用户表现不佳,作为管理员,我们应该保持专业和耐心,应该保持客观、公正和理性,而不是简单地采取高压态度。公信力需要建立在合理和公正的行为基础上。 --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13 (UTC)[回复]

其實在Wikipedia talk:管理员错误自查表/封禁#有關此頁面新增內容,請大家協助確認及提供意見已有用rfc發起討論,建議在該討論頁討論即可。--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24日 (六) 13:28 (UTC)[回复]
谢谢您的理解, 社群需要一起合作, 进一步改善。这个补充的目的,和本次解任直接相关,涉及范围大时间长影响大,更应该在客栈的检讨此次检验程序的过程中讨论,让一切改动公开透明,广泛征求意见, 有助于避免将来再启动弹劾程序。
目前我的修改已经被全部彻底的回退。请测评用户看一看在下的补充,发表您的意见, 包括是否应该恢复在下的编辑。--Gluo88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48 (UTC)[回复]
(!)意見,此討論內容已經和頁面發起的rfc討論重複,請求未參與其中的其他使用者協助關閉此段討論,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13:55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至相關議題有所結論。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回复]


翻译:

大家好!我是Joe Sutherland,来自维基媒体基金会信任与安全团队。过去,我们了解到贵社群对使用SecurePoll进行选举有一定兴趣——或许你们已经通过votewiki进行了相关选举。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如何使这一功能能在本地社区中启用,以允许社群自行举办选举。这将需要在贵项目上启用“electionadmin”权限,该权限允许访问一些敏感信息。

因此,贵社群可能需要进行一次请求评论(或类似流程)来确定是否有共识启用此功能。为帮助此类讨论,我们在一个元维基页面上提供了更多关于启用该权限对贵社群意味着什么的资讯。

如果贵社群经过讨论并决定推进此事,信任与安全团队愿意提供支持——请在达成共识后通过电子邮件( ca@wikimedia.org )告知我们。谢谢!

译者: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25 (UTC)[回复]


electionadmin是干嘛的?元维基中的介绍,供参考:

electionadmin is a right that allows users to set up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However, crucially, it allows these users to view voter data, which includes CheckUser-level IP and user agent information for all voters. This is to allow detection of duplicate votes. Its sensitive nature means it should be handed out with extreme caution and only to trusted users (for instance, those who already possess the CheckUser right).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31 (UTC)[回复]

TLDR:electionadmin可以看到所有投票者的IP及UA信息,應高度謹慎授權,並建議賦權給本地CU權限持有者。--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4:31 (UTC)[回复]

已更改標題以準確描述。--Hamish T 2024年10月18日 (五) 03:39 (UTC)[回复]

目前是OS和Steward监票,他们在votewiki的权限是不是和electionadmin一样?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18日 (五) 05:36 (UTC)[回复]
Yes,不過本地OS在該站是臨時權限。未來若打算維持是CU和OS負責監票,就可以直接把監票權限直接給CU和OS。--西 2024年10月18日 (五) 06:33 (UTC)[回复]
现状 本地启用后
准备工作 - 本地请求监管员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
创建投票 T&S在votewiki创建 electionadmin在本站创建
生成名单 没有变化
投票 没有变化
监票 T&S授予相关人士"electionadmin"权限,划去应作废的票 "electionadmin"划去应作废的票
宣布结果 没有变化
以上是我个人对“本地举办安全投票的理解”,其中electionadmin可以在选举开始前在m:SRP上临时授予给相关人士,避免高级权限带来的隐私问题。在我看来,本地举办可以让界面变成中文;创建投票不再强依赖于T&S,不会有什么“等圣诞假期”这种过去遇到的问题;不再需要在phabricator创建任务,社群参与度更高;界面上有什么词写错了可以更快的修复:目前还没想到明显的缺点,可能是会有人质疑投票存在被本地干预的风险(相较于votewiki)? Stang 2024年10月19日 (六) 03:34 (UTC)[回复]
votewiki:Special:UserGroupRights:votewiki上electionadmin仅有「偷看选民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和「破坏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两个权限,“创建投票”权限(securepoll-create-poll)只有electcommstaffsupport拥有。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9 (UTC)[回复]
小课堂时间,咱来解释一些容易混淆的概念:
我们这里有四个概念,scrutineer(监票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选举管理员)、electionadmin、electcomm
  • 监票员是在一场选举之中对所有选票进行检查的人,他会负责查看投出选票的人是否是符合标准的,这张选票是不是重复的(比如多个分身账号、傀儡投票什么的);
  • 选举管理员是创建并设置投票的人,目前T&S的那两位就是“选举管理员”;
  • electionadmin是一个用户权限组,我们的监票员们需要这个权限组来查看那些PII,来判断某张选票是否符合标准;
  • electcomm则是另一个权限组,这个权限组是给选举委员会的成员准备的,T&S的人说这个权限组设计之初是为了方便理事会选举的一些事项。它在实际中跟“electionadmin”这个组没什么区别。
source,希望有帮助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19 (UTC)[回复]
感谢,但是晕晕。所以监票员(scrutineer)和选举管理员(Election administrators)在技术上不存在?electionadmin 的 user group right 包括 securepoll-create-poll 吗?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2:57 (UTC)[回复]
可以这么理解;在votewiki上不,但是根据这里的描述,本地是会有的。换个方法解释一下:在votewiki上,electcomm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并给一些人electionadmin的权限,后者会去做监票的工作;本地如果启用,electionadmin会负责创建和配置选举,以及负责监票。这么说的话,我建议把这个新的权限组翻译成“选举管理员”。@魔琴 Stang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明白。感谢。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29 (UTC)[回复]
若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即可廢去現行被迫定期集中舉行申請之制度,回復原先之自由提名制,或得促進社群成員申請管理人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19日 (六) 10:45 (UTC)[回复]
或许也可参考英维搞自由提名与集中申请制度并行。--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0日 (日) 12:54 (UTC)[回复]
长期授予监督员监票权限会不会有问题?是否需要重提取回CU权限?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1日 (一) 18:04 (UTC)[回复]
也没说一定要长期授予啊,如果社群对长期授予有疑虑完全可以改为临时权限。--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22日 (二) 14:18 (UTC)[回复]

随便先列了几条文字以推动讨论。

現行條文
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人员
若本地有两名或以上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监督员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提議條文
监选员(electionadmin,暂译)权限应仅授予用户查核员监督员、监管员。
若本地有至少两名用户查核员或监督员在安全投票开始前表示愿意监票,则由愿意执行监票工作的本地用户与其他监管员共同协助监票,用户查核员优先于监督员。若本地能够执行监票工作的用户不足两人,则由监管员独自负责监票。
投票开始前,应请求监管员授予本地负责用户监选员权限。
投票结束后应及时除去权限。
监选员拥有以下权限:
  • 编辑用户界面(editinterface)
  • 访问投票者的个人可识别信息(securepoll-view-voter-pii)

既然是长期的制度性存在的用户组我就将CU考虑进来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1:48 (UTC)[回复]

「选举管理员」有可能是动宾短语,个人认为应该避免,所以拟了一个「监选员」译名,也许有更好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23日 (三) 03:35 (UTC)[回复]
其实权限不需要用一次去一次吧?如果是担心CU隐私的话,electionadmin只能看到投票人在本次securepoll的信息,并不能用该权限直接去CU别人。另建议用脚注注释下“个人可识别信息” ——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23日 (三) 10:57 (UTC)[回复]
既為任務編組權限,如機器使用者般,則一般不應長期持有。——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所以意思是每有選舉就要再申請/授予權限?--J.Wong 2024年10月27日 (日) 06:03 (UTC)[回复]
@Wong128hk或者規定簽署隱私協議之行政員、監督員等可當然持有此權限,協助鋪張選舉,我覺得也符合本地未來可能情況。畢竟以後就不用強迫定期集體申請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7日 (日) 11:08 (UTC)[回复]
反正本地有SecurePoll後,用戶可以隨時申請成為管理人員,每次都授予/解除權限也太麻煩,electionadmin完全可以讓OS或CU長期持有。倒是如仲委會選舉未來該設eleccomm,就是每次選舉再每次授權了。--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4:29 (UTC)[回复]
建議譯為「選舉監察員」,符合漢語用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3日 (三) 11:19 (UTC)[回复]

距上条留言已过三日,姑且总结一下讨论。目前讨论用户基本就引入electionadmin用户组达成共识,在是否允许簽署隱私協議的行政員和監督員长期成为electionadmin也基本得出结论,然对于electionadmin的译名尚未有定论。当下讨论用户一共给出了三种方案,分别为Stang君提议的“选举管理员”、魔琴君提议的“监选员”以及EricLiu君提议的“选举监察员”。不知三位用户可否进一步阐明一下选择该译名的理由。当然如果有用户认为自己有更好的译名方案也欢迎提出。--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9 (UTC)[回复]

@ZhaoFJxEricliu1912Wong128hkLuciferianThomas魔琴StangHamish通知下曾参与讨论的用户--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3 (UTC)[回复]

上一條其實ping到了。然後我個人傾向於“選舉管理員”這個名字,監選員和選舉監察員總覺得怪怪的。而且本身electionadmin這個權限本身就可以管理選舉的創建,我覺得更符合其實際用途。--Hamish T 2024年10月31日 (四) 14:37 (UTC)[回复]
因爲“選舉”能作名詞能作動詞,所以“選舉某某員”一詞有歧義。這種歧義能在語境中消解,但是我認爲比較有礙溝通,特別是對不知道有此術語的用戶來説。我也在想其它用詞,但可能比較文,也不易於理解,譬如因有管理之義而叫“知選”“知選員”,因(去聲)有官員之義而叫“選監”……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28 (UTC)[回复]
我不理解。「監督員」、「(使用者)查核員」甚至「管理員」也全部是這種名詞,亦幾未見誤解。仍建議叫「選舉監察員」,行文時則可非正式簡稱為「監察員」。——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31日 (四) 17:45 (UTC)[回复]
员不能成词啊,不可能理解为监督出一个“员”来。(量词可以成词。)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09 (UTC)[回复]
@魔琴:“选举”不能作名词,除非您认同沈老的“名动包含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11月1日 (五) 04:35 (UTC)[回复]
现汉上的全忘了,意思理解就好(?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6:10 (UTC)[回复]
(-)不支持“监选员”这一翻译。该词字面上来看十分奇怪。个人无法理解为何要用一个看起来像是“简称”的名词来作为一个权限的正式译名;其次,该译名也无法直观地体现该权限的作用。--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9日 (六) 11:39 (UTC)[回复]
那您认为“选举管理员”和“选举监察员”哪个名称更好?--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9日 (六) 12:38 (UTC)[回复]
按照惯例,感觉“选举管理员”或许更加符合使用习惯。包括此前的一些讨论,在称呼此权限时似乎也倾向于使用这一名称。--Yining Chen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0日 (日) 14:23 (UTC)[回复]
如果可能的话,我倒是希望可以把“创建并管理投票”和“唱票及查看IP信息”的这两个权限分开。前者可以长期保留以确保灵活,后者则应用时申请不用时取消。其他的看起来不错。——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0 (UTC)[回复]
或者更大胆,所有延确用户都能访问计票统计,但监督行政员可以看到IP复核投票更方便,也能减轻压力。——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0月31日 (四) 15:32 (UTC)[回复]
那咱觉得倒不如把securepoll-create-poll直接给管理员,只把敏感的view-voter-pii受给监选员。--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6日 (三) 14:33 (UTC)[回复]
有道理……我去留言问下是否可行——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6日 (三) 16:34 (UTC)[回复]
如果可以分開給的話,其實直接把securepoll-create-poll給管理員,然後view-voter-pii給監督員。--Hamish 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1 (UTC)[回复]
邮件已获回复,摘抄:
Thank you for reaching out. I'll escalate this internally. It looks like some of this work may already have been done by SD0001: https://phabricator.wikimedia.org/T377531
——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19:21 (UTC)[回复]
「選舉監察員」及「選舉管理員」均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29 (UTC)[回复]

关于仲裁委员会职权的疑问

仲裁委员会候选人在站外个人群组拉票一事

仲裁委员会退选程序

Luce與全景自由

已解决:
意大利没有全景自由。——即请秋安 ZhaoFJx() 2024年11月9日 (六) 16:0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最近梵蒂岡推出了Luce (吉祥物),然後在盧卡國際漫畫節有一個Luce的大型充氣人偶。雖然目前還沒看到自由版權的圖片,我想先問說有沒有人知道義大利法律對於全景自由的規定,還有這種充氣人偶算是戶外雕塑嗎?--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0月31日 (四) 14:21 (UTC)[回复]

@世界解放者c:COM:FOP?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日 (五) 02:13 (UTC)[回复]
意大利没有全景自由(c:COM:FOP Italy)。--dringsim 2024年11月1日 (五) 14:17 (UTC)[回复]
不可以,没有全景自由例外,只能合理使用。--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9:26 (UTC)[回复]
感謝各位回答。--世界解放者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2: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关于2024年11月仲裁委员会选举效力的问题

大洋洲月

之前好像有用戶在ac羣提出舉辦大洋洲月,建議追隨frwiki在十二月舉辦。爲了避免大洋洲月變成澳紐月,是否應改成大洋洲南方國家月?澳大利亞和紐西蘭可以加入「歐洲、北美和澳大拉西亞月」。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5日 (二) 08:41 (UTC)[回复]

容易造成编辑松疲劳。--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2:00 (UTC)[回复]
(~)補充,还不如跟亚洲月合并呢,因为地缘接近“亚太月”的缘故,等明年吧。--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6日 (三) 09:25 (UTC)[回复]
亚洲月是全域活动,大概不好合并……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6日 (三) 10:09 (UTC)[回复]
澳紐也沒有到很充足吧?--AT 2024年11月8日 (五) 11:30 (UTC)[回复]
不管怎么说,在下认为歐洲、北美已经相当充足了,而且社群中也不乏旅澳人士,加上以社群整体的英文水准来说,我觉得其实不必要。--Allervousシカ部・ざ・ろっく! 2024年11月8日 (五) 14:08 (UTC)[回复]
可以考虑到有南岛语族这个东西(最西范围是马达加斯加),把除了澳新以外的大洋洲国家整体并入非洲月,或者将澳新划入非洲月,这样也比较合理。-- 2024年11月9日 (六) 10:19 (UTC)[回复]
(&)建議“非洲月”“大洋洲月”“南美洲月”“拉丁美洲月”合并,按「南半球月」展开。每个洲搞一个月疲劳是注定的。--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7 (UTC)[回复]
(+)贊成--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01 (UTC)[回复]
(+)支持搞南半球月。--—フラドンスター|往昔を念ふ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38 (UTC)[回复]

監督員在ac群的發言,是否視同提前公布結果?

已解決
縱為安全投票監察者,亦無權提前驗票,故此議題顯無繼續討論必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7日 (四) 23:55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詢問社群意見,[24],本人未加入此群,身為偶爾吃瓜使用者,見到監督員在選舉未結束,做出「預測性發言」,我認為似有不妥。無論如何,AT閣下您似乎忘記自己是監督員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4:12 (UTC)[回复]

這樣啊補上總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4:14 (UTC)[回复]
估计可能性比较高的人当选之类的话我也能说啊,虽说我完全没关注也没投票,但候选人怎么样我还是清楚的。——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5:49 (UTC)[回复]
監督員是否提前點票(思考)。雖然沒規定不能先看,不過就是這個不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5:53 (UTC)[回复]
从这话里看不出来透露投票情况的意思吧。——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1月7日 (四) 16:22 (UTC)[回复]
若結果大致吻合就有意思了。無論如何,現在是採用安全投票,即便已經知道結果,因職務之便,選舉未結束前暗示結果曲線,在現實世界不知是否涉及選罷法或隱私議題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7日 (四) 16:44 (UTC)[回复]
就算是監督員也無法提前查看投票情況。--AT 2024年11月7日 (四) 23:09 (UTC)[回复]
不同意Ericliu管理員提前關閉,我認為應該至少到開票結束後才關閉。監督員的身分發言應該謹慎,現在的每個運作都關係到社群往後能不能公開投票的。--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8日 (五) 00:53 (UTC)[回复]
一、當事人業已澄清,監督員無權提前驗票,則標題所謂「視同提前公布結果」,乃純屬無稽之談。二、「預測性發言」之類發言,實人人可為之;雖然,當事人之發言,或因其監督員身份而有致他人混淆之感,閣下自可予以謹慎勸誡,惟其言論自由,既全然無涉於監票權限,亦未違反管理人員申請任何既有規定(又當事人技術上亦無從違反),此話題之前提本身,乃根本不能成立而歸於無效(moot),毋庸再強行辯論,否則反徒增社群困惑。閣下若仍有意討論是否限制選舉監票者於開票前後之言論自由云云,請移步另為議論,或改換標題、新置章節,切勿續以此招致他人誤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8日 (五) 01: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新条目候选中的属于xxx类为什么要写英语

这个属于xxx类使用英语作用是什么?还是仅仅是约定俗成了?--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09:34 (UTC)[回复]

++,我也困惑这个问题很久了!--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9日 (六) 09:52 (UTC)[回复]
寫中文要簡繁轉換很不方便(我猜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11月9日 (六) 10:18 (UTC)[回复]
约定俗成、程序不好处理简繁吧(其实应该可以弄)。有点增加门槛,并且英文也有同义词等问题。--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2:05 (UTC)[回复]
感谢解答. 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5:12 (UTC)[回复]
那個「類」是為了避免相似類型的條目同時出現在首頁的。原則上不一定要填,也不一定要填英文的。--Ghren🐦🕙 2024年11月9日 (六) 14:28 (UTC)[回复]
感谢解答. 重庆轨交18留言2024年11月9日 (六) 15:12 (UTC)[回复]
建議諮詢@Cdip150。——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0日 (日) 16:32 (UTC)[回复]

这张图片能移到Commons吗?

普通DISCO配图,上传者标为合理使用,但是因为图片内容仅有简单的文字,我改成了{{PD-textlogo}}。请问可不可以移动到Commons?--Thyj (คุย) 2024年11月11日 (一) 02:29 (UTC)[回复]

應可。--Hamish T 2024年11月11日 (一) 07:18 (UTC)[回复]

關於管理員候選人問答

前幾日較為繁忙沒上線,所以比較晚看到這件事。本次管理員選舉結果雖已揭曉,然候選人SCP-2000君經其他用戶提醒仍舊沒有回答最後的幾個問題,SCP-2000君先前有說明情形表示會晚點回覆,然其上任管理員至今依舊沒有答案,不知是忘了還是覺得上任了就⋯⋯?麻煩請@SCP-2000說明,並請@SheltonMartinGluo88Dewadipper阿南之人相關人士。--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24 (UTC)[回复]

另外想就此事件拋磚引玉,個人認為候選人問答可能還是要有一些規定,比如說可以拒答但不能已讀不回(就是明確說這題我拒答或不方便說之類的)、投票截止前依舊未回答問題要有相應的措施如通知候選人和參與投票者、投票截止仍舊未回則延長一段時間讓投票者能改票?因為想法不是很成熟還待諸位的高見。--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24 (UTC)--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24 (UTC)[回复]

很抱歉當時未能回答相關問題。如果提問者表示仍然希望我回答,我個人很樂意私下回答這些問題。謝謝。--SCP-0000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5:36 (UTC)[回复]
沒有關閉應該可以繼續答完,看起來是這樣。我覺得無論多忙,回答問題應該是對社群基本的誠意,當然也沒有強迫作答。結果出來顯示對SCP-2000候選人影響不大,下回就不知道了。--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2日 (二) 15:41 (UTC)[回复]
纵观整个管理员任免方针,的确没有明文规定候选人必须要回答所有的提问。从实际执行角度来说,如果将提问的回答变为一种强制执行的规章制度,恐怕也会衍生出其他的一些问题(如持续的追问、在截止日前故意长文提问等等)。
依在下所见,社群还是应该对提问与回答环节的重要程度达成一个共识。比如在这次管理人员选举过程中,从不少附言中就能看出,有不少维基用户就是因为认可/反对候选人在提问区的回答而投下赞成或反对票,因此提问与回答的重要性还是应当予以重视。如果用拖延和拒答的原则来规避可能存在的失言风险,在下看来并不合适。
抛砖引玉,供各位讨论。--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1月13日 (三) 01:19 (UTC)[回复]
我記得之前就有試行過只能問三個還兩個問題且不能追問?我認為可以拒答(須明文寫出拒絕回答,至於說不說明理由無所謂),但不能不回,就好比我回應了但我沒回答問題(符合不強制作答),以便他人暸解立場,比如這次的其中一位候選人0xdeadbeef就有拒答的表述,也有用戶在SCP-2000的投票附言中提及此事。我想到的配套相對適合的就類似SheltonMartin君的做法,在最後一天表達意見提醒,另外於候選人討論頁提醒候選人,善盡告知義務。--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3日 (三) 09:16 (UTC)[回复]
是否回答他人問題,本是申請者之自由;當然,社群亦可據此確認其態度如何。總之,算是個「你情我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3日 (三) 06:14 (UTC)[回复]
若是就本次而言,候選人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回應甚至說可以追加問題,有回答才是「你情我願」;若指通案,我目前想到比較好的方式是可拒答但不可不回(無論是未讀未回還是已讀不回),如發生此情況則應通知投票者以列入投票考量,避免候選人規避應有之檢視。
我舉個例好了,就好比提問者A拿一個過往雙方的衝突問候選人B會如何處理,B可以正面回應、可以含糊其辭、可以說謝謝您的關心、可以說記不清楚了、可以說我不想談等,但沒有不回應這個選項。如果候選人經提醒依舊沒回應,就視為拒答?--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3日 (三) 09:34 (UTC)[回复]
他可以選擇拒答,社群也有理由因此反對申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3日 (三) 22:19 (UTC)[回复]
對那請問不到最後一天截止怎麼知道候選人是否拒答?能否將候選人許久未作答視為拒答?--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1月14日 (四) 03:01 (UTC)[回复]

舊DYK問題

剛剛逛到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分类存档,看到“趣味”一欄的無頭雞麥克。想修改時發現全文一個來源都沒有,而且條目和討論頁都沒有DYK記錄。請問當年的DYK是沒有評核過程的嗎?在存檔裏貌似是沒有。另Wikipedia:新条目推荐第二行寫著“同時請更新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分類存檔。”,這行應該去掉吧,畢竟有historical模板。--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3日 (三) 05:43 (UTC)[回复]

好古老。有评选,见2006年1月19日版本,是当时没有机器人存档评选结果到讨论页吧。--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3日 (三) 06:03 (UTC)[回复]
啊,原來如此。--惣流·明日香·蘭格雷不姓 2024年11月13日 (三) 06:07 (UTC)[回复]
有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13日 (三) 06:15 (UTC)[回复]
可能很多这些老旧DYK当时都没有类似现在的存档至讨论页的数据,要找回来可能真的要查页面历史。例如同分类的丁蟹效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1月13日 (三) 09:59 (UTC)[回复]
15年前,WP:VWP:GNG在中文版仍未成為正式指引,根據Wikipedia:新条目推荐/2006年1月之“您信不信有一隻雞被斬首後還會跑跑跳跳?”,該條目通過DYK評選。--Uranus1781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回复]

您的翻译总共有1%的未经修改的文字。

在過去五年內,部分簡體使用者會在CX(內容翻譯)中看到這個提示。但這個翻譯是錯的。正確的翻譯是

您的翻译总共有$1%的未经修改的文字。

其中$1爲變量。

目前該譯文已經修正。這個誤譯當時也誤導了我,我覺得誤導的人肯定很多。不過站內只找到一個例子: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存档/2020年5月#维基翻译工具阻止我发布条目

根據Eric Liu的建議,發佈到此處以作記錄。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3日 (三) 13:58 (UTC)[回复]

@94rain。--碟之舞📀💿 2024年11月13日 (三) 15:38 (UTC)[回复]


管理操作覆核請求:不认为Ericliu1912在8月28日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符合方针指引等社群共识

此請求是根據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所提出,請先閱讀相關內容。

操作: 双向互动禁制
执行者Ericliu1912 (討論 · 貢獻 · 日誌

首先说在前面:“管理操作复核请求用于复核管理人员或其他进阶权限持有人用权时是否符合方针与指引的规范。……管理操作复核请求旨在就具体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达成共识,而非追究责任。”所以,这笔管理操作复核既非封禁/禁制申诉(禁制期早已过),也非追究管理员Ericliu1912的责任(否则就是RFDA了),仅是用于讨论该操作是否适当。

  • 2024年8月26日,我在WP: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由于被诽谤而提报了用户Chinuan12623。在阿南之人、Patrickov、Tisscherry、ASid、薏仁将、Wolfch、Heihaheihaha、WilliamSkyWalk等近10人参与提报区讨论之后,8月28日,管理员Ericliu1912作出了对Chinuan1262和我的互动禁制决定(另也对Chinuan1262和Tisscherry作了互动禁制)。首先,对当时提报区的讨论做一个总结
  • 我完全不认为Ericliu1912的这笔管理操作适当,接下来分析不合理原因:
    • WP:禁制方针#禁制的意義》明文有言:“当用户造成极端顽固问题扰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打编辑战、持续与他人产生争执,或为阐述其观点在特定页面或主题触犯其他方针指引),而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则可采用禁制作为最后制裁措施”接下来就针对该文本考虑几个问题:
      • “极端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的起因是什么,是哪一方?既然是双向互动禁制而非单向,那也就是对双方来说平等的处置。我和Chinuan12623,双方是否均都进行了极端的扰乱行为?Ericliu声称“双方已陷入‘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的向下螺旋,这一表述字面义成立,双方确实都“认为自身没错”;然而,究竟双方“哪一方有错”,这显然是一个可以判断的命题(根据方针指引,根据提报区的讨论)。在这一问题上,管理员Ericliu1912却直接放弃了判断。
      • 我和Chinuan12623是否满足“持续于他人产生争执”这一禁制中的举例?在该提报区下,我同其的争执是否严重?这个提报最先提报的是Chinuan12623对我的诽谤行为,这属于双方的“争执”吗?在该提报区下,Chinuan12623因不愿遵守《讨论页指引》而与其他用户连续争议,这些能算是“争执”吗?
      • 这个提报的诉求,究竟是要阻止什么行为?近十人编者参与讨论,究竟是要阻止Chinuan12623的诽谤行为、不合讨论页指引的编辑行为,还是要阻止谁和谁的争执行为?很显然,管理员Ericliu1912在此完全判断错误,将该提报的目的判断成了要阻止编者间的争议。
      • 即便在其判断错误的前提下,是否没有其他措施可以阻止,是否必须动用“禁制”这一最后手段?
    • WP:管理员》方针第二段明文有言:“管理员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什么是“共识”?显然,五大支柱、社群常年累月通过大量讨论得出的各类方针指引,以及,在不当行为提报区下编者讨论呈现的共识,这些都属于共识。不当行为最初的提报是针对被提报用户的诽谤行为,随后多位编者又指出其乱排留言的行为,这些行为显然违反《WP:讨论页指引》,而“持续违反指引应受封禁”明文写于《封禁方针》。数十位编者在提报区下的讨论,均有共识表示Chinuan12623行为不当,几乎无人表示我行为不当。管理员的最终处理,这一处理的性质是“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但根据违反方针指引的情况和相应的封禁方针,根据不当行为提报区的讨论,管理员Ericliu1912却得出了“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应是双向互动禁制”这样的判断。
  • 在这笔案子了结以后,2024年9月,Chinuan12623再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ATannedBurger处理声称先前沟通不足,未做处理,“均不见涉事双方或其他管理员有提及此论述或就争论的解决展开讨论”侧面反映Ericliu1912完全未关注其违反指引的行为并向其沟通;2024年10月,Chinuan12623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并由Shizhao封禁编辑所有讨论页1个月;封禁期结束后,随即在2024年11月,又因违反《讨论页指引》被提报( π )题外话:目前仍无人处理)。很显然,从结果论上看,管理员Ericliu1912在8月26日对我提报其违反《讨论页指引》所作出的“双向互动禁制”,完全、丝毫没有解决该用户的不当编辑扰乱行为。

以上,我认为管理员Ericliu1912在2024年8月26日该案中所作的“双向互动禁制”处理是完全错误的,该处理完全违背社群共识,且没有对制止被提报用户的不当行为起到任何作用。最后强调,这是管理操作复核请求,仅用于讨论管理操作是否适当,而非追究责任、更非解任议案。 --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3日 (三) 18:28 (UTC)[回复]

Wikipedia:管理操作覆核請求/存檔裡,有自由雨君之前提過的䨱核請求,也有部份當時的回應,供作大家參考。--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3日 (三) 23:47 (UTC)[回复]
@Wolfch:当时那个复核请求和这个应该关联不大?那是对“不处理违反交互禁制行为”的复核,不是对这一操作本身的讨论。--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2:34 (UTC)[回复]
已劃刪除線--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8 (UTC)[回复]
附知@Ericliu1912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9 (UTC)[回复]
我已经第一时间在讨论页通知他了( ,这也是《WP:管理操作复核请求》要求的。——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2 (UTC)[回复]
该复核请求的简短 總結
  • 管理操作:8月26日,用户Chinuan12623因诽谤被提报,经过多位用户讨论后,Ericliu1912决定对Chinuan12623与提报者(Tisscherry以及自由雨日)之间实施双向禁制。
  • 提报区讨论情况:提报区的讨论显示,社群认为Chinuan12623的行为存在多次违反讨论页指引的情况,而提报者的操作被其他用户认可。
  • 请求管理操作复核理据:Ericliu1912未能合理判断双方的责任,错误地将争执视为双向问题,未能有效制止Chinuan12623的不当行为。此外,管理方针明确指出,禁制应作为最后手段,而在此案例中并未充分考虑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文字使用LLM辅助整理以避免太长不读,仅供参考,更详细准确的意见及理据请见提请人的原留言。--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2 (UTC)[回复]
认同以上描述,(+)支持管理操作复核请求。--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1:35 (UTC)[回复]
(+)支持复核该操作,该禁制明显不当。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51 (UTC)[回复]
(+)支持覆核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10 (UTC)[回复]
根據Wikipedia: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存档/2024年8月,管理員Eric Liu 回覆處理的第(三)點,雙向互動禁制是為了避免當時雙方「編輯遭回退、認為自身沒錯、變本加厲反擊」的螺旋,為了讓雙方冷靜而採取的作法。請大家再評估此作法的合理性。--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4日 (四) 04:36 (UTC)[回复]
首先,我认为,“编辑遭回退,认为自身没错”是从回退明显破坏—回退违反方针指引(但非明显破坏)的编辑—可简单判断和讨论得出共识的争议—难以得出共识的长期编辑战这一“光谱”上的任何行为都会存在的现象,只有依照方针、指引和其他编者讨论等均无法判断哪方行为不当(即单纯因观点不同而引发的激烈编辑战或长期编辑战等)时,才可能适用互动禁制;但Ericliu没有作任何判断,而是直接强行互动禁制(显然当时不属于我说的这种适用情况,而是根据方针指引和提报区讨论都已很明显得出了哪一方行为不当)。其次,“为了让双方冷静”并不是禁制的合理理由,(就像WP:封禁也不能用于为了让人冷静一样,)WP:禁制方针明言禁制用于“造成极端或顽固问题的扰乱行为……其他制裁措施无法阻止有关行为”,且“仅应在容许有关用户继续编辑已足以构成严重扰乱及问题编辑的风险时采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5:22 (UTC)[回复]
(+)支持復核此管理操作。--Wolfch (留言)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6 (UTC)[回复]
@Tisscherry 请问你有意愿对你的禁制申请管理操作复核请求吗?Пусть от победык победе ведёт! 2024年11月14日 (四) 06:15 (UTC)[回复]
我當時是以為,因為自由雨日和我有互相宣稱,如果其中一人被封鎖,那請連帶處理,類似這樣的發言(我沒去找diff,晚點想到再找)我想Ericliu管理員是看到了,故我當時欣然接受沒有其他意見。以此邏輯,自由雨日申請操作覆核,我會跟隨( ✓ )同意(+)支持。基本上我尊重管理員判斷,但我希望他若要做出說明,請儘量使用淺顯易懂的文字,維基百科不是官僚體系,不要刻意畫線拉距離。--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6:50 (UTC)[回复]
我从未“刻意画线拉距离”,“维基百科不是官僚体系”方针说的也完全不是这个意思。我不认为我说的内容比精密模板代码更难理解。--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09 (UTC)[回复]
( π )题外话:这个“他”似乎不是阁下?--银色雪莉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3 (UTC)[回复]
哦哦,好像确实可能不是……如果我理解错了的话表示抱歉 囧rz……(因为前几天他也说我写的文字“太长不读”)不过就算是指Ericliu1912,他也没有“刻意画线拉距离”,跟“官僚”也没啥关系,只是他的语言习惯喜欢文白夹杂。当然我也希望尽量少用文言用法,多使用平实的现代汉语。--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4日 (四) 08:47 (UTC)[回复]
謝謝銀色雪莉君,我是指E管無誤。管理員形象方面就不再離題。--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4:55 (UTC)[回复]
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就兩人提出的控訴,應各自獨立檢視其复核的理據。參考Talk:王必勝的編修歷史,管理員Shizhao在8月26日認定自由雨日、Chinuan12623進行編輯戰,禁止編輯該頁面31小時,管理員或會因應近期雙方在討論頁發生過編輯戰而進一步採取互動禁制,單是這點,自由雨日與Tisscherry的复核背景已不一樣。在現實中,管理員Ericliu1912僅能審視8月27日及之前的情況,所以Chinuan12623在10月6日被Shizhao編輯禁制一個月在此是不用考慮的,8月27日之後的事態及提出的結論,均不在Ericliu1912於8月27日當天作出判斷的可考慮範圍內,簡言之不能說某個用戶在今天被永久封禁,就可以推定管理員在以往對相關或對立用戶在處理上有明顯的過錯。--Starcopter留言2024年11月14日 (四) 18:43 (UTC)[回复]
支持Tisscherry若要复核应另开一笔复核请求,以避免讨论混乱。不过我们这里并没有请求复核Shizhao对我的封禁,在talk:王必胜进行的编辑战,Shizhao作出封禁并制止,这和ANM的提报(诽谤,以及后来衍伸出的缩排、留言位置等)只针对违反《WP:讨论页指引》的行为是完全独立的。至于Chinuan12623在10月的封禁(以及我提到的9月、11月),确实不能作为主要的考虑依据(我也仅是在最后提及),但绝非“不用考虑”,因为那些提报及封禁的理由仍然是违反《WP:讨论页指引》,和我的提报指向同一件事。这些之后的提报用于管理员并没有依据《WP:封禁方针#防止擾亂》等有效起到制止他人持续违反指引扰乱的情况,自然意味着管理员的处理不妥。假设现在有一个违反格式手册到处乱加粗体的用户,管理员作出的是将其和回退其编辑的编者互动禁制的决定,结果其之后继续于页面乱加粗体,那么显然可以佐证管理员的决定不当,因为丝毫未起到制止其违反指引行为的作用。--自由雨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19 (UTC)[回复]

本討論章節會維持開放,暫時不按最後意見發表時間存檔,直到覆核請求關閉。欲讓機器人存檔,請移除本模板。留言請置於本模板上方。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原标题为: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英维正在讨论关站抗议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几个小时以前,英文维基百科用户发起民意调查,讨论是否就基金会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而闭站抗议。如果英维闭站抗议,本站是否跟随?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回复]

(+)支持:基金会向法院披露身份信息必然影响编辑的日常生活和隐私安全,且收到威胁的一定不限于英维;抗议可以是声援自我保护的第一步。--  2024年11月15日 (五) 03:35 (UTC)[回复]
哈,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有編輯卻擔心基金會會因為中維的條目而敗訴。--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3:51 (UTC)[回复]
目前趋势似乎是不会闭站。我认为本站反应弱于直接相关方英维是可以接受的,但弱于德、法、俄、西、意等维基社群是不可以接受的,不然就有跟不上国际维基社群主流意识的观感。但未见德、法等有采取行动的迹象,除了俄维,而跟不上俄维的意识似乎并非问题。我承认上述分析是见风使舵、随大流的,但我的看法还是:既不先于俄维,也不后于德维。--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01 (UTC)[回复]
我不认为中维应该被所谓「国际社群的主流」牵着走。中维应该要有自己的想法。--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28 (UTC)[回复]
中维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现在英维闭站的反对票仍大比例领先,我认为至少不能早于英维闭站。--Fire Ice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0 (UTC)[回复]
(※)注意,英维RFC已被IAR关闭,跟随闭站的前提暂不成立。--Fire Ice 2024年11月16日 (六) 02:09 (UTC)[回复]
(+)支持中维闭站抗议。--———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11月15日 (五) 04:36 (UTC)[回复]
(!)意見:有件事讓本人有點納悶,那就是為何基金會或者吉米威爾斯本人對印度的法律行動反應這麼大?別的國家直接封殺維基百科也沒有見他們有很大反應(至少以人口/覆蓋率來說,中國大陸至少是跟印度同級數的),難道是因為他們認為對印度「還有爭取的餘地」?說實在話,從本人以前閱讀某些媒體報導的觀感,印度雖然毫無疑問是民主國家,但其當局在立惡法、打壓異見方面未必落後於專制國家。--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4:49 (UTC)[回复]
印度:莫迪問題,基金會似乎有點雙標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8 (UTC)[回复]
更新:威爾斯本人似乎在勸說不要閉站。有部份認為此事嚴重的人士直接向他提出了異議。--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回复]
本人利益直接相关自然会劝说。JW极力配合印度方面有可能是出于挽留当前可访问本站的最多人口国家之考虑——留给他的市场已经不多了。--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33 (UTC)[回复]
印度封鎖維基,損失的只是印度人自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05 (UTC)[回复]
印度确有打压异己的状况,例如印度教徒打压伊斯兰教徒。WMF没做过类似向中国政府披露异议人士类编辑身份信息这件事。--Lanwi1Talk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06 (UTC)[回复]
印度已有先例,很难保证中国大陆不是下一个。--  2024年11月16日 (六) 04:46 (UTC)[回复]
個人認為黑掉的部份直說無妨。--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29 (UTC)[回复]
(+)支持閉站 Benho7599 三民主義 2024年11月15日 (五) 07:44 (UTC)[回复]
我也反对公开编辑私人信息,哪怕是对民主程度高的西方国家都要谨慎的事情,对印度这种封杀批评总理纪录片打压示威而且动不动就对部分地区断网的国家更是不该放任。个人认为基金会应该像对待中国大陆一样,宁可让印度封锁基金会网站也不要便宜这样的表面上民主,实则人权问题及打压异见问题没好到哪里去的国家(反正印度不也早已经因为和中国的边界问题封锁了不少中国网站)!--💊✖️2️⃣3️⃣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09 (UTC)[回复]
此话相当含糊而缺乏价值,可能产生各种理解。--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5 (UTC)[回复]
印度在中國之西,向其叩頭似乎也是被西方勢力利用[開玩笑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11月15日 (五) 09:57 (UTC)[回复]
维基也未尝不是西方势力。[開玩笑的]--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19 (UTC)[回复]
请不要在严肃场合开玩笑(指上方二位)。--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我也反对这一披露编辑身份信息的做法,但是我希望社群谨慎考虑这一决定。任何抗议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跟进而抗议。--碟之舞📀💿 2024年11月15日 (五) 10:40 (UTC)[回复]
是这样的。本地的行动需要明确的共识,但是看起来本地、包括中文世界没人关心。这样,把本段标题改成
  • WMF考虑向印度法院披露编辑身份信息,本站是否应该关站抗议
完全不提一次别的wiki的话,应该没人去了解讨论吧?--Akishima Yuka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0:55 (UTC)[回复]
相比“关站”,显著位置(首页和顶置)挂横幅、通告吸引关注是否可行?--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1:58 (UTC)[回复]
仅凭notice可能不足以扭转基金会的决策。中维的影响力没有英维大,但用户或读者众多;关站带来的震动远比notice有效。--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03 (UTC)[回复]
关于标题调整的事项,副知@魔琴。--  2024年11月15日 (五) 13:10 (UTC)[回复]
可也。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30 (UTC)[回复]
中文(严谨点说是汉语)在印度属小众语言,我自认为印度根本不care这门语言。--Txkk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14 (UTC)[回复]
关站的施压目标是基金会而不是印度。--YFdyh000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12:30 (UTC)[回复]
(+)支持:我建議在關站通告說明這不單是為了印度,更是為了中維(反對內容審查、反對披露編輯者身份資訊)。--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5 (UTC)[回复]
(~)補充:11月14日,法官已向编者发出传单。维基媒体基金会会将传票通过“所有允许的方式(包括WMF提供的用户邮箱)”送达至其他被告,来源。部分重点摘要:Let summons be issued to defendants 2-4. The summons can be served through all permissible modes... including email addresses to be supplied by the defendant 1 [Wikipedia], the court said in the order while fixing December 16 as the next date of hearing.--𝓯𝓮𝔂𝓪𝓷ヽ(^∀^)ノ 2024年11月15日 (五) 18:15 (UTC)[回复]
  • Writing this in English to perhaps reach a larger audience: Regardless of what the English Wikipedia decides, I ( ✓ )同意 that Chinese Wikipedia should participate in the blackout. Wikipedia builds on the idea of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nd expression, which builds on the ability and/or possibly for editors to contribute anonymously or pseudonymously. This is particularly true in environments where editors may face persecution or retaliation for their contributions. Disclosing editors' private information will severely compromise editorial independence and create an irreversible chilling effect. Such an idea should not even be proposed, let alone considered. This, combined with the unique nature of Chinese Wikipedia, where editors have faced different threats, both legally from governments and from peers, makes this a dangerous precedent to set and might send the wrong signal.
Should WMF decide to disclose the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editors, it will open a Pandora's box that not only endangers the safety of editors but also the integrity of Wikipedia itself. We urge WMF to stand firm on protecting its contributors and its very own mission on promoting free flow of information.-某人 2024年11月17日 (日) 10:20 (UTC)[回复]

仲裁委員選舉結果

仲裁委員選舉已有結果,請參看Wikipedia:仲裁委员会/选举/2024年#結果,10名用戶當選為仲裁員。謝謝。--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31 (UTC)[回复]

(?)疑問,不好意思在此處再次提問,看整個晚上沒人提太妙了,上方的討論即使關閉,但還沒移動就在上面吶、準備上任和共識明顯不相符, 二、繼續安全投票,但在滿足上述其餘條件以前,尚不正式就任,任期亦順延推遲;
選出來了怎麼問題都消失了準備上任,這是選了萬靈丹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23:31 (UTC)[回复]
說明:为集中讨论,谨移动选举讨论页原讨论至客栈该章节下。——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6日 (六) 03:26 (UTC)[回复]

2024年仲裁委员会选举投票已结束,不知可否麻烦@ATWong128hk二位监督员点票并公布结果。——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1月15日 (五) 15:47 (UTC)[回复]

結果我在中午時已經查看,並且已聯繫另外兩位監督員,不過尚未有回應,因此暫時未能公佈,請稍等。另外,趁這段時間,我有幾個問題,希望大家可以看看怎麼解決。
  1. 選舉結果應該在何處公佈?
  2. 什麼時候授權比較適合?2025/1/1?
  3. 選舉結案過程是否有相關程序指引?
鑑於這是首屆仲委選,沒有任何先例可供參照,因此需要有相關說明才能作進一步的行動。謝謝。--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6:27 (UTC)[回复]
我參考了一些用戶在站外提供的意見,姑且公佈了。請大家確認一下,謝謝。--AT 2024年11月15日 (五) 17:34 (UTC)[回复]
勞煩你們了,謝謝您--薏仁將🍀 2024年11月15日 (五) 22:10 (UTC)[回复]
請等等,選前的共識為二、繼續安全投票,但在滿足上述其餘條件以前,尚不正式就任,任期亦順延推遲;,選舉結果出來了,所有問題都沒了?放整個晚上沒人提耶。--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23:17 (UTC)[回复]
(!)意見見討論內容,準備上任和共識明顯不相符, 二、繼續安全投票,但在滿足上述其餘條件以前,尚不正式就任,任期亦順延推遲,就任及任期時間應為未定。請準委員們儘早開始討論解決問題優先,--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0:04 (UTC)[回复]
兩位監督員辛苦您們了,由衷感謝。--Kenny023留言2024年11月15日 (五) 23:15 (UTC)[回复]
@ZhaoFJx君謝謝,移動我的留言沒意見,但現在看來只有我有意見。成員選出來很好,但請自主組織,各位準委員是平等的,起個新話題沒那麼難,不要等誰召集後才開始。現在我的疑問是:1.監督員模糊解釋了社群共識要在2025年1月1日就開張,那請把握時限討論解決分歧;2.並沒有忽略共識,那要跟監督員說是不是沒看清楚,沒有要趕鴨子上架。--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6日 (六) 07:13 (UTC)[回复]
special:Diff/85000799,沒記錯的話,高風險主題是由社群討論共識的,並未在之前的權限討論中。冒昧請教打擾,開票過去兩天,各位準委員們有準備開會了嗎?--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6:53 (UTC)[回复]
关于RFC工作目前正在筹备当中,预计这周内就会开启。--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7日 (日) 07:13 (UTC)[回复]
建議權限方面應該要經由討論確定怎麼寫,「概述」是大略的敘述的意思,既然是社群的最高爭議解決機關,用概述權限,是否輕率。—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7:10 (UTC)[回复]
因为规定仲裁委员会权限的页面不是在WP:仲裁委员会而是在WP:仲裁/方针。如果您觉得这种表述容易让人误认为规定权限的页面是WP:仲裁委员会,不反对将其删去或使用{{main}}引到WP:仲裁/方针--人间百态,独尊变态(讨论)(签名) 2024年11月17日 (日) 07:24 (UTC)[回复]
致歉,剛剛找了一圈,在此Wikipedia_talk:仲裁委员会#方针与政策看來已開始討論,放上內連。--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1月17日 (日) 07:30 (UTC)[回复]
嗯,抱歉,那個算是個人繞一圈看了幾個相關仲裁的描述與現有的資訊所編寫的一個初步輪廓,我想用戶對於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所持有的權限,以淺顯方式描述對於站內用戶來說比較容易初步理解中文維基百科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的權限,如果有疏漏錯誤的部分請你們直接更改,如果覺得還有疑問可以提出討論,抱歉,文筆不是太好…還請各位包涵見諒。--薏仁將🍀 2024年11月17日 (日) 08:2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