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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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ent-bot(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08:13 (UTC)
依據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方針中「解任要求」的規定:以下僅列舉從2013年9月以來,在下所了解到的,諸多烏拉跨氪的嚴重濫用管理員權限的情況(部分事實來自其他用戶提供之信息)。
- 2014年1月烏拉跨氪在封禁用戶後[1],該用戶提出申訴,烏拉跨氪違反方針,自行處理(拒絕)該用戶的封禁申訴[2],後被其他管理員糾正[3]。2014年4月,在User:守望者愛孟封禁案的申訴中,烏拉跨氪嚴重違規,不僅違抗社群要求解封的共識強行維持該用戶的封禁,更重要的是,烏拉跨氪沒有依據「管理員避嫌」的相關規定以及執行封禁的管理員User:T.A Shirakawa在申訴案中責令其避嫌的要求,拒不避嫌申訴,甚至6次拒絕守望者愛孟的申訴(搶在其他管理員即將依據正常程序解封之前),創造了維基百科有史以來我只知道的唯一一例管理員霸占封禁申訴的事例[4]。以上行為均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一條所述的,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
- 2013年9月,烏拉跨氪在中國維權運動條目中,濫用權限,在自己和他人有編輯爭議時,烏拉跨氪先充當編者回退對方User:C933103編輯,再濫用管理員「全保護條目」的權限條目自己保護自己編輯的條目的版本[5]、[6]。2013年10月,烏拉跨氪在一個人物傳記條目中,僅僅因為編者一次正常編輯就把條目按照他自己編輯的版本「全保護一年」[7][8],之後包括Risk等用戶在內的其他用戶向他指出不當行為,但其拒絕撤回濫權保護的行為。以上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二條所述的,混淆管理員操作與一般的條目協作工作,比如濫用管理員權力違反WP:保護方針
- 2013年10月,烏拉跨氪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CU數據為「可能」、編輯傾向「很可能」),以濫用傀儡為名,濫用權限封禁與自己在相關條目中有衝突的用戶User:Hanteng一年之後,User:Wetrace等用戶多次提出質疑,烏拉均未予回應,而管理員User:Ws227按照程序解封後,烏拉一度回退解封,執意維持不合理封禁,[9]。2013年11月,烏拉跨氪在User:Wildcursive並未違反方針的情況下,濫權封鎖該用戶一周[10],後被其他管理員解封[11],安可也曾就此事提醒烏拉,望其能夠收斂自己的濫權行為。但進入2014年,烏拉依舊繼續濫權,且愈發嚴重。2014年1月,烏拉跨氪因為和守望者愛孟發生衝突,在對方沒有濫用電郵功能的情況下,濫用封禁權限封鎖守望者愛孟的電郵用戶功能,疑似阻撓用戶進行封禁申訴,後被Jimmy Xu糾正。2014年7月,烏拉跨氪在User:Chinuan12623僅僅是有編輯戰而沒有惡意破壞的情況下,無理封禁對方一個月[12],後被其他管理員修正封禁時間。2014年8月,烏拉跨氪在沒有任何根據的情況下,將User:中華愛國陣線(2011年註冊)「認定」為其他被封禁用戶(2013年註冊)的傀儡,濫用權限執行「永久封禁」,後經CU查無證據,由其他管理員解封[13]。2014年1月,烏拉跨氪使用封禁權力恐嚇其他用戶[14]。以上大量的濫權封禁和以封禁權力恐嚇均屬嚴重違規,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三條所述的,不合理的封禁用戶或者以封禁相威脅
- 烏拉跨氪還執行雙重標準,其屢屢以所謂「人身攻擊、無禮行為」封禁其他用戶,但其自身卻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15][16]。烏拉跨氪不履行社群共識,卻獨斷專行,2014年3-5月,在討論沒有達成共識的情況下,完全按照自己的個人意願意思修改方針措辭[17]。以上違規行為已構成管理員解任方針中的「解任要求」第六條所述的,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
- 2013年5月管理員Ws227僅僅因為錯誤恢復了幾個條目就被烏拉跨氪提請解任,相比而言,烏拉跨氪自身的濫權行為嚴重得多。另一方面,烏拉跨氪一直對諸如:「chinuan12623」、「守望者愛孟」、「中華愛國陣線」等等曾經質疑其濫權行為的用戶予以排擠打壓,這點從相關人士被他封禁就可看出。
- 綜上,烏拉跨氪的所作所為已經明顯違背了維基百科: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的百科全書的宗旨,也違反了wikipedia:管理員方針中:「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唯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的基本原則,相信烏拉跨氪濫權的事情還有很多,在下限於生活忙碌和時間有限統計不全或有疏漏,還望其他用戶補充。
- 在此,對於烏拉跨氪嚴重的濫權行為提出申訴,並徵求社群意見是否需要解除其管理員權限。在此也希望烏拉跨氪能夠秉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看待在下的申訴,在下對事不對人,若有冒犯任何用戶在此先行致歉。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06:50 (UTC)
- (+)支持:是存在有管理不當、濫權、己身不正等問題,應解除權限,莫讓一人蒙了管理員群之聲譽: 1.烏拉誣陷條目內容侵權,實未侵權,未見道歉與回復。 2.烏拉濫權將紅印花郵票提重審,不顧眾人質疑,最後是紀錄"無效",鬧劇收場。 3.烏拉濫權封禁Chinuan12623,無警告、封禁模板。事實上是化學君先24小時內3RR(7月6日0845.7月7日0150.7月7日0424),是C先舉報,但烏拉說沒看見拒絕處理。而化學君接在後面誣告C君3RR有四次,事實上僅3次(7月7日1021.7月7日0331.7月6日1351),但烏拉是先封c君一個月,再回覆拒絕處理j3RR,處裡順序也顛倒。 4.烏拉未經討論而擅自發起投票,在社群質疑下,才以"沒人說這是投票"與不朔既往來回應。 5.烏拉跨氪去年罵人,真是不要臉他媽給不要臉開門,原來不要臉他媽不在,是不要臉的奶奶開的門,Symplectopedia示警烏拉人身攻擊,並刪兩段羞詞,[18] 烏拉回應Symplectopedia-(人參公雞長這麽大啊,管這麽寬啊),未見管理員中有人處份封禁?烏拉接連二次罵人,別人警告刪詞,他還反嗆對方,並恢復穢詞,更扯的是烏拉至今未承認罵人,也沒管理員正式說這話是人身攻擊,警訊,管理員處份烏拉已有包袱。Ebay5678(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0:25 (UTC)
- (+)支持。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7日 (三) 10:49 (UTC)
- @乌拉跨氪:請問閣下是否擾亂,若是,請停止擾亂行為,若否,既然閣下支持解除你自己的管理員權限,那就請自行辭去管理員,履行自己的話。123.125.81.247(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1:20 (UTC)
- 這是否是聯署的一部分?可不要弄假成真了。--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4:11 (UTC)
- [19]巧合的是,念斌案,「疑罪從無」--Byfserag(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2:42 (UTC)
- 對當事人的回應感到 囧rz……--HNAKXR(733) 2014年8月27日 (三) 13:07 (UTC)
- 呵呵,他都已經無法無天、明火執仗了。123.125.81.248(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3:20 (UTC)
- 請提出理據的用戶注意,根據WP:RFDA/A,相關行為追溯期是1年,以中華愛國陣線被封鎖的時間起計,應是UTC2013年8月25日18:16以後的行為,請不要以在此以前的行為為由提出解任。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8月27日 (三) 14:53 (UTC)
- 請注意討論頁指引,永遠不要在標題提及或攻擊其他用戶,對事不對人,這也是對其他用戶的一種尊重。--Aoke1989(留言) 2014年8月27日 (三) 17:07 (UTC)
- 麻煩上面兩位管理員不要官官相護,轉移視線,偷換概念。123.125.81.246(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0:59 (UTC)
- 感謝各位的關注。請達師自行看清在下申訴中列舉烏拉濫用管理員權限之事例的時間。@Aoke1989:,我想您或許有所誤解了,在下申訴的對象是「烏拉跨氪嚴重(的)濫權行為」,正是對事不對人,這點在下提出申訴的時候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對於您列舉的指引,在下提醒閣下「方針和指引」的區別,在下並未在標題中攻擊任何人,而在標題中提及其他用戶在維基並不少見,在下也曾被其他用戶在標題中提及,WP:VIP和WP:RFCU也在標題中提及其他用戶,因為這些和在下申訴一樣,針對的都是行為而不是個人,在下所申訴的,恰是烏拉跨氪管理員的濫權行為是對其他用戶的不尊重。此外,在下僅僅是申訴烏拉嚴重濫權的行為,以此提示相關用戶不要繼續濫權傷人的行為(但很遺憾,從當前烏拉在這個討論里所進行的編輯來看,他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濫權的行為是不恰當的),並不是刻意想要罷免誰,是否需要解任當有社群共識決定。IP用戶您好,感謝您的關注,在下不支持您隱匿身份,這樣或許會使您原本直爽、公道的發言份量減輕,所以請您以登陸身份發言,謝謝!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25 (UTC)
- 在下怕遭到某些管理員的報復性封禁,閣下難道不害怕嗎?123.125.81.247(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51 (UTC)
- 表示理解,在下正是因為該管理員存在濫用權限報復用戶的行為,故對其濫權行為提出申訴。管理員也是人,犯錯不奇怪,但是,如果某管理員將管理員權限利用來排擠、打壓其他用戶,則違反了管理員方針,也傷害了其他服務維基的管理員和維基人,更違背了維基百科的宗旨。在下不怕報復。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6:26 (UTC)
- 在下怕遭到某些管理員的報復性封禁,閣下難道不害怕嗎?123.125.81.247(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51 (UTC)
- 感謝各位的關注。請達師自行看清在下申訴中列舉烏拉濫用管理員權限之事例的時間。@Aoke1989:,我想您或許有所誤解了,在下申訴的對象是「烏拉跨氪嚴重(的)濫權行為」,正是對事不對人,這點在下提出申訴的時候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對於您列舉的指引,在下提醒閣下「方針和指引」的區別,在下並未在標題中攻擊任何人,而在標題中提及其他用戶在維基並不少見,在下也曾被其他用戶在標題中提及,WP:VIP和WP:RFCU也在標題中提及其他用戶,因為這些和在下申訴一樣,針對的都是行為而不是個人,在下所申訴的,恰是烏拉跨氪管理員的濫權行為是對其他用戶的不尊重。此外,在下僅僅是申訴烏拉嚴重濫權的行為,以此提示相關用戶不要繼續濫權傷人的行為(但很遺憾,從當前烏拉在這個討論里所進行的編輯來看,他根本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濫權的行為是不恰當的),並不是刻意想要罷免誰,是否需要解任當有社群共識決定。IP用戶您好,感謝您的關注,在下不支持您隱匿身份,這樣或許會使您原本直爽、公道的發言份量減輕,所以請您以登陸身份發言,謝謝!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25 (UTC)
- 麻煩上面兩位管理員不要官官相護,轉移視線,偷換概念。123.125.81.246(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0:59 (UTC)
- 只看了第一條,「後被其他管理員糾正」的證據在哪裡?2014年4月的事情的證據在哪裡?--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8月28日 (四) 01:30 (UTC)
- 證據都已列明,其中守望者愛孟封禁申訴一事相信很多人都知道。烏拉跨氪自己處理(拒絕)自己執行封禁的封禁申訴,違規。霸占本應避嫌的封禁申訴,一個人一口氣6次處理(拒絕)有衝突用戶的申訴,違規。這都是很明確的事。我再重申,我並非要可以罷免任何人,更不是要挑起什麼事情,但請相關人士認識到自己傷害他人,違反方針的濫權行為,但當事人看來沒有。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1:48 (UTC)
- 再補充幾個案例:User_talk:烏拉跨氪/2013年11月#請問上海市條目這種保護處理的依據中處理Msuker的質疑,Wikipedia_talk:發正念中處理詩琳童的質疑的方式。(雖然第二個已超過1年)--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4:16 (UTC)
- 2014年2月7日客棧中:就烏拉跨氪罵人事件之封禁烏拉討論中,烏拉明確重申:我不認為我存在什麼過失,即是Jxu有不同意見我也依舊這麼認為,所以我不會致歉,你也不用再問-烏拉跨氪2014年2月7日。請問到今年二月仍不認為用穢言罵人的烏拉,有何適格性來封禁他質疑也是罵人的違規者。Ebay5678(留言) 2014年8月28日 (四) 05:13 (UTC)
- (※)注意從申訴發起至今已經超過48小時,有兩名用戶使用不同方式共計3次同當事人溝通,請求其來客棧回應申訴,當事人未予回應,僅僅留下了不知所云的「支持」模板,可見其拒絕就其濫權行為的申訴進行溝通。另一方面,其他用戶也對其諸多不當行為提出質疑並列出事例。現依據方針,正式發起解任議案,先進行聯署,請參與聯署的用戶在下方聯署。(注意:下方是聯署區,並非投票或者討論區,討論請在此區域進行,在聯署區進行的討論或投票將被移動到討論區,請見諒。聯署期間歡迎繼續在討論區討論)。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7:05 (UTC)
- 閣下在上述留言中並沒有對任何事實進行詢問,本人無從下手進行回應。閣下可以提出具體問題,也可以不提出。我支持閣下對本人的聯署,也支持對本人的罷免,本人也希望藉此機會看到社群是如何看待管理員的。歡迎有疑問的各位於本人討論頁留言,或發郵件。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 (五) 07:29 (UTC)
- 在下和另一位IP用戶均有到您討論頁留言,請您在客棧回應,同時也有AT閣下,閣下也在這裡使用了讓人費解的「支持」模板,證明您知道此次申訴,但您卻未進行任何有效溝通。在此申訴之前,在下也有和您溝通,您先是回復「閣下無誠意,在下無閒心」後又不予回應,相關編輯都有據可查,請烏拉跨氪實事求是。另外,請烏拉跨氪不要混淆概念,這次議案是您個人行為所致,和其他人無關,請不要將您個人和「管理員」等價,這不公平。同時,希望您了解,您的不當行為對管理員團隊的信譽才是不利的,謝謝。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7:51 (UTC)
- 烏拉跨氪的話明顯是在狡辯!既然在討論中對自己濫權行為的申訴議案表示了支持,為何不作出致歉或辭去管理員,明明有人通知您前來回應,為何等到48小時過了,人家啟動聯署了,你才來這裡說這些違背事實、為自己開脫的話?123.125.81.248(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8:19 (UTC)
- 用帳號裝模作樣,再退出帳號滿地打滾,無聊不無聊。--120.197.53.195(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8:32 (UTC)
- 閣下不也退出了帳號嗎?123.125.81.248(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9:13 (UTC)
- 烏拉閣下說:我"支持"閣下對本人的聯署....。管理員說話算話,請到聯署區"簽名支持",如說話不算數就不適格多份權限。Ebay5678(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4:35 (UTC)
- 閣下不也退出了帳號嗎?123.125.81.248(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9:13 (UTC)
- 用帳號裝模作樣,再退出帳號滿地打滾,無聊不無聊。--120.197.53.195(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08:32 (UTC)
- 閣下在上述留言中並沒有對任何事實進行詢問,本人無從下手進行回應。閣下可以提出具體問題,也可以不提出。我支持閣下對本人的聯署,也支持對本人的罷免,本人也希望藉此機會看到社群是如何看待管理員的。歡迎有疑問的各位於本人討論頁留言,或發郵件。烏拉跨氪 2014年8月29日 (五) 07:29 (UTC)
- (*)提醒,我一直主張登陸發言。關於一位ip質疑我的,我查了那位立場支持在下的ip位於北京,而在下目前在南方某省,這點之前對在下進行過cu的核查員Jimmy Xu可以作證。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0:14 (UTC)
- 是啊,反倒是某位目前心裡正在各種糾結的管理員目前所在位置和那個廣州IP一致。123.125.81.249(留言) 2014年8月29日 (五) 10:32 (UTC)
@Fayhoo:在下之前也是百度百科的貢獻者,看來我以後也不能擁有任何高級權限來貢獻維基了(笑),有些人總喜歡戴著有色眼鏡。--ZLC.lclc 2014年8月30日 (六) 03:25 (UTC)
- 我都有相同疑問,烏拉跨氪什麼時候承認過是百度百科的貢獻者?就算是,這種解任理據都違背了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同舟(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07:01 (UTC)
(*)友情提醒@朝鲜的轮子::閣下有一點理解錯了,「Ad hoc decision-making」是指英文維基百科當時沒有仲裁委員會,所以每次解任都是單獨的案例,並非管理員解任的原因。對比「Removed using ad hoc decision-making」、「Removed by Arbitration Committee ruling」和「Removed for lack of response to Arbitration case」容易發現這一點。當然,前面所述的事情確有濫權嫌疑。--E8xE8(354) 2014年8月30日 (六) 08:03 (UTC)
- 謝謝。--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2:02 (UTC)
(?)疑問<之前填寫的支持票都到哪裡去了,這個罷免的規則和格式是啥,還望高人明示。另:祝大家周末愉快,野>疑問已解決。----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8月30日 (六) 12:48 (UTC)
- (!)意見--如同 烏拉管理員表示,希望藉此了解「社群怎麼看待管理員」;在下也很好奇、期待了解「管理員怎麼看待社群」。固然管理員很辛苦,社群也有一定的複雜度,因此在下很尊重管理員們的付出,許多管理員相當可敬,有功勞的、有苦勞的。但管理員 也是一般用戶;在下認為一些處理個案中,確實很有爭議性,而且常不了了之。因此,在下也期待 烏拉管理員 具體就用戶的質疑 提出說明解釋,這是管理員的基本義務。過去多次的爭議中,在下也一直很期待 烏拉管理員 依方針說明,但極少有回音。這次烏拉管理員仍說,有意見可以寫信、到其討論頁留言給他;然而,「公開說明回覆」釐清爭議應當更好。期待能真正的交流。Wetrace(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5:27 (UTC)
部分意見
[編輯]似乎答辯區里提到我很多次嘛,大概說一下:
- 守望者愛孟的阻止發送電郵:該用戶確有濫用封禁申訴郵件列表的行為(以與其在討論頁上的留言類似的行為發送電子郵件),但其郵件並非由Special:EmailUser功能發送。烏拉跨氪當時對此點存在誤解。
- 我對Chinuan12623使用匿名用戶繞過封禁的判斷負責,而此亦有用戶查核證據佐證。至於該匿名用戶說辭值得採信與否,在此不作評論。
- 所謂「罵人的話」,我認為此言行有違文明,並也已留言告知。用戶承認與否不做評論,但其他用戶如明知此而仍於討論中(作為證據以外)使用的話,大概算是擾亂?
- 用戶查核處理傀儡只涉及技術證據,而行為證據為一相當(如果不是更強)權重的判斷標準,此部分由管理員判定並無不當,且用戶查核結果並不能直接用於推翻此類判定。zhwiki目前沒有明確的SPI流程,這個新東西如果哪裡搞不清楚的請不要主觀臆測。
以上。放這兒監視過這頁的大概也能看到吧,有回覆請適當talkback,且不要修改上方留言。--Jimmy Xu 論 2014年8月31日 (日) 12:06 (UTC)
- wp:鴨子測試用來判斷那些明顯破壞者(新用戶破壞同一條目,註冊名雷同,破壞傾向相同)的情況下才適用吧,如果因為立場相同就認為是傀儡,那麼以後要置定方針,相同立場的人不得編輯同一條目才行。而且守望者愛孟和中華並非編輯傾向雷同,後者更擅長編寫歷史條目,前者則擅長編寫政治現況,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其二人的編輯風格不同之處,如果硬是指明同一人,這於情於理也很難說過去。而Chinuan12623,個人仍然認為不適合封禁個人討論頁,請給他申訴機會。--脳補。◕‿◕。讨论 2014年8月31日 (日) 13:24 (UTC)
- (編輯衝突)並非針對此事,但不是所有傀儡都能靠DUCK或CU判斷的。--Jimmy Xu 論 2014年8月31日 (日) 14:00 (UTC)
- 在C君遭不當封禁期間,6+惡意提其主編的陸官與紅票二個條目來重審,C君請我與幾名維友幫忙修繕條目,期間也以自己電腦未封禁的IP來修對,但未用他人電腦,也未開新帳號,C君未用自己IP搞破壞,或繞禁申訴,用戶查核本可給出,沒什好迴避或奇怪。C君指的是,源頭的二個封禁,化學君誣舉3RR與誣指IP戶125.230.94.205為繞過封禁指控案,請勿混唯一談。既然C君說未說謊沒繞封禁,IP戶125.230.94.205也承認Chinuan12623被誤會而封禁感抱歉,但烏拉等就是認定同人而要封禁,此社群自判。另J-所謂「罵人的話」,我認為此言行有違文明,並也已留言告知。我覺得這就有趣,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而你即然認為言行有違文明,但未懲處僅告知,明顯袒護。J又說-用戶承認與否不做評論,但其他用戶如明知此而仍於討論中使用的話,大概算是擾亂?我認為此更顯為袒護,真是應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Ebay5678(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3:35 (UTC)
- Wikipedia: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到底讀過沒?或者,我在這兒算是告知閣下了,今後再見到(還是閣下想要溯及過往?)就直接懲處了?--Jimmy Xu 論 2014年8月31日 (日) 14:00 (UTC)
- 我知道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涵義,但重提烏拉罵人穢語,是至今其仍堅持之調侃說,非普世認知,故而有追問之意,與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並無抵觸。閣下既以今後再見到就直接懲處了,自有是非之分,懲處宜不溯及過往,但希望烏拉能向社群因此穢詞引起之爭議,向社群道歉;故而社群爾後也不宜有人引用此穢詞回應於人而免究責。Ebay5678(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23:51 (UTC)
- wp:鴨子測試用來判斷那些明顯破壞者(新用戶破壞同一條目,註冊名雷同,破壞傾向相同)的情況下才適用吧,如果因為立場相同就認為是傀儡,那麼以後要置定方針,相同立場的人不得編輯同一條目才行。而且守望者愛孟和中華並非編輯傾向雷同,後者更擅長編寫歷史條目,前者則擅長編寫政治現況,仔細觀察不難發現其二人的編輯風格不同之處,如果硬是指明同一人,這於情於理也很難說過去。而Chinuan12623,個人仍然認為不適合封禁個人討論頁,請給他申訴機會。--脳補。◕‿◕。讨论 2014年8月31日 (日) 13:24 (UTC)
- (!)意見感謝Jimmy Xu作出回應,至少烏拉作為資深管理員存在明顯操作不當(或許是因為不了解相關事宜)。以管理員對待守望者愛孟的態度,如果守望者愛孟濫用電郵,相信烏拉封禁後Jimmy不會解封。我現在就著重講講烏拉一直振振有詞拒不認錯的所謂我是傀儡的問題,今年6月初,我在編輯條目的時候,發現自己帳號編輯一個記者條目 我當時以為是帳號被盜了,其實那是網速的關係,卡住了。於是我就找管理員,封兩個小時,因為我在上班,用手機上網。不能用電腦改,離著下班還有一個小時。於是讓管理員封兩個小時,回家改密碼。我沒記錯的話是在大連群里找的管理員,具體哪個群記不得了。後來我發現一直以來我的用戶名是名字,覺得萬一真被盜號很危險,所以就改了一個名稱。話說,我雖然對守望者愛孟的封禁持有異議,且願意完成他的一些貢獻,但可以明顯看出,我的編輯風格和發言風格和他不一樣的。守望者是一條一條條目寫,然後新條目、優特條目。我覺得那個沒什麼意思,我因為覺得Jimmy那個機器人很棒,所以就偶爾上來協助村存檔什麼的,這些據我觀察都是以前守望者不會去碰的。另外,假定我是守望者愛孟被封禁後註冊的帳號,被推定他的傀儡還有點邏輯性的話,本人作為早於守望者愛孟就註冊的用戶,被無理推定為傀儡,那從任何角度都是站不住腳的。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31日 (日) 13:43 (UTC)
- 如果是後來了解了相關事宜,那我修改了他也不會再改回去。閣下今次之事件我在投票期前恕不表明立場。--Jimmy Xu 論 2014年8月31日 (日) 14:00 (UTC)
為確保聯署頁面清楚,聯署中所有不合格的投票或意見被移動到此
[編輯]- 百度百科的編寫者怎麼就不能當管理員?哪條方針規定的!不管從哪來的,遵守方針與指引做出貢獻,就是一個好維基人。--Aoke1989(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0:40 (UTC)
- 在下在之前即有提出,該用戶之言語違反對事不對人原則,不要帶有色眼鏡來看待其他編者。--ZLC.lclc 2014年8月30日 (六) 15:23 (UTC)
- 維基百科有多少編者當年不是百度百科的用戶?用百度用噁心了過來混維基百科也有錯?--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4年8月31日 (日) 02:35 (UTC)
- 真是令人頭疼啊,我也會不時的使用百度的,我覺得在大陸生活是很難避免百度的欸。Bluedeck 2014年8月31日 (日) 13:21 (UTC)
- 百度百科的編寫者怎麼就不能當管理員?哪條方針規定的!不管從哪來的,遵守方針與指引做出貢獻,就是一個好維基人。--Aoke1989(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0:40 (UTC)
- 至於百度化的問題,我覺得有必要吸引文字編輯工作小組注意並修訂。--⚞★⚟ 2014年9月1日 (一) 06:33 (UTC)
@great Brightstar, 你的簽名在ios中看起來像兩個方塊中間夾著紅星。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10 (UTC)
聯署區中其他意見
[編輯]- 經@中华爱国阵线:提醒,等投票期再根據情況作修改。--E8xE8(644) 2014年8月31日 (日) 15:06 (UTC)
- 第八票有效,請勿要曲解方針,另外,有先例[20],中第八張聯署票,算有效票。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8月30日 (六) 12:07 (UTC)
- 經@中华爱国阵线:提醒,等投票期再根據情況作修改。--E8xE8(644) 2014年8月31日 (日) 15:06 (UTC)
關於CU和烏拉跨氪無理判斷「傀儡」
[編輯]- CU案中,一旦核查員對某個用戶展開了CU核查,那麼與該被查用戶具有相關性的所有帳戶(即使沒有被列在「核查請求」中的)也會被查出,過往的核查案例經常有這樣的情況,2個帳號被CU,結果核查員查出一大串,原因是,用戶核查可以通過該被查用戶的IP進行反向偵查,最終查出所有關聯帳號。
- 今年6月15日,在「葉知秋」CU案中,kegns已經對在下進行過核查,當時在下已經改名為「中華愛國陣線」,結果是「不相關」[21]。假定在下和其他用戶(包括守望者愛孟)有關聯,那麼在當時就已經查出,既然沒有,那麼在下和其他用戶就是沒有相關性的。所以在同一時間段,當有用戶提請「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CU時,kegns直接拒絕,且最後也給出結論「查核#葉知秋時並未發現有所關聯--Kegns(留言) 2014年6月17日 (二) 16:13 (UTC)」[22]。
- 所以,烏拉跨氪至少是在CU證據是「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未發現相關性」的基礎上無理推定傀儡,故在下認為構成嚴重濫權。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2:05 (UTC)
- CU只是從技術上判斷是否傀儡。CU結果也只是一個技術參考。並不能保證100%準確。管理員封禁還可以根據其他理由進行參考。因此CU證據和推定傀儡二者之間不存在唯一性,也稱不上濫權。如果造成誤判,只能說是管理員判斷失誤。也可能傀儡太聰明,欺騙了CU--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9月1日 (一) 02:42 (UTC)
- 客觀取得和經技術分析後的物證永遠高於判官個人的心證。舉例:如果某一起殺人案,某人有殺人動機被警方懷疑(管理員懷疑傀儡),但他有「不在場證明」且現場也沒用他在場的證據(CU不相關),那麼警方連逮捕證都開不出,最多能帶到警察局問話,如果警方抓人就是違法,更別說送上法庭判無期徒刑了(永久封禁)。另外,烏拉跨氪以所謂編輯風格等等判斷也不合理,首先在下並非守望者愛孟被封后的新用戶,其次從當前在下申訴其濫權的用語,相信學長可以很輕易察覺和守望者愛孟不同(曾經仔細看過守望者愛孟的貢獻記錄,說實在的,雖然不得不承認守望者愛孟編輯條目是很有一手(對維基貢獻也無可辯駁),但該用戶在闡述觀點、客棧討論的技巧上實在是不敢恭維,有時候根本語無倫次、邏輯不通,經常搞得自己有理變沒理。),我可和他不一樣。書生你也是華理的人,當知華東理工各行各業都有人才,但是缺乏全才,所以到現在沒有出一個「ZZJ常委級」的人才。在維基,您是最資深的管理員了,在下和其他華理學子也很敬重,但您這裡維護烏拉恕在下無法苟同,因為烏拉跨氪濫權、打壓其他用戶是確實存在的,冒犯之處,還望見諒。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3:15 (UTC)
- 並非如此,稍有心思的人都能偽造足夠多的技術證據使得CU無實際意義。參見我上面說過的。--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日 (一) 09:01 (UTC)
- 你說的是沒錯,我看見很多時候Jimmy查出一大堆代理,只能做「無結論」處理,根本沒辦法。但是底線還是要有的,就好比,犯罪分子也有可能偽造模糊警方視線的證據。但顯然,警方在沒有充足物證證明,甚至客觀物證是證明此人無罪的情況下,不能憑藉主觀的「我感覺,這個人看起來、聽起來都很像殺人犯」就定性他為殺人犯吧。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9:23 (UTC)
- 所以就別老強調「之前CU結果是不相關」了。--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日 (一) 09:42 (UTC)
- @中華愛國陣線,CU結果不好比物證,行為證據不好比心證。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16 (UTC)
- CU曾有結論「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未發現相關性」是事實。CU是客觀技術分析,當然是物證(不能因為物證可能未必準確而否認那是物證),除非你要質疑核查員發布結果的可靠性。管理員「憑個人主觀認定的編輯『傾向』和發言『風格』」當然只是心證(不能因為心證也有可能正確而否認這是心證)。烏拉跨氪之前說,因為編輯陳良宇就是傀儡,那麼請將守望者愛孟主編過的所有條目全保護,以免其他人跳坑。烏拉跨氪還說,抗議守望者愛孟封禁不合理就是傀儡(意圖翻案),那麼包括。。。在內等等好像一大堆用戶都該被認定他的傀儡,呵呵。抱歉各位,最近生活忙碌,不能一直來看這裡。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3:40 (UTC)
- cu {confirmed} 並不是'確定傀儡'的充分必要條件,僅是'沒通過cu發現是傀儡'。譬如路邊的攝像機沒有拍到大樹下違章停放的車輛,但是被交警記下後仍計罰款一樣的道理。(何況攝像機只能保存3個月以內的影像呢?)Bluedeck 2014年9月6日 (六) 02:59 (UTC)
- 總沒有可能讓管理員一人自由決定是不是傀儡吧...交警可是親眼看見違規車輛的哦,拍照下來就可以成為物證--Temp3600(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07:38 (UTC)
- 的確是要管理員一人自由決定的。有CU證據綜合CU證據,沒就只看行為,不過還沒聽說過決定是不是傀儡還要先討論一下。--Jimmy Xu 論 2014年9月9日 (二) 13:21 (UTC)
- CU曾有結論「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未發現相關性」是事實。CU是客觀技術分析,當然是物證(不能因為物證可能未必準確而否認那是物證),除非你要質疑核查員發布結果的可靠性。管理員「憑個人主觀認定的編輯『傾向』和發言『風格』」當然只是心證(不能因為心證也有可能正確而否認這是心證)。烏拉跨氪之前說,因為編輯陳良宇就是傀儡,那麼請將守望者愛孟主編過的所有條目全保護,以免其他人跳坑。烏拉跨氪還說,抗議守望者愛孟封禁不合理就是傀儡(意圖翻案),那麼包括。。。在內等等好像一大堆用戶都該被認定他的傀儡,呵呵。抱歉各位,最近生活忙碌,不能一直來看這裡。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2日 (二) 03:40 (UTC)
- @中華愛國陣線,CU結果不好比物證,行為證據不好比心證。Bluedeck 2014年9月1日 (一) 13:16 (UTC)
- 所以就別老強調「之前CU結果是不相關」了。--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日 (一) 09:42 (UTC)
- 你說的是沒錯,我看見很多時候Jimmy查出一大堆代理,只能做「無結論」處理,根本沒辦法。但是底線還是要有的,就好比,犯罪分子也有可能偽造模糊警方視線的證據。但顯然,警方在沒有充足物證證明,甚至客觀物證是證明此人無罪的情況下,不能憑藉主觀的「我感覺,這個人看起來、聽起來都很像殺人犯」就定性他為殺人犯吧。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9:23 (UTC)
- 並非如此,稍有心思的人都能偽造足夠多的技術證據使得CU無實際意義。參見我上面說過的。--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日 (一) 09:01 (UTC)
- 客觀取得和經技術分析後的物證永遠高於判官個人的心證。舉例:如果某一起殺人案,某人有殺人動機被警方懷疑(管理員懷疑傀儡),但他有「不在場證明」且現場也沒用他在場的證據(CU不相關),那麼警方連逮捕證都開不出,最多能帶到警察局問話,如果警方抓人就是違法,更別說送上法庭判無期徒刑了(永久封禁)。另外,烏拉跨氪以所謂編輯風格等等判斷也不合理,首先在下並非守望者愛孟被封后的新用戶,其次從當前在下申訴其濫權的用語,相信學長可以很輕易察覺和守望者愛孟不同(曾經仔細看過守望者愛孟的貢獻記錄,說實在的,雖然不得不承認守望者愛孟編輯條目是很有一手(對維基貢獻也無可辯駁),但該用戶在闡述觀點、客棧討論的技巧上實在是不敢恭維,有時候根本語無倫次、邏輯不通,經常搞得自己有理變沒理。),我可和他不一樣。書生你也是華理的人,當知華東理工各行各業都有人才,但是缺乏全才,所以到現在沒有出一個「ZZJ常委級」的人才。在維基,您是最資深的管理員了,在下和其他華理學子也很敬重,但您這裡維護烏拉恕在下無法苟同,因為烏拉跨氪濫權、打壓其他用戶是確實存在的,冒犯之處,還望見諒。中華愛國陣線(留言) 2014年9月1日 (一) 03:15 (UTC)
- 現狀如此,而且我認為諸如WP:封禁申請的討論再封禁方法能起到的作用也很有限。有可能有段時間在線的都是有某一立場的人,還是會和直接封禁差不多。例子可以參考某些條目的存廢討論,幾個月前還無共識的,幾個月後其中一邊的人多了就決定下來了[23]。--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4:49 (UTC)
用戶頁保護問題
[編輯]被破壞一次就自行永久半保護,好像不太對吧...outlookxp的用戶頁也被多次破壞,但但沒有永久半保護﹐何況這種事不應該由其他管理員來審核嗎?--Temp3600(留言) 2014年9月7日 (日) 19:45 (UTC)
看保護方針。「對被保護頁面的編輯不應該引起爭議或應當以共識為基礎。」保護用戶頁幾乎從不涉及破壞編輯自由度的問題,所以應該不會引起爭議。其實,其他用戶在RFPP提出的永久半保護自己用戶頁的要求也是可以的。應該有過先例,我不太記得。Bluedeck 2014年9月11日 (四) 13:32 (UTC)
是否會有秋後算帳?
[編輯]此次爭議的源頭之一就是中華愛國陣線的封禁。中華愛國陣線自己在用戶頁上猜測道:「吾妻言:『烏拉跨氪投票結束之日,就是你被封禁之時。』」,燃玉也提出了「閣下屬於無視維基禮儀的類型,而且已經達到可以討論是否封禁的程度」。雖說現在因為解任的關係還不便封禁,不過如果說將來仍然是在某些時候被某些「強勢」的管理員二話不說就封禁的話,實在是不太好。是否有必要討論一下中華愛國陣線自己的爭議行為——例如傀儡爭議,例如關於「社群打壓上海人」的言論[24](已提報VIP但是未予處理)——以免再次出現和這次封禁類似的現象?如果有必要的話,也可在其他地方討論。--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3:06 (UTC)
- 中華愛國陣線也有老婆?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1日 (四) 18:25 (UTC)
意思就是說,因為他有這一次提出罷免案的行為,所以日後他要怎麼樣,都不能封禁他,因為一旦封禁,就是算舊帳。
真好,我也要一個免死金牌。還真是典型的封別人可以,封我就是不行。-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9:54 (UTC)
- 中文WP多得這種人以後管理員只會變得更明哲保身,多謝你們毀掉維基百科。--同舟(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22:17 (UTC)
- 我的本意是想避免下次封禁(如果有)時可能因為程序匆忙而引發的一些爭議。--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4:44 (UTC)
User:愛學習的飯桶/免死金牌--E8xE8(353) 2014年9月13日 (六) 08:23 (UTC)
罷免討論中發生爭議封禁案
[編輯]- (!)意見--突然發現多位用戶遭封禁。幾位是因為言語涉及人身及禮儀問題。不過,其中一位User:Ebay5678被封禁理由是「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請問怎麼回事?是否有誤會呢?是因為管理員罷免投票的過程中發言嗎?是否有具體的理由?「擾亂」VS「表達意見」之間,如何判斷可能有爭議。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9日 (二) 14:10 (UTC)
- 太可怕了,表示關注。--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9日 (二) 16:38 (UTC)
- 封禁日誌里不是說了diff=32596860。--Kuailong™ 2014年9月9日 (二) 21:14 (UTC)
- (!)意見--User:Kuailong管理員好,Jimmy管理員判定User:Ebay5678「擾亂」並封禁的依據,在下轉貼如下:
- 封禁日誌里不是說了diff=32596860。--Kuailong™ 2014年9月9日 (二) 21:14 (UTC)
- 太可怕了,表示關注。--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9日 (二) 16:38 (UTC)
“ | Zhxy519在樓下回某人而留個話:生殖器長在你身上,不代表你想跟誰做愛就能做,嘴也一樣。而Symplectopedia以不雅言辭做刪除,雙方回退(舉報)中,似沒管理員理睬?現移此,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同此,反對頁中還有個化學jsjsjs1111批他人: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此等較之罷免案中烏啦罵人狀況....。懇請哪位客觀的管理員出來說個話,上面的話妥不妥,如何處置?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8日 (一) 15:30 (UTC) | ” |
——User:Ebay5678被管理員認定擾亂的發言 |
“ | Jimmy本已警告我不可再談烏拉罵人案,以"閣下的擾亂行為"來直接威嚇我。而他現在只是假借我摘錄Zhxy519留言而行封禁之實。同此,反對頁中還有個化學jsjsjs1111影射本人:"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與罷免案中烏拉罵人狀況....兩案對照處理本人的案例,顯然標準不一。懇請客觀的管理員出來說個話,如何處置?我認為J管理員利用封禁權來阻擾評論只是闡釋他個人主觀的觀念。 | ” |
——User:Ebay5678的當事人的封禁申訴 |
- 請問參與這次罷免討論的管理員們:
- User:Ebay5678提醒管理員關注 兩名用戶在討論過程中的爭議發言內容,何以構成「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何況,該兩名用戶後來也因無禮之類的原因遭封禁冷靜,那麼User:Ebay5678的呼籲有何不對?
- 究竟是什麼發言構成了對「罷免管理員討論目的頁面」的擾亂?
- 依據WP:封禁方針,本次封禁案屬於「容易引起爭議的封禁」(對進行擾亂性編輯用戶的封禁),管理員若確信有封禁需要,必須「更仔細的取證;檢查相關方針;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在封禁通告中詳盡解釋封禁原因;做好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的準備。」依據方針規定,是否此封禁所必備的要件?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12 (UTC)
- 更正樓上說~該兩名用戶後來也因無禮之類的原因遭封禁冷靜。查Jsjsjs1111封禁紀錄是濫用傀儡與多日編輯戰,並無~化學jsjsjs1111批他人: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之言詞無禮封禁,可能管理員認為Jsjsjs1111還不到言詞無禮的行為吧?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21 (UTC)
- 都這麼好騙?只摘述,社群自己判斷:Ebay5678-...閣下與烏拉之間的"討論對話"?烏拉連二次開罵,別人刪再舉報,烏拉回嗆再回復,未被懲處僅被"告知",換成一般用戶,早被封禁。在我看來,根本是坦護。另烏拉到今天仍重申沒罵人,只是調侃,更甭論道歉,有此心態之人可當管理員嗎。Jimmy回-...閣下的擾亂行為(對,我就是這麼判斷的,閣下認同不認同無關緊要)我告知過也就算處理完了吧...。Ebay5678註解-還真是對烏拉迂迴的禮貌性談話,但怎感覺比對我的"閣下的擾亂行為"來的直接威嚇...。chinuan述-Jimmy Xu先以恐嚇不可再提,否則辦他擾亂,現又以diff=32596860來轉移焦點(映證烏拉該封不封,不對味猛封),剛剛果真出手封禁,又是一濫權的管理員,言論白色恐怖,提此等不文明之罵人等案是「普世」價值,J管理員阻擾評論才是擾亂闡釋他「自我」之觀念。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1:32 (UTC)
- 有人封就會有爭議,有任何爭議請走相應程序,這裡討論的是烏拉跨氪解任問題,如果覺得小吉也濫權,請走相應程序申訴,或是也在客棧提出新一輪聯署,請不要以為為了讓看到的人多,就可以忽視程序。不過看來看去,這些有事沒事喜歡說自己50多歲但又說不拿年齡壓人、或是集郵修身養性數十年的人,也就只是這種專門質疑指摘他人行事動機的水平。--7(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25 (UTC)
- 講年齡?J雖年紀輕,但你暱稱Jimmy為小吉,令人...。想不到我在用戶頁抬頭所寫「已五十幾歲人,電腦菜,但勉力創編25個維基新推薦條目,也偶提詩詞,防腦退,而餘力公益,在善己利人」,讓你一直耿耿於懷。我五十多,你可能廿多,你稱的小吉可能十多,年齡在維基從不是問題,重點在「心正」。因你說-是這種專門質疑指摘他人行事動機的水平-所以我要列舉一下:在維基我沒用過魁儡也沒用他人電腦之IP,而-7你呢?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集郵四十餘年,才稍有底子和E原創了本土的華界的紅印花郵票,二次推優高獲33張支持票,就僅你與K的二人反對,真不知-7你的水平?還故意挑我被無理封禁無法應修期間,挑我寫陸軍官校、紅印花郵票來撤優重審。在維基做到光明正大行論,對你來說,像是有點難?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1 (UTC)
- 「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50多歲、你16歲,我人生經驗多你三倍,但我不會倚老賣老,至少"說教"二字我不會說,我也不想影響你觀念,自己言行自己負責,投票意向自己決定,本不應考慮他人、情結、或跟風陋習。剛看一人投票,說的內容摘你參考~……我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這樣的話。--7(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5:24 (UTC)
- 我50多歲、你16歲,我人生經驗多你三倍,但我不會倚老賣老,至少"說教"二字我不會說。那是一位16歲的女孩,在跟我對話時,因她對我不當的說出「說教」二字,我認為有需要「指正」,很奇怪嗎?...後面還有我對她說的話,因-7漏了我宜補上,也希望此對有用傀儡帳戶造票記錄的-7有點省思:剛看一人投票,說的內容摘你參考~(陸軍官校)條目內容跟來源均符合條件,本人認為條目審查內容應對事不對人,在WIKI文化裏面態度真假很難說,另於Chinuan12623紅印花郵票"推新"時願提名讓賢,足證明c君他不是一個要「虛構的榮譽」的人。如我留言你有不適之處,儘刪無妨。同上~在WIKI文化裏面態度真假很難說,傀儡分身擾編、偽投應唾棄,我就碰過三個,誰態度真、誰立場假,誰對人不對事投票,看久就知道。Chinuan12623
- 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7。太有意思了,因我先前奉獻給了國家,現在退休在家,每月有退休俸過活,生活還算不錯,所以呢就「雖電腦菜,勉力創編貢獻維基條目,防腦退,而餘力公益。...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真是沒外快,--7你呢?要說實話,老天在看哦。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5:59 (UTC)
- 「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50多歲、你16歲,我人生經驗多你三倍,但我不會倚老賣老,至少"說教"二字我不會說,我也不想影響你觀念,自己言行自己負責,投票意向自己決定,本不應考慮他人、情結、或跟風陋習。剛看一人投票,說的內容摘你參考~……我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這樣的話。--7(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5:24 (UTC)
- 講年齡?J雖年紀輕,但你暱稱Jimmy為小吉,令人...。想不到我在用戶頁抬頭所寫「已五十幾歲人,電腦菜,但勉力創編25個維基新推薦條目,也偶提詩詞,防腦退,而餘力公益,在善己利人」,讓你一直耿耿於懷。我五十多,你可能廿多,你稱的小吉可能十多,年齡在維基從不是問題,重點在「心正」。因你說-是這種專門質疑指摘他人行事動機的水平-所以我要列舉一下:在維基我沒用過魁儡也沒用他人電腦之IP,而-7你呢?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我集郵四十餘年,才稍有底子和E原創了本土的華界的紅印花郵票,二次推優高獲33張支持票,就僅你與K的二人反對,真不知-7你的水平?還故意挑我被無理封禁無法應修期間,挑我寫陸軍官校、紅印花郵票來撤優重審。在維基做到光明正大行論,對你來說,像是有點難?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1 (UTC)
- 此封禁案,發生在罷免討論中,由用戶全部移至客棧,是否適當?這一封禁案的理由有明顯爭議,也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 程序公正性問題。討論區都已經出現資深用戶詢問「是否秋後算帳?」了。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45 (UTC)
- 此封禁案,發生在罷免討論中,由用戶全部移至客棧,是否適當?這一封禁案的理由有明顯爭議,也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 程序公正性問題。討論區都已經出現資深用戶詢問「是否秋後算帳?」了。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45 (UTC)
- (!)意見--小7好,當事人已經走申訴程序。在下 是看到這封禁案,可能引發用戶對「罷免討論案」的疑慮,而提出意見。Jimmy是否濫權、或者不當,那是每一用戶自己的看法;Jimmy管理員能自己說明最好。User:Ebay5678不也是被Jimmy「質疑指摘他人行事動機」而被以「擾亂」理由封禁?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0 (UTC)
- Chinuan12623好,不同用戶 對議題/事情 本來就有 不同的看法/處事觀點,本區塊是否移到客棧,是可以有善意討論空間,在下相信移動的用戶並非惡意。在這也好、在客棧也好,彼此提出各自的看法討論就好,避免相互質疑。個人建議。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4 (UTC)
- 因為Ebay已經投過票了,且封禁期限在投票截止日前所以我認為封禁他並不(嚴重)妨害「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程序公正性問題」,是單純的擾亂封禁。erquanmen(在調整後)同理。再看diff=32596860,什麼叫「似沒管理員理睬?現移此,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呢?實際上,請看VPP,早有人看見並徵集意見了。假定您沒看到VPP,那麼您把無禮言論搬到上面來是為什麼呢?叫管理員看見?然後呢?封禁Zhxy嗎?我相信,若您的動機是平息爭議,有100種比這更好的方法。
- 至於討論串要放在哪裡,我覺得如果許多人認為本封禁和罷免本身的聯繫很大,那就放這裡。但是請大家也要考慮一下,假定在GAN,FAN,DYKN里有人做了同樣的事情,是否會遭一樣的處理呢?如果是,那麼這個封禁並不是針對支持罷免用戶的「秋後算帳」,移步客棧更為合適。Bluedeck 2014年9月10日 (三) 04:36 (UTC)
- 此封禁案係因罷免案相關討論引起,聯繫很大,應放此處才知前因後果,若移放客棧哪知頭尾,難道還要連結查資討論。另樓上說管理員總不會說沒看見了吧,有在徵集意見。但見VPP存檔裡有多少是未處理存檔與未覆案件,E君以此催提是快速有效,且化學jsjsjs1111批E君紅票條目是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他也是當事人,不希望存檔吃案掉,理由動機都很正常,故把善意提醒翻轉為擾亂,實不宜。個人認為宜請客觀之管理員禁速核判E君之申訴案,准與否之理據正可示予社群,盡快落幕。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5:09 (UTC)
- Chinuan12623好,不同用戶 對議題/事情 本來就有 不同的看法/處事觀點,本區塊是否移到客棧,是可以有善意討論空間,在下相信移動的用戶並非惡意。在這也好、在客棧也好,彼此提出各自的看法討論就好,避免相互質疑。個人建議。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4 (UTC)
- (!)意見--小7好,當事人已經走申訴程序。在下 是看到這封禁案,可能引發用戶對「罷免討論案」的疑慮,而提出意見。Jimmy是否濫權、或者不當,那是每一用戶自己的看法;Jimmy管理員能自己說明最好。User:Ebay5678不也是被Jimmy「質疑指摘他人行事動機」而被以「擾亂」理由封禁?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50 (UTC)
- 此封禁案,發生在罷免討論中,由用戶全部移至客棧,是否適當?這一封禁案的理由有明顯爭議,也涉及罷免討論過程中的 程序公正性問題。討論區都已經出現資深用戶詢問「是否秋後算帳?」了。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0日 (三) 03:45 (UTC)
之前說得很清楚了,為了宣揚「管理員不會處理這個」而把不文明的文句到處亂貼就是擾亂。善意提醒為什麼不去VIP?反正我就是在那邊發現的,然後Ebay5678之前貼烏拉跨氪的那段話已經很多次了,這次竟然又換了一段話貼,就一併處理了。所謂「假借摘錄行封禁之實」,而摘錄行為即是擾亂,這還算是「假借」?--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0日 (三) 15:44 (UTC)
人身攻擊,除了太過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處理。這位放著VIP不用,卻跑去到處宣傳有人「影射」他但沒人處理?「罷免案中烏拉罵人狀況」,烏拉跨氪哪裡在罷免案中罵人了?--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0日 (三) 15:48 (UTC)
上面還講什麼年齡?真要這麼說論資歷我比上面很多人更清楚這個串應該放在哪裡(笑),所以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不要再挪回項目頁。還有,有需要執行封禁的管理員解釋或回復的內容的話請直接去對話頁問,不要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展開長篇討論卻連個talkback都不放。將來你們要是想說這就算「儘量溝通」了,要搞個大新聞,宣傳上有偏差你們是要負責的。謝謝。--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0日 (三) 15:55 (UTC)
- 可能是溝通上認知有問題,導致Jimmy以主觀意識的擾亂罪來封E。E是指去年Jimmy在受理他人舉報烏拉罵人,其損人程度要是在他人早就封禁,但Jimmy卻輕縱,又在至今烏仍不認錯之狀況下,依提起罷免者之該項理據訴諸社群,唯Jimmy卻警告E再提是擾亂,有袒護之嫌。又Z已有3次罵人前科,當已有人在VIP舉報時,就算不像烏處理C君幾分鐘就處以封禁一個月,也不能似無作為?(B管理員說有在徵集意見,但社群知否?以VIP存檔裡不是也有很多是未處理與未覆案件來推敲,也可能吃案?),E君是被化學j影射的當事人(化學jsjsjs1111批E: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年齡、資歷從不是問題,只要理字在,社群都會服。
- 提問1.Jimmy閣下,Z與化學j批人言論是在此烏拉罷免頁中發生,而烏拉去年2月罵人與4月罵人討論也是此次罷免之理據,E君故也在此罷免頁提出質詢,並善意提請關注處理Z與化學j批人言論有何不對,難道還要把這些不文明的文句另闢討論頁?
- 提問2.Jimmy閣下你說人身攻擊,除了太過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處理。那何謂太過火?E君認為化學jsjsjs1111批他: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已達標,所以不須提VIP,先就討論提醒管理員處理,那也請你正式告訴社群有無太過火,是或不是?
- 提醒:E君只寫過紅印花郵票,查此遭批的條目之二次推優特紀錄高獲33張支持票,就僅6+與K的二人反對。不管是Z與化學j批人,與罷免烏拉罵人理據,都是此罷免案發生,請Jimmy在此頁答覆社群,怎麼來就怎麼去,請莫實問虛答。(PS:路過不平,出來聊話,該說都說,不再回應,社群自判,續閉關中)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02:26 (UTC)
- 烏拉跨氪那句話他就在那裡說過一次吧,在我警告之後要是還在哪裡說過都趕緊去找diff,再沒有了就能不能不要糾纏不休讓我去溯及過往警告之後再補個封禁了?倒是你們抓住這段話不放在各種無關討論里宣傳?自己都覺得是不文明,是人身攻擊,還到處用,合適麼?其他的tl;dr,真想問啥把格式整理清楚了再來問。--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1日 (四) 03:03 (UTC)
查此遭批的條目之二次推優特紀錄高獲33張支持票,,太有趣了,橡皮圖章和濫投充斥的結果也好拿出來說,當理由。一個解任案最重要的就是透過溝通去爭取更多的同意票,想來這幾位只剩下罵人了嗎?-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1日 (四) 15:07 (UTC)
- 我還真不知道,中文維基投票氾濫,橡皮圖章的投票行之有年的現象,居然是不能講的,講出來就是沒有理。用這個當理由,就像是拿翻譯當作批評的藉口一樣的低啊!真的是講不出理了嗎?還拿地區來分喔!更低了啊。-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1:03 (UTC)
- 是啊!這一年多來-7是翻譯氾濫,如果美國與台灣的翻譯之著作禁止揭露於網站又討論或立法,那6+的撿便宜外翻優特會搞的虛名虛量一無所有,故還是創建與擴修華文條目,拯救優特為主,這才是中文維基所以的,而外翻、砍刪優特就稍許節制吧!總不能說北京與台北故宮猛搜外國文物,自己的不怎管,還是回歸於配比原則。另橡皮圖章還是不要亂加別人身上,很不禮貌,維基各項選舉是允許請人關注的,但是-7對自己條目用傀儡帳戶造票就絕對是禁止!本人雖閉關中,但因Cobrachen說這幾位只剩下罵人了嗎?有影涉到我,如確包含本人,請明示哪句,我會道歉,如沒有,請住嘴。我一直在想,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烏拉:是他媽的不要臉...、化學君:拿垃圾條目來選優特...、Zhxy519:生殖器想跟誰做愛就做愛....、cobrachen:推優特拿橡皮圖章和濫投充斥的結果也好拿出來說....。另我對6+-7等所疑都回答了,怎該二位對我所提還沒答覆?抱歉,再刷一次:
- 提問1.-7說我不知道到底一個人要XXX到什麼樣的程度,才有臉說出什麼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沒外快,你呢。本人覆:因我現在退休有退休俸過活,我寫維基純義務貢獻真是沒外快,-7你呢?要說實話,老天在看哦。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
- 提問2.請問Jimmy,Z與化學j批人言論是在此烏拉罷免頁中發生,而烏拉去年2月罵人與4月罵人討論也是此次罷免之理據,E君故也在此罷免頁提出質詢,善意提請關注處理Z與化學j批人言論有何不對?
- 提問3.再問Jimmy你說人身攻擊,除了太過火的,一般是得有人提告才得處理。那何謂太過火?E君認為化學jsjsjs1111批他: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已達標,所以不須提VIP,先就討論提醒管理員處理,那也請你正式告訴社群批評垃圾條目有無太過火,是或不是?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1:37 (UTC)
- 之前就已經提到過,你要覺得某些人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就點出直接的理由,這種現象,過去幾年出現的可多了,配合濫投,橡皮圖章,交換選票,就是中文維基的投票特色。你要用這個做為批評的理由,我還沒甚麼意見,可能還會舉出一些實例。但是,不拿實際的現象,卻來批判翻譯和原創哪個比較高等,這種出發點就低了。瞧不起翻譯和翻譯需要花費的心力?我還真不知道閣下是有林語堂,余光中或者是梁實秋之實力或者是地位?-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1:47 (UTC)
- 請注意,在此頁挑起"翻譯"討論的是Cobrachen,我是被動應答。樓上意指~你要覺得某些人利用翻譯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就點出直接的理由...。就此,我不評論他人,我也挑明就是指6+,請他摸心自問有或沒有?會以魁儡造票來獲取推優特的人,你跟我說他不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很難讓人信服,而我請-7明確告訴社群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他還未覆,煩可否你通知他,如他真有以此賺取外快,那我更無語了!閣下再說:拿翻譯和原創哪個比較高等,這種出發點就低了。請問這需要比嗎?可能只有6+與你會說無法比,甚至翻譯比較難等之高見。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6 (UTC)
- 之前就已經提到過,你要覺得某些人利用優良特色條目換取名聲,就點出直接的理由,這種現象,過去幾年出現的可多了,配合濫投,橡皮圖章,交換選票,就是中文維基的投票特色。你要用這個做為批評的理由,我還沒甚麼意見,可能還會舉出一些實例。但是,不拿實際的現象,卻來批判翻譯和原創哪個比較高等,這種出發點就低了。瞧不起翻譯和翻譯需要花費的心力?我還真不知道閣下是有林語堂,余光中或者是梁實秋之實力或者是地位?-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1:47 (UTC)
- 我不知道你從什麼樣的途徑,可以認為任何人在維基百科寫條目能夠賺取外快,不過看你如此肯定地說我有,而且還以自己沒有深覺高他人一等,我真覺得,閣下骨子裡,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我甚至沒有覺得任何人,在維基百科寫任何一個條目就是會有經濟利益,也沒有覺得任何管理員又會有什麼經濟利益,我也從來不會因為寫了幾個條目,就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之前福州有記者有這打算,我也謝絕了。倒是閣下寫了個條目急急忙忙向世界宣告,接受採訪後還把新聞連結發上來,生怕有人不知道,在採訪時還說維基百科有人惡意破壞,總之有反對的那就是惡意破壞的。當然,我無意指責這一點,這是站外個人行為。你盡可以去詛咒去發誓,說你6+要是拿了錢天誅地滅,「人在做天在看」如何如何,那我也送你一句:我劉嘉要是沒有憑著在維基百科這樣夜以繼日地天天寫條目賺取經濟利益,你陳錦全也要天誅地滅。--7(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
- 還是不厭其煩提醒管理員處理,樓上劉嘉說:閣下骨子裡,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這鐵定符合@Jimmy
Xu說的人身攻擊,是太過火的,不必提告也會處理的。看了-7和C君在互問對方有無用"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c君已答沒有,但-7就是不答覆他自己的,還奇怪的以:我劉嘉要是沒有憑著在維基百科這樣夜以繼日地天天寫條目賺取經濟利益,你陳錦全也要天誅地滅。我倒也好奇,c君已答沒有,但他有要你劉嘉天誅地滅嗎?你的論調很詭異。如要真如由上天或有報應說,劉嘉應說是誰說謊,誰就天誅地滅才對啊,這才相對嘛!如雙方都坦蕩,那就請社群見證,老天為憑,請劉嘉回答有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有或沒有?如有願天誅地滅?因C君封禁中,無法在此答覆,我會到他討論頁留話,如願意,也承諾了,再將誓詞轉貼於此,就這麼簡單的事,如雙方都誓諾了,就由天來譴,爾後就不要再提此事了。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1 (UTC)
- 轉貼自Chinuan12623的討論頁:同意Ebay5678之建議,快速有效。聲明:男子漢大丈夫,做事光明,自清是不需扭捏作態,我自誓絕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如有願天誅地滅,社群見證,老天為憑。(煩請轉貼為証)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4 (UTC)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19 (UTC)
- C君已自清。煩請@Jarodalien也在此同步自清,請乾脆一點,不要再說些有的沒的,爾後雙方就不要再提此事了,誓諾就由天來譴判了。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0:33 (UTC)
- 轉貼自Chinuan12623的討論頁:同意Ebay5678之建議,快速有效。聲明:男子漢大丈夫,做事光明,自清是不需扭捏作態,我自誓絕無以寫維基條目、討論、或維基相關事項賺取外快,如有願天誅地滅,社群見證,老天為憑。(煩請轉貼為証)Chinuan12623(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4 (UTC)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19 (UTC)
- 從優特有傀儡投票而得出有外快的主觀推斷,和把條目推成特色之後接受新聞採訪的確鑿事實,兩者的對比還不夠明顯嗎?--2001:CE0:2201:8804:8027:8C8:398A:F3EE(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32 (UTC)
- 不去評論紅印花條目本身的質量如何。但是實在對一邊推完特色條目然後接受新聞採訪,一邊喊高調說自己是義工不拿錢的行為極其厭惡及鄙視。也許是我孤陋寡聞,但我來維基這麼多年從來沒見過哪個編輯者標榜自己是義工不拿錢(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標榜)。--2001:CE0:2201:8804:B19F:85A6:5219:819B(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2:50 (UTC)
- 哪來的香港IP放個炮! 從6+優特有傀儡投票是品德問題,沒有人將他連結與外快之推斷,這樣轉移焦點手法太粗超,有沒有賺外快自己最清楚,6+就像C君公開聲明就沒事,還搞個彎似找人來雞同鴨講。另紅印花郵票在推成特色共有四次上維基首頁,在台灣報社得知來訪很正常,推銷文物與華郵最珍貴郵票更正常,我知道的C君生活很優渥,不勞你憂心,他還成立行善團濟助他人,也勸人為善,靠維基賺外快?還不夠他買個清朝碗,太小看他了。6+如果連最簡單的"有或沒有賺外快"幾個字都不敢像C君般的自清承認,而光講一堆有沒有的,這時社群心裡也就有個底了,那是欲蓋彌彰。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14 (UTC)
- 剛獲知C君也被無理封禁,見他留言濫權,濫到...,社群還不覺醒。我不做申訴,留做濫權罷免與白色言論恐怖之見証。繼續閉關中(三個月)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18 (UTC)
- 我好像無辜中槍了 = = --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10:37 (UTC)
- @Chinuan12623:[25],啊拉啊拉~你好像連我的話也不想聽了嗎?--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3日 (六) 16:58 (UTC)
罷免討論中再一封禁案
[編輯]- 注意到又發生一起封禁案
- Chinuan12623遭封禁及其意見,Jimmy管理員封禁一週的理由是「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diff=32627417(「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
- 在下對此封禁個案,尚無個人判斷,因為有幾點疑惑,在此請益:
- JimmyXu管理員 在這次罷免討論過程中,跟User:Chinuan12623之間的來來往往;是否有「應迴避」的問題?在下不確定,只是提出來思考,也許有更好的作法,能更客觀冷靜?到VIP舉報,請其他管理員處理更適宜?【WP:封禁#有利益衝突的情況:管理員不應該封禁與他/她有編輯爭議的用戶——這些封禁應交由其他管理員處理。】
- Chinuan12623之所以多次引用「烏拉曾說的不雅語句」,是否屬於 對「烏拉管理員在說此不雅語句後的反應(烏拉管理員不認為是人身攻擊。似乎也不認為這違反文明、無禮的方針?)」所做的評論(帶著些情緒)?以及「引述」幾名用戶發言以表達他認為「該發言不適當」。這是不是構成「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Jimmy看起來是針對這一句「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意思是波及其他「支持烏拉立場的」用戶嗎?只是想弄清楚管理員的判斷標準,以利社群理解;因為以前經常有幾位 大陸用戶,以負面字眼、描述 去貶低不同意見的用戶,但管理員不認為是「人身攻擊」,也不認為是「擾亂」。
- 所有用戶,包括管理員,都是「人」,都會有些情緒,在不同情境的不同判斷。提出些疑問,大家交流思考。
- 彼此認知、意見不同,也很正常;希望大家留言時,「酸鹼度」能調整一下。Wetrace(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57 (UTC)
- 這個罷免案的過程中,已經有太多無關的事情被牽扯進來,而這是提案者需要協調和處理,而不是自己也跳下去讓情況更加混亂。顯然,他們並不瞭解這一點,只是讓整個事情變成範圍愈來愈大,重點愈來愈模糊,目的愈來愈奇怪。至於上面所述,某個管理員要避開,那麼,誰來處理?如果沒有人要處理,是不是又要被說拖延,不處理?這個罷免案當中這類的字眼出現很多次了,作也不是,不作也不是。是不是真如預言:封我就是不對。-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40 (UTC)
- 整頁看不到C君罵人,也沒人警告他發言有不當,也無人舉報,但是他被封禁一星期。而投票區Jsjsjs1111與Jarodalien是明確罵人,除討論頁已提醒管理員處理,還正式舉報,但沒事。而烏拉、Zhxy519、Jsjsjs1111與Jarodalien等罵人也從未承認其過失,如引用警惕何來擾亂?懲處標準自訂二套。
- 2014年9月12日 (五) 02:08 Jimmy Xu(討論 | 貢獻)已查封「Chinuan12623(討論 | 貢獻)」(帳戶創建停用),終止時間為一星期 (擾亂,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diff=32627417(「支持烏拉的就是只會說[…]」))。
- Jsjsjs1111。二次人身攻擊:1.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 2014年9月8日 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發現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4:46 。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 (五) 15:17 --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
- Jarodalien。Wikipedia talk:管理員解任投票/烏拉跨氪。嚴重的人身攻擊:我真覺得,閣下(指Chinuan12623)骨子裡,是一個非常非常壞的人。Jarodalien2014年9月12日 (五) 03:12 (UTC)。發現人: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5:29 (UTC)。處理: 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 (五) 17:35 (UTC)
- 維基是人治?不講理?很多人在此不敢出聲,噤若寒蟬? 這就是維基令人佩服的地方。--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2日 (五) 16:06 (UTC)
- 用戶第一次無禮發言,警告,警告後再犯,「無禮行為」封禁;其他用戶明知道已被警告的言行屬於不當言行,卻故意重複提出以證明自己的觀點,「擾亂」封禁。OK?--廣雅 范★ 2014年9月13日 (六) 01:13 (UTC)
- 「姑娘,你是不是喜歡高高帥帥、有幽默感、有房有車有事業、成熟穩重、時而溫柔時而不正經、還愛你愛得死去活來的男人啊?」;「恩,是啊」;「那好吧,活該單身!「--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13日 (六) 02:18 (UTC)
- 在此對本人與C君的二次不當封禁留個結論!管理員"權限"是用來服務社群,排解紛爭,但如把它當作是"權力"使用時,會容易讓人迷失、棧戀,甚而腐化,結派循私,追逐名利也會亂了準頭,每個人對自己行為負責,每個人的一切作為在維基都有跡可循,雖暫時贏了面子,當前似無人敢抗,然輸了理字,終究還是輸家,善惡福禍自為自取。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3日 (六) 09:07 (UTC)
- 「姑娘,你是不是喜歡高高帥帥、有幽默感、有房有車有事業、成熟穩重、時而溫柔時而不正經、還愛你愛得死去活來的男人啊?」;「恩,是啊」;「那好吧,活該單身!「--白開水 (打針吃藥 查水錶 )☺ 2014年9月13日 (六) 02:18 (UTC)
- 用戶第一次無禮發言,警告,警告後再犯,「無禮行為」封禁;其他用戶明知道已被警告的言行屬於不當言行,卻故意重複提出以證明自己的觀點,「擾亂」封禁。OK?--廣雅 范★ 2014年9月13日 (六) 01:13 (UTC)
我說條目是垃圾,怎麼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聞樂見--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 (日) 19:25 (UTC)
- 已再度舉報,當然,也要讓社群看看令"人"佩服的維基是怎麼處理這些不當言論。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5:22 (UTC)
- 第一次聽說攻擊條目也屬於「人身攻擊」的。果然是……--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08:45 (UTC)
- 摘--再次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前二次人身攻擊:1.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員處理:拒絕,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現在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說條目是垃圾,怎麼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聞樂見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我倒很想知道這次管理員又會怎樣處理。發現人:Ebay5678.2014年9月15日 。處理:用戶已獲警告。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5日(拒絕封禁)。這個提報毫無意義。罷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壓「維穩」之舉,目的是嚇阻用戶站出來投(+)支持。所以雙方行為無所謂,關鍵看你是否站錯隊,這時候,不看誰有道理,只看誰拳頭硬。125.39.18.22.2014年9月15日。--摘貼拒絕封禁之結果與匿名IP之回應。
- 想必我算是站錯邊的那個... 呵呵。只要站對邊,就算說一堆污言穢語也算小事一樁。佩服!佩服!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8:57 (UTC)
- 原來說實話也成了「污言穢語」了,與閣下的溝通的確有困難。--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20:09 (UTC)
- 摘--再次舉報Jsjsjs1111人身攻擊。前二次人身攻擊:1.連垃圾條目都能拿去選GA的人,我又能期待什麼呢?CHEM.is.TRY。2.垃圾就是垃圾,再多人支持也是,呵呵。CHEM.is.TRY。管理員處理:拒絕,未獲充分警告,如用戶已獲充分警告並繼續進行破壞,請回報。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2日。現在第三次又明知故犯: 我說條目是垃圾,怎麼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了?PS:某人被封喜聞樂見CHEM.is.TRY 2014年9月14日。我倒很想知道這次管理員又會怎樣處理。發現人:Ebay5678.2014年9月15日 。處理:用戶已獲警告。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5日(拒絕封禁)。這個提報毫無意義。罷免案中的「封禁」,正是高壓「維穩」之舉,目的是嚇阻用戶站出來投(+)支持。所以雙方行為無所謂,關鍵看你是否站錯隊,這時候,不看誰有道理,只看誰拳頭硬。125.39.18.22.2014年9月15日。--摘貼拒絕封禁之結果與匿名IP之回應。
- 第一次聽說攻擊條目也屬於「人身攻擊」的。果然是……--CHEM.is.TRY 2014年9月15日 (一) 08:45 (UTC)
- 已再度舉報,當然,也要讓社群看看令"人"佩服的維基是怎麼處理這些不當言論。Ebay5678(留言) 2014年9月15日 (一) 05:22 (UTC)
一兩年前早就有人宣稱整個中文維基都是垃圾,所以,你我都是垃圾,條目都是垃圾條目。既然都是垃圾,有啥好爭的。-cobrachen(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3:27 (UTC)
- 引用一下曾鈺成先生的話:「我建議你少說一些不切實際的說話」,我知道在這個世界裡永遠得不到和平,但我至少也想把和平的種子散佈在這小小的地方。所以Cobrachen君請理性與和平地發言吧。--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7日 (三) 11:06 (UTC)
質疑投票開始和結束時間
[編輯]目前的09:14是一個稱作「答辯通知通知給烏拉跨氪」的時間。而WP:RFDA/A並沒有將此作為流程的一部分(因為之前已經通知過了,沒有必要再去通知),更沒有以此作為答辯階段的開始,所以以09:14作為時間點是沒有依據的;相反,清楚地寫著「一旦收集到7名聯署人,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故所有時間應以第七個用戶聯署的時間戳即07:44作為各階段的時間限制。 --達師 - 277 - 465 2014年9月12日 (五) 16:39 (UTC)
- 這麼較真啊。不過同意。截止時間應是如此。Bluedeck 2014年9月12日 (五) 19:44 (UTC)
望各位能理性與和平地發言
[編輯]各位前輩:
承標題。各位能否理性與和平地發言呢?對罵是可以,但幹嘛要放一些沒有文化的詞語上去?再者話題圍繞的根本不是烏拉君的問題,而是互相挑缺點的辱罵?我真的不太想發聲的,不過看見上面那一大堆的說話我就真的不能忍了。在此說一句:「拜託你們自己開一個討論區弄這些事情吧」--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5日 (一) 12:23 (UTC)
- 挑缺點一向是一種行之有效的辯論/拖延時間方法,這樣可以讓其他人看起來好像雙方都有理,如果沒有其他人介入的話,可以一直這麼糾結下去。我想到我以前對這種現象的評論[26]:「幾個月來,這問題上大家的辯論風格讓我想到小時侯玩過的一種叫『掏雞巴』的遊戲(顧名思義)。這遊戲沒什麼勝負,也沒什麼規則,唯一的要點就是『只管進攻』。拿維基上的現象來比喻,就是只管挑人家的錯,自己的爭議問題被人家問可以不理會,反正不理會又不會被封、被解任,有什麼代價。雙方這樣辯論的後果就是讓我這樣的旁觀者看的雲裡霧裡,好像誰都有一堆錯,再查證『哪些問題是確有其事』又要浪費更多時間,根本就沒法理清頭緒。」。不過,我也希望社群還是理性的人多一些吧。--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05:43 (UTC)
- 題外話:這個遊戲也是要防禦的:P--CHEM.is.TRY 2014年9月16日 (二) 09:01 (UTC)
- 我不覺得他們是有預謀的,我只覺得他們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了而已。有些人甚至還想把自己的思想與立場強加於人,拜託...人們不會因為你的幾句說話而改變他堅定的立場吧...(汗)另外,樓上的喵虎君也是哦。OWQ--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5日 (一) 11:33 (UTC)
- 雖然討論總有偏題的傾向,建設性的結果還是有的。例如,這次解任案中的幾個爭議得到了一定的交流。至於那些偏題的爭議,當偏題到一定程度以至於不可能產生建設性的結果時,就可以用WP:雪球法則了。@chemistry:也有句話叫做「進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2:48 (UTC)
- @輪子你小時候玩的遊戲這個名字你讓我顧名思義,畫面太美我不敢想像!!你小的時候是怎麼活過來的!!!Bluedeck 2014年9月17日 (三) 17:10 (UTC)
- 只是個比喻而已,不要較真。--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8日 (四) 10:59 (UTC)
- @輪子你小時候玩的遊戲這個名字你讓我顧名思義,畫面太美我不敢想像!!你小的時候是怎麼活過來的!!!Bluedeck 2014年9月17日 (三) 17:10 (UTC)
- 雖然討論總有偏題的傾向,建設性的結果還是有的。例如,這次解任案中的幾個爭議得到了一定的交流。至於那些偏題的爭議,當偏題到一定程度以至於不可能產生建設性的結果時,就可以用WP:雪球法則了。@chemistry:也有句話叫做「進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愛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 2014年9月16日 (二) 12:48 (UTC)
- 我不覺得他們是有預謀的,我只覺得他們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了而已。有些人甚至還想把自己的思想與立場強加於人,拜託...人們不會因為你的幾句說話而改變他堅定的立場吧...(汗)另外,樓上的喵虎君也是哦。OWQ--會放電の少女 訪問 研究 2014年9月15日 (一) 11:33 (UTC)
- 題外話:這個遊戲也是要防禦的:P--CHEM.is.TRY 2014年9月16日 (二) 09:01 (UTC)
2016年後記
[編輯]「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是同一人」,見[27]。--Mewaqua(留言) 2016年8月21日 (日) 03:53 (UTC)
未必
[編輯]用戶已經給出合理的解釋,而且有管理員提出重新核查,核查員並未「確認」[28],只能說,「可疑」。如果兩位用戶都參加過聚會,那麼若有參加過聚會的用戶出來作證,那是最好。畢竟,眼見為實。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8月22日 (一) 04:22 (UTC)
確定發生的事
[編輯]- Lanwi1 2016年8月20日 (六) 19:16 (UTC) 於User_talk:守望者愛孟留言:「只有用戶查核員才能瀏覽的checkuser.wikimedia.org/?curid=5768有您使用User:中華愛國陣線的記錄,守望者愛孟。」
- [29]。看來需要解釋
- [30]:本人建議守望者愛孟對上面的CU結果也道完歉(承認濫用傀儡或找出真人傀儡或其他)後再申請回來。--❦‽研究及來源 hanteng✉ 2016年8月24日 (三) 04:03 (UTC)
2017年後記(確認:中華愛國陣線≠守望者愛孟)
[編輯]Mewequa所謂:「中華愛國陣線和守望者愛孟是同一人」的謠言,被拆穿。哎。。。造謠的人,到現在,非但不道歉,還繼續大放厥詞攻擊中國大陸維基社群,真是無奈啊。。。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7年9月28日 (四) 15:4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