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Nlu/archive3
請尊重其他編輯者
[编辑]我從來沒有妨礙任何人的編輯也沒有回退別人編輯,儘管我對很多人的編輯很不滿意,我還是盡量避免編輯大戰,我的編輯都是引用原文章所以也沒有扭曲原評論者的原意,我引用的也都是公開的新聞稿不是私人日記,對於公開發言與紀錄當事者本來就要為其言論負責,你認為有失中立性,條目中本來就還有其他編輯者所編輯的各種的意見,我的編輯也不過是中多角度中的一種,如果你覺得有中立性不足就請你補充其他更多的有可供查證來源的資料或更多元的看法,請不要一直回退我的編輯。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7:22 (UTC)
這些評論的中立性來自原作者,請向原作者投訴,我只是把各種公開的評論歸納相關條目而已,而且原作者皆為台灣資深媒體人與知名大型媒體的專欄主人,專門發表多篇台灣政治相關評論與新聞,算是政治評論的專業人士,引用他們的評論是很合宜的。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7:37 (UTC)
- 中立度問題當然原來是他們本人引起的,但是是您加入維基百科條目的。請您再閱讀一下Wikipedia:中立的观点。特別是這一段:
常見的爭議往往是:一位編者聲稱,某項事實是可查證且可列明來源的,因此應該收錄。
在這一類型的爭議中,需明確的一點是,可供查證是不能凌駕於中立性之上的。既可查證又有可靠來源支持的內容,有可能仍然會表達觀點或有選擇性地引用材料;在文字描述上使用贊成或否定的語氣,而非中立描述的適當語氣;讓某一觀點顯得更為突出或更可質疑,而不是中立觀點的呈現方式;排斥或給予某一觀點不應有的地位;在描述中傾向於強化或弱化某一觀點;以及其他可能令讀者對主題產生偏見的因素。
可供查證只是一項內容標準。中立的觀點才是維基百科的核心方針:它是強制性的、不可協商的且必須為所有條目遵循的標準。對於不合理的比重、非中立的事實甄選和行文表達乃至個人觀點,都不能以可供查證與可列明來源作為為之辯護的理由,哪怕一點點也不行。這兩者是不同的問題,都應該被完整地考慮到,以決定條目中到底能展現哪些內容。
- 我必須在重複一次:可查證跟中立不一樣。請您三思。若不遵守中立原則,將被封禁。 --Nlu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8:15 (UTC)
實在是很不解,對台灣政治人物條目引用在國際知名媒體資深專門研究台灣政治的政治記者所寫的評論有甚麼不對,每個人都是主觀的,我也沒竄改或斷章取義原作者的意見,我也充分說明原作者和原媒體,如果你們覺得蕭師言夫妻的評論不夠中立,如果不滿意請多補充和擴寫其他觀點和資料平衡,或對蕭師言夫妻加以說明,而不是刪除別人收集資料和撰寫的心血。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18:55 (UTC)
- 請您解釋一下;加入他們的評論符合以上的規定嗎?若您認為符合,請解釋為什麼符合。此規定不是我寫的;我只負責幫忙執行。若您無法解釋,我將回復。 --Nlu (留言) 2011年3月7日 (一) 22:31 (UTC)
[[User:Sameboat|同舟]指稱我在蕭師言多番加入缺乏可靠來源的極不客觀、抹黑的評論字眼卻沒說明清楚,請同舟 (留言)說明清楚我那些編輯是與事實相反的極不客觀、抹黑,請不要含沙射影,請將同舟認為有失公允的段落提出討論,否則我覺得[[User:Sameboat|同舟]對我的形容是有欠公道是一種對我的抹黑,請管理員處理這件事情Luke7956 (留言) 2011年3月8日 (二) 09:26 (UTC)
希望您能協助處理匿名IP的破壞
[编辑]抱歉打擾。219.70.171.118、210.70.131.254最近頻繁地進行破壞,方式為屢次加入不實資訊,如改變設施所在的行政區,試圖造成使用者混淆[1]。本人擁有有力證據指出此兩IP為同一人所為。事實上,該IP的擁有者此人自2010年11月起,即更換了多組IP,對維基百科進行了多次且頻繁的破壞(謹列出過去曾通報過的幾組:61.62.92.16、115.43.138.184、210.70.131.254、61.62.94.195、61.62.94.228、61.64.174.228、61.62.110.217,查閱其編輯紀錄,不難發現是同一人所為)。破壞的範圍廣及台北捷運、高雄捷運以及多部動畫作品的相關條目(甚至廣及英文維基百科,故遭到封禁和數次警告[2])。面對如此囂張、遭到多次封禁仍屢勸不聽的用戶,如何是好?希望您能協助處理。Howard61313 歡迎留言2011年3月10日 (四) 15:31 (UTC)
- 請您在WP:VIP或WP:RFP提出;若您沒得到滿意的處理,請再通知我。 --Nlu (留言) 2011年3月10日 (四) 20:35 (UTC)
关于页面移动
[编辑]好,既然这样,我就要提一提了: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和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当前里面写的都十分清楚:“务必在提出移动请求之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起讨论”、“请先在相关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表”,因此阁下的移动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
- 我很愿意和维基人讲情理,但如果阁下更喜欢法理,我也愿意跟着一起讲法理。但恕做不到同时既讲情理又讲法理,我每次只讲一个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4日 (一) 13:32 (UTC)
Nlu请更多地阅读一些zhwiki里的policy;目前你我都已进行两次回退,不能再多了。——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4日 (一) 13:39 (UTC)
您將規定斷章取義了:整句講的是:
若在更名上有重大爭議者,請先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中發表,同時應加入{{命名}}模板。
就已有的討論來說,我在移動時無人提出任何爭議。您要這樣的扭曲情況,我只能請您三思。 --Nlu (留言) 2011年3月14日 (一) 20:00 (UTC)
- (:)回應:阁下只看了维基百科:移动请求/当前的要求“若在更名上有重大爭議者,請先在相關條目的討論頁中發表”,而在其母页面维基百科:移动请求中则说“务必在提出移动请求之条目的讨论页中发起讨论”。这个务必是绝对必要的,我在Sosoni' 语被阁下移动前没有看到任何关于该移动的讨论,包括阁下所说的“过几个小时……”;甚至在这一留言的过程中都没有看到,后来还是凭着猜测找到了Symplectopedia的贡献记录,才看到移动请求中有内容。
- 我不了解阁下的编辑解释习惯:凡是执行移动请求都写“XXX要求”,“Symplectopedia要求”字面解释就是阁下对人不对事,凡是“人品好”的人要求的,都给移动。这句话确实是气话,不过不构成人身攻击(够不够成“挑衅”,那得由阁下说了算)。如果当初知道阁下是在执行移动请求,我是绝对不会这样说的。
- Symplectopedia的移动请求,可以再次提出,但要在讨论页挂标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5日 (二) 02:09 (UTC)
- 這仍然是扭曲事實。我通常讓大家有幾天時間討論移動要求;若無人反對,我就會移動。這絕非我對Symplectopedia或其他編輯者偏心;請您觀察其他討論。 --Nlu (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06:21 (UTC)
- 扭曲什么了?你和Symplectopedia都没在讨论页挂模板,就算给一年的时间也没有用,应为那些关心相应条目而把相应条目纳入监视列表的编辑者没有得到任何通知;这就好比一次会议,如果我拉上书生在北京的某个胡同开了一年的会,商定将Nlu开除出中文Wikipedia并通过,而后把你开除了以后阁下肯定会找回来说我们,想想那时如果我告诉阁下“我们的会议对全世界公开,我们等了阁下一年都没等来,这才通过了‘将Nlu开除出中文Wikipedia’的决议,其过程完全公正”,请问阁下会怎么想?
- 我也并没有说阁下對Symplectopedia偏心,当初的误会是看了阁下的编辑留言所致;正是因为我在看了阁下的贡献记录,我才说“如果当初知道阁下是在执行移动请求,我是绝对不会这样说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5日 (二) 15:19 (UTC)
- 您可以提出新的移動請求,而不是單方面的移動。 --Nlu (留言) 2011年3月15日 (二) 20:09 (UTC)
我为什么一定要回退阁下的移动
[编辑]像LaTeX这样的条目,我也移动过,但这类移动与阁下的移动不同。我的移动,属于个人对条目的编辑或编辑意见;而阁下依照WP:RM移动,代表的是“共识的形成”,造成了“共识已经形成”的假象。Symplectopedia也曾移动瓜拉尼语字母,我并不准备马上再移动那个条目,而是准备斟酌一下、多阅读些东西再考虑,但LaTeX这样的情况我会立即移动,因为阁下并不是以个人身份参与的移动,而是代表“共识”,而这个“共识”却是在缩限讨论者范围、违反“步骤二:在该条目的讨论页上发起讨论并加上移动模板”的过程中达成的;回退阁下的移动,代表否定这一所谓的“共识”,代表揭发该“共识”形成过程中的猫腻,代表对这一不符合流程的过程的不承认。所以,即便我自己对LaTeX这一条目名称存有疑问,我仍然要回退这一移动。——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7日 (四) 12:46 (UTC)
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
[编辑]您好!我與虞海在編輯Wikipedia:移動請求/當前時各有意見,請您關注,謝謝。--Gakmo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3:58 (UTC)
- 有目前哪一條您要我出意見?基本上,我必須說(而我知道虞海會看到我這樣講,但我仍然必須說,而我也希望他會考慮而改善他的態度,因為他是有貢獻的用戶)如果在英文的話,我會將虞海的行為提報用戶行為討論,因我覺得虞海對各種討論的態度(基本上,就是,"我不知道有討論過的事情,或者我沒提出意見的討論,就不算數")是違反維基百科基本上的文明及禮儀原則的,特別是虞海堅持要別人提出討論,而且要別人讓他知道,是自大而不尊重他人的。若要移動條目需要讓虞海先決定此條目是否有爭議性(這是虞海基本上的態度),這是違反維基百科的原理的。這比如,如果不應該刪除的條目被刪除,用戶應該提出覆核請求,而不是跟刪除的管理員爭執,更不是指控刪除者或提名者別有居心,或者單方面性重新創作該條目。我希望他會改善他的行為(這在英文維基是會引起封禁的)而繼續對百科作出貢獻。(Gakmo,若您要把我的看法轉貼到別處,可以這樣作。謝謝。) --Nlu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5:48 (UTC)
- 謝謝回應,留言是以防編輯爭執情況失控。我覺得問題在於很多維基人對自己在這裡的貢獻很執着,很想維持自己的版本,對於被修改顯得很不以為然。謝謝分享英文維基的經驗,或許可以考慮引入。--Gakmo (留言) 2011年3月17日 (四) 17:00 (UTC)
- 我想阁下对我的态度有一个严重的错误理解:我并不是要求一切讨论都要让我知道,而是要求该讨论必须与讨论最原本的所应在的位置连线,使得一切将讨论最原本的所应在的位置纳入监视列表的维基人知道。而我作为将Sosoni' 语和Talk:Sosoni' 语纳入监视列表的维基人,理应在监视列表中收到讨论的通知。如果可以回避并向相应条目的监视着隐瞒正在进行的讨论,那才是自大而不尊重他人的。
- 这也是我要求将阁下对一些其他条目所执行的移动(包括Gakmo的一个移动存档)回退并延期7天的原因。虽然那些条目并不在我的监视列表内,但总会有人监视着那些条目,哪些用户将不会收到T:Move通知。延期是对那些维基人的尊重。
- 以后针对我的留言请到我的讨论页加{{TB}},否则我不一定会看到,或者至少会延迟看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8日 (五) 07:33 (UTC)
- “不應該刪除的條目被刪除,用戶應該提出覆核請求”,是在原删除流程上没有错误的情况下使用的,而这里的情况是原删除有流程上的错误,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
- 另外,我不知英文维基百科什么会引起封禁,但至少在中文维基,封禁只针对无法控制的破坏进行,是决不会加到我们维基方针、原则的维护者身上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8日 (五) 09:52 (UTC)
- 如果在英文維基,您的這種我是維基護法,而跟我不同看法的人都是破壞維基法規的態度,特別是您的用語,會被認為是違反文明原則;這是您會被封禁的原因。像上面的討論,實際上是我向Gakmo說出我的意見,我不在乎您看到,但基本上是向Gakmo的回應而不是向您的回應。您仍然要求人家要通知您 - 這正表示了您似乎對別人的看法,還是有必須呈報我的態度。這跟維基原則是相反的。我不期望您的看法會跟我一樣,但請您不要繼續這種惡意推定的戰鬥性態度。 --Nlu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10:36 (UTC)
- 尽管如此,不过还是说一下:阁下用同位语给我下了不少定义,对此我表示无奈与不认同;如阁下进一步走出用户页对此进行宣传,我将表示谴责与震惊。——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9日 (六) 15:06 (UTC)
- 如果在英文維基,您的這種我是維基護法,而跟我不同看法的人都是破壞維基法規的態度,特別是您的用語,會被認為是違反文明原則;這是您會被封禁的原因。像上面的討論,實際上是我向Gakmo說出我的意見,我不在乎您看到,但基本上是向Gakmo的回應而不是向您的回應。您仍然要求人家要通知您 - 這正表示了您似乎對別人的看法,還是有必須呈報我的態度。這跟維基原則是相反的。我不期望您的看法會跟我一樣,但請您不要繼續這種惡意推定的戰鬥性態度。 --Nlu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10:36 (UTC)
跳岛战术
[编辑]该移动并未形成共识,请移回。——星光下的人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02:15 (UTC)
- 討論可以繼續中。多次移動只有製造更多的混亂。您可以在討論中提出尚未形成共識的看法,看看他人是否同意無共識的說法。 --Nlu (留言) 2011年3月18日 (五) 02:30 (UTC)
- 上一个移动违反了规则,如果不回退,那才会制造更多的混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虞海(對話|貢獻)加入。 2011年3月18日 (五) 12:43 (UTC)
多谢哥哥在WP:申请成为行政员/爱学习的饭桶的投票
[编辑]只是哥哥似乎错用了~号,结果成了没有签名的投票。麻烦哥哥补个签名吧,饭桶感激不尽。--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14:00 (UTC)
- 完成 --Nlu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14:53 (UTC)
- 多谢哥哥。--罪孽深重的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14:55 (UTC)
邀請您參與條目質量提升活動
[编辑]總之,這是自由參與與發起條目協作的平台,歡迎任何人在該計畫提出協作請求或者幫忙協作,亦歡迎您成為各子計畫主持人,這比起在一兩個同好之間對話或條目討論頁互動性更佳。
- [通知]:哈利波特條目質量提升計畫開始投票。
- [公告]:中文维基百科主题专题已成立,欢迎参与讨论,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 [通知]:无线电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原神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阿根廷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社會運動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立陶宛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第二次冷戰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贵州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聯盟90/綠黨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台灣基進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狗主题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金庸主题页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红楼梦主题页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溫帶氣旋專題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上海公交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 [通知]:福州主題頁已建立。歡迎前往參與,交流和瀏覽。
(更多候选主题)
邀請人: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3月24日 (四) 16:22 (UTC)
英文维基的移动请求
[编辑]在下不谙英文,故向您请求将en:Canon EF-S 17–55mm lens移动至en:Canon EF-S 17-55mm lens。参见en:Category:Canon EF-S lenses,均是使用"-",故统一格式都使用"-"。
- 我剛完成了一件審判,有機會時會看看。謝謝。 --Nlu (留言) 2011年6月14日 (二) 15:12 (UTC)
邀請您參與法律條文提升
[编辑]在互助客棧上有歡迎大家參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詞條的翻譯工作,因此敝人開闢了政治與法律提升計畫,因見您對法律方面頗有研究,因此並誠摯邀請您能協助參與相關提升作業,拜託您撥些冗空幫忙一下,感激不盡。--安可(來酒館談談 ) 2011年7月11日 (一) 09:55 (UTC)
- 謝謝您的通知。我目前正在想辦法調整我的時間給自己有恢復維基編輯時間的可能。希望在不久的將來能夠重新恢復貢獻。 --Nlu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6:34 (UTC)
关于用户名封禁
[编辑]根据存废讨论,请不要再于被封禁的用户页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话,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们的对话页告知(请记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样,使用替换引用)。旧的模板很快会改为重定向,因此不对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响。
特此告知,谢谢。--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3:08 (UTC)
请教:中西历转换器不会用
[编辑]唐朝宰相韦贻范卒于唐昭宗天复二年(902年)十一月丙子,这是哪天?不过我搜到的白话《资治通鉴》说这个可能有误。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08:27 (UTC)
- 如果你指的是柏楊版資治通鑑的話,這是正確的 - 十一月沒有丙子,所以很顯然是原來史籍就錯了。 --Nlu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14:39 (UTC)
- 好的,谢谢。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21:41 (UTC)
- 继续请教,那么《新唐书》说的“丙辰”可能吗?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21:47 (UTC)
- 丙辰是十四日(陽曆12月16日),所以是有可能的。 --Nlu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21:49 (UTC)
- 继续请教,那么《新唐书》说的“丙辰”可能吗?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21:47 (UTC)
- 好的,谢谢。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1年9月7日 (三) 21:41 (UTC)
請尊重原作者對年齡表記的寫法
[编辑]論什麽事說什麼話,誰規定的現代百科就一定要用西曆紀年和周歲年齡來描述歷史人物?維基百科不是一言堂百科,你想用簡體用簡體,你想用周歲用周歲。辛亥以前用舊曆虛歲,辛亥以後用新曆周歲,本為約定俗成。辭源和大多數謹嚴的歷史辭典都是對歷史人物采用舊曆和虛歲,原因是有利於參閱史籍,使年代對應一目了然,容易于記載之間發現異同。不滿意你可以提出討論,你憑什麼亂改人家本來作者的年齡記法?有本事就自己重新寫,哪怕全用你自己發明的獨一無二的年齡表記,一切悉聽尊便。你沒有在維基原創過一篇有內容的文章,卻對別人辛勤汗水的結晶妄動手腳。如你一意孤行,在下奉陪到底,在歷史記述的原則問題上決不會盲從讓步。Yume149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4:07 (UTC)
- 您在作出這麼大規模改變前應先討論您作出的改變,同時絕對不應該恐嚇其他編輯者。若您繼續進行,就只有被封禁了。 --Nlu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4:35 (UTC)
- 事實是原作者本來用虛歲,然後有人瞎改(完全沒有討論at all),後來我給恢復到原作者的版本。到底誰先亂改,誰該先討論改變而完全沒有討論?而且這個修改規模有多大,一個年齡問題被您說成“這麼大規模改變”,您應該是一個中立的版主,怎麼能信口胡說?我沒有繼續進行什麽,請您掌握好事實再说話,您覺得過分嗎?我的意思是說,您如果不顧事實還要偏袒一方的話,我對這個問題不會讓步,並沒有要攻擊您,放心吧。Yume149 (留言)
- 我不是“版主”;沒有任何人是維基百科的"版主",包括吉米在內。但您恐嚇其他編輯(說他們該殺)已經極度違反了維基百科原則。請您改過,不然將封禁。 --Nlu (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5:49 (UTC)
- 事實是原作者本來用虛歲,然後有人瞎改(完全沒有討論at all),後來我給恢復到原作者的版本。到底誰先亂改,誰該先討論改變而完全沒有討論?而且這個修改規模有多大,一個年齡問題被您說成“這麼大規模改變”,您應該是一個中立的版主,怎麼能信口胡說?我沒有繼續進行什麽,請您掌握好事實再说話,您覺得過分嗎?我的意思是說,您如果不顧事實還要偏袒一方的話,我對這個問題不會讓步,並沒有要攻擊您,放心吧。Yume149 (留言)
西夏參選特色條目
[编辑]你好,西夏現在正在參選特色條目中。本條目內容豐富,架構完整,註解詳細,圖片也十分豐富。如果閣下有意願,不知能不能撥空評鑑,謝謝你--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1年12月4日 (日) 04:36 (UTC)
求教《旧唐书·本纪第七·中宗睿宗》翻成英文怎么写
[编辑]今天发现一条关于打酱油宰相于惟谦的记载:《旧唐书·本纪第七·中宗睿宗》:“中书侍郎、东海郡公于惟谦国子祭酒,罢知政事。”说明于惟谦当时还有个郡公的爵位。但在添加到英文维基的时候犯难了,因为不知道《旧唐书·本纪第七·中宗睿宗》怎么翻成英文。特此求助。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08:50 (UTC)
- 现在我写的是《旧唐书》卷七,阁下以为可否?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09:01 (UTC)
- 我覺得這樣可以。。。謝謝你跟我商量。 --Nlu (留言) 2012年1月29日 (日) 15:46 (UTC)
请制止对“法国矿业团”的破坏
[编辑]您好,乌拉跨氪反复蓄意借口破坏法国矿业团一文,公报私仇,请制止。也请参见互助客栈10月初“求助”条目讨论,资料来源都在我的讨论页和文章讨论页有详述。 leafinzi '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16:25 (UTC)
- 我最早要到今天晚上(UTC-8)才有可能仔細看看。若其他管理員在線上,我建議您跟他/她們求助。 --Nlu(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21:07 (UTC)
太无趣了
[编辑]谁告诉你后一定是皇后而不能是王后?谁告诉你必须是称帝后才能封后不能追封?不要钻牛角尖。——星光下的人(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6:39 (UTC)
- 當然可以追封,但問題仍在:這是無根據的猜測。 --Nlu(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6:14 (UTC)
Re
[编辑]王延钧各子女的生母并非我所写……如有不对可直接纠正。——巴伐利亚的亨利十七世(留言) 2013年3月7日 (四) 04:05 (UTC)
- 我沒看清楚;對不起。 --Nlu(留言) 2013年3月7日 (四) 04:45 (UTC)
跨语言链接
[编辑]Nlu您好,由于m:wikidata的启用,跨语言链接现在已经废弃不用。希望您能了解一下,谢谢--Kegns(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26 (UTC)
- OK,謝謝 - 但現在Wikidata似乎自動化仍然不夠;在英文維基,雖然已啟用Wikidata,但跨語言鏈接仍然保留,我想就是這個緣故。 --Nlu(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29 (UTC)
- 我多虑了,还以为你不知道这事呢:)--Kegns(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38 (UTC)
- :-) 謝謝。 --Nlu(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39 (UTC)
- 我多虑了,还以为你不知道这事呢:)--Kegns(留言) 2013年3月23日 (六) 1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