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德惠
莫德惠 Mo Teh-hu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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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3任考试院院长 | |
任期 1954年9月1日—1966年9月1日 | |
总统 | 蒋中正 |
前任 | 贾景德 |
继任 | 孙科 |
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委员 | |
任期 1949年3月21日—1949年6月12日 | |
行政院院长 | 何应钦 |
中华民国第1届国民大会代表 | |
任期 1948年3月29日—1968年4月17日 | |
选区 | 哈尔滨市 |
中华民国第2任农工总长 | |
任期 1927年10月3日—1928年6月3日 | |
前任 | 刘尚清 |
继任 | 废除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883年4月16日 大清西域新疆统部 |
逝世 | 1968年4月17日 中华民国台北市 | (85岁)
籍贯 | 吉林双城 |
学历 |
莫德惠(1883年4月16日—1968年4月17日),字柳忱,满族,莫塔哈利氏[1],吉林省双城县(今属黑龙江)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早年为清朝警察出身,曾任总统府资政、光复大陆设计委员会副主委、考试院长、行政院政务委员、副总统候选人、国大代表、国民政府参政会主席团主席,其两位孙子都是中华民国国军军官。
生平
[编辑]早年事迹
[编辑]莫德惠1883年4月16日生于新疆其父的军营中。其父明海,1870年从左宗棠平定陕甘回乱,参与收复新疆之役。以军功晋佐领。1875年举家迁入吉林双城。
1906年考入天津北洋巡警学堂,毕业后分配吉林省警察厅任西局局员,旋即升任西局局长。1910年调任哈尔滨警务局滨江巡警局局长。1912年冬,莫德惠以社会贤达被举众议院议员,这是他跻身民国政坛的发端。
北洋时期
[编辑]1914年袁世凯解散国会,莫德惠受奉天都督张锡銮之邀出任双山县知事并兼理司法,成绩裴然。1918年出任清理吉林官产处处长,继为吉林永衡官钱银号监理官,清查土地局会办、财政部顾问,吉林省公署顾问,奉天省公署咨议,吉林省依兰道道尹。
1921年与在吉林剿匪的张学良相结识,1923年促成粤皖奉联合反对曹锟贿选,得到张作霖倚重,出任奉天财政厅长代理省长、北洋政府农工部总长。
统一时期
[编辑]1928年6月皇姑屯事件中,随张作霖返奉专车遇险负轻伤。张学良主政东北后,出任东北保安、政务、外交等各委员会委员。东北易帜前夕,衔命赴日折服田中不干涉易帜成功,为张的密切合作者之一。
中东路事件发生后,他被委派为东三省铁路公司理事长兼督办,以中国方面首席代表身份赴莫斯科参加中苏谈判。谈判取得成效[2],后因九一八事变,协议夭折。
1937年1月7日,东北元老莫德惠、刘哲往见张学良,张认为西北战端将起,有违其“兵谏”之初衷;称中央军进入潼关系何应钦主谋,促莫、刘二人往见何应钦劝阻用兵;张并致函杨虎城称,“此事仍有转圜办法,切盼勿发生战事”[3]:5332。抗战时期,1937年任国民政府国民参政会主席团主席。1945年10月任东北宣慰使、东北救济会副会长。1946年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7年,任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任政府宪政督导委员会会长,亦曾在1948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中角逐副总统一职,同年被蒋中正聘为首批总统府资政。
在台期间
[编辑]1949年随政府转进台湾,同年3月21日起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54年8月任考试院院长达12年。任内曾着手改革考试制度与技术,推行职位分类,倡导考用合一,创办、改进公务员保险制度等。1966年5月转任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良被幽禁大陆期间,莫德惠曾多次探望过张学良。张学良到台湾后,莫依然是张家的常客。
1968年4月17日,莫德惠逝世于台北,终年85岁。编订有《双城莫德惠自订年谱》。
参考资料
[编辑]- ^ 翁福祥. 台灣滿族的由來暨現況. 中华民国满族协会. [2017-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02).
- ^ 高拜石 正中书局版 <新编古春风楼琐记>(廿四) P70起
-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外部链接
[编辑] 中国(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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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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