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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爾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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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爾愷(1609年—17世紀),石江湖廣長沙府長沙縣[1]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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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爾愷十九歲時在天啟七年(1627年)中舉人崇禎十年(1637年)成進士,為母親服喪完畢後獲授太平推官,南京兵部尚書史可法和兵科都給事中左懋第委任他督修太平府城牆,一年完工;期間又探查蕪關的貪官與平定徽州的變亂,十五年(1643年)分考應天鄉試,取錄盧象觀等名士。

弘光年間馬士英阮大鋮擅權,胡爾愷辭官歸里十多年,到順治十四年(1657年)在洪承疇推薦下在清朝任職吏科給事中,晉吏部右侍郎禮部左侍郎,多次上陳國家計策,在北京病逝。他病重時依然上陳四件事為民請命,都獲認可,他說:「四件事完成,我可以瞑目了。」死後沒有足夠資金入殮,同鄉趙洞門為其籌得賻金,帶棺木回鄉。他生平對家人和鄉里孝友和睦,位居要職卻依然布衣蔬食[1][2]。有《且耕堂集》[3]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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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弘光)時鳳、廬、安、太、池、寧、徽、滁、和、廣先後府州縣官可紀者:……胡爾愷,字石江,長沙人。崇禎十年進士。太平推官,降清。
  2. ^ 同治《長沙縣志·卷二十三·人物一》:胡爾愷,字石江,年十九登天啟丁卯賢書,益發憤下帷,不以一第為榮,崇禎丁丑進士。母憂服闋,授南直太平府推官,城垣卑陋,南大司馬史可法、兵科左懋第委任督修,夙夜不遑,期年告竣,他如訪蕪關之蠧、定徽州之變,其餘事也。壬午分考,盧象觀等咸出其門。宏光時馬阮當國,拂衣而歸十餘年,不以姓名通有司。歲丁酉,經略洪承疇特疏,薦授吏科給事中,旋晉吏部右侍郎,轉禮部左侍郎,屢陳國計民瘼,病卒於京。抱病時猶陳四事為民請命,俱報可,公曰:「四事舉,吾目瞑矣。」卒後貧無以殮,同鄉趙洞門等賻金歸櫬。爾愷生平居家孝友,居鄉雍睦,雖官職顯榮,布衣蔬食淡如也。
  3. ^ 民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21):胡爾愷,字石江,長沙人。明崇禎丁丑進士,官太平推官。入國朝,薦舉山林隱逸,授吏科給事中,官至禮部侍郎。有《且耕堂集》。 小孤山 香國浮人境,巋然絕眾援。碧環千浪影,青立一峰痕。有徑堪僧住,無蘿許客捫。相看姑緩棹,望望人云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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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
  • 同治《長沙縣志》·卷二十三·人物一
官銜
前任:
何弘仁
明朝建平縣知縣
1638年
(署)
繼任:
高揚
前任:
張調鼎
明朝太平府推官
1640年-1645年
繼任:
張萬選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