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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夢箕」。
高斗南,字拱極,陝西徽州人。明朝官吏。
洪武年間,由薦舉授四川定遠知縣。二十九年,因連坐被徵。百姓奔走呼喊,明太祖得知後,賜襲衣寶鈔遣還。其政績寫入《彰善榜》、《聖政記》,九年後,升雲南新興知州,後來告老還鄉,70歲時去世[1]。
有子高恂。
- ^ 《明史》(卷281):「高斗南,字拱極,陝西徽州人。貌魁梧,語音若鐘。洪武中,由薦舉授四川定遠知縣。才識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與知府永州余彥誠,知縣齊東鄭敏、儀真康彥民、岳池王佐、安肅范志遠、當塗孟廉及丞懷甯蘇億、休甯甘鏞、當塗趙森並坐事,先後被徵。其耆民奔走闕下,具列善政以聞。太祖嘉之,賜襲衣寶鈔遣還,並賜耆民道路費。諸人既還任,政績益著。尋舉天下廉吏數人,斗南與焉,列其名於《彰善榜》、《聖政記》以示勸。九載績最,擢雲南新興知州,新興人愛之不異定遠。居數年,以衰老乞歸,薦子吏科給事中恂自代,成祖許之。年七十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