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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垣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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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垣筆記,明末李清所撰筆記,正文三卷,另有「附識」三卷。

李清在明朝崇禎十年至弘光元年(1637年—1645年)共九年間歷任刑科、吏科、工科給事中,他將當時所見所聞寫成筆記,當時以刑科、吏科、工科為刑垣、吏垣、工垣,故名為《三垣筆記》。《三垣筆記》記錄了當時的時聞、朝章典故及重要官員的言論行事,並補錄若干臣工奏疏。共六百三十八條,約十二萬六千餘字。李清以「記注邸抄,多遺多諱」,「傳記志狀、多諛多誤」,要「志十年來美惡賢否之真」。以目見者為本書,耳聞者為附識,並增《附識補遺》、《附志》、《附錄》若干條。本書上、中記崇禎朝事,下記弘光朝事,附識上、中記崇禎朝事,下記弘光朝事。多涉晚明內憂外患及施政方針,談及崇禎、弘光二帝秉政作風,性格為人。記錄崇禎帝色厲內荏、剛愎自用,對臣下、愛妃多存猜忌之心;官軍腐敗,多有殺民冒功者;國庫空虛,借民房、賣遼參、濫殺無辜、黨爭敗國。包括刑部不敢平反東廠緝獲案件、東廠索賄、崇禎帝處決五案、廷杖程序、刑部在皇帝駁招率由輕入重以奏、崇禎帝在閣臣票擬及刑部諸詔有不適意輙徑予駁回或御筆塗抹、科道疏互駁皆於御前、現任加銜升任即停之例等事。為弘光帝辯孌童季女之誣,直書龔鼎孳垣中之過。另有傳說故事《錢唐烈女》、《京師選淑女》、《清操凜凜》、《義犬亭》等。在清代無刻本。1912年國學粹報社始據抄本編入《古學彙刊》中。今有1982年中華書局《元明史料筆記叢刊》本,該版本以嘉業堂本作為底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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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
  • 《四庫大辭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