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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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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清朝
1647年—1911年

1911年廣東省的範圍
國家 清朝
首府广州府
歷史 
• 成立
1647年
• 废除
1911年
前身
继承
廣東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廣東省
英屬香港
九龍寨城
葡屬澳門
广州湾
今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民國

广东省满语ᡤᡠᠸᠠᠩᡩᡠ᠋ᠩ
ᡤᠣᠯᠣ
穆麟德轉寫guwangdung golo),为清朝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督抚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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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7年,设广东巡抚广东布政使司广东广西总督。1905年,裁撤广东巡抚,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巡抚事。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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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政区划图(1820年)

清朝下轄九府、三直隸廳、七直隸州,共計四州、一廳、七十九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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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79年7月中華民國將東沙群島太平島中洲礁劃歸高雄市管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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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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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大明广东承宣布政使司
 大清广东省 繼任:
 中華民國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