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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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
尊称 | 主席 |
任命者 | 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 |
任期 | 直至立法会解散为止[1] |
首任 | 砵甸乍爵士(议员互选前) 施伟贤爵士(议员互选后) |
设立 | 1843年(议员互选前) 1993年(议员互选后) |
薪资 | 每月港币202,000元 |
网站 | 立法会主席 |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英语: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of Hong Kong)是香港立法机关的议长,并且同时兼任全体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1997年以前称立法局主席,1997年至1998年称临时立法会主席。1993年前,按照《1843年皇室训令》第五条规定,立法局主席由香港总督兼任。1993年以后,主席一职改由议员互选产生,承沿至今。[2]
主席选举
[编辑]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于每届首次会议中选出,由立法会秘书处于首次会议前向各议员发出提名邀请。2017年前,首次会议由未获提名的议员中连续担任议员时间最长且按中文姓名繁体字笔划较少者主持,实际行使主席职权。若获提名的议员多于一人,各议员以不记名方式选出。于首轮投票中若多于一名获提名议员获得相同的最高票数,则进行次轮投票,于相同最高票数者中选出;若在次轮投票中仍未能出现最高票者同票情况,则由主持会议的议员以抽签方式选出。在2017年议事规则受修改后,改由立法会秘书长主持会议[3]。
按《香港基本法》规定,立法会主席须由年满40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20年,无外国居留权,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中国公民担任。
职权
[编辑]立法会主席负责主持立法会及全体委员会(Committee of the Whole Council)会议,并根据基本法享有下列职权:
然而,立法会主席并非内务委员会的成员,亦不能成为立法会任何委员会的成员(行政管理委员会除外)。
主席无法执行职务或缺席会议时,由代理主席(即内务委员会主席;若缺席或无法代行,即内务委员会副主席)代行职务[3]。此外,当主席任期结束后,选举新一任主席前,最资深的议员代理主席职权,直至选出新主席。
福利
[编辑]立法会主席可获得以下的福利:
- 月薪HK$202,000(一般立法会议员薪金的200%)
- 每年酬酢开支HK$221,520
- 香港特别行政区排名第7位(与行政会议非官守召集人以及其他行政会议成员并列)
- 可分配位于立法会综合大楼内的立法会主席办公室
- 有专用的车牌,为“LC 1”,是英语“Legislative Council”的缩写。
- 其余福利与一般立法会议员一样[4]
历任大会立法会主席
[编辑]回归前(1841-1997)
[编辑]自立法局成立以来,香港总督兼任立法局的主席。二战期间的1941年11月13日,杨慕琦宣布立法局无限期休会。同年12月25日,杨慕琦向日军投降。日占时期,华民代表会及华民各界协议会成为当时的咨询机构。香港重光后,英军在香港成立军政府。1946年5月1日恢复文官政府管治,杨慕琦复任,立法局复会[5]。
为配合1997年6月30日香港主权移交,立法会主席将由议员互选产生,1991年10月,时任港督卫奕信开始实行过渡措施,任命施伟贤为立法局议员兼副主席,代其主持日常会议。1993年2月19日,末代港督彭定康辞任主席,立法局非官守议员首次互选主席,当日由时任布政司霍德爵士代理立法局主席[6]。最后,施伟贤当选首位互选主席,结束总督兼任立法局主席时期,黄宏发担任最后一任立法局主席至1997年6月30日。
任 | 肖像 | 主席 | 任期 | 政党 | 选区 | 选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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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 | 离任 | 时长 | |||||||
1991年前的主席 | 参见香港总督#香港总督列表 | ||||||||
29 | 施伟贤爵士 | 1993年2月19日 | 1995年7月31日 | 2年162天 | 无党籍 | 委任 | 不适用 | ||
30 | 黄宏发 | 1995年10月11日 | 1997年6月30日 | 1年262天 | 无党籍 | 新界东南 | 1995年(回归前的最后一个立法局选举) |
回归后(1997-)
[编辑]任 | 肖像 | 主席 | 任期 | 政党 | 选区 | 届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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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 | 离任 | 时长 | |||||||
1 | 范徐丽泰 | 1997年1月25日 | 1998年6月30日 | 1年156天 | 无党籍 建制派 |
不适用 | 临时(回归后的最后一个临时立法会选举) |
任 | 肖像 | 主席 | 任期 | 政党 | 行政长官 | 选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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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任 | 离任 | 时长 | |||||||||
1 | 范徐丽泰 | 1998年7月2日 | 2000年6月30日 | 1年364天 | 无党籍 建制派 |
董建华 | 选举委员会 | ||||
2000年10月4日 | 2004年9月30日 | 3年362天 | |||||||||
2004年10月6日 | 2008年9月30日 | 3年360天 | 曾荫权 | 香港岛 | |||||||
2 | 曾钰成 | 2008年10月8日 | 2012年9月30日 | 3年358天 | 民建联 | 香港岛 | |||||
2012年10月10日 | 2016年9月30日 | 3年356天 | 梁振英 | ||||||||
3 | 梁君彦 | 2016年10月12日 | 2021年12月31日 | 5年80天 | 经民联 | 林郑月娥 | 工业界(第一) | ||||
2022年1月4日 | 现任 | 2年327天 | 李家超 |
历任代理主席
[编辑]立法局内务委员会主席(由非官守议员担任时期)
任 | 主席 | 政党 | 选区 | 届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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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叶锡恩 | 无党籍亲中派 | 市政局 | 九一至九五 | |
- | 梁智鸿 | 早餐派 | 医学界 | 九五至九七 |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
任 | 主席 | 政党 | 选区 | 届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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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智鸿 | 早餐派 | 医学界 | 第一届 | |
2 | 周梁淑怡 | 自由党 | 批发及零售界 | 第二届 | |
3 | 刘健仪 | 航运交通界 | 第三届 | ||
第四届 | |||||
4 | 梁君彦 | 经民联 | 工业界(第一) | 第五届 | |
5 | 李慧琼 | 民建联 | 区议会(第二) | 第六届 | |
九龙中 | 第七届 |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副主席
任 | 主席 | 政党 | 选区 | 届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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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森 | 民主党 | 香港岛 | 第一届 | |
2 | 李华明 | 民主党 | 九龙东 | 第二届 | |
第三届 | |||||
第四届 | |||||
3 | 汤家骅 | 公民党 | 新界东 | 第五届 | |
4 | 马逢国 | 新世纪论坛 |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 ||
5 | 郭荣铿 | 公民党 | 法律界 | 第六届 | |
6 | 马逢国 | 新世纪论坛 | 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 | ||
选举委员会 | 第七届 |
参考文献
[编辑]-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2020-10-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法機關的歷史. [2012-09-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1).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3.0 3.1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 議事規則. www.legco.gov.hk. [2022-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立法會議員酬金及福利 (PDF). [2018-11-28].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03-1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从立法局到立法会 : 迈向新综合大楼的历程》,页20
-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PDF). 香港立法局: 1539. 1993-02-19 [2019-07-0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3-03-29).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