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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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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系列条目

  • 具体条目:永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江津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大足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秀山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合川區不可移動文物名錄雲陽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城口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
  • 狀態:   删除
  • 覆核理由:WP:NOTREPOSITORY明确指出: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例如整部书籍或源代码、原历史文献、信件、法律、宣言或其他原始资料,都不适合直接加入维基百科。我认为这些条目不需要通过什么共识来删除,而是方针中已有相关要求,这些东西不可以作为条目写在维基百科。--———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29日 (五) 07:27 (UTC)
    之前的页面都已经删除了。 2024年3月29日 (五) 07:58 (UTC)
    你又無法證明這些資料是否不經修改,所以未必符合你所列出的方針。除非你舉出來源,證明條目完全是照抄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6:01 (UTC)
    你这抬杠也抬得太没水平了,本请求涉及到的这批条目都有来源,你自己看去。--———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6:18 (UTC)
    你個給標題就有用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6:25 (UTC)
    好,我认真回复你,之前提删的“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现已删除),根据孔网上网友拍摄对应来源的内页[1]可知,“四川省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就是直接照搬来源。那么,本案涉及到的“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在创建者相同,内容高度同质的情况下,我有理由认为“重庆市各县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系列条目”同样是照搬照抄来源。如果你还要抬杠,请你拿出来源证明他们不是。--———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7:06 (UTC)
    誰主張誰舉證,你覺得是應該是你舉出證據。或者把書中的第幾頁截圖下來給大家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8:52 (UTC)
    现在是你认为与来源不符,我认为与来源相符,依据维基百科:假定善意,我认为他就是从来源拿来的,而不是自己编的。你有不同意见,要举证的是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9:08 (UTC)
    你又不給出具體頁數的內容,我怎麼知道你說的對不對。--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19 (UTC)
    侵權舉報頁面別人指控某條目侵權,都是直接把鏈接列出,你在這裡質疑條目內容全是原文,是原始資料,卻不給出具體的內頁來證明。--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21 (UTC)
    我又没指控侵权。--———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9:25 (UTC)
    你引用的這個條文前提是內容是公有領域,而來源又不是公有領域,這種情況下不就是在指控別人是侵權?--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9:30 (UTC)
    抱歉,我认为来源属公有领域。--———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9:31 (UTC)
    而且如果你認定是原始資料,而來源並非沒有版權,這種情況下也是侵權的一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3月30日 (六) 08:59 (UTC)
    或者,再讲简单点,如果你非要质疑来源,那么现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现有内容直接copy来源,按方针,删除;另一种,就是没有来源的胡编乱造,按方针,还是删除。--———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3月30日 (六) 07:17 (UTC)
  • (!)意見:先说一件动摇您二位讨论基础的事情,WP:POL一般而言,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并非硬性规定,方针与指引仅列出了各项原则及社群认可的最佳做法。即便是方针,也有弹性空间,所以先假设复核原因完全成立,也可以“不按方针,不删除”,当然即使复核引用方针不合适,也可以IAR删除。然后再是WP:NOTMIRROR这个方针的意义,方针那一段一开始不是纯粹用于收集……,意在如果这个页面建立的理由不完全是收集名录,那么这个方针自然不适用。但是问题也就在,我们没有办法客观地去判断这列表有没有其他建立原因,那只能推断,以潼南縣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为例,那么它除了收录名录外还有什么意义,个人确实看不出来,里面全是红链,也就没有导航作用,里面的页面也不见得会被创建出来,所以符合了这个先决条件。但是,接下来一些只有在原来状态、不经修改才有意义的资料就不再符合了,名录,节选出来也是有意义的,而WP:NPS不管怎样,能做的都不仅仅是把文字拷贝到条目中了事,而是应该对内容进行尽可能的修订:改写以保证中性观点、只收录适合百科全书的内容、添加链接和格式排版等等。上面潼南的那个列表,显然是做了修改的,排版成了表格形式,也加了链接(虽然是红的)。此外,WP:LISTD方针也说明了提供额外信息的列表符合独立列表存留要求。但是,也要注意到WP:NOTDIR的要求,从各种意义上这就是一个目录。以上言论,仅仅想说一件事,维基百科现有关于包含原始资料的方针、关于目录的方针、列表存废的方针等等应当均不直接适用于此案,它们之间互相冲突,需要以常识判断条目去留。那么,常识如何判断,个人认为,首先这系列条目内容都是对原始名录的总结,列出的是原始名录的内容,那么直接放个外部链接当然就可以达到对原始名录的收录,单纯为了收录这个名录里面的文物的话显然没有必要再写一个列表出来。另外,列表除了对事物的收录,还有一个作用是给读者作导航,那么,几乎全红的列表,显然是没有导航意义的。所以综上,个人倾向删除上述条目。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 (...) 吐槽另外…两位真的有必要去讨论这堆玩意属不属于CC0嘛…中国政府文件向来不属于CC0的,但是不是说不是CC0就能直接拿来用了,如果真要直接套那个方针,属于CC0就符合方针了,不属于CC0就侵权了呀…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1日 (一) 18:31 (UTC)
    所以我上面就跟紅渡廚說,這東西似乎版權未明,既然是在指控拷貝原始資料,那不就是侵權,侵權的話要列出侵權資料內頁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22:25 (UTC)
    我跟你说了怎么就听不懂呢?我说他copy来源不等于我在指控侵权,OK?我认为来源属于公有领域。《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可知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属于显而易见的行政职责;又依据《S: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据此,我认为上述被提删条目没有侵权。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好吧?--———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03:45 (UTC)
    Hotaru Natsumi覺得是非公有領域,那說明這本書是不是公有領域就有爭論,目前是這個狀態吧?那如果是複製公有領域有爭論的東西,算不算侵權呢?而且至於是不是完全複製,我一開始就在質疑,這要根據書籍內頁才能確定。--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3:50 (UTC)
    我再说最后一次:如果你非要跟我犟,那行,您去侵权那边提报,我不拦你。--———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03:55 (UTC)
    我是覺得你的主張有漏洞,而且如果我自己真的覺得侵權,我自己就會去,這需要你的同意嗎?--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3:57 (UTC)
  • 这说法有问题的,没有明说是CC0就不能给它安CC0,著作权法只是说行政材料不属于中国著作权法管辖,但是没有明确把它安上CC0的标签。这种没有明确声明的材料,也就是版权不明材料印象中一般都是按版权材料处理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6:59 (UTC)
我想先明确一个问题,阁下指的CC0具体是什么?--———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07:03 (UTC)
  • 文库那边我知道是把这些东西算CC0的,因为那边认为没法律疑虑,毕竟著作权法说不管,百科这边因为一般不涉及这些东西所以好像没共识,所以不好说算CC0还是版权不明。不管怎么样,CC0还是版权不明的视作版权所有,一个显然版权无疑虑,一个大概率能算合理使用,没差的。我一直在说的是这没必要讨论是不是CC0,讨论出来如果非要删,是CC0就套NOTMIRROR,不是CC0就套COPYVIO,如果非要留,是CC0就说不侵权,不是CC0就套FAIRUSE……那争下去没意义的,不如回到条目本身按常识是否值得收录这一点上来。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7:36 (UTC)
    我同意阁下说法。我认为不该收录。--———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4月2日 (二) 07:54 (UTC)
像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看上去也是在單純收錄文物,在有外部來源的情況下根據來源去建立列表條目,然後說「不應該把外部鏈接裡面的內容列出來」,聽上去有點怪?還有再按照你的意思,假如列表裡面不是全紅鏈,就可以留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1日 (一) 22:23 (UTC)
  • 关于外部链接那一部分,我指的是,如果只是想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不如直接放外链,但是同样的如果列表有了名录本身以外的信息,比如一些图片啦,描述啦等等,那就显然不再是单纯提供名录就有的信息。关于全红那一部分,即便不是全红也不一定能保留,全红是显然的导航意义不显著,大量红里面有小部分蓝可能个人也会觉得是导航意义不显著。逻辑链其实是:几乎全红,所以导航意义不显著,又只列出了名录有的信息,于是直接放个外链效果是一样的。上面哪一点被打破了其实个人觉得也就没必要删(比如有人把某个名录里面的页面建了一大半,那这时候就有导航意义了,留着当然也就没问题;或者有人把这名录改成有自己的描述性语句,那肯定不能单纯放外链了,当然也该留),但是至少现在版本上面的逻辑还是成立的。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6:48 (UTC)
    不過這是書本上的內容,外部鏈接至少沒人這麼做,除非把書上內容拍下來放到某個網站裡面。--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6:51 (UTC)
  • 个人想法是,这事情不该维基百科这个项目做,应该是文库做。如果文库收了能引最好,文库没收没其他外链,百科其实也不好收,这些页面单纯作为条目不具备百科意义,作为列表不具备导航意义。𝐻.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2024年4月2日 (二) 07:16 (UTC)
    文庫我個人覺得是收錄某某文章、詩詞原文的地方,收錄這種一眼看上去加工過的材料和統計清單反而覺得怪怪的,而類似的統計表格反而在百科比較常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7:21 (UTC)
支持(×)删除,顯然不適合收錄的內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日 (二) 01:50 (UTC)
(×)删除,根据之前的结果,这些条目也应该删除。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2024年5月7日 (二) 08:46 (UTC)
(×)删除,作爲原作者,支持刪除Urga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6:26 (UTC)
  • 狀態:   完成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王者榮耀職業聯賽由2016年秋季開始進行比賽,2019年秋季賽開始,每個賽季都會在維基百科上建立獨立頁面,供賽事觀眾回顧過往的比賽紀錄。然而,維基百科卻以莫名理由(關注度不足)刪除頁面。首先,這是一個電競賽事,雖然現在電競賽事在全球方面都只是剛剛起步,但並不代表這項賽事沒有人關注。而2024年春季賽與前幾個賽季一樣,受眾對象與關注度幾乎沒有變化,維持相同程度,若本賽事關注度不足,則前幾個賽季一樣為關注度不足。那麼,刪除本頁面的同時,請一併刪除以往賽季的頁面。其次,在最初提出的刪除頁面的討論中,名為“Sanmosa”的用家提出“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本人並不清楚該用家所使用的語言,經過翻譯後也大概只得出“烏克蘭”的字眼,而“烏克蘭”這個字並不適用於本頁面當中,其後該用家亦多次發表相同的言論,因此有理由懷疑該用家是在擾亂討論並導致頁面被迫刪除。最後,本頁面是由多位用家,完整看完每一場的比賽,在頁面上客觀地留下比賽的結果,這並不只是這些用家們的付出,更有用家們所支持的每一支戰隊的成員的努力才留下的結果,請尊重用家們的付出以及選手的努力,請恢復頁面以便紀錄比賽結果,亦能為下個賽季作參考用,謝謝!--麻德發克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7:17 (UTC)
    我也覺得shizhao屬於誤判,顯然有持續性的報道[2],這個來源是前兩天的報道,屬於新來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4月2日 (二) 07:25 (UTC)
  • 處理結果:已还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2日 (日) 12:40 (UTC)
搜索了一下,幾個美術館的網站似乎能給到有效介紹。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5:20 (UTC)
不太確定原本的條目內容有什麼,但就算還原可能也是要先放到草稿空間。--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2:16 (UTC)
不反對這個提議。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3日 (四) 03:48 (UTC)
未完成,如符合收录标准,可直接修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2日 (日) 12:47 (UTC)
@WolfchSya ekiCaryCheng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22 (UTC)
@Hierro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7日 (二) 04:58 (UTC)
(+)支持恢復。列表中超過七成的項目有內文引用,符合WP:V。--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7日 (二) 13:59 (UTC)
@S8321414Ericliu1912Outlookxp--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1:30 (UTC)
  • (+)支持,我必須先聲明一件事,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我和Hierro等使用者都認為整個問題就在於提出存廢討論的Mafalda4144。
    覆核理由中提到「操縱共識」這個問題,這我相當認同,Mafalda4144現在已經被封鎖了,原因是他使用傀儡(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存檔),討論中懷疑是他的傀儡的IP超過十個(包括180.217.224.95、180.217.240.72、180.217.220.142、180.217.246.99、180.217.234.52、180.217.245.77、180.217.233.43、2001:B011:3814:7C71:6080:905D:7449:DE38、180.217.240.197、2001:B011:381D:5447:5873:2362:1888:28A6、180.217.246.137、2001:B011:3814:79F7:E00C:2E56:E25F:BC04),甚至連現在被封鎖後,他還疑似用另一個帳號繼續進行編輯,引發不少爭議,現在案件正在討論中(維基百科:傀儡調查/案件/Mafalda4144),如果要說在討論中操縱共識,那他確實劣跡斑斑,當初討論時Hierro就有懷疑過,但因為我們對相關的檢舉機制不熟而沒有舉報。
    而且在提出存廢討論前,Mafalda4144就已經多次擅自刪掉條目中的大量內容,說是沒有根據或關注度不夠,但問題是他刪的那些內容中,有些本來就已經加上了根據、還有些只要是稍微了解相關領域,就會知道是有足夠關注度的條目,例如蛇郎君貓鬼之類的。就算有些確實是沒有建立條目的小妖怪,但根據「維基百科:關注度」條目的說明,關注度是「決定了一個主題是否有編寫獨立條目介紹的必要」,而非「條目中該有什麼樣的內容」,哪怕是在世界中國日本的妖怪列表中,也都有很多沒有自己建立條目的妖怪列出來,將過於短小的內容放在更大的條目中也是維基會有「合併」這個機制的原因,但他怎麼樣就是聽不進我們的話,看無法說服我們,就對「台灣妖怪列表」提出存廢討論。
    在討論過程中,我和Hierro也已經依照其他人的意見進行了多次的修改,不僅把每個內容都加上根據,還盡可能連頁碼也補上,結果他又說那些蓮縣民間文學集、台灣風俗誌、臺陽筆記之類重要的台灣文化民族文獻根據不可靠,甚至把我們補上的那些內容連同原本的一起刪掉,這要不是他沒有方法反駁而顛倒黑白、就是他在相關的領域中完全是個外行,只想把自己的想法灌輸給別人。
    我說的內容有些太個人或情緒化的地方,這裡我先道歉。但我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說明或許台灣妖怪列表確實有問題或需要討論的地方(可能現在也有),但絕對沒有到需要刪掉的程度,是因為這位叫Mafalda4144的偏執和違規、操縱共識,才勉強以草稿的形式保留下來。相關的問題,例如上面提到的收錄標準都可以討論,我很希望台灣妖怪列表能夠恢復成普通的頁面,並且希望像Mafalda4144這樣的破壞者再也不要出現在維基百科裡。--Sya eki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二) 02:25 (UTC)
    @Sya eki您有提到:「上面提到的收錄標準都可以討論」。我比較不清楚的是,為何要在收錄標準不一定明確,還需討論的情形下,將此草稿移回條目呢?
    一般來說,大家對草稿內容的包容度是比較高的,依我的印象,除非是草稿廣告宣傳,或是有侵權問題,很少會將草稿整篇提刪。條目就不是這樣了。(不過,我之前留言有提過,若大家認為在此情形下可以將草稿恢復成條目,我沒有意見,這部份的想法沒有改變。)--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8日 (三) 03:01 (UTC)
    若是沒人對Hierro提到的收錄標準有異議,應該就可以恢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3:14 (UTC)
    已代為放置草稿審核。加諸段首文字,理據為何Special:Diff/82558044。另列表內確實混雜,列舉如是鬼故事,應放都市傳說。妖怪神格化應獨立。同一來源格式要整理。--220.138.127.214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12 (UTC)
    另依Sya eki和貓神八百萬的推理邏輯發言。只要因持相同意見可能為傀儡,故最先提出恢復的IP剛好很關心,剛好貓神八百萬很久沒登入了,註冊日剛好和Sya eki同一天,剛好貓神八百萬留下近期同一頁面數據,這麼多的剛好應該合理提請調查。若因我此發言而當本人為另一方傀儡,為求公平本人不反對加上。--220.138.127.214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23 (UTC)
    首先,我並沒有說「持相同意見就是傀儡」,而是Mafalda4144確實很有可能在討論中以傀儡操縱共識,前面Wolfch也有提到,那些發表意見的ip中起碼有兩個( 180.217.231.114 、 2001:B011:3814:3304:C173:45C6:4286:6664 )是只在那次存廢討論中發言的,其中一個現在還被封鎖,以Mafalda4144使用傀儡的習慣來說有一定的嫌疑。(114.45.217.14我不懷疑)
    另外,如果你懷疑貓神八百萬是我的傀儡帳號,那我可以保證不是,我跟他不僅各自都編輯過不少條目,在編輯的過程中也交換意見過幾次,例如台灣妖怪列表本身就有我提醒他不要過度分類、燈猴和撒巫拉瑞的頁面上他也曾出面緩頰我跟其他編輯者的衝突,我和他也都在彼此的留言頁上討論過不同的問題,現在有關Mafalda4144的傀儡案件討論還是他告訴我的,要不是你提醒,我還不會發現我跟他是同一天註冊帳號。--sya eki留言2024年5月9日 (四) 01:28 (UTC)
    (+)傾向支持:該草稿頁面內容與所附帶的可供查證資訊就目前來看,算是充足詳盡,但可能也許有調整改善的空間。--薏仁將🍀 2024年5月17日 (五) 22:43 (UTC)
    (+)支持恢復。引用大量臺灣文史資料的優質文章,沒理由不能成為正式條目,而只能當作草稿,那實在太可惜了。Zinja31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5:11 (UTC)
    (+)支持恢復。引用參考來源豐富,沒理由刪除。--Itw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5:37 (UTC)
    (+)支持恢復。理由同Sya eki君。--Hierro 2024年5月15日 (三) 06:21 (UTC)
    請問一下精靈和寶可夢為什麼是妖怪、寶可夢是日本的。--2402:7500:5E9:9861:98F9:75FA:2167:AF06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8:14 (UTC)
    那是翻譯的觀念,考慮目標語言(中文)中"妖怪"符合寶可夢的形象,所以將寶可夢翻譯成"口 袋 妖 怪"。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15:57 (UTC)
    管理員有在處理嗎--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5月14日 (二) 16:21 (UTC)
    通常「存廢覆核」的處理時間可能要一個月以上,所以請靜待管理員處理。--Sinsyuan✍️🌏🚀 2024年5月18日 (六) 00:26 (UTC)
    在這段等待存廢覆核的時間裡,Zinja31仍持續的修改條目,若大家有空的話,也可以再看一下條目,或是再針對條目進行修改。--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11:48 (UTC)
    我認為沒有大問題,只是此列表畢竟不是「臺灣妖怪研究」,導言我覺得有些離題了,而且還有嚴重的引注炸彈現象,沒有必要塞那麼多註腳。另外收錄標準似乎還是沒有很明確,希望加以改善。就此再收集一下社群意見,之後可以執行移動回主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5月23日 (四) 13:33 (UTC)
    就個人觀察,之前社群的誤會出自於對於妖怪定義不清楚,然後就提出一些不容易短時間回答的問題。為了避免此種情形再度發生,誠摯希望可以把中國和台灣字典查到的定義、古籍內容和中日台三地總結出來的結論留下來。這樣可以避免以後再度發生相同的事情,並且也明確收錄標準。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14:49 (UTC)
    想確認上述提到「總結出來的結論」,是由誰作的總結?若是由條目撰寫者所作的總結,那可能就有「原創研究」的問題了。--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3日 (四) 16:29 (UTC)
    依照字典定義、古籍和中日台三地的妖怪學書籍。此三者不可偏廢。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17:05 (UTC)
    當然是中日台妖怪學學者總結,所以才說要保留引用資料。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0:09 (UTC)
    想知道是哪一位(或哪幾位)學者所總結的資料?總結的結論是什麼?--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4日 (五) 01:25 (UTC)
    水木茂的妖怪大圖鑑包含「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
    水木茂的中國妖怪事典包含「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靈獸」、「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
    北地異唯妖論包含「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靈獸」、「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
    妖怪台灣包含「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靈獸」、「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
    張云的中國妖怪百科包含「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靈獸」、「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1:43 (UTC)
    另外此條目作為"列表",最好還要有個引言,畢竟如果台灣妖怪的相關歷史不提一下,維基百科也沒有單獨叫做"台灣妖怪"的條目,"也沒有必要有",不如以"引言"的形態存在"台灣妖怪列表"前面。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3日 (四) 14:54 (UTC)
  • 題外話,存廢複合請求上面的表要如何看?明明最後一個留言的是我,但是卻顯示:17 台灣妖怪列表 新申請 35 14 Wolfch 2024-05-24 09:25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2:07 (UTC)
    慕名而來,來源充足並且提供購書網站為少見的貼心服務,近期主編表達的學術涵養,開宗明義的文案總結非常漂亮,管理員應儘快恢復,並且認為值得進一步評選優良列表。--2402:7500:5E8:83AA:50EC:8610:AE09:A1EB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14:31 (UTC)
  • [關於維基百科:引注炸彈:我查了相關的規定,如站內連結。我並不清楚這裡的機制如何,如果是寫給管理員看,我就提出我的看法。
    • 1、引注炸彈並非「禁止」,而是「盡量避免」:根據站內條件「格式混亂,觀感不佳」、「內容過多,拖慢載入」、「可能引入低品質來源」和「有時引用甚至沒必要」。我所引用的資料包含「兩岸字典定義」、「古籍」和「中日台三地妖怪學研究」三種,至少不會違反「可能引入低品質來源」和「有時引用甚至沒必要」。
      • 文內也指出:
    • 2、此外就之前網友的誤會看來,明顯是因為不清楚妖怪的定義才造成,因此為了避免同樣的事情再發生。建議管理員不要在意前面定義使用引注炸彈的問題。事實上,根本就沒有強制規定,在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使用。
    • 3、以上,我支持本條目定義的部分使用引注炸彈。給管理員參考。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10 (UTC)
  • [台灣妖怪列表是否可以有引文的問題]
    • 1、列表之前本來就可以加引文,舉一個管理員編過的列表:末任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一級行政區行政首長列表,此列表引言字還很多,我的引言才幾個字而已。
    • 2、我的台灣妖怪列表引言的內容很少,內容分成四部分:
      • 1.妖怪的定義。
      • 2.台灣妖怪的定義。(建立在妖怪的定義之上)
      • 3.妖怪的現代使用:現代妖怪使用不少時間都已經萌化,姑且舉寶可夢翻譯為口 袋 妖 怪的例子(比較有名)。甚至,我還在想要不要補上妖怪手錶,和其他台灣妖怪繪師的例子。試問管理員,如果沒有提出妖怪萌化的用法,這樣的事實是否就會被忽略?
      • 4.台灣妖怪的歷史。提出幾個有指標性意義的例子,諸如中研院林美容出科普書、這幾年台灣妖怪電影流行,和外交部介紹台灣妖怪文化和相關書籍。這樣的內容為何不能在序言提一下?看維基百科「台灣妖怪列表」的人,不該「預設」「他會先去看妖怪條目」。列表的引文稍微提一下妖怪的定義、台灣妖怪的定義、妖怪的現代使用和台灣妖怪的歷史,個人是覺得沒有問題的,而且字又很少。
    • 3、以上,我支持台灣妖怪列表前加上原來的引文。給管理員參考。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3:10 (UTC)
    前來支持,遲來的正義。考據嚴謹,有足夠學術涵養的學術研究者,才能用洗鍊簡潔的詞彙,整合各地文獻整合編纂而成的開啟台灣妖怪序言篇章。對比網路書店文檔,實為精彩不可多見的好彙整總結。在下冒提請建議,主要的幾位編輯請依公平原則調整網路書店的比例,抑或考量將博客來以及誠品書店的書網站都能並列,兩家的文案略有不同,值得讓學者編輯所精選的優良讀物進一步推廣於更多讀者認識台灣妖怪。--61.230.15.132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4:54 (UTC)
    Zinja31主編學者將寶可夢認定為台灣妖怪是非常正確的判斷,務必要保留。--61.230.15.132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4:56 (UTC)
    網路書店的問題,我只是選一個當作代表,主要是存檔有這樣一本書,不然即使加上誠品,還有其他家網路書店,這樣有玩沒完的。Zinja31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08:34 (UTC)
    前來看看,雖然想支持,不過我對博客來好感度低,要推廣網路書店購書支持作者,請換誠品的購書連結,對作者利潤高。另抱歉這麼說,Zinja31的文字有很高比例是綜合文宣寫成,就我看過水木茂的書,裡面有更多可以彙整結論為台灣妖怪的內容,建請Zinja31再重新看過,因此暫時先反對。--210.243.194.125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06:55 (UTC)
    关于台湾妖怪的历史顺便写倒算了,不过宝可梦也扯过来好像有点奇怪。没吃完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26 (UTC)
    (:)回應另外,包括台湾妖怪好像不少条目有内文引注不多什么的问题,条目不少了,但不过有不少也需要再补充资料来源补内容的,谁也去帮忙下?没吃完留言2024年5月26日 (日) 12:28 (UTC)
    上述討論和此條目存廢覆核無關,似乎是離題了--Wolfch (留言) 2024年5月26日 (日) 12:55 (UTC)
    我懷疑那些IP都是來擾亂的。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26日 (日) 23:31 (UTC)
    因為已經有人提過@Zinja31WP:CITEBOMB,下列僅進行WP頁面原文的補充
    • 條目內容須可供查證,亦應附有來源,而其篇幅則應按合理WP:比重分配。
    • 維基百科不由WP:第一手來源構成。
    下列個人意見補充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17:29 (UTC)
    • 關於引注炸彈問題:
      • 我覺得你舉的例子有點奇怪,註釋2、12到30都有,問題是我沒有舉這個多註釋,它的限制數量在哪裡?幾個才算是炸彈?
      • 另外,我有想到一個介於5/10和之後版本間的版本,如果管理員認為引注炸彈實在是不妥,其實我還可以改良成那個版本試試看。
    • 關於比重問題:
      • 這我不清楚是哪一部分?是引言嗎?引言其實很短,如上所述,提一些台灣妖怪的歷史在台灣妖怪列表前,不認為有什麼問題。
    • 中國哲學電子書計畫提供的原文為何會觸發過濾器?是否有問題?他所提供的原文是可查證的。
    • 第一手來源資料問題:
      • [維基不由第一手來源構成嗎?]你貼的網頁提到:我們的方針:WP:第一手來源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援。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例如,一篇關於小說的條目可以參照小說的段落來描述情節,但對這些段落的任何解釋都需要第二手來源支援。
      @Zinja31
      1. WP:比重不合理的比重會有多種出現方式,包括且不限於:描述的深度、文字的數量、布局的突出以及陳述的並列。
      2. WP:CITEBOMB
      • "維基百科不由WP:第一手來源構成。"並不是指不能使用第一手來源。我貼原文,你怎麼解讀是你的問題。只要求注意WP:比重
      • 範例呈現的是版面布局/閱讀效果,如果你認為一個段落中來源可以佔據相當篇幅的"寬度",我想你檢閱自己的編修版本時根本沒有注意到這個寬度"妨害閱讀,如果只有一個部份產生相當長"寬度"可能稍能容許,同一短小段落複數區域產生相當長"寬度"是另外一回事
      • 總結大部分的問題都混合WP:比重的議題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1:47 (UTC)
      了解,會就討論結果修改比重和引注炸彈問題。另外補充管理員對於中國哲學電子書計畫引發過濾器的回覆,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存档/2023年6月--該網站的可靠性在進行討論中。若討論中的網站不能使用,我會再找其他來源改進。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1:53 (UTC)
      另外引言礙於篇幅不能太長,關於台灣妖怪的歷史,個人認為列出"歷史里程碑",並沒有所謂的"比重"問題,以上宮管理員參考。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3:39 (UTC)
      2024年6月2日 (日) 03:39 (UTC)產生的文字因為離題讓我感覺稍有情緒,考慮將版本強行退回到更早版本前注意到另外一個議題
      • WP:原創總結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
      • 檢查到WP:CITEBOMB的部分動機是為了現行版本的廣泛的指......但來源並不支持"廣泛"這個敘述,為了讓廣泛合理而故意使用複數來源嘗試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不恰當綜合或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4:39 (UTC)
      我想先確認一件事情,就是我在看妖怪部(古籍)中含有那些妖怪的種類時,由於他沒有明確說出妖怪的總類,所以我是看內文才知道它含有「怪異、反常的事物與現象」、「怪(怪物)」、「妖」、「草木、動物等變成的精靈(精怪)」、「鬼」、「神」(非官方祭祀)、「魔」......等。其他妖怪圖鑑也是看索引,如果不這樣做的話,就無法指出妖怪部中含有哪些種類的妖怪,水木茂的妖怪大圖鑑......等也是,這樣不是明顯不合理嗎?我的確是看書中含有那些妖怪的種類的。他指出的種類多於一種,不就有廣泛的意旨了嗎?請您指教。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07 (UTC)
      數學的問題用數學處理
      1. 3>1
      2. 1.1>1
      3. |-100|>1
      4. √2>1
      處理>1時,對象數值是無限,無限≠廣泛--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17 (UTC)
      意思是無法由妖怪部和妖怪大圖鑑中含有哪些種類的妖怪,來定義妖怪有哪些種類的意思嗎?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30 (UTC)
      而且文科的東西應該和數學的方法是不一樣的?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31 (UTC)
      WP:SOURCES來源應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資訊,並應與斷言相匹配,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高品質的來源。--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36 (UTC)
      妖怪部中含有哪些種類的妖怪,水木茂的妖怪大圖鑑......等也是,都是查了就知道了,為何說是我的斷言?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38 (UTC)
      複製貼上已經使用的文字
      1. 2024年6月2日 (日) 04:39 (UTC)[錨點失效]來源並不支持"廣泛"這個敘述,為了讓廣泛合理而故意使用複數來源嘗試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不恰當綜合或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
      2. 2024年6月2日 (日) 05:36 (UTC)[錨點失效]WP:SOURCES來源應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資訊,並應與斷言相匹配,非同尋常的斷言需要高品質的來源。
      • 總結來源沒有直接提及及斷言的項目,請不要透過WP:原創總結混合多個來源進行(甚至引發WP:CITEBOMB),如果已經有直接提及及斷言的來源,引用少數幾個可靠的已經足夠。來源中混合字/辭/詞/典的現象也很奇特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43 (UTC)
      那如果只列出妖怪部中有的妖怪種類可以嗎?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47 (UTC)
      "來源中混合字/辭/詞/典的現象也很奇特",不是我在乎的事情,我只在乎維基是否允許。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49 (UTC)
      @Zinja31僅針對2024年6月2日 (日) 05:49 (UTC)[錨點失效] 警告,在明知道來源不能支持廣泛這個敘述(範例[3]的前提用於WP:原創總結WP:CITEBOMB--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53 (UTC)
      @Rastinition那能把廣泛改成其他字嗎?或是拿掉,然後只列出妖怪部所含的妖怪種類可以嗎?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5:58 (UTC)
      我把問題簡化成下面2項
      如果你不清楚如何避免第2項,請重新審視內容,確認是否可以單靠單一來源引證,過程中請注意來源和內文可以互相被驗證,如果不行請更換其他來源或補充其他來源。--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6:03 (UTC)
      我不管你怎麼操作,請你把已知的WP:CITEBOMB(最早提出的部分),還有更實質嚴重的WP:原创总结解決,直接退到你沒有干涉前的5月10日版本也是一種做法--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6:05 (UTC)
      了解。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6:31 (UTC)
      @Rastinition我想了想,還是請管理員幫我回退回去吧!之前如果有對規則不了解,讓您不高興,請多多包涵。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2:05 (UTC)
      我對於引用字典"祅"是用來註解"妖怪"包含"異常的事物與現象",並不知道會和前面廣泛起衝突,請指導我該如何改寫。Zinja31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06:02 (UTC)
存廢討論還在進行中,還不需要提出存廢覆核。
另外,可以理解您對條目提報刪除的情緒,不過抱持此情緒進行討論,對您希望條目保留的目的其實沒什麼幫助,和您說一下。--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3日 (一) 00:05 (UTC)

原提删者提出的“没有关注度”的理由过于主观,且缺乏有说服力的佐证,未必能够作为有代表性的看法。过往一些存废讨论记录的内容就可以证明这一点:[4][5][6]

原存废讨论中提删者方面提及的“来源”等问题是可以编辑解决的,以此作为提删理由显得牵强。

在不同用户就这一问题分歧较大、莫衷一是的情况下,就有管理员做了删除处理,且没有做任何说明。对此操作难以理解。

参考Lists of people executed in the United States英语Lists of people executed in the United StatesListe von in der DDR hingerichteten Personen德语Liste von in der DDR hingerichteten Personen台湾战后时期死刑犯列表等同类条目的存在,说明相关条目并非不能保留。提删是否合理本就是应当慎重考虑的问题。--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4:27 (UTC)

(+)支持恢復。從本次存廢討論來看並沒有達成共識或形成主流意見,管理員强行做出删除决定有點難以理解。
--116.204.182.37留言2024年5月17日 (五) 13:07 (UTC)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03#批量提刪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下的所有列表中主張保留的意見完全沒有給出任何合理的保留理由,而且多數意見主要是在扭曲方針指引含義、迴避不主張保留者對主張保留者的合理疑問,以及攻擊不主張保留的意見,這種意見顯然不能被認為是正當合理的意見。如果有任何管理員恢復相關條目,我會認為該管理員處理失當,並就此提起管理操作覆核請求程序。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5月19日 (日) 01:10 (UTC)
(+)傾向支持(►)移动草稿。--☥⚕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7:11 (UTC)
(○)保留(✓)改善中(×)删除」的比是4:2:3,沒計算重複和傀儡的4票。--☥⚕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7:18 (UTC)
可以酌情處理。--☥⚕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7:20 (UTC)
朋友,麻烦您去了解一下什么叫存废讨论不是投票。再就是您不止一次地摆一堆模板,花花绿绿地我真看不懂您到底是要删还是要留。--———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5月23日 (四) 05:53 (UTC)
所以我說可以酌情。--☥⚕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6月2日 (日) 14:05 (UTC)
應該是沒共識才對,(+)支持恢復--HYHJKJYUJYTTY留言2024年6月2日 (日) 14:08 (UTC)
(×)删除,完全同意Sanmosa阁下的意见,违背了方针指引的表态,理所当然不能作为合理意见考虑到共识里。——— 红渡厨留言贡献2024年6月3日 (一) 14:43 (UTC)
R7處理的是無關或寬到窄,窄到寬不適用R7。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15:20 (UTC)
  • 狀態:   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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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已參考知名美容產品品牌之維基百科,依樣畫葫蘆,增加了歷史以及參考文獻資料

寵愛之名(For Beloved One)是一護膚品品牌,創立於2003年,2006年開始進入亞洲與美洲市場,其主要產品為生物纖維面膜,品牌註冊公司為拜耳迪笙時代股份有限公司。[7][8]

歷史

  • 2002
    創辦人發現生物纖維可用在美容護膚產品,與供應商共同研究確認生物纖維的應用
  • 2003
  1. 成立「拜耳迪笙時尚行銷公司」(為「拜耳迪笙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2. 成功研發生物纖維可與精華液相容成為面膜
  3. 創立「寵愛之名」專業醫美保養品品牌
  4. 上市第一件生物纖維面膜產品
  • 2004
  1. 上市第二件生物纖維面膜產品
  2. 進入醫院、診所、藥房等醫美渠道
  • 2005
    從醫療渠道走向大型連鎖醫美藥妝渠道
  • 2006
  1. 寵愛之名獲得康是美面膜銷售第一佳績
  2. 香港潮港城專櫃設立
  3.  美國東西岸美妝店上架
  • 2008-2009
  1.  進入中國莎莎、康是美渠道
  2. 跟中國SEPHORA 獨家合作
  • 2010-2013
    進駐香港國際機場免稅店、新加坡SEPHORA、馬來西亞、泰國和印度SEPHORA
  • 2014-2015
  1. 與中國SEPHORA 渠道解除獨家、進駐中國百貨公司、阿里巴巴天貓,成立旗艦店
  2. 進駐台灣台北101 大樓成立旗艦店
  3. 進駐加拿大T&T 大華超市內之美妝店
  • 2016
  1. 在SEPHORA 絲芙蘭線上銷售
  2. 進駐澳洲SEPHORA
  3. 實體渠道:進駐LVMH集團下之香港DFS 免稅店
  4. 成立「For Beloved Girl 寵愛女孩」副品牌
  • 2017-2019
  1. 進駐CDF中國免稅品集團
  2. 在台灣、中國、香港、東南亞免稅店與機上渠道販售。
  3. 進駐中國線下CS 管道,妍麗/話梅/H2B 等 1000+家美妝門市。
  4. 進入越南、柬埔寨免稅店
  • 2020-2023
  1. 實體渠道:新加坡屈臣氏、唐吉訶德、中國話梅、巴黎瑪莉娜、台灣好市多、漳宜機場免稅。
  2. 電商:進駐美國Amazon、新加坡Lazora、加拿大Amazon、印尼Sociolla等渠道。
  3. 中華航空機上免稅販售
    [9][10]




代言人(列表,待續)

--Mohgirl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3:37 (UTC)

倒数第二个是繁简混用的,如果恢复,记得移动。--Txkk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11:21 (UTC)
@Shizhao君︰但沒了這個模板,即使復還其他紀錄子頁面,紀錄亦無法正常閱覽。--J.Wong 2024年6月2日 (日) 07:17 (UTC)
@Wong128hk Wikipedia:已删除内容查询#Template:Protected_title 请求获取已删除模板的内容,以便日后subst,保持存档完整。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6月2日 (日) 09:13 (UTC)
成功还原页面。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6月5日 (三) 13:49 (UTC)
撤销我的处理结果--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2日 (日) 12:39 (UTC)
已获取模板内容User:阿南之人/Template:Protected title,还是觉得不用保留,直接用wikitext还原存档时状态就可以了。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6月5日 (三) 13:19 (UTC)
如果是因為模板棄用而無法發揮功效的存檔的話,那存檔刪掉倒也沒甚麽。Sanmosa 人人皆王 2024年6月2日 (日) 07:22 (UTC)
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3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4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5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6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7月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2007年8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9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0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1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7年12月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2008年1月Template:Protected titleWikipedia:被保護的標題/有意的红字连结︰確未見有任何討論或有效理由,故而翻其原決,並予以復還,以便翻閱相關紀錄。至於模板如何後續處理,交予社群討論。
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列表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软式重定向Wikipedia:被保护的标题/防止再创建的用户名页面︰「軟式重定向」內之相關紀錄已記於刪除日誌,故而駁回所請;「防止再創建的用戶名頁面」內容屬不當用戶名,或侵私隱,駁回所請。
以上。--J.Wong 2024年6月7日 (五) 14:18 (UTC)
(×)删除:共識僅考量正當合理的意見,保留意見如非正當合理,那再多也沒用,非正當合理的保留意見不能納入共識的考量。我個人非常反感以「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公允與衡平”這種説辭來道德綁架支持刪除不合規定的列表的用戶的行徑。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2日 (一) 15:40 (UTC)
得看这个“正当合理”如何定义。以你的理由,很难说你的理由不会反过来落到你反对的那种情况中去。--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1:41 (UTC)
「正當合理」與否是由形式邏輯來定義的,而不是由辨證法來定義的。像你這樣試圖由辨證法來定義「正當合理」屬於偷換概念。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1:58 (UTC)
然而你提出的删除理由又是否合乎逻辑呢。是别人“偷换概念”还是你在强行推销你的“概念”,这本就是个问题。--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2:04 (UTC)
你這裏試圖以辨證法來定義「邏輯」是不合適的,你這個說法屬於偽命題。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02:12 (UTC)
建议讨论具体问题而不是动辄谈概念。动辄谈概念反而才是最没逻辑的做法,还有“诉诸人身”的嫌疑。--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8:24 (UTC)
你都為“訴諸人身”給連結了,你就不看看對應條目給的定義是甚麽?我這裏顯然沒有就你的個人特質來說任何的事情,無法從定義上符合“訴諸人身”,如果你堅持我這樣是“訴諸人身”的話就屬於誹謗了。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23日 (二) 14:42 (UTC)
我原话也没有说你就一定是那样,只是举例。--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6月7日 (五) 07:11 (UTC)
你说的即便不属于“诉诸人身”,也算得上“顾左右而言他”,和那种诉诸人身的是一个根本逻辑。你有什么理由,就直截了当说出来,而不是顾左右而言他。--Peter-bomb king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08:54 (UTC)
我上面不是已經說了嗎?Sanmosa Snipe–Clam Grapple 2024年6月11日 (二) 07:38 (UTC)
注意:其他同類列表已被全數刪除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1:12 (UTC)
(○)保留也最少(►)移动维基学院草稿吧。--☥⚕20204622⚚⚘𒀯космос♾ 2024年5月22日 (三) 07:48 (UTC)

翻閱過往討論(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5/03#批量提刪Category: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下的所有列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4/04/04#2011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处决的死刑犯列表)後,個人關注的部分主要是以下的兩個問題:
  1. 原4月4日的討論點出的問題並沒有被充分解決:原討論中提到了「「不公開的判決」不屬於可供查證的可靠來源」,故個人希望在此討論中能有編者提供解決這個問題的具體有效辦法。
  2. 批量提刪中的確有部分出現在列表內的人物可供查證,但很明顯關注度是不能繼承的:有些死刑犯有關注度不代表所有死刑犯都有關注度。以此為前提,是否匯聚了有關注度的死刑犯和沒有關注度的死刑犯的列表會具有關注度?人物列表特殊的地方是因為一個有關注度的人物列表通常代表其涵括在內的全部人物皆符合關注度要求,所以這個逆命題也是個人希望能在討論中看到被解答的點。
儘管討論中有提及現有來源已可維持部分列表內容內的可供查證,鑒於以上兩個問題仍沒有在此次DRV中無法看出有任何可行的解決方案,故以缺乏可靠來源的理由刪除。--)dt 2024年6月12日 (三) 23:16 (UTC)

破坏者User:Mr.Destiny Honkai滥建的重定向

@阿南之人您上方列出的重定向似乎都還沒走過AFD程序,是否考慮先送到AFD看看?--)dt 2024年6月12日 (三) 23:47 (UTC)
@ATannedBurger 已补回链接。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6月13日 (四) 03:17 (UTC)
已知悉,發還存廢討論。--)dt 2024年6月13日 (四) 06:13 (UTC)
另外補充一下
按照G1的解釋是「胡言亂語」
但我用搜尋器找了一下
Dongle是泛指一切的Adapter
不過其作用不同
在英文Wikipedia也有詮釋到
Dongle是主打輕巧迷你
方便用家熱插拔
為裝置新增功能
被刪掉的頁面也是參考了英文Wikipedia再編寫
難道英文Dongle的條目也在「胡言亂語」?--RIGHTXD666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01:05 (UTC)
@SioKI是否可接受移動至草稿空間,並在完成草稿審核程序後再移回?--)dt 2024年6月12日 (三) 23:43 (UTC)
好的,但似乎條目已被刪除?--SioKI留言2024年6月13日 (四) 06:09 (UTC)
已被刪除了!--Sinsyuan✍️🌏🚀 2024年6月13日 (四) 06:44 (UTC)
@Shizhao可否以上述方案移至草稿/用戶空間並白紙保護主空間名稱,並經AFC審核員申請後移回主空間?--)dt 2024年6月13日 (四) 20:27 (UTC)
没意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6月14日 (五) 06:32 (UTC)
通知@SioKI處理結果--)dt 2024年6月15日 (六) 20:09 (UTC)

我认为我的页面“赛龙”被快速删除是不恰当的。该条目是关于一家具有实际影响力和商业重要性的公司,我已确保内容符合维基百科的编辑准则,提供了详实的历史背景、产品信息及其认证资质,这些都是基于可靠来源的。此外,我注意遵循了维基百科的中立性原则,避免任何推广或偏见性语言。因此,我请求复核并恢复该页面,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谢谢您的考虑。--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Alan1156討論貢獻)於2024年4月17日 (三) 09:51 (UTC)加入。

@Alan1156查無此頁面?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8日 (四) 04:25 (UTC)
User:Alan1156/赛龙--Kethyga留言2024年4月18日 (四) 06:54 (UTC)
已更新連結。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9日 (五) 07:57 (UTC)
如果沒有重大的品質問題的話,不反對恢復。Sanmosa 全方貧工之聯合 2024年5月12日 (日) 05:54 (UTC)
@日期20220626請記得進行後續改善。--)dt 2024年6月22日 (六) 13:26 (UTC)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若要用英文介紹此公司,需在英文維基百科,以中立客觀的文字介紹此一公司。--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1:44 (UTC)
公司官網是以公司的角度來介紹公司本身,以維基百科來說,這不算是客觀的內容。--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1:43 (UTC)
公司官網是以公司的角度來介紹公司本身,以維基百科來說,這不算是客觀的內容。--Wolfch (留言) 2024年6月21日 (五) 01:42 (UTC)
@Manchiu请求快速关闭此请求。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 2024年6月28日 (五) 04:4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