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泉
鮑泉(?—552年),字潤岳,東海人[1][2],南梁官员。
鮑泉父親鮑幾是湘東王蕭繹(梁元帝)的諮議參軍。鮑泉涉獵史傳,亦有文才,年輕時擔任蕭繹的國常侍,很早獲得擢升,蕭繹說:「我的文章沒有不出自你的手。」之後擔任通直侍郎。他經常乘坐覆滿帷幔的車子,從行十數人,車子的傘蓋器用都十份精緻。在路上遇到國子祭酒王承,王承懷疑是新貴,就派人訪查,鮑泉隨從回應:「是鮑通直。」王承怪罪他,又打算欺辱他,就接近鮑泉的車子問:「鮑通直是誰啊,可以這樣的嗎?」建康的年輕人就當這句話為口頭禪,看到崇尚豪華的人就互相嘲弄:「鮑通直是誰啊,可以這樣的嗎?」成為坊間嬉笑戲謔。到蕭繹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1][2]。
太清三年(549年),湘東世子蕭方等出征河東王蕭譽戰死,蕭繹大怒,命令鮑泉和平南將軍王僧辯討伐蕭譽。王僧辯問他:「你有什麼計畫?」他回應:「此事像热水浇雪般容易,不用擔心。」王僧辯回應:「你說的是平常的言論,河東王年輕已懂軍事,要有一萬精兵才可以進攻。竟陵的士兵很快就會來到,还可以重申。我和你去稟告吧。」鮑泉答應,其後王僧辯如實說出,鮑泉卻默然不語。蕭繹很生氣,於是关押王僧辯,當時的將鮑泉比作酈寄一樣的人。之後他到長沙取下毗鄰城鎮脅逼蕭譽,蕭譽率軍攻打他,唯他堅守不能攻克。鮑泉虽趁萧誉军困乏而出擊大敗之并俘虜部眾,但圍困湘州城后很久未能攻下。蕭繹就數算鮑泉二十條罪,下詔責備:「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蝟毛,徒勞繞喙。」起用囚禁中的王僧辯代替他擔任都督,並派遣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和王僧辯前往。王僧辯到達,通傳鮑泉:「羅舍人被下令送王竟陵過來。」鮑泉愕然,迴避說:「有你幫助我,叛賊很快平定。」之後王僧辯背對他坐下,說:「鮑郎有罪,朝廷下令我抓拿你,你請勿介意。」並叫羅重歡出示詔令把鮑泉鎖在床下,鮑泉神色自若道:「王師迟延一事我認罪,但恐怕後人會想起我的糊塗。」王僧辯感到不安寧,他就向朝廷啟禀迟延的罪。不久萧绎恢復其官職,命令他與王僧辯等人率水軍於郢州逼近萧绎兄邵陵王萧纶[3][4]。
郢州平定後,蕭繹以長子蕭方諸擔任郢州刺史,鮑泉出任刺史長史,代行政事。蕭方見他温和文弱,諮詢的意見並未採用,又叫他伏在床騎背為馬,在他的衣服寫他的名字,於是州府互相欺騙。侯景秘密遣派將領宋子仙、任約率精兵偷襲。蕭方諸和鮑泉不顾及軍政,只懂得唯飲酒作樂,侯景軍隊臨城,百姓互相奔告。其時蕭方諸和他玩雙陸,不信敵軍來臨,說:「徐文盛大軍在東邊,怎會在這裡?」不久越來越多人傳告,鮑泉才下令关闭城门。敵軍縱火焚燒,沒有人抵抗,於是能入城,郢州陷落。敵軍抓住蕭方諸及鮑泉送到之侯景住處。後來侯景於巴陵攻打王僧辯失敗,就在江夏殺死他,將屍體沉在黃鵠磯[5][6]。
初時鮑泉擔任南討都督時,鮑泉的朋友夢見他得罪蕭繹,醒來就告訴他。不到半個月,鮑泉果然被囚禁。不久,鮑泉的朋友又夢見他穿著紅色衣服在水上行走,亦告訴他:「你別擔心,很快就沒有事了。」並告訴他夢境內容,鮑泉秘密記住,很快他就恢復官職,就像朋友的夢境一樣。他明白《儀禮》,編寫《新儀》四十卷流傳[7][8]。
引用
[编辑]- ^ 1.0 1.1 《梁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四》:鮑泉字潤岳,東海人也。父幾,湘東王諮議參軍。泉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早見擢任。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
- ^ 2.0 2.1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鮑泉字潤嶽,東海人也。父幾字景玄……泉美須髯,善舉止,身長八尺,性甚警悟。博涉史傳,兼有文筆。少事元帝為國常侍,早見擢任,謂曰:「我文之外無出卿者。」後為通直侍郎。常乘高幰車,從數十左右,傘蓋服玩甚精。道逢國子祭酒王承,承疑非舊貴,遣訪之,泉從者答曰:「鮑通直」。承怪焉,復欲辱之,遣逼車問:「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都下少年遂為口實,見尚豪華人,相戲曰:「鮑通直復是何許人,而得如此」,以為笑謔。及元帝承制,累遷至信州刺史。
- ^ 《梁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四》:太清三年,元帝命泉征河東王譽於湘州,泉至長沙,作連城以逼之,譽率衆攻泉,泉據柵堅守,譽不能克。泉因其弊出擊之,譽大敗,盡俘其衆,遂圍其城,久未能拔。世祖乃數泉罪,遣平南將軍王僧辯代泉爲都督。僧辯至,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僧辯旣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因出令示泉,鎖之床下。泉曰:「稽緩王師,甘罪是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憒憒耳。」乃爲啓謝淹遲之罪。世祖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率舟師東逼邵陵王於郢州。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方等之敗,元帝大怒,泉與王僧辯討之。僧辯曰:「計將安出?」泉曰:「事等沃雪,何所多慮。」僧辯曰:「君言文士常談耳,河東少有武幹,非精兵一萬不可以往。竟陵甲卒不久當至,猶可重申。欲與卿入言之。」泉許諾,及僧辯如向言,泉默然不繼。元帝大怒,於是械系僧辯,時人比泉為酈寄。泉既專征長沙,久而不克。元帝乃數泉二十罪,為書責之曰:「面如冠玉,還疑木偶,須似蝟毛,徒勞繞喙。」乃從獄中起王僧辯代泉為都督,使舍人羅重歡領齋仗三百人與僧辯往。乃至長沙,遣通泉曰:「羅舍人被令送王竟陵來。」泉愕然,顧左右曰:「得王竟陵助我經略,賊不足平矣。」乃拂席坐而待之。僧辯入,乃背泉而坐曰:「鮑郎,卿有罪,令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見期。」命重歡出令示泉,鎖之床下。泉顏色自若,了無懼容,曰:「稽緩王師,罪乃甘分,但恐後人更思鮑泉之憒憒耳。」僧辯色甚不平,泉乃啟陳淹遲之罪。元帝尋復其任,令與僧辯等東逼邵陵王於郢州。
- ^ 《梁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四》:郢州平,元帝以長子方諸爲刺史,泉爲長史,行府州事。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率精騎襲之。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蒲酒自樂,賊騎至,百姓奔告,方諸與泉方雙陸,不信,曰:「徐文盛大軍在東,賊何由得至?」旣而傳告者衆,始令闔門。賊縱火焚之,莫有抗者,賊騎遂入,城乃陷。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後景攻王僧辯於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於江夏,沉其屍于黃鵠磯。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郢州平,元帝以世子方諸為刺史,泉為長史,行州府事。方諸見泉和弱,每有諮陳未嘗用,使泉伏床騎背為馬,書其衣作其姓名,由是州府盡相欺。侯景密遣將宋子仙、任約襲之。方諸與泉不恤軍政,唯蒱酒自樂,云:「賊何由得至」。既而傳告者眾,始命闔門。城陷,賊執方諸及泉送之景所。後景攻王僧辯于巴陵不克,敗還,乃殺泉于江夏,沈其屍于黃鶴磯。
- ^ 《梁書·卷三十·列傳第二十四》:初,泉之爲南討都督也,其友人夢泉得罪于世祖,覺而告之。後未旬,果見囚執。頃之,又夢泉著朱衣而行水上,又告泉曰:「君勿憂,尋得免矣。」因說其夢,泉密記之,俄而復見任,皆如其夢。泉於《儀禮》尤明,撰《新儀》四十卷,行於世。
- ^ 《南史·卷六十二·列傳第五十二》:初,泉夢著朱衣行水上,及死,舉身帶血而沈于江如其夢。泉于儀禮尤明,撰新儀三十卷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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