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受業,又稱三受報業、三業,佛教阿毗達摩術語,根據受的性質,對於業進行的分類。這種分類法,根據善與不善二業,產生的苦、樂、不苦不樂三受,將業報分為三者:順樂受業(善業),順苦受業(惡業),順不苦不樂受業[1]。
《俱舍論》認為,由不善業感召的業果,稱順苦受業。由善業感召的業果中,由欲界至三禪,稱為順樂受業。由四禪以上,稱為順不苦不樂受業[2]。
- ^ 玄奘譯《阿毘達磨發智論》卷11:「三業,謂身、語、意。復有三業,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
- ^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卷15:「諸善業中,始從欲界至第三靜慮,名順樂受業。以諸樂受,唯至此故。諸不善業,名順苦受。過三靜慮上地諸善業,說名為順不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名受。」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9:「順樂受業者,謂福業及順三靜慮受不動業。順苦受業者,謂非福業。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能感一切處阿賴耶識異熟業,及第四靜慮以上不動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