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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繼孟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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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繼孟
大明山東布政使司參議
籍貫浙江杭州府仁和縣
錦衣衛
字號字子醇
出生六月二十六日
逝世嘉靖三十五年
配偶娶郎氏
出身
  • 弘治十七年甲子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進士出身

張繼孟(1477年—1556年),字子醇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府仁和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人,錦衣衛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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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七年(1504年)中式甲子科順天府鄉試第四十三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聯捷乙丑科會試第十六名,二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任揚州府推官[3],授江西參政,入朝授禮部儀制司郎中[4],出爲山東布政司參議[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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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張彥和;祖父張全;父張泰,母劉氏。具庆下[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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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西園聞見錄 ,9冊100卷 ,435
  4. ^ 禮部志稿.歷官表二 ,42卷 ,597
  5. ^ 國朝獻徵錄·參議張繼孟傳》(95卷):張少參公繼孟,字子醇。公以禮部儀制司郎中陞山東布政司參議,年未五十致政,歸居林下,家徒四壁,立居旁建茅屋三楹,鑿池為橋,植竹數竿,扁為一笑亭,日觴咏其中,禁足不出。客至第肅至階,送亦不出門。即朝貴枉訪止折柬相答于勢利紛華泊如也嘗言作人須要有趣對俗客嗒然無一語遇學士大人有道術者與之譚說名理揚榷風雅亹亹不倦令人灑然不能遽別前輩一時如西涯相公蒲汀尚書皆海內宿望常聯輿過訪公或留坐所共脫粟之飯間出蔬果盃酒三五巡即止諸老宿自公第出輒喜見眉宇相謂曰吾儕遇張子醇一飯勝倍別家盛筵矣其為人愛重如此楊方伯守魯既第筮仕揚州府推官瀕行候謁請教公謂曰只要做得人好不論做官做得人好時充軍也得為民也得夫當後生筮仕初即為此厲語不為忌諱楊公亦終身佩之不嗔為不吉語古道如此年八十卒卒之日至無以為殮其子以訃聞於諸同年在京宦者得贈若干金始克襄事云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