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景祺
外观
高景祺(?—?)字养祉[1],河南省沈邱县人[2]。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高景祺是清朝拔贡[2]。1913年12月6日,高景祺署理河东盐运使。1914年2月11日,高景祺任山东民政长。[3]1914年5月,高景祺丁忧辞职,蔡儒楷接任民政长。[4]
1925年,河南沈邱县、安徽阜阳县、亳县等七县代表向执政段祺瑞控诉国民二军收编匪部为害地方,其中在沈邱县的高景祺也致函段祺瑞进行控诉。[5]
著作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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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景祺(?—?)字养祉[1],河南省沈邱县人[2]。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高景祺是清朝拔贡[2]。1913年12月6日,高景祺署理河东盐运使。1914年2月11日,高景祺任山东民政长。[3]1914年5月,高景祺丁忧辞职,蔡儒楷接任民政长。[4]
1925年,河南沈邱县、安徽阜阳县、亳县等七县代表向执政段祺瑞控诉国民二军收编匪部为害地方,其中在沈邱县的高景祺也致函段祺瑞进行控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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