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委员会
外观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是1955年3月至1967年3月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的省级国家行政机关。[1]
历任领导
[编辑]山东省一届人大期间
[编辑]- 任期:1955年3月-1958年11月
- 省长:赵健民
- 副省长:晁哲甫、王卓如、刘民生、李澄之、高克亭(1956年8月-)、杨宣武(1956年8月-)、袁子扬(1956年8月-)、余修(1956年8月-)、张竹生(1956年8月-)、苗海南(1956年8月-)、王哲(1956年8月-)、李宇超(1956年8月-)
山东省二届人大期间
[编辑]- 任期:1958年11月-1963年12月
- 省长:谭启龙
- 副省长:白如冰、杨宣武、邓辰西、晁哲甫、刘民生、李澄之、李予昂、余修、张竹生、王哲、苗海南、李宇超、张新村(1959年12月-)、刘秉琳(1961年6月-)、栗再温(1961年6月-)、王子文(1961年6月-)、苏毅然(1962年12月-)
山东省三届人大期间
[编辑]- 任期:1963年12月-1967年3月
- 省长:白如冰
- 副省长:晁哲甫、苏毅然、栗再温、刘民生、李澄之、穆林、李予昂、余修、苗海南、陈雷、高启云、王众音(1965年12月-)、杨介人(1965年12月-)
参考资料
[编辑]- ^ 何虎生, 李耀东, 向常福主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官志. 北京: 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0883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