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駕車撞人事件
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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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 天河路一帶 |
座標 | 23°8′8.23″N 113°19′22.76″E / 23.1356194°N 113.3229889°E |
日期 | 2023年1月11日 17:25左右(UTC+8) |
類型 | 車輛衝撞攻擊 |
武器 | 一輛黑色BMWX3 |
死亡 | 6人 |
受傷 | 29人 |
行兇者 | 溫慶運 |
定罪 |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決 | 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事件,也被民間稱為廣州寶馬撞人事件,是指2023年1月11日17時25分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體育東路、天河南二路一帶發生的一起汽車多次蓄意衝撞人羣事件[1]。事件發生在下班晚高峰時段[2],造成6人死亡,29人受傷。肇事司機於同年4月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3],並在隔年4月19日執行注射死刑。
背景
[編輯]事發地為廣州最為繁忙的商業區,事件發生時亦正值下班高峰期,人流車流十分密集[4]。
發生死傷最為嚴重的天河路-體育東路路口號稱「廣州最繁忙的十字路口」,斑馬線兩側連接萬菱匯和正佳廣場。廣州市人民政府早在2004年便計劃興建過街隧道[5];但因種種原因,近年才得到落實,後於2021年開建[6]。
事發經過
[編輯]《封面新聞》記者根據現場視頻及對目擊者的採訪而報道稱,肇事車輛至少造成6起碰撞[7]。
17時25分前後,肇事司機溫慶運由天河路向南轉入體育東路,期間撞倒並輾過多名正在通過路口的行人;駛入體育東路後,在天河南一路口撞倒一名行人;然後再返回第一次衝撞的路口,再度衝向多名行人;之後向東駛入天河路,在BRT石牌橋站附近撞倒多名外賣騎手和騎自行車的行人,此時已有警車趕來追截;隨後依次轉入天河東路、天河南二路,並在天河東路天河南二路路口撞倒行人;駛至天河南二路體育東路路口時,被放在路上的多輛自行車封鎖道路,撞向一名嘗試攔截、騎著摩托的交警,車輛最後鏟上分離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護欄並停下[8][7]。
碰撞次序 | 碰撞地點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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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 | 天河路體育東路路口 | 下午5時25分[9],多名行人被撞倒 |
第二次 | 體育東路天河南一路路口 | 撞倒一位通過人行道的女士 |
第三次 | 天河路體育東路路口 | 下午5時31分,撞倒多名行人 |
第四次 | 天河路南側石牌橋公交站附近 | 下午5時36分,撞倒3人。其中2人是外賣騎手,1人是騎共享單車的行人 |
第五次 | 天河東路天河南二路路口 | 一名女子在人行道處被撞倒 |
第六次 | 體育東路天河南二路路口南側 | 撞倒一名交警 |
肇事者在車輛停下後,向街上拋出大量的人民幣鈔票,後嘗試逃離現場,但被在場人士制伏[4]。網絡上流傳的現場視頻顯示,其被逮捕時聲稱叔叔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廣東省委書記黃坤明[10]。
事發後
[編輯]廣州警方於1月11日當晚19時36分發布通告稱,事故已造成5死13傷[9]。傷者被送往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州市第十二人民醫院等醫院。其中,廣州市第十二人民醫院收治了3名來自正佳廣場路段的車禍傷者[11]。事故現場附近有許多日本人居住,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表示,沒有收到日本人在此次事件中受傷的報告[12]。
高德地圖實時路況顯示,至1月11日18時30分,正佳廣場附近路段出現嚴重擁堵。路過事故地點的司機在地圖軟體討論中表示:「正佳十字路口紅綠燈出事了,環市路往天河堵死了。」[11]19點20分,現場已基本恢復交通秩序[13]。
死傷者
[編輯]一審判決書披露,事件共造成6死,除當場死亡的5人外,另有1名重傷者於1月1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6名死者中,5人為行人,1人為外賣騎手,均來自不同家庭。最小的遇難者僅6歲,其母親原本計劃帶她購買過年穿的新衣服[14];另有2人已婚已育,2人有對象但未結婚。事件還造成29人受輕傷或輕微傷[15]。
法庭一審宣判後,有受害者家屬向媒體表示,未和溫慶運家屬接觸過,溫方未道歉、未賠償,已有部分受害者家屬提出了民事索賠[3]。溫慶運的辯護律師在案發一年後接受採訪時指,溫家經濟條件一般,案發後托中間人給6位死者的家屬各賠償了10萬元慰問金[16]。
調查
[編輯]廣州警方於1月11日當晚19時36分發布通告稱,事故已造成5死13傷,涉事司機溫某(男,22歲,廣東揭陽人[註 1])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9]。溫於次日被刑事拘留[15],1月14日晚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准逮捕[17]。一審判決書披露溫某全名為「溫慶運」[18]。
紅星新聞事發後聯繫到肇事者的父親,其稱中午12時左右,肇事者說要出去找朋友,然後便駕車離去[19]。
溫慶運的父母證言及筆錄顯示,溫慶運沒有犯罪前科,2021年大專畢業後留校工作半年,之後回到東莞企石鎮和父母一起經營文具店。溫沒有固定工資,需要錢時便直接向母親索要[15]。
審判
[編輯]2023年4月18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一審過程中,溫供述稱,他此前在社交平台上將自己包裝成「富二代」追求異性,但2022年2月被他人拆穿,讓其顏面掃地。案發當日,溫慶運因購買了兩條香菸,被父母責罵亂花錢,之後駕駛其父名下BMWX3外出。公訴機關稱,溫在高速上車速一度達到180km/h,還四次在華南快速路沖卡逃費,撞壞了擋風玻璃。據溫供述稱,駕車至十字路口時,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於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朝人群衝撞過去;他還稱只想撞人和電單車,以免和機動車碰撞後把自己的車也撞壞,「走不了」[15]。一位參加了旁聽的受害者家屬表示,溫慶運在庭上說話少,對於撞人案僅表示後悔,並沒有向受害者及其家人道歉[3]。
一審中,溫慶運的辯護人曾申請為他做精神鑑定,不過其家屬稱家族無精神病史,溫男亦沒有到醫院檢查精神病的經歷。法庭最後駁回了該請求。廣州中院最終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8]。溫慶運方隨後就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
2023年6月2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訴案進行了公開審理。二審中,溫慶運稱撞人前,自己「沒有意識」「沒有感覺」。溫慶運還稱,感覺車輛的後尾箱「不乾淨」,想把「不乾淨」的東西驅趕走。同時,溫慶運的辯護人稱,溫慶運在案發前幾日已經「異常」,覺得車不乾淨,「有神秘力量跟著他」。不少旁聽的傷者及被害者家屬對這套說辭感到憤怒,更有傷者直接扔了鞋子過去[16]。省高院最終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1]。
2024年1月,溫慶運的辯護律師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指,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階段,溫慶運的家屬向最高院遞交了精神鑑定申請;後面其辯護律師也將遞交精神鑑定申請[16]。
2024年4月1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溫慶運執行死刑[22]。
關聯事件
[編輯]這起事件引發網民熱議,新浪微博在當晚一度封禁相關話題[23]。由於官方在事發當晚的通報中稱其為「交通事故」,許多相關事發現場的影片和圖片細節等資訊在一夜之間近乎被審查人員全數刪除,引發輿論憤怒,批評地方政府試圖淡化事件、僅在乎維穩[1]。事發後,陸續有市民前往事故現場獻花哀悼[7]。
2023年9月4日,溫慶運及家人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指控2022年2月起至案發當天,溫男在抖音持續遭受網暴,要求後者賠償1.34億元,用於補償死傷者及家屬,目前北京中院已受理此案[24][需要較佳來源]。
注釋
[編輯]- ^ 溫慶運出生於2000年4月10日,案發時尚未滿23周歲。
參考資料
[編輯]- ^ 1.0 1.1 陳子非. 广州宝马疯狂撞人定性为"交通事故" 舆论哗然. RFA. 2023-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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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 3.1 3.2 广州宝马撞人案司机一审被判死刑. 法治日報. 2023-04-20 [2023-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4-20) –透過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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