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陶保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民國之精華》中的陶保晉照片

陶保晉(1875年2月7日—1948年6月)又名「陶錫三」,道名「陶道開」,生於江蘇江寧(今南京),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律師、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會長。[1][2]

生平

[編輯]

早年生涯

[編輯]
陶保晉

清朝末年,陶保晉畢業於江南格致書院。清末(約1905年)赴日本留學,1906年從「法政大學清國留學生法政速成科」第二班畢業,1907年回國。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 陶保晉與留日學者濮仲寅南京夫子廟大成殿學宮,創建了江寧府中學堂,即今夫子廟小學的前身。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 陶保晉等7人倡議,鄭蘇龕京卿等人提倡,在江寧城內娃娃橋,創辦「官立江南法政講習所」。宣統三年(1911年),就原址改設「私立金陵法政專門學堂」。先後擔任江寧律師公會會長,江蘇省諮議局議員、金陵法政專門學校校長等。江蘇諮議局議員。

中華民國成立後,該學堂改稱「金陵法政專門學校」。陶保晉曾任金陵法政專門學校校長。中華民國初年,陶保晉出任國會眾議院議員。此外,他還曾任江蘇銀行檢查員、江蘇總商會法律顧問等職務。[1][2]1919年,陶保晉與同鄉史量才共同創辦了「南湯山興業公司」。1920年,陶保晉投資創建了一座私人溫泉別墅,采中西合璧的建築風格,因慕陶淵明「吾愛吾廬」之意,取名「陶廬」。不久,陶保晉舉家遷出陶廬,將此處對外開放。[1][2]

1922年,陶保晉在江寧創立道院。道院是一種新宗教團體,對外稱紅卍字會,主張五教(儒、釋、道、耶、回)合一, 提倡以內在的修為和外在的慈善來拯救社會。1923年創辦「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為慈善組織,此後擔任會長26年直至去世,其道名為「陶道開」。1923年日本關東大地震、1927年日本關西大地震時,在日本駐南京領事林出賢次郎牽線下,陶保晉先後兩次率該會會眾赴日本,參與災後救助工作,「東瀛浩劫,有史罕聞,國於同洲,往救宜急」。其中1923年11月,世界紅卍字會中華總會派遣侯延爽、馮閱謨、楊承謀等三人攜米二千石、美金五千元,赴日本慰問災情。陶保晉因熱心慈善事業而享有清譽,與佛教界各廟的方丈均結良緣,寺廟內如有不合,會請他調解。釋圓瑛曾被陶保晉請到紅卍字會大廳講經。

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陶保晉失去在北京政府時期擁有的國會議員身份,部分財產也以「反革命嫌疑」被沒收。「纏訟七年,始以發還」。以此為轉折,陶保晉遠離政治,專注於慈善和宗教活動。1929年9月18日,在大本教的推動下,王性真、侯延爽和陶保晉率「世界紅卍字會東瀛傳道團」出訪日本,視察神戶會務,兼往東京設立總會,旨在「道慈昌明」,奠定「東亞第一和平之基」;10月12日,訪問途中突然得到扶乩壇訓:「命道開至釜(山),即時回沈(陽),籌劃接仁子(出口王仁三郎)過奉(天)之禮儀」。

抗日戰爭期間

[編輯]
1938年1月1日,出任南京市自治委員會會長的陶錫三(右邊)與其他代表。

1937年7月,陶保晉主持出版了《南湯山志》。1937年12月13日,日軍占領南京,隨後強占了陶廬。陶保晉率紅卍字會留在南京。日軍占領南京前夕,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聯絡一些西方人士發起成立安全區(難民區)。紅卍字會隨即遷入安全區。日軍占領南京後,進行南京大屠殺,陶保晉在紅卍字會擴大了收容所、救護隊、掩埋隊,他們最早還可用「四塊薄板為棺」掩埋大屠殺的遇難者,後來遇難者太多,他們只好直接挖坑掩埋。紅卍字會經手掩埋了43071具屍體,均記入了紅卍字會的檔案。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經國民政府查實,上述紅卍字會檔案附10張照片,作為「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檢方證據1704 號」遞交至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確認無疑。這成為揭露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有力證據。紅卍字會副會長歐陽都麟等站在審判戰犯法庭上作證。[1][2]

1938年1月1日,陶保晉受到日軍強迫,被迫出任南京市自治委員會會長,並在南京鼓樓市民大會上宣布該會成立。回家後,陶保晉隨即臥病不起,1938年1月11日正式請病假,1月24日呈請辭職,但未獲准。3月14日,他再次提出辭呈,十多天後乃獲日本方面同意。1938年3月15日的《南京民報》刊登了陶保晉的「辭職書」,其中報道稱「本市自治會陶會長,自受命以後,以種種原因,即未嘗實際負責」,並且大字刊登「陶會長堅請辭職」。[1][2]1938年3月18日致「南京自治委員會」辭職信:

敬啟者,錫三因病辭職,業於一月二十四日函達不能任事理由,當經委員會於一月二十五日提出會議,經田中領事陳述意見,內有請陶靜養,由孫代理等語,決議慰留在案。是會長職務,先於一月十一日錫三請假病時,即由胡委員啟閥提議公認孫叔榮副會長代理會長職務在案。兩月以來,負責有人,錫三並無若何責任,亦無經手事件,正在專心療養腦病,尚未痊癒。忽市府路家宅又被劫一空,其中佛堂一間,供奉經像及祖宗神位,全行遺失,神經益加激刺,病益加重,曾經一再報告委員會,據轉領事館、特務機關查詢在案。茲接公函,准特務機關小島先生來會面述,詢據天野鄉三,供稱不知,無從查詢等語。函復前來,傾聞之下,非常傷感,病體益不能支,徹夜失眠,精神衰弱,形容消瘦。經醫生診斷,非長期休養,不能回復健康,實屬不能再行出來。抑尤有聲明者,錫三篤信神權,辦理道院、紅卍字會,歷十有六年,向守會章,不聞政治。此次為維持治安,追隨同人之後,本已推舉正副會長有人,乃在領事府集會時,忽被前機關長佐方先生臨時變更,推重錫三,田中領事等從而贊助。雖聲明卍字會職員不能參與政治,固辭不獲,勉暫擔任,以讓賢能,曾經當眾聲明。孰知冥冥之中,已受譴責,午夜焦思,百感交集。因憶錫三之於民國十一年創辦南京道院、紅卍字會,是年十二月間,北京、南京道院迭奉先嚴菊溪公臨壇訓示,內有「汝益當誓身許道」等諭。故十餘年以來,絕未參加任何政治。此次被推加入,當時未便堅決拒絕者,誠恐引起誤會,影響道慈之進行,乃一時委曲求全,竟被嚴君之訓戒,以致業力發動,受此疾苦之重懲,事雖神秘,不敢不宣,足見天日昭昭,萬不敢出而問世。為此重言聲明,所有會長虛名及任何名義,一概辭謝,否認慰留,俾資靜養,而遂初衷。即請查照第八次會議記錄,據轉領事府、特務機關查照備案,附繳臂章一枚,即希查收繳銷為荷。

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時,陶保晉被迫出任立法院立法委員汪精衛政權成立後,繼續擔任立法委員。1941年至1942年間,日軍為籌措軍糧,命汪精衛政權糧食部到處徵收糧食,導致南京糧價猛漲,民不聊生。1942年2月,正在擔任立法委員的陶保晉,與監察委員呂一峰馬孟壯聯名彈劾糧食部部長顧寶衡,指顧寶衡等人強行收購糧食,造成糧荒。但是,汪精衛政權反稱陶保晉勾結不法糧商,對抗糧食收購,並派特務機構秘密緝拿陶保晉。但陶保晉躲藏起來,未被抓獲。次日,南京《中央日報》第二版頭條刊登了「立法委員陶保晉及監察委員呂一峰等三人勾結不法奸商對抗糧食政策,被撤職查辦」的消息。後經追查,此案實屬誣告,事情不了了之。[1][2]

1940年代,印度佛教界將保存在印度的誌公(即濟公)的舍利子專程送往南京,陶保晉代表南京地方公會授受舍利子,將舍利子安葬於新建的誌公塔內。建塔時,塔前立有石碑,上有陶保晉署名的碑文,記載了募捐建塔的經過。[1][2]

逮捕入獄

[編輯]
陶保晉

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4月,自以為能脫卻干係的陶保晉在女兒的陪同下,主動前往國民政府有關部門軍統機關交待南京淪陷後所參與之活動,立刻遭到拘禁。1946年6月8日,南京首都高等法院依照《懲治漢奸條例》,判處「陶保晉共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有期徒刑二年,剝奪公權三年、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1][2]。即,除兩年徒刑之外,包括被日軍竊據的湯山「陶廬」和市內祖產概被沒收。首都高等法院的判決理由如下:

陶保晉於民國十二年被推任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會長。二十六年十二月,首都淪陷後,受敵人之指使出而組織自治會,自認會長,惟為時僅十餘日,即因病辭會長之職,並推薦副會長孫叔榮(原日本領事館中國雇員)任該會會長。二十七年八月,又經大民會總本部高翔迫充該會副會長。二十八年秋,復受溫宗堯之慫恿任偽維新政府立法委員。二十九年三月,汪逆兆銘等合組偽國民政府於南京,陶保晉即蟬聯原職,常出席立法院會議執行立法委員之職務。迨至三十一年十二月間因不滿偽政府對糧食管制情形提出建議,致被偽政府褫職查辦。遂閒居南京。日寇投降後,即由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捕送本院檢察官偵查起訴。


查被告陶保晉受敵人之指使組織自治會及充任偽維新政府與偽國民政府立法委員,並曾充偽大民會副會長等職,業經其在偵查時與審判中先後供認不諱,且常出席偽立法院會議,亦有偽立法院公報可查,足見所供各節自屬實情。按偽立法院所議訂之偽法多屬有利於敵偽不利於本國,被告即擔任此項偽職參與其中會議,其有憑籍敵偽勢力,為有利於敵偽不利於本國之行為,固甚明顯。惟該被告年已老邁,心尚慈善,因受人指使與慫恿而出任偽職,與反抗本國之激烈分子自難比論,核其情節尚屬輕微。再查首都淪陷之時被告即擴大紅卍字會之機構聯合英美教士組織國際救濟會,由英美大使商得敵酋之許可首都住宅區為難民區,設立收容所多處收容難民組織救濟隊掩埋被敵寇慘殺之遺屍四萬三千零七十一具並辦理施診義賑平糴及發放恤老津貼等事務,凡此種種既有確實證據足資證明(見被告所呈之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慈業工作報告書一冊,照相十張,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救濟隊掩埋組掩埋屍體具數統計表一張及辦理義賑之存根十六本,恤老慈金照片簿並恤老慈金姓名錄各一本),則該被告曾為有利於民眾之行為自屬顯然之事實,爰依處理漢奸條例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減輕其刑二分之一,再因被告犯罪時期系民國三十三年六月一日以前依減刑辦法之規定應再予減輕二分之一,酌處有期徒刑二年。

陶保晉沒有上訴。

就陶保晉被逮捕判刑,有不同的說法。一種流行的說法是軍統為配合蔣中正陶廬變為「總統專用溫泉別墅」而設計陷害。[2]但據考證,位於今南京湯山溫泉路3號的蔣中正溫泉別墅,實際上並非陶廬,而是「湯山主席官邸」,其前身為張靜江公館。陶廬則位於今溫泉路1號院內,在日軍占領時期同俱樂部相鄰,與溫泉路3號是兩座不同的建築。陶廬的建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已拆除。[3]

實際上,抗日戰爭勝利後,陶廬曾被陸軍大學南京市政府雙方爭奪,而蔣中正並未參與爭奪,陶廬也從未被改建為總統別墅。抗日戰爭勝利後,陸軍大學奉蔣中正之命在陶廬開辦將官訓練班,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才搬出陶廬遷往孝陵衛。1946年國民政府還都南京之前,陸軍大學便已入駐陶廬,南京市湯山區籌備處則占據了陶廬的一部分,雙方均不肯讓出陶廬。1946年4月26日,蔣中正指示陸軍大學以「湯山浴地及日人建屋並陶廬三地」作為將官訓練班的地址開班。1946年5月4日,蔣中正巡視湯山時,又指示湯山區籌備處從速修理陶廬,以將陶廬闢為公教人員的休憩之所(一說用於招待外賓)。由於蔣中正前後兩次表態相矛盾,陸軍大學和南京市政府對陶廬的爭奪更趨激烈。蔣中正多次發話均未平息。1946年8月6日,南京市市長馬超俊記錄道:「湯山陶廬一屋,本府與陸軍大學同奉主席核准撥用,究應誰屬,擬定期邀請國防部及陸大派員來府會商決定。」後雙方會商無果,馬超俊致電蔣介石,望將陶廬「撥作招待外賓之用」。9月30日蔣中正回電:「陶廬房屋仍由陸軍大學繼續使用。招待外賓房屋由該市政府另行覓定可也。」1947年11月29日,南京市政府的楊克天寫道:「陶廬雖由湯山管理處接收,就現在情況而言,實為陸大接收使用。」[3]

蔣介石在湯山早有下榻之所即張靜江公館。該公館抗日戰爭期間被日軍憲兵占用8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國軍軍方投資596萬元修理該公館,並稱之為「湯山主席官邸」,簡稱「官邸」。南京市工務局於1946年2月奉命修理該公館,4月22日工務局致函首都電廠:「查本局修理湯山主席官邸(即張靜江先生公館)工程,業將次第完成,所有內部電燈急須派工接火,相應函達,即希查照辦理為荷。」4月27日,後方勤務總司令部通知南京市政府來總司令部領取修理費。由此可知,湯山主席官邸於1946年4月底已基本竣工。 南京工務局1946年繪製的《湯山陶廬及官邸附近地形圖》也顯示,如今的溫泉路3號即湯山主席官邸,而陶廬則在今溫泉路1號大院內。[3]

刑滿出獄兩個月後,1948年6月,陶保晉在南京火瓦巷24號的世界紅卍字會南京分會辦公室內因腦溢血逝世。享年73歲。[1][2]

參考文獻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