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庆云(?—?),名鸿,字庆云,以字行,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人,出自三祖司马氏琅琊房,镇远将军、员外散骑常侍司马朏之子,北魏、东魏官员。
司马庆云个性粗狂勇武,在父亲死后继承了渔阳县子的爵位,官至都水使者,因为与西魏来往被定罪赐令自杀[1][2]。
- 元仲蒨,东魏博陵长公主,魏孝文帝元宏孙女,丞相、清河文献王元怿之女
- ^ 《魏书·卷三十七·列传第二十五》:子鸿,字庆云。性粗武。袭爵,位至都水使者。坐与西贼交通赐死。
- ^ 《北史·卷二十九·列传第十七》:子鸿,字庆云,生粗武。袭爵,位都水使者,坐通西魏,赐死。
- ^ 《北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三十五》:参军元景献,故尚书令元世俊子也,其妻司马庆云女,是魏孝静帝姑博陵长公主所生。
- ^ 《北齐书·卷三十九·列传第三十一》:参军元景献,故尚书令元世隽子也,其妻司马庆云女,是魏孝静帝姑博陵长公主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