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祥瑞
龔祥瑞(1911年7月3日—1996年9月3日),浙江寧波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1]
生平
[編輯]1911年7月3日,龔祥瑞出生於寧波。父親是小商人,賣蔬果和柴火給教會、偶爾彈棉花、給人掌廚。父母都是基督徒,由母親帶著進入慕義婦女學校啓蒙。1918年,入三一中學附屬小學。之後進入沙皮厰的四明中學附屬小學。1924年,畢業後入浸信會四明中學。隔年,五卅運動之後,受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影響,改由中國人辦學。1926年,被姜伯喈招入演講隊,在寧波宣講北伐革命。濟南慘案之後,和同學排演抗日話劇。
1930年9月,被保送進入上海滬江大學生物學系,寄住在同學陳信友家中,同時接受樓邦彥家的資助。1932年秋,轉考入國立清華大學政治學系,受到沈乃正的影響,對行政的實際產生了興趣。
1935年8月,考上留美公費,錢端升是他的指導教員。一二九運動時已經離開清華,到南京實習。由錢介紹到行政院行政效率研究會工作,根據張銳的指導,調查行政院各部會的人事。
1936年,和樓邦彥、王鐵崖同船赴英國留學。入讀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師從哈羅德·拉斯基和艾沃·詹寧斯爵士,研究行政機關的內部民主。暑假到巴黎補習法語。1938年夏,通過學位考試後經拉斯基介紹到巴黎法學院比較法研究所讀行政法博士。結識翁獨健、高名凱。
1939年夏,赴德和樓邦彥同住,學習德文,不久經熱那亞回國。回到上海後,受錢端升推薦被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聘為副教授,到昆明。主要在行政研究室工作,和陳體強、譚一元、呂恩萊、郭登皞共事。1940年,轉至舒永分校任教,結識張匯文、吳晗、滕茂桐。暑假,與方叔章的女兒方備結婚。1941年,返回昆明。1943年,受蔣廷黻推薦到重慶,和蔣經國、李惟果一同籌辦中央青年幹部學校,任副教務長,主要負責招生工作。1944年,離開幹校,到沙坪壩中央大學政治系任教。1945年,抗戰勝利後,應資源委員會的錢昌照邀請,至南京任考試院銓敘部參事,為工礦企業的人事行政草擬法令。1947年3月,參加考試院組織的代表團,赴歐洲考察,團長是范揚。
1948年春,返回南京後,隨錢昌照到台灣視察。夏,應樓、王邀請到北京大學政治學系任教,同時應高名凱邀請在燕京大學政治系兼課。北京被圍時,儲安平和樓、王常到龔家討論時事。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後,被中共團結爭取。12月,經錢端升介紹,到中共中央政法委參事室工作,政法委秘書長是陶希晉。1950年,到武漢參加土地改革工作隊。隔年,返回北京,進入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國家法教研室,與陳盛清同事。
1954年,北京大學法律系恢復後,陳守一任主任,回到北大任教。1957年,大鳴大放,參與批判陳體強、錢端升。並於同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1963年,到湖北江陵搞四清和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66年,文革開始,6月18日,掛牌遊街,抄家,關進北大牛棚。1968年,隨北大師生被發往江西省鯉魚洲農場教育改造。
1971年,林彪事件之後返回北京,在北大法律系編譯室從事翻譯工作。1980年,返回教育崗位,為北京大學法律系77級、79級學生授課,講授《外國憲法》、《比較憲法》。發起成立中國政治學會,任常務理事。1982年,開始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招收研究生。
1980年代,龔祥瑞在北京大學任教時的學生中,包括李克強、姜明安、王紹光等人致力於當代憲法和行政法學說與制度的引進,由此成為中國比較行政法學的奠基人。[1]
著作
[編輯]專著
[編輯]- 龔祥瑞、樓邦彥,歐美員吏制度,世界書局,1934年
- 龔祥瑞,北平市民營公用事業之監督,國立清華大學本科畢業論文,1935年
- 龔祥瑞、羅豪才、吳擷英,西方國家的司法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80年
- 龔祥瑞,英國行政機構和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3年
- 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85年
- 龔祥瑞,比較憲法與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
- 龔祥瑞,文官制度,人民出版社,1985年
- 龔祥瑞,法與憲法近論,北京大學法律系,1992年
- 龔祥瑞,盲人奧里翁:龔祥瑞自傳,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
主編
[編輯]- 龔祥瑞主編,法治的理想與現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
- 龔祥瑞主編,憲政的理想與現實——憲法與憲政研究文集,中國人事出版社,1995年
譯著
[編輯]- 〔英〕W. Ivor·詹寧斯 著,龔祥瑞、侯健譯,賀衛方校,法與憲法,三聯書店,1997年
- 〔英〕丹寧勳爵 著,龔祥瑞等譯,法律的訓誡,群眾出版社,1985年
- 〔英〕丹寧勳爵 著,龔祥瑞等譯,法律的界碑
- 〔英〕丹寧勳爵 著,龔祥瑞等譯,法律的正當程序
- 〔英〕丹寧勳爵 著,龔祥瑞等譯,法律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