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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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忙時間又稱尖峰時間,指在一定時間周期內相關服務的使用頻率極高,以至於出現擁塞或服務質量降低的一段時間。
該術語本來僅用於形容大城市及其郊區的交通運輸行業每個工作日早、晚因旅次集中而出現擁堵的情況,現在亦可以形容任何行業及服務定期出現的類似情形。
定義
[編輯]「尖峰時間」是一個詞組,由「尖峰」和「時間」兩個詞組成。「時間」指該術語的性質,即一段時間,在英語中借用「hour」(小時)指代,但這種用法有用詞不當之嫌,因尖峰時間通常會持續多於一個小時。「尖峰」則一般指出行者的數量,即客流量,而非客流量的速度,因此只要有大量人在同一段時間使用同一服務,並對服務品質造成影響,就可以被認為是一個尖峰時間。
各行業、各地的情況
[編輯]交通運輸行業
[編輯]概述
[編輯]在交通方面,尖峰時間視長短途、人物流的不同而有差異。
城市及其周邊的短途交通的尖峰時間,一般指工作日的早上六時至十時,及午後三時至七時兩段時間,且具體的情況因城市和季節而異。這兩段時間是大部分人上下班、上放學的時間。
在尖峰時間,公共運輸服務的頻率通常較高,並經常使用較長的列車或較大的車輛。然而,由於可用車輛和工作人員的限制,以及鐵路運輸中包括月台長度在內的軌道運力的限制,運力的增加往往小於乘客數量的增加。由此造成的擁擠可能會迫使許多乘客站著,而其他人可能無法乘車。如果運力不足,公共運輸的吸引力就會降低而增加汽車使用率,並在一定程度上將擁堵轉移到道路上。
交通需求管理,如道路收費或擁堵費,旨在誘導人們改變他們的出行時間,以儘量減少擁堵。同樣,公共運輸費用在尖峰期可能會較高;這通常以對單程票實施非尖峰折扣的方式實施。部分城市運用調撥車道、根據車牌限制車輛出行等方式疏導車流量;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在內的部分組織則推廣錯峰旅次、彈性工時等方式,以期將旅次需求平攤至更廣的時間段[1]。
中長途交通運輸的尖峰時間,則與短途交通的尖峰時間相反,一般在假期前一天傍晚起,到假期結束次日的早晨。而在主要節假日,中長途交通的尖峰時間則時間更長,強度也可能更大,如中國大陸、台灣及韓國的春節,以及美國的感恩節。
貨運物流則既有一日之內的差異,亦有年度為單位的變化。貨運物流一般以深夜為運輸尖峰,一方面深夜幾乎沒有客運流,另一方面也可以滿足部分客戶次晨對貨物的需求。在年度的量級,歐美的聖誕節、東亞的春節,以及網際網路時代的「雙十一」、「黑色星期五 (購物)」等,因購物需求大,貨運物流的整體流量也增加。
餐飲業
[編輯]對餐飲業而言,早餐的繁忙時間為早上六時至八時,午飯的繁忙時間為十二時至二時,而晚餐的繁忙時間則由傍晚五時開始。
休閒設施
[編輯]對於休閒設施如電影院、兒童樂園、風景區等地方,繁忙時間往往落在假日,因此這些地方的休假日通常在星期一或是假期結束後的隔一天。
金融業
[編輯]金融機構通常在每月月初與月底為繁忙時間。
通訊
[編輯]網際網路與電話等通訊的繁忙時間則隨區域而不同,在商業區通常白天上班時段的通訊流量較高,但在住宅區則是晚上到午夜的通訊流量較高。
參考資料
[編輯]- ^ Staggered Hours Schemes (PDF). International Labour Office. 2004-06 [2020-08-11].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2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