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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棻 (參議院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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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棻

蔣棻(?—?),浙江杭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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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年(1914年)12月,蔣棻出任福建水上警察廳廳長。[2]

1918年,蔣棻當選中華民國第二屆國會參議員。1920年,第二屆國會解散。[3]其間,1919年五四運動中,張玉庚莊陔蘭王錫蕃李元亮尹宏慶劉星楠共同提出《張玉庚等請政府訓令專使拒絕簽字提議案》,並獲得蔣棻、林炳華陳介吳德培徐果人畢桂芳劉冕執蔡漢卿陳邦燮蕭延平翟文選成多祿連署。[4]

1922年2月22日,蔣棻被任命為甘肅省涇源道尹,同年由樊鼎樞取代。[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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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朋園,中國民主政治的困境,吉林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第392頁
  2. ^ 福州市志(第六冊)第二節 民國時期警察機關,福州地情網,於2013-05-30查閱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3. ^ 錢實甫,北洋政府職官年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1年
  4. ^ 拒签对德和约的斗争,人民网,于2013-05-30查阅. [2013-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04). 
  5. ^ 郭卿友主編. 中華民國時期軍政職官志. 甘肅人民出版社.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